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旗教育局领导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全文完整)

发布时间:2022-06-24 11:18: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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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旗教育局领导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全文完整)

旗教育局领导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的心4篇

【篇一】旗教育局领导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的心

教育局信访工作总结格式


  
  今年来,我分局信访工作在市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具体指导下,以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我分局工作职责职能,切实强化完善我分局信访工作,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我区的安定团结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现将我分局信访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保证信访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我分局是依法保护本区国土资源的执法机构,受市局委托负责本区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更是了解民意,反映民情,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我分局规定由主管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重要的信访案件领导要亲自查办,具体的接待等工作由监察大队具体人员负责。为了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水平和效率,经我分局领导讨论研究,对农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办理、接待人员、接待工作程序,接待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对来访的农民群众要热情接待,让他们高兴的来,满意的走。
  二、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信访工作任务。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体察民情、听取民意的最直接的“窗口”。虽然我分局只接待国土资源信访,但反映出的却是我区广大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正在逐步提高,体现的是他们能够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说明我们工作的好坏直接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为了切实把各种上访事件落到实处,及时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出发,专门由我分局监察大队担任信访工作,使我分局的信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我分局监察大队十分重视群众上访案件的办理,工作中细致认真,多方面进行调查和协调,上访案件基本上都得到了妥善处理。
  三、注重实效,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我分局信访工作面对的上访人员绝大部分是农民,可以说他们是社会群体中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群体,也是最需要受到保护的弱势群体,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工作既要“细”又要“实”,我们自己要了解上访事件的最基本情况,要做到事实清楚、法理明确,对广大农民群众又要“说清楚”,让他们感到这样做是有道理的也有依据的。我分局规定,对于农民群众上访“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凡是反映到我们这里的问题,在我们工作范围之内的,要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核实,能当面答复的问题,当面解决;对比较复杂的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一些重要的需要及时处理的问题以及有些涉及几个部门工作范围的,我们会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或者联合其他部门尽快解决处理,不属于我们工作范围内的,会告知上访者应该到哪里寻求帮助。
  上半年,我分局共接待和接收信访事件15起,其中,土地9起,比去年同期增加5起;
矿产6起,比去年同期增加4起。从信访反映内容看,主要集中在非法占地、私挖滥采。土地信访增多主要是:1、村委会发展新农村引进投资商开发及企业占地;
2、村委会换届时产生的个别人与新选村长的矛盾,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举报不实,想通过举报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私挖滥采信访增多主要是:1、关闭矿矿主拖欠工人工资,工人为要工资而举报一些假案;
2、打击私开矿后,私开矿主对我分局的不满故意举报假案,来影响我分局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四、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信访工作的宣传为了加强对广大农民群众的信访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依法上访的自觉性,使他们看到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自己的义务。我们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信访条例》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正确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找谁上访,如何上访,如何行使民主权利,履行义务,加深了对土地、矿产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农民群众的信访行为;同时宣传了我分局职能和增加了信访工作透明度。切实把信访工作当成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避免越级上访。总之,上半年我分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存在,信访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不懈的落实好各项信访政策,做好信访工作。

【篇二】旗教育局领导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的心

《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但从南昌发生的这件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信访人员根本没按信访规定执行,对信访事项不注意保密,随意转交转送信访材料,给信访人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甚至是人身攻击和伤害。这其中,不能排除个别信访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是畅通民意、发现案件线索的重要渠道。及时、恰当、正确办理信访事项,不推诿、敷衍、拖延,是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信访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怕麻烦,或压、或推、或转,方法简单,结果不仅不能息访,反而引发了更大的矛盾。以南昌的事为例,青云谱区信访办把村民的上访信转交给昌南工业园处理,出现村民的上访信被公开张贴的“怪事”,其中原因,我揣测有三:一是那块地是昌南工业园的,昌南工业园为保护既得利益不丢失,必须对信访人实施打击报复;
二是村干部得了昌南工业园的好处,必须不惜用粗暴践踏公民权益的手段把这件事压下去;
三是信访办接访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明为转信,实为通风报信。由此看来,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从法律上、制度上保障每个公民的合理诉求,仍然是今天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

  信访信访,就是要有人来访。不怕群众来上访,就怕群众不上访,应该是信访部门的一条工作原则。真希望各级信访部门能从南昌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反思自身工作环节上存在的漏洞,积极加以改进。也希望南昌有关部门,能将公开张贴村民上访信这件事来一番彻查,把事情搞清楚,还村民一个公道。

【篇三】旗教育局领导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的心

XX教育局信访工作总结

  通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机制,我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存在,我所信访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不懈的落实好各项信访政策,做好信访工作。以下是由XX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教育局信访工作总结范文1  津市市教育局坚持以 “以人为本、以情治访”为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等手段,采取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有效方法,注重身心下移,变上访为下访,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现将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进行重点部署。教育局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职能科室直接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重大信访事项实行领导首问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度。本着“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信访问题发生在哪个地区,就由哪个地区处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坚持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实行局长、校长接待日制度,方便群众来访,及时疏导和化解各类矛盾。设立信访接待室、信访举报电话、信访举报箱和电子邮箱。教育局领导在下基层检查工作中,处理信访问题和案件。同时,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意愿,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今年我们大兴调研之风,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倾听基层和群众的呼声,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依法规范从政、从教行为,遵循教育规律办事,增加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减少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通过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调整了4项政策,既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也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
  教育局和学校都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确保信访举报工作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建立了首问领导负责制、领导包案制度、岗位责任制、信访接待制度、登记制度、限时办结制、重大事项快速报告制,建立了社会矛盾和信访隐患排查档案,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学校、社区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排查不安定因素。教育系统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减少引发投诉的各种因素。为此,我们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全面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制度;二是建立各种监督制度;三是实行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四是实行基建项目招投标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对于从源头上遏制****现象和减少投诉的发生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宣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教育信访工作的几点意见》等法律法规,我们通过板报、校报、电子音像等形式开展了《信访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宣传活动。同时,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信访员队伍及干部、教职员工、学生的法律意识,确保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教、依法开展信访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健康的教育环境。
  加强政务和校务公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行政务、校务公开。对学区划分、教育收费、招生考试、评职晋级、评优选先、经费使用、干部任用等热点、难点、敏感问题全面公开。大宗物品实行政府采购,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今年,我局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4项教育社会服务承诺,公布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联系、监督电话。
  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20余项,实行服务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周到服务。积极落实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勤廉型“五型”机关创建,实行挂牌服务。对来办事的群众、教师、学生做到主动热情、语言文明、受理认真、答疑耐心、服务周到。减少了信访问题的发生。
  加大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一是组织保证。成立了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暨“公民评政”领导小组;建立了教育局领导联系包点学校制度。二是制度保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等3个文件。三是政策保证。及时调整了不利于行风建设的2项地方政策。四是加大检查力度。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春季开学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处理各类举报、信访案件。积极创建区级教育规范收费示范县活动。积极打造文明、健康、廉洁、和谐的教育环境
  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实有回音”。对转来的上访信件,以及从基层来的上访信件,我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部分信件转回属地解决处理,提出我们的参考意见;对重要问题都派专人到问题发生地,与当事人和举报人进行核查,最后提出处理意见,做到把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地区本单位、解决在基层,不把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一年多来,我们接到举报电话8次,交办件13件,教育厅、省信访厅转办3件,一些信访者不了解事情的真相,也不了解当前的政策法规,凭着主观的判断进行信访,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我们与信访人员直接对话,讲政策、讲规章制度、讲形势,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而不是粗暴的打发掉,让信访者真正了解政策,心服口服,满意而归。
  我局根据上级维护稳定工作的有关部署,在教育系统内及时开展了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从XX年12月至XX年7月,我局共召开了9次涉及稳定和安全的局务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向各中小学(幼儿园)下发了共4个涉及稳定和安全的文件;共进行了4次综合或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全市通报。
  我们要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努力建立信访新秩序。
  (二)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举,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
  (三)坚持依法办事与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
  (四)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教育局信访工作总结范文2  年我局信访工作在区府、区委和局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区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查处和化解信访矛盾的力度,大力维护全区教育事业的改革、稳定和发展。
  根据上级对信访工作的要求和我局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局党委十分重视信访工作,总体表现在领导对信访工作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高。信访工作责任制得到了落实,局党委书记、局长信访工作总责,分管领导对信访工作负主要责任,三位副局长负责各自分管的信访工作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今年局党委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信访2次,切实解决一些有影响的信访问题。一年来,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主持协调处理重大信访案件,接待来访群众、教师,使问题得到较好的处理。同时,局成立了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今年领导亲自阅批来信,接待来访占初信初访总量的70%以上。
  今年1月10日,国务院颁布新的《信访条例》后,我局及时认真组织学习,并在《浙江省人民群众逐级上访和党政机关受理制度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强化对信访工作的管理力度,确立每月15日为群众来访“接待日”,由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接待,受理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签批交办,及时处理,做到当天能解决的当日处理好。一年来,信访干部岗位责任明确,来信来访登记准确、及时、规范,处理承办结果明确,呈批、阅批、交办、审理手续较完备,信访档案齐全,归档及时。
  今年我局信访工作在做好面上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把遇到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中小学乱收费作为今年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今年受理群众来信28件,接待来访群众6来批,立案10件,处理10人。市、区交办的重要信访件报结率达100%,其他信访件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我局十分重视,对重大疑难问题和敏感问题,组织精干力量深入调查,对教师、学生家长提出的合理要求,做到尽快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不合理要求,做深入细致的疏导工作和说服教育,做到以理服人。在信访工作中,我局坚持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稳定在本级不上交,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努力控制集体上访,越级访、重复访。
  信访工作是件事关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随着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信访工作面临新问题,政策性强,信访人的期望高,这需多方协作,对照区级信访部门的要求,我局信访工作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加大力度,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新路子,为我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

【篇四】旗教育局领导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的心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

(1999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7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民政部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结合民政信访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民政部门信访工作的业务范围,根据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工作职能确定。

第三条 民政部设立信访办公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立相应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确定专职、兼职信访工作人员。

上级民政信访部门指导下级民政信访工作。

第二章 受理

第四条 各级民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按以下方式受理信访事项:

(一)本级民政部门依法应当或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受理。

(二)依法应当由上级民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民政部门。

(三)依法应当由下级民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转下级民政部门办理;
但下级民政部门长期拖延不予办理或已经处理而当事人仍不服的,跨行政区域的,以及其他不宜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上一级民政部门应当直接受理。县级民政部门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乡镇一级的民政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四)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的信访事项,转有关部门办理;
涉及民政业务又与其他部门业务相关的信访事项,应当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办理。

第五条 来访人员中年老体弱、来访期间生活和返回原籍有困难者,特别是其中的烈军属、老红军、伤残军人以及老复员军人,视情况予以照顾。

第三章 办理

第六条 各级民政部门的日常信访事项,由民政信访工作部门(以下简称信访部门)或者信访工作人员办理;
本级或者上级领导批示有关民政业务工作部门(以下简称业务部门)办理的信访事项,由有关业务部门办理;
情况复杂、政策性强、需要慎重研究处理的信访事项,由信访部门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办理;
政策性很强、对民政工作关系重大的信访事项,报告本级民政部门有关领导研究办理。

第七条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依照政策法规可以解决的,应当直接或协调下级民政部门予以解决;
所提要求与现行政策法规相悖或要求过高,不能解决的,应当做好解释工作

第八条 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属于政策法规有明确规定应当解决而下级行政机关未予解决的,信访部门应当发函交下级民政部门调查处理,或者商请相应级别的地方人民政府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第九条 检举、揭发、控告本级民政部门国家公务员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违法乱纪问题的信访事项,报告本级民政部门领导并按批办意见处理。

第十条 检举、揭发、控告下级民政部门国家公务员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违法乱纪问题的信访事项,一般转被检举、揭发、控告人所在单位的上级组织或上级民政部门办理;
情节严重的,商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交办信访事项应当说明需要调查处理的主要问题和办理要求;
信访事项办理结果报告必须针对交办事项进行答复,做到事实清楚、态度明确,有处理结果。

向下越级发出的交办函或向上越级呈报的办理结果报告,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地方民政部门。

第十二条 领导或者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应当认真办理。必要时,请有关业务部门、当地政府予以配合。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结果,应当向原交办领导或者领导机关报告。

第十三条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与承办行政机关报告情况出入较大,情况复杂,久拖不决的信访事项,上级民政部门应当派人到基层调查处理,也可以根据需要商请当地行政机关来人共同研究处理。

第四章 情况报告

第十四条 下列信访情况,报告本级民政部门领导:

(一)人民群众对民政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反映和意见;

(二)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三)人民群众反映集中、强烈的问题;

(四)重大信访事项和地方行政机关拖延不办的信访事项;

(五)突发性重大集体上访和重大集体上访苗头;

(六)其他需经领导批阅的信件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第十五条 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来信来访、重要建议、重要信访事项查办情况,有关专题性和综合性信访情况,刊登信访简报或者进行专题报告,供本级民政部门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参阅。

第十六条 各级民政部门,每半年向上级民政信访部门报送一份信访报告。信访报告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民政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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