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6篇)

发布时间:2022-12-30 18:30:07 来源:网友投稿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6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中学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我校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6篇)

篇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中学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我校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并结合我校复光教育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开展的建设者和接棒人。(二)基本原那么坚持组织领导、齐抓共管。坚持组织统领导,学校各部门协调组织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正确处理中心教育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的关系,找准学校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主动引导、重在建设。牢牢把握正确导向,扎实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遵循意识形态工作规律并结合我校开展实际。以立为本,巩固壮大主流意识形态。坚持依策管理。对违反政策的原那么问题和底线问题,应立场坚定、态度坚决。着力完善学校的政策规章,实现意识形态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主动适应形势开展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新管理方式,探索有利于破解工作难题的新举措。

  二、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明责、履责、担责、问责工作机制,把责任压实到每个支部和每一位员干部,确保校园意识形态平安和文化平安。(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平安底线和红线,加强教师教学考核及督导工作。建立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的运行机制,加强校本课程意识形态教育。(三)加强各类阵地宣传及管理。积极举办校内人文哲学社科类讲座论坛并严格实行“一会一报”制度。严格校内宣传栏使用管理,规范条幅、海报等宣传品悬挂、张贴。完善校园网意识形态建设,强化网络平安防护措施。(四)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坚持教育引导为先,做好“重点人”转化防控工作。对坚持错误思想,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座、论坛等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五)加强抵御防范宗教和邪教浸入。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别离原那么,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提高非法宗教和邪

  教对学校浸入的防范意识。(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落实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

  重点建设任务。注重从优秀青年师生和学术骨干中开展员。加强对新入职教师的审核及曰常教育管理。全面深入了解教职员工和学生思想动态。

  三、全面加强平安风险防控工作(一)建立完善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密切关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对学校意识形态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摸清风险底数。(二)构建学校信息平安预防预警体系。制定详实的信息平安预防预案。在敏感时间节点、重大活动前夕,对重大事件、重大情况和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以及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上报上级组织。(三)做好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对易引发舆情的事件进行科学界定和合理分级,提前制定详尽应对处置方案。对于重大突发舆情事件,组织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组织报告,并在24小时内报告舆情应急处置情况,对舆情走向、处置结果等后续情况随时报告。四、全面加强工作队伍建设(一)选优配强工作队伍。建立一支专业化队伍。培养先

  锋单元并扎实推进思政课专职教师、专职班主任配备,确保年底

  基本到达标准。(二)加强舆情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舆情联络员制度,

  畅通上下沟通联系渠道。根据要求设立舆情联络员、信息员,负责协调沟通、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舆情信息即时畅到达位。加强校园网管理,能够准确把握网络舆论态势。

  (三)强化队伍培养培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先锋员、广大教师、学生骨干培训的重要内容,分类分批对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进行培养培训,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全过程,不断增强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水平。

  五、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和激励问责(一)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员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干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以及面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错误思想、言论、行为敢于亮剑、敢于斗争、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大力表扬、广泛宣传,在干部提拔、职称评聘、评先树优中予以倾斜。(二)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存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舆情应对处置不力,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等应当予以问责情形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六、全面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一)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组织班子履行意识形态

  工作主体责任,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构建联动机制,随时通报情况,研判形势,部署任务。切实把学校各级组织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在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向上级组织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等规定动作落到实处。

  (二)要完善财政投入政策,将意识形态工作经费应纳入学校年度财政预算,逐步提高意识形态支出比例。加大对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舆情回应处置等方面研究的扶持力度,大力支持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学习培训,为提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篇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学院高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

  学院高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

  部、师生员工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内惨透。

  注重做好教师队伍、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政策及社会思潮动态,及时进行观点交流、思想引导。要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节点组织走访慰问或者开展其他形式的联谊活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考核,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选优配强学院宣传思想领域干部队伍。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政治素养和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篇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范文()2022意识形态工作

  指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校教育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处于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关乎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乎学校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追究问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健全领导体系

  学校党支部按照分部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校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校党支部对学校各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指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向导强队伍,

  三、明确工作职责

  校党支部负责统筹协调本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支部承担的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支部书记要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

  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要按照“政治家、教育家”、“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学校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学校党支部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支部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篇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临平中学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

  形态原则,明确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办发{2016}8号)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住建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党支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二章党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学校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

  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

  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监督考核

  第十四条党支部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五条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每年年底前,党支部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九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第二十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二十二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规定执行。

篇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全校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责任,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围绕“xxxxx”活动要求,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也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指定相关制度如下:一、强化责任意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校教育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处于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关乎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乎学校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追究问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二、健全领导体系学校党支部按照分部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校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

  作负主体责任。校党支部对学校各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

  负指导责任。党委书记是

  方向。支部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通过学习文件,党员们统一了思想,表示要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要坚定理想信念,丰富知识结构,提升职业技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微信朋友圈里负能量或不正面的帖做到不转发、不议;网上发帖做到正能量、积极健康有意义。

篇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学院高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院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学院分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X学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必须明确认识到意识形态的自觉是政治坚定的前提,意识形态的自信是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的基础。学院各级党组织应当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四条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成立以分党委书记为组长,分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纪检委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教科办、学工办(团委)、继教部及各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学院分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五条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学院的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工作。分党委领导班子对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分党委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班子

  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接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学校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院相应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学院在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管理和服务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师生员工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八条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分析研判学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学期向学校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对学院内发生和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师生员工中重要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并将处置过程和相关记录留存;及时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报告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按照规定权限,在学院内部合适范围及时通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九条加强对学院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学生课堂、部门网站、新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展览活动等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充分发挥党报党刊作用,自觉完成上级下达的征订任务。对主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做好报告人的背景核查,全面了解其思想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并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和备案。要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

  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内惨透。

  第十条建设、维护、管理好学院网络,高度关注网上舆情。分党委负责人要加强对学院互联网的管理,确保责任到人。要充分利用学院网主页功能,按照职责分工,监管好学院的网页,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要分层建立核心网评员、骨干网评员、普通网评员队伍,要拉得出、打得响、战得赢,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惨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第十一条领导和组织对学院内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及时干预,敢抓敢管、敢于亮剑。鼓励和支持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优秀师生代表发表理论文章,有针对性地批判错误价值观念和社会思潮。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接照管理权限依纪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第十三条高度重视学院宣传思想干部队伍和网评员队伍建设,抓好重要阵地、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配备和使用管理,确保宣传思想战线干部队伍和网评员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合适、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宣传干事或网评员空缺时,应及时补配到位,且宣传干事和网评员不得同时空缺。

  第十四条纪检委员把全体科职干部和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三章各部门(专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十五条办公室的工作责任:

  (一)学院办公室对在学院主网页上的信息公开、学院概况、政策法规、展示学院、领导介绍等方面的材料和具体内容负责审核;同时,对书记、院长信箱的信息要积极反馈处理。

  (二)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考核,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选优配强学院宣传思想领域干部队伍。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政治素养和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三)按照学院党委统战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四)把好人才引进过程中的政治审查关,健全新进教师就职宣誓制度和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将思想政治考核纳入教职员工的年终考核、职称晋升等考核内容中。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进一步树立广大教职工正确的教育观,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

  (五)积极承担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学院文化建设、统筹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统筹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任务,是学院对外宣传联络、媒体接洽、新闻发布、

  文化活动等方面的业务主管部门,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六)要加强对网络、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批、监督制度,要加强本部门干部队伍、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七)对学院主网页上的新闻发布、网络媒体及对内、对外宣传的采访报道的内容负具体审查责任,严格把好稿件签发关、版面(节目)审核关,明确稿件终审人员的岗位责任。加强新闻队伍建设和管理,定期对学院报道进行审查,切实做到可管可控。严格执行院内单位、个人对外公开发布和学院有关的重大事件、信息的相关审批手续。

  (九)负责全院安全稳定工作的综治协调、督查督办以及安全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要严密监控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利用热点事件煽动师生和从事渗透捣乱破坏活动。认真执行出国(境)进修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宗教传播的有效管理,防范和抵御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学院师生进行渗透,加强对邪教、传销组织的防范和打击力度,配合宣传部和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第十六条学工办(团委)的工作责任:

  (一)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教育引导,防范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对学生思想的渗透。切实抓好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为骨干力量的思政工作团队。制定学生资助项目境外资金资助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

  (二)团委要加强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读书会等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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