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10篇)

发布时间:2022-12-30 19:06:03 来源:网友投稿

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10篇)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一、总那么(一)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标准有效的鼓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10篇)

篇一: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一、总那么(一)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标准有效的鼓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方法?及?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法。(二)本方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那么,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五)医疗机构为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机构,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六)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七)医疗机构应当指定职能科室为专门的医德考评机构,负责拟定医德考评工作制度,对医德考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评工作标准进行。二、考评内容、标准及方式(一)考评内容详见附表。(二)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根底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三)医德考评设立加分工程和减分工程,加分工程主要包括参加长期性政府指令性任务、自觉抵抗商业贿赂表现突出及良好的效劳态度等事项;减分工程主要包括在诊疗活动中效劳态度差、有违职业操守、有违法违规行为等事项,具体见附件2?医德考评标准?。

  (四)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效劳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效劳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效劳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8.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三、考评结果(一)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二)优秀得分为90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得分为80-89分且无一项扣15分;一般得分为60-79分;较差得分为60分以下。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10%—15%。(三)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四)医德考评应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根本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五)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及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标准有效的鼓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方法?及?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那么,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

  第五条医疗机构为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机构,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

  第六条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职能科室为专门的医德考评机构,负责拟定医德考评工作制度,对医德考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评工作标准进行。

  第二章考评内容、标准及方式第八条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文明礼貌,

  优质效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因病施治,标准医疗效劳行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九条医德考评根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根底分,设立加分和扣分工程。如有加分或扣分,那么在根底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那么维持80分的根底分。

  第十条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方面,根底得分为10分。(一)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意识和效劳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二)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第十一条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方面,根底得分为10分。(一)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一视同仁;(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第十二条文明礼貌,优质效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面,根底得分为10分。(一)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二)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效劳用语文明标准,效劳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三)认真践行医疗效劳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十三条遵纪守法,廉洁行医方面,根底得分为15分。(一)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平安;(二)在医疗效劳活动中,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三)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置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四)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五)不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第十四条因病施治,标准医疗效劳行为方面,根底得分为15分。(一)严格执行诊疗标准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二)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三)严格执行医疗效劳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第十五条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方面,根底得分为10分。(一)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

  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二)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

  补短,共同进取。第十六条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方面,根底得分为

  10分。(一)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

  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二)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过失、医疗事故的发生。第十七条医德考评以院内考评和院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院

  外考评主要以患者考评为主,具体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根底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三)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第十九条以下内容为医德考评的加分工程(一)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

  (二)积极参加援外医疗队;(三)积极参加“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社区牵手行动〞等卫生扶贫工程;(四)收到患者的表扬信件、锦旗等;(五)坚决抵抗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与工作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六)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七)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的工作过失,从而防止出现医疗过失或责任事故的;(八)有创造创新或开展新工程、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第二十条以下内容为医德考评的减分工程(一)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二)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三)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上班着装不整洁、不挂牌上岗、语言不文明;(四)泄露病人的医密,造成不良影响;(五)被投诉效劳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经核实的;(六)与效劳对象发生争吵;(七)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八)有滥检查、滥用药、开大处方行为;

  (九)成心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

  (十)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十一)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十一)工作中出现一般过失、未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一)在医疗效劳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三)违反医疗效劳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五)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七)医疗效劳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八)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九)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第三章考评结果

  第二十二条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第二十三条优秀得分为95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得分为80-94分且无一项扣10分;一般等分为60-79分;较差等分为60分以下。

  第二十四条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二十五条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根本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按照?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方法实施细那么?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一、总那么1、医德考评对象为医生、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后勤人员。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2、医德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那么,坚持定性考评与

  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3、医院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

  德档案。二、考评内容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文明礼貌,优质效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5、因病施治,标准医疗效劳行为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三、考评方法1、医德考评以院内考评为主,结合效劳对象反映评价,具体由医

  院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2、医德考评分为三个步骤:(1)自我评价;(2)科室考评;(3)医院考评。3、以下内容为医德考评的加分工程:(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救援工作;(2)积极参加援外医疗队;(3)积极参加“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医疗卫生进农村、

  进社区、进企业,常联系、常指导、常效劳〞(三进三常)等公益性医

  疗卫生效劳工程;(4)收到患者的表扬信件、锦旗(框),以及先进事迹在新闻媒体宣

  传的;(5)坚决抵抗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与工作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回扣,

  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6)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

  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7)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纠正他人的工

  作过失,从而防止出现医疗过失或责任事故的;(8)有创造创新或开展新工程、新技术获国家、省、市、县级奖的;

  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高质量论著的。4、以下内容为医德考评的减分工程(1)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2)无故迟到、早退、旷工;(3)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上班着装不整洁、不挂牌上岗、语言

  不文明、行为不高雅;(4)泄露病人的医密,造成不良影响;(5)被投诉效劳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拖现象,经查实;(6)与效劳对象发生争吵;(7)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8)有滥检查、滥用药、开大处方行为的;(9)成心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

  (10)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11)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

  (12)工作中出现一般过失、未造成不良影响的。5、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1)在医疗效劳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3)违反医疗效劳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情节严重的;(7)医疗效劳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8)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四、考评结果1、医德考评结果分为考评得分和考评等次两局部,医德考评结果

  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2、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

  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3、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医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技术职务聘任和先进评选优先考虑。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只能为根本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连续两年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专业技术职务降低一级聘任;连续三年及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调离现专业岗位。

  4、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方法?(卫医发〔2007〕66号)规定,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5、医院考评的得分及确定的考评等次是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最终结果。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按照?江西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方法实施细那么?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篇二: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关于2022年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2022年医德考评公示制度篇1为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服务理念和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以病人利益为中心思想,特制定医德医风考核办法:一.制定医德医风建设计划,并将其纳入单位和个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绩效工资挂钩。二.定期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德规范,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并注意抓典型,以点带面。三.大力提倡四种精神,即主人翁精神、奉献精神、艰苦奋斗及团结协作精神,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医务工作者。四.抓典型树新风,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全院职工争创合格的医务工作者。五.将职工全额工资20%部分纳入绩效考核之中。实行院、科两级考核,科室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进行,每周进行一次考核。医院的考核由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加组成考核组,每月对全院职工进行考核一次。六.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做好日常考核工作,坚持平时检查考核,并做好记录。

  七.采取多方位、多渠道考核与评价1、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医院院每月一次,临床科室每周一次,及时听取职工、病人、陪伴人员意见,并做好记录,定出改进措施。2、聘请社会监督员,每季度召开一次社会监督员、患者代表座谈会,由医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座谈,听取意见、建议。3、每半月由办公室向患者发放《征求意见卡》,由办公室归纳汇总,并及时反馈到有关科室和责任人员,突山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4、医院建立院长接待的制度,设置院长信箱和监督举报电话。八.医院门诊和住院部每月将各渠道反映的情况汇总,进行综合分析,向院长汇报。九.将医德医风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并按照医院职工管理制度进行奖励和处罚。十.加强社会监督途径1.医院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专人负责管理。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社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和意见。3.聘请院外监督员,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医院工作和建设发展情况,征求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5.医院实施必要的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2022年医德考评公示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健全医德医风教育,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以为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第一条通过医德医疗风格的规范化建设,培养和创造医、技术优良、作风严格、清洁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自觉培养良好的社会医德医风。第二条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纳入我院各类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各科室必须把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第三条评价范围包括全院医生、护士和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条评价内容和基本标准(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加强工作责任感,爱自己的工作,保护工作岗位,履行责任。(2)尊重患者权益,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等,不得歧视。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1.关心,体贴患者,热心,耐心,爱,细心。2.服装整齐,行为端庄,服务语言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现象。3.履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

  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0分)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5分)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2.强化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职业道德考评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医德考评公示制度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法。第二条《**县医疗机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第三条通过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第二章考评范围及内容第五条考评范围包括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中的医生、护理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第六条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内容:(一)医德医风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健全;医德医风建设措施具体并认真落实;收集、处理服务意见及反馈处理意见的渠道健全;患者和社会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90%。

篇三: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二考评内容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三考评方法1医德考评以院内考评为主结合服务对象反映评价具体由医院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医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护士条例》、《医生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医德评价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医务人员年度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

  (五)医疗机构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评价的机构,一年为一个评价周期。

  (六)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七)医疗机构应当指定职能部门作为专门的医德评价机构,负责制定医德评价制度,检查、指导和评价医德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化。

  二、考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一)评估内容见附表。

  (二)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估。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评价的内容、标准和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单元评估。由医疗机构医学伦理评估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估和科室评估的结果,将日常检查记录、问卷调查、患者反思、投诉报告、表扬和奖励中反映的具体问题作为评估每位医务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做出医德评价结论,填写综合评价表。

  (三)医德考评设立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加分项目主要包括参加长期性政府指令性任务、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表现突出及良好的服务态度等事项;减分项目主要包括在诊疗活动中服务态度差、有违职业操守、有违法违规行为等事项,具体见附件2《医德考评标准》。

  (四)在评估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医德评估结果不佳: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商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产或者佣金;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擅自隐匿、伪造、销毁医疗文件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六)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或者参与虚假医疗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宣传;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违法违纪处罚;

  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三、评价结果

  (一)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二)优秀分数在90分以上,不扣分;良分80-89分,无人扣15分;总分为60-79分;差分不到60分。医德评价应严格遵循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的人数通常控制在该单元评估总人数的10%-15%。

  (三)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四)医德医风评估应成为医务人员年度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德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有资格选择优秀;医德考核结果一般,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如果医德评估结果不佳,则年度评估不合格。

  (五)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评价结果应当及时报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师注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德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医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实施医师医德考核制度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医务人员(试行),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医德评价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医务人员年度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

  第五条医疗机构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评价的机构,评价周期为一年。

  第六条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职能部门作为专门的医德评价机构,负责制定医德评价制度,检查、指导医德评价工作,评价评价结果,确保评估工作规范化开展。

  第二章考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第八条医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诚实行医;治疗疾病,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统筹兼顾,团结协作;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九条医德考评基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

  第十条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得分为10分。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二)增强责任感,热爱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第十一条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方面,基础得分为10分。

  (一)不论国籍、性别、职业、地位、财富和财富,平等对待患者;

  (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第十二条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基本得分为10分。

  (一)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二)着装整洁,举止端庄,服务语言文明规范,服务态度良好,无“生、冷、硬、推、推、拖”现象;

  (三)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十三条遵纪守法、廉洁从医的基本得分为15分。(一)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二)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得索取患者及其亲友的财产;(三)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四)不得出具虚假的医疗证明,不得参与虚假的医疗广告和药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不得违反规定隐匿、伪造、涂改、销毁医疗文件及相关资料;(五)不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第十四条因病治疗、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基本得分为15分。(一)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二)认真落实医疗费用控制制度和措施;

  (三)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第十五条从大局出发,团结协作,和谐协作,基本得分为10分。(一)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二)正确处理同事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合作,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第十六条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方面,基础得分为10分。(一)积极参加岗位培训,刻苦学习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二)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第十七条医德医风评价应当采取院内评价和院外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院外评估以患者评估为主,由医疗机构医德评估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估。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评价的内容、标准和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单元评估。由医疗机构医学伦理评估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估和科室评估的结果,将日常检查记录、问卷调查、患者反思、投诉报告、表扬和奖励中反映的具体问题作为评估每位医务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做出医德评价结论,填写综合评价表。

  第十九条以下内容为医德考评的加分项目(一)积极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二)积极参加援外医疗队;(三)积极参与“万名医生支持农村卫生项目”、“社区携手行动”等卫生扶贫项目;(四)收到患者的表扬信件、锦旗等;(五)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绝任何形式的与工作有关的回扣,或将难以拒绝的财产按规定及时移交本单位有关部门;(六)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七)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并指出他人的工作失误,避免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八)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第二十条下列内容为医德评价减分项目:(一)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二)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三)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上班着装不整洁、不挂牌上岗、语言不文明;(四)泄露患者医疗秘密,造成不良反应的;(五)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经核实的;(六)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七)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八)有滥用检查、滥用药品、开处方的行为;(九)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十)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延误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十一)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一一)无不良影响的工作中的一般错误。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取病人及其亲友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滥收费、乱收费、私收费,情节严重的;(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五)对医疗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八)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九)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德的行为。第三章考评结果第二十二条医德医风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级。第二十三条优秀成绩95分以上,不扣分;良分80-94分,无人扣10分;一般来说,平均分为60-79分;差的分数低于60分。第二十四条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第二十五条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与医务人员的晋升、岗位聘任、优秀评定、绩效工资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应当根据医德考核结果进行职业道德考核。在考核期内,医德考核结果差一次以上的,视为不合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按照《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一、一般规定1、医德考评对象为医生、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后勤人员。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2.医德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医务人员年度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3、医院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二、评价内容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5.治病规范医疗服务行为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三、考评方法1.医德评价主要以医院的评价为基础,结合服务对象的反映和评价,由医院医德评价机构组织实施。2、医德考评分为三个步骤:(1)自我评价;(2)部门评估;(3)医院评估。3、以下内容为医德考评的加分项目:(1)积极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和救援工作;

  (2)积极参加援外医疗队;(3)积极参与“万名医生支持农村卫生项目”、“医疗卫生深入农村、社区和企业、经常联系、经常指导、经常服务”等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三分之三经常);(4)收到患者的表扬信件、锦旗(框),以及先进事迹在新闻媒体宣传的;(5)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绝任何形式的与工作有关的回扣,或将难以拒绝的财产按规定及时移交本单位有关部门;(6)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7)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和纠正他人的工作失误,避免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8)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国家、省、市、县级奖的;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高质量论著的。4.以下内容为医德评价减分项目:(1)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2)迟到、早退、无故旷工;(3)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上班着装不整洁、不挂牌上岗、语言不文明、行为不高雅;(4)泄露患者医疗秘密,造成不良反应的;(5)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拖现象,经查实;(6)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7)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8)有滥用检查、吸毒或者开大处方的行为;(9)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10)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延误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11)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12)无不良影响的工作中的一般错误。5、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取病人及其亲友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滥收费、乱收费、私收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对医疗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情节严重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8)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德的行为。

  四、考评结果

  1.医德评价结果分为评价分数和评价顺序两部分。医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

  2、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3.医院在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医德考核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核结果优良的,年度考核合格,可选择优秀,优先聘任技术职务和先进人选。如果医德评估结果一般,年度评估只能基本合格。医德考核结果较差的,年度考核不合格;连续两年医德评价结果不佳的,减少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连续三年以上医德医风评价结果不佳的,应当调离现职。

  4、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21〕66号)规定,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5、医院评价得分及确定的评价顺序为医务人员医德评价的最终结果。执业医师医德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执业医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报执业医师定期评价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执业医师登记江西省医生评价。

篇四: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篇

  第一条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山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本市各级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和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应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医务人员的医德评价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全市各级各类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

  第六条市卫生计划生育局负责本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评价的监督管理。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评价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评组织

  第七条各级各类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德评价委员会,负责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评价。

  医务人员所在科室要成立医德考评小组,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医务人员科室由于人数太少或其他原因无法成立医德考评小组的,由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委员会指定其它科室的考评小组进行考评。

  第八条医德评估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包括医院领导、医务、人事、纪检监察、党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医务人员代表。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医德考评,确定考评结果等工作,并向承担本机构执业医师的定期考核单位提报执业医师医德考评结果。

  第三章评价内容

  第十条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责任心、爱心和奉献精神,履行职责。

  (二)尊重患者,保守医秘1.不论国籍、性别、职业、地位、财富或财富,患者应得到平等对待,不受歧视。2.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在进行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侵入性诊疗活动时,遵守医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三)文明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关心体贴患者,热情、耐心、细心。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3.认真履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并善于与患者沟通,耐心解答患者和群众的问题和咨询,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4.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的投诉,耐心做好解释说明,主动争取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谅解和配合,避免产生或激化矛盾纠纷。(四)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诚实行医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得收受或索取患者及其亲友的财产。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4.不得出具虚假的医疗证明,不得参与虚假的医疗广告和药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不得违反规定隐匿、伪造、涂改、销毁医疗文件及相关资料。5.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及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五)治疗疾病,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2.认真落实医疗费用控制的有关制度和措施。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六)顾全大局,团结和谐

  1.认真完成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事和同事之间的关系,虚心听取上级、同事和同事的意见和建议,相互学习,不断改进,真诚合作,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积极参加岗位培训,刻苦学习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四章考评方法与管理

  第十一条医德评价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群众评价和单位评价四个步骤。

  第十二条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第1三条部门评估。科室医德评估小组根据医务人员的自我评估,以科室为单位,对每个人的日常医德行为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群众评价。根据服务对象,对该同志满意度测评情况、患者反映、建议意见等的综合评价。

  第1五条单位评估。由医疗机构医德评估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估、科室评估和群众评估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投诉举报、表扬奖励记录中反映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位医务人员进行评价,填写《青岛市医务人员医德评价表》,做出医德评价结论,填写综合评价表。

  第五章考评结果

  第十六条医德评价结果分为评价分数和评价顺序两部分。

  (一)考评得分由个人、科室和单位根据《青岛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方案》,结合医务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打分。

  (二)评价等级由个人、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分数和群众评价结果确定。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七条医德考评优秀等次的医务人员应做到: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工作中文明服务,充分尊重患者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因病施治,服务规范,遵纪守法,廉洁行医,患者、同事评价优秀。医德考评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占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

  第十八条在评价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伦理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商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产或者佣金;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私自隐匿、伪造、销毁医疗文件及有关资料的;

  (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六)签发虚假的医疗证明或者参与虚假的医疗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宣传;

篇五: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二考评内容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2229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2329三考评方法1医德考评以院内考评为主结合服务对象反映评价具体由医院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医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护士条例》、《医生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医德评价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医务人员年度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

  (五)医疗机构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评价的机构,一年为一个评价周期。

  (六)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七)医疗机构应当指定职能部门作为专门的医德评价机构,负责制定医德评价制度,检查、指导和评价医德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化。

  二、考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一)评估内容见附表。

  (二)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估。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评价的内容、标准和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单元评估。由医疗机构医学伦理评估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估和科室评估的结果,将日常检查记录、问卷调查、患者反思、投诉报告、表扬和奖励中反映的具体问题作为评估每位医务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做出医德评价结论,填写综合评价表。

  (三)医德考评设立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加分项目主要包括参加长期性政府指令性任务、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表现突出及良好的服务态度等事项;减分项目主要包括在诊疗活动中服务态度差、有违职业操守、有违法违规行为等事项,具体见附件2《医德考评标准》。

  (四)在评估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医德评估结果不佳: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商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产或者佣金;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擅自隐匿、伪造、销毁医疗文件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六)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或者参与虚假医疗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宣传;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违法违纪处罚;

  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三、评价结果

  (一)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二)优秀分数在90分以上,不扣分;良分80-89分,无人扣15分;总分为60-79分;差分不到60分。医德评价应严格遵循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的人数通常控制在该单元评估总人数的10%-15%。

  (三)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四)医德医风评估应成为医务人员年度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德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有资格选择优秀;医德考核结果一般,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如果医德评估结果不佳,则年度评估不合格。

  (五)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评价结果应当及时报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师注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德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医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实施医师医德考核制度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医务人员(试行),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医德评价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医务人员年度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

  第五条医疗机构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评价的机构,评价周期为一年。

  第六条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职能部门作为专门的医德评价机构,负责制定医德评价制度,检查、指导医德评价工作,评价评价结果,确保评估工作规范化开展。

  第二章考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第八条医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诚实行医;治疗疾病,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统筹兼顾,团结协作;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九条医德考评基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

  第十条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得分为10分。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二)增强责任感,热爱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第十一条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方面,基础得分为10分。

  (一)不论国籍、性别、职业、地位、财富和财富,平等对待患者;

  (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第十二条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基本得分为10分。

  (一)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二)着装整洁,举止端庄,服务语言文明规范,服务态度良好,无“生、冷、硬、推、推、拖”现象;

  (三)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十三条遵纪守法、廉洁从医的基本得分为15分。(一)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二)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得索取患者及其亲友的财产;(三)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四)不得出具虚假的医疗证明,不得参与虚假的医疗广告和药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不得违反规定隐匿、伪造、涂改、销毁医疗文件及相关资料;(五)不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第十四条因病治疗、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基本得分为15分。(一)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二)认真落实医疗费用控制制度和措施;

  (三)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第十五条从大局出发,团结协作,和谐协作,基本得分为10分。(一)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二)正确处理同事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合作,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第十六条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方面,基础得分为10分。(一)积极参加岗位培训,刻苦学习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二)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第十七条医德医风评价应当采取院内评价和院外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院外评估以患者评估为主,由医疗机构医德评估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估。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评价的内容、标准和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单元评估。由医疗机构医学伦理评估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估和科室评估的结果,将日常检查记录、问卷调查、患者反思、投诉报告、表扬和奖励中反映的具体问题作为评估每位医务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做出医德评价结论,填写综合评价表。

  第十九条以下内容为医德考评的加分项目(一)积极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二)积极参加援外医疗队;(三)积极参与“万名医生支持农村卫生项目”、“社区携手行动”等卫生扶贫项目;(四)收到患者的表扬信件、锦旗等;(五)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绝任何形式的与工作有关的回扣,或将难以拒绝的财产按规定及时移交本单位有关部门;(六)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七)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并指出他人的工作失误,避免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八)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第二十条下列内容为医德评价减分项目:(一)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二)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三)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上班着装不整洁、不挂牌上岗、语言不文明;(四)泄露患者医疗秘密,造成不良反应的;(五)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经核实的;(六)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七)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八)有滥用检查、滥用药品、开处方的行为;(九)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十)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延误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十一)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一一)无不良影响的工作中的一般错误。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取病人及其亲友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滥收费、乱收费、私收费,情节严重的;(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五)对医疗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八)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九)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德的行为。第三章考评结果第二十二条医德医风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级。第二十三条优秀成绩95分以上,不扣分;良分80-94分,无人扣10分;一般来说,平均分为60-79分;差的分数低于60分。第二十四条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第二十五条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与医务人员的晋升、岗位聘任、优秀评定、绩效工资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应当根据医德考核结果进行职业道德考核。在考核期内,医德考核结果差一次以上的,视为不合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按照《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一、一般规定1、医德考评对象为医生、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后勤人员。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2.医德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医务人员年度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3、医院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二、评价内容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5.治病规范医疗服务行为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三、考评方法1.医德评价主要以医院的评价为基础,结合服务对象的反映和评价,由医院医德评价机构组织实施。2、医德考评分为三个步骤:(1)自我评价;(2)部门评估;(3)医院评估。3、以下内容为医德考评的加分项目:(1)积极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和救援工作;

  (2)积极参加援外医疗队;(3)积极参与“万名医生支持农村卫生项目”、“医疗卫生深入农村、社区和企业、经常联系、经常指导、经常服务”等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三分之三经常);(4)收到患者的表扬信件、锦旗(框),以及先进事迹在新闻媒体宣传的;(5)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绝任何形式的与工作有关的回扣,或将难以拒绝的财产按规定及时移交本单位有关部门;(6)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7)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和纠正他人的工作失误,避免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8)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国家、省、市、县级奖的;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高质量论著的。4.以下内容为医德评价减分项目:(1)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2)迟到、早退、无故旷工;(3)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上班着装不整洁、不挂牌上岗、语言不文明、行为不高雅;(4)泄露患者医疗秘密,造成不良反应的;(5)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拖现象,经查实;(6)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7)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8)有滥用检查、吸毒或者开大处方的行为;(9)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10)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延误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11)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12)无不良影响的工作中的一般错误。5、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取病人及其亲友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滥收费、乱收费、私收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对医疗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情节严重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8)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德的行为。

  四、考评结果

  1.医德评价结果分为评价分数和评价顺序两部分。医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

  2、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3.医院在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医德考核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核结果优良的,年度考核合格,可选择优秀,优先聘任技术职务和先进人选。如果医德评估结果一般,年度评估只能基本合格。医德考核结果较差的,年度考核不合格;连续两年医德评价结果不佳的,减少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连续三年以上医德医风评价结果不佳的,应当调离现职。

  4、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21〕66号)规定,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5、医院评价得分及确定的评价顺序为医务人员医德评价的最终结果。执业医师医德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执业医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报执业医师定期评价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执业医师登记江西省医生评价。

篇六: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三篇

  医德医风考评公式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健全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考评内容及评扣分标准⒈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每次加1分,最多加5分,表现突出获行政部门表彰的加5分.(2)收到表扬信件、锦旗、镜匾,一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表扬的对象是集体的,直接参与表扬所指事项的有关人员各加1分。(3)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次扣2分;(4)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10分;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每次扣5分。(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1)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实的扣5分。(2)泄露病人医疗秘密,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3)对在工作岗位上无端受到病人及家属谩骂、殴打仍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视其情节加5-10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经核实的扣10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5分,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的扣30分。(2)上班着装不整洁每次扣2分、不挂牌上岗每次扣2分、语言不文明,每次扣2分。(3)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且引发争吵的主要原因在医院工作人员本身的扣15分;主要原因在服务对象的扣5-10分;根据情节轻重扣5-10分。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6分。(2)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8分。(3)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有索要、收受病人及其家属财物的扣30分。(4)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的,扣30分。

  (5)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的扣30分。

  (6)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扣30分。

  (7)为服务对象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扣30分;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的扣30分。

  (8)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扣30分。(9)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扣10分。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医务人员有滥检查、滥用药行为的扣20分;有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5分。(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属科室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10分;属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多收的,扣个人5分。情节严重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30分。(3)参加省、市等安排的卫生扶贫项目,加2分,受到行政部门表彰的加5分。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

  (2)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扣20分;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扣科室当事人1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20分。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加2分;属于集体发明创新的,前3名者加分。(2)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5分。(3)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发生较大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发生医疗事故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扣30分。8.一票否决(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5)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9)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二、考评方法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并按下列条件确定:优秀:考评得分≥95分;良好:考评得分≥80分;一般:考评得分≥60分;较差:考评得分<60分或有“一票否决”行为。三、组织实施⒈评价范围。医院合1、合2职工均接受评价。其中:医疗、医技、护理人员适用本制度,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考评办法参照本制度执行。⒉评价要求。每月开展考评,年终汇总考核得分并在院内公示,评价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或人事档案。⒊奖惩规定。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应聘、提薪、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每年对医德医风“优秀”人员给予奖励表彰;对医德医风“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并限期改正。被评为“不合格”者,暂缓晋升、聘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⒋组织领导。医德医风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有关职能科室和考评小组要认真考评,落实责任。医德考评公示制度2

篇七: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

  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施办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第三条通过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主义医德医风。

  第四条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化建设工作纳入医院的目标管理和医院等级评审。各医疗机构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第二章考评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考评范围包括全院各科的医生、护理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第六条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内容:(一)医德医风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健全;医德医风建设措施具体并认真落实;收集、处理服务意见及反馈处理意见的渠道健全;患者和社会对医疗服务的满意

  度≧90%。(二)医院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立医务人员与窗口服务人

  员的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将医务人员与窗口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教育列为员工教育规划。

  (三)严格执行卫生部“八不准"等廉洁行医的规定.有健全的约束机制和监控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行医教育。

  (四)严格执行卫生部、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病人转院工作的规定,严禁推诿病人、拒诊病人。医院用药全部从正规渠道采购,不得使用无批号、过期、变质、失效药品.有转院外检查与治疗、外购药品、医疗器械的审准程序。

  (五)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和选择权等权益。

  第七条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内容:考评以表格形式,量化指标,根据具体分数确定等级,内容如下: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

  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三)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

  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

  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四)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第三章组织领导第八条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由党支部牵头负责,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参与具体实施,第九条医院设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成员担任,成员由院办、医务、护理、纪检监察、人事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第四章医德医风规章制度第十条医德医风档案制度。医院在岗职工,均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是评价医务人员和后勤人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政治表现的重要资料,是晋升、晋级、评先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第十一条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制度。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院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岗前职业道德教育制度。新职工上岗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医德医风教育,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学习情况和成绩记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和医德医风档案。

  第十二条建立医德医风投诉、监督制度。(一)医德医风监督员制度。从行政、企事业、新闻媒体等单位聘请医德医风监督员,由医院颁发聘书,监督员有权收集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医院发展状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及时汇总意见,反馈结果。(二)院长接待日制度.由值班领导在门诊办公处接待来访患者.院办公室每月对院长接待日记录本汇总一次,列入对院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三)医德医风调查制度。门诊病人在就诊前由门诊部发放《医德医风调查表》,病人在就诊结束后将自己的切身感受和对医护人员的评价填写在表上,投入门诊医德医风监督箱内,每月由办公室负责回收、整理。住院病人出院时,由所在科室发放一份《医德医风调查表》,病人将其住院的切身感受和对医护人员的评议填写在表上,投送(邮寄)到医德医风办公室或投入医德医风监督箱,每月底由医德医风办公室负责回收、整理。(四)社区单位座谈会议制度。医院每年必须召开一次社区单位代表座谈会.医院主要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对社区单位代表所提意见或建议,认真记录,进行整理、分析、处理。(五)病员信访制度。门诊部、医德医风办公室负责接待病人及家属来信来访。对病人投诉应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医德医风办公室,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并将结果在一月内反馈给病人或其家属。(六)病区座谈会制度。病区每月召开一次座谈会,由科主任、护士长主持,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或向医院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向患者反馈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十三条医德医风奖惩制度。对模范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者,给予

  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医德规范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

  改者,分别情况给予处分.

  第五章

  考评的主要方法与应用

  第十四条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

  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

  体系,医院每年进行二次,上半年为初评,下半年为总评,并接受市区卫生局的

  抽查,医院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

  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

  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医院评价。由医院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

  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

  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

  并填写综合评语。

  第十五条医德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在本单位考评总人

  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八)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时应当适当加分,加分控制在5分以内:

  (一)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到赞扬的加1分。(二)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1分;获市级表彰的加2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3分。(三)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2分;被评为市级及市级以上等级先进工作者、劳模加3分;(四)受到病人及家属、单位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的,给个人的加1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0。5分.(五)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乱收费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3分.第十六条考评结果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

  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

  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

  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

  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

  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各科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考

  评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医德医风考评表

  医院

  科室

  医务人员(职称):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

  考评内容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

  视.

  分值555

  得分

  扣分原因

  患者保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

  守医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5秘密。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

  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

  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

  5

  者的知情同意权。

  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5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

  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

  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

  医疗质量和安全。

  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5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

  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

  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三、遵纪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5守法,廉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洁行医。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

  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

  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

  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5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

  料。

  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

  定鉴定胎儿性别。

  5

  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5

  四、文明心、爱心、细心.

  礼貌,优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

  5

  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

  5

  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因病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5

  施治,规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

  范医疗用药。

  服务行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

  5

  为。

  制度和措施.

  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

  5

  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

  费用。

  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

  5

  六、顾全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大局,团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结协作,动。

  和谐共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5

  事。

  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

  共同进步。

  七、严谨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5求实,努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

  力提高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专业技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5术水平.医疗事故的发生。

  加分

  原因:

  总

  分

  考评日期:年月日

篇八: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医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护士条例》、《医生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医德评价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医务人员年度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

  (五)医疗机构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评价的机构,一年为一个评价周期。

  (六)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七)医疗机构应当指定职能部门作为专门的医德评价机构,负责制定医德评价制度,检查、指导和评价医德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化。

  二、考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一)评估内容见附表。

  (二)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估。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评价的内容、标准和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单元评估。由医疗机构医学伦理评估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估和科室评估的结果,将日常检查记录、问卷调查、患者反思、投诉报告、表扬和奖励中反映的具体问题作为评估每位医务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做出医德评价结论,填写综合评价表。

  (三)医德考评设立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加分项目主要包括参加长期性政府指令性任务、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表现突出及良好的服务态度等事项;减分项目主要包括在诊疗活动中服务态度差、有违职业操守、有违法违规行为等事项,具体见附件2《医德考评标准》。

  (四)在评估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医德评估结果不佳: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商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产或者佣金;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擅自隐匿、伪造、销毁医疗文件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六)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或者参与虚假医疗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宣传;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违法违纪处罚;

  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三、评价结果

  (一)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二)优秀分数在90分以上,不扣分;良分80-89分,无人扣15分;总分为60-79分;差分不到60分。医德评价应严格遵循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的人数通常控制在该单元评估总人数的10%-15%。

  (三)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四)医德医风评估应成为医务人员年度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德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有资格选择优秀;医德考核结果一般,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如果医德评估结果不佳,则年度评估不合格。

  (五)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评价结果应当及时报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师注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德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医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实施医师医德考核制度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医务人员(试行),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医德评价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医务人员年度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

  第五条医疗机构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评价的机构,评价周期为一年。

  第六条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职能部门作为专门的医德评价机构,负责制定医德评价制度,检查、指导医德评价工作,评价评价结果,确保评估工作规范化开展。

  第二章考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第八条医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诚实行医;治疗疾病,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统筹兼顾,团结协作;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九条医德考评基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

  第十条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得分为10分。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二)增强责任感,热爱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第十一条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方面,基础得分为10分。

  (一)不论国籍、性别、职业、地位、财富和财富,平等对待患者;

  (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第十二条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基本得分为10分。

  (一)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二)着装整洁,举止端庄,服务语言文明规范,服务态度良好,无“生、冷、硬、推、推、拖”现象;

  (三)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篇九: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2021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一、考评范围

  在医院从事医疗服务的执业医生、执业护士和其他卫生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医务人员)。

  二、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不论国籍、性别、职业、地位、财富或财富,患者均应得到平等对待,不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进行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新技术应用和侵入性诊疗活动时,遵守医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热情、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履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法规和医德医风,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诚实行医,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三)不得利用工作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商给予的财物、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不得将患者介绍其他单位检查,谋取不正当利益,药物和医疗设备的治疗和购买。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得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得违反规定辨认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得乱收费、私收费。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与上级安排的强制性医疗任务和扶贫、义诊、助残、农业支持、外援等社会福利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心,防止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考评的主要方法

  (一)医德医风评估纳入医院管理体系,与医务人员年度评估和医生定期评估相结合。一年是一个评估周期。

  (二)医德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主要采用关键事件、行为量表等行为导向型的客观考评方法。

  (三)医德医风测评按百分制进行,基本分90分,满分100分。根据医德评价的主要内容,将评价指标分为七项,分别给出基本得分。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建立奖金和扣除标准。如有加减,加减后的得分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果既没有奖金也没有扣减,基本分数将保持在90分。共得10分(评价指标、内容及正负标准见附件1)。

  (四)医德考评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估。根据医德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医务人员结合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填写《西安市结核病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核表》(见附件2)。

  2、科室评价。科室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行为记录本”,指定专人对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医德行为做好日常记录。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科室医德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对照《西安市结核病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进行打分评价。

  3.单元评估。医德评估办公室根据医务人员自我评估和科室评估结果,结合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思、投诉举报、表扬和奖励,对每位医务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得出医德评估结论,并报医德医风评估领导小组批准。

  四、医德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一)医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

  1、评分与等级对应:考核分在91分(含91分)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分低于91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的为“良好”;考核分低于75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一般”;考核分低于60分的为“较差”;

  2.医德评估应严格遵守标准。被评为优秀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被评总人数的10%,最高不超过13%。

  (二)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认定为较差: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取病人及其亲友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多收费、多收费或者擅自收费,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严重不履行职责,造成医疗事故或者严重医疗差错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8、医务人员以贿赂或欺骗等手段取得考评结果的;

  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德的行为。

  (三)医德考评结果要在医院的院务公开栏或职工大会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四)在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核应是一项重要内容。医德医风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可以通过年度考核选择优秀;如果医德评估结果不佳,则年度评估不合格。

  (五)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六)医师医德评价结果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医师定期评价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师注册登记医生。

  (七)医院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个人医德档案。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还可与人事档案一并保管。

  (八)被考核医务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医德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在收到评审意见后30天内,医疗团队将对评审结果进行评审,并书面通知医务人员。

篇十: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医德考评公示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X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法。第二条本实施方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应坚持客观、科学、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每年进行一次。第五条全市各级各类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第六条市卫计局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区(市)卫计局负责辖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二章考评组织第七条各级各类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均应成立医德考评

  委员会,负责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医务人员所在科室要成立医德考评小组,负责本科室医

  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医务人员科室由于人数太少或其他原因无法成立医德考评小组的,由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委员会指定其它科室的考评小组进行考评。

  第八条医德考评委员会组成应包括医院领导和医务、人事、纪检监察、党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临床医护人员代表。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医德考评,确定考评结果等工作,并向担当本机构执业医师的定期考核单位提报执业医师医德考评结果。

  第三章考评内容第十条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2.增加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二)敬重患者,保守医秘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公平对待,不得卑视。2.敬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维护患者的合

  法权益,为患者保守医疗隐秘。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

  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敬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三)文明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关心、爱护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细心。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

  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3.专心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并擅长与患者的交流和

  沟通,对患者及群众的疑问、咨询耐心解答、解释,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的投诉,耐心做好解释说明,主动争取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谅解和协作,避免产生或激化矛盾纠纷。

  (四)遵纪守法,依法执业,廉洁行医1.严格遵保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赐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值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

  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值利益。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

  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及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2.专心落实有关掌握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专心完成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虚心听取上级及同事、同行的意见建议,相互学习,持续改进,真诚协作,共同进步。(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学问、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第四章考评方法与管理第十一条医德考评应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群众评

  价、单位评价四个步骤。第十二条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依据医德考评的内容

  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第十三条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医德考评小组依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群众评价。依据服务对象,对该同志满足度测评状况、患者反映、建议意见等的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委员会组织实施,依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和群众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投诉举报、表扬嘉奖等记录反映出来的详细状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填写《Y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第五章考评结果第十六条医德考评结果分为考评得分和考评等次两部分。(一)考评得分由个人、科室和单位依据《Y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方案》,结合医务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打分。(二)考评等次由个人、科室和单位依据考评得分及群众评价结果确定。考评等次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第十七条医德考评优秀等次的医务人员应做到:牢固树

  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工作中文明服务,充分敬重患者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隐秘,因病施治,服务规范,遵纪守法,廉洁行医,患者、同事评价优秀。医德考评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占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值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赐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五)不专心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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