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公司制度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2-09-05 12:00:1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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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公司制度管理规定

弱电公司制度管理规定3篇

第一篇: 弱电公司制度管理规定

材料部 :

  公司*月*日工地现场会议明确你部工作职责,提出本工程材料流程和管理办法。因你部对材料制度和工作指令执行不力,以致材料进场未按流程及时清量和入库。违反了 公司制度规定 。现限期*月*日前完成进场材料清量并签写《入库单》,同时对失职行为给予扣除一天工地补贴 处罚。

第二篇: 弱电公司制度管理规定

x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xxxxx公司员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 宗旨

为使公司在员工人事管理中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在职人员。

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

第三条 员工招聘及录用

1、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定岗定编情况向综合部提出申请,不得超越所规定编制范围,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纳入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

2、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综合部办理试用手续。

①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由综合部进行初试,优秀者推荐给总经理进行复试。

② 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各部门经理进行初试,经初试合格者,向综合部推荐,由综合部进行复试,经复试合格即可办理录用手续,所有手续由综合部负责办理。

3、属于合作性人员(如技术开发、税务代理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签定相关合作协议。

4、属于特殊、紧缺人才,公司员工可以推荐到综合部,经面试合格即可录用,但所推荐人才不得和推荐人在同一业务系统工作(即不得为其直接或间接领导或下属),同时推荐人可获得通报表扬和相应的纪念品。

5、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综合部送交以下证件:

①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⑤ 与前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⑥ 其它必要的证件。

6、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①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②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③ 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④ 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⑤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⑥ 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⑦ 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⑧ 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7、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两个月,期满经综合部及用人部门联合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成绩优秀者,报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8、新员工手续办理完毕后,由综合部安排工位,并介绍用人部门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由直接经理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

9、由综合部组织新员工培训,详细情况参照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10、新员工入职满一个月左右时,由综合部对其进行跟进。采用面谈形式,主要了解其直接经理对其工作的评价,新员工对工作、直接经理、公司等各方面的看法。

11、新员工自进公司满两个月时,由综合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

12、新进员工经考核合格后,在一个月内由综合部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13、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14、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个人资料失实、无故旷工等其他情况,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四条 员工调动

1、晋升

包括工资晋升和职位晋升。

2、晋升条件:

① 在年度考核中,工作目标完成优异者;

② 在工作创新方面做出杰出贡献者;

③ 在技术与开发能力方面具有独特才能者;

④ 在管理领域方面具有突出成绩者;

⑤ 自我推荐、接受挑战、做出承诺、勇于承担更重责任者;

⑥ 善于组织与激励集体力量去完成重大任务者;

⑦ 符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中晋升条件者;

⑧ 公司不拘泥资历与级别,按公司组织目标与事业成长的要求,对有突出才干或突出贡献者实行破格提拔,由主管副或总经理直接批准。

3、 晋升的程序

① 先由部门经理提交相关晋升申请,填写《人事审批表》,转交综合部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② 晋升人员自审核批准之日起,晋升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标准实行原岗位工资标准。

③ 对试用期表现突出的,经部门经理提议,综合部及总经理批准可予以提前转正,但试用期最低不得少于一个月。

4、对于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晋升转正,由总经理(或授权)召集经理级别以上人员进行专项讨论。

5、对在晋升试用中不加强自我学习和发展,能力明显不适合岗位及公司发展要求的,公司将随时予以降级、调岗。

6、调岗

① 公司提出调岗的,由综合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填制人事变动表,按人员聘用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

② 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填写“人事变动表”并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综合部参照员工聘用审批程序办理。

③ 调岗通过后,综合部向员工和有关部门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7、待岗

① 因公司内部调整,或不适合所在岗位人员,又无其他岗位可适合者,进入待岗,待岗期间由个人自行挑选主攻岗位,并报请该岗位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及提高,经考核合格者,可申请进入该岗位。

② 待岗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超过一个月,视为自行辞职。

第五条 劳动合同

1、公司在聘用员工时,应要求被聘用者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它凭证,经证实确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后,方可订立劳动合同。

2、公司出资培训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了专项协议书,在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期限。

3、由于签定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机构调整等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原合同的相关条款。

4、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六条 员工离职

1、员工离职可分为:

① 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② 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公司因故必须精岗裁员。

③ 除名: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有违法犯罪行为者。

④ 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3天以上脱离其工作岗位自动生效。

⑤ 调动:因工作需要公司内部调动岗位者。

⑥ 遣散:公司因经营不善等重大事项导致裁员的。

2、所有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15天申请,经理及经理以上人员须提前一个月申请。

3、离职手续:

① 员工离职,员工持相关辞职、辞退表单及《移交清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办妥后再送综合部审核。

② 员工离职时,应向综合部索要《移交清单》3份,按《移交清单》内容规定,详细填写,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所在部门,一份由离职员工保存,一份随同《离职申请表》交综合部备案。

4、移交事项规定如下:

① 员工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一般由离职员工单独办理;
对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直接财务部和综合部共同进行移交事项的实施。

② 缴还所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包括办公设备、文件、印章、文具等属公司配备的物品。

③ 应办未办及已办未结事项应交接清楚。

④ 其它应专门移交事项。

5、移交期限规定在1天内办妥。

6、离职人员办理工作移交时应由各级部门负责人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由部门负责人接收。

7、移交完毕后,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应分别在《移交清单》签字确认。

8、对重要岗位离职员工的审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9、各级离职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倘是调任或重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移交人员负责。

9、离职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届满,未将移交表册等送齐,致使后续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将对其停止办理薪金结算等手续;
对内部调动人员可暂停其新任工作,待移交办理完毕方可。

10、离职员工的《移交清单》,应由各部门负责人详加审查,未尽事宜应及时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追索。

11、离职人员薪金及各种关系的转移,必需在办理完各种移交手续后,才能结清或转出。否则将不予办理。

第七条 福利

1、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费用分摊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2、养老、医疗保险有关细节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并随国家政策的变更而变更。

3、公司每年为员工组织一次体检,以确保每位员工身体健康的投入工作,体检由综合部统一组织。

4、其他临时性福利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八条 培训

1、为提高公司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举行各种岗前培训、技能培训等,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报相关会议主持人申请。

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具体情况参照《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第九条 奖励

1、奖励的原则:对业绩突出者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物资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奖励的目的:认可员工的工作业绩,鼓励激发员工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开拓创新,创造 最佳的经济效益,塑造企业形象。

3、奖励种类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

4、奖励的方式:

① 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② 给予特殊津贴。

③ 发放奖金。

5、奖金发放的标准:

① 嘉奖一次,奖励100元。

② 记功一次,奖励300元。

③ 记大功一次,奖励500元。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嘉奖:

① 能完成重大或特别难办的事务者。

② 超额或超标准完成本职工作者。

③ 厉行节约、充分利用、卓有成效的工作者。

7、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功:
① 提出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合理建议被采纳者。

② 遇见紧急情况,不怕风险敢于承担责任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③ 积极检举损害公司利益的违纪行为者。

④ 遇到意外事件奋不顾身,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者。

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功:

① 勇于开拓业务,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有显著贡献者。

②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③ 入公司期满五年工作成绩优异,未曾旷工或有劣迹记载者。

9、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予以发放奖金:

对公司除正常经营外提出建议性意见被采纳者,并为公司创造巨额经济效益或广泛效益,按其所创利润的3%发给当事人奖金。

10、惩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对员工的惩罚要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第十条 惩罚

1、惩罚的种类: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

2、惩罚的形式: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

3、经济处罚标准:

① 通报批评一次,罚款20元。

② 记过一次,罚款100元。

③ 记大过一次,罚款300元。

4、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

① 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者。

② 仪容不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不佩戴胸卡者。

③ 在非吸烟区吸烟者。

④ 中午喝酒上班者。

⑤ 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⑥ 透漏公司秘密者。

⑦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别人的办公物品者。

⑧ 其他界于口头批评和记过之间的。

5、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

① 对上级合理指导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无故不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利益。

② 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的。

③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的。

④ 违反通报批评事项,并拒绝改正者。

⑤ 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损失,情节轻微者。

⑥ 违反公司工作程序,导致轻微损失者。

⑦ 透漏公司机密者。

⑧ 捡拾公司或他人财物匿而不报或据为己有者。

⑨ 在过去六个月内,累计有两次被通报批评者。

⑩ 其他界于记大过和通报批评之间者。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大过:

① 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者。

② 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或发生事故者。

③ 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④ 在公司内危害员工或财物安全者。

⑤ 对公司财物、名誉造成损害。

⑥ 透漏公司绝密资料者。

⑦ 其他界于辞退和记过之间者。

7、所有受过三次通报、两次记过、一次记大过者,不得参与公司年度的各项评优及评先。

8、所有处罚金须由本人在3个工作日内上交至综合部,由综合部根据实际情况为大家提供相关福利,逾期不交者,由财务部在下发当月工资者给予1倍的加罚。

第十一条 保密

1、公司工作期间所获得的一切技术资料、软件、软盘、文件、图纸都属公司所有。

2、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系统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3、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4、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5、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6、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人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7、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阻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8、保密资料分别为:

① 公司的技术研发性资料等。

② 公司的工资等级及实发工资数等。

③ 公司所有的对外合作合同协议等。

④ 公司所有归档的其他各类文件资料等。

⑤ 公司在运行中的各项实际操作机制。

9、密级的分类标准为:

绝密:为董事会及总经理方可调阅的文档(如财务报表、年度经营计划、技术文档等)。

机密:为公司副总及经理级可调阅的文档资料(如对外合作合同、协议等)。

秘密:为公司全体员工可调阅,当不能对外公开或散播的文档(如管理制度等)。

10、具体密级分类由综合部根据内容、来源、可靠程序、档案价值等进行定级。

第十二条 员工申诉

1、为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员工有权就关于工作,劳动条件及与其他员工关系等事宜提出建议,投诉及申诉,并有权利得到公司的解释,但员工必须事先向其直接经理以口头形式讨论提出该等事项。如果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员工可就建议,投诉或申诉向综合部乃至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具体按下列程序提出:

① 员工应向其直接经理呈交一份书面投诉(事件、理由),直属上级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解释其立场和判断基础。

② 如员工对其直属上级的回复不满意,可向综合部进行二次申诉。

③ 综合部应积极协调员工的直接经理相关副总或总经理就员工提出的投诉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第十三条 员工活动

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些娱乐、文体、旅游等,以满足员工的其他需要。

2、公司的员工活动由综合部组织,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3、活动方式根据每月的实际情况确定。

4、公司反对员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第十四条 安全与卫生

1、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2、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3、员工出差等其他外出办事,必须注意身心及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综合部。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其他原相关文件同日废止。

第三篇: 弱电公司制度管理规定

公司制度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制度是公司为了员工规范自身的建设,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经过一定的程序严格制定的制度,是公司管理的依据和准则。下面是公司制度,欢迎参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休假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三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四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第二十八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第二十九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五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六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五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六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八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第五十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二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七、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六、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八、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组织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二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三条:公司可为员工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员工按成本支付租金。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资遣

第六十五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六十六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六十七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第六十八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六十九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二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

三、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未满五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2倍的工资。

四、在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发给其资遣当月3倍的工资。

五、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董事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第十六章辞职

第七十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一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七十二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三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并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七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适当向新员工提供住宿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七十五条:员工租住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第七十六条:公司若提供膳食服务,将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七十九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十九章附则

第八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

第八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聘用

第三条聘用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用,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

第四条公司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才可聘用。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

3、二寸免冠照片2张。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受公安机关管制或在案被通缉者;

3、身份不清或无身份证明者;

4、未到法定工作年龄者(十六周岁);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有重疾无法恢复健康者;

6、公司认为不宜聘用人员者。

第三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员工的权利:

1、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

3、享受对公司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和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意见的权利;

4、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和了解公司公布的信息权利;

5、对违法违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九条员工的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充分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尽心尽责地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4、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

6、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节约,杜绝浪费;

7、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第四章请假

第十条公假:

1、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

2、须应到政府有关部门急需办理的事情;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

1、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班组车间(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主动消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工资,事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企业负责介缴的社保费由本人自理。事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核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出示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按权限审批进行消假。一个月内病假一到五天的(含五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80%;六到十天的(含十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70%;十一天以上的发给合同日工资的65%;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发给合同工资60%;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法》和按劳动合同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办理。员工病假期间,必须在家疗养休息,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工伤假:

第五章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公司执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其考勤办法:

1、上班前员工本人须在门卫考勤机内刷卡考勤,如因故忘记考勤,必须及时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否则作为迟到一次记录;

2、员工必须本人考勤,不得叫别人代考勤,如有发现类似情况对舞弊行为者两人均扣除一天工资;

3、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

4、中途离厂,须凭中途离厂准假单,到考勤人员处刷卡后离厂,并注明事因,否则作早退缺勤处理;

5、员工如遇迟到或早退必须补办和办理请假手续。迟到或早退每次不足二小时的按二小时计算,超过二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按四小时计算,当月累计后作缺勤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当月旷工在二天以内按工资200%扣除,超过二天按300%扣除。

第十七条厂区内严禁吸游烟和随地大小便。

第十八条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务接待除外)。

第十九条工作时间不得看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籍等。

第二十条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生产区域,不准串岗、脱岗、打磕睡、睡觉。

第二十一条上班时间佩带胸卡,有规定的部门必须穿工作服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工艺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班组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和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第六章文明生产、安全保卫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拿为己有或私吃公司产品、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第二十六条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文明礼貌。

第二十七条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信誉,上班和工作时间、不准穿拖鞋、不准赤脚、赤膊或穿着不整齐等不良行为。

第二十八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

常生产工作秩序,严禁在厂区内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厂区内严禁骑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进出厂门应下车推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携带各类物资、产品出厂时主动出具产品出厂证,不准带小孩进入公司生产(工作)场地。

第三十二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十五条安全用电,非电工人员不准乱接、拆装电器,严禁使用非生产(工作)性电炉。

第三十六条保安人员有权在厂区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生治安案件,及时进行报告和查破,有关人员都应积极协助,对外来人员未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同意批准不得擅自留宿。

第七章奖励

第三十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和情形之一者予以奖励:

1、在改革、改进生产工艺,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有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成效显著者;

2、在节能降耗、节约原辅物料有具体成效者;

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利益免受更大损失者;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中见义勇为,有显著功绩者;

6、对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中,经考核评定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

7、模范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关心企业,勇挑重担,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

第八章处罚

第三十八条对于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5—100元经济处罚:

1、厂区内吸游烟、随地大小便、骑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带小孩进入工作(生产)场所,禁烟区内携带火种入内者;

2、上班不佩带胸卡、工作时间干私活、吃零食、看工作无关的书籍者;

3、上班和工作时间穿拖鞋、赤脚、赤膊者;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脱岗、打磕睡、睡觉或不按规定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劳动防护用品;

5、因责任性不强造成的长明灯、长流水、永动扇、下班后未关库门者;

6、私吃成品、半成品,破坏绿化,非生产性使用电炉者。

第三十九条凡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不服从正常的管理,殴打或侮辱管理人员者,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斗殴、吵骂者;

3、故意泄露公司工艺、技术、业务上的秘密,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4、利用取权营私舞弊,在承办业务与事业中,向客户索取、收受回扣等影响公司生产或信誉,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5、因工作疏忽,管理监督不力,造成产品质量或设备,安全等重大事故者;

6、借病、事假往他处工作者;

7、非法煽动罢工、怠工,影响生产秩序者;

9、连续旷工达三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十五日者;

10、上班酗酒、聚赌或伤风败俗者;

11、非法携带或拥有危险品或违禁品(如枪支、弹药、刀械、毒品等)进入公司者;

12、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处理者。

第九章其它

第四十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遗失、损失公司物品者,必须照价赔偿。

第四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和班组管理范围与工作职责另附。

第四十三条各工种安全与工艺操作规程另附。

第四十四条未尽事宜,另作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后生效并从年月日起实施执行。

为了控制公司文件发放的适当范围、作废文件的及时回收,确保各部门、车间所使用的公司文件的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1、文件的发放:

(1)财务部、生产部、营销部办公室以本部门名义形成且在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发放的文件,各自安排发放和回收。需要在公司各横向关联部门之间发放实施的文件,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发放和回收。

(2)各部门需办公室安排发放文件时,必须将文件打印并复印好,由部经理书面写明发放范围、发放时间并签名后送综合管理部,由办公室主任安排文件发放人予以发放。

(3)任何文件,发放人须建立“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发放到各部门的所有文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接收。如部门负责人不在,由部门在场人员签名代收。代收人必须负责及时将文件转给部门负责人。需个人接收的文件由部门内部建立“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并由个人亲自签字接收。

(4)需发放到正科长以下管理、辅助人员和职工的文件(包括学习材料等),发放人只需发放到相关正科长级管理人员,再由正科长级管理人员安排发放到相关个人。

2、文件的更改:

(1)任何原因造成文件的个别字句需要更改,且更改后不影响整个文件版面的整洁美观,由原编制形成的部门负责人书面写明更改位置和如何更改(数据性或原则性的须报直属部经理签字认可),连同编制形成部门负责人的私章送原发放人,由原发放人根据原发放范围及存档予以更改。

(2)文件发放人根据更改字数多少和繁简情况,可到现场为原件人更改,也可以收回后予以更改,再返还给原收件人。但在更改时必须用双线划掉原字句,在划掉的字句对应上方行距空间写上新字句,并在更改处盖上原编制形成部门负责人的私章。

3、文件的换页:

(1)任何原因造成文件单页大面积修改,需换页的,由原编制形成将需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并打印、复印好,由其部门负责人书面写明换页情况(属数据性、原则性修改须部经理签字认可)送原文件发放人,由原文件发放人根据原发放范围予以换页。

(2)所有需换页的文件,由文件发放人统一换页并注明执行时间,将原页销毁。

4、文件的回收、作废:

(1)因公司制度汇总、部门调整、规划变化等原因,造成原文件内容与新文件内容重复、冲突而失效的,由汇总部门或新文件编制形成部门负责人,安排原发放人予以回收。

(2)文件发放人在回收文件时,必须持“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由原接收人在登记表相关栏内签名后回交。

(4)所有回收的文件均于回收当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统一安排销毁。

5、其它规定:

(1)任何部门以公司名义形成的文件讨论稿或正式稿,必须发放到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联人员,以便了解公司政策方向,根据公司各方面情况系统地进行修改,确保接口部门的相互配合。

(2)无论部门或公司发放的文件在发放前都必须在档案室存档备案。

(3)任何文件相关部门负责人接收后必须领学或传达应执行的员工,认为有必要复印下发到相关员工时,须向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由原发放部门复印按发放程序予以发放。不得私自复印下发,避免文件使用范围失控,造成有效和无效版本的混淆。

(5)发放文件属讨论稿的,讨论人组织讨论结束后须按时交文件编制形成部门。

(6)文件发放人必须将已使用的“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按季度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便备查或回收时使用。保存期限为三年。

6、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文件私自提供给公司以外人员。则除承担50元罚款外,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7、本规定各条款如有违犯,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由其直接领导开通用罚款单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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