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进公司章程(6篇)

发布时间:2022-12-29 09:18: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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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进公司章程(6篇)

篇一:党组织进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含党组织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资。

  万元人民币。股东应在约定的出资时间前缴付出

  第五条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出资及其增减变更事项。在股东退股或股权全额转让、公司解散时由公司收缴股权证明书。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七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如下: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出资方式(货币单位:万元)货实无其合币物形他计金金金金金额额额额额

  出资时间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条股东会:(一)产生办法: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二)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议事规则:<1>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会议的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2>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不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对股东会负责。

  (一)产生办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二)执行董事姓名:(三)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每届任职期限: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一)产生办法: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

  (二)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

  的负责管理人员;

  〈8〉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9〉总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一)产生办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和财务

  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监事姓名:

  。

  (三)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

  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会会议的执行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等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四)监事每届任职期限: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及姓名:。第十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办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一)对外进行公司的意思表达;(二)决定和处理公司经营中需经股东会决定以外的业务;(三)向股东会汇报日常工作并接受领导;(四)经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批准签署有关文件。

  第八章公司党组织第十七条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公司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处于政治核心地位,支持董事、监事和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领导职工大会、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按照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要求,健全领导体制,落实组织机构和活动经费。

篇二:党组织进公司章程

  页眉内容

  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股东应在约

  定的出资时间前缴付出资。

  第五条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出资及

  其增减变更事项。在股东退股或股权全额转让、公司解散时

  由公司收缴股权证明书。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

  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

  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的说明。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七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页眉内容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如下: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出资方式(货币单位:万元)货实无其合币物形他计金金金金金额额额额额

  出资时间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条股东会:(一)产生办法: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二)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页眉内容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议事规则:

  <1>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会议的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2>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不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对股

  页眉内容

  东会负责。(一)产生办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二)执行董事姓名:(三)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

  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

  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

  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每届任职期限: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第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

  (一)产生办法: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

  页眉内容

  (二)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

  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9〉总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一)产生办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

  和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监事姓名:

  。

  (三)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

  会会议的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

  页眉内容

  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等不履行

  《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四)监事每届任职期限: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及姓名:。第十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办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一)对外进行公司的意思表达;(二)决定和处理公司经营中需经股东会决定以外的业务;(三)向股东会汇报日常工作并接受领导;(四)经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批准签署有关文件。

  第八章公司党组织第十七条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

  页眉内容

  公司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处于政治核心地位,支持董事、监事和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领导职工大会、工会和共青团组织。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按照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要求,健全领导体制,落实组织机构和活动经费。

篇三:党组织进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含党组织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DQS58-MG198)

  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

  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股东应在约定的出资时间前缴付出资。

  第五条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出资及其增减变更事项。在股东退股

  或股权全额转让、公司解散时由公司收缴股权证明书。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

  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

  说明。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七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如下: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

  出资方式(货币单位:万元)

  出

  姓名或者名称

  货币金额

  实无物形金金额额

  其他金额

  合计金额

  资时间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条股东会:(一)产生办法: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二)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议事规则:<1>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

  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会议的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2>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不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对股东会负责。

  (一)产生办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二)执行董事姓名:

  (三)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每届任职期限: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

  (一)产生办法: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

  (二)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9〉总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一)产生办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和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

  任监事。

  (二)监事姓名:

  。

  (三)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会会议的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

  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等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

  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四)监事每届任职期限: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及姓名:。第十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办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一)对外进行公司的意思表达;(二)决定和处理公司经营中需经股东会决定以外的业务;(三)向股东会汇报日常工作并接受领导;(四)经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批准签署有关文件。

  第八章公司党组织第十七条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公司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处于政治核心地位,支持董事、监事和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领导职工大会、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按照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要求,健全领导体制,落实组织机构和活动经费。第十九条公司党组织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一套有效的制度,培养、推荐、选拔和考察公司领导班子和经营者,对公司决定聘任和解聘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组织考察、审议,并提出任免建议。第二十条公司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公司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一)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二)财务预决算和重大投融资方案;(三)重大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方案和资产重组、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四)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五)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奖惩及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六)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七)公司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的问题;(八)其他需要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党组织书记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公司各种会议。第二十一条公司成立党组织时,同时成立纪律监察机构,公司纪律监察机构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协助党组织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部门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第九章工会组织第二十二条企业职工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依法开展工会活动。第二十三条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利益,表达职工意愿,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职工促进企业发展。第二十四条企业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帮助、指导职工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活动;组织职工学习文化、技术和业务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第二十五条研究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第十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的财务报告送交各股东。第二十七条股东提取公司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再提取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第二十八条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公司的经营期限、解散原因与清算办法第二十九条经营期限:。时间从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计算。第三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被人民法院依法规定予以解散。第三十一条清算办法:公司解散时,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成员由全体股东组成。第三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第三十三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3)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已经登记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份,每个股东各存一份,公司、登记机关各存一份。股东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篇四:党组织进公司章程

  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修订工作的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根据上级党委文件精神,要求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现就认真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事项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重要意义。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的重要制度安排,是集团推进优化升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各下属单位党组织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修订公司章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扎实推动,切实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二、章程修订工作组织机构为保障公司章程修订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顺利推进,成立集团公司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XXX(集团董事长)第一副组长:XXX(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组长:XXX、XXX、XX(各副总经理)组员:XX、XXX(集团各部室负责人)、XXX、XX(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章程修订办公室在党群工作办,由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办主任兼任副主任,负责公司章程修订具体事务。

  下属单位根据自己公司实际情况选择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三、结合实际开展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各下属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党章、公司法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做到应修尽修,努力实现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在集团的全覆盖。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明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写明党务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公司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一般应就党组织单设一章,使党建工作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四、章程修订工作具体进度安排(一)修订准备阶段(9月15日-10月31日):集团、下属各单位完成章程修改稿报集团办公室组织初审。(二)修订完成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集团、下属各单位根据集团办公室初审意见,全面完成章程修改工作。(三)完成主管部门备案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完成本单位公司章程工商备案工作。五、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指导。

  (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指导,抓紧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公司的章程修订工作。

  (二)严格落实。原则上各全资、控股公司必须按进度安排完成本单位及所属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备案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做好公司章程内容修订工作。

  (三)组织领导。公司章程修订要严格按照集团文件规定程序执行,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织专门力量,落实修订任务,确保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如期完成。要规范程序、注重质量,深入学习领会有关政策文件,切实把上级关于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四)强化考核。集团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要加强对公司章程修订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衔接,确保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依法依规、条款匹配、特色明显;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单位予以月度考核扣分处理。

  XXXX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X月XX日

篇五:党组织进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股东应在约

  定的出资时间前缴付出资。

  第五条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出资及

  其增减变更事项。在股东退股或股权全额转让、公司解散时

  由公司收缴股权证明书。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

  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

  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的说明。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七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如下: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出资方式(货币单位:万元)货实无其合币物形他计金金金金金额额额额额

  出资时间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条股东会:(一)产生办法: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二)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议事规则:

  <1>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会议的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2>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不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对股东会负责。

  (一)产生办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二)执行董事姓名:(三)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每届任职期限: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

  (一)产生办法: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

  (二)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

  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9〉总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一)产生办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

  和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监事姓名:

  。

  (三)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

  会会议的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等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四)监事每届任职期限: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及姓名:。第十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办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一)对外进行公司的意思表达;(二)决定和处理公司经营中需经股东会决定以外的业务;(三)向股东会汇报日常工作并接受领导;(四)经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批准签署有关文件。

  第八章公司党组织

  第十七条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公司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处于政治核心地位,支持董事、监事和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领导职工大会、工会和共青团组织。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按照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要求,健全领导体制,落实组织机构和活动经费。

  第十九条公司党组织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一套有效的制度,培养、推荐、选拔和考察公司领导班子和经营者,对公司决定聘任和解聘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组织考察、审议,并提出任免建议。

篇六:党组织进公司章程

  将党建工作加入公司章程的修改

  LGGROUPsystemofficeroom【LGA16H-LGYY-LGUA8Q8-LGA162】

  附件:

  将党建工作加入章程的修订模版

  第xx章党的建设(增加)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由

  人组成,设书记

  1名,副书记名(其中专职副书记可根据企业实际决定是否

  设置),每届任期3年,期满应及时换届。公司党总支(支部)

  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公司党总支(支

  部)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

  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负有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

  的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

  人;公司党总支(支部)成员应履行“一岗双责”。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

  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

  原则,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落实党管干部

  和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和企业

  才队伍,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

  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上级单

  位、董事会、监事会和党组织的决定或决议;领导公司思想政治

  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对以下属于“三重一

  大”的事项履行前置研究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的制订和调整;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和大额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下属分子公司的设立和撤销等事项;

  (五)公司高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七)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环境保护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八)需要公司党总支(支部)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对于超出本级党组织决策权限的事项,本级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党总支(支部)会议的议事规则,做到充分民主、有效集中。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前置研究时,应做好会议记录,与会党总支(支部)委员应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在收到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提请事前研究的重大议题后日内,须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予以研究并出具意见,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迟。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与监事会协同,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予以重点监督,监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和高中层管理人员在重大决策、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标、企业重组改制、产权变更与交易等方面的行权履职情况。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对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选人用人工作,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的把关作用。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应积极支持和协助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能。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的建设。公司应该为党组织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公司党组织机构配置、人员编制需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各部门有义务协助公司党总支(支部)的工作

  第xx条公司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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