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高校辅导员制度的百年探索*——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

发布时间:2023-08-24 18:00:07 来源:网友投稿

史仁民 吕 进 史东梁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发展高等教育作为一项战略性工作,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也是其领导中国高等教育发展不断取得成就的一百年。[1]一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辅导员制度作为我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形成和发展不仅反映了我国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也反映了自身的特点和规律。[2]高校辅导员制度是辅导员队伍建设和体制运行的行动纲领,发挥了促进队伍成长、聚合改革共识、指引发展方向的重要作用。历史制度主义(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是解释制度变迁的有力工具,将制度变迁本身作为分析变量,围绕制度生成或制度发展中的原动力,分析观念、利益、立场对行动者偏好的影响,其中以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关键节点(critical junctures)、断裂均衡(punctuated equilibrium)和渐进转型(continuous change)等机制解释制度的存续与变迁。[3]本研究以历史制度主义为解释视角,通过对建党以来高校辅导员制度的百年演进历程进行梳理,对制度在不同阶段的特色进行提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进而分析制度趋势走向,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创新提供索引,为辅导员专业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导或研判。

历史制度主义强调制度作为自主的行动者,特别关注历史线索(historical cure),主张制度研究应该追溯制度出现的条件。特定的社会时空背景,形塑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关于高校辅导员制度的百年历史演进,不同的学者或实践者因为研究取向、视角方法或实践路径等不同给出的划分也不一样,但是大都是以辅导员工作的性质和任务的不同为依据进行划分的。本文从辅导员专业发展的角度,按照历史的脉络,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分为萌芽初创期的政治化探索、曲折发展期的“双肩挑”探索、恢复发展期的规范性探索、发展巩固期的专业化探索、专业成熟期的制度性探索五个阶段。

(一)萌芽初创期的政治化探索(1924-1951年)

辅导员的前身是“政治辅导员”,其来源说法不一。对高校辅导员制度追根溯源,本研究支持一种说法:“在对黄埔军校的现代化办学特征进行分析以后,我们认为那个时期的政治教育与军事教育相辅相行的制度可以视为中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的源起”[4]。其历史依据是在1924年6月黄埔军校成立的时候,孙中山认为创办军校的目的就是要以学校里的学生为根本,成立革命军。为使革命军成为党军,他吸取了苏联红军的政治工作经验,实行政治工作制度。

南昌起义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不断壮大,在这个时期,政治指导制度开始以条例的形式广泛而全面地存在于中国工农红军的建设工作中。从1933年党在瑞金创办中国工农红军大学,到1937年迁至延安并改名“抗日军政大学”,始终走着既培养军事干部又培养政治干部的二者在目的论上统一的办学路线。起初教务处负责的“训育”工作(实际上就是思想政治工作)到后来政治部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其中政治部给中队配备了政治辅导员,也有学者认为这是中国高校辅导员的源起——政治辅导员。[5]这个时候的政治辅导员的角色是协助学校领导对学员进行管理和教育,学员的学习、生活及思想动态都是政治辅导员的工作范围,这具备了现代辅导员的部分职责的原型。

新中国成立后,在借鉴前苏联经验和继承抗日军政大学政治辅导员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状况,高校辅导员制度逐步确立并日趋发展完善。1951年,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的指示》,要求各类学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6]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以结合党的中心任务而展开,如组织师生参加土改、反封建教育等。由此可见,基于军事斗争的需要,把军队的政治指导员制度应用于大学是必然的。毛泽东主席曾说过:“边界的斗争完全是军事的斗争,党和群众不得不一齐军事化。”[7]大多数研究者认同将这个时期辅导员制度作为中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萌芽初创时期的观点[8]。我们认为其原因是,此时的辅导员工作是单纯地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展开的,并不能说已经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高校辅导员工作,所以,这个阶段的辅导员制度还应列入萌芽阶段。

(二)曲折发展期的“双肩挑”探索(1952-1977年)

1952年,政务院批准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决议,提出设立政治辅导员制度。第二年,时任清华大学校长蒋南翔同志在本校率先提出并建立了学生政治辅导员制度。这就是通常说的“双肩挑”(蒋校长称之为“两个肩膀挑担子”)的辅导员工作制度——“双肩”分别是指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这个制度的设立把“使用与培养相结合”,具体做法是在高年级选拔政治素质高和业务素质好的学生做低年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类似于英国的“导生制”,工作形式是“半脱产”。它标志着中国高校辅导员制度新的发展——从完全政治化走向政治、业务双肩挑,既奠定了中国兼职辅导员工作的基础,也对中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深远的影响。

直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加之教育理论界对教育的本质认识不断深化,1961年《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指出:“为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逐步培养和配备一批专职的政治辅导员”。这是中共中央文件第一次正式提出设置高校专职政治辅导员,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创举,是高校政治辅导员职业化的开端。[9]1965年,教育部制定《关于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例》,以法规形式对辅导员的地位、作用以及学生工作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个条例是中国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形成的标志。[10]在“文化大革命”时期高等教育遭受较大挫折,政治辅导员制度也陷入低谷。[11]直到中国改革开放之后,辅导员制度开始逐渐得以恢复和发展。

(三)恢复发展期的规范性探索(1978-1999年)

197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建立一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在一、二年级设立政治辅导员”,恢复辅导员制度完成了历史性的第一步。[12]1980年,教育部与团中央共同提出《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恢复了“双肩挑”的做法,同时对辅导员评定教师职称和福利待遇问题也做了相应的规定,这是中国高校辅导员制度有史以来第一次对辅导员的发展问题有了文字上的规定。此后,1981年,教育部在《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对辅导员工作又做了补充规定,这些规定为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起了保障作用。[13]1987年,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了辅导员的培养、选拔、使用和发展方向。紧接着,为了拓展政治辅导员队伍的来源,两年间又颁布了《关于选配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充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通知》《关于在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人员中聘任教师职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这些文件对辅导员制度的发展都起到了明显的现实推动作用。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要重视“学校德育即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工作”,从这个时候开始,对辅导员身份明显淡化了“政工干部”而强化了“德育队伍”的概念。纲要对高等学校建设精干的专职人员、专兼职结合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提出了新要求。1994年,中央召开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并印发《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德育工作队伍的职务系列、待遇问题、进修提高问题,同时提出积极支持和发展双肩挑制度。意见特别指出:“经济越发展,越要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1995年国家教委颁布并试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提出在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面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政治教育的专家和教授。199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提出“要关心和培养思想政治工作者,帮助他们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上这些会议决议或措施的出台都为后一阶段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发展巩固期的专业化探索(2000-2011年)

进入新世纪,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复杂性日益凸显,辅导员队伍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2000年教育部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再一次指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建设一支专业队伍来完成。2004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又称“16号文件”),第一次在国家层面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到战略的高度,并把 “政治辅导员”改为“辅导员”。“16号文件”是辅导员发展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辅导员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辅导员称谓的变化折射出来的是国家对高校育人关注点的变化:辅导员代表着一种特殊的身份,即“专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属政工系列),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模式也随之转变,由“兼职为主”转向“专职为主”。次年,教育部出台“16号文件”的配套文件,即《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在辅导员岗位培训、职称评定、评优奖励制度等方面统筹规划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2006年9月,教育部实施第24号令,即《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明确了辅导员发展的几个重大问题,具体包括角色上的“双重身份”,业务上的“双重管理”,发展上的“双线晋升”等制度,着力推动辅导员成为专职专家型辅导员。[14]

(五)专业成熟期的制度化探索(2012年至今)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高校辅导员迎来发展新要求。这一阶段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注重辅导员的专业发展以及协同育人方面的作用。2014年3月,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在辅导员的职业定义、职业能力、等级要求和能力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极大地增强了辅导员的社会认同,丰富了高校辅导员的专业内涵,推动了辅导员队伍向专业化迈进。2016年12月,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肯定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在高等教育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立专兼并存、齐抓共管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2017年10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即“43号令”,为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供了依据。“43号令”颁布后,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的制度目标已经确立,开启了制度探索的新阶段。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思想政治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要解决“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和“怎么培养人”这个教育的根本问题。2020年4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指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工作队伍,立足于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指标性要求,这为高校辅导员制度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历史制度主义强调“特定时空中的制度内涵,是经由许多人或团体一连串互动过程而产生的”[15]。初始条件(antecedent conditions)是制度形成的解答(cure),对制度的探讨必须回归到制度产生时的社会、经济与政治环境。从高校辅导员制度发展的脉络来看,其产生及发展体现了国家政策与社会发展的变化,都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任务和工作内容而推动的,体现了历史研究的共时性(synchronicity)特征。同时,纵观高校辅导员制度的百年发展史,也体现出了鲜明的历时性(diachronic)特征。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不仅是历史过程的产物,制度也是推动历史朝向特定发展路径的重要力量。[16]高校辅导员制度的产生契合了国家和社会对人才培养的政治素质和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高校辅导员制度确保了高校意识形态的稳定性和人才培养的质量。从高校辅导员制度演进历程来看,其产生和发展是缓慢的自我演化过程,也符合了制度主义所理解的变迁。

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历程,也是中国共产党对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探索的过程,与国情、党情、高等教育发展和社会发展需求相一致,体现着党在不同发展时期对高校辅导员的要求和期望。辅导员制度的发展深深植根于百年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之中,毋庸置疑,高校辅导员制度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我们要做的是如何使这一制度保持其应有的活力和竞争力。对高校辅导员制度变迁路径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和科学践行这一制度。

(一)辅导员身份的变化:从政治化走向专业化

历史制度主义关注从时间序列角度分析制度在具体时空脉络下的发展,并且,历史制度主义融合了经济学中的“计算路径”(calculus approach)和社会学中的“文化路径”(culture approach),行为结果是由不同团体、利益、价值观以及制度结构之间互动的产物,因而,制度的选择和变迁,是受背景环境中的历史、社会、文化结构所制约的。历史制度主义主张,不能孤立地分析事件和行为的起因,而应放在其发展的历史脉络中(context)去理解。[17]纵观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脉络,正是完全符合与政治、文化、社会、历史完全互动的历史逻辑。自辅导员制度萌芽时期直到改革开放初期,高校辅导员就一直带有强烈的政治性,强调“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这是当时国内外环境的直接反映。如延安时期,“抗大”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之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形成了以艰苦奋斗为政治本色的“抗大精神”。1951年,《关于全国工学院调整方案的报告》指出,要有准备地试行政治辅导员制度,设立专人担任各级政治辅导员来主持学习思想改造工作。[18]这一政策既为革命事业培养了人才,也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历史上红色育人路的精神源点。[19]因为与政治的密切关联,辅导员制度下的辅导员队伍自身以及社会形象,都被彰显出或者被视为“政工”干部的化身。1984年,教育部率先在12所大学设置“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被认为是辅导员工作专业化的开端。

经济学家皮尔逊(Paul Pierson)指出,制度随时间发展并被打上路径依赖的烙印。[20]根据史蒂芬·克拉升(Stephan Krasner)的观点,过去的决定以及制度形成的历史环境,都将会制约制度的变迁与重塑,制度的发展过程可视为一次次的路径选择过程。[21]正如诺斯(Douglass North)所认为的,路径依赖指出历史的重要性,我们若不追溯制度逐步变化的轨迹,便无法理解今天的决策。[22]因而历史制度主义主张,制度变迁一般是渐进的,而非不连续的。制度的变迁受到环境诱因、先前的结构与既有制度的影响,制度的变迁体现了由于制度自我强化的(self-reinforcing)正反馈(positive feedback)而形成的路径依赖。[23]高校辅导员制度的百年变迁呈现出了缓慢的自我完善的渐进式变迁过程,从1953年清华大学率先创立专职政治辅导员制度,高校辅导员的身份经历了“政治指导员”“高校政治辅导员”“思想政治辅导员”和 “高校辅导员”的历史演变过程。[24]这个过程明确了高校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方向,直接证明了这个历史逻辑的统一性。

(二)辅导员角色的变化:从单一化走向多元化

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变迁通常是由一种稳定和渐进主义的逻辑所驱动[25],其基本假设是路径依赖,人们最初对制度的选择会影响后续的制度发展,已有的制度会通过强化正向反馈(positive and feedback effect)和回报递增(increasing return path)两种方式,通过锁定或自我复制的机制(lock-in or self-reproduction mechanism),进而形成特定时空的路径依赖现象。[26]虽然制度的演变存在路径依赖,制度自身会抗拒变迁,但当外部的环境或政策发生变化时,为了适应环境,制度也会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历史制度主义深受国家中心论思想的影响,强调国家作为一个行动者中心(agent-centered)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和能动性,行动者(国家)的行为必然会形塑制度的变迁。

就我国高校辅导员角色的变迁来看,其主要是以国家为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渐进式变迁过程,从以单一的政治工作走向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主的多元化的角色定位。20世纪60年代,我国开始关注辅导员的身份、角色和职责等问题,从制度上明确政治引导在辅导员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此后,辅导员的角色职责定位不断向多面性和综合性的方向拓展,主要指向是让辅导员承担部分教学任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身份也随之显现,标志性的制度文件是1978年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和团中央联合印发)。进入新世纪,顶层设计的思路更加清晰,2001年,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中,辅导员的职责再次向专业拓展——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引者成为新的角色要求。接下来的2004年的“16号文件”,对此前半个世纪的探索进行归纳总结,辅导员的角色定性为政治思想教育专业骨干、学生全面发展的指引者、成人成才与健康生活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正因如此,“16号文件”也成为了辅导员制度百年探索的一个特别重要的标志性文件。在2018年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必须“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这是明确辅导员身份与角色的里程碑,要求辅导员工作必须结合育人实际,凸显大育人功能。辅导员角色内涵不断拓宽,在育人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三)辅导员工作的变化:从经验化走向科学化

诺斯认为,“制度都是逐渐地被修改的”,但在某种“关键节点”(critical junctures)也可能出现“断裂性变迁”(discontinuous change)。[27]历史制度主义不仅使用路径依赖来解释制度的起源与变迁,而且以“关键节点”来解释制度变迁的动因。制度变迁遵循路径依赖的“正常时期”和制度断裂的“关键点时期”两个阶段,当外部的突变较为剧烈时候,行动者做出选择,会出现断裂式均衡(punctuated equilibria),从而达到一个新的制度平衡状态。历史制度主义看到了行动者在与制度的互动中的能动作用,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者。[28]在制度变迁的历史进程中,一旦维持均衡状态的某个(些)关键变量发生变化,原有的均衡状态被打破,制度就会发生调整或突破,进入新的均衡状态,即制度变迁呈现出“断裂—均衡”循环的典型特征。[29]

纵观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历史,以1978年改革开放为节点,在此之前,辅导员工作主要依靠经验型角色行动,也就是说,辅导员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化训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主要依靠经验的“知识”而非学理的知识。[30]辅导员工作专业认可度低、离职率较高的问题普遍存在,这与辅导员工作培训和专业化程度较低有较大关联。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后,特别是1986年清华大学等30多所高校设立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强有力的学科支撑为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2006年,教育部出台《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在全国设立了21个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有力地促进了高校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进程。2008年《高校辅导员学刊》和2009年《高校辅导员》两本学术期刊的创办,标志着我国辅导员制度专业发展的成熟化。2014年,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对辅导员的在职培训、职业标准和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这些政策和举措让辅导员告别了懵懂模糊的经验时代,大大提高了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历史制度主义把制度的生成、维系和变迁看成一个整体的演化过程。[31]辅导员制度的产生是当时革命战争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分析其百年的发展历程,发现其呈现出渐进式的变迁路径。高校辅导员制度伴随着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总体发展需要以及大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时代特点而变迁,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和阶段特征,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本质一直没有变过。且从辅导员制度变迁的推动主体来看,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变迁方式,这也符合了教育与国家同构的发展理念。[32]在辅导员制度的阶段性发展中,不同的阶段由于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不同,因而体现了路径依赖、关键节点、断裂均衡及渐进转型等特征,分析辅导员制度变迁路径,是其改革与发展路径选择的前提。

党的十九大以来,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了新内涵、新内容,“立德树人”“文化育人”“三全育人”等新任务的提出,高校育人工作被纳入到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之中,对高校的辅导员工作提出了新的时代命题和挑战。历史制度主义试图利用制度变迁的历程和可获得的反馈来解释制度执行的结果。在此种背景下,对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轨迹和变迁路径的分析,是研判未来高校辅导员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持续巩固职业化,突出思政教育底色功能

在特定社会和文化的意义框架下,制度的选择与发展变迁皆是由社会文化所建构,而制度又形塑了行动者的角色、认知与行为。[33]辅导员的角色从学生的“政治领路人”到学生“成才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从兼职干部到专业化队伍的建立,反映了不同时期辅导员角色定位的变化,意味着辅导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辅导员职业发展的历程说明,教育性始终是辅导员工作的基本性质,辅导员作为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改变以往“纯行政干部”形象,在职业化发展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发展。

作为高等教育育人体系中的重要骨干力量,辅导员制度的发展必须体现党的政治领导这条主线。政治性作为辅导员制度的底色,是教育的社会性目的在高等教育领域的集中体现。这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制度诉求,而这种制度诉求规约了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发展道路。高校辅导员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必须把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2013年5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旨在构建完备的培训体系,促进辅导员队伍的可持续发展。2014年,教育部制定了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将职业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具体提出了不同等级的辅导员应具备的素质能力和专业内涵。2017年,教育部修订《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在辅导员的工作要求、职责、选聘、培训、管理等方面设置了更加标准和精细的规定,对于促进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助推迈向专业化,回归教师教育角色本原

依据历史制度主义的观点,制度在形成后,会产生“报酬递增”(increasing returns)的现象,而制度进入稳定期,则呈现出缓慢的自我演变和完善的过程。从“政治领路人”到“成才成长的指导者”,从政工干部到专业化队伍的高校辅导员的角色和职责的变化体现了制度变迁的渐进式过程。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就是要建立以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为职业的专业型、专家型人才。[34]辅导员的专业化和专家化,不仅是中央16号文件的要求,也是辅导员队伍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自身内在的要求。

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也影响着辅导员自身的专业定位和专业认同,在2017年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对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已经从单纯的“政治辅导员”变为“一专多能”的专业化人才,保障了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的路径选择。深化辅导员教师的专业发展,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还原辅导员的教育性。辅导员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单纯政治化到政治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过程,实现了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效结合,应然地走向了以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需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在逻辑上一以贯之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35]在辅导员制度全面进入专业化道路的今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仍然是辅导员开展为学生的发展服务工作的基础和核心。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并行不悖、相辅相成和有机结合,能更好地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三)合力实现科学化,构建协同综合育人体系

根据制度主义的观点,制度逻辑是组织内部的成员之间在互动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亦是集体行为的结果。制度逻辑一旦形成之后,组织内部的成员就会以此为基础来建构自己的身份认同。[36]高校辅导员是高校育人体系中的关键力量,也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中坚力量,其实然地存在于“全员、全程、全方位”链条中的每一个关键节点上。积极推进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也是辅导员工作专业化的必然要求。辅导员工作要实现从“常识”“经验”阶段到“专业”“反思”阶段的过渡,[37]在这个过程中,也实现和增强了辅导员自身的身份认同。

在制度逻辑的形成过程中,“文化-认知”是制度化行为的内驱力,个体与组织追求符合社会文化的“适当性逻辑”(logic of appropriateness)与“社会正当性”是制度持续的原因。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为新时代辅导员工作指明了方向,推动了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进程,这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内在要求,其根本目标还在于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现实性和有效性。对“社会正当性”的追求,使得高校辅导员制度获得了制度持续性发展的源泉。促进辅导员工作科学化可通过加强理论与实践学习,建立健全辅导员工作制度,提高辅导员素质等途径实现。[38]在新时代的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指引下,辅导员制度要从学生管理走向学生发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政治性与科学性相结合的综合发展。同时,辅导员是把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在校本落地的执行者和实践者,高校育人不仅仅是辅导员的职责,而是全体人在全场域进行全时段的合力工作,这一核心理念的体现就是“三全育人”。因而,高校辅导员工作应纳入到高校大思政的框架体系内,进一步创新高校辅导员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的重大论题。

高校辅导员的专业化水平与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进程平行发展,并契合了学生事务专业化发展的现实需要,也保证了人才培养目标和大学发展的稳定性。在我国高等教育从规模化发展走向内涵式发展的阶段,“质量”成为高等教育的关键词,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程度也成为影响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变量。辅导员作为学生发展过程中的不可替代的必要要素,是大学“共同课程”(cocurricular)的实施者,其工作效果应最终指向的是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这也是衡量高等教育质量的标准。高校辅导员的职能从传统的单一化的学生教育和管理扩展到包括学术辅导、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生活指导和学业定向等多元化发展方面。高校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水平和程度更多取决于其自身的专业发展意识和发展动机,这也是美国学生事务专业化发展取得成功的经验。[39]同时,政府和高校有义务从制度和政策层面为辅导员专业发展提供支持,设计相应的培训项目和专业发展路径,促进辅导员学生工作实践从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

历史制度主义关注制度的起源与变迁,较好地解释了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与演变过程,是较为适切的分析框架。总结一百年探索的经验可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高校辅导员制度是为完成大学的理想和使命,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实际需求,伴随高校的历史,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而产生并与时代一起发展进步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在促进一代又一代的大学生健康地政治社会化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全面的发展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虽然高校辅导员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路径依赖和渐进转型等阶段特征,但从总体来看,它适应了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实现了良好的自我演化,从而保证了制度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应回归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本位,坚定制度自信,追求制度创新,循着理想路径,实现专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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