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7篇

发布时间:2023-09-09 09:06:02 来源:网友投稿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行为,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企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7篇,供大家参考。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7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行为,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劳动纪律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

第四条、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第五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时应尽职尽责,不准消极怠工。严禁脱岗、串岗,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无故离岗达半天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时要忠于职守,熟练掌握自己的工作业务,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或无理取闹、谩骂顶撞或纠缠领导。凡有上述情节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酗酒闹事给公司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公司员工要严守公司的机密,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经营情况。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打架斗殴、目无法纪,凡有上述情节者,无论何人,公司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二条、爱惜公司财产,维护好公司设施、物品。如发现有人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公司将严惩不怠。

第十三条、员工要时刻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要以公司大局为重,努力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

第十四条、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及杂物,保持、维护好公司的环境卫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要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在使用电话时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接打电话时声音要温和、礼貌。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应保持仪表整洁,着装得体、整齐干净,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公司安全。下班后要关闭电源开关,确保门窗锁好。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惩罚

第十九条、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通报批评或警告、解除劳动合同二种。

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对其通报批评或警告。

1、上班迟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请假,无故旷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尽职尽责,消极怠工,经常脱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的。

4、醉酒上岗不听从领导和同事劝阻的。

5、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员工之间不能相互尊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破坏团结,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坏,但未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为重,不注重个人的形象、行为,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争执,造成恶劣影响的。

9、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杂物,污染环境卫生且屡教不改的。

10、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经查证属实的。

11、经常穿短裤、拖鞋上班,工作期间不注意个人的仪表、着装整齐干净,领导和同事多次劝阻无效的。

12、因安全意识淡漠,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的。

13、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予其解除劳动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旷工5日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的。

3、不服从领导的管理,无理取闹,目无法纪、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4、工作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别处兼职,从事竞业或其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酗酒闹事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

7、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机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8、明知不可为确又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贿赂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9、为泄私愤,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情节恶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规,不听领导和同事的劝阻,酒后驾驶公司的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1、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情节恶劣的。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如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修改及解释权归xx公司。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第2篇

第一章目的和实用范围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秩序,加强纪律管理,强化工作作风,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农业局直属各站(股、室、所、中心)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三条考勤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放假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上级通知执行。

第四条考勤方式。

(一)考勤表由办公室统一制定发到各站(股、室),由各站(股、室)自行考勤,每日签到2次,上午签到时间:8:30—9:00,下午签退:17:10—18:00。上午9:01—9:30分签到算迟到、9:31分后签到算旷工,下午17:10前签离算早退。凡未签到,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二)考勤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站(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实行实名签到,不准代签、补签。如站(股、室)负责人外出,必须指定1人专门负责本站(股、室)考勤。

(三)凡出差(外出学习、开会等)、下乡、病假、事假、其它假及周末、节假日临时安排加班等情况,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于考勤表上注明清楚,并将相关通知、假条等附在考勤表后作附件备查。

(四)职工缺勤,其所在站(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隐瞒、包庇,一经查实,按照职工受罚标准,对站(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等处罚。

第五条考勤报送时间。各站(股、室)考勤每周统计一次,由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分管领导复核签署意见,于每周五下午17:00分前交办公室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考勤表,事前又没有向办公室说明原因的,视为该站(股、室)本周集体缺勤。

第六条考勤公示。每月考勤由办公室进行一次汇总统计,考勤结果于下月第一周进行公示(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职工对考勤统计结果有异议的(如统计错漏),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到局办公室进行核实,逾期不核实视为认可。

第七条督查。

(一)由局班子成员任督查组组长,按值周排班,组成人员为3—5人,由办公室指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局职工考勤进行督查,每周至少督查1次,督查工作必须有记录,每周督查情况于周五下午17:00分前交办公室。

(二)督查时人员出勤情况与考勤登记情况不符的,尤其是发现弄虚作假的,由该站(股、室)负责人向局党组作书面检查,并以督查结果为准执行考勤纪律。

(三)督查组不认真督查或不按时报送督查情况的,视为失职,本周督查组成员集体算旷工2天。

第八条领导出勤告知。局领导公出(含非班子成员的副科级以上实职干部开会、出差等),需于每日上午9:00前告知办公室登记(告知电话:8933239),临时外出临时告知,不告知者视为在岗,被督查组或领导发现不在单位办公活动区域的按旷工计算。

第九条请假、销假。

(一)职工请假:职工外出30分钟以上必须请假,1天以内的,由站(股、室)负责人审批;
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站(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安排好请假人工作接交后,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

(二)站(股、室)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
3天以上(含3天)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

(三)分管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请假一周以上报县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主要领导请假报县委、县政府政府领导审批。

(五)请假一律以审批后假条为准,如因特殊情况,事后3天内必须补交审批假条,无审批假条的霸王假一律以旷工计算。

(六)请假结束必须向考勤人员销假,如确需延假,须先征得审批人口头同意,事后3天内补交审批后延期假条。

(七)请病假3天以上2个月以内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个月以上的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单位领导在批假时必须注明请假期限,超过时间未到单位上班,又无批准的延假手续的,按旷工论处。

(八)请假条一律用信笺拟写,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作为考勤统计主要依据;
复印一份作为考勤表附件备查。

第十条奖惩。为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对考勤结果实行奖惩制。

(一)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工资50元,早退或旷工半天扣发工资100元、旷工1天扣发工资200元。

(二)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达3次以上(含3次),每累计3次算1天旷工;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天的扣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其中拿行政工资的扣发总工资的10%);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10天以下(不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其中拿行政工资的扣发总工资的30%),累计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下(不含15天)的扣发当月全部工资,一个月连续旷工达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者,取消当年目标考核奖。

(三)特殊情况,连续事假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
连续事假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50%;
连续事假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40%;
连续事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工资。

(四)零星事假全年累计达22天以上不满44天的,扣发当年目标考核奖,不享受单位福利待遇;
零星事假全年累计达44天以上的,除扣发当年目标考核奖及不享受单位福利待遇外,超出部分以22天折算一个月为标准,加扣月总工资的50%,个人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五)连续病假二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
除因公负伤、特种病人(癌症、麻风、精神病)经批准的以外,连续病假超过二个月不到六个月的,第三至六个月期间,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工资的90%,工龄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
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总工资的60%,工龄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发给总工资的70%,工龄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发给总工资的80%,工龄30年以上的发给总工资的90%。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5%发放。连续病假达到扣工资人员,单位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奖。

(六)零星病假全年累计不足44天的,工资照发;
累计病假44天以上的,单位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奖。

(七)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事假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的除外)、病假超过6个月的,不进行年度考核、不兑现年度有关奖励。

(八)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连续超过15天,报组织人事部门辞退。

第十一条私自损毁、涂改考勤记录或考勤设备的,报县监察局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被记大过处分,按国家相关规定,对照个人年终考核、缓调工资等处理。

第十二条每月考勤统计结果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初审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核执行。年度考勤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奖、个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奖励和推荐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不得在办公场所化妆。

第十四条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工作交流讨论除外)。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或电脑游戏、上网看电影、炒股票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六条不得因私事长时间占用电话。

第十七条工作期间,不得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安静状态。

第十八条严禁在工作中以慢、拖等方式吃拿卡要;
严禁借工作之机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要求服务对象用车辆接送、参与娱乐活动;
严禁参与赌博。

第四章违反工作纪律处罚

第十九条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罚规定。

(一)被局督查组或领导查到违反纪律的,旷工一次扣发工资400元、早退一次扣发工资200元、迟到一次扣发工资100元。同时,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处理、职工大会公开检查处理;
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待岗、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奖处理。累次违反纪律,经教育不改的,作限期调离或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二)被上级作风检查组查到并在全县通报,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正常工作,发1200元基本生活费。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奖。待岗期满后,视待岗期间工作表现,确定是否恢复工资或加重处罚(限期调离或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第3篇

1、凡在我矿工作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参加任何反动组织和教派。

2、每个职工必须按社会主义“八荣”“八耻”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思想健康、积极进取的新型煤矿工人。

3、自觉维护矿区的社会治安,有问题时本着“化解矛盾,沟通协商”的原则或走法律途经解决,不随便闹事。

4、 自觉遵守和维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5、 遵守煤矿制定的各项劳动规则、规章制度。

6、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职业道德观及人生观。

7、 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协同奋斗,按 工程质量标准干好工作,完成生产指标和各项任务。

8、 不随便缺勤,严格执行休班“轮休”的规定。

9、 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当发生利益冲突时不随便作出罢工、闹事、煽动他人停工的行为,要通过正常渠道与矿方协商。

10、 因特殊原因不上班作到事前请假或事后及时补充请假,一般原因必须先请假后离矿,以便矿方及时调整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第4篇

目的:为了加强本车间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以明确各小组、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做到有章可循,使车间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制度。希望车间全体同仁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工作,积极配合,为公司发展,个人利益尽职尽责。

1、早上上班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车间全体集合。由组长列队、清点人员,然后开早会(周六、周日除外),宣导劳动纪律和生产事项。

2、上班时间有厂服者必须穿厂服上班,配带好厂牌;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裤等;严禁在车间禁烟区吸烟。

3、上下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等。上班期间严禁吃零食;不准消极怠工、睡觉、打闹、妨碍生产、无故离岗、串岗等违章事宜。一经发现按厂规厂纪处罚,根据事态的严重性,相关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4、各小组师傅负责本小组一切生产按排、产品品质与劳动纪律,做好区域的环境卫生,生产现场要规范的排放整齐,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摆放,并加以标识;认真督导员工填写流程卡,并却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据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货的难易度,提前相应时间停机,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区域清理干净,废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严禁混放,并且关闭好相关电源、门窗,有秩序的排队下班。

6、爱护公司财物、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乱涂、乱贴等不良现象。

7、所有人员对车间物料控制负责,确保材料充分利用,减少浪费;严禁工作台下随处可见物料,每位人员对交期负责,对师傅交待的任务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栈板必须摆放整齐。

8、所有人员必须对产品的品质负责。生产前签核相应样板,生产中按样板随时自检,确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质合格率在99%以上。

9、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堵塞。所有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

10、 所有员工必须对自己负责,心中时刻拥有我要安全之理念。尽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绝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加强自卫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安全生产警钟刻不容缓、长鸣不息。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第5篇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8)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9)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0)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1)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2)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3)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4)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6)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7)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14、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15、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1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16、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17、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8、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第6篇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职工之间的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保证公司有序进行运作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行政部做好公司各个部门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公司行政部对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七、不聚众赌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九、不起哄滋事。

十、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或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一、不准对公司的一些临时规定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无不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资,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八)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四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行政警告,记过,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五条、处分条件

(一)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

(三)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五)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的。

(七)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的。

(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的。

(九)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的。

(十一)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的。

(十二)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部门经理提出,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普通员工降为试用期员工,薪酬按照试用员工薪酬计算,试用期不超三个月。

第十七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十八条、实施处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组织或者承办部门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会议必须有公司总经理参与。

(三)根据会议决定,由行政部实施处分。

第十九条、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听取受处分者本人意见。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一周内,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诉。但在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请假管理

第二十条、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时打卡的,应事先向考勤员说明原因。上下班时间按公司通知执行。

第二十一条、考勤奖惩:公司所有员工考勤按月计算出勤率,每月未发生任何缺勤现象的,计全勤奖,每月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请假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到人事部领取假条填写。凡未请假或请假不准未到者,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日扣发、100元、工资。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国家统一的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具体实施办法参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章、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行政部和财务部作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各部门领导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第7篇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8)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9)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0)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1)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2)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3)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4)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6)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7)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14、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15、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1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17、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18、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9、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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