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吗【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2-10-02 14:36:1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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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吗【完整版】

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吗5篇

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吗篇1

单 位 证 明(机关事业单位专用)

兹有 同志,身份证号码: ,

自 年 月至今在我单位工作,用工性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
□第三方合同编制;
□其他 ),担任职务为:
,职级为:□副主任科员及以上,□助理调研员及以上。其本人年收入为人民币(大写) 元。

  本单位承诺该职工的证明内容真实。本单位证明的用途仅限于该职工办理贷款和贷记卡,我单位并不对该职工使用贷款和贷记卡可能造成的欠款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单位公章):

人事部门联系人:

人事部门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吗篇2

转正申请书

XXXXXXX机关事业单位:

我于XXXX年XX月到XXXXXXX机关事业单位实习,XXXX年XX月由区人社局以人才引进的方式招录到XXXXXXX机关事业工作,现已满一年。一年来,在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和各位同事的关心帮助下,我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以务实进取的工作态度,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见习期满之际,我郑重向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坚定政治立场,提升思想水平

首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我系统地重温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这一脉相承的理论体系,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XX省(市、区)XX届XX次全委会和XX市委XX届XX次会议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从学生到公务人员的角色转变。

其次,认真学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熟悉单位职能职责,仔细与自己平时行为进行对照,改正不良习惯及言行举止。积极参加市委办和XXX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注重与同事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关心集体荣誉。同时积极参与机关主题文化建设和推行细节工作法,通过梳理XXX单位XXX科室的工作流程,让我明白机关工作要按流程按规章制度办事,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工作人员头上。通过学习实践忠诚、正派、从善、尚美的机关主题文化,使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牢固树立了正人先正己的工作信条,全面提升自己的职业操守和综合素质。

通过一年的工作学习,我深深体会到,XXXXX单位是一个激情、专业、全能的大家庭,在这样的氛围中,只有踏实学习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严于律己、积极上进,才能融入到这个集体之中。

二、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机关工作人员,首要条件就是成为业务上的骨干。在见习的一年里,先后协助收集XXXX方面的基础信息资料、参与实施XXX方面的工作、负责XX市XX项工作。我注重联系工作实际,加强知识积累、消化和吸收。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努力学习、熟练掌握技术业务知识,始终以积极的工作态度、高度的责任感和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
此外,认真学习各种公文知识及公文处理流程、信息收集、材料整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发扬勤能补拙,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尽快地了解工作内容,适应工作节奏,转变工作方式,保质保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其次是认真学习国家及XX省(区、市)XX工作相关的文件精神,重点学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定岗定责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做到依法依规办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按程序操作,确保工作优质高效。

三、努力改正工作中不足的地方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通过自身的努力,虽然在思想和工作上都有了新的进步,但仍存在一定的缺点和不足:政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业务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和钻研不够;
考虑具体问题不够全面、细致、周到,做事还比较浮躁,工作中还经常出错。

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倍加努力工作,不断完善自己。一是要加强学习,以学为先,以学为本,以学立身,着力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二是完善自我,从大处着眼,细节着手。逐渐改掉粗心、急躁、考虑事情不周全的毛病,不断在工作中学习、进取、完善自己。三是务实协作,扎实工作。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同事的工作,提高工作主动性,不怕多做事,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

以上是自己见习一年来的工作小结,不妥之处,恳请组织批评指正,请组织考虑我的申请,我将虚心接受组织对我的审查和考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吗篇3

本文涉及内容政策性强,收集的资料可能存在疏漏或不妥之处,今后可能会对有些问题作出新的规定,如本文有与新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新规定为准。

机关事业单位假期制度

一、节、假日

文件依据:2013年国务院令第644号

(一)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三)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四)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则不补假。

二、带薪年休假制度

文件依据:国务院令第514号、人事部令第9号、浙人发[2008]67号、台人薪[2009]12号

(一)带薪年休假的范围及休假天数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带薪年休假有关规定

1、“连续工作”、“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2、工作年限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国家和省工龄政策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实际工作时间。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工作人员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2)、(3)、(4)、(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5、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6、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O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7、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报酬

1、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括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4、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1)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2)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三、病假待遇

文件依据:台人社发[2014]127号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现行的病假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工资的计发

1、基本工资组成

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组成如下(以下同):

(1)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2)技术工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3)普通工人:岗位工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组成为(以下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
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照发。

4.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
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

(二)津贴补贴的计发

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性补贴照发,工作性津贴与基本工资一起按病假待遇的规定比例计发。

四、事假(含因私出国事假)待遇

文件依据:国务院令第652号、《公务员法》;
浙人薪[1995]79号;
台人社发[2014]127号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现行事假规定如下:

(一)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及以下的,基本工资照发。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日津贴补贴=月津贴补贴÷21.75天,以下同)。

2、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3个月及以下的,基本工资照发。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停发。

3、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停发本人工资。

(二)事假的管理

1、各单位要严格事假管理,工作人员一般应在年休假期间处理个人事务。当年休满年休假假期后才能再请事假。

2、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可予以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

3、因私出国事假假期和待遇按事假规定执行。

五、职工探亲假待遇

文件依据:国发[1981]36号;
浙劳薪(81)173号、浙劳薪(81)253号;
台人社发[2014]127号

(一)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1、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上述“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二)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O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三)探亲路程假。

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四)探亲假期间待遇

按国家规定符合享受探亲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基本工资照发。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照发。

(五)路费报销.

1、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2、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按下列标准开支:

(1)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2)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3)乘长途公共汽车的,凭据按实报销。

(4)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5)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3、职工探亲住宿费开支标准:

(1)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2)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百分之百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六)探亲其他有关规定。

1、见习期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期满转正后,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下年度享受。

2、《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3、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母亲,因此,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4、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四年给假一次,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

5、职工在当年因其他事情已经和家属团聚过30天和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6、夫妻双方都是职工,分别在两地工作,探亲假只能由一方享受。由哪一方事受,可由职工与单位协商。

7、军队干部爱人未随军的,干部每年可休假探亲一次,假期为30天。干部爱人每年也可到部队探亲一次,往返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可由军队报销。

8、职工的配偶是实行休假制度的教职工,应该由配偶在寒暑假期间进行探亲,职工本人不能再享受探亲待遇。

9、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但如果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分两期回家探亲。但探亲往返的路费,每年只能报销一次。

10、结婚当年不享受探亲待遇。

11、已婚职工丧偶或离婚后,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应自下年度起比照未婚职工享受探亲待遇。

12、援外出国人员在国内一方不享受探亲假。

13、职工探望父母的待遇,应以父母定居处(户口所在处)为准。

14、离休干部如符合享受探亲条件的,可与在职职工同样享受有关的探亲待遇。退休职工不能再享受探亲待遇。

15、爱人是学生,学生是有固定的寒暑假期,应该利用寒暑假期间进行探亲,而该职工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待遇。往返路费可报销一次。

16、探亲假期间如遇有丧假,则包括在内,不再另给假期。

17、探亲假期间结婚,不另给假期。

18、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在探望对象死亡时,只要在规定的期间内还未享受探亲待遇的,可以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待遇去奔丧。

六、产假、哺乳假待遇

文件依据:国务院令2012年第619号、教人[1992]8号;
《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台人社发[2014]127号

(一)产假待遇

1、产假假期。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未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20—30天产假;
怀孕满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O天。

2、产假待遇。

(1)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女职工津贴补贴照发。

(2)女职工产假期满仍需治疗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疾病医疗待遇规定办理。

(二)哺乳假

1、哺乳假假期。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可给予哺乳假。其中,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女职工,可以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女职工,可以给予1年假期(含法定产假)。

2、哺乳假期间待遇。

(1)基本工资的计发。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可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基本工资按90%计发。

有条件的单位,对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女职工,可给予产后1年假期(含法定产假),基本工资照发。

(2)津贴补贴的计发:哺乳假期间,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女职工生活性补贴全额发放,工作性津贴停发。

(3)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生育保险的规定支付。

(三)其他相关问题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3、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4、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1至2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工作量。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其超过产假后的休息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的疾病医疗待遇规定办理。

5、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6、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女职工卫生保健档案,每一至两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

7、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妊娠、分娩的,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8、女职工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9、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

10、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待遇。

11、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七、婚假待遇

文件依据:《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

(一)婚假假期

1、法定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路程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八、丧假待遇

文件依据:[80]劳总薪字29号、浙劳人险(87)257号

(一)享受丧假的条件及假期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母、公婆死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给予假期料理丧事。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二)路程假及待遇

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九、各类假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处理办法

事业单位各类假期绩效工资的计发办法,原则上由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在充分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但一些事业单位,特别是工作人员少或人员与机关混岗使用的事业单位,确实存在没有制定本单位各类假期绩效工资计发办法的情况,建议按照机关假期待遇扣发比例进行扣发,具体由单位主管部门或单位确定。

附件二:各类假期及补助标准表

附表1

各类假期关系一览表


附表2

探亲假待遇表


附表3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待遇表

附表4

生育待遇表

附表5

病假待遇表

附表6

事假待遇表

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吗篇4

  【辞职报告】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辞职的时候也要写辞职申请书的,很多人不知道这样子的申请书要怎么写? 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机关事业单位辞职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机关事业单位辞职申请书

  尊敬的x局长,x站长以及xx局的其他领导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申请!

  经过几个月的慎重考虑,和内心的挣扎,我决定上交这封辞职信,重新定位我的生活状态。

  我于xx年通过xx县事业单位招考,考入我们县的事业单位系统,后被分配到xx镇xx站工作,2年多不长也不短的基层工作,让我改变很多,也使我学到了很多,体会到了基层计生工作的重要性,也体会到了基层计生工作的不易,由于长期与妻儿,父母分居两地,使我未能履行作为丈夫,父亲,儿子的义务和责任,在妻子工作压力大,生活无助的时候,我没能在身边;当儿子会牙牙学语,需要爸爸扶他走路,教他说话的时候,我没能在身边;当渐渐年老的父母,生病需要照顾,孤独需要陪伴的时候,我也没能在他们身边...万事孝为先,这些事使我倍感内疚,内心不能平复,严重影响到了日常的工作,所以今天我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提出辞职申请,望领导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机关事业单位辞职申请书

  尊敬的XX镇党委、政府领导

  首先,我向各位领导提出辞职的请求表示深深的歉意。

  从XXX年8月份考录为大学生村官被分配到XX镇工作以来,至今刚好满一年时间,在这在这段时间的工作当中,严格执行镇党委会有关规定,按政策办事,面对工作中的千头万绪,努力克服困难,力所能及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工作中我得到了各位领导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同事的热情帮助,度过了一段愉快、充实的时间。

  在此,我感谢县委组织部和XX镇的领导曾经提供给我学习和成长的机会。在各位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指导帮助下,我学会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这将是我一生受用不尽的宝贵财富,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由于家庭的因素以及个人发展的原因,特向县委组织部和XX镇的领导们提出辞去大学生村官这一职位,望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机关事业单位辞职申请书

  敬爱的主任

  您们好!我是xx部的王xxx,在我到公司工作将近一年来,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的培养和关照,及同事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可以说这是我工作以来过得最开心的日子。我很辛运能到这么好的公司工作和学习,又遇到这么好的领导,我很想继续留在项目部工作,但人生总是很无奈,只因最近家中发生了一件急事,我必须得回去,不知何时才能回项目部上班。自古忠孝难两全,我不得已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但请公司领导放心,xxx资料已基本整理完善,最后我一定会做好资料的交接工作。

  希望领导能给予谅解,并尽快给予答复,将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吗篇5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教师补发工资吗

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教师补发工资吗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教师补发工资
xxxx分享的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教师补发工资。供大家参考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教师补发工资
7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截至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了兑现工资的办法。这次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是结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的。为尽快兑现工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各部门按政策规定初步计算并扣缴个人养老保险费的同时,兑现相应增加的工资。


这次工资调整,不是简单的提高工资水平,而是一次完善工资制度的改革,重在建机制调结构。这次调资工作中,一是调结构。为了进一步优化工资结构,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提高了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二是重基层。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主要是增加级别工资,基层资历较长的公务员虽然职务较低,但级别和级别档次相对较高,可以拿到较高的工资。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建立了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在乡镇工作时享受,离开时取消。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基层公务员在不晋升职务的条件下,可以通过职级晋升提高工资待遇。


三是建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近期要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此外,严肃纪律要求,这次调资明确了两个前提条件:对没有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不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据人社部门介绍,此次调薪不是简单的加工资,而是重在优化工资结构。陕西一位公务员向记者透露,在扣除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后,自己拿到手的工资比之前涨了71元,虽不及全国300元左右的平均值,但能涨就很满足。


山西省某政府机构的一名官员告诉经济观察报,现在该单位已经发放了7月份工资,但实发到手的工资并没有上涨。按照已经公布的涨薪文件核算,他的月工资将增加300元,同单位的副科级科级公务员工资将大约增加100到200元,何时上调实际工资仍是未知数。


河南与山西的情况类似。公开的报道称,该省是7月底上调公务员工资,8月开始真正执行公务员涨薪政策。与其它省份一样,山西河南都将统一补齐20XX年10月以来的公务员工资上调部分。


本轮公务员涨薪的原则是向基层倾斜。经济观察报了解到,在全国统一上调公务员工资外,云南广西等地已经陆续出台专门针对乡镇机关人员的补贴政策,云南是每人每月增加500元,广西是每人每月300元。各地对基层机关人员的补贴额度也有不同。


前述接近人社部的专家补充说,下一步将建立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原则上未来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将每年或每两年上调一次。


限期工资上调
依据人社部此前透露的信息,此次调整并非简单的公务员普涨工资,而是着重体现对公务员工资结构的优化,在提高基本工资占比的同时,将过高的津贴补贴降下来。


依照现行政策,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全国统一,工资差距主要是体现在津贴补贴部分。据悉,在实施新的公务员涨薪政策后,各省公务员尤其是级别较高的公务员的津贴补贴,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广西是从6月底就已经统一上调公务员基本工资。据该省南宁市某单位的一名副科级公务员介绍,在实施新一轮涨工资政策之前,他每月的工资是将近5000元,其中基本工资的占比还不足13,现在他的基本工资翻了一倍多,但同时津贴补贴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再扣去新增加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实际到手的工资只增加了200多元。


河南省郑州市一名科级官员告诉经济观察报,从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公务员涨薪文件开始,工资中的各种津贴补贴费用就大幅下降,诸如会议费培训费等补贴则是被完全取消。现在他的工资结构中,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费用,大约是各占一半。


前述接近人社部专家分析表示,本轮全国统一上调公务员基本工资,一方面是为了提高基本工资占比,削减名目繁多的公务员津贴补贴,另一方面是弥补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成本。


可以肯定的是,在经过调薪之后,并非每个公务员工资至少涨300元,而是全国公务员人均基本工资水平都有增长。


由于本轮公务员涨薪是与养老保险缴费同步推进,各地的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养老金缴费水平也存在差距,因此在实施涨薪政策之后,才出现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公务员,本来是相同的职务职级,但在上调基本工资之后,有些人的工资涨幅是在平均线之上,有些人则在平均线之下。


专家认为,整体上来讲,本轮上调基本工资事实上提高了公务员的基本保障标准,如果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公务员基本工资原则上每一到两年就会调整一次,那么从长远来看,公务员的工资收入肯定是提高的,保障程度也会高于许多行业,公务员仍是一个旱涝保收的职业。


不过,涨薪政策出台后,绝大部分地区都迟迟未能及早实施新政,原因各不一样。


前述接近人社部的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各地区都需要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增加工资等进行调研测算,然后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公务员调整工资实施意见,期间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所以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是从6月底,才开始对当地的公务员实施上调工资。


人社部给出全国公务员涨薪的期限是7月底,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可能还会被推后。其中,河南省已经公布从8月份开始真正执行公务员涨薪政策,山西省还未公开公务员上调工资的具体时间。


山西省吕梁市的一名县级官员告诉经济观察报,他所在的县一级公务员的调薪计划是,先在7月底调整公务员档案工资,再延后逐步具体实施上调公务员的实际工资。至于这个县何时才能够真正兑现公务员涨薪,他表示现在还很难预计。


乡镇机关出补贴
据前述接近人社部的专家介绍,本轮关于公务员涨工资的文件其实是有两个,文件名称分别是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前者是明确对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实行普涨,后者则是专门针对县级以下的基层公务员。


在实施新的公务员涨薪政策之前,中国公务员的整体情况是,基层公务员尤其是科级以下公务员享受的津贴补贴很有限,也没有获取隐性福利灰色收入的机会。


可以看出,此次国务院在实施公务员普涨工资的同时,在县以下机关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主要是激励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体现涨薪向基层倾斜的政策。


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各省还没有正式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但据前述接近人社部专家介绍,最近两三年,国务院已经批准一些县市开展公务员职级并行制试点。预计在今年下半年,人社部等方面将在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国实施基层公务员职级并行制,也将给出一定的期限。


国家行政学院纪教授竹立家告诉经济经观察报,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之后,一些职务不高,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基层公务员,即使没有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来提高工资待遇。一些职务不高,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基层公务员,其工资将可能与同层次职务较高的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当。也就是说,一个副科级的基层公务员可能比科级公务员的工资高。


另据经济观察报从多渠道了解,在广西云南等地,都已经出台了专门针对乡镇机关人员的补贴政策,广西是从20XX年1月1日起,对乡镇机关人员全部可以按月领取300元的补贴云南是从去年11月开始,就对乡镇机关人员都实施每月500元的岗位补贴。从全国公务员调薪的整体趋势来看,基本上都是在贯彻向基层倾斜的涨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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