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新年送温暖活动方案3篇【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3-02-13 15:42:03 来源:网友投稿

迎新年送温暖活动方案1  为深入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以及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底困难教职工和困难劳模调查摸底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对象  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迎新年送温暖活动方案3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迎新年送温暖活动方案3篇【优秀范文】

迎新年送温暖活动方案1

  为深入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以及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底困难教职工和困难劳模调查摸底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对象

  1.大病困难职工: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目前低保标准为810元)以内,因职工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年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医疗费累计超过10000元),未达到领取《低保证》、《低保边缘证》、《特困职工救助证》标准的大病困难职工家庭。

  2.困难职工: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倍(目前低保标准为810元)以内,因患病、子女读书、突遭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

  上述对象,填写附1,并根据《20XX年苏州市区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附2进行汇总后上报。

  3.在职患重病职工。没有达到1、2条标准的,因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引起困难的职工家庭,填写附。

  二、调查摸底时间和要求

  20XX年11月16日前,完成各类困难职工的调查工作,附1、2、以电子邮报校工会邮箱xx。

  20XX年12月,落实分级帮扶困难职工,各级工会落实春节走访慰问工作。

  20XX年1月7日前,《各基层工会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统计表》(附4)书面形式报校工会。

  三、落实措施,开展多种形式帮扶救助活动

  1.明确范围,确定申报口径。原则上单位工会只受理大病困难职工本人的申请,如家属确实患有大重病且没有工作单位的,可由有单位一方开展填报,避免多头重复。

  2.严格把握各类困难标准,分类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重点要填写和提供申领职工户口的户号、20XX年度医药费票据的复印、病情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困难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卡号,子女就读学校、专业名称、目前年级等相关情况,属于大病困难职工的还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保证表格信息的完整性,以减少后期核对的工作量。

  3.进行全面细致地清理,对不符合建档条的,要立即退档;对已经脱贫脱困的,要及时注销;对符合建档条而未入档的,要及时入档,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困难职工档案资料信息真实、档案完整,不弄虚作假、不漏报,公开透明,程序到位。

  4.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将公示结果一并上报。

  5.结对帮困,互助互济。各级工会要利用本次调查的机会,不断完善本单位的救助机制,对不同程度、不同需求的困难职工进行分级建档,分层帮扶,努力做到帮扶救助全覆盖。各单位要积极推进党员干部与困难职工家庭结对帮扶工作,要积极组织职工加入到互助互济活动中,扩大参保互助队伍,做好服务,倾心为职工构建抵御风险的防线。同时要建立与完善扶贫帮困的长效机制,把节日走访慰问与制度性帮扶相结合。

迎新年送温暖活动方案2

  为充分体现工会组织对患重大疾病、家庭生活困难职工的`关心和爱护,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困难职工调查与申报的通知》(x总工字〔20xx〕x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江山市木业产业工会将于春节前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确定

  由产业工会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及职工困难程度决定具体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

  二、活动对象评定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x元含)以内,但由于患病、子女就学、单亲、残疾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1.5-1.6倍(918元-979元含)以内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c元含),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总收入除去困难情形引发的必要自负费用支出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1.5-1.6倍(918元-979元含)以内的职工家庭。

  各企业工会要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并加以筛选,认真核实困难情况真实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能申报:

  1、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

  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四、活动标准

  每人800元左右的实物。

  五、申报时间

  各企业工会请于20xx年1月30日前将申请资料交到市木业产业工会办公室处(贺村镇贺丽路5号)。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迎新年送温暖活动方案3

  20xx年春节即将临,为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加大对教职工的关怀以及对因病、因灾害造成困难的教职工帮扶力度,营造关心、帮扶教职工的良好氛围,学院分工会拟在20xx年春节前夕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慰问教职工12—1名。其中:

  (一)理工学部、人学部、商学部等三个工会小组各推荐2名;其他工会小组各推荐1名;教学督导1名。(20xx年度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职工,三年内各类慰问不重复);

  (二)因患重大疾病或因灾难而引起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参加慰问的领导

  全体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

  三、慰问形式:

  (一)院领导带领各部门负责人分组慰问;

  (二)院内走访慰问。

  四、慰问时间:

  另行通知。

  请各工会小组于20xx年1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慰问名单及个人银行账号报院分工会覃xx处,电子版请发到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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