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范文推荐)

发布时间:2022-08-27 08:36: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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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范文推荐)

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3篇

第一篇: 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

管理:执行的三个方面与三个层次

  最近几年,关于企业管理的“执行力”的问题比较热,甚至演化称为世界性的话题。过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时候,大家都知道一个PDCA循环的工作模式,其实这就是一个“执行保证”的工作模式。现在的一切有关执行力的新观点,都可以在这个老办法的框架下得到实行,只不过这个老办法不足以显示管理专家们的学术新水平了,所以管理学家们更乐意用新的术语加以阐述,其实不过是新瓶装老酒换汤不换药。

  本帖就从传统的行为学思路和一般的逻辑推理来解释一下执行力的问题。

  通常狭义地理解,执行力顾名思义就是执行能力。当把执行力一词用在个人身上的时候往往就是这种解释。但是如果用在广义的、团队身上,如企业或组织的执行力,则执行力可以看作是由三个方面构成,即执行动力、执行权力与执行能力。此时,往往是默认最基础的“动作面”方面的执行能力是不存在问题的,问题的侧重点在于上层,即执行的动力和权力方面出现了问题。

  这三个方面的划分的道理很简单,即一个团队要做成一个事情,首先要有做事的动力和欲望,次者要有做事的权力,再加上有做事的能力,则此事必成。执行动力属于“必要性”,执行权力和能力属于“可行性”,必要性+可行性=必然性。通俗一点说就是,愿做+有权做+会做=事成。

  我们谈论“执行”,不会去考虑一部机器(或者复杂到一条流水线)的执行力问题,而是指人的一种行为。任何人的行为的达成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动机形成,行为不是没有目的的行为。故而,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这就是执行力的第一方面:执行动力。

  动力来自两个方向——推动力和拉动力。人的行为的原则就是趋利避害,这个模式是统一的,没有例外,有了例外就不是我们要面对的正常人了,就不会被考虑在执行团队当中了。所谓趋利避害,趋利即是要形成一种利益引导,用利益形成一种拉动力,变成行为人“我要做”。

  当然,不言自喻,推动型的执行力就是形成一种危害威胁,用危害来构筑一种“推动力”,行为人为了避害,就形成被迫向相反的方向运动的动力。谈论执行力的书籍文章会强调目标的明确与细化、结果的检查与考核等等,就是这个问题。

  简单通俗地说,动力的两个方面就是“胡萝卜+大棒”,至于是胡萝卜多一点还是大棒多一点,要看具体的执行人的行为品质了。

  一个组织在“执行”方面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每一个层次都有自己的“动力、权力和能力“问题。显然,关于执行的动力问题主要出在决策层和管理层,而不是出在执行层。当然,能够有效地在动力方面将三个层次的动机统一起来,做到上下同心同德,则是最高管理境界了,但其中的难度也是最大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行为党中,这点也是最难的。

  接下来就是执行的权力问题。

  在三个层次方面,决策层负责目标的构建和提出;
管理层负责目标和考核标准的细化;
执行层负责目标的实现。一般来说,企业组织在这种权利职责分工方面是没有问题的,都是比较明确的。

  决策层的权力问题一般不再执行力问题的考虑范围之内,即默认这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这个层面在权力上有问题,则一切就无从谈起了。

  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往往在管理层的指挥权方面,就是权力赋予不明确或权力界限不清。如果没有明确的指挥授权和考评授权,管理者就失去了指挥的“权力”,被指挥的执行层就会出现抗令或者应付差事的现象。这里的管理层权力,不单是“大棒”,还包括“胡萝卜”。管理层的权力来源于决策层的赋权,与之相结合的就是与权力相关的自身责任和自身利益。如果来自决策层的利益承诺不足,管理层自己就失去了“执行动力”,如果没有充分的权力赋予则就心有余而力不足。

  作为狭义执行力的执行能力,即“会不会做”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一个问题。当管理团队(决策层+管理层)有权力去贯彻一个明确的目标(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的时候,事情就成了一大半,执行层面的能力(会不会做)方面的缺陷可以由管理层加以弥补,创造条件达到可行性。所以说,除了决策层自己的决策能力没有办法替换之外,管理层和执行层的执行能力一般不是一个问题,最极端的方法也不过就是更换执行者,能者上庸者下。(当然,前提是有能力更强的替代者,如果没有替代者,其执行力已经是最大的,则大棒就无法挥舞自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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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


三个规定剖析材料 三个规定的自我剖析

鲁迅先生有一句名言: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这种更无情面地解剖自己的勇气和态度,正是这种自我剖析阶段所提倡的不怕丑、不护短、不怕痛的精神。以下是本站分享的三个规定剖析材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三个规定剖析材料
一、好的方面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十项制度》下发后,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迅速组织学习传达。市审批中心在学习领会过程中,分别组织召开了主任办公会、窗口负责人会议和全体人员大会,要求涉及生产性项目审批的6个重要窗口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并进行了《十项制度》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闭卷测试。市发改委在认真组织本委人员学习吃透《十项制度》精神的同时,还将《十项制度》印送至全市150家骨干企业负责人。通过深入学习,全市上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家普遍认为《十项制度》是紧环境下抓机遇,实现弯道超车的有力举措,制度切中时弊,对症下药,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对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2、深刻剖析,查摆问题。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十项制度》过程中,能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际,认真进行查摆剖析,查找各部门自身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十项制度》以及影响行政效能、制约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市科技局经过分析排查,查找出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部门内部统的功能不够到位、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不强等问题。市文化局采取纳谏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查找出缺乏创新动力、缺乏调查研究、缺乏竞争氛围、官本位思想时有存在等问题。市建设局对23个行政许可项目逐一进行排查,共查找出办理程序、服务效率、机关作风等9个方面的问题,并按照服务承诺优化制度的要求制定对策。


3、紧贴实际,强化措施。为了确保《十项制度》更好地贯彻执行,各部门从提高工作实效出发,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采取了多种切合实际的做法,制订和完善了很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办法措施。市外经局结合加快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出台了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制和申报材料网上预审制。市安监局为贯彻执行好执法检查报告制度,实行计划管理,每月25日前,排出下一个月的检查计划,汇总后及时向市委办和市政府办报告。市质检局设计执法检查申报(登记)表,由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前进行填报,详细说明检查事由、时间、对象等事项,提前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批或送乡镇秘书室登记备案。为了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优化制度,市国土局对所有受理事项的办理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及时告知,市地税局打破传统意义上的地域限制,实现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


4、严明纪律,加强监管。为了解决制度执行难、落实打折扣的问题,促进长效管理,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督促和检查。市公安局将贯彻落实《十项制度》列入对各单位的季度和年度考核中,对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海门市公安局问责办法》处理。海门工商局坚持每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同时聘请10名效能行风监督志愿者对全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市文化局完善了机关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对违反制度、影响发展的行为从严查处。市建设局规定在执行十项制度中,无论是谁,如果失职造成后果情节轻微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诫免谈话,第三次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


二、存在问题
少数部门对贯彻执行《十项制度》重视不够,作风不实,措施不力。有的对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没有吃透文件精神,没有进行深入思考,只满足于一般性的了解掌握。有的认为《十项制度》与本部门的工作联系不紧,只作为一项临时性的任务来完成,敷衍了事,存在照搬照抄,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在落实上没有实质性的内容,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有的不是认真研究本部门贯彻落实的实际情况,而是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空喊口号,说起来夸夸其谈,听起来头头是道,制订了许多大而空的所谓办法措施,却没有可操作性,脱离实际。个别单位摆不正部门与全局的关系,不能从优化环境与加快发展的大局出发,片面强调部门的特殊性,感到执行制度有难度。


三、下步打算
1、深入调查了解。采取上门走访、发送信函、集中座谈等形式,从基层领导、企业负责人、项目办理人员、效能特邀监督员以及被服务对象处,多方面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各部门,尤其是主要服务经济部门和执法部门贯彻落实《十项制度》的具体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责令限期整改。


2、加强明查暗访。把《十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今后明查暗访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服务窗口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明查;另一方面,组织暗访人员,重点对主要服务经济部门、执法部门的热点岗位工作人员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暗访活动。


3、加大宣传力度。在5月份的基础上,通过《海门日报》效能建设专栏和《效能建设简报》等舆论载体,继续对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项制度》的具体举措进行专题宣传,对热点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制度,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先进事迹进行适度宣传,对执行制度打折扣,甚至拒不执行,影响投资环境和机关效能的反面案例进行及时披露和曝光。


4、建立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反映市直机关各部门贯彻执行《十项制度》的情况,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执行制度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执行制度的先进典型和违反制度的反面典型等具体情况。


5、强化督查考核。尽快拟制统一格式的《办不成报告单》和《执法检查报告表》的样本,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印发各乡镇各部门,对落实情况组织经常性的督查,同时把市直机关各部门贯彻执行《十项制度》的情况与年终效能考核相挂钩,确保《十项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三个规定剖析材料
按照会议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主题,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认真查摆问题,现自我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入。有时只顾忙于一些具体工作及事务,忽视了主动学习,存在以会代学、以干代学的思想倾向。


2.是工作摆布不均衡。深入企业、基层调研不多,帮助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不多。相对来说与上级领导及县直部门沟通较多,安排本单位下属部门工作较多。


3.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在工作更多的注重感情和自觉,保持一团和气为上,影响了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潜心研究探讨我县工业经济科学发展规律,用科学发展观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围绕亟待解决问题,有的放矢地搞好学习,坚持用先进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升华理论,最大程度地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2.注重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察实情、谋实策、办实事,深化县情认识,努力做到与时俱进。深入基层调研坚持简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多深入实地,努力掌握基层实际情况,促进科学决策。


3.坚持求真务实。在工作中,将更多、广泛地听取各个层面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重视发挥自身和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支持干部职工放手、放胆工作,发挥集体智慧。坚持求真务实,精简会议和文件,竭尽所能为企业、群众解决普遍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强化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清醒的头脑,清晰的思路,清廉的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经得起考验,教育下属廉洁从政,管好亲属遵纪守法。


三、对其他党员同志的批评
1.强化学习,要对照新党章要求和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精神实质,认真自觉的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理念素养。


2.勤于工作,彻底改变出工不出力现象,工作中要真抓实干,说实话,办实事,力戒摆花架子,作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


3.要切实遵守党风廉政纪律,坚持原则,不为亲属谋私利、乱办事,不折不扣地执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维护党政机关的公正廉洁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努力做到自警自勉、爱岗敬业、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能够监督我,发现问题及时对我批评指正,以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个规定剖析材料
酒泉市两级法院以完善制度机制为基础,以提高审判质效为中心,以提升管理效能为根本,深化认识、认真部署,全面落实工作举措,对标深挖存在问题,严明责任狠抓整改,以用心用力、真改快改的硬招实招,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法院管理新格局,促进法院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认真撰写剖析材料。要求院领导班子围绕政治建设、队伍管理、审判管理、机关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监督执纪、风险防范7个方面对照剖析,深刻查摆问题表现、分析问题成因、从严整改落实。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查摆在政治素养、司法理念、组织纪律三方面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结合自身实际,深刻查摆问题表现,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明确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组书记亲自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反复修改2稿,把关修改3稿,并对班子成员的个人剖析材料逐一进行了审阅把关。领导班子检查剖析材料和班子成员个人检查剖析材料均已报省法院通过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七不放过原则,对辖区基层法院班子和班子成员、中院干警个人检查剖析材料逐一进行了集中审核把关,即坚持辣味不足不放过、问题查摆不准不放过、列举事例不具体不放过、说服力不强不放过、剖析根源不深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实不放过、语言表达不精炼不放过,确保了剖析材料的质量。


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筹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本着不怕丑、不护短的精神,以发放意见表的形式,向全院147名干警征求意见建议,经汇总整理共征求到班子意见建议3条,班子成员个人意见建议1条,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已原汁原味进行了反馈。各支部均在规定时限内,召开了组织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定了信念,严明了政治纪律,端正了工作作风。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坚持制度先行。本着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项制度,立下一个规矩的要求,对目前实施的司法便民、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审判管理等制度和法官行为规范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对行之有效的继续严格执行,对不适应形势任务的修订完善,对实际工作中需要而尚未建立起的制度研究制定。建章立制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当前法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作风纪律诟病,强化管理约束机制出发,在党务、政务、审务等方面健全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靠制度推进法院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进行。坚持务实管用,结合实际,防止简单照搬照抄和重复制定;简洁明了,防止洋洋洒洒很多条,干警不想看、看不懂;具体可操作,防止操作性不强、针对性不够,制度变成松紧绳、稻草人,力求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目前,共清理院内各项

第三篇: 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

最近几年,关于的“执行力
”的问题比较热,甚至演化称为世界性的话题。过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时候,大家都知道一个PDCA循环的工作模式,其实这就是一个“执行保证”的工作模式。现在的一切有关执行力的新观点,都可以在这个老办法的框架下得到实行,只不过这个老办法不足以显示管理专家们的学术新水平了,所以管理学家们更乐意用新的术语加以阐述,其实不过是新瓶装老酒换汤不换药。
本帖就从传统的行为学思路和一般的逻辑推理来解释一下执行力的问题。
通常狭义地理解,执行力顾名思义就是执行能力。当把执行力一词用在个人身上的时候往往就是这种解释。但是如果用在广义的、团队身上,如企业或组织的执行力,则执行力可以看作是由三个方面构成,即执行动力、执行权力与执行能力。此时,往往是默认最基础的“动作面”方面的执行能力是不存在问题的,问题的侧重点在于上层,即执行的动力和权力方面出现了问题。
这三个方面的划分的道理很简单,即一个团队要做成一个事情,首先要有做事的动力和欲望,次者要有做事的权力,再加上有做事的能力,则此事必成。执行动力属于“必要性”,执行权力和能力属于“可行性”,必要性+可行性=必然性。通俗一点说就是,愿做+有权做+会做=事成。
我们谈论“执行”,不会去考虑一部机器(或者复杂到一条流水线)的执行力问题,而是指人的一种行为。任何人的行为的达成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动机形成,行为不是没有目的的行为。故而,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这就是执行力的第一方面:执行动力。
动力来自两个方向——推动力和拉动力。人的行为的原则就是趋利避害,这个模式是统一的,没有例外,有了例外就不是我们要面对的正常人了,就不会被考虑在执行团队当中了。所谓趋利避害,趋利即是要形成一种利益引导,用利益形成一种拉动力,变成行为人“我要做”。当然,不言自喻,推动型的执行力就是形成一种危害威胁,用危害来构筑一种“推动力”,行为人为了避害,就形成被迫向相反的方向运动的动力。谈论执行力的书籍文章会强调目标的明确与细化、结果的检查与考核等等,就是这个问题。简单通俗地说,动力的两个方面就是“胡萝卜+大棒”,至于是胡萝卜多一点还是大棒多一点,要看具体的执行人的行为品质了。
一个组织在“执行”方面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每一个层次都有自己的“动力、权力和能力“问题。显然,关于执行的动力问题主要出在决策层和管理层,而不是出在执行层。当然,能够有效地在动力方面将三个层次的动机统一起来,做到上下同心同德,则是最高管理境界了,但其中的难度也是最大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行为党中,这点也是最难的。
接下来就是执行的权力问题。
在三个层次方面,决策层负责目标的构建和提出;
管理层负责目标和考核标准的细化;
执行层负责目标的实现。一般来说,企业组织在这种权利职责分工方面是没有问题的,都是比较明确的。
决策层的权力问题一般不再执行力问题的考虑范围之内,即默认这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这个层面在权力上有问题,则一切就无从谈起了。
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往往在管理层的指挥权方面,就是权力赋予不明确或权力界限不清。如果没有明确的指挥授权和考评授权,管理者就失去了指挥的“权力”,被指挥的执行层就会出现抗令或者应付差事的现象。这里的管理层权力,不单是“大棒”,还包括“胡萝卜”。管理层的权力来源于决策层的赋权,与之相结合的就是与权力相关的自身责任和自身利益。如果来自决策层的利益承诺不足,管理层自己就失去了“执行动力”,如果没有充分的权力赋予则就心有余而力不足。
作为狭义执行力的执行能力,即“会不会做”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一个问题。当

管理团队(决策层+管理层)有权力去贯彻一个明确的目标(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的时候,事情就成了一大半,执行层面的能力(会不会做)方面的缺陷可以由管理层加以弥补,创造条件达到可行性。所以说,除了决策层自己的决策能力没有办法替换之外,管理层和执行层的执行能力一般不是一个问题,最极端的方法也不过就是更换执行者,能者上庸者下。(当然,前提是有能力更强的替代者,如果没有替代者,其执行力已经是最大的,则大棒就无法挥舞自如了)。目标的细化和考核的具体化其实仅仅是一个技巧性或技术性的小问题。目标细化与考核具体化的问题存在于层与层之间,是自上而下的。提不出一个具体的目标和考核标准,属于决策层和管理层自己层面内的“执行能力”的问题,这时这个组织已经丧失了作为组织而存在的意义了。
“执行难”难在哪里?难在执法者的动力方面,在于执行者的执行动力不足。用政治术语来说,就是“惰政”,是一种司法腐败。随机读管理故事:《高瞻远瞩》
识,指认识。从思维的深度来看,识是指人的远见卓识,是对事物发展的预见和认识的深度。曾经有两个企业都想在某郊区投资地产,并各派了专人前去调查那里的情况。结果A企业的人在考察之后,向公司报告说:那里人口稀少,房产业发展机会渺茫,房子修好了也没有人来?6鳥企业的人则在考察之后,向公司报告说,该地虽然人口稀少,但那里环境优雅,人们厌倦了城市的喧嚣,定会喜欢在那里安置生活。果然不出B企业的所料,随着城市包围农村,城里人越来越向往农村生活,尤其是一些农家乐,办得更是如火如荼。所以B企业的投资是明智的。A企业的人员鼠目寸光,只看见眼前事物的表象,而B企业的人却高瞻远瞩,从表象里预见到未来。B企业的远见卓识远远高于前者。如果一个企业的领导像A企业的人一样近视,那么他的动作很可能都是短期行为,而如B企业那样见识过人,眼光放长远一点,就能使企业获得长远的利益。真正有所成就的人,必须学会思考,而不要因循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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