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2022年)

发布时间:2022-09-21 16:24: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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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2022年)

辽宁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3篇

【篇1】辽宁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食品安全包括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本规定所称分管食品安全工作是指分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

本规定所称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是指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粮食、教育、政法、宣传、民政、建设、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或者领域与食品安全紧密相关的工作,以及为食品安全提供支持的发展改革、科技、工信、财政、商务等领域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第四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五条 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

(二)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

(三)坚持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督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六条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含协管、联系,下同)行业或者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

第二章 职责

第七条 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全面加强党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上级党委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全面加强党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党委全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督促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履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四)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五)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六)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第八条 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职责主要包括:

(一)领导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重点,并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

(三)建立健全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指导督促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监管力量,优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需的经费和装备;

(五)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

(六)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产业发展水平。

第九条 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

第十条 地方各级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组织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协助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上级以及本级党委和政府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专项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统筹推进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

(三)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推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四)组织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六)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开展本地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

(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督促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八)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安全教育、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

第三章 考核监督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对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党委应当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充分发挥评议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第十五条 跟踪督办、履职检查、评议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因履职不到位被追究责任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奖惩

第十六条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一)及时有效组织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二)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有重大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连续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成绩优秀的;

(四)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十七条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一)未履行本规定职责和要求,或者履职不到位的;

(二)对本区域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

(三)对本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领导有关部门有效处置,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较大损失的;

(四)对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

(五)违规插手、干预食品安全事故依法处理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处理的;

(六)有其他应当问责情形的。

第十八条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第十九条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及时报告失职行为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有效预防或者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重大损失、挽回社会严重不良影响,或者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主动承担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或者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农业农村部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9年2月5日起施行。

【篇2】辽宁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

乡本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乡本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本届党委政府已将任届期满。近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党委政府一班人团结带领全乡人民,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基本完成了两代会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现述职如下:

一、本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本届党委政府由201X年8月换届选举产生,现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10名,其中妇女2名,少数民族干部2名。党委设书记1名兼任人大主席,副书记3名,一名兼乡长,一名分管计生工作,一名分管综治。委员3名,分管组织、宣传和统战工作,其中宣传委员借调县招商办;
政府设乡长1名,副乡长2名,其中常务副乡长1名。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1岁,大专以上文化7名,中专文化2名,高中文化1名,换届后,班子成员精神面貌总的来说比较好,事业性强,班子团结协调,工作作风踏实,干群众关系融洽,廉洁自律较好。

二、近五年来本届党委、政府所做的主要工作近五年来,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建设近郊型农业小康乡镇”作为本届任期的奋斗目标,坚持“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准则,带领全乡人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健康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1X年全乡工农业总产值

1.5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53元,分别比201X年增长2

3.7和30.5。纵观五年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围绕素质提高,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在推进事业过程中,干部是决定因素,而我们领导班子又处于主导地位,这就要求我们干部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为此,我们从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入手,不断提高整体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首先,注重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近五年来,我们十分重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健全了党委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每月一次学习,机关干部每星期五下午学习,强调记笔记,采取点名制,深入开展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学习宣传中央一号文件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广大干部的宗旨意识、奉献意识、公仆意识进一步增强。其次,坚持民主集中原则。认真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凡一切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能严格按程序办事,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每位成员都能在集体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班子成员之间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理解。重视廉政建设,完善了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守则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实行村务、财务公开,领导干部每年两次民主生活会都能按时召开。再次,狠抓班子作风建设。鼓励乡干部积极参加调研活动,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都要组织开展调研,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撰写一篇调研文章;
全面实行机关办公无休日、一线工作制和民情分析会制度等,定期交流、及时掌握村级工作动态。

2、围绕“中心”建设,着力营造发展新优势。近五年来,我们围绕发展这一主题,积极调整经济结构,着力营造区域发展新优势。重点做好三篇文章:

一是做好调“优”文章。按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思路,不断优化品种结构和布局,改造提升基础产业。引导群众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芙蓉李生产,扩种东魁杨梅、桃、柿等果树;
立足现有面积,采取新种和改低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推广早生高优绿茶品种。五年来共引导果农新发展果树600亩,建立高优茶园5000亩,改造低产茶园4000亩,建立速生林基地5个面积850亩,发展太子参种植230亩。二是做好调“大”文章。坚持树强扶优,引导规模企业创品牌,促使骨干上规模,大力实施以种植绿竹为主的“兴竹富民”工程,以霞浦县东孚农庄有限公司为依托,在巩固和发展崇儒绿竹丰产示范基地的基础上,完成了霞柘公路沿线的低丘和沿溪地带的万亩绿竹长廊续建工程。全乡现有绿竹种植面积达到3062亩,东孚农庄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绿笋产品不仅获得了绿标,而且201X年的产值达到了1150万元。为我乡“一乡一品”工程奠定了基础,发展了雏形。三是做好调“宽”文章。在大力扶持传统产业保持特色、相对集聚、提高管理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以产业化养殖为切入点,全面打造我乡禽畜养殖业品牌,促进短期增效项目的发展。在发展生猪生产的同时,加快发展羊、鹅、土鸡等草食动物和优质肉禽。岭头、半路张、官洋三个养猪场为主的生猪规模化饲养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并带动周边村落养殖业发展。

3、围绕集聚功能,不断改善城镇窗口形象。近五年来,我们围绕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建设“近郊型”城镇为目标,狠抓建设和管理,集镇面貌有较大改观,着重抓好三个建设:

一是抓村级路网建设。五年来,全乡共完成了洋尾兰、亭头、洋沙溪、长坑、奥里、东坡、上水等13个村的道路硬化工程;
完成了苋下村机耕路建设。二是抓人饮和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坪园水库电站、洋尾兰水库、霞坪水电站等3个水库电站的水毁工程;
完成了汴洋、亭头、郑洋等村的供水工程;
改善灌溉面积0.23万亩,恢

page复水毁面积0.12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06万亩;
注重水电能源开发,完成了下村水电站的前期工作;
溪边洋1400亩的土地整理项目正着手实施,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8,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的能力得到增强,农田生态环境进将进一步改善。三是抓集镇基础功能和造福工程建设。近五年来,我乡共实施了崇儒旧街拓改一期工程;
建设了中心校教学楼、中学学生宿舍楼和兰下寄宿制小学;
实施了兰下长甲兰、石亭九龙坑、溪边、路口、长坑、溪坪、新村等自然村的“造福工程”搬迁243户,950人。

4、围绕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社会各项事业进步。近五年来,我们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了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主要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抓好是环境整治工作。乡党委、政府始终把这一项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并结合文明城镇和文明村(单位)创建活动,逐步落实了“改水改厕工程”,全乡27个行政村中现已有24个村完成了改水工程,12个村实施了改厕工程,全乡环境面貌和人的精神风貌得到改观。二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教育“两基”成果进一步巩固提高,素质教育切实推进。对现有教育资源进行合理调整和配置,优化学校布局,改造薄弱学校,基础教育工作得到加强。继续加大初卫生保健和合作医疗工作力度,巩固乡村两级卫生服务网络,农民健康教育取得实效。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体制建设逐步完善,民政优抚和武装工作进一步加强。三是加强社会稳定工作。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实施“进百乡、入千村、到万户”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化创安工作,在19个村开展了创建治安模范村活动,新型防范体系不断建立健全,严打整治斗争、禁毒、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保持了社会安定稳定。

5、围绕固本强基,切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近五年来,我们以争创“五好”村党组织为目标,党的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具体实施三大工程。一是强村工程。为加快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我们加强了帮助和指导力度;
对经济相对薄弱的村,加大了扶持工作,通过领导帮、政策帮等措施,做好转化工作,促使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跨上新台阶。同时我们十分注重村级集体经济的巩固壮大,作为新农村建设重中之重来抓,引导各村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村优势,拓宽致富门路,实施资源开发、资本经营、资产管理,在兴办公益事业等工作中,注意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多方集资集财。二是素质工程。按照《村委会组织法》,指导27个村完成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推行下派挂职制度,201X年,下派了27位科技特派员和10位挂职支部书记,制订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干部谈话和惩免制度,实行干部动态管理,对那些素质不高、群众公认度底的村干部,及时作了调整;
为激励村干部的积极性,开展了评选优秀村书记和优秀村干部活动;
继续重视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出台了后备干部管理实施办法;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把入口关,近五年发展新党员210名。三是民主工程。坚持“扩大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村级民主”,理顺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村干部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转正上实行公示制,后备干部选择上实行推优制。同时不断完善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回顾近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四点的体会

一是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这几年工作攻坚克难的有效法宝。我乡之所以这几年经济发展、事业兴旺、社会稳定、干群融洽,关键一条是我们重视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做到教育在先,凡党委政府重要决策出台后,都要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就政策措施向广大干部群众作好宣传解释工作,以取得干部群众的最大理解和支持,确保了我乡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二是坚持以发展为主题,是这几年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活力源泉。可以说,这五年是崇儒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最快、城镇面貌变化最大的五年。特别这几年我们针对城镇发展现状,重新调整了发展战略,提出了“农业立乡,三化兴乡,科技强乡,林业富乡”的发展思路,并加以实施,使我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三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是这几年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要确保“两代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落实,不能只凭主观愿望,而是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这几年来,乡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调查研究,建立健全了民情民意定期分析制度,十分注意掌握和分析来自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工作决策建立在对民意的广泛集纳上,使党委政府决策与群众愿望、利益相契合,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四是坚持强化制度建设,是这几年工作得以蓬勃发展的保证。近五年来,我乡领导班子能稳定,团结协调,没有一名同志掉队,关键是我们重视各项制度建设的结果,建立健全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议事规则和廉政建设等制度,使乡村干部在工作上、行为上有章可循。同时不断强化监督机制,从制度上防止干部违规行为的发生,源头上杜绝干部腐败现象,避免了工作上的不协调性,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努力方向本届党委政府近五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村发展不平衡性突出。二是抓经济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强,特别是结构调整、外向型经济发展上进展缓慢,农村经济发展上缺乏有效措施和办法;
三是干部群众旧的思想观念、旧的思维定式和旧的方法习惯有待于进一步转变。四是乡村干部在管理上缺少行之有效的办法,部分干部的责任、事业性不强,浮夸现象时有发生。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进行反思,并根据崇儒的实际情况,坚持观念上的创新,切实做好优势转化文章,化解制约因素,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我们决心,以这次届未考评为契机,站好最后一班岗,为圆满完成“两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而努力。

【篇3】辽宁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

市长与副市长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指示,切实抓好200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中纪委、省纪委全会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市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

(一)负责管好市政府一班人。检查、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职责,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尤其是积极、快速、有效地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重大方针政策,增强信心,共克时艰,推动发展。

(二)对市政府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督促和指导副市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三)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抓好职责范围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坚决惩治腐败。

(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市政府工作规则办事,遇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定期组织召开市政府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五)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基金和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

(六)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带头做到并在职责范围内教育、管束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不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不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
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
不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
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与此同时,带头树立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反对奢侈浪费。

二、副市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

(一)协助市长抓好市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的领导责任。

(二)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抓好职责范围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迅速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如实报告

(四)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时解决分管部门和单位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五)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始终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六)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带头做到并在职责范围内教育、管束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不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不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
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
不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
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与此同时,带头树立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反对奢侈浪费。

三、违责追究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责任书所确定的内容的,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市长、副市长和市政府办公室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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