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书记对社会工作做出指示意见11篇

发布时间:2022-12-16 13:30:06 来源:网友投稿

镇委书记对社会工作做出指示意见11篇镇委书记对社会工作做出指示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  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委书记对社会工作做出指示意见11篇,供大家参考。

镇委书记对社会工作做出指示意见11篇

篇一:镇委书记对社会工作做出指示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

  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200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下发以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服务居民群众、搞好城市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起点,城市基层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革,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居民群众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服务需求更加迫切,但不少社区居民委员会还存在着组织不健全、工作关系不顺、工作人员素质偏低、服务设施薄弱、工作经费难以落实等问题,影响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功能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城市社区建设的整体推进。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城市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把握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区和谐为目标,着力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城市社区组织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组织基础。

  (二)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坚持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社区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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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居民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真正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变成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设施建设、财力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尊重社区居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形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合力。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紧密联系各地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创新工作载体,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和阻碍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使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三)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努力使全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社区居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社区居民自治范围进一步扩大,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能够满足社区居民群众的基本服务需求;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内外关系更加协调,全社会尊重、关心和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关键时期。要着力理顺社区工作关系,强化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充实壮大社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社区保障机制,为实现到2020年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各项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明确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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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兴办有关服务事业,推动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群众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推行居务公开;及时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五)依法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党和政府联系社区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

  (六)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利益的重要维护者,要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对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健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

  (七)加快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全覆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人口规模、管理幅度等因素,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确定管辖范围,一个社区原则上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矿企业所在地、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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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此之前应成立居民小组或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筹建工作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

  (八)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调整充实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设置,建立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各类下属的委员会,切实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积极开展楼院门栋居民自治,推动形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委员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新格局。

  (九)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专业服务机构。为更好地完成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辖区人口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建立社区服务站(或称社区工作站、社会工作站)等专业服务机构。按照专干不单干、分工不分家的原则,社区专业服务机构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以形成工作合力。社区居民委员会有足够能力承担应尽职责的社区,可以不另设专业服务机构。

  四、努力壮大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队伍

  (十)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来源渠道。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配置5至9人,辖区人口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可适当增加若干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其配备比例、招聘办法及专业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由市(地)级人民政府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和居民小组的负责人可以由社区居民推选产生,也可以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经过民主程序兼任。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研究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锻炼制度。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居民委员会帮助工作或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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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经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十一)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工作的需要,制定培训规划,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每年至少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一次,其他成员每2年至少接受培训一次。要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社会工作知识,增强他们坚持党的领导的信念,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一心为民的精神,努力掌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立足岗位,自学成才,支持他们参加社会工作等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十二)关心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成长进步。积极把优秀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培养发展成为党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加大从优秀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街道(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力度。

  对工作成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应及时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五、积极完善城市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十三)坚持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带动社区居民民主。推广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全面推进社区党务公开,健全社区党员代表议事制度,引导党员参与民主实践,积极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带动和促进社区居民民主健康发展。

  (十四)坚持和发展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稳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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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由居民推选产生的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居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地要对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规定,引导居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居民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探索社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方式方法,保障其民主政治权利。

  (十五)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推广社区党员或党员代表议事制度,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探索网上论坛、民情恳谈、社区对话等有效形式,鼓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广泛参与,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十六)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把工作重点进一步转移到社区管理和服务上来,按照居民活动空间最大化、服务设施效益最优化的要求,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管理,方便居民群众使用。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驻区单位协商议事制度,推行分片包块、上门走访、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做法,密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的关系。实行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档案、公章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有效运转。

  六、切实改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

  (十七)加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并与社区卫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等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地方政府应对建设资金来源、产权归属和使用管理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城市规划行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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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配套建设指标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使用,应广泛征求社区居民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意见。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不能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根据规定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交给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使用管理。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由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建设,也可以从其他社区设施中调剂置换,或者以购买、租借等方式解决,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筹解决。积极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倡“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务设施的供暖、水电、煤气、电信等费用应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

  (十八)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整合社区现有信息网络资源,鼓励建立覆盖区(县、市)或更大范围的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一次收集、资源多方共享。整合区、街道、社区面向居民群众、驻区单位服务的内容和流程,建设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逐步改善社区居民委员会信息技术装备条件,提高社区居民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全面支撑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内部管理电子化,减轻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七、逐步理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相关组织的工作关系(十九)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社区党组织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切实领导和指导好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

  以“三有一化”(即有人有钱有场所、构建城市区域化党建格局)为重点,积极推进社区党组织建设,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支持和保障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行使职权,及时帮助解决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确保社区党建与和谐社区建设紧密结合,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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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愿服务和帮扶结对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要求,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注意培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力量。

  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标。

  (二十一)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社区管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告知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其意见。(二十二)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建设责任。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事项。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推动驻区单位将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事业逐步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探索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要把驻区单位履行社区建设责任的情况纳入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内容,有关部门在评先表优时要主动听取社区居民委员会对驻区单位的意见。

  八、大力加强对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十三)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要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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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服务的职责。要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为社区及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普遍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凡依法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逐步清理和整合在社区设立的各种工作机构,规范政府部门面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的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大力压缩针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类会议、台账和材料报表。

  加快街道办事处法制建设步伐,省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研究制定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十四)落实领导责任制。要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区(县、市)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市、区(县、市)领导干部和街道(镇)领导干部要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联系点,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成效作为市、区(县、市)党委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十五)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党委组织部门在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中要发挥抓总引领作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搞好协调服务。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保、体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把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权限,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慈善协会等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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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六)切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居民委员会兴办公益事业所需费用,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向社区居民或受益单位筹集。街道办事处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街道办事处银行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不得挪用、挤占、截留,并定期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居民公开使用情况,接受居民监督。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其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保障能力。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问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其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二十七)提高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工作水平。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针对不同地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总结和探索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经验和规律。要把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与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与社区建设紧密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表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为推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氛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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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镇委书记对社会工作做出指示意见

  关于基层加强和创新乡镇社会管理的调研报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怀宝镇党委书记莫春昭

  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今年3月,我区全面深入开展“赶超跨越,全面发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在柳州市委、融水县委的领导下,我镇党委高度重视,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各级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此次活动。在“活动”第二阶段调研期间,我镇党委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一个重要的调研课题之一,并进行了一次认真全面的社会调研。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分析、研究,认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我镇党委、政府一项重要而长期的任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镇社会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近年来,我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社会管理机制、体系、能力建设,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镇社会管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的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仍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挑战,主要表现在:(一)乡镇政府管理职能迷失,社会管理方法方式落后。现在乡镇工作的基本定式是随着上级中心工作走,跟着上级下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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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务忙,围着上级考核的方向转,导致乡镇政府无心履行地方社会管理基本行政职能。社会管理方法方式落后表现在,一是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待完善。少数部门仍存在“重处罚、轻调解”现象,调解意识不够强,部分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多元化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尚未有效构建。目前全镇有专职调解员5人,调节人员少,难以满足调解工作的需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量亟待加强。二是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有待强化。在新时期,各式各样的突发事件会时有发生。而我镇的应急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少数部门和领导干部应急管理意识不够强;应急资源尚未有效整合,虽然建立了各类专门应急组织机构,但人员没有到位,原因主要是村级人员流动性大;有的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部门应急协同联动不够;信息网络综合管理能力薄弱,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相对滞后,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干部责任心不强,服务观念陈旧,普通干部管理困难。少数乡镇干部责任感和事业心不强、工作作风漂浮、联村下村少,乡镇干部居住“城市化”倾向日益凸显,“走读”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没有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随着社会的变化,在日常中遇到的问题也变化了,可是一些乡镇干部应对问题还是老方法、服务群众还是老观念。在社会管理方面,仍然习惯于居高临下、发号施令,对于群众的需求和困难,缺少主动调查了解和上达。乡镇普通干部管理困难主要是,一是乡镇干部普遍待遇偏低,工作缺乏积极性。特别是今年以来,物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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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涨,微薄的工资根本经不起花,加之乡镇工作特殊,交通费、就餐费、通话费开支较大,在小孩上学、赡养老人、人情往来等方面,往往令乡镇干部犯难。其次是乡镇干部的政治地位每况愈下,群众没事不理你,遇到麻烦来找你,处理不好要骂你,遇到蛮横不讲理的,稍不注意,就越级上访,告你的“黑状”,导致有些乡镇干部不愿意多干事,总结出“不做事不出事”的心得。三是升迁难。政治上进步是激发乡镇干部的有效举措。但在乡镇干部看来,如果没有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作保障,埋头老实干事,默默无闻,即使有才干也不易被发现,个人进步显得比较困难。就目前来看,有些乡镇干部由于年龄偏大、进步无望,论资排辈、还没轮上,囿于编制、不敢奢望等诸多原因,工作缺乏动力,热情不高,在思想上产生了熬日子、混子日的不良倾向。加上乡镇在人事上没有提拔任用权,普通干部很难有升迁的机会,导致思想不稳定,工作不安心,没有积极性,导致干部管理难。(三)乡镇指导村委会乏力。实行村民自治后,一方面乡镇不能过多干预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另一方面乡镇对村委会的指导收效不大。原因在于:一是当前村民自治的水平低,机制极不完善,自治等于不治;二是村干部收入低,没有社会保障等,难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三是在乡镇指导村委会工作中,缺乏资金、物资和人力等资源的配套实施条件;四是乡镇干部培训学习时间少,指导水平不高,导致工作效率偏低。(四)乡镇公益事业建设难办。一是在筹集资金过程中,由于受益不均,无法建立统一的分摊标准,征收时难度较大。二是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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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务工人员常年在外的资金收取难。三是部分农户因家境困难无法一次性交清而产生新的拖欠,造成兴办公益事业胎死腹中。(五)公共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民生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老有所养难,物价上涨过快,群众公共健身场地、活动场地少等问题反映较为强烈;公共服务职能弱,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等,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待提高。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做法与建议社会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和谐因素;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必须统筹兼顾,协调各方,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结合我镇实际,应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从影响和谐稳定和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找准切入点和创新点,使社会管理更加有效。因此,我们必须做到:(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改革创新科学施政。切实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我镇实际,建立完善全市社会管理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社会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改革乡镇政权运行机制,走精简高效之路。要科学设置乡镇机构,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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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立健全保障支撑体系。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出台,明确方向重点,做到与经济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预算支出进一步向社会管理重要工作、薄弱环节、重点区域倾斜,逐步提高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设立“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推进社会工作者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培养、使用和激励等方面的政策制度,提高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将社会管理相关理论知识纳入村级干部业务培训、机关干部知识更新、公务员轮训、领导干部学分制等课程内容,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社会管理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三)加大财政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增长,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建立公共服务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把新增财政收入主要用于公共服务,逐步使公共服务支出成为财政支出的主体。三是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各自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优势和作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方式灵活、效率较高的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体系。四是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管理和服务的有机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四)大力改善乡镇干部待遇,强化镇村干部管理方式。一是以拉大收入差距激发积极性。在保证基层乡镇干部的工资按时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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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发放的基础上,实行绩效工资制,收入与工作成效挂钩,在一定程度上拉大收入差别,激发基层乡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改善福利待遇调动积极性。提高基层干部的年终奖、目标奖,为他们购买医疗、失业和养老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建立和落实基层干部特困救助、生病看望、补贴报酬保障和党组织关怀服务等机制,党的组织要时刻真情关怀基层干部。三是以改善生活待遇保护积极性。对基层乡镇干部的生活,要时刻关注,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住房、家属就业、子女上学、夫妻分居等问题。特别是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及时伸出援助之手,通过发放固定补贴、救助金和走访慰问等办法,帮助基层干部度过难关。关于如何加强镇村干部管理方面,应该积极探索镇村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新模式,激励与约束并进,提高干部服务水平。推行村干部工资保发、养老保险、医疗保障“三保”机制,解决基层村干部后顾之忧;推行干部到户工作法,实行干部包户无缝覆盖,群众评议,按绩效定酬,让干部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推行干部选拔“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制,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动态交流模式;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及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其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五)建立镇村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抓好以农村危房、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建设,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居、困有所助;镇村建立党内扶助基金,面向困难群众给予社会救助;劳保站大力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最大限度地使有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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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人实现稳定就业;深入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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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镇委书记对社会工作做出指示意见

  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鄂组通[2011]96号

  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中央组织部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全省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乡镇党委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乡镇党委书记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骨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动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管理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政策能力强、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强、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强、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强的“一好四强”的乡镇党委书记队伍。二、明确乡镇党委书记的工作职责乡镇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是团结带领乡镇领导班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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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一)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进对农村经济社会工作的领导方式,抓好乡村和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面貌,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二)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巩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成果、探索完善深化改革措施,积极推动农村医疗制度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等,促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三)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机制,完善乡村矛盾排查机制,注重防范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建立民情沟通制度,及时倾听群众呼声,准确掌握群众的关切和感受,保证民意诉求顺畅。逐步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妥善调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四)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完善城镇服务设施,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功能,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注重改善保障民生,着力解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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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的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增收和社会治安等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五)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直接责任人职责,推进基层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着力抓好乡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村“两委”班子建设,带好乡镇干部队伍、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大学生村官队伍,加强乡村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三、建立健全乡镇党委书记选拔任用机制(一)坚持任职条件。选拔任用乡镇党委书记,要在具备党内有关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基础上,突出“一好四强”:(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大局意识、事业心、责任感强,清正廉洁,品行端正,严以律己,作风朴实,群众威信高。(2)贯彻执行政策能力强。能够领会把握、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善于抓班子带队伍,带头实干,注重实效,善于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推动工作落实。(3)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强。积极创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找准发展路子,在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上思路实、办法多、能力强。(4)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强。敢于面对问题,善解矛盾纠纷,具有较强的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5)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强。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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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农村工作,熟悉农村社情民意,宗旨意识牢、群众观念强,善于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二)完善选任方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完善选任方式、严格选拔程序,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具有乡镇、街道工作经历,优先从具有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乡镇党委换届时,提倡实行“两推一选”(党员群众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组织考核确定正式候选人,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办法选配乡镇党委书记。届中调整乡镇党委书记,要在县委全委会或全县领导干部会议范围进行民主推荐,一般应经过县委常委会或县委全委会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在县委常委会决定任命之前,要征求县委委员的意见。可以探索实行“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拔方式选拔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的任免,须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备案。乡镇党委书记一般应任满一届。任期不到三年调整的,要报省委组织部同意。(三)优化队伍结构。换届集中调整时,乡镇党委书记形成以35岁至50岁的为主体,适当保留一部分基层经验丰富、工作得力的50岁以上的干部,注意选拔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要至少选配1名30岁左右的优秀干部同志担任乡镇党委书记。届中调整乡镇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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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书记,原则上要选派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每个县(市、区)要至少选配1名女干部担任乡镇党委书记。(四)培养后备力量。重视乡镇党委书记后备队伍建设。县(市、区)委要按每个乡镇不少于2名乡镇党委书记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实行动态管理。有计划地选派省、市、县机关部门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加大从村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力度。注意把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和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结合起来,形成年轻干部到基层去、优秀干部从基层来的导向。(五)合理推进交流。按照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干部、有利于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的要求推进干部交流。在同一乡镇任乡镇党委书记满10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乡镇任职5年以上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乡镇党政正职原则上不同时交流。四、建立健全乡镇党委书记教育培训机制(一)健全培训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乡镇党委书记培训责任体系,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由市(州)委主要负责,省、市、县分级承担培训任务。省委组织部把乡镇党委书记培训列入省级党校培训的主体班次,重点抓好新任乡镇党委书记任职培训,并根据不同地区实际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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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专题培训;市(州)委重点组织开展轮训和专题培训,县(市、区)委负责日常培训。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健全学习档案,把学习培训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考察考核乡镇党委书记的重要内容。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经费纳入市(州)、县(市、区)财政预算。(二)丰富培训内容。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两圈一带”发展战略和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设置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不断丰富和创新培训内容,既要突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又要强化对城乡规划建设、发展区域经济、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增强实际工作能力。(三)改进培训方式。根据需要,确定重点专题,邀请领导、专家、学者讲座或适时组织乡镇党委书记到有关培训机构集中培训。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大选派乡镇党委书记到上级机关、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力度。开展乡镇党委书记在线学习。五、建立健全乡镇党委书记考核评价机制(一)完善考评办法。市(州)、县(市、区)要制定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乡镇党委书记考核评价办法。针对不同乡镇的经济状况、资源环境、产业特点、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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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工作、工作基础等要素,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及其权重,规范“一票否决”事项,增加群众意见在考核中的比重,注重考核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引导乡镇党委书记抓大事、干实事。细化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项目,增强乡镇党委书记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自觉性。(二)开展“双述双评”推行乡镇党委书记“双述双评”。制度,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每年组织乡镇党委书记就抓党建促发展情况向基层干部群众和县委进行专项述职,并接受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三)运用考评结果。市(州)、县(市、区)要探索建立乡镇党委书记考评信息库,整合运用纪委、审计、人大评议、部门(行业)责任考评等工作成果,把年度考评结果和民主测评作为奖惩任免乡镇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六、建立健全乡镇党委书记激励管理机制(一)注重关心爱护。注重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乡镇党委书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县委书记每年至少分别与乡镇党委书记谈心谈话1次,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长每半年与乡镇党委书记谈话1次,市(州)党委组织部部长也要注意与乡镇党委书记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乡镇党委书记思想、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注重培育树立乡镇党委书记先进典型,省、市(州)、县(市、区)定期开展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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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党委书记评选表彰活动,注重对受表彰优秀乡镇党委书记的提拔使用。(二)拓宽使用渠道。注重从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中选拔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市(州)部门班子成员和省级机关处室副职干部。从2011年起,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乡镇党委书记经历的要逐步达到50%,市(州)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乡镇党委书记经历的人员要有一定数量。有计划地选拔、招录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到省直机关工作。(三)严格管理监督。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履行职责的规范和约束,探索完善乡镇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监督分开的制度和办法。健全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大额资金支出、重点项目建设等重要事项须经乡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强化对乡镇党委书记的日常监督,实行乡镇党委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解决部分乡镇党委书记思想浮躁、工作不实、急功近利、“走读”等问题。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对乡镇党委书记考核、考察时要注意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意见。对履行职责不到位、作风不实、群众有意见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工作不负责任、廉洁自律不严格、群众反映突出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七、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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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党委要担负起抓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县(市、区)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认真履行对乡镇党委书记实行重点管理的各项职责。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制定乡镇党委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办法,对乡镇党委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调整任用情况要及时备案。市(州)党委和组织部要把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摆上重要日程,研究重大事项、细化落实措施、解决突出问题。要把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成效,纳入县委领导班子和县委书记年度考核内容,列入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内容,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乡镇书记队伍建设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县(市、区)党委责任。同时,要指导县(市、区)党委,统筹兼顾,抓好其他乡镇干部的选拔培养、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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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镇委书记对社会工作做出指示意见

  全面启动平安东莞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以基层平安建设活动为载体的平安细胞工程建设加快推动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深化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公交等行业系统平安建设壮大平安东莞志愿者队伍把平安东莞建设工作延伸到每一个社区和单位家庭形成积小安为大安以基层平安保全市平安的良好局面

  社会工作会议上领导讲话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对2021年全市社会建设工作情况和2021年主要任务进行汇报。

  一、去年我市社会建设的基本情况

  2021年,我们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核心任务和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的奋斗目标,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南方日报》发布的《珠三角竞争力2021年度报告》中,我市在社会治理方面名列第一。

  (一)坚持立足现实、统筹推进,系统谋划社会建设全局

  市委市政府把社会建设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根据我市区域位置、行政架构、产业结构、人口结构等实际情况,系统谋划,强力推进社会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建华书记、宝成市长、姚康副书记等市领导多次率队赴省社工委,积极争取省的指导和支持。去年6月,我市与省签订共建协议,成为目前全省唯一与省社工委全面共建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的城市。为推动共建工作的落实,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动员大会,建华书记和宝成市长率领市四套领导班子到各镇街开展点评和检查督促工作。

  二是建立组织机构。我们及时组建市社工委,调整充实45个市直单位成为市社工委委员单位,加大了工作的统筹力度。各镇街于去年6月底前全部成立了社工委,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推动村和社区设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员,搭建起纵向到底的组织保障体系。成立了市社会工作咨询委员会,组建了民情志愿服务队伍,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是完善政策体系。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及七个配套文件,明确了全市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同时,制定了有关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部门分工,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出台了农村综合改革“1+5”、商事登记制度改革“1+X+Y”、社会组织“1+N”等系列政策文件,为全面加强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四是主动先行先试。探索以社会组织形式成立了东莞社会建设研究院。重点抓好作为全省第一批社会创新观察项目的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孵化基地于去年11月成为省社会创新试点项目。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合作,扎实推进省第二、第三批共7个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同时,我市也启动实施了49个市级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推进社会创新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真抓实干、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制

  我们按照建设“大社会、小政府”和“好社会、强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被确定为全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大力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0904家,同比增长42.05%,成为全省发证最快、同期发证最多的地区。实施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转移政府事项296项,减幅达41.3%。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等相关系列政策文件,确保政府职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发布首批市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向社会组织购买266项服务,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二是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市级部门向13个中心镇和3个市属园区下放500多项事权,增强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村级体制改革,继续抓好厚街、黄江等镇的试点工作,稳步推动政务、村自治事务和村集体经济“三分离”,全市已建成36个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和45个市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

  三是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取消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前置审批83项,率先实行异地商会直接登记制度。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设立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去年还投入1000万元开展首届公益创投活动,全力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和枢纽型社会组织。全年新登记社会组织252家,社会组织总数达到2200多家。同时,建立社会组织联合监管机制,去年依法注销和撤销社会组织72家。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评估机构,对首批82家社会组织进行评估,评出3A等级以上社会组织42家。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90.3%的社会组织建立了党组织。

  (三)坚持以民为本、服务为先,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我们突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一是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去年市财政投入205亿元用于民生事业。在全国率先推行“社保卡诊疗一卡通”,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户籍人口、就业人群向非户籍、非就业常住人口拓展。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安排1000万元设立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扶持民办学校发展。60.9万名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占需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外来人口子女总数的100%,其中,14.2万人在公办学校就读,46.7万人在民办学校就读。免费为市民提供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9项公共卫生服务。

  二是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向欠发达镇村和困难群体倾斜,去年市财政实现均衡性转移支付7亿元。实施创业东莞工程,促成1万多名失业人员就业,帮扶7000多名家庭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加大对残疾人和低收入

  家庭的帮扶力度,使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较好的保障。组织实施首届“南粤幸福活动周”,满足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服务和自我娱乐的需要。

  三是切实提升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与积分制相协调的配套政策,逐步将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范畴。首次将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纳入医保范围,异地务工人员参保人数达到2500多万人次。继续实施“圆梦工程”,去年资助2000名新生代产业工人接受高等教育。坚持多途径吸收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参与社会治理。目前,异地务工人员中已分别有1人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省党代表和省人大代表,17人当选市党代表,5人担任市政协委员。

  (四)坚持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将建设平安东莞作为“六个东莞”行动之首,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是深入开展“三打两建”行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围绕“三类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严查大案要案、斩断利益链、深挖保护伞,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全市立案查处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案件3万多宗。我市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三打”专项行动优秀市。

  二是全面加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全市27项重大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决策听证和社会公示等制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全市22个诉前联调工作室调解成功各类案件8814宗。建成“东莞市网上信访大厅”,在全省率先实现视频信访系统覆盖到镇街。

  三是大力推进平安创建活动。继续将治安工作列为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首,深化“平安公交”、“平安社区”、“平安校园”等专项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四化五警”试点,提升了治安防控能力,全市“两抢一盗”案件立案同比下降9.6%,营造了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在过去的一年里,虽然我们在社会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社会建设工作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不少差距。例如个别部门对社会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改革创新精神欠缺、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区域间存在差距,等等。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年我市社会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关键之年,也是共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工作的推进之年。今年全市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全国“两会”和视察广东、胡春华书记东莞调研的重要讲话精

  神为指引,以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和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为目标,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作出东莞应有的贡献。

  (一)努力办好群众满意的教育。扩充一批公益性教育资源,新建若干所公办幼儿园,做好东莞启智学校的异地扩建工作。适时提高镇街公办初中公用经费标准达到市直属学校的水平,促进我市教育均衡稳定发展。加强民办学校规范化建设,争取年内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比例达65%,总数达160所。稳步推进免费中职教育,加快职业教育转型发展,调整各中职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学科结构,推动办学方向与我市产业需求更加紧密地结合。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能力和发展水平。

  (二)推动实现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全面打造“就业援助月”、“就业服务日”、“村民车间”等就业服务品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解决大学毕业生、困难家庭等群体的就业问题,实现东莞生源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0%以上,确保对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率达100%。抓紧落实就业技能培训资助制度,做好失业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着力推广个人自主参训提升技能,推动实现就业及稳定就业。加大对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力度,落实创业成功奖励,加快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为创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和谐劳动关系预警机制,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三)完善保障有力的社保体系。加大新社保卡的发行力度,完善“社保卡诊疗一卡通”服务平台,丰富服务平台上的社保应用、医疗应用、金融应用的服务功能。继续调整医保政策,出台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抓紧出台《东莞市民办福利机构资助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福利机构。扩建市社会福利中心,将居家养老服务扩大至120个社区。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标准,切实保障和改善“底线民生”。

  (四)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试点改革,成立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争取在医药分开、破除“以药养医”等方面有实质性突破。推进市人民医院分院等重点工程的建设,发挥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为市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以国家卫生镇等创建活动为抓手,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有效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重大传染病流行蔓延。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最严厉的执法、监管、准入、处罚、问责措施,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

  (五)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要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和大部门体制改革,巩固和扩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协同监管的有效举措。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工作,分批出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录,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认真落实农村综合改革“1+5”系列政策文件,继续扩大村级体制改革试点,科学规划建设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

  服务中心。深化社会组织改革,遵照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全面提升对社会组织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改革民生事业体制,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方向,探索推进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以及社区服务等领域逐步实现向全体常住人口覆盖。

  (六)推进“平安东莞”建设。全面启动“平安东莞”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以基层平安建设活动为载体的“平安细胞工程”建设,加快推动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深化“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公交”等行业系统平安建设,壮大“平安东莞”志愿者队伍,把“平安东莞”建设工作延伸到每一个社区和单位、家庭,形成“积小安为大安,以基层平安保全市平安”的良好局面。按照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的要求,扎实推进“四化五警”建设,统筹管理村(社区)治安联防组织,进一步健全基础防范网、情报信息网、视频监控网、网络管控网、打击整治网、区域协防网等“六张网”,努力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巩固深化“三打”成果,继续着力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加强虚拟社会管理,重视网络信息,推进网络问政,引导网络舆论,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健康发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联合监管执法机制。

  (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总结石龙镇和信贷行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政府诚信建设,以此带动企业诚信、个人诚信建设,努力把东莞建设成为广东信用建设的先行区。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培育、信用信息应用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快编制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尽快建立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托现有政务网络,加快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搭建政府内部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公众查询平台。建立健全部门和行业内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实现部门和行业间的联合奖惩,建立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制的信用监管新格局。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公民的诚信守法教育,积极营造重信誉、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营造民主法治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及七个配套文件。进一步推进我市第二、第三批省社会创新观察项目的实施,加强对49个市级社会创新观察项目的检查指导和评估,力争一批社会创新观察项目能顺利上升为省、市社会创新试点项目。要加强社工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社工队伍规模,逐步拓宽社工服务领域。加强社会建设的理论学习和研究,进一步强化和提升社工委统筹、协调、决策的能力,要成为加强社会建设的统筹者、推动者和探索者;加强社工委与委员单位间的联系和沟通,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镇街社工委要加强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工作队伍,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争创更多亮点。

  同志们,加强社会建设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凝聚共识,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全面加强社会建设,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社会工作会议上领导讲话篇2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全国“两会”和全省社会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1年全市社会建设工作,部署安排今年任务,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开创社会建设新局面,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刚才,张科同志总结了2021年全市社会建设工作,部署了今年任务,姚康同志就进一步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工作作了部署,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社工委的支持指导下,我市深化在社会复杂多元基础上实现和谐崛起的思路,扎实推进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在省市共建、系统谋划、理论研究、体制改革、基层治理、平安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成效明显,为我们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制度和工作基础。但是,也必须看到,我市社会建设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格局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政府社会建设职能履行还不到位,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还有待创新,领导干部推进社会建设的能力水平还相对薄弱,等等。

  党的明确了社会建设在“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强调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最近召开的全省社会工作会议,提出了建设民生社会、平安社会、公平社会、活力社会、法治社会“五个社会”的要求。根据中央、省的部署,适应新的形势,市委提出了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的目标,明确了社会建设工作的更高要求。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与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工作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工作成果的巩固提升。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社会建设放在“五位一体”总布局中来谋划,放在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多作贡献的使命责任中来考量,着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完善社会服务为基础,以促进公平正义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体系,推动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广东特色、东莞特点的社会建设新路子,努力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

  一、要夯实物质基础

  经济建设是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社会建设是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没有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将变成“空中楼阁”。没有社会建设,经济建设也将难以为继。因

  此,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把社会建设摆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改革开放30多年,东莞长期保持两位数经济增长,创造了经济发展的“东莞奇迹”。与此同时,我们享受到了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福利,促进了社会建设的快速发展。但近几年来,由于我们加大了结构调整力度,加上国际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我市发展速度连续低位徘徊,在全省处于垫底位置,面临着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双重压力。必须看到,如果经济增长长期“失速”,不能尽快迎来转型升级的“拐点”,不仅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问题难以解决,而且社会建设也难以有效推进。我们必须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定不移推进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总量、人均均量和运行质量同步提升,再创转型发展的新“东莞奇迹”,即既有增长速度又有发展质量的奇迹,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均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要处理好加快发展与调整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全力以赴推进“三重”建设,着力打造粤海高端装备产业园、松山湖大学创新城、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三个增长极,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促进现代服务业提速增效,大力扶持镇村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发展创新型经济,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努力使经济发展更多地依靠现代产业带动,更多地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地依靠区域发展协调互动,进一步“做大蛋糕”、“做优蛋糕”,为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要强化服务职能

  政府的管理能够调节市场失灵、维护社会秩序,从而促进经济社会进步;政府的服务能够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是,长期以来,政府社会建设职能缺位,管理模式滞后,该管的事没有管好,不该管的事管得太多,既不利于提供服务,也不利于强化管理。下来,要着力于强化政府社会建设职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等重大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主动向社会让渡空间,解决好政府在社会建设中“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切实抓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各项工作,巩固和扩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协同监管的有效举措,力争使东莞成为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效率最高、监管最到位的城市之一。健全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制度,落实向社会组织放权和购买服务目录,确保政府职能“放得下、转得出”,社会组织“接得住、管得活”。要在履行好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同时,突出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以平安东莞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四化五警”建设,实施“平安细胞工程”,加大治安防控打击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健全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加强矛盾排查化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特别是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作为一个地方社会和谐稳定“晴雨表”的作用,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接访和包案,突出化解信访积案,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建立信访联合接处机制,探索“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信访工作模式,提高信访办理效率,推进信访矛盾调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突出改革创新

  加强社会建设,必须继承和借鉴过去好的经验做法,但更关键的是要创新。要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进一步总结经验规律、加强实践探索,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结合东莞实际,要突出抓好两方面的改革创新。一方面,要深化社会组织改革。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改革,抓好市80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降低登记门槛、简化注册程序,引导社会力量成立更多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枢纽功能,推动同类型、同性质、同行业、同领域的社会组织建立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联合监管、优胜劣汰和评估考核机制,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结构。以我市作为全省基层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快形成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与自下而上的基层自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结构。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村级体制改革,推动政务、村自治事务和村集体经济“三分离”。合理规划建设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着力构建科学有效的基层管理服务体系。

  四、要坚持民生优先

  一个社会重视效率而忽视公平,将导致贫富日益悬殊、社会不满增加,甚至社会动荡、经济滞胀。随着人民群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更加强烈,一些群众有时为争得一分公平甚至比争得几分利益还要执着。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加强社会建设的基本取向和价值追求,逐步构建和完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政策体系、制度安排,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要始终关注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确保全体社会成员都能温饱无忧、体面尊严、更有品质地生活。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资源投放到基本民生项目上,加快建立人人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推动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把经济发展的实惠装进群众的腰包。实施新一轮“双到”扶贫,完善长效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帮扶质量。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完善贫有所济、困有所帮、残有所助、孤有所托、灾有所救的社会救助制度,推动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员人口管理体系,完善积分制、居住证制度,有效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问题,让在东莞学习、生活、工作的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社会发展成果。

  五、要注重道德教化

  加强社会建设,既需要法治的强制力量,也需要德治的教化作用。一方面,要以法治东莞为载体,强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各级各部门尤其是

  执法机关,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真正依法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探索建立决策评估和纠错制度,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结合普法教育,强化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群众理性参与社会管理,理性监督政府,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纠纷。另一方面,要以推进文明创建为抓手,着力解决当前社会领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等问题。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民众生活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实施公民心理健康工程,做好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引导社会成员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大力推进诚信建设,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营造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社会环境。

  六、要推动多元共治

  社会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的目标要求,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完善部门工作考核和督促检查机制,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工青妇“枢纽型”组织和各类经济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的积极协同功能,大力抓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行“社工+志愿者”模式,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建设的基础作用,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要继续加强与省社工委的共建与合作,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工作指导,继续落实和完善社会建设“1+7”政策体系,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补贴项目等公共支出政策,加大对基层欠发达镇村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社会建设。要加强政策学习、理论研究、专业培训、实践锻炼,着力提升各级党政干部领导、组织、推动社会建设的能力水平,建设一支既懂经济建设又懂社会建设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同志们,加强新形势下社会建设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构筑坚实的社会支撑!

  社会工作会议上领导讲话篇3

  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张科副市长对2021年全市社会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部署了今年我市的社会建设工作。等一下,建华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下面,围绕共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的目标,去年6月,省社工委与我市签订共建协议,共同推进引领区创建工作。一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

  的坚强领导和省社工委的有力指导下,我们认真履行协议,积极改革创新、争先进位,在枢纽型组织建设、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开展村级体制改革、创新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开展社会建设理论研究等多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省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去年省社工委在东莞召开首届广东省社会建设创新年会,最近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社会工作会议,我市都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面对行政架构、经济结构和人口结构特殊的独特市情,面对创新社会管理的艰巨任务,面对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的更高要求,我们的创建之路仍然任重道远。下来,各级各部门要把共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作为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以赴、扎实推进,不断以创建工作的新成效来奠定我市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的坚实基础。具体来说,要围绕共建协议,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

  按照“经济统筹职能上移、社会管理重心下沉”的思路,进一步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筑牢社会管理的根基。一要理顺基层管理体制。以争创国家和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为目标,全面铺开农村综合改革。把握我市作为全省基层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建立村组利益平衡机制,推动经济社会空间转型”的调研成果,学习借鉴新加坡社区服务管理经验,在总结黄江、厚街等镇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选择虎门等6个镇街,深入推进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推动政务、村自治事务和村集体经济“三分离”。根据服务地域半径或服务人口,科学规划建设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使之成为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设置在村(社区)的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村(社区)工作服务制度,兜底落实政府部门在村(社区)的行政工作和公共管理任务。二要还原基层自治本原。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基础平台作用,充分调动业主委员会和其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将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有效衔接,形成社区居民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局面。三要强化社区服务功能。逐步建立完善“以奖代拨”资助机制,探索建立社区志愿服务轮候制度,最大限度地使群众服务需求在社区范围内得到有效满足。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设置社区服务项目,实现从“政府配餐”向“群众点菜”转变,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

  二、着力创新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

  不断完善异地务工人员融入制度设计,努力把“流动的东莞”建设成为“稳定的东莞”、“和谐的东莞”。一要提供更周全的服务。健全完善与积分制相协调的配套政策,逐步将在莞的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范畴。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社工、志愿者力量,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更加直接到位的社会服务,使我市异地务工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二要实施更到位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全面推广

  企业欠薪逃匿风险预警机制,着力打造工资基本无拖欠市,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加强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管理,完善居住证“一证通”配套制度建设,继续推行“以证管人、以屋管人、以业管人”模式。引导有条件的异地商会加快建立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利用异地商会的资源和优势,协助党委政府更好地服务管理异地务工人员。三要推动更有效的融入。加大对异地务工人员的人文关怀,定期组织开展关爱行动。进一步提高异地务工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比例,加大从优秀异地务工人员中录用公务员和选聘领导干部的力度。选取3—5个社区开展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参与社区治理试点,在法律法规框架下最大限度地实现异地务工人员与户籍居民民主权利和参与机会的平等化。

  三、着力构建枢纽型组织体系

  一要探索建立配套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构建枢纽型组织体系的政策措施,在资金投入等方面为枢纽型组织发挥枢纽作用提供必要支持。尽快制定枢纽型组织的认定标准,争取年底前启动认定工作。二要充分发挥工青妇枢纽性作用。不断完善工青妇服务功能,积极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专业化、岗位化和常态化机制,做实做精“心灵驿站”、“莞香花”、“白玉兰”等服务品牌,联系带动更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三要着力培育一批枢纽型社会组织。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精心选择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社会组织,加强引导扶持,着力打造成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示范性的枢纽型社会组织。

  四、着力培育规范社会组织

  按照党的提出的关于“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培育和规范管理力度,使我市社会组织在数量上有增加,在质量上有提高。一要进一步优化发展格局。根据省社会建设“1+7”政策文件“每万人拥有5个以上社会组织”的要求,着眼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社会稳定和谐的需要,引导成立更多的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去垄断化”,鼓励更多行业协会商会实现“一业多会”。二要进一步强化培育扶持。认真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制度,为社会组织发展让渡空间、扩宽舞台。加快作为省社会创新试点项目的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继续开展公益创投活动,管好用好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三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健全社会组织联合监管机制,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省社工委在我市开展社会组织监管工作试点为契机,探索建立格式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社会组织行为指引,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市社会组织评估中心作用,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对全市登记满两年的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和已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全覆盖,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五、着力办好东莞社会建设研究院

  坚持解放思想,敢于突破创新,推动东莞社会建设研究院加快发展。一要完善组织架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治理结构要求,充分激发社会组织体制活力,尽快完善研究院组织架构,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研究院建设。二要健全运行机制。尽快建立一套务实高效的运作机制,积极探索以项目招标、人员培训、项目合作和有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运营模式,引导支持研究院朝“自筹经费、专业研究、开放运作、成果转化”的办院方向发展。三要建立研究联盟。主动加强与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联系和合作,争取早日形成东莞社会建设研究联盟。四要抓好课题研究。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实现东莞生产总值与人均收入“两个翻番”等三个社会建设重点课题的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要统筹和指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

  总之,全市上下要紧紧围绕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这一工作目标,统筹兼顾,凝聚合力,以目标引领进度,以督查倒逼落实,以考评检验成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市社工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作用。各部门、各镇街要主动作为、大胆实践,努力增创更多亮点。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协同推进,为我市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五:镇委书记对社会工作做出指示意见

  ××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11号)文件精神,推动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153号)和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落实,结合《××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现就我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项目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年10月31日前,建设11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努力打造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民为本。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提升基层民政经办能力,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坚持创新开放。放开市场准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力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渠道,提升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三)坚持统筹兼顾。根据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区域特点,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工站项目实施,提升乡镇民政服务能力。

  (四)坚持部门协同。社工站项目由区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支持,统筹推进站点建设、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监督评估等事项。

  三、明确职责(一)区财政部门将当年我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总量的2%列入政府购买社工站项目建设的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区级财政资金予以补助保障;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市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加大政府购买基层民政经办服务力度,并每季度对社工站项目承接的社会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每半年向上级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二)区民政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资金保障情况,制定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实施本区域内社工站项目,督促乡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每季度向上级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依法依规与承接的社会组织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加强对承接的社会组织资金监管和服务监管,指导承接的社会组织制定人员招聘方案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监督承接的社会组织公开、公正、公平组织招聘工作,督促其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加强人事档案管理。

  (三)承接的社会组织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站点,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区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服务内容(一)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经济核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三)城乡社区建设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基层“三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者)机制。(四)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开展养老服务、优抚对象关爱、防灾减灾等领域社会工作,为老年人、优抚对象、受灾群众等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抚慰、资源链接、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服务。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未经区民政、财政部门批准,基层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

  五、建设标准(一)硬件设置。社工站办公场地由各乡镇(街道)提供,办公桌椅、空调、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等办公物资采购费用均在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中列支;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二)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三)人员配备。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配备2名管理社工,11名驻站社工,明确所有社工身份为承接的社会组织聘用工作人员。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县(市、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六、服务协议

  (一)服务协议由区民政局和承接的社会组织两方签订。其中区民政局为购买方,承接的社会组织为服务方。

  (二)服务协议应明确服务内容、目标任务、服务要求、各方权利义务、绩效评估、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三)服务协议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七、实施步骤(一)制定年度计划。区民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应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服务站点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二)落实购买经费。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区民政、财政部门具体测算,根据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三)实施政府采购。区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在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的社会组织并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副本在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四)开展驻站服务。承接的社会组织在服务协议签订后的1个月内将驻站社工安排到乡镇(街道),并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制

  

篇六:镇委书记对社会工作做出指示意见

  2022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意见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落实____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能力建设的总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____总书记关于“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部署,紧紧围绕提高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能力,拓宽社区人才来源,完善培养选拔机制,优化社区队伍结构,健全科学薪酬体系,提升职业归属感,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的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基层政权,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社工岗”人员范围。设立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以下简称“社工岗”),将城市(含县政府所在地的乡镇)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的专职成员以及专职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的人员(不含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社工岗”管理。

  (二)合理配备人数。综合考虑社区规模、人口数量、工作任务等因素,合理配备“社工岗”数量。3000户以下社区,可按10至15人左右设立“社工岗”,对超过3000户的社区,每增加300-500户可增设1个“社工岗”,坚持按需配备,防止人浮于事。“社工岗”人员由各县(市、区)实行总量控制,进行员额管理。

  原则上在每个城市社区设立2个以上专职党建“社工岗”(不含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确保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规范选任招聘。依法选举产生或被任命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专职人员,可通过明确资格条件、规范程序转入“社工岗”。其他进入“社工岗”人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上招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人员,现有社区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取社工师人员、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组织实施。

  (四)完善薪酬体系。“社工岗”岗位分为社区正职、其他“两委”成员和普通工作人员三类,按照岗位职责、工作年限、文化程度、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建立与三类岗位相适应的等级绩效薪酬制度。薪酬平均标准参照当地上年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核定(现高于此标准的保持不降),由基础报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报酬占70%,与本人岗位等级相对应;绩效奖金占30%,按核定的总量一并下达给街道(乡镇),由街道(乡镇)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奖勤罚懒、优绩优酬。对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的,可按照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并拉开档次。

  (五)落实相应待遇。将“社工岗”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落实“五险一金”、费体检、带薪休假等待遇,建立应急补贴发放制度。对“社工岗”实行服务协议管理,协议期限与社区“两委”届期一致,实行一届一签。“社工岗”人员服务协议从____年社区“两委”换届后开始签订。同时,建立健全“社工岗”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六)拓宽发展空间。加大从“社工岗”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各地街道(乡镇)机关每年根据公务员队伍结构和职位需要,可面向本县

  (市、区)所属街道(乡镇)优秀的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居(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定向招录公务员,定向招录比例根据年度招录计划科学确定。注重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街道领导干部。县(市、区)行政和事业单位招聘从事社区相关工作的岗位,可根据岗位需求,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设置户籍、社区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街道(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从事社区相关工作的岗位,允许从本地区优秀“社工岗”人员专项招聘,对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以及具有中级及以上社工师职称的人员,允许通过直接考察等方式招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工岗”人员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七)加强教育培训。各地应将“社工岗”人员培训纳入本地人才发展规划,根据社区治理需要,按照岗位职责和不同层次,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每年培训一遍,其他“社工岗”人员每2年轮训一遍;支持鼓励“社工岗”人员参加社会学专业学历教育、考取社工师,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每个社区有3名以上社工师。

  (八)提升服务能力。建立社区工作者服务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坚持完善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一站式”大厅日常办公人员保持2-3人,其他人员下沉到网格,做到“一日两巡,月全覆盖”。全面推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协同办理”,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九)建立考核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社工岗”人员考核办法,由街道(乡镇)组织实施。考核实行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薪酬等级、绩效奖金发放、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业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工岗”人员要大力宣传,可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奖

  励政策进行奖励。规范“社工岗”管理,严格控制借调、抽调“社工岗”人员到上级机关工作。

  (十)建立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社工岗”,依法依规解除服务协议,属于社区“两委”成员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退出程序:⑴连续2年或累计3年考核不合格的;⑵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⑶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⑷不履行服务协议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的;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退出的其他情形。各地应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工岗”退出机制,在退出年龄、退出程序、退出标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进一步摸清底数,细化实化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研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稳妥有序推进。____年9月底前,要将现有社区“两委”成员依规转入“社工岗”,其他“社工岗”人员不能一次招聘到位的,可分三年组织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将“社工岗”人员的薪酬待遇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大对“社工岗”薪酬体系实施后的新增支出保障力度,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注重减负增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准入制度,对确需纳入清单的其他工作事项,须向县(市、区)社区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对确需社区协助的工作事项,按照

  “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为其提供必要经费和工作条件。

  (四)加强队伍统筹。本意见印发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或民政部门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可按规定转入“社工岗”管理。其他部门招聘的、目前仍在社区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符合“社工岗”人员条件的,在规定数额内,可按一定程序纳入“社工岗”管理。本意见印发后,其他部门不得随意招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除外)到社区工作。对在社区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员、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要区别情况,完善管理,关心关爱,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篇七:镇委书记对社会工作做出指示意见

  两个中心规范权责运行拓展服务事项将部服务事项全部下放两个中心办理实行理回复的工作流程对待群众申办的事项视情况采接办理承诺办理等多种服务方综治服务中心整合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资源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把矛盾纠纷化解层把治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有效化解基层的访问题和矛盾纠纷

  社会工作部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近年来,区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完善社会治理机制、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协调、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我区社会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两个中心”运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社会各界和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中央媒体采访团及《X日报》、《共产党人》杂志等多次对我区社会治理做法和经验进行刊载和宣传,XXXX年、XXXX年我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经验和和谐社区建设经验在自治区进行交流。现将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强化领导,整体推进,奠定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基础为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我区于XXXX年X月份,成立了X区委社会工作部,由一名常委兼任部长,配备了专职副部长,在编工作人员X名,实现了社会治理工作专人专事专管。XXXX年X月份,相继成立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书记兼任,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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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了社会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X区网格服务人员管理办法》、《X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两个中心”运行改进服务水平的意见》、《X区清理规范社区各类评比达标创建和出具各类证明的实施意见》、《X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权力清单》和《X区XXXXX社会治理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加强我区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二、突出重点,优化服务,打造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亮点建设街道“两个中心”,搭建服务群众平台。按照市委彭书记要求,自XXXX年,我区投入资金XXXX多万元,率先在星海镇和XX个街道建设了民生服务中心和综治服务中心,两个中心实行“前台接待受理,当场综合办理,后台协同处理”机制,将政府职能部门相关权力、职责下放,工作重心下移,实行“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少进一道门、少走一道程序,真正将两个中心建设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政府”。一是建设标准化。根据街道服务人口和承担工作量大小,对“两个中心”窗口设置、大厅布局、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进行了统一规范,民生服务中心以方便群众办事为主,采取业务“一口清”的形式设立X-X个综合窗口,综治服务中心设置X-X个窗口,实行AB岗定期轮换。配齐了以街道正式干部、聘用专职“两个中心”工作人员和部门派驻干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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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窗口工作人员。为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制作了胸牌和服装,窗口工作人员全部做到综合业务“一口清”。二是运行规范化。两个中心规范权责运行,拓展服务事项,将部门XX项服务事项全部下放“两个中心”办理,实行“接待—告知—受理—回复”的工作流程,对待群众申办的事项,视情况采取直接办理、承诺办理等多种服务方式,让群众不再“多头跑”。综治服务中心整合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资源,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治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有效化解基层的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三是管理精细化。中心将办理事项、办理时限、服务承诺投诉电话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全部公开,并印制成便民服务手册,详细公布各项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健全完善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办事群众的引导、协调事务等工作。定期开展两个中心工作人员礼仪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服务办事效率和质量。今年,区委社工部联合区司法局在两个中心建立了民生政策超市和法律服务超市,实行部门与超市直接对接,健全超市经营管理制度。四是服务人性化。中心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针对行动不便的群众和确需帮助的“上班族”,通过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延时错时服务、街道社区代办、协办等方式办理,对街道不能直接办理的事项给予友情提示,确保群众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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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人、办得了事,“一门进”、“一次结”。近期,在两个中心统一配备了雨伞、打气筒、安全药箱、移动充电器等便民服务工具,极大的方便了群众。两个中心开通了便民投诉电话,随时、全方位受理群众对街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坚持源头治理,推进精细化管理,建立了“网格—社区—街道—区级”四级网格管理服务平台,绘制网格管理地图,研发网格服务软件。按照XXX—XXX户一个单元将辖区XX个社区、XX个村划分XXX个网格,按照“X+X+X”,组建XXXX名网格管理员作为服务队,推行“掌上网格”,开展点对点、面对面上门服务。目前,通过网格化管理系统已记录民情日记X.X万多条,为民办事和化解矛盾达X.X万多次。一是完善网格化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网格信息数据库,准确掌握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居住地、组织等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确保信息采集率达到XXX%,信息准确率达到XX%以上。落实系统服务办事功能,实现网上协同办公,服务事项网上比对。加强网格智能手机的运用效果,畅通现代化信息上报、反馈和群众诉求渠道。二是优化城乡社区网格设置。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根据网格服务人群类别、层次等特点合理设定网格规模。已对X区XXX个网格中的人员、区域、规模等基本数据进行了统计摸底,正在结合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制定网格优化整合方案。三是加强网格队伍管理培训。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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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区网格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网格员职责任务、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建立了网格社区民情分析研判制度,为社区工作者配备“掌中宝”智能手机XXX部,便于收集民情信息、开展快捷服务。定期组织网格服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网格服务管理队伍综合素质。四是开展特色网格创建活动。按照“街道有创新,社区有特色、网格有亮点”的目标,结合各网格的优势及居民的需求,开展特色网格创建活动。青山街道红旗社区针对少数民族多的实际开展“民族共建”特色创建,长城街道荣景社区针对网格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困难人群多的实际开展“邻里互助”活动,朝阳街道怡心社区针对辖区老年人多、商户比较集中的特点,开展了“爱心理发”等特色网格创建活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大家庭中。优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一是开展便民服务。建立社会治理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开通服务热线,实行大厅窗口集中受理,一个公众号码统一对外,信息平台统一受理分流,统一监督办理。不断拓展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和内容,吸纳加盟大中小家政服务企业XXX多家,以“XXXXX”便民服务热线为载体,实现了专业服务、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相互配合、相互补充,良性互动。建立社区便民服务站XX个,为辖区有需求的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安装“一键通”呼叫器XXX部,覆盖城区全部社区,为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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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需求的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安装“一键通”呼叫器XXX部,通过“XXXXX”热线接听呼叫信息X.X万多次,提供有效服务XXXX余次。配发社区电动三轮车XX辆、自行车XX辆,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代购、代送、代缴等服务。二是推进互助服务。进一步延伸“爱心敲门”服务模式,通过印制“网格连心卡”,吸引更多的居民、志愿者加入服务队伍,为广大有需求的居民代理代办一些事项、照料一下日常生活。蓝山社区通过开展“网格走亲、邻里守望”、圆梦“微心愿”、周末大舞台等活动,为辖区居民提供亲情化的特色服务。游艺东街社区开设了“老年聊吧”,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了一个交流、学习、活动的平台。同时,鼓励更多的老人走出家门,引导居民互帮互助,组成银发互助小组,建立睦邻点,开展“邻里守望”、精神慰藉、送餐、陪同看病等服务,形成邻里互帮互助的长效机制,营造“关爱老人、关爱他人、关注幸福、促进和谐”的新风尚。三是强化养老服务。针对辖区特困老年人多、无人照料的实际情况,X区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形式建立了特困老年人“专属服务补贴”。建成XXX社区、工人街社区、团结社区、长胜村X个社区托老所,长兴街道兴民村托老所主体框架已建成,预计XX月份投入使用。在沟口街道建立了X个老年门球场,开通了长兴街道、胜利社区X个综合性的室内社区文化活动场地。建设X区老年配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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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社区高龄、独居、空巢等困难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集中配餐和送餐服务,配餐中心已完成装修和前期筹备工作。发放老年孝心手机XXXX部。四是深化志愿服务。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发动街道、社区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朝阳街道成立了“爱老会”及“靓嫂帮帮团”,利用闲暇时间为辖区孤寡老人、居民提供上门服务;人民路街道文明社区组建“XX°红飘带”志愿服务队,建设社区组建“小红帽”服务队,专门负责环境卫生、私搭乱建、不文明行为劝导等工作;长城街道组建了“婆婆妈妈服务队”,帮助独居、空巢老人买菜、买药、就医陪护,提供亲情服务。三、完善机制,注重实效,提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成效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一是畅通居民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将信访法律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便民服务、数字城管系统融为一体,让居民通过网络、热线、网格等各种渠道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今年,重新整合政务中心、网格化管理、数字化城管、便民服务中心等各类资源,建立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社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通了XXXXX居民服务热线,打造居民诉求“一体化”受理、办理、回馈、跟踪渠道。二是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推行重大疑难案件“两代表一委员”及律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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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工作者参与调解机制,XX个“两代表一委员”推动了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入到基层一线察民情、解民忧、化民怨。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设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XX个,登记备案专兼职人民调解员XXX名,依托行业部门协调建立X个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综合运用“三调联动”手段,及时化解信访积案。目前,区法院诉前调解室、区司法局交通事故调解组织、青山街道“X+X”矛盾化解模式和“六访”工作机制,长胜街道“两访三评一决议”矛盾调处机制有效运行,极大的缓解了社会矛盾。三是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区委政府实施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及土地征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谁评估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居民听证会,降低风险,维护稳定。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完善街道“两个中心”功能。进一步规范镇、街道“两个中心”,加强中心工作人员管理,组织开展综合业务知识培训、技能竞赛等,提高中心工作人员业务“一口清”能力。深化上门服务、代办服务、预约服务意识,积极为社区群众提供代理代办服务。完善民生政策超市和法律服务超市,提升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把综治服务中心建成老百姓家门口的维权服务平台。推进网格化管理服务。制定网格调整方案,优化网格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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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和网格员配备。加大人员管理培训,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在全区推行“爱心敲门”等特色化的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培育特色网格服务示范点。完成老年集中配餐中心建设。组织对X区老年集中配餐中心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服务企业,以“集中配餐”形式,向城区社区、村高龄、独居、空巢等困难老年人和残疾人集中配餐、送餐,解决老年人的吃饭问题。启动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健全完善部门联动、社会联动机制,整合网格化管理中心、法律服务中心、数字城管中心、政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建成集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统一反馈为一体的社会治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畅通与居民的交流与沟通,及时反映民情、服务民需。提升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为环卫、市政、城市执法大队等执法车辆和特种车辆安装GPS定位和视频系统并全部纳入数字城管指挥平台,建立大城管的工作格局,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加强新任社区干部和网格员培训。对新任社区干部从网格系统操作、智能手机运用、社区自治以及工作方法等进行系统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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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镇委书记对社会工作做出指示意见

  中共台州市委、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建设的意见(台市委〔2006〕18号2006年11月22日)台市委〔2006〕

  为了全面加强乡镇党委(包括街道党工委,下同)建设,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强化乡镇党委在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乡镇党委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切实提高对乡镇党委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乡镇是我们国家最基层的政权设置。乡镇党委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加强乡镇党委建设,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新形势下,乡镇党委如何从思想、组织、机制、作风上适应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进而在“两个社会”建设中真正发挥好组织、领导、管理、引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把乡镇党委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2、切实明确乡镇党委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按照中央、省委关于“五好”乡镇党委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具体部署,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乡镇党委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积极转变职能和改善履行职能的方式,强化乡镇党委在基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为全市“两个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3、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的首位,坚决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干部特别是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的头脑。当前,要重点加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党的群众观念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方面内容的学习、教育。要完善分级培训制度,有计划地组织乡镇领导干部到各级党校接受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乡镇党政正职的培训一般由市里统一负责,每年脱产培训不少于一周;县市区委负责对乡镇其他班子成员的培训。要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通过乡镇中心组学习会、读书会、研讨会、培训会等形式,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教育。推行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健全干部学习档案,把学习培训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努力使理论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4、切实选好配强班子。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把那些政治

  素质好、能够总揽农村工作全局、工作实绩突出、坚持廉洁自律、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岗位上来。特别是要高度重视“一把手”的选拔培养,注重从有乡镇领导工作经历和有综合管理经验的干部中选拔党政正职。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乡镇工作职能转变的实际情况,切实改善党政领导班子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意使用好各年龄段干部。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任期制度,保持班子的相对稳定和工作上的连续性。乡镇党政正职,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班子其他成员,也要保持相对稳定,在任期内调整交流面不能超过三分之一。5、切实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乡镇干部队伍。加强各类培训、挂职锻炼、目标考核、动态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双向选择和异地交流的力度。重视对乡镇中层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努力形成“干部下乡镇、乡镇出干部”的良好格局。加强对退居二线干部的管理,注意发挥他们的作用。6、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倡导求真务实之风,避免出现乡镇工作机关化现象。坚持完善乡镇班子成员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干群“恳谈日”制度、现场办公制度、乡镇干部联村联户制度和蹲点调研制度,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推行农村专职指导员制度,选派精干力量到长期矛盾村、软弱涣散村、经济薄弱村担任专职指导员。扎实推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进一步拓宽代理服务的领域,提高代理服务的质量,使全程代理成为为民办事的有效形式。积极探索建立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不断提高乡镇工作效能。7、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央制定颁布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乡镇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深化发展软环境的整治活动,及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的能力建设

  8、切实提高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乡镇党委要强化发展意识,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要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精神与当地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吃透乡情的基础上,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需求,领导和指导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改进对经济社会工作的领导方式,从制定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维护市场秩序、健全配套服务等入手,不断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改善农村面貌,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要集中精力解决好经济发展中带有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保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9、切实提高整合资源、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能力。乡镇党委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充分挖掘当地资源,形成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的良好局面。要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用科学思想来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和发

  挥好干部、企业家、教师以及其他所有有一技之长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利用好山、海、水、田等自然资源,发展农、林、牧、副、渔、旅游等特色经济,推进发展。要保护历史遗迹,弘扬传统文化,彰显人文积淀。10、切实提高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乡镇党委要不断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要强化守土有责意识,不断提高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解决好本地区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切实关心关系民生的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增收和社会治安等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建立民情沟通制度,及时倾听群众呼声,准确掌握群众的关切和感受,保证民意诉求顺畅。逐步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创新沟通渠道和沟通方式,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妥善调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11、切实提高依法办事、推进法治建设的能力。乡镇党委要带头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模范。要严格规范用权、依法行政,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制社区”创建活动,自觉成为台州法治建设的宣传者、实践者。12、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比较全面、系统、规范的制度体系,靠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党委议事规则,规范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管理机制,加强对财经、项目管理等的监督。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党委工作机制

  13、切实巩固党委核心。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以及人民团体之间的关系。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支持人民武装工作,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依章行使职权。加强和改善对乡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保护、引导、发挥好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创造热情,更好地服务台州现代化建设事业。14、切实保证科学决策。乡镇党委要进一步增强民主集中制意识,严格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完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工程建设和大额财务支出)事项票决制,自觉按照程序办事。建立重大决策征求党员意见制度,动员和组织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全面试行乡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经常性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方法。15、切实强化目标管理。乡镇党委、政府要全面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制定详细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事业和党的建设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要把目标细化、量化,并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通过一定途径公开承诺并公示。采取一系列的考评办法,对每名干部进行考绩。完善乡镇党代表评乡镇党委委员、乡镇人大代表评乡镇政府领导成员,村干部、村民代表评议驻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

  评议村两委干部的三级干部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和督查制度,狠抓工作落实。16、切实推进党(政)务公开。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党委党务公开,构建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的工作机制。乡镇党委、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内部的办事程序、服务标准、职责权限、办事结果、奖惩措施,包括减轻农民负担、民政救济款物以及政府拟办实事等都必须直接向群众公开,赋予群众更大的知情权和监督权。17、切实加强监督约束。广泛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乡镇党委定期向党代会报告工作制度和班子成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疏通和拓宽监督渠道。既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圈的监督,还要探索加强对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

  五、进一步实现乡镇权责统一

  18、切实推进乡镇机构综合改革。综合考虑乡镇人口、经济总量、历史沿革、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调整行政区划,适度撤并小乡镇,打造经济文化中心镇。要规范乡镇党政机构,乡镇党政机关按照职能归口一般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等5个。人口较多、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可适当增加。要对现有乡镇事业单位的职能进行分类改革,公益性的要强化服务,经营性的要推向市场。要加强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19、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积极化解乡村两级债务。县市区要建立乡镇财政分类支持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障乡镇正常工作运行,缩小乡镇之间的发展差距。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发展经济与财政增长统一起来,努力提高自我保障能力。20、切实理顺条块关系。进一步明确乡镇的职能定位,县级政府需要乡镇政府承担相关责任的,应依法合理赋予乡镇政府相应的办事权限,或委托乡镇执法,尤其是在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村镇规划和建设、公共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水政水务、土地管理等领域,要明确权责关系,确保管理到位和责任落实。要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乡镇政权体制,和以业务部门为主、乡镇为辅的双重领导科学运作的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派驻乡镇机构负责人的调动、任免,应当先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其年度考核由派出单位会同乡镇进行。

  六、进一步强化乡镇带村的工作力度

  21、切实发挥乡镇党委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龙头作用。乡镇党委要通过形成组织化、制度化的机制,实现乡镇带村,全面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深入实施“先锋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三级联创”活动,切实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理顺农村党组织与村级各个组织特别是村委会的关系,加强村级其它组织配套建设,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要加强村级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支持村

  委会依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22、切实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团组织党的建设。重视抓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逐步实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全覆盖。重视建立完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社区党建新格局。重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组织等新社团组织的党建工作。努力探索新经济组织和新社团组织党建工作作用发挥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影响力和战斗力。23、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广建立党员信息化管理系统,不断完善流出党员和流入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的长效机制。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实行发展党员全程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扩大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不断提高党员电教工作影响力,全面推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认真落实村干部报酬,切实帮助解决党员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七、进一步明确县市区抓乡镇党委建设的责任

  24、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县市区委要把乡镇党委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加强农村工作、加快农村发展的重要措施,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抓紧抓好。党委常委会每年不少于一次专题研究乡镇党委建设,每一届都要对加强乡镇党委建设提出专门的意见。县市区委书记作为乡镇党委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查研究,经常检查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专职副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抓好乡镇党委建设。要建立健全县市区委常委联系乡镇制度,每年至少要有1/3的时间深入基层,帮助乡镇、村两级党组织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及时总结和发现先进典型,并加以推广。要完善措施,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县市区委总体抓、党委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25、切实完善激励机制。县市区委要给乡镇党委以充分的自主权,积极营造一种能干事干成事干好事的氛围。要在政治上多关心乡镇干部,尤其是对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转岗问题,要正确合理安排,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要加大对优秀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优先提拔长期在基层工作尤其是在艰苦条件下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积极推行乡镇与县市区机关干部的双向选择和交流,增强乡镇干部队伍活力。26、切实营造良好环境。各县市区要坚持量力而行,科学确定乡镇工作任务,把以经济等硬指标为主的考核体系调整到以服务群众、稳定社会、做好公共服务和办好公益事业为主上面来。要按照市委提出的“七个减少四个不”的要求,大力精简会议、文件,把主要精力用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上。各部门都要理解、支持乡镇工作,多为乡镇办实事、解难题。要坚持舆论宣传的正确导向,更多地宣传乡镇党委和乡镇干部中的先进典型,树立乡镇干部的良好形象。27、切实关爱基层干部。按照落实“三真”、关爱基层的要求,对乡镇干部要在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生活上关爱。要通过节日慰问、谈心谈话、党员政治生日等形式,实行党内关爱。认真解决好乡镇的实际困难,特别是要帮助抓好欠发达地区乡镇干部的“安心工程”,保证每个乡镇机关有食堂、有浴室、有文化娱乐设施

  等。重视解决好基层干部的医疗、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的问题,消除后顾之忧。28、切实抓好分类指导。按照乡镇党委“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创建规划,深入持久地开展好创建活动。要注意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对中间状态的乡镇,要帮助它们提升工作层次,向先进乡镇党委看齐;对后进乡镇党委,要集中开展整顿,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狠抓转化提高。29、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委要采取督导、巡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乡镇党委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要注意检查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新经济新社团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要抓好面上的调研、督促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0、各县市区委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订更加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意见》,指导乡镇党委建设。本《意见》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发布部门:台州市政府月22日(地方法规)发布日期:2006年11月22日实施日期:2006年11

  

  

篇九:镇委书记对社会工作做出指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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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社工站建设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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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振东新区、经济开发区:为进一步加快社区服务管理水平,推进社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强化社会化服务力度,更好地满足居民群众服务需求,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城乡社区开展社区社工服务站(简称社工站)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区建设和发展现状,转变社区服务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不断提升居民自助能力,形成多元化服务格局,从而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二、目标要求社区社工站作为推进社区建设、服务、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尚在探----------------精选公文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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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和逐步发展过程中。我们要坚持以“个性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社会化运作”为准则,通过社工站组织、队伍、制度和服务建设,不断发挥其在促进居民参与,解决社区问题,改善社区关系,整合社区资源,满足社区需求等方面的作用。2013年全市所有城市社区(包括城镇社区)均要建立社区社工站,并逐步推进农村社区社工站建设。三、主要内容(一)完善服务机构。各镇街道(振东新区、经济开发区)要加大社区社工站的软硬件建设力度,具体做到“六个有”:有相应规模的办公场所,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个案室和小组活动室;有明显的名称及标识,挂“社区社工站”牌子;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一般配备1-2名持证专职社工);有一套管理有效的工作制度和项目服务台账资料;有相应的办公经费。(二)明确服务范围。社区社工站的服务范围涵盖本社区居民,面向社会大众,服务内容包括面向各类弱势人群的服务、便民利民服----------------精选公文范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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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社区就业、社区治安、社区卫生、社区教育、人民调解等。(三)建立专兼职队伍。社工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原则上由社区居委会书记或主任兼任,采取调剂或招聘方式落实专职社工,不断加大社工的专业培训。完善社工、义工联动机制,整合社区现有服务资源,深入挖掘一批热心公益、又有专长的居民群众加入到志愿者服务队伍,努力形成一支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工作高效的社区“两工”服务团队。(四)加快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充分调度社区资源,加快社区文体团队,公益组织等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支持力度,要求每个社区不少于8个民间组织。社工站要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确保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自主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各类组织在参与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生活中的作用。(五)开展项目服务。社区社工站要开展服务需求调研,根据居民群众需求情况形成项目服务计划,根据项目目标要求提供常规性、专业性、----------------精选公文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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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色性等多种形式服务。四、工作措施(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强对社区社工站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市、镇街道、社区三级工作组织体系。由市委社工办牵头负责抓好各项工作,镇街道社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探索建立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督促指导社区社工站建设。(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实行社区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工作制度,完善操作规程和考核办法,对负责人、专职社工、志愿者的基本行为规范、考勤、培训、考评、奖惩、工作流程及规范、职业伦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加强对机构及相关人员的管理。(三)联动协调、合力推进。各镇街道要加强对社区社工站硬件建设、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负起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社工站建设工作。社区共建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主动配合,积极发动并组织好有关志愿服务队伍,制订开展活动办法和----------------精选公文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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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并为相关志愿服务队伍提供必要的活动保障。市委社工委将社区社工站建设纳入镇街道社区建设考核内容,加强工作指导与检查,并探索建立星级考核奖励机制。(四)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社会工作理念,动员全体社区成员共献爱心、共建和谐幸福社区,营造关心社区、关爱邻里、共抒温情、共享幸福的社区氛围。社区社工站建设工作意见责任编辑:田老师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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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镇委书记对社会工作做出指示意见

  各镇区需制订社会工作知识普及计划对本镇区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着重对与社会工作相关的部门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基层党组织干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下派基层锻炼的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以及直接从事社会服务与管理一线工作的人员进行社会工作知识教育培训

  中山社会工作发展报告

  中山市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的故乡,北连广州,毗邻港澳,中山人历来不乏慈善情怀;博爱,是中山人的胸襟和传统,也是中山市社会福利服务发展的一个内在动力与精神支持。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山市已经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在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的发展。中山市是广东省社会工作试点城市,于2009年10月正式启动社工试点工作。本报告从中山市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相关政策支持和社工人才培养这三个方面归纳中山社会工作发展的经验,并反思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改进的建议。一中山市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中山的社会工作发展虽然没有深圳、广州、东莞等这些珠三角城市发展得早,但是中山的社会工作在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短短的四年间,经历了从无到有的突破,也经历了从探索到成长、再到发展的阶段。(一)中山市社会工作的探索期(2009~2010年)从2009年10月开始,中山市正式启动社会工作试点工作,确定了东区、南区、古镇3个镇区和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2个民政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探索开展城乡社区服务、院舍机构服务。2009~2010年,中山市只有3家社会工作机构,其中两家是由中山本土热心社会服务的人士推动成立注册的,分别是中山市博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中山市心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第三家社工机构是由广州高校的老师到中山成立的机构,名叫中山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见表1)。到了2010年,中山开始有财政预算投入社会工作的发展,2010年全年市镇两级财政合计投入200万元。在萌芽期的阶段,有将近20名的社工勇于尝鲜,共同探索中山的社会工作发展模式。

  表1中山市社工机构注册情况(截至2010年7月)萌芽阶段的发展环境比较宽松,只是2010年7月在民政局增设社会工作科来推动社会工作的发展,没有提前制定相关社工发展政策来指导中山社工发展,而且试点项目数量不多,选取的试点足够典型,为中山社工发展进入下一个阶段奠定了基础。(二)中山市社会工作的迅速成长期(2011年)[1]

  2011年中山社会工作步入了一个迅速成长期,政府加大了对社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主导性。2011年2月,中山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中山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指导中山市社会工作发展各项工作。2011年5月,制定下发了《2011~2012年中山市镇区社会工作试点工作规范要求》,明确试点的基本要求、流程等,有效地明晰各试点镇区开展试点工作的思路和做法,促进各试点镇区更好更快地开展试点工作。2011年7月,中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亲自督办市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政协提案,并强调要以社会工作为突破口,切实推动中山市社会管理改革创新,打造社会管理“中山模式”。中山市政府也积极营造氛围,加强社工普及教育与宣传。2011年7月,中山市政府组织中山全市各镇区分管领导及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主任、中山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等开展专题培训,并组织前往广州市萝岗区考察家庭综合服务中心;2011年9月,举办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组织中山市各镇区分管领导前往广州、东莞两市考察学习社会工作,特别是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经验;2011年10月,举行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对各镇区分管领导、社会事务办主任及工作人员、中山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进行了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管理两个专题的培训,全面加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对社会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为了解决中山市社工机构少、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中山市积极联系广东省内有丰富服务和管理经验的社工机构,进驻中山市参与社会工作建设。截至2012年底,中山市共注册登记了8家社工机构,其中6家在广州、深圳已有较成熟的经验,为中山市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更多资源力量(见表2)。社工队伍逐渐壮大,从20人增加至100多人;社工项目数量增多,从6个增加至31个;市镇两级经费投入呈倍数增加,从200万元增加至1000多万元。

  表2中山市社工机构注册情况(截至2012年底)

  续表

  2011年初,中山市在原有5个试点单位的基础上,新增火炬开发区、石岐区、西区、南头、小榄、东升、沙溪、三乡、三角、港口10个镇区和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团市委、残联5个市直部门,共20个单位开展试点工作。中山市委十二届八中全会后,社会工作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山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余下未开展社会工作试点的11个镇区全部设立社工综合服务中心,2011年底,中山市在全省率先实现社工服务镇区全覆盖。

  这一阶段的发展,可以归纳为“三个模式”助推中山社工的发展。

  “一镇一品”社工服务品牌。为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中山市各镇区结合自身实际,以需求为基础,选取1~2个领域内容有重点地开展试点。其中,火炬区、石岐区等镇区立足社区,以社区需求定服务,选取若干社区稳步推进;南头镇以社区融合为抓手,针对拆迁新村的特点,建立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引入社工手法宣传落实政策,建设和谐社区;东升镇以人群为主,选取老年人和残疾人全镇分类重点推进;神湾镇联结镇慈善会资源,开展助残、助病、助困的慈善救助服务,提升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的能力建设,利用社会资源推进社会工作发展;三乡镇着力探索企业社工服务,构建务工人员服务支援网络,加强社区与企业服务对接,促进社会、企业共融共发展等,形成了“社区为主稳步推进”“人群为主重点引入”“综合服务全面开展”等多种模式多元发展局面,全力推进中山社会工作发展。

  “专业社工+社会工作员”人才发展模式。中山市坚持本土培养为主、吸收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培养社会工作员机制,实行社工综合服务中心服务队伍“5+3”(或“3+2”)模式,其中“5”为专业社工,“3”则为本地社会工作员,主要面向镇区当地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愿意投身社会工作的人才,特别是社区服务人员或优秀志愿者,打造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社会工作员相配合共同开展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团队。

  社工引领义工的联动机制。社工和义工是社会服务事业的两大有力支撑,按照“社工引领义工开展服务,义工协助社工完善服务”的工作思路,同时拓展“社工带义工、义工带群众”

  的服务体系,大力弘扬孙中山先生的博爱精神,充分发挥义工队伍在社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截至2011年底,中山市已有14万名义工坚持开展日常性的服务,共同推动社会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开创社工新局面。(三)中山市社会工作的稳步发展阶段(2012~2013年)2012~2013年是中山市社会工作稳步发展的阶段,《关于印发社工服务有关规范指引的通知》《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构建“社工+志愿者”联动体系的方案》相继出台,使中山社会工作的发展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加强了中山市社会工作建设,确保社工工作的稳步推进。2012~2013年,中山对社工的经费投入超过3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近80个,社工队伍超过200人,社工机构超过30家(见表3)。

  表3中山市社工机构注册情况(截至2013年)

  续表

  1.完善政策机制,夯实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基础

  制定出台与中山市社会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中山市社会工作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思路和措施,确定中山市社会工作体系的基本架构与发展方向;围绕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流动、激励保障等关键制度环节,围绕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以及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密切相关的外部环境,制定系列专项政策,为中山市开展社会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操作依据。围绕社会工作服务和管理关键流程以及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考核、监督等重要环节,制定管理与服务标准,为保障中山市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和规范依据。

  2012年6月成立中山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建立社会工作行业管理服务体制,培育发展专业社工机构,完善各项扶持政策,提高机构服务水平。对已在中山市服务一年以上的社工机构,根据持证社工数量、项目评估结果等给予一次性机构培育补助。

  2.加大人才引进,建立中山市社工人才教育长效机制

  在珠三角均处于“社工荒”的情况下,中山市鼓励机构与高校实行实习生合作计划并给予一定的实习生补助经费。2012年中山市财政投入了57.6万元进行社工专业实习生补助工作,10家社工服务机构和单位受惠,与众多高等院校签署实习基地协议,近100名社工专业实习生到中山市实习,熟悉了解中山城市特点和社工发展情况,为中山留住社工人才奠定了基础。2012年全年组织一线社工举办10场分领域、分层次的社工实务培训,加强中山市各社工机构负责人、中层管理者机构文化建设、项目运营等教育培训,提升各社工机构自身建设与管理能力;分批对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特别是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服务人员、民政工作人员以及优秀志愿者进行提升转换。通过系统培训,颁发结业证书,认可登记为社会工作员,2012年全年培训转化了550名社工员,壮大了中山市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山市还鼓励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通过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成为专业社会工作者,鼓励镇区和用人单位对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在职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奖励可为1000~3000元。

  3.加强顾问督导,探索建立督导制度

  中山加强市级层面的社会工作发展顾问指导,聘请香港及国内社工专家组成市社工发展顾问组,定期召开会议,为中山市社会工作的发展、督导机制的建立、社工机构的培育、社工人才的培养等出谋划策。2013年,财政投入了近400万元经费,成功引进几十名香港和内地经验丰富的社工督导,对中山市一线服务的社工进行社工知识与技巧的传授、提供社工实务建议、给予情感支持、协调和发掘社会资源等,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实践能力、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要着力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发挥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研究与督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社会工作督导制度和督导人才培养机制。到2015年,要培养出20名优秀社会工作督导人才。

  4.提升服务质量,以评估促规范、促提高、促发展

  委托第三方专业社工机构,分别于2012年6月和11月对中山市各社工项目进行服务中期进度评估和终期结项评估,坚持“以评估促规范、促提高、促发展”的原则,对于评估有问题的服务项目给予社工机构一定的时间整改,并将评估结果与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资金划拨直接挂钩。

  5.加强社工宣传,拓展社会工作公众影响力

  组织拍摄社会工作等公益性宣传短片,在各流动公益宣传电视上播放。2012年和2013年举办了中山地区的岭南社工宣传周,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通过报纸

  杂志、广播、民政信息网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工作最新动态,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另外,中山市还将社会工作知识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在党政领导、公务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教育培训中加入社会工作专题,将社会工作课程列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读内容;每年举办领导干部社会工作研修班,对市、镇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开展“社工大巡讲”活动,分批对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系统进行社会工作专题宣讲培训;各镇区需制订社会工作知识普及计划,对本镇区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着重对与社会工作相关的部门、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基层党组织干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下派基层锻炼的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以及直接从事社会服务与管理一线工作的人员进行社会工作知识教育培训。

  二中山市特色社会工作服务介绍

  (一)中山市南头镇“村改居”融合社工服务[2]

  1.项目背景

  (1)“村改居”的出现。

  近年来,随着城市扩大速度的加快,城市空间不断得到拓展,城区面积不断增加,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在这一过程中,原来的一些乡镇农村集体土地日渐减少,城市居民日渐增多。根据相关政策,从便于城市管理的角度出发,一些城市近郊乡镇的行政村从原来的村逐渐过渡为社区,也就是俗称的“村改居”社区。与城市社区相比,“村改居”社区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它基本上属于一个介于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之间的组织,在名称上它叫社区。由于“村改居”的特性,不少“村改居”社区的烦恼也日渐增多,政府对所产生的问题非常重视,也希望在问题发生前,减少问题萌芽变大的机会;纵使问题出现了,也能得到一定的疏导与解决,让“村改居”内的居民能安居乐业,生活在健康的社区内。

  (2)“村改居”所产生的烦恼。

  烦恼一:基础设施未能实时到位,容易引起群众的怨言。由于“村改居”社区已非农村性质,新农村建设的一些政策已无法享受,社区内一些道路、街巷的硬化需依靠城市公用事业局来进行调度和安排,但由于“村改居”社区大多地处城市郊区,城市功能的辐射尚有欠缺,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尚存“死角”,导致一些“村改居”社区的硬件环境未能实时达到理想状态。路不平、灯不亮、垃圾清扫不及时等问题给“村改居”社区的日常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社区居民对此十分不满,认为自己的居住环境还不如远郊农村。社区工作也可能

  因为新社区的建立及发展而未能完全适应,这会让居民感到他们不作为,容易产生矛盾。

  烦恼二:人口构成的复杂性。“村改居”社区的居民大都是由农民转化而来,居民社会生活圈子比较小,生活环境比较稳定和封闭,彼此之间存在联系。而城市社区的居民一般来自不同的地方,彼此之间联系较少,生活环境比较开放,生活中显得更为独立。“村改居”社区多数处在城乡结合部,除了原来的居民,还会涌入大量的外来打工者,冲击着原有的人口构成。

  烦恼三:经济环境的复杂性。“村改居”后的社区经济成分比较复杂,农村原有的集体经济尚未完全转制或者难以进行有效的处理而依然存在,而且仍有少数居民从事农业生产工作,依靠土地生存。而城市社区的经济主要是比较成熟的工商业,实行的是市场经济模式。

  烦恼四:“村改居”以后,居民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依靠土地生活,因此成为失地人员。虽然这一部分人转变为城市居民,就业环境变得比较宽松,但由于大部分人的文化素质不高,又没有掌握相关技术工作,他们的就业存在困难。“村改居”的青年凭借年轻的资本,尚且可以快速地找到工作,但很多人特别是“4050”人员,就存在着很大的困难。而部分就地安置的不少居民,由于缺乏技能和上进心,游手好闲、不思上进,不能融入改变后的社区生活。

  烦恼五:由于社区的制度及生活文化的改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不及从前。对于“村改居”的居民来说,居民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直接参与社区的事务,降低了居民参与社区的意识,这会导致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归属感意识减弱。当外来工同样感觉不到社区的归属感,同时感到受社会排斥时,亦会对该社区缺乏归属感。这都为社区埋下危机的种子,稍微受到一些触动便容易爆发。

  上述的烦恼,若不能获得适当和及时的处理和跟进,便很有可能出现社区矛盾:有特殊需要的群体缺乏关爱、居民对政府的怨言、社区居民(本地人与外来人口)的共融关系差等。

  2.服务框架

  (1)社工服务是有效的社区矛盾润滑剂。

  面对“村改居”的社区矛盾,社工服务能作为非常重要而有效的润滑剂,适当地处理及跟进社会矛盾的产生来源,做出善后的危机处理和跟进。

  (2)社工服务能为有特殊需要的组群提供适切的服务。

  “村改居”内依然存在着不少有特殊需要的人群,如低保家庭、独居老人、外来工、流动儿童、家庭管教失效等,社工服务可为这群有特殊需要的人群提供服务,疏导及解决他们面对的困难,从而令他们感受社区的关怀。

  (3)社工服务推动关爱社区互助文化的建立。社会工作以生态观点来看待社区和个人,并以此提供服务,因此,建立社区的良好氛围,将使居民更愿意投入社区,对社区有更大的归属感。因此,社工推动关爱互助社区文化的建立,将有助于“村改居”的发展及和谐。(4)启创南头镇社工中心为示范点服务框架(见图1)。

  图1服务框架3.项目理论理论框架:资产为本社区发展(ABCD理论)(AssetBasedCommunityDevelopment,ABCD)。启创南头镇社工中心吸纳了现时西方重要的推动社区发展的理论为行动指导理论。资产为本的社区发展模式,这一理论认为应以社区资产(CommunityAssets)或社区优势/能力(CommunityStrengthsorCommunityCapacity)为介入重点,强调不要用—个“需要镜片”(NeedsLens)去看社区,而应该用一个“资产镜片”(AssetsLens)或“能力镜片”(StrengthsorCapacityLens)去了解社区;倡导我们重视社区的潜力或机会,而非

  所面临的问题。在本质上,以资产为基础的社区发展是社区居民发现、评估和调动社区内所有的本地资产,推动社区发展的过程。

  所谓“资产为本”,主要包含以下两层意思:其一是认识论层面上的,即不是从社区的问题或需要出发,而是从社区拥有的资产或优势出发;其二是操作层面上的,即在社区介入时,不是先要进行社区需要调查或社区问题界定,而是先要去寻找社区内的资产及优势,其中最重要的工作是去厘定一份“社区能力清单”(CapacityInventory)或“资产地图”(AssetsMap)。作为一个步骤,在这个过程中,“社区能力清单”是社区发展的关键资产和社会资源,可以用其建立、加强和维持社区强势,有助于社区居民间互利的伙伴关系的发展,进而驱动本地社区开发。

  换言之,传统的社区发展模式是以社区问题为核心,社区工作者将关注点聚焦在社区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上。在对社区所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界定问题,然后再根据问题制订一系列帮助和推动社区发展的计划。资产为本的社区发展模式则是以社区优势为核心,尽可能地发挥社区自身的能力和优势,并利用社区的这些优势来推动社区的发展。

  在资产为本社区发展理论的指导下,社工中心充分调动社区中的人力资本、物质资本、文化资本等,让社区中的人、事、物、地、文都成为社区建设的资本。我们将社区中的一切都看作是有价值的,将以往观念中的弱势群体也看作有“资本”的人。如以往通常将外来工看作弱势群体,甚至社区的不稳定因素,认为外来工整体素质较低,对社区发展缺少贡献,与本地的习俗、生活习惯有差异等,但是外来工所带来的劳动力和家乡的文化、风俗,外来工在本地生活所带动的经济消费及个人的特长等都是本地居民所不能替代和复制的,这些就是外来工所独有的自身的“资产”。

  在ABCD理论视角下,社工将社区中的各类人群都看作社区内的正能量,通过社工综合服务中心的催化,将这些正能量发动和发展起来,让各种正能量相互交叉成为网络,使社区中的人、事、物、地、文之间有互动,相互欣赏,营造正向、和谐、互助、互爱的社区氛围,最终达到社区共融的目的。

  因此,社工便可以将南头社区描绘出一幅生动的社区地图(见图2)。

  图2社区地图南头镇社工综合服务中心以“社区共融,互助互爱”为亮点,以社工站作为一个平台,为社区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为有需要的特殊组群提供社区支持服务,建立有效的转介网络,建立义工队伍和推动关爱互助的社区氛围,从而使社区和谐,让居民产生归属感。4.具体服务内容(1)提供社区支持服务。①独居老人及低保家庭的探访:社工(或与义工)将定期探访社区内的独居老人及低保家庭,了解他们的需要,适时提供转介或由社工做出跟进,如个案辅导等。②驻厂社会工作辅导:南头社工将走进工厂,为工厂内的工人及外来工提供心理辅导及服务转介。③驻校社工服务:南头社工将走进将军小学,为校内学生提供情绪及心理的支持和辅导。④新中山人资源中心:于社工站设立新中山人资源中心,使他们可以到社工站阅读与工作及

  生活相关的数据,并设立计算机上网,方便他们对外联系。社工可透过在场地的接触,与他们认识及提供支持。

  (2)建立转介网络机制。

  南头镇社工综合服务中心将与南头镇政府部门及工厂联系,建立转介机制,将有需要及有意见的居民转介给相关的政府部门或团体,让他们得悉居民的需要,从而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或服务。社工通过与工厂的联系,让他们得知外来工的需要,为工人提供更适切的活动或安排,遇有合适的工人,社工亦会推荐给合适的工厂,让工厂考虑聘用。

  (3)推动社区关爱氛围。

  南头镇社工综合服务中心将于年内推动一连串的社区服务,建立关爱、互助及欣赏的社区氛围。

  ①家乡故事。

  以“家乡故事”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主要以两种形式开展。

  第一种形式是“家乡照片展”,通过收集社区中居民收藏的自己家乡的照片,让居民自己对照片进行简单的描述,甚至运用口述的方法记录下照片中家乡的故事。收集的过程可以邀请社区中的青少年、青年、家长等服务对象一起参与,将他们培训成为社区记者,帮助收集社区中的家乡故事,同时也起到社区中居民相互交流和互动的作用。在收集到一定数量的家乡照片和故事后,制作成展板或其他展览形式,在南头镇的人群聚集地进行展示和宣传,通过照片向社区居民展示各地不同的地理环境与人文环境。

  第二种形式是邀请社区中的居民讲述自己的家乡故事,可举办相关的“家乡故事大赛”。可结合社工中心现有的袋鼠妈妈故事会,并在比赛前根据需要举办有关讲故事技巧的小组、演讲类主题小组等,让有意愿参与比赛的服务对象能够从小组中学习讲故事的方法和技巧,锻炼自己在公众面前演讲的胆量与能力等。比赛中,既能展示新南头人的家乡风采,也能让新南头人有自我发挥的平台,让更多的人认识自己,认识自己的家乡,增加社区中不同家乡居民的融合。

  ②同一月亮下。

  在中国传统节日中秋佳节举行大型的社区活动,通过传统佳节做月饼的活动,组织至少100名社区居民参加,让不同身份的社区居民(领导、青少年、成人、老人等)一起制作冰皮月饼,并且将做好的冰皮月饼由义工派送给社区中值得尊敬的人或是需要社区关怀的人,让社区中具有不同家庭状况的人都能分享节日的快乐和来自社区的大爱,营造和谐社区。

  在活动做出规模的同时,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参与,让社区的领袖发挥带领和模范作用,并且加强新闻或新媒体的宣传,创造关爱社区的社会效应,让更多有心加入社区建设的社区公民知晓社工中心这个平台,并参与到社区活动中来,达到社区融合、互助互爱的项目目标。③同心相“年”。春节是中国人民最大的节日,无论是远在他乡的游子,还是建设家乡的居民都会隆重而盛大地庆祝这一节日。中心拟将广东过年制作年糕的习俗与关爱社区相结合,组织社区居民一同参与学习和制作年糕的活动,在风俗和传统文化的氛围中增加社区居民的相互了解和融合。紧接着的元宵节,将组织社区中的义工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发掘义工自身潜力,与社工合作组织一台灯会猜灯谜的活动。这次活动是传统文化的传承,同时特别注重义工的自主性,让义工能够发挥各自所长,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并且实施起来,成为由义工主导的社区活动,建立社区居民的公民参与意识。④将军园圃。善用社工中心社区园圃,通过种植类的活动吸引社区中的居民参加,一方面宣传环保、有机健康的生活理念;另一方面将种植收获的农产品或其他植物分享给社区中的居民,特别是社区中需要关怀的人。通过园圃,可以开展亲子类的活动,如食物简单加工制作兴趣班、社区探访等活动,也结合了社工中心的“美食天地”社区厨房开展厨艺类活动。以植物和食物这个人人熟悉的物质,传达社区关怀、社区共融的理念。⑤南头青少年科普节。针对社区中的青少年举办的科普系列活动,将科学教育与手工制作、创意想象等相结合,在增加青少年课外活动的同时进行科学普及教育。在“科普节”活动中加入了义工元素,让社区中的义工也能参与筹备和带领青少年科普活动,达到社区互动、社区活化的效果。(4)建立义工关爱队伍。①建立一支外来工义工队伍,为社区提供服务,并鼓励其他外来工一起投入社区工作。②建立一支中学生义工队伍,为社区提供服务,探访及关怀区内有需要的老人及家庭。义工作为社工站的资源,应为社区推动更多服务。③建立一支儿童义工队伍,探访社区内有需要的老人及协助社工站进行与儿童有关的服务。5.项目特色(1)项目开阔了社工服务的新视野,以“资产为本”的优势视角指导项目的发展。

  (2)项目探索了“村改居”背景下的共融社工服务模式,成功经验可在相似的城市和社区进行模式推广。(二)中山市西区历奇基地示范点[3]1.基地背景情况中山市关于社会工作人才建设方面,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委办〔2012〕56号),加快完成社会工作专业实训基地建设任务要求,完善中山市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体系,有效推动了中山市社会工作人才实务培训工作。其中对于社工的历奇培训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将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中山启创一直坚持以培养本土优秀社工人才为使命,在机构发展上致力于推动中山摸索更为适合本地文化的服务手法及模式,向中山地区社会服务的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化与本土化并重的实务培训课程,旨在为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搭建多元化的能力建设平台,做到“服务—研究—应用”一站式服务,主动正面影响当地社会服务文化,推动中山市本土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和成长。中山西区社工服务中心作为中山启创的一个重要站点,得到了中山市政府、中山市民政局以及西区党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在政府资助的基础上鼓励民间的参与,包括企业、基金会和个人捐赠,建设了一个具有中山特色的历奇辅导实训基地。2.基地建设目的(1)建设以历奇手法为主的培训场地。(2)为中山市内社工人员提供以社工手法为主的培训。(3)搭建一个社工人才培训的示范基地,打造中山社工服务的特色品牌。3.基地的建设(1)场地建设。实训基地位于中山市西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内,由一座三层高的小洋房及露天大院组成,占地面积1200多平方米,室内面积600多平方米,室内设有食膳阁、儿童天地、静阅坊、艺趣坊、科普营、倾心阁、会议室等多功能活动场室。同时,设有活动营旅舍,包含好友营、家友营、社友营及休闲阁四个房间,主要为港澳台地区的志愿者、导师等提供短期服务学习交流的住宿保障。实训基地坐落于一家社工中心,确保了恒常开展综合社区服务,是一个能满足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开展儿童、青少年、家庭、老年、社区综合服务的综合性培训场地。结合中心原有的架

  构,基地在前期主要以基本低结构和结绳设备的建造为主,设计基础课程培训;待基地发展稳定之后,扩大场地设备的建设,增加高结构历奇训练,完善配套、基础课程培训。(2)师资建设。启创对外培训服务目前拥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包括多名国内外知名的资深社工,基地以“资深社工督导+本土实训导师+日常实训人员”的模式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实训工作。(3)重点实训内容和特色课程体系。结合现时珠三角历奇辅导的现状,基地针对潜在的服务对象,进行了服务内容的划分,主要以历奇的辅导手法为主,设计特色实训课程,具体内容见表4。

  表4历奇辅导实训课程设计

  续表4.基地的特色(1)引进“历奇辅导”的手法,打造实训基地的亮点。(2)为社会管理创新培养实干型人才。(3)探索社工机构可持续发展模式。(三)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工站项目[4]

  1.服务缘起在中国目前劳资不对等情况下的劳动纠纷中,劳务工往往处于劣势、无助、被动状态,也往往是利益受到损害、有苦难言的一方,部分劳务工更由于条件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保障范围而求助无门。2011年8月,在市民政局的支持下,中山市益群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合作成立“人社局社工站”试点项目,拟通过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手法,为有需要的劳务工提供专业的社工跟进服务及可能的援助。人社局社工站服务项目分为三个子项目,分别是工伤职工工伤康复项目、工业园区政策宣传项目、义工培训发展项目。2.项目服务目标(1)通过社会教育和宣传,推广与外来工相关的劳动法律知识,提升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协助其运用资源维护自身的权益。(2)通过活动小组或个人辅导,协助外来工调适情绪,以积极乐观的态度迎接工作与生活。(3)通过社会资源链接,培养及发展一支人社局社工站义工服务队伍,发展社工义工联动模式,从而为有需要的群体提供服务。3.工伤服务介绍中山市人社局社工站服务以“在中山市就业的劳动者”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劳资关系为服务领域开展专业服务。中山市每年约有1万人受工伤,这些职工之中95%都是外来务工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死亡及病患问题,不仅会影响到这些患病的员工及家人,令他们遭受职业伤病的折磨,而且会增加整体的社会成本,包括因职业伤病丧失的生产能力,并加重了社会在医疗康复及社会福利照顾上的负担。同时现在医院比较偏向的还是身体康复,他们在心理及职业、社会康复方面比较欠缺。研究表明,良好的情绪有益于身体的恢复,因此社工在职工家庭及社会网络支持欠缺的情况下介入工伤职工,给予工伤职工情绪支持、心理康复及法律咨询,希望职工可以调适情绪,以健康的心态重返工作、家庭与社会。4.项目服务内容

  (1)普法活动。由政府相关政策讲解部门与社工合作开展,通过讲解、互动等形式向工伤康复者提供工伤康复及赔偿等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普法活动增加工伤康复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法的认识,学习以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权益的态度与方式。(2)说出心声、认识自我——工伤康复者自我认识小组。通过分享与互动,让工伤职工理性地看待与处理情绪问题,协助工伤职工调适情绪,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与工作。(3)职业生涯规划服务。通过小组、分享会或者座谈会的形式为工伤职工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服务,协助工伤职工重新定位,为以后重新适应工作与生活做好准备。(4)个案服务。个案服务范围包括:情绪辅导、心理咨询、求职跟进等。(5)咨询服务。通过一对一的面谈辅导,为工伤职工提供法律知识及维护权益的途径,分析及缓解职工因为工伤事情带来的情绪困扰。5.项目成效(1)跨领域的服务网络建立。社工与医院医护人员、工伤职工之间的服务关系建立,现在工伤职工有相关问题都会去社工办公室或者通过电话找到社工寻求帮助;社工办公室每日处理咨询问题约5例;人社局相关部门、医护人员发现职工有相关问题是在社工服务范围内的,也会推荐职工寻求社工帮助,现双方已经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2)了解及肯定工伤职工需求,社工介入工伤职工服务的服务模式确定。(3)工伤职工互助交流的支持网络建立。工伤职工在参与社工服务活动后在同方之家QQ群或者康复室里一起交流工伤康复情况、工伤赔偿事情、今后的生活打算,大家互相分享自身的经历与经验,共同扶持走过这段康复期。(4)职工出院后会致电社工表示感谢,诉说参加社工服务后自己的积极改变及社工服务对自己的影响。比如有职工反映,因为社工的普法活动及咨询,他们现在可以维护自身权益;也有职工反映因为参加了情绪辅导小组,现在面对工作中的困难,自己都可以调整好心态。(5)通过探访总结出工伤集中发生的行业、工作以及原因,为下一阶段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做好数据以及实例方面的准备。6.项目特色(1)工伤康复项目为中山市第一个社工介入工伤职工提供服务的项目。(2)社工、政府、医护三方力量同时介入工伤康复服务,跨界合作为工伤康复者提供全面温馨服务,为劳资纠纷发生做好预防工作。

  (3)“身-心-灵-力”全方位推进服务。社工从工伤康复者的身体康复、情绪与心态调整、求职与沟通能力提升、回归正常工作介入,以工伤康复者重塑健康积极人生心态、回归正常工作为目的开展服务。(4)工伤康复医院试点预防推广至企业预防。项目以同方康复医院为试点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总结工伤发生集中的原因、工作、企业以及劳务工、政府、企业共性问题,进而推广至工伤集中的行业及企业开展社工预防服务。三小结如上文所述,2009~2013年,中山市的社会工作经历了探索期、迅速成长期和稳步发展期三个阶段,一步一个脚印,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具体表现如下。首先,采取“政府购买项目”的形式推行社工发展,对于较晚起步的中山来说,社工机构与购买方是一个平等合作的关系,对于中山社工的发展更具有推动、示范和整合的作用。其次,按部就班推进中山社工发展进程。中山市合理制定了社工发展的进程,不求快,在社工发展了两年多之后的2011年实现了镇区全覆盖;同时也合理制定了2015年的目标,届时,各镇区设立1个以上社工综合服务中心和多个社工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须覆盖到所有村(居),实现社会工作社区全覆盖。最后,注重社会工作人才的吸引与培训。中山实现了实习生补贴计划、外聘督导资助计划、定期专题培训等多种措施,吸引社工人才到中山发展,壮大了中山的社工人才队伍。当然,中山市的社工发展也存在一定的挑战与危机,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中山的社工发展在行业内名气不如深圳、广州这些先发展的地区,所以在人才吸引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限制,需要继续加强中山社工发展的宣传力度。第二,中山对社工的语言要求较高,需要社工克服语言障碍方可开展服务,比较容易流失社工人才。第三,镇区对社工的认知程度参差不齐,而镇区的财权比较大,对全面推进社工的发展存在一定的阻力。附录致谢单位(以下单位有提供相关信息,排名不分先后)中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中山市民政局社工科

  中山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中山市益群社工工作服务中心中山大学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中心

  -全文完-

  

  

篇十一:镇委书记对社会工作做出指示意见

 2.加强社区救助服务。建立起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康复、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区自助、互助为补充,覆盖社区全体成员的新型社区救助工作体系。使社区中生活困难的居民及时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特殊困难及未成年人得到教育救助,低收入居民家庭中住房困难得到廉租房救助。积极发展慈善事业,推动社区社会捐助活动的有序开展。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及时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广泛开展邻里互助活动,为特困群体提供必要的实物救助。

  3.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网络联通和信息共享。加强对劳动力资源、岗位供求情况、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台帐的动态管理。宣传和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完善和落实扶持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做好城镇就业和进城农民工就业工作,扩大与促进就业。

  4.加强社区安全服务。优化警力配置,规范警务运作。强化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警力下移,重心下移,构筑以社区民警为主导,社区治保会和物业保安为依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使安全网络覆盖社区各个角落,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5.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健康在社区”。合理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6.加强社区计生服务。以社区服务项目管理为主要形式,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和社区志愿者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教育,有针对性地提供有效的信息咨询服务。

  7.加强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大力支持和引导社区文化、科技、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丰富社区居民的文体生活,建设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社区文体工作体系,积极倡导并推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城市社区生活方式。

  8.加强社区环保服务。重视社区环境保护,切实搞好社区的绿化、美化、净

  化和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处理、水资源再生利用等工作,改善社区环保基础条件。积极推动“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社区环境教育,增强居民的公共环保意识和资源节约意识,养成文明、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引导居民积极参加环境建设活动。积极推广“城管执法进社区”共建工作,切实加强社区环境秩序整顿,创新社区环境管理模式,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为居民营造一个整洁、美好而又赏心悦目的居住环境。

  9.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社区居委会要协调好驻社区单位的关系,充分调动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要使用管理好社区服务设施,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扶助服务,及时听取和反映居民对社区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

  10.积极组织社区成员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活动。动员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社会捐赠、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为居家的孤老、体弱多病和身边无子女老人提供各种应急服务,为优抚对象、残疾人及特困群体缓解生活困难提供服务。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社区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壮大志愿人员力量。充分发挥社区志愿服务的作用,积极开展社会救助、优抚、助残、老年服务、维护社区安全、科普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使志愿者本人需要帮助时,能够及时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

  11.改进部门工作进社区的方式。进一步理顺政府各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关系,各级政府应依法依规将目前社区居委会、工作站承担的政务服务工作交由政府各有关部门承担。政府各部门不得将应由本部门承担的服务职责转移给社区,确实需要社区承担的行政性服务工作,应在布置工作的同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或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有关工作任务委托给社区组织承担。

  12.通过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方式配备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建立有利于社区服务队伍建设、有利于社区服务发展的用人机制和奖惩机制。在社区服务

  工作人员中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其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积极培养社区服务专业人才,搞好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促进社区服务工作者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

  13.加强对社区服务活动的监管。严格规范社区服务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从业认证制度,制定各类社区服务行业标准并监督执行。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引导和管理。使其在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有序开展服务。社区服务收支情况要纳入居务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严格社区服务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不得将救助、福利、公益、慈善款物挪作他用。对在社区服务活动中违法违纪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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