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农民工进入非农产业创业面临的多重风险与治理进路

发布时间:2023-08-25 12:36:02 来源:网友投稿

曹宗平

(华南师范大学 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广东 广州 510006)

农民工返乡之所以引起政界、学界和商界的高度关注,关键原因在于该群体的稳妥就业和稳步增收对于农村发展与社会和谐意义重大,一定数量的农民工返乡也为乡村振兴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自2013 年中国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性收入以来,工资性收入占比一直居于首位,基本上都维持在41%~46%之间,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农户收入持续增长的最重要源泉。

近十年来,尽管总体上农民工增速减缓,但除了2020 年外,总量上一直呈上升趋势(图1)。截至2021 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9 251 万人,比上年增加691 万人,增长2.4%,已经超出了疫情前2019 年的水平。其中,本地农民工12 079 万人,增长4.1%;
外出农民工17 172 万人,增长1.3%,前者的增速是后者的3 倍多①国家统计局.2021 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2022-05-03)[2022-05-29]http://www.stats.gov.cn/xxgk/sjfb/zxfb2020/202204/t20220429_1830139.html。。

图1 2010—2021 年农民工总量及变化情况

显然,迄今为止,该群体在体量上仍然相当可观,只是在本地就业和外出务工的区域分布上呈现出明显的变化特征。从图2 中可以看出,近些年来本地农民工人数持续增加且增速几乎一直超过外出农民工。虽然近几年导致本地就业农民工人数骤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至少部分说明一些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就业”所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

图2 2009—2021 年本地、外出农民工数量及增速对比情况

随着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肆虐以及大中城市产业加快转型等多重因素交叉影响,许多企业运营暂时陷入困境,异地城镇就业岗位增速减缓,农民工外出就业受阻,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被迫返乡,此时面临的艰巨任务就是如何妥善安置众多返乡者再就业。其实,政策工具箱中的应对方案可能有三种。其一是扩大农业内部的容纳量,引导部分返乡者从事农业生产。姑且不论返乡者是否具备务农的意愿和能力,单单考虑随着农业资本有机构成逐年提高,农业内部劳动力被加速排斥,很难再有多余空间来解决巨量的返乡者就业。其二是扩展本地非农产业的接纳能力,安置部分返乡者从事非农生产。农村地域的非农产业本身发展滞后、规模小、实力弱,很难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更何况这些岗位一般工作辛苦、薪酬较低,对于数年外出打工工资待遇较高的农民工而言,这些岗位不具有吸引力,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更不以为然。其三是选择返乡后自主创业,带动更多村民就近就业。一些农民工依托自身在多年打工中逐渐积累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返乡后充分利用当地支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主动开展创业活动,通过精心谋划、悉心运营和全心管理,逐步把创业项目做大做强,不仅创业者自己收入增加、事业有成,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双丰收,而且还解决了更多返乡农民工的生计问题,让其在与家人团聚的同时拥有相对稳定且收益较高的就业岗位。

因此,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尤其是进入国际国内双循环格局后,农民工返乡创业是确保农民就业增收的一种较好应对策略。厘清农民工返乡后进入二三产业创业可能遭遇中的各类风险,并使其在心理和行动上提早做好必要的准备,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价值。

梳理文献发现,近些年来学者们围绕农民工返乡创业主要聚焦以下几个问题展开探究。一是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意愿。学者们从被动和主动两个方面探讨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愿,前者强调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对农民工产生“挤出”效应,一些农民工城镇就业不畅不得不返乡,出于家庭生计考虑而被动选择在家乡创业(朱洪根 等,2010[1];
张秀娥 等,2013[2];
吕诚伦,2016[3]);
后者则着重分析为了享受家乡创业优惠政策红利、实现自我价值、拥有更多与家人团聚的时间以及带动村民致富和支援家乡建设等因素,一些返乡农民工主动选择创业(石智雷等,2010[4];
罗竖元,2017[5])。二是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能力。部分学者诠释和细化了农民工返乡创业能力的内涵,并进行了相应的类别划分(魏凤 等,2012[6];
杨光 等,2018[7];
庄晋财 等,2020[8]),还有学者凝练出提升返乡创业能力的具体对策(陶欣 等,2012[9];
李敏,2015[10];
潘旦,2019[11])。三是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模式。基于不同的标准,学者们把返乡创业的模式划分为不同类别,同时也探讨了各种创业模式的影响因素(吕惠明,2016[12];
刘智阳 等,2017[13];
曹宗平,2019[14])。四是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作用。学界主要从个人、家庭和社会三个层面剖析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多重作用,即有助于创业者个体获得更高的预期收入和体会到事业丰收的成功感,家人得以团聚而解决长期存在的“三留守”问题,以及使得更多村民(包括其他返乡农民工)得到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上的保障(张秀娥 等,2013[15];
杜威漩,2019[16];
杨建海 等,2021[17])。五是返乡农民工创业的风险。学者们也注意到了返乡农民工创业中存在诸多风险,并简要地进行了归类和归因分析,也提出了一些零散的风险防控建议(郝继伟,2011[18];
曹宗平,2018[19];
贺雪峰,2020[20])。

总体上看,学术界对前面四个主题的探究较为深入,也已取得了许多颇有参考价值的学术成果。相比之下,对返乡农民工创业风险的研究则显得十分滞后,既有的少量研究成果主要涉及相关风险的类别划分、原因梳理与防控措施,且都比较模糊和笼统,很少从三次产业维度来探究返乡创业可能遇到的不同风险以及应当选择的针对性多元治理路径,从而无法体现出学者们在该领域的理论贡献度以及相关成果对实践的参考借鉴作用。事实上,所谓隔行如隔山,返乡农民工进入三次产业创业将遭遇不同的风险,当然应该采取差异化的防范策略,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更高的成功概率。鉴于本人2019 年曾撰文专门讨论过返乡农民工进入农业领域创业所面对的风险问题,故在此不再赘述①曹宗平.返乡农民工进入农业领域创业的风险类别与化解对策[J].中州学刊,2019(4):38-44.。本文着重研究返乡农民工进入二三产业创业所面临的风险及治理举措,希望延续、拓宽乃至超越既有成果,力争为后续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行业风险

1.返乡农民工进入第二产业创业困难重重。一些农民工携带技术和订单返乡创业,希望综合利用昔日城市打工掌握的技能和发现的商机与家乡低廉生产成本和竞争相对温和市场结构的双重比较优势,通过为某些制造类大中型企业提供配套零部件加工服务而赢得更多获利机会。然而,实际情景却未必如此。首先,长期存在的城乡间巨大收入差距使农村优质劳动力大量外流,导致返乡创业企业很难招收到技能水平较高的劳动力,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和经营效益;
其次,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因素导致许多大中型企业运行艰难,很可能为了减损而压缩乃至取消与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的合作订单,创业企业随时都可能陷入产品积压滞销的境地;
最后,为了节省初始成本,返乡创业企业选址一般较为偏远,高昂的物流成本几乎抵消甚至超过了城市同行企业的综合成本,进而凸显和放大了创业企业在其他方面的劣势。

2.返乡农民工选择第三产业创业问题多多。现实中众多返乡农民工怀揣创业梦进入第三产业,选择在零售、餐饮、物流、教育、培训、民宿、乡村旅游等领域开展创业。较之于第二产业,尽管上述第三产业创业资金需求量小,技能要求不高,进入门槛稍低,但是这些属性对创业活动具有积极和消极的双重影响,即容易启动、难以推动。相关行业进入的非排他性必然吸引更多的返乡农民工(还包括其他人员)涌入,导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与产品类别高度同质化,行业利润一再被摊薄,其结果是进入者众,获利者寡。另外,近几年,疫情多次反复,人工成本及房屋租金贵,加上遭遇网购冲击,实体店普遍经营困难。

(二)治理风险

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农村是一个相对封闭的、重人情的族群社区,村民之间按照血缘、亲缘、地缘等关系形成差序化的圈层格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也随着相互间人际关系的亲疏厚薄而逐步递减。农民工作为生于斯、长于斯的个体自然要遵从相应的群体规则。出于信任和安全考虑,返乡农民工进入二三产业创业初期往往倾向于率先雇佣自己的亲属,并把他们安排在相对重要的岗位上。显然,这种任人唯亲式的用人模式,在创业之初确实能大大降低和内化代理成本,有助于企业快速成长壮大。然而,随着企业日益发展起来,各项管理工作趋于复杂化,家族管理模式的弊端便充分暴露出来。虽然有些亲属的个人能力已经达到职业天花板,但是,如果此时考虑引进更有能力的外来者予以顶替,极有可能会引发家族内部矛盾乃至家庭成员纷争,各种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使得创业者进退维谷,只能策略性地在众多冲突中寻找最大公约数,其结果往往是妥协退让或者委曲求全,导致创业企业的后续治理成本高昂。一些明智的返乡创业者很早就注意到这个敏感而重要的问题,提前变通性地构建了合理的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相比之下,大多数创业者便没有如此幸运,由于长期拖延和回避建立和优化创业企业的治理结构,一旦错过最佳时机,事后再着手处理这个棘手问题,极有可能导致创业企业人心涣散,各个业务模块分崩离析。

(三)政策风险

1.政策的时效性过短。为了响应顶层设计的号召,地方政府针对返乡创业制定和实施了许多优惠政策。这些政策都具有很强的时效性,长则数年,短则几月,基于最大化分享政策红利之考虑,返乡创业者往往倾向选择那些投资周期短、收益见效快的项目,其目的是尽可能早日盈利,降低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问题在于,创业项目仓促上马,难免对一些问题考虑过于轻率,也给项目后期的实际运行埋下诸多隐患。

2.政策的多变性。某些地方领导为了谋求更多职位升迁的机会,青睐于那些更能彰显个人政绩的“短平快”式的标志性项目,随意变更既有的各项创业帮扶政策,为了标新立异,甚至重新制定一揽子返乡创业支持方案,新旧政策之间缺乏必要的过渡与衔接,政策调整的频繁性和实施的间断性使得返乡创业农民工无所适从,模糊了创业者的经营预期,弱化了其追加投入的动力。

3.政策的过度保护性。有些地方政府非常热衷于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支持和帮扶,积极介入创业活动的全过程,从企业初创时的项目可行性分析、资金筹措、厂址选择到企业运营中的员工培训、产品销售,乃至于企业陷入暂时性困境时的积极救助等不一而足,结果导致返乡创业者对政府的强烈依赖,习惯于“等靠要”“有困难找镇长”成为他们最基本的行动逻辑。这样缺乏“狼性”的创业企业一旦失去政府呵护,很难在市场竞争中生存,更遑论持续发展了。

(四)质量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受到外出打工和本地务农之间巨大收入差距的影响,农村中在年龄和能力上具备比较优势的优质人力资本几乎流失殆尽,留下来的劳动力基本上都是妇女、老人,其后续影响是返乡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开展创业时很难招聘到能与岗位匹配的员工,有时甚至连人数都很难凑齐,依靠这支数量不足、素质相对不高的员工团队来保障产品质量只能是一种奢望。众所周知,产品质量可是企业存亡的生命线。不难想象,如果创业企业产品存在质量瑕疵,在完全竞争市场“丛林法则”的作用下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结局。尽管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返乡,以及更多农村籍大学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企业的用工问题可能会暂时性得到某种程度的缓解,但是,真正优秀的劳动力为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多地还是会乐意留在大中城市就业。因此,返乡创业者面临优质劳动力短缺应该是一种常态化现象。另一方面,返乡农民工进入第三产业创业时同样面临“招工难”问题,在农村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受到专业培训较少,尤其是规模较小的零售、餐饮、民宿或乡村旅游项目,员工基本上都是自雇型的家庭劳动,至多在销售旺季再雇佣少许亲戚朋友或者附近村民,在简单分配各自的任务后,相关人员便仓促上岗,几乎谈不上进行正规的业务培训,服务质量可想而知。乡风淳朴、乡民醇厚固然是留住顾客的最大卖点,但倘若一而再,再而三地服务不到位,终归会突破消费者心理包容的底线,客流量严重流失,创业项目的未来发展前景堪忧。

(五)片面网络信息误导的风险

在大数据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来源越来越被互联网支配和主宰,手机、iPad、电脑似乎成为人们对外交流的主要载体。新媒体运营商为了最大化扩大受众面,便想方设法迎合机主个人偏好重复推送海量信息。因为离开故土数年,众多农民工返乡后短期内还无法顺畅地融入当地的社交圈子,其绝大部分闲暇时间几乎都是在浏览手机等移动设备所推送的信息中度过的。由于一直打算自主创业,返乡农民工自然倾向于通过多种途径学习借鉴先行者的经验,其中最便利的方式就是上网查阅。在多次收看别人返乡创业的成功案例后,必然激发更多返乡农民工的创业意愿,也潜意识地引致返乡者高估创业成功概率,忽视创业失败风险。另外,随着越来越多的返乡者受片面网络信息误导而选择自主创业,势必诱导更多返乡者启动创业计划,投身创业活动,创业市场竞争只会更趋激烈,诸多同质化的创业项目受到既定市场空间所限,创业成功的概率将进一步降低。

(六)营销风险

一般而言,受资金和能力所限,从事第二产业的创业企业产品类别相对单一,销售市场也比较狭窄,容易被实力雄厚的采购商所“俘获”或“绑架”,一旦对方由于生意不景气被迫缩减订单量,或者干脆出于谋取自身更多利润回报而有意压低价格,创业者短期内又无法找到恰当的“替代性”合作伙伴,不得不接受对方提出的不合理报价;
另一方面,二三产业的返乡创业者大多数还是依托实体店的形式开展经营活动,不仅面临房屋租金贵、人工成本高、资金压力大的窘境,而且后疫情时代下传统销售模式的弊端愈加显现,在消费者越来越青睐网购的观念冲击下,原本十分有限的利润被一再摊薄,创业者要么选择苦苦坚守,要么只能忍痛放弃创业项目。同时,大中型企业一般都设立有专职网络营销团队或者把产品销售业务外包给专业性营销公司,返乡农民工创业者大多白手起家,更多地采用传统的线下销售方式,即使采用现代网络营销手段,其设备简陋至极,往往只是一部手机、一个支架而已,根本无法与前者抗衡,相比之下,孰优孰劣便见高下。再者,为了尽可能节省成本和尽早开业,返乡农民工创立的乡村旅游项目一般设计简单,对顾客的吸引力不强,加之受人手不足和技术低端所限,网络推介乏力,营销成效自然乏善可陈。

(七)人为风险

1.政府层面的风险。首先,少数地方政府官员作为“经济人”,难免存在私利,在扶持对象的甄选和扶持力度的确定等方面,他们会通过“设租”和“创租”诱导或者迫使创业者为获得政府的某些支持而“主动”支付一定量的租金,这无形中增加了创业成本;
其次,少数地方政府官员作为“社会人”,也不免存在私心,他们在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时倾向于把优质资源更多地分配给自己的亲戚和朋友,而那些真正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返乡农民工则可能因得不到应有的帮扶而不得不遗憾地放弃创业计划;
最后,少数地方政府官员作为“复杂人”,还未免存在虚荣心,随着职位升迁,他们通过直接向创业企业推介熟人就业抑或委婉要求持有个人干股等方式,找到自身的存在感和获得感,无论哪种情况都会严重干扰创业企业的正常运营,增加企业额外负担。

2.村民层面的风险。在实践中,一些创业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后非但没能给返乡创业者带来显著利润,反而容易招致部分村民的妒忌,纷纷要求提早终止合同、上调租金、收回土地等不合理诉求,有时甚至不惜以断水、停电、上访等极端化手段相威胁。地方政府为了尽可能避免辖区发出不和谐声音,可能会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两头不得罪,在调解双方矛盾过程中委婉劝慰创业者“舍财免灾”,创业者顾及项目前期投入的巨大沉没成本以及未来顺利发展之需要,只得挤出部分宝贵资源与村民分享,从而降低了创业总收益。

(一)加强返乡创业综合素养培训

首先,强化创业的风险意识。创业不仅是一项艰辛的系统工程,而且其间充满各种风险。相关部门在鼓励和引导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时,务必把这个事实告知大家,提醒众多跃跃欲试者客观评估自身的能力,冷静研判市场情形,最终再决定是否真正启动创业行为。其次,突出专业技能培训。许多农民工虽然外出务工时掌握了某种专业技术,但与其返乡创业所需要的综合技能之间未必完全匹配,此时就需要政府部门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针对性的知识技能培训,解决他们在创业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难题。再次,重视提升管理能力。尽管一些返乡创业农民工在多年的外出务工中可能由于表现出色,负责过某一个班组的具体工作,甚至分管过某些业务模块,但很少有机会独立管理过一个完整的企业,全面管理企业的综合能力仍是一片空白,此时贸然开启创业活动,从生产者到管理者的角色转换中风险巨大。基于此,有关部门可以考虑不定期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或者当地事业有成的企业家举办法律、电商、风控、决策、创新等方面的创业辅导或专题讲座,提高创业者管理能力。

(二)构建新型创业风险防控模式

1.政府适度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是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为了提高创业企业的成活率,政府部门在项目推介、贷款申请、场地规划、补贴兑现、技能培训、治安维护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是必要,以便为创业企业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然而,此时尤其要提醒的是,政府对返乡创业的引导和支持必须把握合理的尺度。众所周知,企业、市场与政府间的关系,正如航行在潮水汹涌、暗礁遍布大海中的小船,此时政府能做的就是提供灯塔指引、发布天气预报等公共产品服务,小船能否战胜风浪、顺利抵达彼岸最终只能取决于舵手自身的驾驶本领,返乡创业企业同样如此,必须经受市场竞争的冲击和考验。可见,地方政府在对创业企业的服务中要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让创业企业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磨炼和成长。

2.企业真正主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是自身综合能力的全面展示,也是其所拥有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上比较优势的充分释放。如果创业成功,创业者是最大的受益者;
倘若创业失败,创业者则是最大的受损者。因此,创业者理应成为创业活动的谋划者,创业企业应该主导创业活动的全过程。政府的扶持也好,中介组织的协调也罢,都只是外在条件。真正决定创业企业能否成功的关键要素在于返乡创业农民工自身的要素禀赋充裕度以及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返乡创业农民工必须时刻对创业过程中潜在的可能风险保持敏锐感知,提前拟定风险防控预案,尽可能减少各种非确定性所引致的负面影响。创业者要始终铭记创业成败对于自身和家庭的重要性,摈弃任何侥幸心理,从创业项目确定、场地选址、员工招聘、资金融通、生产运营、产品销售、品牌建设到优惠政策的争取、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项目失败后的退出等进行统筹考虑,尽快实现从技术能手向管理全才的跨越,最终引领和驾驭创业企业走稳走好、做强做大。所以,返乡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全面评估风险的大小及影响,当创业条件尚不具备时“不冒进”,潜心苦练内功,等待时机,当创业机会真正来临时“不后进”,大胆开启创业活动。

3.中介积极疏导。一方面,地方官员无论是出于主政一方、造福百姓的公心,还是出于营造政绩、谋得升迁的私心,都有动力和热情支持和帮助农民工返乡创业,他们也乐于了解并尽力回应创业者的诉求;
另一方面,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落地后便时刻受到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矛盾的困扰,由于创业者个体生产规模偏小,无法在市场交易中掌握话语权,只能被动接受对方提出的苛刻条件,亟待政府给予必要的政策帮扶。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政府部门与返乡创业者之间信息不对称、身份不对等,结果往往就出现了所谓“上面急、下面盼、中间缺少传动带”的现象。为了摆脱这种尴尬处境,各级政府应该引导当地各种行业协会、区域商会等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协调功能,借助发挥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疏浚和贯通政府和创业者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帮助创业者在诸多博弈中占据有利地位,争取更多优惠政策和掌握更合理的市场定价。

(三)提高创业者的组织化程度

近些年来,受到家乡创业优惠政策吸引,加上自己心中长期隐藏“老板梦”的“小目标”持续发酵,越来越的农民工返乡后选择进入二三产业创业。这原本是一个利在自己、功在社会的好事情,但此时一个新的问题出现了,即农民工相似的生活阅历和打工经历,导致其返乡后在创业项目的选择上很容易彼此雷同,高度同质化的产品为了争夺有限市场而展开激烈竞争,其结果往往是零和博弈。再者,由于返乡创业农民工人数多,创业项目规模小、地域分布散,创业者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极易导致相互间在原材料采购、员工招聘、产品销售等诸多方面开展恶性竞争。为了避免这些人为的拥挤和不必要的内耗,可以考虑搭建返乡创业者合作平台,提高返乡创业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形成事实上的利益共同体。引导返乡创业者群体与当地现有各类企业主有序对接,促进充分沟通,倡导严格自律,实现错位发展,变无序竞争为有序竞合。探索成立返乡者合作社、行业协会、战略联盟、基金理事会等组织,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机制,联合争取优惠政策,携手拓展外地市场,共同应对各种危机,降低创业风险。

(四)把握帮扶政策的科学性

首先,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各项创业优惠政策在实践中不走样、不中断,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形成合理预期的基本前提,也是其追加投资的内在动力所在。因此,要认真贯彻各项政策,兑现政府的帮扶承诺,引导创业者逐步把项目做大做强,培育成为农民就业增收新的增长点;
其次,突出政策的精准性。一方面,变“撒胡椒面式”的漫灌为“一企一策式”的滴灌,强化有限财政资金的帮扶效果,适当减少一些普惠性的倾斜政策,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专属性帮扶力度;
另一方面,变“锦上添花”为“雪中送炭”,重视支持那些市场前景明朗、暂时陷入困难的创业企业,而不是仅仅偏爱那些已经小有成就的创业企业,以便培植更多的未来增长点;
最后,保持政策的适度性。鉴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对于农民就业增收、乡村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政府对该项工作给予一定的支持是必要的。但是,政府在帮扶工作中务必保持理智、克制和节制,不能对创业项目过度保护,其工作重点始终应放在提供必要优惠政策、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上,避免对市场的不当干预,引导创业企业在公平竞争环境下不断提高自身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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