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11篇)

发布时间:2022-12-28 11:54:02 来源:网友投稿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11篇)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1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权利归属的约定擅自注册行使本应由甲方享有的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款约定的报告协助义务的延误或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11篇),供大家参考。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11篇)

篇一: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1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权利归属的约定擅自注册行使本应由甲方享有的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款约定的报告协助义务的延误或妨碍甲方取得或保持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编号:

  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

  甲

  方:

  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公司地址: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

  后保守甲方业务资源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特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均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要求;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1.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护甲方商业秘密;2.不得刺探与本职工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3.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

  12.如发现甲方秘密被泄露或者由于乙方过失泄露甲方秘密,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13.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且本协议没有约定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概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声明并保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签署本协议,没有违反自己曾签署过的任何其他合同或者协议。

  4.本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劳动合同》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篇二: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中企动力科技集团股份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

  甲方:中企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文中“公司”指甲方〕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A区2号楼

  :100176法定代表人:于品海授权代表:陈丹

  乙方:户口所在地:现住所: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

  鉴于甲乙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且甲方拥有假设干已经开发、编辑,和即将开发、编辑的商业

  秘密、知识产权及保密资料,而这些资料对甲方的业务或甲方之附属或相关联公司业务经营影响巨

  大。乙方可能自其受聘于甲方之日起直接或间接接触或得悉上述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保密资料。

  假设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下将任何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保密资料予以披露或泄漏,可能会损害甲

  方及/或甲方客户或业务伙伴的利益。

  故甲、乙双方同意就有关知识产权和公司的商业机密于

  年月日达成以下协议:

  1.解释和定义1.1.除本协议内另有定义外,以下的名词及字句的解释和定义为:

  “保密资料”指与甲方业务或运作有关,或与甲方的雇员、客户、参谋或业务相关联人士有关的全部或任何数据、资料及任何形式的构思〔包括有形或无形资料及构思〕。上述资料及构思是由甲方的任何雇员或参谋,于受聘期间或基于参谋关系个别或共同制作、购入或创作,而这些资料及构思对甲方或其子公司或附属分支机构或相关联公司从事或考虑从事的业务有商业价值或其它利益影响。除以上解释外,保密资料亦包括任何于本协议签署前所有已向乙方提供或披露之任何构思、数据或资料及所有劳动合同内之条文及条款。“受聘”指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受雇于甲方从事工作事宜。“知识产权”指任何及全部与构思、程序、商标、发明、设计、实验、科技、电脑硬件或软件、原创作品、程序、发现、专利权、著作权、物品、市场及或商业的构思、计划或策略,

  以及与上述有关的全部经改良后的构思或计划或策略、技能、权利、申报或注册或登记权〔不管它们是否最终被国家以颁发证书等强制方式保护,包括但不限于成功申请为专利或注册为商标〕,而上述事项的构成、发展或创造是〔i〕与甲方现在的或计划中的业务或活动有关;〔ii〕与甲方现在的或可预期的研究及发展有关;〔ⅲ〕因乙方替甲方履行任何事宜的结果;(iv)因涉及对甲方任何的器材、设备、设施或商业秘密的利用;(v)因乙方对甲方的备忘录、稿件、记录、图样、略图、模样、地图、客户名单、研究结果、资料、程序、计划书、发明、程序、仪器或其它物料〔统称“甲方资料”〕的直接或间接接触。“职务作品”指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间为完成公司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提供的条件〔单独或与其他人士共同〕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发明、设计、构思、程序、技术、电脑硬件或软件、程序、原创作品、市场及/或商业的构思及在受聘甲方期间的计划和策划。1.2.本协议条款的标题只作参考,解释本协议时可不予考虑。1.3.本协议中所述的条款及附件是指本协议的条款及附件。1.4.本协议中单数的名词及字句已包括复数,反之亦然。名词及字句中显示的任何一种性别已包括每一种性别。1.5.本协议中所述的人士已包括任何的人士、法人或非法人。1.6.本协议所述的条例、法规、法例或成文法则指现行或不时修改或再制定的条例、法规、法例或成文法则。1.7.本协议可单独构成一个独立的并且可执行的法律文件。

  2.所有权权利2.1所有知识产权的全部所有权及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有关知识产权自身的权利及其注册、

  申报、登记的权利〕都是唯一属于甲方拥有的,即全部的知识产权被视为职务作品。乙方须履行全部甲方认为需要采取的行动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权利。因法律的实施而使乙方享有的保留任何知识产权的权利,乙方须不可撤销地同意将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及利益转让给甲方,而甲方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但乙方利用非工作的业余时间独立创作的不涉及1.1“知识产权”定义中〔i〕、〔ii〕、〔ⅲ〕、(iv)、(v)情况的作品除外。2.2乙方同意保持其近期的所有知识产权的书面记录及乙方于受聘期间参与〔个别或与其他人士共同〕知识产权发展制作的全部记录。这些记录应以笔记、草稿、绘图或其它任何甲方指明的方式记录。这些记录由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使用这些记录资料。2.3乙方亦同意知识产权是在以下情况下产生将被视为乙方因接触到甲方资料而产生的。a.在乙方于甲方或其附属公司或相关联公司工作或与甲方业务或运作有关而产生;b.在乙方于甲方终止对乙方的聘用后的12个月内,当甲方或其控股公司或附属公司或相关

  联公司制作、使用、出售、实践知识产权时或将该知识产权用作申请专利、商标、版权或其它的财产所有权时。

  3.乙方的保证、声明及责任3.1除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及在维护甲方利益之情况下,或保密资料于乙方受聘期间或以后已被

  广泛刊登和传播外,乙方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利用、制作、泄漏、出售、披露或以其它方式向任何第三者传达任何保密资料;并且,已知晓在任何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披露保密资料及不适当的泄露商业秘密将会损害甲方的利益。3.2乙方假设将其职务作品以文稿或演讲的方式对外发布,乙方应当于发布这些职务作品前的7天,将这些文稿或演讲词呈交予甲方审核,并由甲方决定披露上述资料是否会影响甲方或损害甲方的利益。3.3当乙方终止受聘时,乙方需立刻将全部及任何从甲方获取的、替甲方创作或属于甲方的资料及文字记录〔包括手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与保密资料有关或包含于保密资料中的资料)的原稿退还给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出具承诺函,承诺其已将全部资料退还甲方,并保证终止聘用后不会自己使用甲方的“保密资料”或将上述资料向任何第三人披露。3.4乙方应在其工作的地方及/或其它由其控制的任何地方保存其当时“需要知悉”的保密资料,并于不再需要知悉这些保密资料时退还给适当的人士或部门或作其它适当的处置。3.5除非复印资料的行为是为开展甲方的合法业务而做出,否则乙方不得将任何保密资料复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再现。3.6乙方保证,除经甲方管理层批准外,没有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非甲方人士透露、利用、复制、发布、或摘要任何保密资料。3.7乙方保证并不向第三者(包括前雇主及业务伙伴)负任何责任而与本协议不相符。3.8除因现行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外,乙方承诺不会披露/泄漏劳动合同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同时,乙方在因接受政府的要求而履行上述披露劳动合同的任何条款和条件时,需履行向甲方的事先通知义务。3.9除因需要履行其雇员的责任外,乙方承诺并同意在受聘期间,将以最严格的保密方式保证全部的保密资料不被透露、利用或将这些保密资料带离其工作岗位或甲方办公室。3.10乙方同意在受聘期间,甲方有权在无须给予其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及地点可以收集及查看乙方所持有的保密资料,并可以利用任何合理及合法的方式去收集及收录全部属于公司的视像及/或音像的信息。3.11乙方在甲方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应协助甲方在任何国家通过正常合理的途径获取并执行所有与专利、版权、其它权利或知识产权注册有关的事务,及为此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协助甲方签订一切必要的法律或非法律文件:a.专利、版权或其它世界性保护权的申请、获取,及当获得上述的权利后之延续及回复该等

篇三: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记忆方法视频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演讲稿招生办班流程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

  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协议

  甲方:北京瀚林新思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乙方: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期共同遵守:第一条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完成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申请、注册、登记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均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运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依甲方的经营性质、特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保密制度规定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秘密。主要表现为: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记忆方法、视频、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演讲稿、招生办班流程、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第三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第四条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第五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在内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六条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日起二年二年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从事甲方二年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也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第七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记录、存储本合同项下的甲方秘密信息,原则上应使用甲方提供的纸张、磁盘、磁带等介质或载体,并在离职时或基于甲方的要求随时将上述介质或载体返还甲方。因特殊条件确有必要使用乙方自有的介质或载体记录、存储上述秘密信息的,乙方应在离职时或基于甲方的要求,随时将上述介质或载体提供给甲方以复制、备份上述秘密信息,并在复制、备份完成后销毁原介质或载体,或以甲方认可的方式将秘密信息从介质或载体中删除。第八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时起算。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加班的时间,加班场所包括在甲方工作场所内及甲方指定的工作区域。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第九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或向有关司法机构提起刑事控告。第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至第五条约定,须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壹万元;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关于同业竞争禁止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合同违约金贰万元;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壹万元。违约金不足于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实际损失。第十一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北京瀚林新思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乙方:日期:二O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名):日期:二O

篇四: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协议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了协议书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协议书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为大家的知识产权保密协议书,欢迎大家提供。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设备采购,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1.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1.1.专利权:包括创造、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2.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1.乙方拥有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设计数据,乙方有权按产品设计数据进行生产加工,但产品只能是销售给甲方。

  2.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再使用产品数据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专用的模具、样板、图文、数据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图文、数据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4.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1.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提供的设计数据、工装夹治具、图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给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数据及图文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不进行复制与拷贝。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3.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

  元,如违约金缺乏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1.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催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将有偿使用,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1.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得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与相关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模具、夹具、工装及图文、资料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所有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七、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八、不管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缺乏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九、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十、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管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那么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十一、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或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为准。

  十三、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乙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联系:1、知识产权本协议所称之“知识产权”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归属于甲方所有的:(1)职务性创造创造(包括创造、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2)注册商标、字号及其他标记的专用权;(3)专有技术及其他不为公众所知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专有权利;(4)职务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报告、图书、教材、图册、地图、摄影、声像、文字、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等)、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5)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对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2、商业秘密本协议所称之“商业秘密”是指归属甲方所有且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间了解到或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关于技术开发的信息,包括: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设想之中的产品、设计、模型、方法、经验、数据、算法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以及源程序、目标程序、开发手册、研发文档等,以及甲方的产品方案、产品开发方案等;

  (2)关于市场营销的信息,包括:甲方的营销方案,销售方法,定价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供应商、合作方以及客户,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效劳网络、渠道以及公司现有的、正在开发或者设想之中的经营工程等信息;

  (3)关于经营管理的'信息,包括:甲方的各类工作方案、管理方法、组织结构、、财务、工资福利等情况,以及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内部业务规程与管理体系以及各种重要管理文件等;

  (4)关于甲方法律关系的信息,包括:甲方合同履行情况,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情况,商标注册情况,诉讼情况等;

  (5)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

  (6)甲方要求职工保密的、同甲方有关的其它信息。3、职务开发结果本协议所称之“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以下内容:(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及商业秘密在甲方的业务范围内,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设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第一,商标标识设计、外观特定装潢设计、标识设计、产品设计、广告、教材、文书;第二,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创造创造;第三、模型设计、经验方法、开发文档、研发数据;第四,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第五,虽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所有上述研究、开发结果,以及对甲方现有研究、开发结果的改进。

  (2)乙方在离开甲方(不管何种原因)一年内所得的、与其在甲方工作时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或者利用其在甲方期间的相关条件、资源、商业秘密以及在甲方期间研究、开发结果根底之上所做的研究、开发结果。

  (3)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或乙方与甲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其相关协议、本协议中约定的应归甲方享有的其他智力劳动成果。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自己做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将立即首先向甲方报告。

  2、乙方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规定应该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把创造或设计在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对计算机软件、商标设计和标识设计、计算机软件配套教材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权,对商业秘密的权利、专有技术所有权及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创造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对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

  3、乙方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得研究、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开发结果不是执行在甲方的本职工作的结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时间,同时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或商业秘密,那么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以下情况除外:

  (1)该研究、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具有竞争性;

  (2)实际上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研究、开发结果;

  (3)该研究开发是在乙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根底上形成的。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务所得的研究、开发结果,乙方如主张由其本人对该研究、开发结果享有知识产权,假设该研究、开发结果与甲方业务密切相关,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开发结果,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该研究、开发结果。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该研究、开发结果为职务开发结果,甲方可以利用该研究、开发结果进行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该研究、开发结果实际为非职务开发结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该研究、开发结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5、乙方在离开甲方(不管何种原因)一年内所得的与其在甲方工作时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研究、开发结果,该结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费用。乙方在离开甲方后,欲继续提高或改进其在甲方工作时获得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的技术成果,必须得到甲方的许可。6、乙方在甲方工作或离开甲方时,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识产权。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应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围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将实物、资料等擅自带离工作岗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进行复制、交流或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不得在学术会议、技术鉴定会等会议或活动以及报刊、杂志、信息网络等媒介上批露甲方商业秘密。

  乙方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为甲方的竞争企业工作或通过任何途径泄漏给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商业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经商业秘密拥有者的书面允许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担保密义务的合作方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更不得泄漏此商业秘密。

  4、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离开甲方,应将接触到的所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数据、源程序清单、提纲、模型、软磁盘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资料如数交回甲方,尤其对软件开发资料(包括源程序、文档、目标产品等)应作专项。

  5、乙方在离开甲方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应替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进行生产和经营,或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6、当发现甲方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或商业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协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扩大或商业秘密的进一步散失。

  7、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承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或间接的)咨询性、参谋性效劳。

  8、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乙方离开甲方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请求、劝诱、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承受外界聘用,或者为其承受外界聘用提供时机、帮助或者任何便利条件,更不得在离开甲方前抢夺甲方的客户以及引诱其他职员离职等。

  9、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决不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也不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因违反该承诺而导致甲方受到第三方指控时,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但如乙方是按甲方的明确要求或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而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除外,在此种情况下,乙方应当对可能存在的侵权情形及时向甲方申明,否那么,仍应按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

  1、竞业限制的人员包括:(1)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部门经理(含副经理、经理助理)及其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2)高级技术人员,是指系统工程师、方案工程师、SQA、工程经理及其以上级别的人员;(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客户)经理、秘书人员、管理人员、参与公司平台技术研究的人员、参与合同标的额超过人民币级工程开发的人员。

  2、竞业限制是指以上人员在离职之后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上述竞业限制行为包括全日制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兼职、参谋。

  3、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超过两年。针对不同人员的竞业限制时间,由甲方确定。

  4、竞业限制的企业,是指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5、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需按月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各地规章规定的下限执行。乙方需要按月向甲方报告工作单位和工作内容。

  6、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应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额度为甲方确定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总额的倍。

  违约金=每月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时间×倍数。1、甲乙双方假设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具体违约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假设前款违约金缺乏以弥补甲方损失的,那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差额局部。除此之外,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采取警告、记过、扣减工资、降级降职、解聘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如实、准确地说明其所承担的原有知识产权、保密、竞业限制及其他相关义务的情况,具体需要说明的情况如下:

  (1)乙方在此之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的大致情况;

  (2)乙方在此之前根据法律或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的大致情况;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情况。

  乙方应确保其说明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否那么,由于乙方怠于说明或者说明不真实、不完整以及不准确所产生的任何后果和责任均应有乙方自行承担。

  经由乙方签字的对于前述情况的书面说明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所称聘用期间(含期)以乙方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准。聘用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3、乙方离开甲方的时间,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4、乙方成认,已阅读过本协议,并确切了解协议条款的法律含义。

  5、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局部。

  6、本协议连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劳动合同以及今后甲方制定或修改的各项管理制度,都构成乙方的义务,乙方需严格遵守。

  7、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有抵触,那么应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协议签署后,非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不得修改本协议。

  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并至双方完本钱协议规定之所有义务后效力终止。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10、本协议双方如对解释、执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的,那么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假设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假设根据相关劳动法律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的,那么应当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庭进行劳动仲裁;对于其他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无须进行劳动仲裁的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地为深圳市南山区。甲方:盖章:签约日期:乙方:手印:签约日期:甲方(聘用方):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邮政编码:乙方(受聘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业务资源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特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均同意遵守以下条款。1、职务成果所谓职务成果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为履行本职工作、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务以及利用甲方资金、设备、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所有劳动成果。2、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从事工作期间知悉的、或者因乙方履行职务而产生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指标、数据库、产品图纸、作业蓝图、设计图(含草图)、样品、制造工艺、制造技术、技术数据、科研成果、公司未对外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专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电函等等;2)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管理诀窍、公司开展方案、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效劳工程开发情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与需求、营销方案、采购资料、产品效劳定价及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等;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内部业务规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4)甲乙双方附件或者补充协议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5)其他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该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对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密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注保密标志;对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对涉密信息所在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保密要求;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篇五: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或邀约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单位住址: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江村东路4号

  乙方(劳动者或受邀约人)

  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

  紧急联络人:

  联系方式(电话):

  鉴于乙方受聘于甲方,并签订有劳动合同书,在职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保密协议。

  第一条知识产权归属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完成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申请、注册、登记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运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由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二条保密内容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生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第三条保密范围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期间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第四条乙方保密义务1、不刺探非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商业秘密。2、不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3、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4、不利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从事有损甲方或甲方关联单位利益的经营、交易等行为。5、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乙方离职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6、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的相关部门报告。7、其他本着诚实守信原则应当承担的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第五条涉密信息载体乙方因履职需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磁带、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

  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

  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2、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在向甲方提出离职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

  方的财务,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

  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

  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六条保密期间

  本协议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并不限于甲乙双方保持劳动关系期

  间,乙方应谨慎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除非:

  1、乙方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2、甲方明确公示已对该商业秘密进行了解,该信息已经不再具有商业

  秘密的特性。

  3、甲方的法人资格终止,且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人或组织。

  第七条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撤离)乙方涉密岗位

  (事务),并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理(追诉)。

  2、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

  承担损失赔偿责任。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

  可举证之期待利益损失;

  (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本条(1)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不低于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的合理数额,或者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

  (3)甲方因调查和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此

  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而给甲方造成的人员录用费、培训费等的损失也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

  达¥:

  元以上的,属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

  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5、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除可按照上述条款处理外,还可将乙方起诉至司法机关,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约定脱密期为

  个月,乙方离职需在脱密期之前以

  .

  书面方式提出,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脱密期顺延。在脱密期内,乙方无

  条件服从甲方工作分配和岗位调动,积极配合甲方履行脱密义务。

  2、双方传递文件的通讯地址确认如下:

  甲方:

  邮编:

  乙方:

  邮编: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均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

  更。

  3、甲方每月向乙方(在岗期间)支付保密费人民币¥:元。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份,乙方份,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日

  .

篇六: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

  甲方(单位):乙方(员工):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因乙方现为甲方供给服务或两方合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奥密,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和保护两方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例,甲乙两方本着同等、自发、公正和诚实信誉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保密部分

  第一条

  保密内容及范围

  1.乙方赞同对甲方、或许虽属于甲方客户(含意愿客户)等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全部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内予以严格保密。

  2.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时期接触到的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系客户的任何形式的奥密信息,包含但不限于:

  A.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系客户不欲公然的看法、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商业奥密、专有技术以及任何知识产权等;

  B.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系客户制作或拥有的任何形式的报告、访谈记录、数据、信函、电子邮件、报表、模型以及其余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C.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系客户的技术资料或奥密、经营状况、经营策略及经营信息、客户信息、客户经营状况等;

  D.甲方内外面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报价、合同、项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训资料和工具以及项目成就等;

  E.甲方内部不欲公然或未经公然的公司制度、文件、决策、信息和公司营运状况等;

  F.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系客户不欲公然的对于财务、成本、收益、市场、销售、合同d、采买等渠道、客户、经销商信息等。

  G.甲方的客户或潜伏客户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其身份及其余有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客户销售策略等;

  H.以下信息亦属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3.乙方认可,上述“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协议不单合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以后接触的保密信息,也合用于乙方在本协议奏效日期前接触的所有保密信息。

  4.乙方确认,假如对能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或不太明确,则乙方应按保密信息进行办理,除非获取甲方或乙方上司的明确否定。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赞同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正确努力,在供给服务或两方合作时期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公司、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奥密的行为。

  2.乙方在为甲方供给服务或两方合作时期,应严格恪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可文的保密规章、制度,执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许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

  慎、诚实的态度,采纳任何须要、合理的举措,保护其于任职时期知悉或许拥有的保密信息。

  3.甲方或乙方上司任职权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与指示,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本合同商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

  4.乙方赞同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肩负的保密义务包含但不限于:

  A.乙方因某一项目而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系客户处获取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只在进行该项目或与该项目密切有关的项目研究时使用,绝不为与该项目没关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B.乙方应付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系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当保存,不得泄露或丢失,在未经甲方预先书面允许,不得私自保存或复制、记录;

  C.非经甲方预先书面允许,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含除甲方该项目组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表露或流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照保密信息,到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D.当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系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不论出于何种原因),乙方应立刻将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完好交回;

  E.依据甲方的要求,照实向甲方供给保密信息的使用记录;F.乙方在辞职时或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时,须将全部保密信息(及保密

  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甲方;

  G.乙方在辞职后,应严格恪守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流传、表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伤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含向乙方以后任职单位表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为乙方自营公司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H.不论任职时期或辞职后,乙方均不得劝诱及参加招聘甲方其余员工到甲方的竞争单位工作。

  5.任职时期,未经甲方赞同,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来往。

  6.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任职或辞职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系客户对外宣布保密信息,或许保密信息为民众所知以前的任何时间。

  7.特别是,以下任何一行为均属于违犯保密义务之列:

  辞职后,乙方不得(包含不得自行及不得经过乙方所在单位)与原甲方客户进行与甲方存在竞争的业务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户联系乙方,则乙方应将该信息见告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户与甲方联系。

  第三条

  有关确认

  1.两方确认,就本协议的执行,甲方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花费或酬劳,不影响本协议效劳,除非两方还有商定。

  2.乙方确认,已经知悉并理解甲方的以下制度,并赞同恪守执行:

  3.甲方将不按期的改正有关保密的制度与作法,并经过电子邮件、公司网络平台等进行公布,乙方赞同常常查收有关文件,并依照执行。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犯保密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系客户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甲方的声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甲方为此支出的检查花费、公证花费、诉讼花费、律师花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为应付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全部花费等。

  上述赔偿能够从乙方的服务酬劳或劳动酬劳中扣除。

  2.假如乙方入侵甲方客户及甲方关系客户有关的保密信息或知识产权,甲方有权代表甲方客户及甲方关系客户追查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任职时期有任何违犯本协议的行为时,均被视为严重违犯劳动纪律与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排除劳动关系其实不支付经济赔偿金。

  知识产权部分

  第五条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已注册和未注册的、包含进行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权、商标、服务标记、表记、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权、版权(包含计算机软件的版权)、数据库权益、半导体设计图权益、适用新式、专有技术和其余知识产权,以及在世界各地同样或相像成效的其余所有的权益或保护形式,不论其表现为什么种形式,记录于何种载体,不论能否登记。

篇七: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保密和知识产权协议

  本保密和知识产权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签订:甲方:法定代表人:企业住所: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在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统称为“双方”,各自被称为“一方”。鉴于

  1、甲方保密信息和知识产权是甲方的重要无形财产权,其开发凝聚着甲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投入;

  2、乙方理解并承认,其在甲方工作期间可能需要接触、了解和掌握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保密信息。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事宜达成共识。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一、保密内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得知的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所有或知悉的

  全部信息均应视为甲方的保密信息,但为公众已普遍知悉的信息除外,具体而言,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性、劳务性收入、薪酬福利信息、绩效考核信息及资料等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服务器资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内部业务流程、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向乙方透露的、乙方直接或间接从甲方或其关联方其他成员获得的书面的或口头的、从图纸或对设备和部件的观测中获得的其关联方其他商业信息,和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2、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研究数据、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项目开发情况、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

  3、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名单(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走访或认识的甲方的和/或其关联方其他的成员客户),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商业合作伙伴的技术信息、资料、数据以及相关业务或事务、经营信息

  等;4、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研究、

  模式、计划、汇编物、发明与创作、产品设计、产品图纸、配方、公式、设计、模型、方法、过程、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及软件(无论是源代码或目标代码)、技术数据、数据库、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硬件配置信息、产量、设备变更、服务、电路设计、工艺流程、科研成果、认证等;

  5、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的员工、客户、合作伙伴及用户(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求助人、赠与人、互助计划会员等)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指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生物识别信息、生理健康信息、网络标识符和设备标识符、个人通信信息、个人财产信息、个人位置信息等;

  6、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7、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的其他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或者竞争优势、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等;

  8、甲方规章制度或甲乙双方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可以是一份完整的方案、文件、或产品,也可以是某

  一方案、文件或产品中的部分数据或部分要素。双方进一步理解保密信息不包括上述项目中已经公开的和乙方或有相关保密义务的其他人通过正当手段通常可以获得的信息。

  二、保密范围及保密期限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保密信息;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仍有效;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保密信息。三、乙方的保密义务1、乙方对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本协议第一条一款所述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披露。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2、严格遵守甲方关于保密信息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尽最大努力保守甲方保密信息;对于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所有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泄露或披露任何该等保密信息;3、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为下列行为:

  1)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甲方,擅自披露、使用保密信息、制造再现保密信息的器材、

  取走与保密信息有关的物件;2)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无关的保密信息;3)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或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4)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提供甲方的保密信息;5)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保密信息的行

  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6)复制、再造、复印、分发、传递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传播或公开甲方的保密信息或将其携带出甲方工作场所。4、如果发现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过失泄露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5、离职后到其他单位任职时,应将自己根据本协议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告知对方;6、乙方承诺,其在本条项下的义务在其受雇于甲方期间均将存续,并在其与甲方的劳动关系解除/终止(无论因何种原因而解除/终止)后仍将持续,直至甲方相关的保密信息不再是保密信息(但因乙的违约行为而导致该等信息成为公众所能普遍获取的信息除外)或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披露的。7、乙方同意采取所有合理必要防范措施,以确保保密信息处于秘密和机密性质,并在有任何第三方做出侵害保密信息的行为时立即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遵守由甲方依法发布且不时修改的有关采取防范措施的任何规定。乙方仅对其本人知道的被授权收到保密信息和那

  些有甲方书面指示的甲方员工,透露及/或允许其接触保密信息。若非为完成依甲方和/或其关联方其他成员与第三方的协议约定的工作之必要时,乙方将严守秘密,不向任何人、合伙或公司披露或使用任何该秘密信息和专有信息。

  8、作为履行保护甲方保密信息重要义务之一,乙方在离职时,应当将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电子邮件、仪器等)归还给甲方。如该等载体属于乙方所有,则乙方应当告知甲方,并在人力资源部和IT部人员的面前将保密信息从该载体上永久删除,或者按照该载体本身的实际价值将该载体转让给甲方。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采取何种方式。在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经甲方要求,乙方应签署并交付给甲方一份书面证明,证明其已履行本条项下的义务。乙方同意将对这些秘密信息保密,并至少以使用自己的保密或专有信息一样小心的程度但任何情况都不低于合理的谨慎来保护和维护秘密信息不被擅自使用、披露、报道、转让、或出版。

  9、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在口头询问、质询或在诉讼过程中索要信息或文件,传唤、民事调查或其他类似程序中,如乙方依法被要求必须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乙方应就此披露要求立即书面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可采取适当补救措施。

  10、乙方不得与任何其他主体(乙方的直接亲属除外)探听、披露或讨论薪酬、奖金、福利、期权或任何形式的报酬事宜。

  11、对于本协议或甲方任何依法所订规章制度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乙方仍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以维护甲方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四、对公知领域的排除1、对于甲方所有的信息,如果乙方能够证明该信息不具有秘密性,则可以免除乙方的保密义务。2、尽管有前述规定,不能仅因为保密信息已被对其拥有商业利益的少数人知悉,或包含在向公众的一般性披露中,即认定其已为公众普遍知悉,并且,不能仅因为保密信息的各个组成部分已为公众普遍知悉,即认定两个或以上的保密信息的组合已为公众普遍知悉。五、保密措施1、属于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由甲方指定专人负责采用电脑技术或其他方式进行处理、备份及妥善保存。2、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复制、摘抄、仿造,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获取本协议所约定的保密信息。3、如乙方在对外开展工作或与他人的合作过程中须向他人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必须事先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将甲方授权披露的保密信息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任何目的。4、乙方任何时候均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述手段获取公司的商业

  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甲方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5、保密信息的返还

  1)当乙方离职或甲方要求乙方返还保密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返还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信息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保密信息的文件。

  2)没有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信息。六、保密费的支付乙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在职及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再向乙方另外支付保密费或者类似性质的费用。

  第二条知识产权一、工作之前的知识产权1、乙方应将其在受聘于甲方之前所创作、合著、开发或以其他

  方式拥有、共有、控制、受益的发明、实用新型、设计、诀窍、著作权或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统称为“在先作品”)及时、完全地告知甲方,并提供详细的资料清单,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作者、知识产权的详细描述、创作时间、所有人(如与作者并非同一人)、注册情况以及该权利是否受许可或其它约定的限制;如果没有该附件清单,则

  表示乙方不拥有该等在先作品。如无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工作范围内使用以上任何知识产权。乙方确认其有权且也同意授予甲方这些知识产权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和世界范围内的使用许可权,以及在无其他被许可的情况下对许可该资料的优先权,可以将该在先作品作为该产品、程序或机器设备的一部分或与其一道进行制作、修改、使用或销售。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乙方确认其因此所应得的补偿已包含在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内。

  2、乙方承诺在其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为其前雇主或任何第三方所拥有的保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任何可能侵犯其前雇主或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3、甲方计划行使权利实施这些知识产权时,将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向甲方授予上述许可权时保证,其有权授予上述许可权,并且上述许可不会违反其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其前雇主,下同)应负有的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密义务),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

  4、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二、工作期间的知识产权1、乙方在此确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其本人通过下列方式创作、合著、开发或以其他方式拥有、共有、控制、受益的任何发明、实用新型、设计、诀窍、著作权、技术开发、

  观念、技术改进、发现、思想、商标、商业秘密、软件、程序、版权作品(无论是文字、图片、动画或其他创作形式)、专利(无论是否申请或者目前正在申请注册)或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其中所包含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知识产权权利或其他财产权利(统称为“甲方知识产权”)应归甲方所有:

  1)在履行甲方分配的本职工作中;2)在履行甲方分配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3)在与甲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1)年内(并且与其本职工作和/或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4)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例如,甲方的资金、设备和零部件、原材料、诀窍、商业秘密等)做出的。2、乙方同意,将以所有适当的方式(由甲方承担费用)协助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人员或实体为甲方在全世界范围内享有甲方知识产权的各项权利。该等适当的方式包括:向甲方披露全部相关信息和数据,签署所有的申请书、规范说明书、以及甲方认为在申请取得该等权利和向甲方(或其继承者、受让人和指定者)转让甲方知识产权的专属权利和利益时所必需的文书。3、乙方进一步同意,其在本条项下的义务在其与甲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仍继续存在。4、乙方确认并同意:1)乙方对甲方或其继承人、受让人或被许可人公布、使用有关甲方知识产权没有任何异议;

  2)甲方或其继承人、受让人或被许可人此后可按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对有关甲方知识产权进行修改和改编,并对有关甲方知识产权(及其修改或改编)进行披露和处置,而无须征得任何人的同意;

  3)符合以上第一条第1款的规定,确定为甲方保密信息的甲方知识产权,乙方应承担无条件的保密义务。5、乙方特此放弃其现在或今后可能因下列事项而对甲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和被许可人提起的权利要求:对任何甲方知识产权的侵权;

  1)与甲方知识产权相关的额外报酬;2)甲方拟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甲方知识产权时,乙方所可能享有的任何优先权利;3)根据本协议归属于、转让或许可给甲方的甲方知识产权的申请所导致的其他权利要求。三、乙方单独享有的知识产权1、对于所有乙方在工作之外、且未使用甲方的物质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和成果、或乙方认为不属于甲方知识产权(“乙方知识产权”),乙方应该及时全面地向甲方报告其相关细节,甲方有权自行判断是否属于甲方知识产权。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为职务作品。2、经甲方确认为乙方知识产权之后,如甲方认为前述发明和成果可运用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乙方同意甲方享有优先权,并可以

  合理的价格购买乙方知识产权以及所有的相关权利。在此前提下,甲方将承担就该等乙方知识产权申请专利权、商标权或登记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费用。

  四、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就甲方知识产权进行奖励的,甲方将依法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知识产权完成知识产权登记后,根据其推广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甲方依法应给予乙方报酬的,报酬的数额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乙方同意其在职期间产生的职务作品在其离职后产生经济收益的,该收益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再主张任何与之相关的权利或经济效益。

  第三条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守约方有权请求强制履行、以及寻求其他任何适当的救济(包括金钱赔偿,如适用)。

  一、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中任何保密义务,应当承担如下赔偿责任:1、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乙方违约前或离职前(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六(6)个月实际所得工资(包括各项奖金)的赔偿金。如果乙方在甲方实际工作时间不足六(6)个月,则按其在在职期间实际获得之月平均工资的六(6)倍计算。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之损失超过此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

  方为执行本条款所承担的各项合理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根据本条规定向甲方赔偿损失的,仍应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2、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保密信息公开的,乙方应当赔偿该保密信息的全部价值。保密信息的全部价值,可由国家认可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评定。

  3、无论上述赔偿责任承担与否,乙方该等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二、如因乙方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支付的各项赔偿费用;甲方因处理第三方指控所支出的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律师费用、交通费用等。上述费用和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奖金和其他收入中扣除。

  第四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

  任何一方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其他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四、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五、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都应该被视为独立的义务而各自具有可强制执行性,当本协议的某些义务不可被执行时,其他义务的可执行性不受影响。六、任何一方放弃本协议某一条款的适用,需经书面方式明示。任何一方没有或没有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权力和救济措施不能视为是弃权,单独或部分的行使均不能排除对该权利、权力和救济措施的进一步行使,也不能排除对其他权利、权力或救济措施的行使。在不限制上述条款的情形下,本协议一方对另一方违反某一条款放弃追究不能被认为该一方放弃追究今后违反同一或其他条款。

  甲方(盖章):签署时间:

  年月日

  乙方(签字):签署时间:

  年月日

篇八: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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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范文

  〔标准合同模板整理版〕

  甲方:XXX个人或公司乙方:XXX个人或公司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省XXX市XXX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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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及对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为了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确定乙方保守甲方的知识产权的责任,同时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规定,结合本行业惯例,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所指知识产权是指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摄影器材有偿租赁服务期间,参与并配合甲方拍摄制作业务项目制作过程中完成拍摄制作的所有影像素材资料。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影像制作设备中所有由甲方组织拍摄并制作的影像素材内容产权归甲方及甲方的项目客户所有。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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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完成项目制作过程中的拍摄任务后,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完成由甲方组织拍摄制作的所有影像素材资料。甲方确认影像素材完好无损后,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删除其摄影器材内所有甲方组织拍摄的所有影像素材。

  第四条乙方不得私自存留或转存甲方组织拍摄的影像素材资料。不得私自将甲方组织拍摄的影像素材资料内容以任何形式转让与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甲方有偿使用乙方的摄影器材,使用完毕后须依照租赁合同支付租赁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假设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的《摄影器材租赁合同》的附件,与《摄影器材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和失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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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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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签定协议双方:

  1.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保

  护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与义

  务。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范围和期限

  (1)定义: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

  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范围:本协议约定的商业秘密是指甲方的各类技术资料和经营资料等,包括

  但不限于如下项目(无论商业秘密的形成时间是在本协议签订前还是签订后)

  :

  (I)产品源代码

  (2)公司内部使用工具的源代码

  (3)产品规划书

  (6)测试报告

  (7)未公开发布的产品

  (8)其他未公开发表的技术文件

  (9)经营决策,如经营方向、发展战略等

  (10)对外合同、协议、合作意向书等

  (II)各类会议纪要

  (12)财务预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13)本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14)员工的聘用合同、工资待遇状况等

  (15)客户资料及客户服务的相关信息

  (16)业务状况、业绩及承办的评估事务

  (17)对公司有特别重大影响的审计事项的有关情况;

  1)

  涉及子公

  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司副总以上人员重要问题的审计或审计调查情况和结果

  ;

  2)财务系统内问题的审计结果或审计调查结果;

  3)公司内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有关问题的情况和结果;

  4)各部门费用预算及专款专用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5)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

  (18)其他未列明的,但公司作为受控文件管理并加盖秘密、机密或绝密字样的其

  他文件或信息。

  (3)商业秘密保护期限

  乙方应当严格保守甲方的所有商业秘密,保密期限自乙方获得该等保密信息起直至甲

  方或国家有权机关对外公开披露或甲方书面豁免乙方保密义务为止。

  (二)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交办的乙方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任务

  而产生的任何技术、管理成果所有权(包括专利申请权)、任何作品的著作权、商标权、

  域名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劳动合同终止后

  2年内,乙方利用甲方的知识

  产权,或前述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三)保密义务

  (1)未经许可,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摘抄,不得用于非本职工作目

  的,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与商业秘密无关的人员泄露或提供。乙方因工作需要而需接触该该

  等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时,需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乙方若未经甲方许

  可擅自接触或取得该等信息两次(含本数以上的)或两次以上的,将被视为严重违反甲方

  的规章制度,在此情形下,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双方所签合同且无需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

  赔偿责任。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

  方所有。

  (3)乙方应当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产,包括记载

  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带走任何上述财产或其复制品。

  (4)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

  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

  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四)乙方在保护甲方商业秘密中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承诺知晓甲方的有关涉及知识产权的制度规定和违约责任,并自愿遵守<2、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赔偿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

篇十: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甲方:乙方:鉴于:乙方愿意被聘用到甲方工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保密协议。本协议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本协议所称任职期间,是指自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止。第一条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下商业秘密:甲方所有、使用、支配、提供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或经营、管理信息、技术秘密、财务信息、客户信息以及其他对甲方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和/或资料以及按照法津和/或合同,甲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第三条在甲方任期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何XX或者持有的任何甲方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在甲方任职期间,乙方承诺遵守职业道德和商业领域公认的准则,不做、不参与下列行为:

  1、设置任何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障碍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造成工作无法顺利进行;获取或者设法获取乙方工作之必需的甲方商业秘密等:

  2、利用甲方的客户或公关渠道等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益。第五条乙方如发现甲方商业秘密被泄漏或者因其过失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范围的进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第六条乙方同意,因完成甲方所交给的工作任务和/或主要利用甲方仪器、设备、资料等物质或技术条件完成的作品、技术成果等智力成XX,乙方享有署名权和/或者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甲方享有该智力成XX的其他全部相关权利。智力成XX为专利的,乙方应协助甲方申请专利权。乙方进一步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的有关资料、信息等用作商业目的或者为他人用于商业目的提供方便。第七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办公电脑使用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个人电脑(自带笔记本电脑、PC机及掌上电脑等)不得自行拆开机箱: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包括

  U盘、移动硬盘及刻求设备等)或通过网络将公司办公电脑中的文件导出。

  第八条乙方在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九条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经甲方查实的,甲方可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可以根据法律对乙方采取惩戒措施。

  第十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X均可提起诉讼。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约定不影响被侵权人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书面变更或者书面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本协议有关条款。但此修订

  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确认,在

  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四条本协议条款在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仍存在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篇十一: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P>  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书

  甲方:注册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1、乙方因为在甲方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专有信息。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必要性和对双方利益均有重大影响的事实享有共识;2、本协议的草案拟定后,甲方已正式交予乙方,并明确告知乙方有提出修改意见和要求补充的权利;乙方在收到本协议草案后已认真、逐条审阅,并提出了修改和补充意见。乙方的特殊情况或者特殊要求,已在本协议中充分反映。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对协议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和平等协商后,已就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专有信息的含义及具体范畴:甲方专有信息是指由甲方或以甲方名义开发、创造、发明、使用、保存的

  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领域与甲方相关的信息。甲方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商业秘密及与甲方拥有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相关的信息。其中,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外界所知悉,能够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甲方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的关于甲方或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经营、管理、技术、财务等领域信息。甲方的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客户或合作方名单、营销计划、市场信息、产品规划、定价政策;2.谈判意图、标的、标书内容、标底;3.产品调价方案、合同及效益评估资料、市场开辟和产销策略;4.经营决策、与同行竞争成败的信息、文献、报告及生产计划等;5.其他由法律部门确认的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的经营信息。二、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科研题目、科研进展情况;2.科研成果的说明书、计算书、操作规程、技术方案、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等;3.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情况,科技成果转化价格、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性4.科研成果、中长期规划、技改计划;5.产品的配方、制作技术、工艺流程、技术诀窍;6.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技术改造方案、工艺技术、操作规程;7.新技术、新产品等;8.在设计及开发中产生的原始记录、数据、有关资料、图纸等;9.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10.引进技术中有保密协议的技术资料;11.秘密渠道获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技术资料;12.公司研发过程中积累的公用函数库、类库及其他研发中间结果。13.公司研发部实施软件工程或ISO、CMM等方法的具体计算机文档、书面文档、实施流程和应用实例。14.计算机软件(包括源程序、目标程序、应用程序等所有计算机代码、文档和数据库),以及相关的传递、存储、查阅和加密措施;15.公司网站之策划、项目、信息、数据库及数据;16.其他由法律部门确认的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的技术信息。三、管理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投资计划、财务情况、管理制度、工作规程、档案资料、人员流动及考核结果、员工工资等信息、资料。四、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协议规定,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专有信息;包括公司没有对外公开的所有文件及内容。

  第二条乙方完成甲方工作或者在甲方工作期间完成工作成果属职务成果:乙方受甲方指挥,接受甲方分配的工作,完成乙方工作岗位所产生的开发、发明的任何产品、程序和系统,著作权或申请专利权、专利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的资金、资料、设备、仪器、办公条件、办公场所、甲方拥有产权的成果所完成的发明、开发、程序和系统,著作权或申请专利权、专利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将以上成果对甲方完全公开,并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人员移交和解释上述成果。

  第三条保密措施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

  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下载;3、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负责部门应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密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公共网站论坛谈论公司事务、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7、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8、员工由于各种原因离职时,在交接工作的过程中,对于员工使用的电脑、移

  动存贮设备等,公司应当检查。如发现有可能泄密的行为,公司可以封存电脑,保留证据,追究责任。9、第四条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工作其间,必须遵守甲方有关保密措施,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保守甲方专有信息。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保密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专有信息。也不得在他人已经泄漏甲方专有信息的情况下,自行利用、扩大该已经泄漏的甲方专有信息。

  3、乙方在离职前,应当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关于甲方的专有信息。包括乙方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涉及甲方的图纸、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其它相关资料,妥善办理交接、保密手续。

  4、乙方离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存留关于甲方的专有信息。否则,视同泄密。

  5、发现甲方的专有信息被他人知晓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扩散,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以最有效方式通知甲方。

  第五条乙方的说明义务: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向甲方书面说明如下情况:1.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其

  他专有信息(可以不透露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1.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按照法律或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保密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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