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证法律服务的问题及策略

发布时间:2023-09-29 13:48:02 来源:网友投稿

李 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1

公证法律服务行业的出现,间接提高了经济交流的效率,在降低冲突的基础上,凸显出我国相关部门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的实际价值,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监管力度,能够打破现阶段公证法律服务的弊端,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新时代背景之下公证机构应该主动发挥职能,构建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增强公证人员核心素质,以便于充分展现公证法律服务体系的优势与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等方面发展,加快发展进程,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公证法律服务是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应用体系,其实施与发展以《公证法》为基础,并融合多种法律、法规和相关公证条例,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模式为人们解决各类公证问题[1]。我国公证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与发展作为我国司法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其涵盖业务较为广泛,将继承、遗嘱、招标、公司章程等方面全都囊括其中,部分功能还会跟时代变迁与社会要求更新发生转变。

随着我国法治意识增强和公证框架的有效完善,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在运行实践过程中展现出以下功能作用:第一,立足法律法规,为人们提供客观公正的咨询服务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关解决建议,站在客观角度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深化思想认知,利用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第二,公证法律服务体系以其真实性和权威性,为人们解决生活中出现的摩擦与困难,起到维护社会秩序、预防社会纠纷、以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权益等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其功能作用的展现与人们生活日常息息相关,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稳定社会家庭和谐夯实基础;
第三,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初衷包括合理救济,科学处理经济纠纷,利用完备的法律法规强化疏导,从而避免潜在公证矛盾,突出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实效性功能。

《公证法》的实施是我国公证事业发展的有力支撑,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秩序,为人们营造出公平、和谐的生活环境。国家相关部门对公证制度与机构重视程度加深以及公证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大幅度减少了我国各方面、各层次之间的纠纷,为我国人民创设出一个优质、健康、透明、公开的公证法律服务氛围。尽管我国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取得进展,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有一系列问题。

(一)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发展进程缓慢

就目前而言,相比较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公证法律服务起步较晚,整体发展速度较为缓慢,一部分公证法律服务政策与我国发展现状对应性较低,公证机构、公证法律、当事人之间配合度不足,这些都会直接影响着我国法律服务体系整体发展质量。此外,公证法律服务体系业务开展与管理公证模式落后,相关部门重视程度较低,没有及时进行针对性更新,从而导致公证部门工作效率低下,公证法律服务力不从心。

(二)公证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基础薄弱

近年来,我国对复合型人才要求持续提高,公证部门招聘条件严苛,薪资待遇和工作强度不相符,导致很多地区公证法律服务队伍人才流失。在经济转型与飞速发展推动之下,我国企业招标、婚姻财产、继承遗嘱等方面对公证法律服务队伍需求旺盛,但部分地区公证人员态度傲慢,缺乏耐心,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导致群众基础薄弱,公证信服力较低。

(一)推动法治强国进程的必经之路

现如今,我国各项法律逐步趋于成熟,完善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集中展现出客观、公正、严谨、科学精神和服务态度,可以看作是推动法治强国进程的必经之路[2]。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公证机构法律服务体系逐渐完善,能切实增强我国法治地位,展现民族凝聚力,提升法治精神,突出发展公证业务的有效性。由此可见,当前我国相关部门持续构建与完善公证法律服务体系符合现代化法治社会建设需求,是人民领悟法治精神,深化公证制度内涵,保证立法顺利、健康实施的重要措施。

(二)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现实需求

完善公证法律服务切实发挥了公证制度的主要作用,能提高公证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为当事人讲解公证业务流程,让人们在亲身实践中深刻体会到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建立与发展的重要价值。一方面,完善公证法律服务体系能从探索中总结经验,根据社会发展规则和人们公证需求,适当调整公证服务项目进程,拓宽公证发展方向,以此来满足大部分人群的个人需求,增强公证法律服务适配度;
另一方面,随着公证行业服务日趋完善,相关部门之间权责越来越分明,公证业务获得较为强大的群众基础,通过多方宣传,提高当前公证机构法律服务的可信度与权威感。

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是一项革新化、实践化、延伸化法律服务项目。为突破现阶段发展弊端,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质量,提高当事人满意度,相关部门在实施与完善创新过程中应主动抓住社会发展风向,找到并优化服务要点,遵循相关原则,提高公证法律服务体系是现阶段重中之重。

第一,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在构建与完善过程中,公证部门应当深入分析《公证法》实施主旨以及服务原则,坚持在法律法规框架之内更好地服务当事人,在公证阶段秉承保密性原则和自愿性原则,使当事人在公证之前全面细致了解公证业务、公证流程、公证条件以及公证作用,明确双方当事人真实想法,保证公证法律服务项目公平、公正、顺利实施,在提高公证效率基础之上切实维护当事人双方意愿和利益。

第二,公证法律服务条款、合同文书等内容必须与事实相一致,公证内容应当明确且客观阐述公证事实、要点以及双方当事人公证项目、意愿,保证公证项目是客观存在的。同时,在完善公证法律服务过程中也必须注意,对于极其隐晦、违反公证法律服务体系根本原则或者违背社会公证利益的项目,严厉制止并坚决不予公证。

第三,公证法律服务的完善与发展是建立在《公证法》的基础之上,必须由两方当事人直接行使权利,在公证服务过程中避免出现替代者,遵循直接性、合法性原则,由当事人和公证服务人员直接对接,完成整个公证流程。

(一)落实公证服务制度,保障公证权威性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完善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全面落实服务政策,深化公证理念,依据《公证法》等政策核心,主动转变公证思想,真切了解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对大众生产生活的服务性。政府部门作为主导者与领路人,必须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发挥主导职能,重视公证法律服务体系构建与完善过程中的顶层设计理念,科学、合理、缜密进行讨论并给出具有可行度和权威性的实施规则,通过调研实践增强公证法律服务体系贴合性[3]。除此之外,我国公证法律服务发展速度滞缓,公证手段和方式流程创新力度不足,政府部门应当重点关注公证行业发展风向,细致化掌握并制定一系列发展实施计划,适当借鉴国外先进的公证思想,调整并以本土化转变来弥补我国公证法律服务体系的不足与弊端,争取在短时间内实现公证法律服务的有效性。

(二)扩大公证宣传范围,展现公证价值性

我国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尚在构建与完善之中,要想切实发挥公证作用,政府部门应当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特色,选择合适的宣传方法,扩大宣传范围,营造浓厚的宣传环境,增强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核心理解能力,切实增强公证法律服务的实效性。每个地区对公证部门需求方向与需求力存在差异性,相关部门在宣传过程中应当结合当地发展实情,举办“公证宣传讲座活动”“社区公证法律竞赛”“线上公证答题接龙游戏”等宣传方式,激发群众了解欲望,调动群众主观能动性,在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中提高宣传效率,以便于更好地展现公证法律服务的实际价值。

(三)渗透互联网技术,增强公证透明性

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完善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发展脚步尤为重要,随着社会信息化发展进程加快,先进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已经影响到公证举措与实施的方方面面,使公证行业发展趋于商业化。为改变此种不良现状,我国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公证法律服务的资金投入,渗透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线上公证平台,以此提高公证的透明度,在探索过程中展现公证服务的智能性、开放性和公开性。第一,在完善公证法律服务时,可以建立公证信息采集与数据整合处理资源库,通过引导当事人利用移动设备注册阅读资料,在公证之前熟悉了解相关条例以及原则,在线上罗列相关公证项目,拓宽当事人思想认知,突出公证数字化和高效化;
第二,相关部门可以通过信息化定向软件查询当事人公证业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与公安、司法、监察等部门建立信息化联系,以此保证公证法律服务的正规性。

(四)建立“三高”公证队伍,促进公证真实性

公证队伍建设和公证人员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着公证法律服务质量,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因此,完善公证法律服务体系的首要任务就是强化公证人员专业素质、服务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教研培训,为在公证发展进程中精准提取当事人公证需求与意见奠定基础,缩短公证时间的同时保证公证质量[4]。此外,相关部门在培育“高质量、高思想、高素质”的“三高”公证人员时,第一,要保证公证人员思想观念正确,不畏权势,明辨是非善恶,坚持依法公证、依法服务,尽可能保证公证的真实性;
第二,要建立较强的公证队伍,强化公证人员法律意识与应变处理能力十分重要,这样能大大减少双方之间的摩擦。

(五)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公证发展稳定性

监督与考核机制的建立是完善公证法律服务的关键环节,是解决现阶段我国公证法律服务问题,实现公证服务意识提高的有效途径。基于此,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注重确立公证管理流程,加强公证审核与运作方式,鼓励群众对各项工作项目进行监督,并邀请其在体验中提出有效建议,以此拓宽渠道,更加高质高效提高公证效果。相关部门还应当就公证现状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发展不足与弊端,从不同角度关注公证法律服务完善途径,例如,设置网上投票和举报投诉系统、创建线上评价交流平台,引导群众阐述内心所想,就自身公证体验进行分享,为强化公证法律服务管理提供借鉴基础[5]。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当建立测评考核机制,完善激励与奖惩内容,适时激发工作人员工作动力,做好培训之前准备,端正公证法律服务人员态度,提高约束力,最终推动我国公证行业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公证法律服务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公证事业创新十分重要,完善公证法律服务对审核、管理、确认、公证等环节的稳定实施具有现实意义,能突破我国现阶段公证法律服务发展弊端,全方位了解公证法律服务深层价值。基于公证特殊性质,政府部门要做好顶层设计,关注并强化公证人员综合素质与服务创新意识,主动了解公证业务流程,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保证公证法律服务的自愿性、公平性、透明性和真实性,完善管理与考核评价机制,以此推动我国公证法律服务顺利、稳定、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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