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完整)

发布时间:2022-06-17 16:36: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新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完整)

新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4篇

【篇1】新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学习体会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即《职教20条》之1:

“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的学习体会

原文1:严把教学标准和毕业学生质量标准两个关口。    

(一)学习体会:

1.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是个战略性任务,意义重大。

2“两个关口”的提法符合职业教育规律。解决这两个“两个关口”问题,对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3.教学标准的理解。这里的教学标准,应该包括但不仅是教学行为的规范,指一个专业层面的人才培养标准。这个意义上的教学标准似是苏联教育体制的说法。

4.教学标准的原则要求。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不同,之一在于学校教学须与市场需求尽量对接。要求每一个专业的教学标准都对接相关职业的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教学标准→工作标准。

  5.教学标准的核心内容。专业层面的教学标准,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三个层次:学制周期的计划、课程标准的制定、教学流程的规范。其中,课标是“定海神针”。

6.职业教育教学标准的特性。职业教育的教学标准不可能一劳永逸和千篇一律,具有变动不居的特点——必须随着市场技术(工作)标准的不断进步而有阶段性的调整。这是职业教育规律使然。调整的要求就是尽量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
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工作过程)对接。

7.毕业学生质量标准的理解。从时空意义的角度看,学生已经离校。从标准实施的角度看,质量评价主体应该是毕业学生就业的单位或升学所在的学校。综合上述两个角度看,标准内容、具体指标应该不以校内工作和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为主。

8.毕业学生质量标准实施的意义。毕业学生质量标准提法和推行体现中国职业教育的一大进步。实施之,相信至少能够解决两个问题:

对于毕业生就业率,学校想报多少便报多少的问题。

用毕业学生质量状况评价倒逼学校改进工作的问题。

(二)实施建议:

1.改“教学标准”为“人才培养标准”。“国家教学标准”改为“国家XX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标准”。

【篇2】新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一)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做到“爱”字当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个教师最崇

高的爱是全心去爱每一个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对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重要标志。许多教育家都指出,没有对学生的爱就不会有真正的教育,

爱是教育学生的前提。所以教师要真正实意关心学生,充分尊重、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

生,教师只有内心充满对学生的爱和尊重,才会事事从学生的利益出发,处处为学生着想,

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在他们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在他们取得点滴成绩时投去赞许的

眼光,同时教师的爱能拉近师生间的距离,是增强师生关系的润滑剂。

  教师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以自己模范的品行来教育和影响学生。教育工作者的全

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教师作为传播人类文明的使者,更应该为人师表,严格要求自己,

其言行要透出真、善、美,要时时做到言行一致,表里一致,更得发扬“落红不是无情物,

化作春泥更护花”的献身精神,当然,也要以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遵纪守法、言行一致、

以身立教、严于律己等标准要求自己,在思想、道德、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成为学生

的表率。同时,还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跟上时代的步伐。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

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关注第一个“生命个体”,重视对每个学生

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

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

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是人类掌握知识、开发理性、奔向光明的引路人。教师的职业要求我们“学而不

厌,诲人不倦”,不但教学生掌握知识,还要教学生如何做人。教师置身于现实生活中,市

场经济的环境下,如何不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敬业尽职,专心致志,作好教育人的工

作,做一名真正的教师,名副其实的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认为,比“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更重要的,还是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价值和意

义的深刻认识和坚定信念,这是 21 世纪教师素质的最重要的方面。因此,教师必须时刻牢

记自己肩负的社会和历史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自觉维护教师职业道德,爱

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精心育人、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

教师与家长之间形成互相尊重、互相爱护、善于交流、及时沟通的氛围,也是保持教师心

理健康的必要环境。教师是人类的灵魂工程师。教师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关系亿万青

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刻苦钻研业务,

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我将尽心尽力的作好本职工作,发扬春蚕吐丝,蜡烛燃烧的奉

献精神,维护“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声誉,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教育事业。

  依法执教是现代社会教师职业道德的新发展,反映了现代社会逐步走向法制化的必然

要求。作为现代教师,不仅要树立依法执教的意识,还要养成依法执教的自觉行为。依法

执教作为教师职业道德,是作好教育工作不可忽视的。在世界教育日趋法制化的当代,依

法执教具有重要的职业道德意义。作为一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坚持和维护教育法律

法规,把坚持正确的职业行为方向与依法执教结合起来,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

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比如在教育活动中不得有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认真遵守和贯彻党的

民族教育、宗教政策等等。我国《教师法》和《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学校教师在管理学

生时,要禁止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以向有关部

门提出申诉;
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也可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

出诉讼。因此,我们的学校和教师在管理教育学生时,不得违背法律的这些规定。我国的

教育法还规定了学校和教师有管理教育学生的权利,但是,?婪ㄖ唇套魑 淌 Φ 闹耙档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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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

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

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

  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二)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中国的教育

家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教师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影

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所以,这段时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师德师风建

设活动,期间,我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

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

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新世纪的合格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树立事业心,增

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

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

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
以言导行,诲人不倦;
以才育人,亲

切关心;
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师德的魅力主要

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

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

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

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

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

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

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

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

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
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

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

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

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

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

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

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

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不仅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还应该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审视着我们的师生关系:

  首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高位与低微、权威与平庸框架下的等级关系,而是真正

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真正的人教育人的关系,就是相互之间的尊重与被尊重的关

系。

  其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仅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教育权与受

教育权的关系。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项绝对权力,它要求教师尊重学生,履行义务,依法

保证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资格。

  所以,我们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

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权。

对于知识欠缺、超越能力有限的弱势全体,教师更应给予尊重。同时,我们强调教师对学

生的尊重,决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

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体罚学生、限制学生的发展、束

缚学生的积极性、遏制学生创造力等现象将层出不穷。

  总之,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

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 4认榈男 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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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三)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

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泰山小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

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

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

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

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

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

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

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

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

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

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

“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

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

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

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

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

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

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

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篇3】新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 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1.《教育法》立法依据、性质、目标、教育方针

立法依据:宪法

规定教育的性质:第三条规定:“国家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是故规定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

规定的教育总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

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二个必须”和“一个培养目标”,即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接班人”

这是我国第一次的立法形式规定我国的教育方针

2.《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三大原则:

第一,重视德育教育的原则。

第二,借鉴与继承的原则。

第三,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公共利益:

说明①我国教育是人民教育,发展教育业是全社会的共同 性。

②办学全体都应具有公共性,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③教育事业应面向全体公民,对国家社会,人民公共利益负责,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与宗教分离:指在国民教育和公共教育中是不允许宗教团体和个人办学进行宗教教育,更不允许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二是教师不得强迫学生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也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学生。

3.教育法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

第一,学制制度

学制: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及相互关系的综合体。《教育法》关于我国学制的规定有如下内容:

一是明确规定了学校教育类型即国家 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种类型的教育。

二是明确了国务院及教育? 部门在规定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和培养目标等方面的责任和权限。

三是规定了我国现 的学制系统模式:由四个模块组成:

①学前教育是指对三周岁的上学龄 儿童实施的? 和教育,亦即幼儿园教育学制一般为三年。

②初等教育是指小学招收6、7岁儿童入学,学制5—6年。

③中等教育是指全日制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及其他的中等学校。其中全日制普通中学的初中阶段与办学教育阶段合并在一起称之为我国的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从学制上看主要有三种:“六三”学制、“五四”学制、“九年”一贯制等。普通高中与初中的学制一般为三年。

④高等教育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专科学校和各种类型的成人高等院校及研究生院。

全日制大学的学制一般为4—5年。

全日制专科的学制一般为2—3年。

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

第二,义务教育制度

①概念:义务教育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适龄儿童和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强迫的、普及的、免费的学校教育,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②立法:1986.4.12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 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志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的建立。

③特点:义务教育是强制的

④与《义务教育法》相关的法律问题:禁止使用童工

国务院发布《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风险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⑤义务教育的管理模式: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第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①职业教育的种类有三: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教育

②职业教育的政策模式: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③成人教育的主要任务:一是对没有受完初等、中等教育的劳动者进行基础教育;
二是对已就业或需转岗的人员实行岗位培训;
三是提高在职人员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水平;
四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大学后继续交易;
五是为满足公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开展丰富多采的社会文化和生活教育。

④成人教育的重点: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四,扫除文盲制度

①扫盲依据:《扫除文盲工作条例》1993年国务院修订。

②扫盲对象:“未满15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

③脱盲标准:

一是识字标准:农民识字1500个,企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识字2000个

二是阅读标准:能够看懂浅易通俗的报刊文章

三是记帐标准:能记简单的帐目

四是书写标准:能够书写简单的应用文

第五,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我国现行的考试类型有三:

①是按国家规定进行的统一入学考试:如中考,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

②是学历认证考试:如高教自学考试

③是水平考试:如汉语水平,英语水平考试,中学毕业会考

第六,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

①学业证书的概念和种类:是指颁发给受教育者的的表明其受教育程度及其达到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的凭证。

学业证书有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两种形式

②学历证书的种类包括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依我国现行学制,毕业证书有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8类

③非学历性学业证书,指各种培训后颁发的证书

④学位证书的概念和种类:

概念:是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授予个人的一种的终生的学术称号,表面获得者已达到的学术或专业学历水平

种类:我国学位分三级11个学科门类: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11个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史学;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等。

⑤我国的学位的管理机构,是各个学位委员会,是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国学位授予工作的机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务院任免。

⑥我国实行学位制度的法律依据是:

一是1980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学位条例》

二是《中华—教育法》第22条

第七,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估制度

①教育督导的任务:一是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
二是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
三是对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②教育教导的目的:是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③教育督导的范围: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及其相关工作。

④全国行政教育督导职权的机关:是国家教育部并负责管理全国教育督导工作。行政教育督导职权的机构设专职督学或兼职督学,

我院设有教学督导机构

⑤教育评估:是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认可的社会组织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素质进行的综合或等级考核和评估。

主要类型有三:一是合格评估

二是水平评估

三是选优评估。

4. 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条件和主体

①条件有四:

一是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是有合格的教师:即教师有法定的教师资格、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三是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求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四是有必要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②办学主体:

《教育法》25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力量

社会力量: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我国公民。教育经费来源主要是个人组织的出资、捐资以及学费等。

《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师权利概述

1:权利的概念

2:教师权利的概念

是指教师在履行教师职务过程中,依照宪法、法律或合同的约定,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

三层涵义:

一是教师在履职过程中的权益。所谓教师是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二是享有权益的依据有:

①宪法:规定的权利,公民参与国家机关的资格权利和自由;
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
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等。

②法律:即《教育法》《教师法》

③合同约定。

三是权益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二)教师权利的内容

六大权利:

1.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即教书育人的权利。

教书育人是一名教师最基本的权利和职责。

⑴教书就是教学:教学活动是一项教与学的十分负责的系统工程。教师的“教”,包括教什么、怎么教两个主题。

⑵育人就是教育学生做什么人,怎么做人。做什么人?《教育法》规定,就是要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就是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四有新人。怎样做人?没有制定具体的标准,但是,应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第一,是学会尊重他人。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关于人的需要五层次理论①生活的重要→生存权②安全需要③归宿感的需要④尊重的需要⑤自我实现的需要?

尊重有三层含义:

一是,尊重上级就是服从;
尊重同级集中表现为“合作”;
尊重下属,更多的需要“肯定”和“支持”

有人会说,尊重正确的或有能力的、有水平的上级、同级或下属,也许是不难做到的,但是倘若遇到的是错误的或低能的上级、同级或下属,能照样尊重他们吗?这就是问题的焦点、难点、关键点所在。

例如,2005年5月省委组织部招考厅级领导干部,面试时就出了一个考题。题目是,校址搬迁,领导已决定,当又不合? ,你做为副职怎么办?

第二,诚实、正直、善良。

第三,责任心,开拓、创新的进取心

第四,要在国家、集体规定的游戏规则的范围内活动

国家的游戏规则:党纪国法

集体的游戏规则:劳动纪律

以上这些都要利用当教师、当班主任的方式,通过校园文化与课外活动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引导和教育

2.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权利。即提高业务水平的权利

这是人民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教师的专业水平怎么提高?

一是从事科学研究。教学促进科研,科研提升教学水平,科研成果是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最重要的显性标志。国家和学校鼓励教师从事科研的方式,申报科研课题。要求五步:
⑴围绕所教课程,确立研究方向

⑵做好可行性论证报告

⑶取得同行专家认可

⑷发表系列论文,出版学术专著

⑸进行成果鉴定

二是参加专业性学术团体,从事学术交流,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评价学生的权利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与学业成绩,这是与教师这种身份相适应的一项特定的基本权利

内容有两个方面:

一是指导权。即教师有权根据学生的身心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专业发展方向,就业与升学等。

我院实行“导师制”,这就是导师的一项基本职责。

二是评价权。即对学生的品行、学习成绩、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的权利。

当今,教育腐败中一个很重要的表现,就是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发生扭曲。如学习成绩的评定上的不正之风。

4.按时获取报酬的权利。即物质保障权。

内容有三:

一是工资收入,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奖金、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导师津贴、高温防寒补贴等。

二是暑假、寒假带薪休假。

三是福利待遇,医疗、住房、退休金。

5.参与学校管理学校的权利,即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

⑴ 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内容有三个方面

一是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意见、建议,如:教师岗位津贴偏低

二是对学校管理工作提意见、建议

多指对教师、学生、干部的管理;
对教学运行、学校基本建设管理;
对人、财、物的管理

三是对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意见、建议。

⑵ 参与学校管理权行使的方式。

三)教师的义务

1:义务概念

2:教师的义务概念

是指教师依法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承担的责任。

3:教师义务的内容

六个方面

第一,遵守宪法的义务

内涵:一是遵守宪法、法律

二是遵守职业道德

三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第二,履行教师教学职责,保证教学质量的义务

内涵:一是教好书

? 二是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第三,履行教师育人职务,培养合格建设者,接班人。

二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文化科技教育

三是组织、引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和课外活动

第四,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

内涵:一是热爱关心学生

二是对学生一视同仁

三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许歧视、侮辱、体罚学生

第五,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

内涵:一是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是批评和抵制社会上出现的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现象

第六,提高自身水平的义务

四: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的权利

六大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最基本权利)

2.获取物质帮助权(实质性权利)

指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高校、中专)(义务教育阶段)

3.获得“公正评价权”

指品行评定和学习成绩评定

4.获得“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权”

5.申诉起诉权。即“申请法律救济的权利”

⑴可起诉。

民事诉讼内容:

①学生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受教育权可起诉,如:强迫学生转学或退学

②学生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利可起诉

学生人身权:一是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

二是人格尊严、通信自由不受侵犯

如,教师私拆学生信件、侮辱人格、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③学生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合法财产权利可起诉,如:向学生乱收费,强制推销学习用品和用书,而收取和不合理费用,教师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而实行补课收费等。

④学生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可起诉。如:教师窃取学生的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或其他成果权

⑵可申诉的事项(向教育部门申诉)

①学生对学校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认为处分过重或不该受处分

②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认为不够起诉条件可申诉

6.国家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一,学生的知情权

第二,高等教育法对高校学生的特殊权利

⑴参加社会服务和协助学校

⑵组织社团权

二)学生的义务??????六大项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2004年3月25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5.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立法:1993年10月31日,八届人大常委会4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老师的地位和作用

明确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了教师资格等制度。

立法依据:宪法和教育法

2.教师的法律概念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3.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⑴教师的权利。六项权利

⑵教师的义务。六项义务

4.教师的资格、聘任制

⑴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

第一,中国公民

第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职业道德课教师讲解)

第三,具有教育教学业务能力

第四,具有规定的学历或通过了教师资格考试

幼儿园老师: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教师: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高等学校教师: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或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是指不具备以上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⑵教师资格的认定:

符合教师资格条件或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不意味着取得了教师资格,还必须经过法定机构认定,才具备教师资格

认定的程序:

一是本人提出申请

二是受理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校受理、审查,对非师范院校毕业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教师教师资格的,要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和心理学等课程

三是颁发证书

⑶教师资格证的禁止取得和丧失

不能取得:二种人:一是剥夺政治权利者;
二是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者

丧失资格的情况有二种:一是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
二是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⑷教师职务:即是教师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几种情况:

高校教师职务分四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分四等:教员、助教、讲师、高级讲师

中学、幼儿园教师分四等: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

技工学校教师分四等:教员、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 实验课教师分四等:三级指导教师、二级指导教师、一级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⑸教师聘任制度

核心内容:学校与教师签定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教师聘任的形式:招聘、续聘、解聘和辞聘四种 ?????

5.教师待遇

⑴教师待遇的范围:工资待遇;
医疗待遇;
住房待遇和养老保险待遇

⑵教师的工资待遇:《教师法》规定了四点

一是教师的平均工资应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二是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有国务院规定

三是教师的津贴:岗位津贴、教龄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班主任津贴等

四是教师的补贴,是一种地区性补贴

⑶教师的住房

教工住房社会化、商品化

⑷教师的医疗保健待遇。

法律规定: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
定期体检;
因地制宜安排教师修养。”

⑸教师养老保险待遇

30条规定:“享受退休或退职待遇”

6.教师的管理

⑴教师管理的内容:教师的培养和培训

教师考核:优岗、合格、不合格

⑵教师奖励级别有三级:学校奖励;
地方奖励(省、部级);
国家奖励

7.法律责任

四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是,对侮辱、殴打教师行为的法律责任

处罚方式: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赔偿损害;
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的方式: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开除8种

二是,打击,报复教师行为的法律责任

处罚方式:①责令改正

②行政处分

③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教师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教师法》第37条规定:P209

四是,挪用教育经费、拖欠教师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

处罚方式:①限期改正

②行政处分

③追究刑事责任

8.教师申诉制度

重点明确教师申诉的对象只能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政府有关行政部门

【篇4】新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做到爱字当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个教师最崇高的爱是全心去爱每一个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重要标志。许多教育家都指出,没有对学生的爱就不会有真正的教育,爱是教育学生的前提。所以教师要真正实意关心学生,充分尊重、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教师只有内心充满对学生的爱和尊重,才会事事从学生的利益出发,处处为学生着想,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在他们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在他们取得点滴成绩时投去赞许的眼光,同时教师的爱能拉近师生间的距离,是增强师生关系的润滑剂。

教师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以自己模范的品行来教育和影响学生。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教师作为传播人类文明的使者,更应该为人师表,严格要求自己,其言行要透出真、善、美,要时时做到言行一致,表里一致,更得发扬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献身精神,当然,也要以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遵纪守法、言行一致、以身立教、严于律己等标准要求自己,在思想、道德、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同时,还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跟上时代的步伐。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关注第一个生命个体,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是人类掌握知识、开发理性、奔向光明的引路人。教师的职业要求我们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不但教学生掌握知识,还要教学生如何做人。教师置身于现实生活中,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如何不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敬业尽职,专心致志,作好教育人的工作,做一名真正的教师,名副其实的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认为,比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更重要的,还是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价值和意义的深刻认识和坚定信念,这是21世纪教师素质的最重要的方面。因此,教师必须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社会和历史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自觉维护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精心育人、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形成互相尊重、互相爱护、善于交流、及时沟通的氛围,也是保持教师心理健康的必要环境。教师是人类的灵魂工程师。教师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我将尽心尽力的作好本职工作,发扬春蚕吐丝,蜡烛燃烧的奉献精神,维护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声誉,将自己的一
生奉献给教育事业。
依法执教是现代社会教师职业道德的新发展,反映了现代社会逐步走向法制化的必然要求。作为现代教师,不仅要树立依法执教的意识,还要养成依法执教的自觉行为。依法执教作为教师职业道德,是作好教育工作不可忽视的。在世界教育日趋法制化的当代,依法执教具有重要的职业道德意义。作为一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坚持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把坚持正确的职业行为方向与依法执教结合起来,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比如在教育活动中不得有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认真遵守和贯彻党的民族教育、宗教政策等等。我国《教师法》和《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学校教师在管理学生时,要禁止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也可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因此,我们的学校和教师在管理教育学生时,不得违背法律的这些规定。我国的教育法还规定了学校和教师有管理教育学生的权利,但是,依法执教作为教师的职业道德,同时也是学校和教师应尽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侮辱学生人格,体罚学生,不尊重学生,恶意挖苦、讽刺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做法都会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严重的损害。要克服和避免这些现象,加强依法执教,强化教师依法执教就显得非常必要。所以,在教育法制化的时代,教师已不仅仅是个教育者,而且是教育内部的重要的一个执法者。只有依法执教,才能争取教育社会地位的保障,才能自觉维护和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培养出适应当代社会
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人才,推动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


最近我认真观看了关于体罚学生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案例,看后真的感觉触目惊心,教师队伍里怎么能有这样的人呢?让我感觉真是不可思议。
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案例中对学生的体罚花样颇多,可能老师是当时被学生气的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了。可是我认为要想教好学,教师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教师要了解自己的教育对象的心理
作为教师首先要了解自己的教育对象,要了解他们的想法和做法。针对问题来解决问题,要做到让孩子喜欢你,这样他才能听你的话,才会认同你的观点。现在的孩子知识面比较广,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是比较强的。如果教师还是用以前的教育方式来教育孩子的话,根本不可能成功。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必须要紧跟时代的潮流,平时多和自己的教育对象谈心、聊天。拉近和他们的距离,让自己的教育对象把自己看作是朋友,这样的话,我们的教育工作就会开展的比较顺利成功。

二、教师要有过硬的教学基本功
作为一个优秀的孩子们喜欢的老师,必须要有过硬的教学基本功。要做到所有的学生都喜欢上你的课,都喜欢听你的话。在你的课堂上,孩子们不但能轻松地得到知识,而且能在你的课堂上得到快乐。这样的话,孩子们会不喜欢你吗?还会不听你的话吗?记得我读初中的时候,有一位教语文的冯老师就是在课堂上特别风趣幽默,他还经常在课堂上给我们讲笑话,我和同学们都非常喜欢这位老师,没有学生在他的课堂上闹事,也没有学生不听他的话,而且我们班的学习成绩还非常好。
三、教师要经常和学生沟通交流
人和人之间的沟通交流确实是很重要的,教师要和自己的教育对象做朋友,要真心对待他们,孩子们是很容易感受到的。如果老师对他们好,他们肯定会特别听这个老师的话,怎么可能出现不完成作业的情况呢?在课堂上还怎么可能发生违反纪律的事情呢? 四、作为班主任老师一定要多和家长进行联系
为了自己教育对象的健康成长,也为了自己能顺利地完成教学任务,作为班主任,一定要多和家长进行沟通交流,尤其是班中比较调皮的孩子,更应该及时地和家长沟通交流,及时把孩子在校的表现反映给家长,教师也要及时地了解孩子在家中各方面的表现。发现孩子不正确的苗头赶快扼杀掉。只有做到家校的配合一致的教育,才能把孩子往正确的道路上引领,不至于发生一些令人无法想象的事情。


总之,现在的教师和学生之间已经不再是家长与孩子的关系了。而
是平等和谐相处的朋友关系了。教师在错误面前一定要讲究公平对待,否则在管理上就会发生冲突。当老师的如果犯错后,也要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否则就不会有学生支持你,相信你,拥护你。同时,体罚学生的教育方式已经不再是教育学生的形式之一了,取而代之的是爱的教育,也就是现在提倡的正面教育。所以我们作为教师,要赶快转变自己的教育观念,在平时的工作中,要用正面的爱的教育来赢得孩子们和家长的心。作为新时代的教师,我们要认真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渊博的知识、和蔼的态度、以人为本的教育方式,终将成为新时代教育的主旋律!
在美丽的合欢花盛开的六月,我们一行来到了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没来得及欣赏迷人的海景,就匆匆投入到了翻转课堂与微课程实验教学实践专场研修班的学习中。翻转课堂是什么,最近一段时期听说过,据说又是一种新的教学模式,从来没有实践过,也没有看过具体的这种课堂模式,通过这次的学习,经过一番搜索查阅一些网站等相关信息的学习,本人对翻转课堂有了初步认识:
所谓翻转课堂,就是教师创建视频,学生在家中或课外观看视频中教师的讲解,回到课堂上师生面对面交流和完成作业的这样一种教学形态。翻转课堂的不是在线视频的代名词。不是视频取代教师;不是在线课程。不是学生无序学习。不是让整个班的学生都盯着电脑屏幕。不是学生在孤立的学习。
翻转课堂是什么?是一种手段,增加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互动和个性化
的接触时间。是让学生对自己学习负责的环境。老师是学生身边的教练,不是在讲台上的圣人。

是混合了直接讲解与建构主义学习。是学生课堂缺席,但不被甩在后面。是课堂的内容得到永久存档,可用于复习或补课。是所有的学生都积极学习的课堂。是让所有学生都能得到个性化教育。
如何开始翻转课堂?翻转让学生自己掌控学习。翻转课堂后,利用教学视频,学生能根据自身情况来安排和控制自己的学习。学生在课外或回家看教师的视频讲解,完全可以在轻松的氛围中进行;而不必像在课堂上教师集体教学那样紧绷神经,担心遗漏什么,或因为分心而跟不上教学节奏。学生观看视频的节奏快慢全在自己掌握,懂了的快进跳过,没动的倒退反复观看,也可停下来仔细思考或笔记,甚至还可以通过聊天软件向老师和同伴寻求帮助。
翻转课堂最大的好处就是全面提升了课堂的互动,具体表现在教师和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与学生之间。由于教师的角色已经从内容的呈现者转变为学习的教练,这让我们有时间与学生交谈,回答学生的问题,参与到学习小组,对每个学生的学习进行个别指导。当学生在完成作业时,我们会注意到部分学生为相同的问题所困扰,我们就组织这部分学生成立辅导小组,往往会为这类有相同疑问的学生举行小型讲座。小型讲座的美妙之处是当学生遇到难题准备请教时,我们能及时的给予指导。
当教师更多的成为指导者而非内容的传递者时,我们也有机会观察到学生之间的互动。我们在教室内巡视过程中注意到学生发展起了他
们自己的协作学习小组,学生们彼此帮助,相互学习和借鉴,而不是依靠教师作为知识的唯一传播者。它确实是神奇的观察,使我们对学生们的合作学习探讨充满了敬畏。
当我们尊重学生们的这种方式,他们通常会作出回应。他们开始认识到,我们在这里,是在引导他们的学习,而不是发布指令的教师。我们的目标是他们成为最好的学习者,并真正理解我们课程的内容。当我们在学生身边和他们一起掌握概念,他们会以他们最好行动来回应。
翻转课堂改变了我们与家长交流的内容。大家都记得,多年以来,在家长会上,父母问得最多的是自己孩子在课堂上的表现,比如:安静的听讲,行为恭敬,举手回答问题,不打扰其它同学。这些看起来是学习好的特征,我们回答起来却很纠结。因为在我们翻转课堂后,在课堂上这些问题也不再是重要的问题。现在真正的问题是:孩子们是否在学习?如果他们不学习,我们能做些什么来帮助他们学习呢?这个更深刻的问题会带领教师与家长商量:如何把学生带到一个环境,帮助他们成为更好的学习者。
学生为什么不学习有无数的理由:他们没有相关的基础知识吗?他们个人问题干扰他们的学习吗?或者,他们更关注在学校玩,而不是学习吗?当我们(家长和教师可以诊断孩子为什么不学习时,我们就能创建一个强大的时刻来实施必要的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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