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睿智文秘网>工作总结 >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0篇

发布时间:2022-07-08 09:06:04 来源:网友投稿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0篇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1

  为认真落实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岗子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织密防范诈骗安全网,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

  强化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5月26日,岗子乡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会上传达学习市区两级相关会议精神,并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任务分解,确保工作能有力有序开展。

  丰富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政府公众号、村组微信群、工作联系群等方式,及时推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在村组路边、健身广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考虑到部分老年群众不识字,手机操作不熟练等实际情况,在赶集日,乡综治办联合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志愿服务队、乡综合执法局在集市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对面跟群众进行交流,给他们答疑解惑,取得了老年群众的一致好评。

  协调多方联动,形成同向合力。结合当前全乡正在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防返贫监测帮扶全面摸排、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网格员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在进行其他工作的同时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让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现与群众的“零距离”。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2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群体对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守好老年人的“养老钱”,连日来,巴宜区公安局各部门走街串巷、在公园、在社区、在居民家门口,以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实现多形式、全覆盖、广受众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为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法制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5月10日上午,巴宜区公安局刑警大队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识骗防骗能力。

  讲座中,民警重点针对老年人心理防范意识不强、辨别能力弱等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揭露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作案特点,深入浅出的介绍了简单、实用、易懂的防诈骗知识,劝导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不贪图蝇头小利,一定将“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钱”牢记于心,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报警,切实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此次讲座的举办,有效提升了辖区老年人识骗防骗的能力,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广大老年群众安享幸福晚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根据《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精准普法方案》文件精神,学院路派出所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老年人开展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普法宣传工作。

  工作中,派出所民警到辖区养老院、和谐小区、农牧学院退休区等地方,向老年人发放了预防网络电信诈骗宣传手册、海报,帮助老人下载安装“国家反诈APP”,与他们签订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告知书》。同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套路,进行详细讲解,切实提高老年人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避免发生重大财产安全损失。要求老人的亲属做好预防和提醒,如遇电诈立即报警。

  涉老诈骗防范是落实关心关爱老年人的重要工作,为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八一派出所按照巴宜区公安局相关工作要求,联合七个便民警务站民辅警深入辖区开展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

  活动中,民警通过讲解真实案例,将一些常见的诈骗手段通俗易懂地进行宣传,并叮嘱老年人遇事一定要保持冷静,多与家人、周围人沟通。同时,告知老人生活中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警惕,切忌贪图小便宜,面对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威胁恐吓,一定记住“四不”,即“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有疑问及时询问子女或致电110,防止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本次宣传分别通过现场讲解以及向群众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在放诈骗犯罪方面的注意事项,使老年人提高防范诈骗的忧患意识,在场的老年人纷纷表示学到了知识,掌握了反诈本领。本次共出动警力7人,发放宣传资料78份,受教育群众103人,未排查到涉老诈骗线索。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纺织路派出所积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开展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警深入辖区小区,茶馆等老年人聚集场所,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单、以案释法的形式向老年人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和防骗的能力。期间,民警进行现场答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对提供“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涉老“保健品”、开展所谓“关爱老人”等实施的诈骗行为作详细的宣传讲解。同时,嘱咐老年人不要轻信天上会掉“馅饼”,不给诈骗分子机会,提醒老年人如遇到要求转账的可疑电话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咨询或报警。

  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5月10日,米瑞乡派出所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与辖区老年人群体开展法制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他们现场讲解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通过典型案例讲解了养老诈骗特点、手段方法,提醒老年人要保持清醒头脑,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打消用小钱赚大钱不劳而获的念头,叮嘱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轻信、不盲目、不转账,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不给诈骗分子机会,遇事多与子女沟通交流,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动员老年人群体共同参与,将学到的防骗知识讲给家人朋友,使防范养老诈骗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力3人,警车1辆,发放宣传资料62份,通过宣传切实提高了老年人的防诈骗意识,在辖区内为预防养老诈骗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防线。

  涉老诈骗防范是落实关心关爱老年人的重要工作,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巴宜区公安局将在上级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统筹领导下,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不断强化老年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的能力,用巴宜公安力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给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专项行动部署,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平安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伊滨、法治伊滨目标任务,以“三零”创建为抓手,以“六防六促”为载体,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效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专项行动开展工作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专项行动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组织实施,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分析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律特点,摸清实施犯罪的常用手法和惯用伎俩,主动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增强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相关犯罪发生。

  坚持依法打击。注重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严格依法办案,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尽快形成有效震慑。

  坚持综合治理。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整治行业管理问题,边打边防、边治边建,着力从源头上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引发的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认真研判,区别对待,因时、因地、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三)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追缴一批涉案资金,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涉诈问题,规范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封堵一批涉诈黑灰APP网站,有效防控养老诈骗引发的风险隐患;推出一批户外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广告、图像展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播放一批网上防养老诈骗视频短片,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法律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一是扎实做好养老防诈宣传教育。由区法制信访局牵头,区宣传统战办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媒体以及各行业宣传广告等,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迅速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并通过入户走访,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突出易受骗人群,加强重点宣传引导,根据查办的真实典型案事例,主动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惯用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二是积极营造正确典论导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通过实地走访、案件受理和信访接待等方式,及时向受诈骗群众讲清养老诈骗的形势和危害,讲清发生相关案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引导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主动争取各方面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各级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报道要从严把关,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一旦发生重大敏感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打好主动仗。对出现的负面典情,及时加强引导管控,防止恶意妙作。

  三是主动受理和查处养老诈骗举报线索。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法制信访局设立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用信箱和电子邮箱。各镇也要设立相应举报平合,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每月2次,向各镇各有关部门转办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举报平台和省、市专项举报平台受理的养老诈骗相关线索。各镇各有关部门对收集、交办的线索,要组织工作专班,尽快核实查办,并每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重要线索将随时交办,并快速反馈交办结果。区直各成员单位要跟踪掌握本级和本系统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对下指导,对重大线索加强督办。在案件核实查办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落实对举报人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严厉打击诈骗犯罪。

  一是迅速组织专项打击。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对当前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专题研究,准确把握此类犯罪规律特点,抓住关键要害,开展精准打击。要主动发现挖掘线索,把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活动和项目作为重点摸排对象,及时发现养老诈骗线索,同时要把打击养老诈骗与打击其他电信网络诈骗结合起求,更多获取相关情况信息,为开展精准有效打击提供可靠依据。要迅速组织案件查办,对自身受理和上级交办的线索,要建立工作台账,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快速进行侦办,尽快形成有效震慑。对重大敏感案件线索,特别是可能与涉黑恶犯罪交织的线索,要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严惩涉黑恶违法犯罪。

  二是快速起诉审结案件。区检察院、区法院要加强与区公安分局的协调对接,及时通报情况,及时统一执法思想,统一执法尺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集中专项行动期间,在事实认定清楚的基础上,快诉、快判一批案件,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每一起案件办理都经得起考验。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妥善处理解决问题。

  三是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政法机关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要加强统一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主动与民政、卫健、住建、市场监管、银保监局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资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主动挽回受害人员损失。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办案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涉案资金和资产处置的监督检查,防止涉案资产损耗和流失,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主动防范化解风险。

  一是加强养老诈骗风险评估。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开展对养老诈骗引发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的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涉众型群体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风险隐患,要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综合评估,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列出风险管控名单。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落实风险预警措施,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风险可控。

  二是坚持区别对待。在专项打击治理排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欺诈老人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警示和约谈,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清退资金,并运用多种综合手段督促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三是主动防控矛盾处置风险。各镇各部门要把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结合起来。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受骗人员通报案件进展情况,统筹做好思想引导、资金清退和帮扶救助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化解矛盾风险;对发生聚集上访苗头和其他突出意外风险的,要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应急管控措施,快速妥善处置,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坚持持续防范打击。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与防范打击其他网络电信诈骗和正在开展的基层“三零”平安创建和“六防六促’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久发力,建立动态排查发现机制,及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着力从根本提升防范打击效能。

  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主动加强行业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发生。区宣传统战办和区公安分局重点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和账号;区社会事务局重点整治养老领域涉诈风险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的活动和场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伊滨分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加强土地用途监督管理;区城乡建设局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老人购房和消费,非法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重点整治老年人在旅游、购买艺术品消费中的涉诈问题;区卫健办重点整治和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无资质诊疗骗取老人钱财问题;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问题;区工信科技办重点整治各种以养老名义实施集资诈骗问题,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取缔工作,协调推动防范和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通过开展行业整治,斩断和堵塞实施诈骗的途径和通道,捣毁和拆除实施诈骗平台和场所;区党群工作部要注重指导各级工会和妇联组织,及时排查发现挂靠在所属单位的经营养老服务的涉诈问题,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整治。

  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镇各部门针对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及时制定完善措施,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行刑衔接、线索通报、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实现“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

  三、方法步骤

  (一)组建工作专班。由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区专项办”),由区法制信访局、区宣传统战办、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党群工作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社会事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伊滨分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区卫健办、区工信科技办等13家成员单位组成。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等4个专项工作组。区专项办主任由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4个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区法制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宣传统战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二)建立协调机制。区专项办具体负责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全区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各专项工作阶段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具体制定本部门和行业系统具体工作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落实措施。区专项办建立信息报送、专项研判、检查调度、工作通报、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远行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三)把握步骤环节。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要求,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组织实施。宣传发动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加强宣传、发动群众、摸排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可靠依据。打击整治约5个月时间,主要任务是集中各方面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风险隐患进行有效整治和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主要做好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等工作。专项行动3个环节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确保整体工作连续有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要求,主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积极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高度对待专项行动开展。要及时统一思想,反时传达贯彻。迅速启动工作,各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掌握了解情况,加强安排部署,主动为专项行动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细化方策。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全区方案要求,对专项行动四项措施所涉及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分方案,以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目标化考核为手段,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抓好工作结合,将专项行动主动融入“三零”平安创建、“四治融合”、确保“五个不发生”和“六防六促”重要措施之中,努力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强化督导。区专项办将适时对各镇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开展视频调度、调研督导、评价评估,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效果。各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掌握情况,特别是紧盯案件线索办理和工作措施落实,对上级交办的工作和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区直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镇和行业系统工作的指导,准确掌握动态,切实履行责任,有效推动工作。

  (四)落实责任。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平安建设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相关责任。要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属地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强化部门责任,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本行业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下级单位明确思路方法,确保精准施策。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内容,成效突出的及时通报表扬,推进不力的,特别是重点案件办理不及时和发生突出问题的,要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确保以严格的责任落实,有力推进专项行动开展。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4

  5月27日,省法院以视频形式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聚焦六类打击重点,抓痛点、攻难点、消堵点,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钱”。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扎实推进。省法院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各中院根据实际成立了相应的专项行动办公室或者工作专班。省法院制定了《河北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全省法院贯彻落实,同时建立办案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治震慑作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强化案件识别,聚焦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的六类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犯罪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司法公正。全力追赃挽损,加强与公安、检察、行政主管机关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加强审判执行无缝对接,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深化反诈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组织庭审旁听、集中宣判、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切实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会上,衡水中院、保定中院、定州法院就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分别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5

  5月12日,太子河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安昕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传达了全国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并结合上级院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我为群众办实事]守护群众“养老钱”——辽阳市太子河区检察院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方案指出,要强化线索核查,利用12309平台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办理,建立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积极能动履职,依法严惩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等各类犯罪,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方案强调,太子河区检察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加大追诉力度,注重审查发现养老诈骗犯罪团伙背后的黑恶势力犯罪、腐败犯罪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全力追赃挽损,把追赃挽损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作为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的重要内容。同时,结合办案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消除养老诈骗犯罪滋生的土壤。

  方案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开展好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文件,按照领导小组及成员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切实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配合,形成整治合力。找准检察工作参与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切入点,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

  三是加强宣传,提高法治意识。通过以案释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等形式,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民老〔2022〕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上级转办一批、主动收集一批、全面排查一批,全面彻底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统筹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工作安排,借力发声,集中发声,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三必须”活动: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要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附件9);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附件8)。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公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属地政法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聚焦规范整治。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摸清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复查。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结合1月份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和查缺补漏,确保5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3)。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清零行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包干到人,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

  五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聚焦建章立制。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对“金民工程”预警推送的经营服务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新登记企业,要及时核查备案。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19〕x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关于印发江x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民规〔2020〕x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22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民政局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调度,动真碰硬督查督办。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指标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周二下午17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300字以内)、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附件5)、战果表(附件6)。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7

  5月15日,铜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在花果山人民会堂二楼3号会议室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专项办会议精神、市委书记李作勋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全市专项行动推进会议精神,对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调度分析、部署推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专项办副主任袁纯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部分市专项办有关副主任单位及区县汇报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有关部门围绕组建专班、涉养老诈骗线索和办理的案件梳理、防范宣传、行刑衔接等8个方面进行了讨论发言

  会议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谋划部署、统筹调度、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好专项行动的政治责任。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建强专项行动专班,重点聚焦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宣称“以房养老”、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代办“养老保险”等六种养老诈骗类型,无一遗漏地进行重点梳理,全面清查,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密切协作,有针对性的全面开展无死角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和线索收集,针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采取闭环式运行、“销号式”清单管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争取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性成果。三要强化督导,定责问效。各级各部门要聚焦工作成效,全面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市专项办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暗访回访,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重视不够、成效不明显,影响全市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副主任、各区(县)党委政法委、公安局分管领导,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综合组、打击组、整治组、宣教组组长;市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8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9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10

  直播中,*讲述了辖区老年人被骗的真实案例,提醒大家要关心身边的老年人,守好长辈养老钱。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22年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月,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根据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市及时成立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主任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统筹集中专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全面开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宣传工作,全力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发挥基层力量广泛宣传显成效

  *年,*和老伴就遇到一个陌生人,对他们嘘寒问暖之后,让他们拿出*万元投资养老公寓项目,到现在钱也没有追回来。

  全市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派出所专门成立了反诈宣传队、打击办案队、巡逻防控队,面对面向辖区老年人进行宣传,广泛收集涉及养老诈骗的线索,这些举措成效明显,辖区涉及老年人的诈骗案件大幅下降。

  *市向社会公布“养老诈骗”举报方式后,目前已收到举报线索*条。全市各区(县)、各专项行动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广泛发动群众提供诈骗线索。

  截至目前,全市共制作宣传册*.*万册,制作其他宣传品*.*万件,受教群众*万余人次,有效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二、创新传播手段线上线下发力

  为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形成全社会反诈热潮,*市创新传播手段,发挥政法媒体作用,通过微信群、抖音、今日头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推转各类反诈宣传视频,线上宣传受教*万余人。

  *月*日,在*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抖音直播间,该社区党总支书记*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律师*以“增强老年人防诈免疫力守护好长辈养老钱”为题,向网友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

  直播中,*讲述了辖区老年人被骗的真实案例,提醒大家要关心身边的老年人,守好长辈养老钱。

  *则采用现场解答的方式,向网友介绍养老诈骗犯罪分子惯用手段、作案方式以及防范技巧。

  针对老年人心理较为脆弱、不设防、关注健康、孤独等特点,*提醒网民:养老诈骗就在身边,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谨防上当受骗。

  宣传活动由线上转为线下。在*社区小广场,*市中信公证处工作人员和*市*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知识,并向老年人发放了宣传资料、手提袋等宣传品。

  为揭穿养老诈骗套路,*市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专门录制了防养老诈骗短视频,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提醒老年人守护好“钱袋子”。

  全市各区(县)、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优势,利用公交、地铁、出租车、楼宇电视等宣传媒介,多角度宣传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揭露犯罪套路,让老年人随时随地可见反诈提示。

  三、深化行业整治挤压“行骗空间”

  *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成立后,集中公安、检察、法院优势力量联合办公,核查涉养老诈骗历史案件,开展“回头看”,深入总结以往办案经验,严格把握法律政策,为依法精准打击提供指引。

  目前,*公安机关已排查*年以来涉养老违法犯罪存量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名。

  全市政法机关加强与民政、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协同配合,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

  针对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八大涉老领域*类问题具体整治及完成情况,*市强化分类处置,在对案件侦办、起诉、审判环节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通过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进行预警提示,推动行刑衔接,协同联动,不断完善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机制。

  为增强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感,*市组织各行业部门全面排查本领域是否存在涉养老诈骗风险,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划分风险等级,提出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期限,确保取得实效。

  *市民政部门成立*个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通过约谈负责人、查阅档案、查看收费记录、询问服务对象等多种方式排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个、养老机构*个,发现风险隐患机构*个,现已对*镇民营养老院依法予以取缔,另外*个机构正在整改。

  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市将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压茬推进,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为守护老年人“钱袋子”打下坚实基础。

推荐访问:工作总结 养老 诈骗 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保险诈骗工作总结 反诈骗工作年度总结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总结

版权所有:睿智文秘网 2009-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睿智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睿智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辽ICP备09028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