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2-09-05 18:24: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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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精选推荐】

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3篇

【篇1】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1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1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XXX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清单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
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
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
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
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
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
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
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3.
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抓落实的情况;
  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
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
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6.
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
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
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XXXX局
2019年6月7日

【篇2】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调研专题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经验做法

(一)实行“两书”、“三清单”,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分别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党委纪委的职责,同时列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清单明责。制定了“三个清单”即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和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每个责任清单规定的每一项任务都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清晰明确,真正把廉政责任压实。二是督促履责。为确保把“三个清单”落到实处,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要求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递责任、落实责任。同时将领导干部报告履行清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及时、不如实报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三是严格追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实行问责,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融提醒防范、动态监督和保护挽救于一体的“三书预警”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抓早、抓小、抓苗头”预警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可能引发腐败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运用警示提醒、警示诫勉、警示追究等制度,早打招呼、早提醒。预警机制建立以来,共收集预警线索72条,发送《警示提醒书》、《警示诫勉书》、《警示追究书》58份,开展廉政谈话219次,有效防止了小错演变成大错。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承诺制度》及相关措施,并签定了承诺书,有效防止了大操大办现象的发生。

存在的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区直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去年以来虽然提出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部门单位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部门单位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篇3】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芦溪县教育局

二○一九年二月

为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党委(总支、支部)要聚精会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包括:

1.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本校中心工作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检查考核。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制定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督促工作落实。

2.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3.深化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若干规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深入推进源头治腐。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从党员领导干部内心深处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强化党内监督,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5.支持纪检监察依规依纪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
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6.切实抓好本单位干部队伍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教育乱收费、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7.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领导干部要倾听教职员工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凡是涉及到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及时公开,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

8.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严格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严肃财经纪律,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设立“小金库”。加强学校人事管理,做到规范管理,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9.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大宗物品的采购和校建工程事前、事中、事后都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职工的监督。

二、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要做全面从严治党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包括:

1.积极推进本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向县纪委、局党委和局纪检监察室报告工作。

2.作为党内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并认真履行分管领域的从严治党责任。

3.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和纠正“四风”,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并主动接受监督。

本责任状签订之日起,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将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如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中共芦溪县教育局委员会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
校长(签字):

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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