廉洁谈话制度政协10篇

发布时间:2022-12-26 20:48:03 来源:网友投稿

廉洁谈话制度政协10篇廉洁谈话制度政协  2019廉洁谈话记录内容  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清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廉洁谈话制度政协10篇,供大家参考。

廉洁谈话制度政协10篇

篇一:廉洁谈话制度政协

  2019廉洁谈话记录内容

  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清正廉洁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标志。总书记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并将“清正廉洁”作为衡量“好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强调共产党的干部就是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这是小编小编推荐的党员干部廉洁谈话记录内容,欢迎浏览。

  党员干部廉洁谈话记录内容一同志们:

  根据《新提拔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有关规定,县委决定对2015年1月以来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这是我们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重要举措,也是县委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关心爱护的重要体现。下面,我代表县委对大家提三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廉洁从政

  廉洁从政,是对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是领导干部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权利观的最直接体现。把“廉”字作为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从政的基本要求,是党的性质、宗旨和根本任务所决定的。我们作为党的干部,就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清醒的认识我们所拥有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予的,“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人民谋利益上,放在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上,正确对待权力,使用权力。【2015年廉洁谈话内容】一要从加强学习入手,筑牢思想防线。胡锦涛同志指出,“勤奋学习,是共产党员增强党性、提高本领、做好工作的前提”。加强学习,不仅是提高个人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根本措施。作为领导干部,如果放松了学习,思想就会落伍,政治上就会丧失先进性,工作上就会盲目被动。当前,我县进入了推动转型、科学发展的新时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形势、新任务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大家必须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学习党章和党的各项政策法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长城”。要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学习市场经济和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切实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做到干一行会一行,管一行精一行,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要从小事小节做起,维护良好形象。“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已经查处的大大小小的腐败案件中可以看出这样一个共性,就是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出问题,都是从平时的点点滴滴不够洁身自好,接受别人的小恩小惠,一发不可收拾,坠入腐败的泥潭不能自拔,最终为党纪国法所不容,为历史和人民所唾弃。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可以说,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正处在一个各种利益关系考验的风口浪尖,稍有不慎,就会身败名裂,万劫不复。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如履薄冰的感觉,在尽心竭力干好工作的同时,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做到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办的事情不办,严格遵守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和领导干部“五个不许”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努力维护党的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要坚持严字当头,管好自己身边的人。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已,还要管好班子,管好队伍、配偶子女和亲属,只有这样,才称得上一名真正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今天参加会议的各位,都在一个单位主管或分管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负有一定的责任,要坚决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领导、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管思想,知道干部职工在想什么,看其信念是否坚定,是否进取向上;管工作,知道干部工在干什么,看工作是否尽职尽责,作风是否扎实深入;管生活,看干部职工德行和操守如何,人际关系和交往是否严肃,尤其是在“八小时之外”表现怎样,定期分析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及时发现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及早提醒,诚心帮助,切实减少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形成人人思廉、人人促廉的良好社会局面。

  二、要踏实工作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是干出来的,没有勤政就没有发展。同样,没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廉政必然是空谈,所以说“不勤政也是腐败”。一个合格的党员干部,必须同时具备廉政与勤政两种素质和品格。

  党员干部廉洁谈话记录内容二鲁迅先生有一句名言:“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这种更无情面地解剖自己的勇气和态度,正是党员干部所需要的不怕丑、不护短、不怕痛的精神。自去年调入住建局执法办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在学习、理论水平、政策观念等各方面都有所提高,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但在这次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活动中,通过对党的新理论、新政策学习,在同志们的帮助下,我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深深感到自己在学习、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上级要求相比,还相差甚远。为警示自己,修正错误,鉴知未来,以利工作,按照要求,本着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的态度,就本人在各方面存在问题自我剖析如下:

  一、存在问题

  系统地理论学习不够。搞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我本身理论根基不实,更需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然而多年来不能持之以恒地坚持理论学习,特别是工作忙的时候,终日埋头于纷繁复杂的事务堆里,常用老眼光、老办法、老经验去对待和处理新问题,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对于一些具有前瞻性、指导性的理论学习不够,理解不深。

  对待工作有时只满足于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常常只是根据布置的工作,说一步走一步,开拓意识还不够,常常求稳怕乱。由于自己思想不够解放,就谈不上敢想、敢试、敢闯、敢冒,缺乏知难而上、排难而进的工作态度和果敢精神。

  平时只顾忙着尽力去做好本职工作,不太注意周围发生的事情,对与自己无关的或关系不大的事还不够热心、不够主动,也没能更热情更主动地关心群众,与其他业务科室交流不够,没能热心地帮助周围的同志有针对性地去想办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原因分析

  本人在各方面存在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因素,有客观影响,有内

  因也有外因,但究其根本,还是主观因素在起作用。

  第一、我对理论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在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我没有严格的学习计划和约束自己学习的制度,只能说有求知欲望,但缺乏持之以恒的自觉性,从而想问题、办事情、干工作难免有主观性、局限性、片面性,想得不远,站得不高,思想境界没有提到更高的层次。

  第二,作为一个党员,对自己的要求不够高,认为工作那么忙、事情那么多,时间总不够用,自己尽心做好本职工作就不错了,没有主动、热情地与群众多做交流。第三,开拓进取精神不够,既不争先,也不落后,甘居中上游,当个太平人就行了,“高起点、大跨度,大发展,争先进”这些都与己无缘,入党时那种敢为人先的精神,而今已大不如前。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个人存在的问题,我将从思想深处查找原因,在身体力行上下功夫,迅速整改,早日见效,力求在政治上有明显提高,思想上有明显进步,做好工作。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今后将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抓住学习重点。实际中要像对待业务工作一样,通过学习,不断用新知识、新文化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提高个人政治修养,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辩别是非的能力,并注意与实际结合起来,指导实际工作。

  要克服时间上的困难,尽可能地更热情主动地关心群众,热心地帮助周围的同志分析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去想办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自觉地加强党性锻炼,在工作中学会善于总结和观察,提高开拓创新意

  识。党性是每个党员的立身之本,要坚持党性,加强事业观念、自律观念,要做到经常自查、自省、自警、自励。

  总之,在这次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活动中,通过学习,加上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自己在思想深处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决心以此为契机,,提倡“从我做起”的精神,不去强调客观,高标准、严要求地从眼前做起,从自身做起,真抓实干,改进工作,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党员干部廉洁谈话记录内容三谈话时间:20XX年11月3日

  谈话内容:

  谈话人:王局长

  谈话对象:李副局长、杨副局长、张副局长

  记录人:唐主任

  谈话内容:

  一、依次听了3位谈话对象关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报告。

  二、王局长对3位同志提出三点明确要求:

  一是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几年来虽然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反腐败的形势严峻复杂,反腐败

  工作依然艰巨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就我县情况看,个别单位或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规定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反映时有发生;就我单位的情况来看,虽然没有出现违纪违法案例,但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局在有关监管方面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不敢担责等方面提出了议见建议;部分服务对象对我单位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也提出意见建议。希望各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信中央从严治党、铁腕反腐的坚强态度和决心,坚持不懈打好攻坚战、持久战,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班子成员发挥“一岗双责”作用,协助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守土有责,对党负责。班子成要对单位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主要领导与单位班子成员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股所室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成员,要切实做到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以身作则,切实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模范带头廉洁自律,自觉做到廉政勤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三要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规定、文件,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关论述、中央八项规定等,真真吃透其精神并将其贯穿于个人的工作和生活中;二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权力关制度的笼子里,不是说让你不干事,而是要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对所办事情必须要负法律责任,所办事情必须要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时该牢记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手中的权力不是个人的,我们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人民、为了国家,绝对不能把权力作为个人的私有物,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三是要慎交友,因交友不慎而落马的官员不在少数,工作生活中总有些居心不良之人想与你交朋友,套近乎,他们看中的不是你的人而是你手中的权,一定要擦亮眼睛,多与正直之人、讲诚信之人交往,不与居心不良之人交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应酬,要把精力放在推进工作和学习上;四是要慎独,总书记在提到共产党员的修养时特别强调了慎独,要求党员干部都要努力做到“慎独”,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不做亏心事、不做昧良心的事,有人无人一个样,八小时之内和之外一个样,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于律己。

  三、谈话对象分别作表态发言

  3位同志表示,今后一定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为建设“美丽富饶新盈江”作出积极贡献。

篇二:廉洁谈话制度政协

  2021党风廉政建设谈话记录廉政谈话内容三篇

  2021党风廉政建设谈话记录廉政谈话内容一篇会议主题:廉政谈话会议会议时间:20XX.7.23会议地点:三楼会议室与会人员:分局全体人员会议内容: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会议,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这既

  是学习勉励的过程,也是警示教育的过程,目的是告诉同志们党的纪律和廉政规定,明确哪些能做、应做,哪些不能做、不应做。教育在先,预防在前。

  一、严于律己,廉洁自律。税务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加强自我修养,切实做到慎权、慎欲、慎友。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清正廉洁是为官之道的基本准则。我们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同时在廉洁自律上更加自觉,近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腐败案件让人感到既可怜又可悲更可恨,所以拒腐防变的问题对每个税务干部的考验都是长期的。二、牢记宗旨,自觉接受监督。党内监督的实质在于监督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人民群众作出大贡献;用得不好,也可以害人害己害国家。税务干部一定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对自己的监督,要自觉接受来自上级的监督,要自觉接受班子内部或同级对自己的监督,要自觉接受下级对自己的监督。要形成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三、勤于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同志们一定要在学习上下功夫,加强业务修养、党性修养。一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政治上的坚定。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三要学好业务知识、文化知识。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使自己的思想观念和知识水平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同志们,今天我们进行廉政集体谈话,与大家交流如何做到廉洁自律,希望大家能认真思考,认真参加学习教育,积极查找自身不足,自觉拒腐防变,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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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勤奋的工作,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全面完成20**年各项工作任务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2021党风廉政建设谈话记录廉政谈话内容二篇戴庆臣:胡光美同志,你好。根据上级纪委要求,现要讲本年度你所分管工作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对你进行约谈。请你谈一下“两个责任”是什么?有哪些具体要求。胡光美:“两个责任”主要是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要负主体责任,纪委要负监督责任。主要是为了坚决各级党委不想抓、不敢抓的问题。戴庆臣:好的,请你根据你所分管的工作来说一下社区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情况胡光美:我现在所分管的工作具体为计生和宣传工作,尤其是计生工作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在保障群众利益的前提下,我根据具体工作要求认真学习了“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坚持办事、办公透明化,每一项工作都在完成时形成文字档案,在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戴庆臣:那么请你再说一下你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都采取的那些措施。胡光美:1.坚持走访,提高工作效率。计生工作要求严谨,所以我经常和社区居民交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并整理。在工作中将群众的困难放在首位,认清自己的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知识能力。宣传工作方面要求我必须加强理论的学习。尤其是党的政策法规、理论知识都要全面的学到。其次是我也同工作人员一同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做到群众来时办事效率更高,正确率更高,满意度更高。在“四风”方面我们坚持在在社区明显位置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自觉对工作人员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行为进行如实举报。对群众举报、投诉坚持直查快办,从严从重处理,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戴庆臣:谈一谈自身在加强廉洁自律方面采取的措施。胡光美:在工作中,我坚持学习,深知学习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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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生活中,时刻绷紧这根,弦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收受贿赂,不在重要节日和重要事情上和群众吃拿卡要。

  戴庆臣:下一步工作有什么打算?胡光美:一个是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另一个是把廉洁从政和自身工作结合起来。2021党风廉政建设谈话记录廉政谈话内容三篇谈话时间:20XX年11月3日谈话内容:谈话人:王局长谈话对象:李副局长、杨副局长、张副局长记录人:唐主任谈话内容:一、依次听了3位谈话对象关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报告。二、王局长对3位同志提出三点明确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几年来虽然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反腐败的形势严峻复杂,反腐败工作依然艰巨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就我县情况看,个别单位或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规定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反映时有发生;就我单位的情况来看,虽然没有出现违纪违法案例,但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局在有关监管方面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不敢担责等方面提出了议见建议;部分服务对象对我单位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也提出意见建议。希望各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信中央从严治党、铁腕反腐的坚强态度和决心,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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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懈打好攻坚战、持久战,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班子成员

  发挥“一岗双责”作用,协助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守土有责,对党负责。班子成要对单位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主要领导与单位班子成员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股所室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成员,要切实做到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以身作则,切实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模范带头廉洁自律,自觉做到廉政勤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篇三:廉洁谈话制度政协

  组织部镝人事局审计局检察院等执法执纪部门犹形成有关领导干部廉政方面的档案材料应鎏于材料形成后的三十天内移送县纪委并钽填写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材料移交表一亮式两份收送单位各留一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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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筑严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防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实行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是以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保护和监督的重要措施。第二条谈话本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三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谈话:(一)职务晋升或者工作调动时,进行必要的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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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教育;(二)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很好地履行职

  责,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定期工作目标,造成一定损失的;

  (三)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闹无原则纠纷,搞不团结,影响正常工作的;

  (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教育帮助的;

  (五)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经调查有轻微违纪,不够党政处分的;

  (六)对群众反映举报失实,需要澄清或打招呼的;

  (七)有其他需要通过诫勉谈话了解或解决的问题。

  第四条谈话对象: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正、副科级干部。

  第五条谈话的组织及分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对正科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县纪委书记负责;对副科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县纪委副书记或常委(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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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负责。因工作需要也可由上述领导同志委托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谈话。

  第六条谈话的程序及要求:(一)承办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有关领导同意。(二)承办部门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对象。(三)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四)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五)谈话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不记录谈话内容。受领导委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谈话情况向授权的领导报告。第七条对谈话人员的要求:(一)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地告诉谈话对象。(二)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三)不准挟嫌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提不正当要求。(四)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信访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举报信访件或者谈话对象不宜阅看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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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五)注意保密,不得向外泄露谈话内容。第八条对股级以下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

  话,由各乡镇、县直机关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参照本制度组织实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解释,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δ、××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一、廉政档案对象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象为我县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县委、政府任命的国有企业科级领导干部。二、廉政档案归档范围(一)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基本情况登记表,包括本人的简历、奖惩、培训、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情况;(二)领导干部家庭和住房情况登记表;(三)领导干部三项报告制度情况登记表,包括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以及相关的情况和材料;(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包括出国情况,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情况,配备通讯设备及安装电脑、支付上网费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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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责任制考核的有关材料;

  (六)领导干部执行述廉制度情况登记表;(七)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登记表;(八)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登记表;(九)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及处理情况登记表;(十)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登记表及记录;(十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登记表,包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相关材料等;(十二)领导干部离任公共财物交接表;(十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先进事迹登记表;(十四)其他有关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方面的总结、学习体会、调研文章等材料;三、廉政档案归档要求(一)各种表格内容如发生变化,要及时补报。(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认真填报,有关登记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表或文字材料,一并归入本人廉政档案。(三)归档材料应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文字清楚。需要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必须盖章和签字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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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表格,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或用复写纸书写。

  (五)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除信访件、违纪案件、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先进事迹等材料外必须是原件。

  四、廉政档案的管理和责任(一)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由县纪委负责管理。组织部、人事局、审计局、检察院等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材料。(二)由县纪委党风室专人负责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档、整理、转入、转出、查阅、借阅、移交、转递、保管等项工作。(三)组织部、人事局、审计局、检察院等执法执纪部门形成有关领导干部廉政方面的档案材料应于材料形成后的三十天内移送县纪委,并填写《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材料移交表》一式两份,收、送单位各留一份备查。(四)廉政档案编号应按编码表进行排列。卷内文件材料要按档案类别排列,固定每份材料的排列位置。每一类中的材料要编制类别、件号、表号、序号和起止页号。新增材料按类别入卷,续编件号、表号、序号、起止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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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廉政档案要统一编制案卷目录。五、廉政档案的查阅、借阅制度。(一)凡因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组织处理、案件调查及评先选优等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查阅和借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二)外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必须持有单位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借阅。(三)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室相关负责人确因工作需要,经纪委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借阅所负责范围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四)在任何情况下,领导干部本人不能查阅自己和有亲属关系的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五)查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须填写《查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审批表》,并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六、廉政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公开议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内容。借阅的档案须在保密的地方查阅,严禁携带到公共场所,以免泄密。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摘录、复制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内容。七、廉政档案材料销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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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材料,经主管领导批准,登记造册,由专人送指定地点销毁。

篇四:廉洁谈话制度政协

  川底乡廉政谈话办法

  为深入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廉政谈话是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从教育、帮助、保护领导干部的角度出发,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的一项制度。第二条第三条律等情况:(二)了解谈话对象所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等有关规定情况;(三)听取谈话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四)对谈话对象提出廉政工作要求。第四条廉政谈话采取一对一或集体谈话的形式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谈话形式、地点由谈话人具体确定。廉政谈话对象是乡党政班子成员、各站所及驻廉政谈话内容:乡单位负责人、村“两委”主干。(一)了解谈话对象个人思想学习、履行职责和廉洁自

  第五条

  廉政谈话任务分工:

  (一)乡镇党委书记与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成员、支部书记进行廉政谈话;(二)党政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三)纪委书记与各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进行廉政谈话;(四)各部门、各单位以此类推层层进行廉政谈话。第六条廉政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要结合本职岗位和工作实际,作出廉政承诺,并“签字背书”。谈话形成的材料、个人廉政承诺、廉政谈话登记卡等资料留档。第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五:廉洁谈话制度政协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

  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建立和实行省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促进廉洁从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结合省政协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谈话类型省政协机关廉政建设谈话分为:政协机关党组负责人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实施党风廉政谈话活动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二、谈话的范围和对象

  (一)谈话的范围为:专门委员会办公室正、副主任,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助理巡视员,研究室各处正、副处长,老干所正、副所长,报社、杂志社正、副社长和正、副总编以及其他处级干部。

  (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范围为:机关新任职领导干部。

  (三)诫勉谈话的对象为:机关领导干部有违纪问题而具备可不予纪律处分情节的;违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追究责任而具备从轻追究理由的;在干部考核中个人廉洁从政状况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比较低的;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廉政准

  则》等方面发生问题,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四)提醒谈话的对象为:机关干部群众信访举报及在各项

  工作检查考核中,发现有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问题或一般性不廉洁问题的。

  三、谈话内容:(一)政协机关党组负责人同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主要

  内容是:1、沟通、交流处、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遵守

  政治纪律的情况。2、沟通、交流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3、了解掌握处、室主要负责人执行廉政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

  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情况;4、听取对机关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

  题,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要求。5、其他需要相互沟通的情况和问题。(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主要内容是: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对其提出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

  根据任职的不同岗位,有针对性地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责任;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求必须遵守的有关组织纪律。

  (三)诫勉谈话主要内容是:

  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进行严肃的批评,敦促其深刻认识,限期改正,并对改正情况及今后廉洁从政和不再犯类似错误写出书面报告,作出承诺。

  (四)提醒谈话,主要内容是:根据群众反映,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提醒谈话应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应帮助其提高认识,查找原因,进行批评教育,促其自查自纠。四、谈话方式:谈话以个别谈话方式进行。对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免谈话,也可采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五、谈话的组织实施:1、政协机关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谈话,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负责进行。2、政协机关党组负责人对处、室主要负责人的谈话,新任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诫免谈话,提醒谈话的谈话名单,由机关纪检组提出,报机关党组书记审定。3、机关党组每个成员每年至少应同2至3名处、室负责人进行谈话。4、政协机关党组负责人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前,机关纪检组要提前将谈话的要求、内容、时间、地点书面通知谈话对象。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前,纪检组要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并与其交换意见,做到有的放矢。

  5、谈话人在谈话中要严格组织纪律,不得向谈话对象泄露反映人的姓名、单位和有关情况。

  6、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同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纪录及有关材料由机关纪检组统一存档备查。

  7、机关各处、室,下属单位要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开展处以下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活动。

  六、其它省委直接管理的干部由主管部门谈话,或由受委托的政协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谈话。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

篇六:廉洁谈话制度政协

  建立健全县级领导与县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5篇

  【按】对…了《建立健全县级___与县管___干部谈心谈话制度5篇》,给您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借鉴。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进一步拓宽___部门与广大干部的沟通___渠道,促进全县___班子和干___伍建设,现就建立___部长谈心谈话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谈心谈话的对象

  谈心谈话的对象___县管干部,一般每月安排一次。

  二谈心谈话的方式和内容

  谈心谈话采取双向互动的方式,由___部___主谈,___部相关干部参与,主要分两种方式:一是部长约谈。一般由___部___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约谈对象,也可由干部科室提出建议___,___部___该单位科室做好约谈___和安排。二是申请约谈。县管干部有情况需要与___部___交流沟通的,可主动申请与___部___谈心,由___部___视情作出约谈安排。

  谈心谈话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

  1日常沟通谈话。根据日常工作需要,了解___班子建设等情况,了解干部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听取对___工作和___部门___和建议。

  2人事调整谈话。班子调整前,一般应找班子成员谈话,听取对班子调整___建议个人想法等;班子调整后,应及时回访谈话,了解干部群众对新班子的反映评价,了解新班子运行情况;干部岗位变动后,应及时进行勉励或帮助谈话,做好思想工作。

  3告诫提醒谈话。干部在承担重要工作负责重点工程外出挂职出guo(境)以及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问题时,应及时谈话,告诫提醒。

  4知情反馈谈话。干部考核考察___评议___调查等有关工作结束后,对___推荐___测评___评议___调查考察考核的有关情况,视情及时向被考核评议的___班子和___干部进行反馈。

  5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___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经___考核综合

  评价较差的;在干部任用和思想工作生活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良反映的,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

  三谈心谈话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谈心谈话工作。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是推进___班子和干___伍建设的有效举措。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积极支持配合,教育鼓励干部大胆向___汇报思想提供真实情况,保证谈心谈话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2要提高谈心谈话的实效。干部谈心谈话是___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是推进___部门“干部之家”建设的重要举措,___部___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县管干部履行职责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的经常性了解。每次谈话要充分准备,注意方法。通过谈话,达到与干部交流思想沟通感情了解情况促进工作的目的。

  3要建立和完善___干部谈心谈话档案。落实专人记录,及时归档,为研究案例论文分析毕业论文___班子和干___伍建设积累翔实的基础材料。

  4要严格遵守___人事纪律。参与谈话的人员要强化纪律意识,对谈话内容严格保密。如因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为了在进一步加强对___干部监督管理的同时,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增强___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今年以来,建湖县委在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___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建立___干部定期谈心制度。谈心分工:县四套班子___成员与分管一条线或分工___的镇和部门的___班子成员重点是与班子主要负责人谈心,县委县___主要___根据需要与镇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谈心;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谈心;县委___部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结合工作职责根据需要与有关县委管理的干部部管干部谈心。谈心重点: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传达上级的关心问候;了解班子的协调运转和团结状况;听取干部对县委县委___部___和建议等。谈心要求:谈心活动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以上;谈心活动要与___班子___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召开___的必经程序;谈心必须平等相待,注意方式;做好记录和意见反馈。二进一步健全谈话制度。谈话主要分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提醒谈话。主是对___干部在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群众满意度遵守纪律等方面存在轻微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帮助。诫勉谈话。明确对象。___干部存在下列问题

  之一的,应当实施诫勉谈话:对执行上级决议及工作部署不力的;不认真执行___集中制班子不够团结的;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作风不实搞形象工程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等等。规范程序。县委或县纪委县委___部根据实际情况,___研究案例论文确定谈话对象要解决的问题实施谈话的___等,然后通知谈话对象;谈话时,首先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听取谈话对象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问题,要求其明确改正措施;县纪律县委___部进行跟踪督查了解;做好记录,妥善留存。严格要求:对谈话对象的态度内容保密公务回避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度实施以来,有效促进了各级___班子建设,增强了班子间的团结协调,在年中年末科级___班子___征求意见中,广大基层干群对班子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为切实加强对县管___干部的经常性思想___工作,征求县管___干部对全县工作___和建议,掌握县管___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家庭生活情况,象山县建立健全县级___与县管___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一落实谈话责任。县委___会成员分工负责对全县县管___干部的谈心谈话。必要时,可由县委___部部务会议成员协助进行。县人大县___县政协的县级___也要求与县管___干部开展谈心谈话。___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主要与本单位县管___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县

  委___部根据需要,与县管___干部经常地开展谈心谈话。并提倡县管___干部主动与上级___干部约谈,同一___班子成员之间也要求互相谈心,沟通思想。

  二明确谈话范围。谈话方式一般以个别谈话为主,特殊情况下也可采取___谈话,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具体做到“八个必谈”:

  1___职务调整时必谈;

  2考察考核后反馈谈话时必谈;

  3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精神出现偏差时必谈;

  4___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时必谈;

  5群众对县管___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家庭生活“八小时”外情况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有必要给予提醒时必谈;

  6县管___干部个人遇有重大事项或其他原因要求纽织谈心谈话时必谈;

  7受到表彰奖励批评,或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必谈;

  8遇到其他需要进行谈话的情况时必谈。

  三实行定期汇报。县委___部每半年定期收集汇总谈话记录,作为干部情况分析毕业论文的重要内容,定期向县委书记办___汇报。遇有重要信息则及时向县委主要___汇报。

  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建立和实行省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___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促进廉洁从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__工作的深入发展。结合省政协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谈话类型

  省政协机关廉政建设谈话分为:政协机关党组负责人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___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

  实施党风廉政谈话活动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话的范围和对象

  (一)谈话的范围为:专门委员会办公室正副主任,办公厅研究案例论文室副主任助理巡视员,研究案例论文室各处正副处长,老干所正副所长,报社___社正副社长和正副总编以及其他处级干部。

  (二)___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范围为:机关新任职___干部。

  (三)诫勉谈话的对象为:机关___干部有违纪问题而具备可不予纪律处分情节的;违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追究责任而具备从轻追究理由的;在干部考核中个人廉洁从政状况___测评群众满意率比较低的;在执行___纪律___纪律财经纪律《廉政准则》等方面发生问题,并造成一定后果的。

  (四)提醒谈话的对象为:机关干部群众___举报及在各项工作检查考核中,发现有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问题或一般性不廉洁问题的。

  三谈话内容:

  (一)政协机关党组负责人同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主要内容是:

  1沟通交流处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遵守___纪律的情况。

  2沟通交流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__工作的情况;

  3了解掌握处室主要负责人执行廉政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情况;

  4听取对机关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__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___建议和要求。

  5其他需要相互沟通的情况和问题。

  (二)___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主要内容是:

  按照___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对其提出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根据任职的不同岗位,有针对性地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__工作的具体责任;按照《中国___章程》规定的___集中制的原则,要求必须遵守的有关___纪律。

  (三)诫勉谈话主要内容是:

  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进行严肃的批评,敦促其深刻认识,限期改正,并对改正情况及今后廉洁从政和不再犯类似错误写出书面报告,作出承诺。

  (四)提醒谈话,主要内容是:

  根据群众反映,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提醒谈话应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应帮助其提高认识,查找原因,进行批评教育,促其自查自纠。

  四谈话方式:

  谈话以个别谈话方式进行。对___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免谈话,也可采取___谈话方式进行。

  五谈话的___实施:

  1政协机关党组管理的___干部谈话,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负责进行。

  2政协机关党组负责人对处室主要负责人的谈话,新任___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诫免谈话,提醒谈话的谈话___,由机关纪检组提出,报机关党组书记审定。

  3机关党组每个成员每年至少应同2至3名处室负责人进行谈话。

  4政协机关党组负责人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前,机关纪检组要提前将谈话的要求内容时间地点书面通知谈话对象。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前,纪检组要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并与其交换意见,做到有的放矢。

  5谈话人在谈话中要严格___纪律,不得向谈话对象泄露反映人的姓___位和有关情况。

  6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同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纪录及有关材料由机关纪检组统一存档备查。

  7机关各处室,下属单位要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开展处以下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活动。

  六其它

  省委直接管理的干部由主管部门谈话,或由受委托的政协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谈话。

  党风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一项基本制度,是预防___的有效手段,是避免干部犯错误的重要途径,是___关心爱护干部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特制定此制度。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由局纪检组___,廉政警示谈话和廉政诫勉谈话由局主要___和局纪检组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的查实情况,具体___实施。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警示谈话和廉政诫勉谈话为警告性批评教育性措施,因人而定,不定期进行。

  (一)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内容

  1班子及本人遵守党的___纪律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局决定决议情况;

  2班子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3班子及本人执行党的___集中制,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接受党内监督情况;

  4本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__工作___和建议;

  5加强本单位建设与管理方面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

  6其它需要相互沟通的情况和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

  对谈话对象提出___和建议,可采纳的应当采纳,能及时___的要及时___,并告知谈话人___结果。谈话结束后要填写廉政谈话登记表,详细记录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被谈话人,谈话内容情况,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二)廉政警示谈话内容

  根据群众反映,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警示谈话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的

  原则;针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引导其提高认识,分析毕业论文原因,开展批评教育,督促自查自纠。谈话中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要求谈话对象提出书面材料。

  (三)廉政诫勉谈话内容

  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进行严肃批评,敦促其深刻认识,限期改正,并对改正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同时就今后廉洁从政和不再犯类似错误作出承诺。配合市纪委对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的整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谈话要求落实不力或未整改落实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___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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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廉洁谈话制度政协

  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筑严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防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实行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是以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保护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谈话本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三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谈话:(一)职务晋升或者工作调动时,进行必要的廉政教育;(二)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定期工作目标,造成一定损失的;(三)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闹无原则纠纷,搞不团结,影响正常工作的;(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教育帮助的;(五)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经调查有轻微违纪,不够党政处分的;(六)对群众反映举报失实,需要澄清或打招呼的;(七)有其他需要通过诫勉谈话了解或解决的问题。第四条谈话对象: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正、副科级干部。第五条谈话的组织及分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对正科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县纪委书记负责;对副科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县纪委副书记或常委(副局长)负责。因工作需要也可由上述领导同志委托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谈话。第六条谈话的程序及要求:(一)承办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有关领导同意。(二)承办部门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对象。(三)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四)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五)谈话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不记录谈话内容。受领导委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谈话情况向授权的领导报告。第七条对谈话人员的要求:(一)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地告诉谈话对象。(二)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三)不准挟嫌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提不正当要求。(四)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信访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举报信访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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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谈话对象不宜阅看的其他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五)注意保密,不得向外泄露谈话内容。第八条对股级以下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由各乡镇、县直机关纪委

  (纪检组)、监察室参照本制度组织实施。第九条本制度由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解释,自下文之日起施行。Δ、**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一、廉政档案对象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象为我县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县委、政府任

  命的国有企业科级领导干部。二、廉政档案归档范围(一)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基本情况登记表,包括本人的简历、奖惩、培

  训、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情况;(二)领导干部家庭和住房情况登记表;(三)领导干部三项报告制度情况登记表,包括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

  人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以及相关的情况和材料;(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包括出国情况,收受现金、有价

  证券、支付凭证情况,配备通讯设备及安装电脑、支付上网费用等情况。(五)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责任制考核的有关

  材料;(六)领导干部执行述廉制度情况登记表;(七)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登记表;(八)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登记表;(九)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及处理情况登记表;

  (十)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登记表及记录;(十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登记表,包括任期经济责任审

  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相关材料等;(十二)领导干部离任公共财物交接表;(十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先进事迹登记表;(十四)其他有关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方面的总结、学习体会、调研文章

  等材料;三、廉政档案归档要求

  (一)各种表格内容如发生变化,要及时补报。(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认真填报,有关登记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

  表或文字材料,一并归入本人廉政档案。(三)归档材料应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文字清楚。需要组织审查盖章

  或本人签字的,必须盖章和签字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四)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表格,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

  墨水或用复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第2页写纸书写。

  (五)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除信访件、违纪案件、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先进事迹等材料外必须是原件。

  四、廉政档案的管理和责任(一)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由县纪委负责管理。组织部、人事局、审计局、

  检察院等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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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由县纪委党风室专人负责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档、整理、转入、转出、查阅、借阅、移交、转递、保管等项工作。

  (三)组织部、人事局、审计局、检察院等执法执纪部门形成有关领导干部廉政方面的档案材料应于材料形成后的三十天内移送县纪委,并填写《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材料移交表》一式两份,收、送单位各留一份备查。

  (四)廉政档案编号应按编码表进行排列。卷内文件材料要按档案类别排列,固定每份材料的排列位置。每一类中的材料要编制类别、件号、表号、序号和起止页号。新增材料按类别入卷,续编件号、表号、序号、起止页号。

  (五)廉政档案要统一编制案卷目录。五、廉政档案的查阅、借阅制度。(一)凡因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组织处理、案件调查及评先选优等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查阅和借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二)外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必须持有单位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借阅。(三)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室相关负责人确因工作需要,经纪委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借阅所负责范围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四)在任何情况下,领导干部本人不能查阅自己和有亲属关系的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五)查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须填写《查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审批表》,并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六、廉政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公开议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内容。借阅的档案须在保密的地方查阅,严禁携带到公共场所,以免泄密。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摘录、复制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内容。七、廉政档案材料销毁制度经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材料,经主管领导批准,登记造册,由专人送指定地点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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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廉洁谈话制度政协

  一党委党组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或者落实缓慢影响进二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对管辖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不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不研究治理防范措施不落实相关制度的

  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DQS58-MG198)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约

  谈

  办

  法

  第一条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是指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和提醒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整改问题,在确保自身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政从业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所肩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第三条约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注重预防、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约谈主体包括约谈人和被约谈人。约谈人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发约方。包括区委、区政府和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被约谈人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受约方,包括区委、区政府等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约谈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区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同级正职;(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领导班子成员;(三)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四)区纪委主要领导视情况,约谈有关单位(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五)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本单位(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第五条约谈内容:1.执行党的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情况;2.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情况;

  3.检查指导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支持监督执纪部门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情况;

  4.落实选拔任用干部有关规定情况;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委若干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情况;6.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市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情况;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情况;指导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的暂行办法》及廉政谈话、约谈制度等情况;7.需要提醒约谈对象的有关问题,以及约谈人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第六条约谈类型:(一)警示性约谈。指针对约谈对象本人或其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党风党纪、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约谈人及时警示提醒,帮助剖析问题和不足,督促其自查自纠。(二)提示性约谈。指针对约谈对象担任或即将担任重要职务、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提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进行规范权力运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履责教育,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三)沟通性约谈。指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交流,研究问题,交换意见,促进工作。第七条上级纪委要求进行约谈的,直接启动约谈。约谈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着力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谈:(一)党委(党组)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或者落实缓慢、影响进度的;

  (二)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对管辖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不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不研究治理防范措施,不落实相关制度的;

  (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对上级部门在各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四)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重视,疏于管理,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

  (五)履行职责不力或者失职渎职,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但错误情节轻微,且认错态度较好,能及时改正错误,免于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

  (六)未按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七)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作风建设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八)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或在信访举报件中发现存在需要约谈事项的;(九)其它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进行约谈的。第八条约谈方式和时间:约谈以个别谈话为主,集体谈话为辅,也可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提示性约谈和沟通性约谈,可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警示性约谈,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进行约谈每年至少2次,一般在三月、七月间开展。遇有重大事项或者重要问题,可随时进行约谈。第九条约谈程序:(一)约谈启动。廉政约谈由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安排部署。(二)确定约谈对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管职责和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提出约谈对象名单,报请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确定。

  (三)做好约谈准备。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收集汇总约谈对象有关情况,拟定约谈提纲。

  (四)通知约谈对象。提前3天将约谈事项、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约谈对象。其中:约谈通知书由约谈人单位(部门)统一管理。

  (五)正式进行约谈。约谈时,约谈人应向被约谈人说明约谈内容及原因,指出问题,提出要求。被约谈人应将有关事项及问题如实向约谈人汇报或者作出说明。约谈结束后,约谈人认真填写《约谈登记表》,内容包括约谈时间、地点、约谈内容等,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同约谈提纲一并交本单位(部门)留存。

  (六)汇总约谈情况。约谈结束后,约谈人所在单位(部门)及时收集整理约谈书面材料,统计汇总约谈情况数据,经领导签字背书后,按时报送区纪委。其中: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的约谈情况分别由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负责收集报送。

  (七)提出整改要求。对需要由被约谈人所在单位(部门)整改的问题,应当于约谈结束后1个月内,向约谈人所在单位(部门)报送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警示性约谈的,被约谈人需在约谈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落实书面材料。

  第十条约谈要求:(一)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提高被约谈人的思想认识,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思想上的纯洁性和政治上的坚定性。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问题苗头提醒为主、解决实际问题为主,做到既严格教育、及时警示,又体现帮助和关怀。(二)把握好约谈时机。对个别在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思想作风方面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坚持抓早抓小、及时约谈,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提出改进要求,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遵守约谈纪律。约谈人可以要求被约谈人如实汇报思想、工作及有关问题情况,同时应允许被约谈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不同看法意见。

  (四)做好保密工作。参加约谈人员应对约谈的内容、材料等严格保密。如发生泄密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各单位(部门)于三月、七月最后一周内,将本单位(部门)约谈情况(电子版统计表)报送至区纪委。区纪委适时对各单位(部门)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九:廉洁谈话制度政协

  政协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政协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为了更好地加强政协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凝聚力,增强干部干事创业、防腐拒变的能力,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内容如下:一、谈心谈话范围1.政协党组书记、副书记与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政协机关党组成员、乡科级以上领导;2.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副书记与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工作人员;二、谈心谈话内容谈心谈话应坚持平等尊重、坦诚相见、客观求实的原则,立足思想工作实际,讲真话、说实话、谈心里话,增强谈心谈话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因人因事而定。1.应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干部工作、生活困难的反映,及时谈心谈话提醒,防微杜渐;2.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出现思想作风方面问题,及时谈心谈话指出,把

  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对思想深处的问题,要敢于

  直言,明确观点,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对方认识问题、改进提高;

  3.政协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及时谈心谈话鼓励,肯定干部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鼓励干部奋发进取,提高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与勇气;

  4.对群众反映意见比较集中的干部某一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帮助他尽快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5.征求干部对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建设和上级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谈心谈话方式一般以个别谈心谈话方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方式进行。采取个别谈心谈话的,谈话人和谈话对象都要做好记录,以备查考。采取集体谈话的,要指定专人做好谈话记录。四、谈心谈话纪律1.领导干部对谈心谈话对象向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2.领导干部在谈心谈话中了解到的干部个人需要组织解决的困难或问题,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对于合理的请求党组织应及时研究,予以解决,体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3.谈心谈话内容要注意保密,敏感内容不得泄露。

篇十:廉洁谈话制度政协

  最新政协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政协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为了更好地加强政协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凝聚力,增强干部干事创业、防腐拒变的能力,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内容如下:一、谈心谈话范围1.政协党组书记、副书记与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政协机关党组成员、乡科级以上领导;2.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副书记与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工作职员;二、谈心谈话内容谈心谈话应坚持同等尊重、坦诚相见、客观求实的原则,立足思想工作实际,讲真话、说实话、谈心里话,增强谈心谈话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因人因事而定。1.应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干部工作、生活困难的反映,及时谈心谈话提醒,防微杜渐;2.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工作职员出现思想作风方面题目,及时谈心谈话指出,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本着对同道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对思想深处的题目,要敢于直言,明确观点,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

  帮助对方熟悉题目、改进进步;3.政协机关干部、工作职员在工作中碰到困难和挫折时,及时谈心

  谈话鼓励,肯定干部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题目,鼓励干部奋发进取,进步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与勇气;

  4.对群众反映意见比较集中的干部某一方面的题目,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帮助他尽快解决自身存在的题目;

  5.征求干部对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建设和上级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三、谈心谈话方式一般以个别谈心谈话方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方式进行。采取个别谈心谈话的,谈话人和谈话对象都要做好记录,以备查考。采取集体谈话的,要指定专人做好谈话记录。四、谈心谈话纪律1.领导干部对谈心谈话对象向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2.领导干部在谈心谈话中了解到的干部个人需要组织解决的困难或题目,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对于公道的请求党组织应及时研究,予以解决,体现组织的关心和暖和。3.谈心谈话内容要留意保密,敏感内容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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