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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生产心得体会100字(3篇)

发布时间:2023-01-16 13:00: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安全生产心得体会100字(3篇),供大家参考。

最新安全生产心得体会100字(3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100字篇一

一个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当然不可能一遇到问题就去找老板,站在老板后面,用老板的去展开工作。因为这样既无法真正提高公司的安全水平,也对我们的职业发展没有帮助,坦诚地讲,领导用人,是找对他有用的人,帮他解决各种问题的。如果安全管理人员一遇到困难就寻求上层支持,久而久之,在领导心中的重要性就降低了,自然不会有多少影响力,工作开展就更难了。

那么如何摆脱这样的窘境呢,笔者本着个人的经历,简单谈谈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起到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明析责任,顺势而为很多时候,包括一些部门领导在内的员工有一种错误的认识:以为公司设置了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的工作就由安全人员来做,其他部门的人就可以专心从事本部门的工作了,平常只需要适当地配合下安全管理人员就可以了。一些经验不太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也总是低调地采用求人办事的方法,貌似"态度很好",但总是"人好被人欺",人家不买账,事情办不好。另一方面,一些老资格的安全员则总是以到现场搞检查,抓违规为能事,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大声斥责,用安全规定来压着各部门做事,却总是在背后被人说成"狐假虎威",得到的也只是阳奉阴违的敷衍。其实这两种做法都是属于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定好位,顺好势。安全责任不清,老话讲: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从有效开展安全工作角度,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企业负责人对整个企业的安全负责,各个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员工本人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这是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很清晰地让各层级的人员了解,如果不了解,要组织培训,要让企业负责人宣示承诺,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人员是支持各部门搞好安全工作的,不是监督或求人办事的,我们提供专业的支持,来帮助各部门不断改善安全状况,从而促进整个企业安全水平的提高。

总而言之,我们是支持和帮助各部门做好安全的,人人都欢迎来自别人的帮助。只有明确了责任,顺势而为,才能让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员工关系更加和谐,不卑不亢,自然从容。

识别需求,树立专业明确了安全管理的责任后,安全管理人员就要专心从事安全支持工作,那么,如何对各部门进行有效的支持呢,这里笔者要提倡一种服务心态:即把各部门当做自己的客户,我们提供的服务必须是客户需要的。比方说客户目前只需要一辆自行车代步和健身,你却说奔驰宝马更好,更快,这明显就没有认真做好客户需求分析。安全管理也是同样的道理,比方生产部门目前存在员工不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你没有组织劳保用品使用方面的培训,反而采取现场检查并把没戴好的员工都做了违规处理。这样的做法明显就是偏离了客户的需求,客户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结果当然是彼此间都会有想法了。

现场部门需要安全培训,我们就组织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现场部门需要对生产设施做些改造,不明了安全法规有什么要求,我们就提供这方面的信息帮助避免违规。现场部门需要知道部门内有多少危害,发生事故的风险程度有多高,那安全管理人员就通过专业的分析工具帮助一起完成风险分析,并提供专业的改善建议。如果现场部门需要通过检查来发现隐患,我们就帮助一起完善检查表,和他们一起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就事论事的讨论,而不是指责谁没有做好。

从现场部门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安全需求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会有效地帮助到他们,同时也能够真正树立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日积月累,就会在法律法规,事故分析,风险分析,施工安全,劳保选用,行为安全等等方面成为公司内的行家,是大家在遇到相关问题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人。

立足本职,放眼全局

因为安全管理人员要跟所有部门打交道,所以有时候会很自然地分不清安全管理的界限,哪些是我们该管的,哪些又是我们多管的呢,笔者个人的看法是,多实证,少臆断。假设现场发现一个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脱落了,那么我们可以就这件事与设备维护部门讨论修好这个设备之后,再对其他类似设备也做个机械防护检查。但是我们要避免凭主观推断,认为现场某个部门甚至某个人机械防护管理没做好。安全管理人员尤其忌讳指责一个部门甚至某个人什么地方没做好。一个有分寸的人才会赢得他人的信任和尊重,我们不能为了追求自身的表现或"功绩",仅仅靠现场走几圈,就得出一些结论,进而拿到会议上指责他人的过失,那样太不慎重了,也不是科学理性做事的方法。

但立足本职,有分寸感并不代表着就是小媳妇心态,什么都不敢问,什么都不敢说。安全管理人员的优势在于与所有部门都打交道,更容易具有全局观,也需要我们具有全局观,比如现场噪音大,生产部门需要购置听力防护器材,作为安全管理人员,是不是可以与技术部门去沟通下看是否有可能做些设备减噪措施,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噪声问题,也让员工更舒服地工作呢?某个承包商施工经常违反安全规定,现场部门花了很大力气去纠正,并要求罚款处理,作为安全管理人员,是不是可以与采购部门沟通,约谈这家承包商的老板,让他认识到施工出事故,老板要赔钱,有可能还被吊销经营许可,让他认识到他有责任去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公司安全规定,如果他不做,可能会失掉这份合同。这不是比简单罚款更有效吗?

如果安全管理人员只从自身角度看问题,结果就会发现安全规章制定的越来越多,自己也疲于检查。如果换个角度,从整个公司的全局来做安全管理,那么有多少规章可以通过工艺改进,工程改造,设备更新,安全标识来取代呢?举例来讲,对于转动机械轴,规定转动时不能进行清洁工作,但常有报道有人用抹布擦转轴时手被卷入受伤甚至切断。犯错误可以说是人的生理本能,通过规章制度很难从根本上杜绝隐患,反而会引起员工对繁多的制度的反感和疲劳。其实只需和技术及维修部门沟通在转轴外加个防护罩就解决了。

商业伙伴,创造价值

有了清晰的责任定位,专业的安全技能,恪守本职的职业操守和立足全局的工作思路,这些都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我们仍然需要具备一些技能之外的素养,比如沟通能力等。

世界上大部分冲突和分歧都是沟通不善造成的,真正的无法调和的矛盾实际上是很少很少的,所以在和他人沟通时,要秉持解决问题而不是要争个长短的心态,毕竟解决问题是对双方都有帮助的,沟通成功的几率也会很大。而如果是去争辩到底谁对谁错,谁应该听谁的,那么无论谁占上风,从公司整体的角度,都无助于公司安全文化的提高,争吵一次,裂痕大一次。一些公司负责人本着安全第一的角度,会出面力挺安全管理人员,但这对企业和谐发展也存在一些负面效果。

笔者较为推崇把安全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关系定位为商业伙伴的关系,企业的基本功能是赚取利润,在企业里大家都围绕这个基本的功能而工作,安全管理人员也不能置身其外。我们不能唱高调地说自己是为了社会责任而存在的,那样显得自己太矫情,拔高自己从来都不是平等沟通的正确做法。

商业伙伴的本质是在双方平等的前提下,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解决共同面对的问题,实现共同的利益。在企业里工作,利润是共同的利益,安全无事故也是共同的利益。同时伙伴之间更多的不是指责谁对谁错,而是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既然是商业伙伴关系,那么比方生产部门挣钱,安全管理部门就是和生产部门一起在协作创造价值,生产部门创造可以看得见的财富,安全管理部门则帮助控制安全风险,从而减少因为安全事故使得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生产停顿而损失的财富。既然我们和其他部门的利益是一致的,大家面对共同的安全问题,那么沟通起来自然顺畅得多,就算一些具体的问题解决上看法不同,但都会在就事论事的沟通下协商解决,其他部门也会更理解安全管理的意义,更有意愿主动地做好安全工作。

以上就是笔者个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点心得,写出来和大家交流,诚恳欢迎同行的批评指正,帮助我把这份工作做好,我想能够减少更多的伤害和事故,是每个安全管理人员心底最美好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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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心得体会100字篇二

x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决定,《新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新法》颁布后,辽源监察分局迅速部署学习宣贯工作,分局先后组织了三次集中学习,并参加了吉林煤监局组织的统一学习。通过多次的集中学习和自学,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修改思路和修改内容都有了详细的认识和理解。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安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二、新法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情况来看,全国大部分企业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能够比较好的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能够积极的预防事故发生,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但也有相当一些中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依然存在。因此,安全生产法在修改时,着重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有效的制度制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的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保障义务,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政府监管体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在安全生产法修改过程中,国家各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认识到以往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靠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已经难以为继,需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当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薄弱,依靠其自觉的加强生产安全工作,仍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新安全法充分立足国情,总结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吸取以往经验,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赋予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手段和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加大对违法行为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在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出现“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法的权威和震慑力难以得到有效的体现。因此,新安法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加大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处分的规定,既增加了企业违法成本,又加大了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从责任追究上督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守法,保证安全生产。

五、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以来,提出法律规定“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具体的尽量具体”。法律规定只有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较强,才能够在实践中较好地得到落实。新安法新增和修改的67条条款中,充分贯彻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律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要求。在条文的表述上,尽可能的做到明确具体,这对新安全法的执行和落实起到促进作用。

新安法的颁布,标志着国家安全生产领域立法工作更上新台阶,国家对安全生产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向法治转变。监管监察执法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执法手段和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强。新安法将成为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武器,也将成为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的坚强保障。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2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100字篇三

一、关于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的关系。我认为其为皮与毛、肉体与骨骼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没有财政管理也就无所谓财政监督。没有骨骼的支架,肉体就会软弱无力,因此有财政管理就需要财政监督,财政管理要通过财政监督来实现。财政乃庶政之母。政治上财政是国家政权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上财政是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随着政治高度文明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成为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进行宏观调控的核心,愈来愈呈现出关键、紧要的作用。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和x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发展,市场多元化、利益格局化、决策分散化已成为历史的必然,客观上要求政府财政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督功能,以规范财经秩序,确保国家利益。尤其是在财政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政府职能必须相应作重大调整的过程中,加强财政监督,意义十分重大。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是实施财政政策、实现宏观调控目标、规范财经秩序的重要保证,是国民经济的"监测仪"和"预警器"。

二、关于财政监督的内涵与功用。财政监督是国家为保障财政分配活动正常有序运行,对相关主体的财政行为进行监控、检查、稽核、督促和反映的总称,具体是指财政机关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以及对涉及财政收支、会计资料和国有资本金管理等事项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包括预算执行、税收征管与解缴、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等方面。因此财政监督是财政分配活动中所固有的功能,是实现财政分配基本职能的根本举措,是确保财政分配符合国家意志的重要手段。

当前人们对财政监督职能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财政管理中突出表现在:重金钱轻实物,重使用轻管理,重分配轻监督,重拨付审批轻追踪问效。在财政监督领域,突出表现为:重收入监督、轻支出监督,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重预算内监督、轻预算外监督。认识上的偏差直接导致财政支出约束不严,控制不力,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铺张浪费现象严重。

当前我国财经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尽完善,财经纪律比较松弛,偷税骗税、越权减免税、违法退付预算收入的问题比较严重;假帐、假报表、假决算层出不穷,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普遍;截留国家财政收入、私设"小金库"、侵蚀国有资产、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屡禁不止;预算外资金管理尚未完全到位,将预算收入随意转为预算外收入搞"两本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以及违规使用预算外资金等,造成国家财政性资金大量体外循环,逃避财政监督。

当前财税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干部经受得住诱惑与考验,尤其是通过开展"三讲"、践行"三个代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政治理论学习和具体用以指导实践,财税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加强内部监督与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结合情况越来越好。但也有极少数干部没有认真贯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方针,违规违纪、执法犯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前四川省财政厅厅长黄工乐,原四川省常务副省长、前财政厅厅长李达昌的先后失足、落马,就是典型个案,发人深省。

上述三个当前状况表明:财政监督伴随着各项财政活动,在现实生活中充分发挥着其预警、监控、评价、纠偏、制裁和反馈六大职能,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财政监督工作在保障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全局利益和社会公共需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财政机制的有效运行,促进财税规章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防范财政风险,制衡权力失控,促进廉政建设,遏制腐败行为,纯洁干部队伍等方面,成绩显著,富于实效。客观事实证明:什么时候财政监督充分发挥了作用,我们的事业就健康发展,我们的社会就不断进步,我们的干部就廉洁奉公;反之,我们的事业就举步维艰、社会就停滞不前、干部就容易违法犯罪。

三、关于财政监督的目标。我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合规性目标,这是财政监督的首要目标,即通过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秩序,确保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权益及其他财政管理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确保财政经济活动正常运转,促进建立良好的收入征管秩序、规范的财政资金分配秩序和良好的会计秩序;二是效益性目标,它是财政监督的高层次目标,即通过财政监督,在确保财政经济活动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大力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效益性"不仅追求财政资金的使用科学合理,能够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还寻求包括行政、科教、文化、医疗卫生、民政优抚、社会保障、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财政资金的使用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实现财政性资金使用效应的最大化、最佳化。

四、关于财政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事实证明:做任何事情,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式方法,才能保证工作的质量与效果。财政监督尤其如此,要达到预期目的,必须通过特殊的方式方法来完成。

财政监督方式是财政部门围绕财政监督的目的或财政监督工作任务的完成而形成的一种专门的工作形态,主要有日常监管、专项监督和个案检查三种方式,按监督的范围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按实施的时间可分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按监督对象可分为稽核、督促、监控,按组织形式可分为独立监督、联合监督、委托监督和异地交叉检查,按具体检查方式可分为就地检查、送达检查、告知检查、突击检查。财政部门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规章的规定,根据不同的经济活动特点和行业、专业部门实施财政监督的不同需求,确定财政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或根据日常财政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科学、适当的监督方式,及时组织开展财政监督检查,以保证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财政监督方法是财政部门直接获取监督检查证据的方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查帐方法。

查帐可利用的方法很多,有定性、定量分析法,有检查书面资料(按检查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按检查技术分为审阅法、核对法、复算法、查询法、比较法、分析法,按检查数量分为详查法、抽查法)和检查客观事务(具体分为盘点法、调节法、观察法、鉴定法)的方法,有调查、取证法,有传统的查帐方法,有现代管理技术综合运用法。全面掌握和正确运用各种财政监督方法,并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更新,对于取得充分、适当的监督检查证据,形成最终的检查结论,出具正确的检查报告至关重要。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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