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供电服务班约谈对象谈本岗位廉洁风险点认知情况9篇

发布时间:2022-12-15 13:36:02 来源:网友投稿

高压供电服务班约谈对象谈本岗位廉洁风险点认知情况9篇高压供电服务班约谈对象谈本岗位廉洁风险点认知情况  廉政约谈制度  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纪挺法前主动监督,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增强约谈对象廉政意识,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压供电服务班约谈对象谈本岗位廉洁风险点认知情况9篇,供大家参考。

高压供电服务班约谈对象谈本岗位廉洁风险点认知情况9篇

篇一:高压供电服务班约谈对象谈本岗位廉洁风险点认知情况

  廉政约谈制度

  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纪挺法前主动监督,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增强约谈对象廉政意识,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我市《济源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制定本制度。

  廉政约谈是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

  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一、指纪检组织通过对约谈对象进行廉政方面的谈话,督促约谈对象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洁行为进行提醒,及早预防,督促改进错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廉政约谈对象为全系统党员干部,重点为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

  三、要对以下情况进行廉政约谈(一)对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局党组决定重大事项落实不力的;(二)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

  (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强,,损害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

  (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履职不到位,致使出现工作隐患的;

  (五)不认真履行“管行业必管行风"纠风责任,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

  (六)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力的;

  (七)存在“满浮散懒”,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的;

  (八)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遏制“四风"不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但情节轻微,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

  (九)其他认为应该约谈的事项。四、廉政约谈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五、主要是以个人约谈为主,个别情况下可以集体约谈或座谈。六、廉政约谈要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向约谈对象发送约谈通知,通知包括约谈内容、时间、地点,以便使约谈对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在正式约谈时,约谈人员不少于2名.约谈人员要如实陈述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三),要做好约谈记录,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认真

  阅读约谈记录,对记录不准确的地方,有权要求改动。对约谈

  记录无异议的,要在约谈记录上签字摁印。

  (四)约谈结束后,要向局党组汇报约谈情况,并将约谈

  有关材料存档保存.

  七、局纪检组对约谈对象的廉政承诺或整改落实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一经查实,按照

  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八、在约谈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面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守相关纪律,尊重、维护约谈对象

  的合法权益。做到批评提醒到位、方式方法适当。

  九、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廉政约谈要注意保护检举、反

  映人的姓名、身份及检举、反映材料等有关情况。

  十、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参照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廉政约谈,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第三条廉政约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注重预防、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廉政约谈的分类:(一)校党委主要领导与校领导班子成员或特定对象间的约谈;

  (二)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联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间的约谈;

  (三)校纪委书记与特定个人或集体间的约谈。

  第五条廉政约谈的种类:

  (一)工作约谈,即约谈人根据工作需要,了解约谈对象个人思想、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了解约谈对象所在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听取约谈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警示约谈,即约谈人针对约谈对象本人或其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党风党纪、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警示约谈,要求约谈对象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必要的说明并提出防范对策和整改措施。

  (三)诫勉约谈,即约谈人根据信访反映、群众举报以及案件检查等反映出约谈对象自身或班子以及所在单位(部门)存在的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约谈人及时与约谈对象进行的诫勉约谈,帮助其分析原因,并要求约谈对象认真加以整改。

  第六条上级纪委要求进行约谈的,直接启动约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启动警示约谈或诫勉约谈: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的;

  (二)政治态度不端正,有错误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对廉政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对学校党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学校纪委要求协助配合的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好的;

  (五)廉政责任范围内的干部或者师生员工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案件的;

  (六)对廉政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作风建设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七)对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不认真配合调查核实,问题久拖不决的,或者瞒报、谎报、迟报重大或紧急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和产生不良影响的;

  (九)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组织重视并加以整改的;

  (十)不严格执行上级组织和学校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纠正“四风”执行不力,导致发生问题,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

  (十一)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但错误情节轻微,且认错态度较好,能及时改正错误,免于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

  (十二)其它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需要及时进行约谈的。

  第七条廉政约谈的程序

  (一)凡需实施廉政约谈的,由约谈主体提出或由学校纪委依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向约谈主体提出建议,报学校党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学校纪委办公室做好与约谈相关的协调准备工作。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及时填写相关材料(见附件)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备案.

  (二)廉政约谈一般采取约谈人(或邀请特定的对象参与)与约谈对象之间单独谈话的方式进行,根据情况,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三)根据需要纪委办公室派员参加并做好约谈记录。

  第八条实施约谈的主要内容

  (一)向约谈对象通报有关情况。

  (二)向约谈对象了解相关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约谈对象对约谈人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作出说明并明确表态。

  第九条约谈结束后的整改落实

  (一)工作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及时填写相应的《廉政承诺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学校党委、纪委和本人各存一份.

  (二)警示约谈和诫勉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除了要及时填写相应的《廉政承诺书》外,还须填写《整改承诺书》且一式三份,分别由学校党委、纪委和本人各存一份。

  (三)纪委、监察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就约谈对象的整改事项、整改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

  (四)约谈对象应定期或不定期的主动向约谈人汇报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

  第十条本规定由中共四川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本规定所称的廉政约谈,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廉政约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注重预防、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廉政约谈的分类:(一)校党委主要领导与校领导班子成员或特定对象间的约谈;(二)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联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间的约谈;(三)校纪委书记与特定个人或集体间的约谈.

  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全局领导干部认真认真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城关区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主要分为:局党委(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及下级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约谈分管部门及联系工商所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干部;纪检组长约谈下级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干部;各部门党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约谈本部门班子成员和干部,传导责任、传导压力、传导警示,督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条约谈对象为局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由局监察室通知需要约谈的人员。各部门的约谈对象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需要约谈的

  本部门人员。第四条约谈方式和内容(一)日常约谈。对约谈对象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

  任落实情况、本人及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约谈;对干部岗位调整后,由主管领导适时进行约谈。

  (二)警示约谈.对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同一问题多次投诉,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部门(党支部)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对象应就可能存在问题的原因做出说明,并提出防范的对策和整改措施.

  (三)诫勉约谈。由局监察室根据群众信访举报、执法监察、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活动中发现的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约谈对象进行告诫,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四)约谈内容。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并对任职干部重申廉洁自律和明确履行“两个责任”的要求,开展廉洁自律承诺;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进行约谈。

  第五条廉政约谈要求(一)约谈工作每年至少进行2轮。(二)局监察室提前3日通知被约谈部门,并通知约谈内

  容、时间、地点等事项。被约谈部门接到通知后,按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由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接受约谈。局监察室做好约谈记录;各部门负责人约谈本部门人员的,自行通知约谈的内容、时间、地点,并做好部门约谈记录。

  (三)约谈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视情况和需要,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

  (四)约谈对象按照要求汇报工作,回答约谈人提出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整改措施等;

  (五)约谈对象不得无故回避约谈,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

  (六)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约谈的,要进行补谈。第六条不遵守廉政约谈有关要求的,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第七条本制度由局监察室负责解释.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高压供电服务班约谈对象谈本岗位廉洁风险点认知情况

  廉政约谈规范

  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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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约谈制度

  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纪挺法前主动监督,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增强约谈对象廉政意识,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我市《济源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制定本制度。

  廉政约谈是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指纪检组织通过对约谈对象进行廉政方面的谈话,督促约谈对象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洁行为进行提醒,及早预防,督促改进错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廉政约谈对象为全系统党员干部,重点为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

  三、要对以下情况进行廉政约谈

  (一)对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局党组决定重大事项落实不力的;

  (二)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

  (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强,,损害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履职不到位,致使出现工作隐患的;(五)不认真履行“管行业必管行风”纠风责任,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六)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力的;(七)存在“满浮散懒”,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的;(八)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遏制“四风”不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但情节轻微,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九)其他认为应该约谈的事项。四、廉政约谈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五、主要是以个人约谈为主,个别情况下可以集体约谈或座谈。六、廉政约谈要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向约谈对象发送约谈通知,通知包括约谈内容、时间、地点,以便使约谈对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在正式约谈时,约谈人员不少于2名。约谈人员要如实陈述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三),要做好约谈记录,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认真阅读约谈记录,对记录不准确的地方,有权要求改动。对约谈记录无异议的,要在约谈记录上签字摁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约谈结束后,要向局党组汇报约谈情况,并将约谈有关材料存档保存。

  七、局纪检组对约谈对象的廉政承诺或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八、在约谈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面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守相关纪律,尊重、维护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到批评提醒到位、方式方法适当。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九、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廉政约谈要注意保护检举、反映人的姓名、身份及检举、反映材料等有关情况。

  十、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参照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廉政约谈,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

  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三条廉政约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注重预防、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四条廉政约谈的分类:

  (一)校党委主要领导与校领导班子成员或特定对象间的约谈;

  (三)校纪委书记与特定个人或集体间的约谈。

  第五条廉政约谈的种类:

  (一)工作约谈,即约谈人根据工作需要,了解约谈对象个人思想、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了解约谈对象所在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听取约谈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警示约谈,即约谈人针对约谈对象本人或其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党风党纪、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警示约谈,要求约谈对象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必要的说明并提出防范对策和整改措施。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诫勉约谈,即约谈人根据信访反映、群众举报以及案件检查等反映出约谈对象自身或班子以及所在单位(部门)存在的一般性违规违纪

  问题,约谈人及时与约谈对象进行的诫勉约谈,帮助其分析原因,并要求约谈对象认真加以整改。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六条上级纪委要求进行约谈的,直接启动约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启动警示约谈或诫勉约谈: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的;

  (二)政治态度不端正,有错误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对廉政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对学校党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学校纪委要求协助配合的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好的;

  (五)廉政责任范围内的干部或者师生员工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案件的;

  (六)对廉政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作风建设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七)对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不认真配合调查核实,问题久拖不决的,或者瞒报、谎报、迟报重大或紧急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八)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和产生不良影响的;

  (九)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组织重视并加以整改的;

  (十一)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但错误情节轻微,且认错态度较好,能及时改正错误,免于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十二)其它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需要及时进行约谈的。

  第七条廉政约谈的程序

  (一)凡需实施廉政约谈的,由约谈主体提出或由学校纪委依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向约谈主体提出建议,报学校党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学校纪委办公室做好与约谈相关的协调准备工作。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及时填写相关材料(见附件)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备案。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廉政约谈一般采取约谈人(或邀请特定的对象参与)与约谈对象之间单独谈话的方式进行,根据情况,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根据需要纪委办公室派员参加并做好约谈记录。

  第八条实施约谈的主要内容

  (一)向约谈对象通报有关情况。

  (二)向约谈对象了解相关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约谈对象对约谈人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作出说明并明确表态。

  第九条约谈结束后的整改落实

  (一)工作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及时填写相应的《廉政承诺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学校党委、纪委和本人各存一份。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警示约谈和诫勉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除了要及时填写相应的《廉政承诺书》外,还须填写《整改承诺书》且一式三份,分别由学校党委、纪委和本人各存一份。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纪委、监察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就约谈对象的整改事项、整改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约谈对象应定期或不定期的主动向约谈人汇报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

  第十条本规定由中共四川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本规定所称的廉政约谈,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廉政约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注重预防、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四条廉政约谈的分类:

  (一)校党委主要领导与校领导班子成员或特定对象间的约谈;

  (三)校纪委书记与特定个人或集体间的约谈。

  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全局领导干部认真认真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城关区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约谈对象为局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由局监察室通知需要约谈的人员。各部门的约谈对象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需要约谈的本部门人员。

  第四条约谈方式和内容

  (一)日常约谈。对约谈对象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本人及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约谈;对干部岗位调整后,由主管领导适时进行约谈。

  (二)警示约谈。对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同一问题多次投诉,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部门(党支部)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对象应就可能存在问题的原因做出说明,并提出防范的对策和整改措施。

  (三)诫勉约谈。由局监察室根据群众信访举报、执法监察、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活动中发现的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约谈对象进行告诫,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四)约谈内容。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并对任职干部重申廉洁自律和明确履行“两个责任”

  的要求,开展廉洁自律承诺;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进行约谈。

  第五条廉政约谈要求(一)约谈工作每年至少进行2轮。(二)局监察室提前3日通知被约谈部门,并通知约谈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被约谈部门接到通知后,按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由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接受约谈。局监察室做好约谈记录;各部门负责人约谈本部门人员的,自行通知约谈的内容、时间、地点,并做好部门约谈记录。(三)约谈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视情况和需要,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四)约谈对象按照要求汇报工作,回答约谈人提出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整改措施等;(五)约谈对象不得无故回避约谈,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六)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约谈的,要进行补谈。第六条不遵守廉政约谈有关要求的,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第七条本制度由局监察室负责解释。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版权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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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高压供电服务班约谈对象谈本岗位廉洁风险点认知情况

  供电所“小微权力”全方位监督与管控

  工作探讨

  摘要: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要深刻认识整治和预防“微腐败”的重要作用,深入解决“中梗阻”“绊脚石”问题,扎牢织密小微权力监督网,增强基层治理效能。乡镇供电所是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是“微腐败”易发、高发区域。工作中必须找准监管薄弱点,严肃整治、从严查处,拧紧监督网络链条,在强化监督、深入整治、完善机制等方面探索实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本文以基层供电所发展情况为依据,分析了其廉洁现状,并总结了针对供电所“小微权力”问题全方位监督与管理相关做法与成效,以期为同行业人员提供帮助。

  关键词:供电所;“小微权力”;监督与管控

  前言: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电网企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中央骨干企业,承担着服务千家万户的职责和使命。特别是乡镇供电所直接面向客户、服务客户,涉及多方利益,是为民服务的“形象窗口”和监督管理的最末端,必须坚决整治“小微权力”问题,全力查纠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恶劣问题,推动基层干部员工规范行使权力,使乡镇供电所的运行过程能受群众监督,从而确保其廉洁现状,彰显公司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一、供电所廉洁现状分析

  基层供电所为基层群众提供用电保障,也是基层供电与安全生产等工作的执行者。在基层供电所中,廉洁风险相对更易出现。因此为保障基层供电所的廉洁状态,加强基层“小微权力”问题监督亟待落实。

  就基层供电所运行情况来看,部分供电所从业人员仍在思想根源上对“小微权力”廉洁风险存在认知不足的情况,此类供电所从业人员对“小微权力”行使

  的重点领域存在认知缺失,同时并未紧相关政策的更新进度,且在自身工作过程中存在侥幸心理。从利益根源来看,部分供电所人员存在整体素质仍待提升的问题,且此类供电所往往易受改革前的不良风气影响,相关从业人员的工作习惯并未实现有效转变,仍陷于“靠电吃电”的陈旧思想中。此外,基层供电所中的一线员工往往能获得大量接触用户的机会,因此难免需要面对利益诱惑,也可能存在“人情”困扰,使得廉洁风险无法避免。从体制机制方面来看,基层供电所所长具备的权利相对较大,因而易存在工作不透明的情况,导致“小微权力”问题易发且监督缺位。

  二、供电所“小微权力”全方位监督与管控工作做法与成效

  (一)供电所“小微权力”全方位监督与管控工作做法

  抓规范,服务透明化。乡镇供电所一些关键环节在运行过程中不公开、不透明,得不到有效制约与监督,是导致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明确整治范围。梳理“微腐败”现象及表现形式,制定相应的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微腐败”的整治范围。经常研判“微腐败”现象及内容的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和完善,经常性查遗补漏。加强制度建设。聚焦基层供电所的管理决定权、业务经办权、技术监督权、专业建议权、现场处置权、解释处置权等,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堵塞腐败漏洞,着力压减“权力空间”,促进弹性趋零。

  抓防控,权力清单化。健全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长效制约、常态监督。完善权力清单。优化完善供电服务领域小微权力清单,将各供电所小微权力清单化、流程化、可视化。坚持定清单、晒流程、强监督、严问责,构建闭环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全部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强化监督制约。制定“小微权力”议事决策清单、廉洁风险防控清单,在二十四节气日和传统节日实施廉洁风险“双节”提示,对“三指定”“三零三省”等要求和服务环节抓好监督、提醒、预控,对供电方案、装表接电、客户报修等坚持把关、回访、评价,确保供电服务渠道畅通、廉洁高效。

  抓提能,教育常态化。警示教育是构筑思想防线、全面防范廉洁风险的重要措施。开展“五个一”警示教育活动。策划实施建立一项廉洁风险防控提示机制、

  梳理排查一批廉洁风险、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开展一项专项监督、约谈一批关键岗位“五个一”重点工作,在主题党日固化廉政教育。丰富廉洁教育形式。不定期推送廉洁教育信息,创新教育载体模式,定期发布案例分析、风险提示等内容,实现随时随地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加强分层分级教育,结合基层供电所实际,针对管理人员、供电所等不同层级,开展精准警示教育。大力培育有公司特点的廉洁文化,营造廉洁幸福的良好氛围。

  抓协同,监督制度化。小微权力监督不能靠纪委单打独斗,必须发挥监督合力。健全监督网络。建立从业务前段管控、线索处置、问题研判,到督促整改、风险防控,再到监督问责、优化完善的一套闭环式协同监督体系,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聚焦重点领域。依靠群众监督提升员工防腐意识,用透明化的服务举措来约束小微权力的运行,构建关键岗位风险防控体系,降低“位低权实”岗位可能发生的“小微腐败”,杜绝发生在报装、缴费、办电服务中存在的吃拿卡要、损公肥私等行为。

  抓严管,执纪精准化。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树立纪法权威,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开展供电服务领域小微权力集中整治。运用调阅资料、核验系统、走访客户、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重点整治供电质量、业扩报装、电费抄核收、报修服务、优质服务、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等突出问题,全面检查以前年度供电服务领域问题整治情况,持续督促提升服务规范性和服务质量。加大核查力度。运用明查暗访、提级核查等形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不能因供电所职位低、权力小、分布广、违纪违规金额小而姑息迁就,心慈手软,要发挥查办案件、震慑违纪的治本功能,形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供电所人员看到违规违纪在政治和经济上付出的代价,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氛围。

  (二)供电所“小微权力”全方位监督与管控工作成效

  1.明确了权力界限,基层廉洁意识实现新提升

  以五抓五化为抓手,通过对基层供电所“小微权力”问题监督整治,供电所各关键岗位权力边界得以明确,供电所运行过程中涉及的权责更具清晰度,廉洁风险也相应得到了有效规避。同时基层供电所各项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都得到了

  全面监督,全体从业人员都对廉洁风险具备了正确认知,从而在自身工作中不再抱有侥幸心理。在全体成员都具备廉洁意识的基础上,供电所运行氛围更为良好。

  2.消除了心理隔阂,基层精神面貌呈现新气象

  供电所在全面落实“小微权力”后,所内从业人员的业务行为更为规范,权力范围更具透明度,使得供电所基层员工更乐于监督且敢于监督,社会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都相应提升。

  3.规范了运营管理,基层管理质效取得新成绩

  基层供电所“小微权力”五抓五化监督体系的推进,实现了供电所基础管理工作的提档升级。工作流程更加清晰化,费用更加透明化,减少自身风险,杜绝了体外循环,物资管理成效逐步凸显,实现废旧物资颗粒归仓。同时,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能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工作创造效益,基层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结语:在基层供电所廉洁风险防控研究中,推行基层供电所“小微权力”五抓五化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查办,真正把廉洁风险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基层供电所“小微权力”问题监督整治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张莹.深化监督体系建设提升监督治理效能[N].国家电网报,2021-1213(005).

  [2]李永鹏,周新宇,韩伟.深化供电所监督“一册一单一卡”应用[J].农村电工,2021,29(06):22.

  [3]刘俊.供电所“低职实权”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23):189+193.

  [4]李金,许中平,张涌波,蔡雅琪.基于大数据的小微权力廉洁风险统计与监测分析[J].电力与能源,2019,40(05):562-567.

  [5]陈宝.“四化”举措强化供电所小微权力风险防控[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20):18-21.

  

  

篇四:高压供电服务班约谈对象谈本岗位廉洁风险点认知情况

  1、廉政风险排查的方式有哪些?一是点、线、面结合。要以工作岗位为点,找准重点岗位查找廉政风险。认真组织对本职岗位进行自查,深刻分析重点、敏感、关键岗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要以工作程序为线,围绕重点环节查找廉政风险。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图,紧紧抓住腐败问题易发生的重点环节查找风险。要以制度为面,完善机制防控廉政风险。通过以岗位为点发现不同职责、范围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完善防控制度。二是上下结合。要采取从上到下,从下到上,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方法,上级为下级找,下级为上级找,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找,科室之间互相找,反复讨论研究,认真筛选提炼,找出在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三个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三是内外结合。在内部采取个人查找、集中汇报、民主讨论的形式公开查找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在外部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将征求群众意见,成立专家评估组,对廉政风险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准确、比较准确、基本准确、不准确。评估结果提交指导协调组审定。被审定为比较准确的,及时完善;被审定为基本准确的,限期整改;对审定为不准确的,分管领导约谈。32、廉政风险排查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一是查找岗位廉政风险要不留死角。每位干部重点是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深入查找权力运行的每个步骤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在各单位已经确定的范围内,无论是领导岗位还是一般干部岗位,无论是执法岗位还是行政管理岗位,无论是机关科室的岗位还是基层单位岗位,要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二是查找处室廉政风险要突出重点。在岗位自查的基础上,各科室按照对口业务链条,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照以前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处室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上的潜在风险,明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上的高危风险点。三是查找单位廉政风险要分类汇总。在查找岗位、处室廉政风险的基础上,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进行分类汇总、列出纲目。重点是围绕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和“三重一大”决策等方面的关键环节,进行梳理查找,并编制本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手册》,为有效监控公共权力运行提供依据。四是严禁查找风险他人代笔,必须个人参与。因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强调的是个人自我教育、自我防范、自我监督的原则,而不是取而代之,由别人代教、代防、代监督,如果是这样,肯定会导致风险找的不准、不全、不细、不实。33、廉政风险查找的程序是什么?处室和单位要采取个人查找、集中汇报、民主讨论的形式公开查找本处室、本单位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为确保查找质量,各单位要组织群众评议,将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的廉政风险点提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专家评估组,对各单位提交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准确、比较准确、基本准确、不准确。评估结果提交指导协调组审定。被审定为比较准确的,及时完善;被审定为基本准确的,限期整改;对审定为不准确的,分管领导约谈。34、廉政风险排查的要求有哪些?

  “实”就是廉政风险要找的实,根据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按照权力运行流程,一步一步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找,查深、查透、查清、查准具有岗位特征的廉政风险点,使找出的风险点可预见能防控。“准”就是要根据风险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准确合理确定风险等级,为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提供可靠的参照。“严”就是要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结合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以及预防控制的难易程度,制定规范可行的防范措施,做到一级风险严格防、二级风险经常防、三级风险自觉防。35、廉政风险等级如何确定?将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根据社会关注程度、权力行使程度、影响危害程度、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程度以及产生腐败可能性的大小等,划分出不同的风险级别,一般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对于具有重要执纪执法和重要经济社会管理职能的工作,拥有或行使重要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项目建设等权力的工作岗位,应将其风险点列为高级廉政风险。对于具有部分执纪执法和一般经济社会管理职能的工作,从事或行使基础性、一般性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项目建设等权力的工作岗位,应将其风险点列为中级廉政风险。对于没有执纪执法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的工作,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工作岗位,可将其风险点列为低级廉政风险。36、廉政风险如何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高等级风险由学校主要领导管理和负责;中等级风险由学校分管领导和处室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和负责;低等级风险由处室和单位分管领导管理和负责。建立廉政风险管理系统与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以及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管理系统构建“三位一体”的廉政风险管理体系。37、如何分类制定防控措施?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一览表,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分类实施防控,属于岗位职责方面的,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和制度分权、公开示权、监督控权、追责制权等方式,加强监督和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属于业务流程方面的,按照廉洁、效能、便民的原则,确保程序规范、效率提高、简明清晰、方便办事。属于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完善方面的,抓好制度的落实和机制的完善。38、如何分层完善防控措施?针对单位层面的风险,重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管理机制,特别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涉及人、财、物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管理机制制度。建立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科学配置权力,加强流程控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着力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针对部门层面风险,要围绕决策和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关键环节,制定和完善具体的防控措施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廉政风险的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的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针对岗位层面风险,由岗位责任人结合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和岗位职责的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行为规范和廉政规定,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39、如何公示公开?通过学校网站、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单位内部网络、内部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及制定的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各类单位内部事项,要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40、如何推行个人廉政承诺?个人廉政承诺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个人向组织作出的郑重承诺,是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重要形式。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廉政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效能要求,认真对照自身岗位廉政风险,向组织上作出履职尽责、勤政廉政的具体承诺。个人廉政承诺要避免内容相似、针对性不强,而且不够具体、缺乏个性化,个人廉政承诺还要有本人签名。

  表五

  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及承诺登记表

  姓名

  职务

  岗位主要职责(分工事项)

  风险类别

  廉政风险点表现形式

  风险等级

  防控措施

  个人廉政承诺

  年月日

  分管领导及科室意见

  年月日

  单位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小组)意见

  年月日

  备注:本表可根据实际内容调整大小和结构,本人填写,一份自存,一份本单位存档,

  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表格报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一份,一份公示。

  

  

篇五:高压供电服务班约谈对象谈本岗位廉洁风险点认知情况

  廉政约谈制度三篇

  廉政约谈制度三篇篇一:廉政约谈制度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纪挺法前主动监督,关口前移,早发觉、早提示、早预防,增添约谈对象廉政意识,催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据我市《XX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制定本制度。廉政约谈是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状况、指导催促工作、准时提示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仔细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一、指纪检组织通过对约谈对象进行廉政方面的谈话,催促约谈对象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洁行为进行提示,及早预防,催促改良错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二、廉政约谈对象为全系统党员干部,重点为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三、要对以下状况进行廉政约谈(1)对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局党组决定重大事项落实不力的;(二)不仔细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强,,损害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

  

  (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履职不到位,致使出现工作隐患的;(五)不仔细履行"管行业必管行风'纠风责任,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六)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力的;(七)存在"满浮散懒',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的;(八)不仔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遏制"四风'不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但情节轻微,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九)其他认为应当约谈的事项。4、廉政约谈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五、主要是以个人约谈为主,个别状况下可以集体约谈或座谈。六、廉政约谈要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向约谈对象发送约谈通知,通知包括约谈内容、时间、地点,以便使约谈对象做好相关预备工作。(二)在正式约谈时,约谈人员不少于2名。约谈人员要照实陈述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三),要做好约谈记录,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仔细阅读约谈记录,对记录不精确的地方,有权要求改动。对约谈记录无异议的,要在约谈记录上签字摁印。(四)约谈结束后,要向局党组汇报约谈状况,并将约谈有关材料存档保存。

  

  七、局纪检组对约谈对象的廉政承诺或整改落实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八、在约谈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面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守相关纪律,敬重、维护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到批判提示到位、方式方法适当。

  九、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廉政约谈要留意爱护检举、反映人的姓名、身份及检举、反映材料等有关状况。

  十、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

  (二)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联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间的约谈;

  (三)校纪委书记与特定个人或集体间的约谈。

  策部署执行不力的;(二)政治看法不端正,有错误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对廉政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群众

  反映剧烈的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对学校党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学校纪委

  要求协助协作的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好的;(五)廉政责任范围内的干部或者师生员工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案件

  的;(六)对廉政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作风建设问题隐瞒

  不报、压案不查的;(七)对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不仔细协作调查核

  实,问题久拖不决的,或者瞒报、谎报、迟报重大或紧急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给工作造成肯定损失和产生不良影响的;

  (九)肯定时期、肯定范围内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组织重视并加以整改的;

  (十)不严格执行上级组织和学校有关改良工作作风、反对铺张浪费、亲密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省反对浪费条例》,纠正"四风'执行不力,导致发生问题,造成肯定恶劣影响的;

  

篇六:高压供电服务班约谈对象谈本岗位廉洁风险点认知情况

  廉政约谈制度

  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纪挺法前主动监督,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增强约谈对象廉政意识,催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我市?济源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制定本制度。

  廉政约谈是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

  情况、指导催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一、指纪检组织通过对约谈对象进行廉政方面的谈话,催促约谈对象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洁行为进行提醒,及早预防,催促改良错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廉政约谈对象为全系统党员干部,重点为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

  三、要对以下情况进行廉政约谈〔一〕对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局党组决定重大事项落实不力的;〔二〕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

  .

  〔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强,,损害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

  〔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履职不到位,致使出现工作隐患的;

  〔五〕不认真履行“管行业必管行风〞纠风责任,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

  〔六〕效劳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力的;

  〔七〕存在“满浮散懒〞,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的;

  〔八〕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遏制“四风〞不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但情节轻微,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

  〔九〕其他认为应该约谈的事项。四、廉政约谈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五、主要是以个人约谈为主,个别情况下可以集体约谈或座谈。六、廉政约谈要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向约谈对象发送约谈通知,通知包括约谈内容、时间、地点,以便使约谈对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在正式约谈时,约谈人员不少于2名。约谈人员要如实陈述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

  〔三〕,要做好约谈记录,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认真阅读约谈记录,对记录不准确的地方,有权要求改动。对约谈记录无异议的,要在约谈记录上签字摁印。

  〔四〕约谈结束后,要向局党组汇报约谈情况,并将约谈有关材料存档保存。

  七、局纪检组对约谈对象的廉政承诺或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八、在约谈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面教育、预防为主〞的原那么,遵守相关纪律,尊重、维护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到批评提醒到位、方式方法适当。

  九、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廉政约谈要注意保护检举、反映人的姓名、身份及检举、反映材料等有关情况。

  十、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参照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廉政约谈,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指导催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第三条廉政约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注重预防、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那么。

  第四条廉政约谈的分类:〔一〕校党委主要领导与校领导班子成员或特定对象间的约谈;〔二〕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联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间的约谈;〔三〕校纪委书记与特定个人或集体间的约谈。第五条廉政约谈的种类:〔一〕工作约谈,即约谈人根据工作需要,了解约谈对象个人思想、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了解约谈对象所在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和改良工作作风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听取约谈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二〕警示约谈,即约谈人针对约谈对象本人或其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党风党纪、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警示约谈,要求约谈对象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必要的说明并提出防范对策和整改措施。〔三〕诫勉约谈,即约谈人根据信访反映、群众举报以及案件检查等反映出约谈对象自身或班子以及所在单位〔部门〕存在的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

  .

  约谈人及时与约谈对象进行的诫勉约谈,帮助其分析原因,并要求约谈对象认真加以整改。

  第六条上级纪委要求进行约谈的,直接启动约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启动警示约谈或诫勉约谈: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的;

  〔二〕政治态度不端正,有错误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对廉政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对学校党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学校纪委要求协助配合的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好的;

  〔五〕廉政责任范围内的干部或者师生员工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案件的;

  〔六〕对廉政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作风建设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七〕对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不认真配合调查核实,问题久拖不决的,或者瞒报、谎报、迟报重大或紧急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和产生不良影响的;

  〔九〕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组织重视并加以整改的;

  〔十〕不严格执行上级组织和学校有关改良工作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纠正“四风〞执行不力,导致发生问题,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

  〔十一〕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但错误情节轻微,且认错态度较好,能及时改正错误,免于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

  

篇七:高压供电服务班约谈对象谈本岗位廉洁风险点认知情况

  约谈分包队伍防范配电网建设项目廉政风险探索

  作者:朱江桥来源:《办公室业务(下半月)》2019年第5期

  文/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随州供电公司朱江桥

  【摘要】配电网是社会行业中的重要基础,也是服务三农的重要支持,构建强有力的智能配电网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要求,履行监督责任是配电网建设过程中极为重要的内容,为了进一步促进配电网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必须紧密结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的行为。开展约谈分包队伍活动,对于倾向性与苗头性问题尽早发现并予以提醒。本文基于此背景下简要分析约谈分包队伍工作的必要性以及队伍范围、具体内容、相关做法等。

  【关键词】约谈分包队伍;配电网建设;项目;廉政;风险

  配电网建设工作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建设坚强且智能的配电网,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要求,其中监督责任便是配电网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落实法制法规要求,应当严格治企,切实抓好并抓早防范廉政风险,加强服务配电网建设,开展约谈分包队伍活动,对于存在的倾向性与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提醒。应当进一步加强配电网建设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防范,通过约谈分包队伍能够有效提高廉政安全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促进配电网建设工作有序进行。本文主要探讨约谈分包队伍的重要性、具体范围、内容、具体做法和成就,希望为同行提供数据支持与经验参考。

  一、约谈分包队伍的重要性

  农村配电网是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大局。农村配电网改造是国务院稳增长、惠民生释放的政策“工具箱”之一。近几年我国配电网工程建设任务逐渐繁重,在分包商检查过程中仍然会存在管理弱化或者是随意签订合同现象,且未构建责任追踪机制,由于临时用工以及部分分包人员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所以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由于配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转包、索贿与受贿现象,严重损害了社会与企业的形象,也抑制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成为腐败分子违法犯罪的温床,有一定的廉政风险。所以促进配电网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正确认识约谈分包队伍的重要性。

  二、约谈分包队伍的具体内容

  约谈主要是以一对一、面对面的形式进行个别约谈,约谈分包队伍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检查廉政合同签订。2.听取违规违纪反映情况。3.告知分包队伍举报方式。4.查询违规违纪分包队伍的市场入围情况。5.摸排市场投诉较多的分包队伍。6.对违规行为或涉嫌影响的供应商进行实时通报。7.仔细核实分包队伍资质。约谈外包队伍人员从廉洁自律与管理能力、自身素质等方面,对公司网改工程管理人员展开测评,通过循序渐进的约谈与摸排,仔细核实分包队伍的具体发展情况,有助于掌握分包队伍的发展优势与不足之处,并且予以督促和改善,进一步推动我国配电网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约谈分包队伍的具体做法

  约谈分包队伍过程中,应当紧密结合现场与资料相结合、甲乙双方相互结合、约谈与检查融合的原则,同时对于具有倾向性或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并且予以提醒,有助于将小错扼杀在摇篮中。

  (一)约谈分包队伍负责人。根据分包队伍数量,可以选取3-5家分包队伍进行单独约谈,约谈内容主要有供电公司员工与分包队伍在接触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是否利用工作之便向分包队伍收取礼品或礼金、证券与信用卡等等。向分包队伍公布专项监督工作以及监督电话和邮箱,对于配电网建设过程后期存在的问题,可以予以投诉和举报。

  (二)约谈分包单位负责人。核查各单位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分包队伍的工作资质以及本单位的项目合同所占比例。

  (三)约谈网改客户。深入网改施工现场,抽查网改项目客户,核查网改后电压是否稳定,手续与赔偿是否合规齐全,施工时队伍人员是否存在向客户索贿或受贿现象,是否出现搭车收费与乱收费问题。通过约谈分包队伍,有助于提高配电网建设服务,有效防范安全与廉政风险,切实提高服务建设水平。

  四、约谈分包队伍工作成效

  (一)形成双方震慑效应。通过随机抽取分包队伍与网改客户,确保联系方式公开透明,并且予以专题学习,对于存在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予以提醒和劝勉,确保配电网企业能够及时纠正,同时要求网改岗位人员以及分包队伍予以自律,敬畏法规制度。

  (二)形成约谈蝴蝶效应。与分包队伍负责人约谈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某单位,由于通报省公司的供应商黑名单,在日后的网改项目中难以再次入围,通过不良记录的案例讲解,有效传递信息,加强现代化信息技术管理,将此类信息扩大,将看似偶然或轻微的过错,转变成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恶果,有助于形成约谈蝴蝶效应,进一步增强约谈效果和质量。

  (三)有效防止“破窗效应”。通过制定必谈内容,并且明确划分红线,使分包队伍人员正确认知,不姑息小问题,也不能出现大问题。对于存在的违规行为,应当予以处置,对于开天窗留暗门的列入黑名单,有效防止破窗效应,做到零容忍,进一步加强约谈分包队伍廉政风险防范的力度。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能够看出配电网是服务社会的重要基础,履行监督责任是配电网中建设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促进配电网可持续发展,应当对配电网服务建设展开约谈分包队伍活动。通过约谈,能够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重点梳理和汇总,并且对易发廉政保险点列出清单,并且拟定整改建议,有助于构建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为公司营造良好的配电网连接范围,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夯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张克明.浅谈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J].学习月刊,2015(2).

  [2]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总结[EB/OL].http://www.yjbys.com/news/321963.html.

  [3]陈乌桥,余永成.检验配电网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的实践与体会[J].配电服务,2017(2):2122.

  

  

篇八:高压供电服务班约谈对象谈本岗位廉洁风险点认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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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谈分包队伍防范配电网建设项目廉政风险

  探索

  作者:朱江桥来源:《办公室业务》2019年第05期

  【摘要】配电网是社会行业中的重要基础,也是服务三农的重要支持,构建强有力的智能配电网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要求,履行监督责任是配电网建设过程中极为重要的内容,为了进一步促进配电网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必须紧密结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的行为。开展约谈分包队伍活动,对于倾向性与苗头性问题尽早发现并予以提醒。本文基于此背景下简要分析约谈分包队伍工作的必要性以及队伍范围、具体内容、相关做法等。

  【关键词】约谈分包队伍;配电网建设;项目;廉政;风险

  配电网建设工作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建设坚强且智能的配电网,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要求,其中监督责任便是配电网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落实法制法规要求,应当严格治企,切实抓好并抓早防范廉政风险,加强服务配电网建设,开展约谈分包队伍活动,对于存在的倾向性与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提醒。应当进一步加强配电网建设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防范,通过约谈分包队伍能够有效提高廉政安全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促进配电网建设工作有序进行。本文主要探讨约谈分包队伍的重要性、具体范围、内容、具体做法和成就,希望为同行提供数据支持与经验参考。

  一、约谈分包队伍的重要性

  农村配电网是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大局。农村配电网改造是国务院稳增长、惠民生释放的政策“工具箱”之一。近几年我国配电网工程建设任务逐渐繁重,在分包商检查过程中仍然会存在管理弱化或者是随意签订合同现象,且未构建责任追踪机制,由于临时用工以及部分分包人员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所以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由于配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转包、索贿与受贿现象,严重损害了社会与企业的形象,也抑制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成为腐败分子违法犯罪的温床,有一定的廉政风险。所以促进配电网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正确认识约谈分包队伍的重要性。

  二、约谈分包队伍的具体内容

  约谈主要是以一对一、面对面的形式进行个别约谈,约谈分包队伍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检查廉政合同签订。2.听取违规违纪反映情况。3.告知分包队伍举报方式。4.查询违规违纪分包队伍的市场入围情况。5.摸排市场投诉较多的分包队伍。6.对违规行为或涉嫌影响的供应商进行实时通报。7.仔细核实分包队伍资质。约谈外包队伍人员从廉洁自律与管理能力、自身素质等方面,对公司网改工程管理人员展开测评,通过循序渐进的约谈与摸排,仔细核实分包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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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的具体发展情况,有助于掌握分包队伍的发展优势与不足之处,并且予以督促和改善,进一步推动我国配电网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约谈分包队伍的具体做法

  约谈分包队伍过程中,应当紧密结合现场与资料相结合、甲乙双方相互结合、约谈与检查融合的原则,同时对于具有倾向性或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并且予以提醒,有助于将小错扼杀在摇篮中。

  (一)约谈分包队伍负责人。根据分包队伍数量,可以选取3-5家分包队伍进行单独约谈,约谈内容主要有供电公司员工与分包队伍在接触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是否利用工作之便向分包队伍收取礼品或礼金、证券与信用卡等等。向分包队伍公布专项监督工作以及监督电话和邮箱,对于配电网建设过程后期存在的问题,可以予以投诉和举报。

  (二)约谈分包单位负责人。核查各单位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分包队伍的工作资质以及本单位的项目合同所占比例。

  (三)约谈网改客户。深入网改施工现场,抽查网改项目客户,核查网改后电压是否稳定,手续与赔偿是否合规齐全,施工时队伍人员是否存在向客户索贿或受贿现象,是否出现搭车收费与乱收费问题。通过约谈分包队伍,有助于提高配电网建设服务,有效防范安全与廉政风险,切实提高服务建设水平。

  四、约谈分包队伍工作成效

  (一)形成双方震慑效应。通过随机抽取分包队伍与网改客户,确保联系方式公开透明,并且予以专题学习,对于存在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予以提醒和劝勉,确保配电网企业能够及时纠正,同时要求网改岗位人员以及分包队伍予以自律,敬畏法规制度。

  (二)形成约谈蝴蝶效应。与分包队伍负责人约谈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某单位,由于通报省公司的供应商黑名单,在日后的网改项目中难以再次入围,通过不良记录的案例讲解,有效传递信息,加强现代化信息技术管理,将此类信息扩大,将看似偶然或轻微的过错,转变成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恶果,有助于形成约谈蝴蝶效应,进一步增强约谈效果和质量。

  (三)有效防止“破窗效应”。通过制定必谈内容,并且明确划分红线,使分包队伍人员正确认知,不姑息小问题,也不能出现大问题。对于存在的违规行为,应当予以处置,对于开天窗留暗门的列入黑名单,有效防止破窗效应,做到零容忍,进一步加强约谈分包队伍廉政风险防范的力度。

  五、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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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我们能够看出配电网是服务社会的重要基础,履行监督责任是配电网中建设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促进配电网可持续发展,应当对配电网服务建设展开约谈分包队伍活动。通过约谈,能够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重点梳理和汇总,并且对易发廉政保险点列出清单,并且拟定整改建议,有助于構建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为公司营造良好的配电网连接范围,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夯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张克明.浅谈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J].学习月刊,2015(2).

  [2]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总结[EB/OL].http://www.yjbys.com/news/321963.html.

  [3]陈乌桥,余永成.检验配电网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的实践与体会[J].配电服务,2017(2):21-22.

  

  

篇九:高压供电服务班约谈对象谈本岗位廉洁风险点认知情况

  供电所廉政谈话提纲

  ⅩⅩ年以来,我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以廉洁从政为重点,坚持解放思想不动摇,坚持发展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四中全会精神。尤其是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和自己分管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扎实苦干,克己奉公,做到遵纪守法,秉公办事。现将本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础在于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廉洁自律的根本在于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为了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己能够在工作中抽时间、挤时间,加班加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关于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送钱收钱、跑官要官等违法问题的意见》、《关于坚决治理领导干部送钱收钱、跑官要官、参与赌博和打着领导干部旗号办私事等违法问题的意见》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文件精神,反复学习了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学习中力求做到“三个为主、三个结合”。即:以自学为

  主,做到自学与辅导学习相结合;以精读为主,做到精读与通读相结合;以“学以致用”为主,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从而增强了忧患意识、纪律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对照政策查自身,边学边整改边提高,尤其是通过“三个代表”和胡锦涛总书记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讲话,进一步提高了自己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自觉性。同时,在学习中,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警示自己,提高自己。努力在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三个代表”。并将成克杰、李真等腐败分子作为反面教材,深刻反思他们的教训,以此来提醒和警戒自己。从正反两个方面的学习中我深深感到,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时时刻刻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时刻都要做到慎始慎终、慎独自处。

  二、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在廉洁自律方面,深知拒腐防线一旦被突破,组织原则就会葬送,公平、公正就无从谈起,人的尊严也会丧失,于党、于国、于已都是巨大损失。为此,在日常公务和社交活动中,坚持自我约束,从严要求,慎用权力,奉公以勤,律已以俭,不以职权谋私利,不拿原则做交易,不为个人争高低,不为人情所左右,坦坦荡荡做人,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并能够认真执行民主制度,禁止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滋生,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坚持从小事

  做起,防微杜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讲派场不比阔气,不用公款宴请大吃大喝,不大手大脚,不奢侈浪费;对政策规定以外的东西,不存在任何非份之想。从不参加各类高档娱乐活动。在工作中,没有接收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和有价证券,没有用公款报销本人及家属的个人费用;没有开具虚假发票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三、严格要求自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接受群众同志们的监督,是搞好廉政建设工作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在廉洁从政上,我坚持做到一方面加强自我约束,一方面接受社会监督。在工作中,受各种因素影响,自己对自己的认识有时不会那么全面、深刻。为此,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和开展民主生活会等机会,向领导汇报思想,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剖析,让同志们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觉悟。并经常深入到职工中、企业听取他们的意见,接受群众同志们的监督。工作实践中,我把接受监督看成是党组织和群众对我正确行使权力的一种保证,是对不正确行使权力的一种防范和矫正,是强化自身人格力量的一种助力。把这种监督作为励练自己廉洁自律的一面镜子,经常反思、反省自己,检查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把一些缺点、毛病或不正确的思想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带头接受监督的同

  时,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听汇报、办理信访件来监督下属同志的廉洁从政行为。

  回顾和反思今年来自身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尽管按照上级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思想防线还需进一步筑牢,在拘小节、抓细节上还需进一步强化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断增强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从严要求自己,使自己的一言一行符合“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符合与时俱进的精神,符合党纪政纪的规范,向公司党委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供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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