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落实不够9篇

发布时间:2022-12-16 19:48: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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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落实不够9篇

篇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1、认识模糊,责任不到位。一些农场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研究不多、心思不到。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农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纪委监察的事,与自己无关。二是认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管好自己,只要自己不贪不占、不卡不要,就是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三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虚事,没有分管战线业务工作重要,因此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是讲在口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四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重要领导的事,副职只要抓本职工作就可以了。上述不正确的认识,对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产生了不良影响,使“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

  2、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普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主要表现:一是会议开得少,按照规定各单位、部门每半年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但实际上在基层大多数农场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履行责任可想而知了。二是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少。农场局直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副职检查业务工作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少,使“一岗双责”形同虚设。三是述职述廉报告空洞。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农场副职领导干部在每年一度的述职述廉报告中,

  业务工作有板有眼、有纲有条,谈的具体详实,而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内容空洞单一、实例极少。出现上述问题一方面是上级要求不严、过问不够,另一方面是领导干部本身“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工作乏力,长此以往使领导干部产生一种不正确的观念,认为干多干少都一样,实抓虚抓都能过关,因此,影响领导干部上进的积极性。

  3、弄虚作假、应付上级。主要表现:一是数字造假,一些农场

  上报党风廉政建设报表的数字情况和实际情况相差太多,从农场记录上看,副职专题汇报责任制落实的大多数只有一次或没有,而上报表上都写四次,存在明显造假现象。二是总结报告雷同,一些农场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分千篇一律、相似的多,从而看出领导干部文风不正。

  4、责任追究弱化。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农场只注重给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追究分管领导干部的较少,特别是追究主要领导干部就更少。这也是使领导干部不重视“一岗双责”关键所在。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1、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的把责任制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订在本上,只说不做搞形式;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目标责任制脱离开来,形成“两张皮”,年中考核不挂钩、年终考核淡兑现,出了事故不追究,使责任制形同虚设。二是怕追究上级领导影响仕途,迫追究同级领导影响关系,怕追究下级领导影响工作。三是少数单位把工作停留在转发文件、照搬规定、马虎应付上。四是把落实责任制简单地等同于责任追究,出了问题再追究,没有问题也就不用抓。2、工作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有的没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照搬上级的分解办法,结合自身业务工作不够,有的没有进行责任考核,有的考核指标不科学、考核标准把握不严,存在政策界线不明确,追究责任程度把握不准,量纪处理时随意性较大。3、奖惩还不够分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没有形成一整套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准确的反应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因此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这样,抓责任制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是一个样、抓好抓坏是一个样。4、追究还不够严肃。一是不愿追究。有的单位对责任追究案件

  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上级督办也故意回避,甚至还捂“盖子”;有的单位“一把手”故意为下属开脱;有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违纪的当事人都不进行严肃处理,根本谈不上对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好人主义”盛行,放弃党性原则,不愿得罪人。或者对被追究者有同情心,消除不了心理上的障碍。二是不敢追究。有的没有很好的进行责任分解,责任不明确,到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时,不好确定对谁进行追究;有的“一把手”本身有问题,

  

  

篇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

  实践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都“打包”由纪委承担。

  二是履责方式单一。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无论是

  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还是年底开展的的“责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几个单位,谈话走访不够细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对象也从党委异化为纪委的工作情况,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很难真正发现问题,导致单位之间巡查考核结果相差无几,督促指导甚至考核也就流于形式。

  三是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的少。有的基层单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深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就是要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

  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

  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党校主体班集中学习等形式,引导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委“代做”的问题。

  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

  三要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示范引领、集中交责、谈心谈话、落实责任双报告等,将责任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是推进责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

  一要建立巡审联动机制。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三级巡查机制,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情况,每年选择3-5个单位,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开展巡审监督,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开展专项审计,集中发现并查处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

  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选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县纪委委员成立质询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询问质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承诺事项跟踪督促整改。

  三要开展全媒问责行动。完善电视、电台、网络、报纸“四位一体”平台,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筛选问政主题,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向群众述职述责报告,接受群众质询评议,作出整改承诺。对承诺的问题跟踪督办,凡践诺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担责尽责。责任追究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要形成责任分解、检查

  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

  一要细化考核指标。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分解,综合县委目标考核和县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制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分值和具体要求,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谈心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两会三述等工作措施,与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一并细化量化,强化实绩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二要完善考核办法。将实行日常检查考核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把握,对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基层党委,及时下发提醒督办函。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廉政纪律遵守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实施“廉政约谈”。提醒督办、廉政约谈等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台帐,以监管和考核的紧密结合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履责有痕、考核有据。

  三要加强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进行公开通报批评。严格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依法依纪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篇三: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1、认识模糊,责任不到位。一些农场指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重视不够、研究不多、心思不到。主要表如今:一是认为农场党风廉政建立工作是纪委监察的事,与自己无关。二是认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就是管好自己,只要自己不贪不占、不卡不要,就是履行了党风廉政建立的职责。三是认为党风廉政建立是虚事,没有分管战线业务工作重要,因此对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只是讲在口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四是认为党风廉政建立是重要指导的事,副职只要抓本职工作就可以了。上述不正确的认识,对指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产生了不良影响,使“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

  2、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在一些指导干部中,普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主要表现:一是会议开得少,按照规定各单位、部门每半年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但实际上在基层大多数农场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履行责任可想而知了。二是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少。农场局直单位指导干部特别是副职检查业务工作多,检查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较少,使“一岗双责”形同虚设。三是述职述廉报告空洞。一些指导干部,特别是农场副职指导干部在每年一度的述职述廉报告中,业务工作有板有眼、有纲有条,谈的详细详实,而党风廉政建立、廉洁自律内容空洞单一、实例极少。出现上述问题一方面是上级要求不严、过问不够,另一方面是指导干部本身“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工作乏力,长此以往使指导干部产生一种不正确的观念,认为干多干少都一样,实抓虚抓都能过关,因此,影响指导干部上进的积极性。

  3、弄虚作假、应付上级。主要表现:一是数字造假,一些农场上报党风廉政建立报表的数字情况和实际情况相差太多,从农场记录上看,副职专题汇报责任制落实的大多数只有一次或没有,而上报表上都写四次,存在明显造假现象。二是总

  

  结报告雷同,一些农场>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局部千篇一律、相似的多,从而看出指导干部文风不正。

  4、责任追究弱化。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农场只注重给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追究分管指导干部的较少,特别是追究主要指导干部就更少。这也是使指导干部不重视“一岗双责”关键所在。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1、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如今四个方面:一是有的把责任制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订在本上,只说不做搞形式;有的把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与工作目的责任制脱分开来,形成“两张皮”,年中考核不挂钩、年终考核淡兑现,出了事故不追究,使责任制形同虚设。二是怕追究上级指导影响仕途,迫追究同级指导影响关系,怕追究下级指导影响工作。三是少数单位把工作停留在转发文件、照搬规定、马虎应付上。四是把落实责任制简单地等同于责任追究,出了问题再追究,没有问题也就不用抓。2、工作还不够标准。主要表如今:有的没进展责任分解,没有明确指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照搬上级的分解方法,结合自身业务工作不够,有的没有进展责任考核,有的考核指标不科学、考核标准把握不严,存在政策界限不明确,追究责任程度把握不准,量纪处理时随意性较大。3、奖惩还不够清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立的好坏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没有形成一整套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准确的反响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因此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指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这样,抓责任制工作根本上是抓与不抓是一个样、抓好抓坏是一个样。4、追究还不够严肃。一是不愿追究。有的单位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上级督办也成心回避,甚至还捂“盖子”;有的单位“一把手”成心为下属开脱;有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违纪的当事人都不进展严肃处理,根本谈不上对渎职、失察的指导干部进展责任追究。“好人”盛行,放弃党性原那么,不愿得罪人。或者对被追究者有同情心,消除不了心理上的障碍。二是不敢追究。有的没有很好的进展责任分解,责任不明确,到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时,不好确定对谁进展追究;有的“一把手”本身有问题,担忧被追究者在追究之后捅

  

  起漏子;有的担忧被追究者“后台”硬,招惹费事。三是混淆概念,把责任追究等同于对违纪违规当事人的处理。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我中心按照**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以改良工作作风、亲密联络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立,进一步强化广阔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意识,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有力推进了政府投资工程监管和公共资交易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共***办公室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定期报告、述责述廉制度的通知》(委办发202188号),现将我中心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指导,落实各项工作党组按照县委的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立指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在履行一岗双责,其他分管指导积极配合,齐抓共管,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的落实。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xxxx年组织召开*次党组会议,*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和**次中层以上负责人干部会议,对党风廉政建立和作风建立等方面进展专题学习、加强研究、落实责任、强化监视。根据《***县xxxx年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办发2021*号)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年反腐倡廉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将全*项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进展逐条分解,层层落实目的责任,形成主要指导亲自抓,分管指导详细抓,明确责任科室和详细人员,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落实、考核。确保了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深化开展。二、加强学习教育,严肃党的纪律党组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立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党组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一是组织学习党章活动。组织开展“党员的义务”专题党课,使全体党员重温党章,结实树立党章意识,宗旨意识,严明政治纪律;

  

篇四: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清单汇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以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而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义更为重大。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党委的领导地位和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定位所决定的。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

  抓好“牛鼻子”——如何认识主体责任牵牛怎么牵?最好的办法就是牵住牛鼻子。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党委主体责任就是要害,就是“牛鼻子”。如果党委不负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会落空。什么是主体责任?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而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就必须正确认识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事业的领导核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管、怎么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形势是好的,趋势也是向好的。但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迫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而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章》总纲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整体推进包括反腐倡廉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党的建设,党委不抓谁抓?因此,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的分内之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

  

  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

  主体责任是全面领导责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腐败案件;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贯彻、不部署、不落实或拒不办理;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大面积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下级党委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等等。种好“责任田”,要求我们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主体责任。

  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一方面,要完善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重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抓好纪检体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实“一个强化、两个为主、两个覆盖”。“一个强化”即推动党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两个覆盖”即纪委派驻监督对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巡视监督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另一方面,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各项改革的推进过程中。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对重要改革措施进行廉洁评估,避免出现制度真空,保障改革健康顺利进行。

  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要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搞好顶层设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是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中央和省委制定出台的惩防体系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抓好责任分工和任务落实。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探索推进。

  二是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当前要着力推进由“不敢”的层面向“自觉”的层面转变,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反对“四风”,强化激励约束和监督惩戒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篇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与下一步规划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一是市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比较少,特别是就逐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具体研究少,存在上紧下松、逐级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二是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跟踪问效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开展较少。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把案件查办单纯的靠给纪委,对违纪案件专题研究少、亲自督办少,追责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问责力度不够。问责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集中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与问责条例要求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X不力等问责的六种情形相比还有偏差。在追究主体责任时,担心追责过重影响单位整体工作,导致问责方式大多运用通报、诫勉等,问责利器作用发挥不够。

  (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一是“三会一课”等制度存在内容单一、形式呆板、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有的乡镇X组织以民主测评代替组织生活会,没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认真。涉及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少,发扬民主不够;个别乡镇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三是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有的基层X组织负责人对党员教育管理认识有偏差,对业务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实多,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看作“软”指标,对党员干部教育重视不够,缺乏工作主动性。

  (三)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一是在惩治和预防上用力不均衡,正面教育防范抓得紧,反面警示惩治抓得还不严,震慑作用发挥不够,仍有个别部门和个人无视中央“越往后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依然“中梗阻”、“慵懒散拖”,一些单位和部门“四风”问题时有发生。二是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八小时以外“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的少,对违反工作纪律等一般性问题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还不严密。三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好,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运用还不熟练,对党员干部身上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效果还不明显。四是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制度制定缺乏精准性和可预见性,推进全面从严治X从以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创造性、实效性还不强,制度总量还比较少,作风制度建设尚不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有效管理不够,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党的意识不强、党的知识匮乏、对党员的权利义务了解不深,影响了基层X组织先进性作用的发挥。

  二、几点建议

  (一)切实提高各级党委思想认识。

  各级党委要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以高度政治自觉担当起、落实好主体责任。市委带头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把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位。

  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细化分解责任清单,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对管党不严、履职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形成失职必究、问责必严的工作态势,抓出一批落实责任不力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以问责的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

  (三)以机制制度建设促责任落实。开展对党的建设缺失、党员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建薄弱等问题专项整治,督导各级X组织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弥补制度缺陷,加快建立起不能腐的制度体系。

  

  

篇六: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其它】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了自查整改,现将本周推进情况汇报如下:一、安排部署情况为切实做好我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我局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二、加强学习教育,营造廉政文化氛围1、加强党规政纪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的专题学习内容,以学习党章、党规政纪教育为重点,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典型示范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健康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观。充分利用机关廉政文化专栏、廉政文化手册、廉政警示语等开展廉政文化教育,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宣传民政廉政文化理念,展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成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2、加强廉政谈话教育。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下属院所负责人、“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所管干部职工廉政谈话制度,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廉政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县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出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3、在本单位开展廉政自查活动,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逐一自查,并与单位全体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4、通过单位内部短信平台,提醒单位全体职工党风廉政工作。三、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一是抓好督办考核。局党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对民政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进行打分,年终进行一次述职述廉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考核,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上党课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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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部署,将思想教育的“软约束”同制度规范的“硬约束”有机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方向”、促“有为”、树“形象”,争当“两为”干部。

  三是科学筹划部署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民政工作会议套开,做到民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安排、同部署。明确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担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提出抓好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抓好作风建设,建设生态民政的工作目标。

  四是层层落实职责。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股室、下属单位及每一个工作岗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突出日期间慰问资金、物资的分配监督,加强对事业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营造了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氛围。

  六是加强节假日保障工作,确保民生政策贯彻落实。扎实做好节日期间送温暖活动,组成多个检查组深入乡镇,重点开展慰问资金、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城乡低保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类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保证民生资金落到实处。

  七是加大明查暗访和责任追究力度。局党组成立多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敬老院、福利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纪律等明查暗访(转载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哪些方面)。每逢节假日后,局检查组均对全局工作纪律开展全面检查,严查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到位,督促全局干部职工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划和推动工作上来,推动了各项工作迅速启动、步入正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县委要求,我局认真对党组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从10个方面进行了查找,通过认真查摆问题,针对存在差距和不足,我们将切实履行好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措施,标本兼治,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现制定以下整改方案:一、存在问题?(一)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做得不够: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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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措施: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一年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领导及分管股室限期改正,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转载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哪些方面)。(整改时限:2015年5月底)

  (二)落实正风责任方面做得不够:我局按照责任制要求,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然而,仍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订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2014年度制订的《环保局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继续修改完善有关作风建设长效制度。领导班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县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带头讲政治、守规矩,把言行置于政策纪律的约束之中。利用各类会议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增强廉政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坚决杜绝干部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强化正风肃纪检查,形成纪律督查常态化,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及时处理违纪人员,纠正存在问题。

  (三)落实教育责任方面做得不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还需加强,我局个别党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还有所欠缺,有的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觉得出力不讨好,被动应付了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不够、了解不透,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整改措施:

  

篇七: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总结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总结按照《中共__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了自查整改,现将本周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为切实做好我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我局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二、加强学习教育,营造廉政文化氛围1、加强党规政纪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的专题学习内容,以学习党章、党规政纪教育为重点,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典型示范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健康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观。

  充分利用机关廉政文化专栏、廉政文化手册、廉政警示语等开展廉政文化教育,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宣传民政廉政文化理念,展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成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

  2、加强廉政谈话教育。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下属院所负责人、“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所管干部职工廉政谈话

  

  制度,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廉政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县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出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3、在本单位开展廉政自查活动,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逐一自查,并与单位全体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

  4、通过单位内部短信平台,提醒单位全体职工党风廉政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一是抓好督办考核。局党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对民政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进行打分,年终进行一次述职述廉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考核,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上党课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思想教育的“软约束”同制度规范的“硬约束”有机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方向”、促“有为”、树“形象”,争当“两为”干部。

  三是科学筹划部署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民政工作会议套开,做到民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安排、同部署。明确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担负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提出抓好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抓好作风建设,建设生态民政的工作目标。

  四是层层落实职责。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股室、下属单位及每一个工作岗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突出日期间慰问资金、物资的分配监督,加强对事业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营造了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氛围。

  六是加强节假日保障工作,确保民生政策贯彻落实。扎实做好节日期间送温暖活动,组成多个检查组深入乡镇,重点开展慰问资金、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城乡低保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类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保证民生资金落到实处。

  七是加大明查暗访和责任追究力度。局党组成立多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敬老院、福利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纪律等明查暗访。每逢节假日后,局检查组均对全局工作纪律开展全面检查,严查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到位,督促全局干部职工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划和推动工作上来,推动了各项工作迅速启动、步入正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篇八: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反腐败是党性和本能的较量要积极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将是否有利于总体工作的开展是否符合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考虑问题的基础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入脑入心要本着对组织对家庭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1、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的把责任制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订在本上,只说不做搞形式;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目标责任制脱离开来,形成“两张皮”,年中考核不挂钩、年终考核淡兑现,出了事故不追究,使责任制形同虚设。二是怕追究上级领导影响仕途,迫追究同级领导影响关系,怕追究下级领导影响工作。三是少数单位把工作停留在转发文件、照搬规定、马虎应付上。四是把落实责任制简单地等同于责任追究,出了问题再追究,没有问题也就不用抓。2、工作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有的没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照搬上级的分解办法,结合自身业务工作不够,有的没有进行责任考核,有的考核指标不科学、考核标准把握不严,存在政策界线不明确,追究责任程度把握不准,量纪处理时随意性较大。3、奖惩还不够分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没有形成一整套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准确的反应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因此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这样,抓责任制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是一个样、抓好抓坏是一个样。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4、追究还不够严肃。一是不愿追究。有的单位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上级督办也故意回避,甚至还捂“盖子”;有的单位“一把手”故意为下属开脱;有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违纪的当事人都不进行严肃处理,根本谈不上对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好人主义”盛行,放弃党性原则,不愿得罪人。或者对被追究者有同情心,消除不了心理上的障碍。二是不敢追究。有的没有很好的进行责任分解,责任不明确,到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时,不好确定对谁进行追究;有的“一把手”本身有问题,担心被追究者在追究之后捅起漏子;有的担心被追究者“后台”硬,招惹麻烦。三是混淆概念,把责任追究等同于对违纪违规当事人的处理。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很多同志认为党风廉政是领导的事,和我们普通同志没有关系,反腐败和自己的距离还很远,但我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但不远而且很近,有些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政治思想学习主动性不强。主要表现在“重业务而轻学习”,一些同志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忽视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学习当作“软任务、额外负担”,学习的不够。组织学习不愿意参加,自己学习缺乏主动性,同时学习形式单一,效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果不好,造成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趋势新动向把握不准确,不能运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指导工作。

  (二)制度落实不够扎实。在廉政建设方面,部分干部职工还存在“随大流”的从众心理,片面强调社会大环境的客观影响,而没有认真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查找自身及单位存在的问题,有些管理还存在“盲区”,随意性大、有制度不执行,盲目攀比心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都充分说明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实践证明,生活中有政治、情趣上有形象,小节不保、大节难守,“理财不贪,用权不滥”应作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

  (三)监督力度不强。“好人主义”是党内的一种不良风气,是对同志、对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而对各项工作的直接影响就是主动性的欠缺和积极性的缺乏。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不愿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班子中成员不敢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看似一团和气稳定和谐,实则是对工作对同志的极不负责,是不能坚持党性的体现。共产党员的基本品质就是:胸怀坦荡、诚实守信,一定要戒伪善,学会给心灵修条路,一条宽广无私的路。

  (四)思想认识不高,存在“形式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我们都有所认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形式主义,有文件不贯彻,工作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或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是深入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作第一线,用会议贯彻会议,用讲话落实讲话,用文件落实文件,宣传教育抓得不够、责任制不落实,流于形式,只注重表面现象,不注意研究把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动态,做有针对性和成效性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的欠缺。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能力。“公生明,廉生威”,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下“重药”切实治理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几股歪风,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二)加强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自身修养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反腐败是党性和本能的较量,要积极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将是否有利于总体工作的开展、是否符合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考虑问题的基础,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入脑入心,要本着对组织、对家庭、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重点强化三个方面监督。一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接受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层的监督;二是强化平衡制约性监督,同级组织之间、党员个体之间相互监督;三是强化党的纪律监督,对党员的行为、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作风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设防、控制和惩戒体系。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把强化监督与廉洁自律结合起来,要求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政策、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四)深化制度建设,提高落实制度的能力。全面推行行政审批、部门预算管理,干部人事制改革。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行政,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有令则行、有禁必止,充分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同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领导不力、不管不问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纪检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教育和预防的能力。以提高纪检检察工作人员、纪检员和纪检检察监督员整体素质为主线,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理论和技能的学习。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严格纪律、秉公执纪执法。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工作重点放在教育和预防上面,主动防范。

  (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领导班子抵御风险的能力。领导班子要严格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地位观、权力观、政绩观、人才观方面狠下工夫,促进工作作风、学风的转变,加强凝聚力、增强战斗力、提高亲和力,每位同志都要有容人容事、不计恩怨的雅量,有相互谅解、坦诚相见的态度,有闻过则喜、从谏如流的胸襟,正确对待自己、同志和组织。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思想政治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新跨越。

  副县长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1、认识模糊,责任不到位。一些农场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研究不多、心思不到。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农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纪委监察的事,与自己无关。二是认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管好自己,只要自己不贪不占、不卡不要,就是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三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虚事,没有分管战线业务工作重要,因此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是讲在口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四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重要领导的事,副职只要抓本职工作就可以了。上述不正确的认识,对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产生了不良影响,使“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2、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普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主要表现:一是会议开得少,按照规定各单位、部门每半年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但实际上在基层大多数农场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履行责任可想而知了。二是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少。农场局直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副职检查业务工作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任制较少,使“一岗双责”形同虚设。三是述职述廉报告空洞。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农场副职领导干部在每年一度的述职述廉报告中,业务工作有板有眼、有纲有条,谈的具体详实,而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内容空洞单一、实例极少。出现上述问题一方面是上级要求不严、过问不够,另一方面是领导干部本身“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工作乏力,长此以往使领导干部产生一种不正确的观念,认为干多干少都一样,实抓虚抓都能过关,因此,影响领导干部上进的积极性。

  3、弄虚作假、应付上级。主要表现:一是数字造假,一些农场上报党风廉政建设报表的数字情况和实际情况相差太多,从农场记录上看,副职专题汇报责任制落实的大多数只有一次或没有,而上报表上都写四次,存在明显造假现象。二是总结报告雷同,一些农场>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分千篇一律、相似的多,从而看出领导干部文风不正。

  4、责任追究弱化。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农场只注重给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追究分管领导干部的较少,特别是追究主要领导干部就更少。这也是使领导干部不重视“一岗双责”关键所在。

  

  

篇九: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

  党的各级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力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专题]。各级党组织要着眼全局,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刚性责任,真正将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作为党的重托和刚性之责。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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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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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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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5.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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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6.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

  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学人智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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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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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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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生态。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

  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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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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