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政从什么方面提出四条规范7篇

发布时间:2022-12-26 20:30:06 来源:网友投稿

廉洁从政从什么方面提出四条规范7篇廉洁从政从什么方面提出四条规范  廉洁从政日常行为规范廉洁从政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廉洁从政从什么方面提出四条规范7篇,供大家参考。

廉洁从政从什么方面提出四条规范7篇

篇一:廉洁从政从什么方面提出四条规范

  廉洁从政日常行为规范廉洁从政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

  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第六条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

  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二)虚报工作业绩;(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篇二:廉洁从政从什么方面提出四条规范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多篇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1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

  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

  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

  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

  身边工作人员;(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

  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

  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二)虚报工作业绩;(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2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廉洁从政行为规范3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按照十六大的精神,结合本局工作特点,特确定以下“十坚持、十不准”为全局人员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一、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二、坚持办公用品和重要物资政府采购制度。三、坚持工程招投标制度。四、坚持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五、坚持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六、坚持用市场杠杆调节国土资源的供求关系。七、坚持按审批程序、审批的前置条件办理各类审批手续。八、坚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群众办妥各类证件。九、坚持为民服务宗旨,以诚相待,以礼待人,尽快办事,不准在办事过程中吃、拿、卡、要。十、坚持廉洁自律十条规定。

篇三:廉洁从政从什么方面提出四条规范

  廉洁自律准则解读

  篇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及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同时废止。)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共产主义理想和中诸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情操自觉培养高洁道德情操,宣扬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公正执法规范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大幅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中国民主同盟廉洁自律准则》全文解读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原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倡导正面宣扬、面向全院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出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展示出追求。

  “四个必须”: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满腔热情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优良传统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爱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努力颂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解读“四个必须”:自律源于自觉立根方能固本

  《准则》开篇对全体党员和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侵略者也是自己。我们共产党人更只要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以下表率,返璞归真、固本培元,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发扬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道德修养。廉洁自律,难在“自律”,自律源于自觉,立根方能固本。要真正将廉洁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离不开“四个必须”。

  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理想信念就是革命者精神上民族主义者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

  钙”,就会得“软骨病”。理想信念是总开关,是共青团员的精神支柱,也是廉政建设的根本。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我们全党从七大开始,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写入党章。只有坚持根本宗旨,

  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维护而不是损害人民利益,从而使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甚广、深厚、可靠的群众基础。

  必须继承发扬精神面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继承和吸收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是我们党在领导各族人民成功进行革命、建设和各项改革的历史基础建设实践中铸炼出来的,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伟大创造精神的深入浅出体现,是激励我们不懈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继承和发扬这些优良传统和作风,是真正经受住特权、金钱、美色等各种考验的重要保证。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高尚。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清正廉洁的基础。廉洁自律,内心的自我约束才是最管用内心深处的。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就是要强化道德境界,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做到了这些,也就筑牢了廉洁自律的心理防线。

  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和以汪以诚紧密结合。道德使人向善。“四个必须”的要求,体现了共产党人反映高尚的道德追求,具有思想期许和导向作用。xxxxx提出,“信念是本,作风是形”,“能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固执理想信念是根本。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为马列主义立党之本,以顺利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这就是共产党人的本。”全体党员和党政纪检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四个必须”的要求,真正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生活上一尘不染、作风上公道正

  派,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党员公正执法规范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解读“四个坚持”:设置保持廉洁本色的道德诚信标准

  贯彻落实全面恳请从严治党的强烈要求,《准则》改变了最近过去仅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提要求的这种做法,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紧扣如何能保持廉洁本色,对全体党员提出“四个坚持”的要求,是全体党员廉洁自律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这是要求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xxxxx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作为共产党员,只有事事出于公心,克制自己的私心,才能有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事业观,以求把群众装在心里,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广大党员要划清公与私的界限,把“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作为一条换句话说来坚守。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这是要求处理好“廉与腐”的关系。腐败是社会毒瘤。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全体党员都要常思堕落之害,常

  怀律己之心,保持清醒头脑,不取身外之物、不贪不义之财,不为物欲所累、不做出格之事。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这是要求处理好“俭与奢”的关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对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香简草血肉联系,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奢侈浪费不仅浪费钱财,更重要的是销蚀奋斗精神,败坏社会风气,同样是一种腐败行为,同样能导致人亡政息。“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广大党员在新时代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守节约光荣、浪费背信弃义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勤俭办一切事情。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这是要求处理好“苦与乐”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多做贡献,是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心中装着人民,心中装着党的事业,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格。共产党员只有做到先吃苦、后享乐,肯吃苦、多奉献,群众才会信任你、跟着你。如果共产党员见困难就让,见便宜就上,长此以往,迟早会被群众所抛弃。

  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勤俭节约、甘于奉献这“四个坚持”为全体党员设置了保持廉洁本色的美德标准,为共产党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严格自律提供了一个具体、法律条文清晰的法规依据和制订标准。全体党员要不断需要进行对照,提高自律意识,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为落实全面良好基础从严治党要求打下牢固基础。

  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篇二:廉洁自律准则的传统文化阐释

  廉洁自律准则在工作中的传统文化解读

  ■党员廉洁自律民主人士规范生动反映了“廉洁”的界线、底线、防线与高线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继承发扬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古训

  10月23日,中共重庆市委、书记王岐山专门就近日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依法办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他指出:“立规修规既面霜要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又要调适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实现与时俱进。”那么,《准则》是否汲取了除非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呢?答案是肯定的。从名称到正文,从写法到内容,都佐证了这一点。

  《准则》的前身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中共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此次修订,内容从3600余字精简至281字,幅度之大颇为罕见。从传统文化来看,如此大幅修编有其道理。

  在《准则》名称中去掉“党员领导干部”,将其适用对象扩大到全体党员,既是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管党治党全覆盖的需要,也吻合“守护廉洁,人人有份”的传统文化。“廉耻事大,生死事小。”在我国,“廉”字源远流

  长,备受尊崇,应用广泛:“礼义廉耻,国之四维”,是就国家而言;“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是就官员而言;“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是就百姓而言。可见,在传统文化中,“廉”是官民共享的资产价值。“守护廉洁,人人有份”体现到党内就是全体党员人人有份,也就是周嘉所说的“廉洁是革命者的基本要求”。

  此外,《准则》篇幅剧减,是对xxxxx“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要求的落实,也与《准则》在名称中将“廉洁从政”改为“廉洁自律”,按照自律的要求重写正文内容有关。庄子曾说:“廉贪之实,非以迫外也,反监之度。”自律主要靠自觉,靠长期的自我修养,而不是另外在的强制,廉洁自律尤其如此。原《准则》重“负面禁止”、轻“正面倡导”,洋洋洒洒规定了“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与践行。新《准则》立足自律,变“不准”为“自觉”,只提出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汲取了严格执法的文化精髓,集中革命者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便于广大党员将之内化于便于心、外践于行。《准则》前四条是老同志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表面看来,这四条规范比较抽象,但从传统廉洁文化来看,上述四条真心实意,无一不是对“廉”的具体化。

  四条党员廉洁自律进行规范,分别反映了“廉”的四条“线”,印证了《准则》的传统文化底蕴。

  就第一条而言,它倡导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印证了廉洁的界线。政治学界通常从以(公)权谋私(利)的角度鉴定腐败。古人云:“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公生明,廉生威。”廉与公密不可分,衡量廉洁毕竟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公私关系是廉洁的分界线,公私

  不分是廉洁大忌,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是基本特征的不廉洁。党章把“克己奉公”作为党员必须应履行的义务,廉洁自律规条的第一条与党章的上述规定相一致。

  就第二条而言,它倡导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反映了廉洁的底线。“不求曰清,不受曰廉,不污日洁。”“廉者不求非其有。”由此不难理解,人们通常从贪污受贿贪污的角度界定腐败,从不腐败的角度判别廉洁。其实,不腐败只是廉洁的底线,而不是廉洁的全部。

  就第三条而言,它倡导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衬了廉洁的防线。清朝金缨的《格言联壁》里有“勤能补拙,俭以养廉”之说,甚为精辟。奢侈通常指向挥霍侵吞浪费钱财,过分追求享受,与俭朴相对。“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十八大后,中会央视不正之风官僚主义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把党的作风建设作为反腐败治本之策,集中火力、驰而不息纠正包括长存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内的“四风”,有利于减少腐败增量。

  就第四条而言,它倡导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反映了廉洁的高线。王岐山在会见出席“2021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的外方代表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领导这条“底线”。“不受曰廉”是从消极意义上界定腐败。“受”与“给”相对,两者的关系也就是“取”与“予”的关系。从“不受曰廉”展开推论,给予当然更可曰廉。古人云:“廉不言贫,勤不言苦。”“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集中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构成了廉洁的高线。

  《准则》后四条确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适用对象同为作为“关键少数”的“党员领导干部”,但适用领域却大为不同,即在廉洁从政基础上增加了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从公共公

  用领域拓展到了私人领域。这种拓展既有现实的合理性,也是继承和发扬千百年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古训的结果,具有鲜明的中国

  风格。

  就第五条而言,它倡导廉洁从政、理智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反映了“治国”之要。“举事以为人者,众助之;举事以自为者,众去之。”孙中山认为:“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现代政治是公共事业政治,从政的实质是从事公共事务、国家事务的治理。人民是权力的主人,党员领导干部抢来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忠诚人民,做人民的勤务员,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就第六条而言,它倡导廉洁用权、自觉保护人民根本利益,反映了“平天下”之要。“天下为公。”古代官员所说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今天看来固然有其局限,但就其站在老百姓的立场、帮助民众而言,仍然有其可贵之处及。腐败是社会毒瘤。“吏不廉平,则治道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只有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为民谋利,才会天下太平、国泰民安、长治久安。

  就第七条而言,它倡导廉洁修身、自觉大幅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反映了“修身”之要。“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xxxxx指出:“一个人恐难廉洁自律,首屈一指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党员领导干

  篇三:四大看点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四大看点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管理条例》

  毛泽东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守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规章》,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两大党规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专家表示,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该条例的修订意义实质性:通过刚性制度

  的刚性和建设性军事力量,全然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看点1、彰显一种坚强决心。现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但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主题不够突出。

  而现行《中国共产党解聘条例》则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风险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法律法规重复。

  为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统一战线在全党树立起来,中央自去年下半年着手对上述两部关联度较高的党内先行修订。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规章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在此次修订中得到充分体现。两个法规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中央

  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声称谢春涛表示。

  看点2、树立一条道德高线

  专家普遍认为,这次对准则的增补?动作很大?,无论法规的名称还是内容都有较大变化,形成了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经修订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从‘中共中央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都体现了‘全面’二字。?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

  副秘书长高波指出,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普通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看点3、厘清一份负面清单

  以问题为导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第十五条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农牧民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道德规范等违纪条款。

  条例的修订,除上述?一增?外,还有?一减??一整

  合?。

  ?一减?即删除了原条例中同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余条规定,代之以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中亚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

  ?一整合?即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劳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看点4、传递一个明确信号

  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文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党的路线的?笼子?,下一步关键是要落到实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同时指出,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都是?带电的高压线?,绝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执行起来不能

  搞特殊、不能有例外,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篇四:廉洁从政从什么方面提出四条规范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四个必须

  1、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2、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3、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4、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四个坚持

  1、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2、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3、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4、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四个自觉

  1、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2、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3、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4、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篇五:廉洁从政从什么方面提出四条规范

  a半个月b一个月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c两个月d三个月三选择题多项1对领导干部的组织处理包括a责令作出检查b诫勉谈话c停职检查d调整岗位e责令辞职和免职2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a组织处理b党纪处分c党纪政纪处分d政纪处分3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a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b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c开除党籍d警告严重警告4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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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知识竞赛题库

  一、填空题1、务。2、

  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3、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的方针。4、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重在。5、《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主要叙述了个方面个不准的情况。6、离职或者退休后内,不准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7、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8、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私自泄露。9、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利用职务之便,。10、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11、《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可能影响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12、《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13、《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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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15、《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16、《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拥有的股份或者证券。17、《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采取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18、《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19、《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20、《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职务。21、《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22、《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活动中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23、《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24、《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25、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26、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27、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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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9、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和的监督作用。30、《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起实施。31、《廉政准则》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成、、,形

  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32、负责《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协助抓好《廉政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选择题(单项)1、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重在追究的领导责任。A、主要领导B、领导干部个人C、领导班子D、领导机关2、问责决定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干部作出的问责决定,应当决定。A、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B、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C、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3、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资格。A、年度考核评优B、评选各类先进C、党内评选各类先进D、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4、对领导干部受到调整岗位以上组织处理的,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A、半年内B、一年内C、两年内D、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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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A、15日内B、20日内C、30日内D、10日内6、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应当同时向提供有关事实材料和情况说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A、被问责机关B、上级组织人事部门C、问责决定机关D、上级纪检监察机关7、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内不许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A、一年内B、两年内C、三年内D、18个月内8、《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三项所称“公务活动”是指。A、国内公务活动B、国外公务活动C、A和BD、以上都不对9、《廉政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以上党员领导干部。A、科级B、县(处)级C、厅级D、省(部)级10、《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A、根本性党内法规C、党的重要法规B、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D、基础性党内法规月内,以书

  11、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应当在面形式报告。A、半个月C、两个月B、一个月D、三个月

  三、选择题(多项)1、对领导干部的组织处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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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责令作出检查B、诫勉谈话C、停职检查D、调整岗位E、责令辞职和免职2、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和。A、组织处理B、党纪处分C、党纪政纪处分D、政纪处分3、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A、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B、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C、开除党籍D、警告、严重警告4、《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的原则。A、严格要求、实事求是B、权责一致、惩教结合C、惩前毖后、治病救人D、依靠群众、依法有序5、对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A、引咎辞职B、责令辞职C、停职检查D、免职6、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责令主要领导者或者对其。A、引咎辞职B、辞职C、停职检查D、免职7、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失职、失察需要追究责任的,由或者和追究其领导责任。A、上级党委(党组)B、同级党委(党组)C、上级纪检监察机关D、组织(人事)部门8、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A、批评教育B、组织处理C、纪律处分D、党纪政纪处分9、党政领导干部具有哪些情节的,可以从轻问责。()A、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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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干扰、阻碍问责调查的C、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D、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10、下列哪些属于《廉政准则》第一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A.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B.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C.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D.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E.在公务活动中不准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11、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必须严格禁止:A、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B、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C、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D、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12、下列哪些是《廉政准则》第三条第(四)项所称的“高消费娱乐活动”:A、营业性歌舞厅C、保龄球B、桑拿D、夜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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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A、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B、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C、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D、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四、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Ⅹ”)1、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2、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要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来进行。()3、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4、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多占住房,或者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5、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6、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7、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8、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9、党员领导干部之间不准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10、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休二年后,可以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11、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利用知悉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12、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13、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14、党员领导干部离职二年后可以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15、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私存私放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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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7、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事实真相。()18、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学习、培训费用。()19、党员领导干部不准默许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20、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五、简答题1、《廉政准则》的适用范围?2、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被追究的责任主体是什么?3、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依照什么程序进行?4、《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的5个必须是什么?5、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要切实解决哪6个方面的问题?6、《廉政准则》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八个禁止是什么?7、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哪些行为?8、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六、问答题1、试论实施《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2、请结合实际,谈谈领导干部应如何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1、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2、执政党的党风;3、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4、身体力行、狠抓落实;5、八、52;6、三年;7、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8、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9、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10、职业道德、家庭美德;11、公正执行公务;12、不按照规定程序;13、要求;14、管理和服务对象;15、交易;16、非上市公司(企业);17、不正当手段;18、工作调动、机构变动;19、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20、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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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21、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22、提供或者接受;23、决定或者批准;24、干预和插手;25、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考察考核26、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考核,任免、奖惩;28、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29、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新闻舆论;30、2010年1月18日;31、廉洁从政、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32、各级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二、单项选择题1、B;2、A;3、D;4、B;5、A;6、C;7、A;8、C;9、B;10、B;11、B

  三、多项选择题1、CD;2、AC;3、AB;4、ABD;5、ABD;6、BD;7、ABC;8、ABC;9、AD;10、ABDE;11、ABCD;12、ABCD;13、ABCD。

  四、判断题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五、简答题1、《廉政准则》适用范围?答:《廉政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2、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被追究的责任主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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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有党委(党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的正职、副职及其他成员。3、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依照什么程序进行?(1)对因检举、控告、处理重大事故事件、查办案件、审计或者其他方式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2)对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3)问责决定机关可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作出问责决定;(4)问责决定机关作出问责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或者由问责决定机关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4、《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的5个必须是什么?答: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5、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要切实解决哪6个方面的问题?答: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6、《廉政准则》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八个禁止是什么?答:⑴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⑵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⑶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⑷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⑸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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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利益;⑹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⑺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⑻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7、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哪些行为?答:(1)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2)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3)私存私放公款;(4)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5)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6)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7)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8)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8、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答:(1)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2)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3)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4)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5)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六、问答题

  1、试论实施《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答:(1)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项基本政治原则和纪律要求,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管好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早在1926年,我们党就专门发出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在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提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为中国工农红军的纪律要求;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多次告诫全党要坚持“两个务必”,警惕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多次开展整党整风运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坚决清除腐化堕落分子。改革开放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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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出现的不廉洁行为,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在廉洁奉公方面起表率作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强调要把从严治党方针全面贯穿于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的各方面工作,切实体现到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中去。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1997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廉政准则(试行)》颁布实施13年来,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廉政准则(试行)》有必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中央关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要方针政策需要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中加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需要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中加以运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许多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需要进一步提炼上升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普遍性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有新的措施和办法加以解决,等等。《廉政准则》正是适应这样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它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有利于增强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执好政掌好权。(2)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要素中,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关键是要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既是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制度的重要基础,在整个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对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3)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和改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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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当前,我们党和国家发展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抓住和用好本世纪头2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奋斗目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深刻分析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认真总结我们党执政60年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按照党的十七大的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颁布实施《廉政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利于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理想信念,自觉践行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团结带领人民群众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取得改革发展稳定的新成就;有利于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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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廉洁从政从什么方面提出四条规范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1】

篇七:廉洁从政从什么方面提出四条规范

  《准则》《条例》测试题(多项)

  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求的“四个必

  须”,包括(

  )。

  A、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B、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C、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D、必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

  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

  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

  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导语部分,重申关于(

  )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

  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

  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

  A、理想信念

  B、根本宗旨

  C、优良传统作风

  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高尚情操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

  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

  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

  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

  ()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

  A、“公与私”

  B、“廉与腐”

  C、“俭与奢”

  D、“苦与乐”

  E、“勤与惰”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

  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

  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

  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

  范”。

  A、公仆本色

  B、行使权力

  C、为官有为

  D、品行操守

  E、良好家风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

  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

  .

  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

  )上。

  A、先进性

  B、代表性

  C、广泛性D、纯洁性E、崇高性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

  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

  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

  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6、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A、警告B、严重警告C、撤销党内职务D、留党察看E、开除党籍正确答案:ABCDE答案解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7、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包括()。A、通报B、整顿C、改组D、解散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

  措施:(一)改组;(二)解散。8、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

  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

  9、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

  A、表决权

  B、审议权

  C、选举权D、被选举权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

  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0、下列情形,哪些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A、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B、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C、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D、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E、有其他立功表现的。正确答案:ABCDE答案解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

  .

  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

  的。

  11、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

  当给予()、()或()处分。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C、留党察看D、开除党籍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

  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

  开除党籍处分。

  12、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等党员权利。

  A、表决权

  B、选举权

  C、被选举权D、审议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

  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13、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

  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或(

  )处分。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C、留党察看D、开除党籍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

  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

  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4、以下关于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表述正确的是()。A、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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