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社区党委纪委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还有哪些不足6篇

发布时间:2022-12-15 14:48:03 来源:网友投稿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社区党委纪委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还有哪些不足6篇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社区党委纪委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还有哪些不足  领导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的不足我局在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自查工作中发现了两点不足:(一)思想认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社区党委纪委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还有哪些不足6篇,供大家参考。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社区党委纪委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还有哪些不足6篇

篇一: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社区党委纪委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还有哪些不足

  领导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的不足我局在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自查工作中发现了两点不足:(一)思想认识还没完全到位。少数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有的未能正确处理号抓党建、严纪律和招商引资的关系,重招商引资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对自己要求宽松软。(二)全面从严治党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日常工作中,虽然全面从严治党和招商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但由于习惯问题,总是惯性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单独作为专题活动来抓,没有真正将从严治党完全融入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转变成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继续抓好学习教育。与“两学一做”“主题党日+”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突出分类指导,注重检查督导,强调结果运用。突出《准则》、《条例》的学习宣讲和检查督导。制定措施,提供机会和平台,充分发挥普通党员的先锋和带头作用,突出抓好党支部中无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老党员这些特殊群体的纪律教育的督促检查工作,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律意识、模范意识,争做合格党员,对履行教育管

  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进行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通过“两学一做”“主题党日+”落实到每名党员。(二)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要求党组成员既要分管业务又要完成好责任清单中的相关任务,各中层干部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做好配合工作,层层传导工作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中的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员。领导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把握查找问题的重点重点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弘扬井冈山精神四个学习讨论专题分别查找问题。1.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没有完全入党,入党前后差别较大等问题。

  2.认真查找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精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改革创新,固步自封,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不担当,不作为,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善于破解难题,不敢承担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做实事,工作拖沓,调查研究不深入,谋事做事脱离实际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带头学习实践能力不足、创新创业意识不强等问题。3.认真查找在艰苦奋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拒腐防变的意识铸得不牢,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放松自我要求,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学习消极懈怠,玩风盛行,沉迷游戏网络等问题。4.认真查找在践行党的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弱化,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利己主义严重,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缺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等问题。二、改进查找问题的方式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要围绕四个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师生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学制高校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分层分类查找问题。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师生群众听”与“组织师生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三、坚持边查边学边改1.梳理问题清单。要找准找实问题,查摆问题要清楚、具体,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分层分类进行梳理,每个支部、党员在每个专题学习中都要列出问题清单。

  2.建立整改台账。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动态管理和销号管理。党员个人查找出来的问题也要列出清单。3.认真进行整改。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要及时回应师生群众关切,从师生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每一件小事、实事做起。4.实行整改通告制度。要通过板报、简报、党务公开栏和各类媒体公示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映整改成效,使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的过程,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四、有关要求时对本单文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分层分类梳理汇总,于5月17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其他三个专题学习查找的问题及其具体表现,请分别于7月10日、9月10日、11月10日前汇总上报。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动态上报。领导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与保障,起着根本性和决定性作用。当前,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得到不断地强化与巩固,但仔细思考,面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虽然不是普遍现象,还是必须引起足够地重视与警醒:

  一、管党认识不够到位,导致“重发展、轻党建”的思想误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是各级党组织的“领头人”。囿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各种压力,一些单位的党组织书记还有“重发展、轻党建”、“重业务、轻党务”的认识误区,片面地认为从严治党是“软任务”、经济建设才是“硬指标”,从严治党是务虚工作,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对如何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主动思考不多,投入精力不足,导致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减弱、组织生活不够正常、干部管理过于人本、党员作用发挥不明等,形成“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二、功能定位不够准确,导致“重服务、轻教育”的重心偏差。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发挥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只有强化政治功能,才能更好地发挥服务功能,只有强化服务功能,才能使政治功能发挥更充分更有力。但部分基层党组织把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简单等同于为群众服务,工作满足于解决民生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忽视了党组织“做群众工作”的政治功能,导致少数群众政治素质和法制观念不强,不能正确看待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常以少数人利益替代或损害多数人利益,进而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三、主体责任不够明晰,导致“重使用、轻管理”的宽软现象。敢管严管干部队伍是从严治党的核心,也是衡量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当前,部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管理中存在重选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现象,对党员干部管理存在失之于宽,

  失之于软的情况:如平时对单位“一把手”管理比较重视,而对于副职、中层干部的监管力度偏弱;干部绩效考核偏重结果,导致政绩观出现偏差,工作轻“平时”,重“评时”,滋长了“投机取巧、急功近利”等行为。由于没有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导致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不正、为官不廉等问题的发生。四、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导致“重有形、轻有效”的形式倾向。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因此,如何考核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的成效,就成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必须面对的问题。当前,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偏虚,有时甚至将有没有成立领导小组、有没有下发专题文件、有没有开展相关活动等作为考核指标。考核是一种导向,直接决定着行动。于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工作推进时过份追求创特色,培精品,过分偏重外在形式的创新,忽视了内容与成效,出现“形式大于内容”的现象,导致文牍主义、形式主义的问题。五、督查问责不够有力,导致“重结果、轻过程”的管理问题。督查问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各地围绕从严治党虽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党内规章制度,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重布置、轻落实,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特别在指导、督查、通报、整改、问责等环节认真、顶真、较真不够,导致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和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为官不为”与“为官不易”、二线干部作用难以发挥、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正常等长期困扰基层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的难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

  分析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各级党组织书记的思想教育不够,部分党组织书记没有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没能确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和务本能力不强,缺乏履行管党“第一责任”的政治自觉。二是对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属性定位不准,没有做到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两手抓、两手硬”,以致于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呈弱化的倾向。三是部分党组织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过程中,没有切实履行好选人用人管人上的主体责任,部分党组织书记缺乏敢于担当的使命意识和勇于负责的政治品格,对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没有做到全面严、全程严、持续严。四是党建工作评价机制不够完善,过程指导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缺乏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没有做到善学善思、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使从严治党缺少了工作效果的支撑。五是对制度建党的要求重视不够、理解不透、落实不力,制度落实刚性不够,过程督查标准不严,追查问责力度不大,党内监督覆盖不全,致使部分党组织书记在抓党建工作的过程中,缺乏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钉钉子”精神。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笔者以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在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体系、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花功夫,其关键还在于抓实从严治党的过程,具体而言就是始终坚持做到以下“五抓”:

  一是始终坚持统筹抓、抓统筹。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统筹抓”就是要紧扣“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全局、统筹协调的作用,及时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统筹推进的格局。“抓统筹”就是工作推进时要统筹队伍、阵地、载体、制度建设,通过队伍联建、阵地联用、载体联创、经费联筹,推动活动联办、难题联解,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就是要统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就是要统筹城乡党组织资源,推动政策向基层倾斜、资源向基层汇聚,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二是始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书记抓”就是要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以抓好党建为最大政绩,把党建工作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党建工作亲自谋划、党建任务亲自部署、党建问题亲自研究、党建项目亲自督办。“抓书记”就是紧紧抓住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各个类别党组织的带头人队伍,进一步明确书记管党“第一责任”,不断建立并完善党组织书记的“两诺两议”、“双述双评”、“考核激励”等制度,做到书记述职述党建、民主评议评党建、政绩考核考党建、干部任用看党建,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政治自觉,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生动局面。

  三是始终坚持制度抓、抓制度。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制度抓”就是指以针对性和指导性为主要衡量标准,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务实管用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突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以“制度建设”严格管党的过程控制,使从严治党的责任在制度层面得到落实和保证。“抓制度”是指以“党建制度改革”为契机,全面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使党的组织制度更加完善,民主集中制有效落实,党内生活严格规范;使干部人事制度更加完善,各领域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使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人才优势;使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更加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更加严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四是始终坚持重点抓、抓重点。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保证。“重点抓”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业意识、主动意识和主角意识”,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抓重点”首先是指要准确把握从严治党的重点,那就是从严管理干部。要让广大干部坚定理念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同时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重点抓好干部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人才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

  而这两块工作也各有重点。以基层党建为例,重点就是要“一手强政治功能,一手优服务功能”,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五是始终坚持典型抓、抓典型。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法。“典型抓”是指要主动适应党的建设的新常态,在推进从严治党的过程中,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不同实际,加大工作创新创优的力度,做到有典型独创的思路、有典型独到的方法、有典型独特的抓手,从而达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人特我新”的境界。“抓典型”是一种重要的领导方法和有效的工作方法,是指提炼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培育党建工作的先进人物。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实践中,遵循党建工作的科学性和规律性,把握党建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抓住典型的发现、培育、总结、宣传、推广和巩固等环节,发挥典型引路、典型示范、典型带动的作用,进而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开创从严治党工作的新局面。

  

  

篇二: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社区党委纪委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还有哪些不足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原创,可修改)

  20XX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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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那么如何落实好基层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呢?笔者认为要先从有关成因、所取到成效进行分析。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党委(党组)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党委(党组)述职述廉述德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有的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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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不定时。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2、主体责任不清。有的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一把手”对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有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学习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也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个别基层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尽责不负责,只履职不担责,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特别是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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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查活动,即使开展检查活动,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预警作用。3、督责不严。表现为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使得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过程中责任主体难以明确。在追究责任时,相关站所、科室相互推诿,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有责任的情况;或者在问责中,问责的客体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模糊不清。突出表现在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仍然存在,出了问题,责任究竟在党委(党组)还是在政府难以界定;二是正副职之间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名义上是“一把手”负责,实际上只追究分管副职的责任,问责制成了副职问责制。问责范围还比较狭窄。主要表现为:一是问责仅仅停留在“小事”上;二是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三是问责针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多,而对其他领域的过失问责的少;四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管环节。问责程序尚不够健全。当前的问责制在问责程序上还不够完善,关于问责主体回避的规定、问责人员组成的规定、问责客体申辩程序的规定、复议程序的规定等还都没有形成制度规范。这使得问责仍然停留在依赖于领导人的意志进行处理的方式,不利于制度化进程。在问责事件中,绝大多数被问责的人员是保持沉默的,没有对组织处理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说明和申辩,这既让群众对处理的理由产生怀疑,也不利于干部自身正当权利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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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成因分析(一)对主体责任认识。1、思想上的主体担当。基层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首先是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所谓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书记要负主要责任,要主动负起这个责任,要用主要的精力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有主体责任这种政治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实现“力度统一论”,既要承担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两个轮子一起转,建设一致,力度统一,并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既管事,又管人,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2、行动上的主体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从职责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党组)工作的主要和重要内容,要同其他重要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基层党委(党组)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群众的距离最近,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资金的监管进行严管,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基层党委(党组)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

  

篇三: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社区党委纪委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还有哪些不足

  一是部份党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看成是纪委的事满意于一样性工作部署和要求详细检查落实不够二是部份党委一把手对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甚至一问三不知不清晰四种形状是指哪些三是部份党政班子成员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一岗双责要求四是一部份党委对新修订的准就和条例两大党内法规仍没有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地学习五是部份党委有的注意于干部职工上下班是否迟到早退忽视和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上的监督检查有的即使开展也只是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纠错警示作用

  乡镇党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新形势下,广大乡镇党委要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持续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更好地把党的建设与提升干部的能力、推进中心工作融合起来。以下是PINCAI小编收集的《乡镇党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乡镇党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基层党组织是落实主体责任最为具体的实践者,是守土有责的重要关口。能否把责任装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工作中开展得怎么样?结合今年乡镇党委换届,还存在哪些问题?保山市纪委主要领导高度关心、关注,亲自带队,办公室、宣传部、案审室组成的调研组,就此问题分别抽查、走访调研26个乡镇。

  近年来,全市72个乡镇党委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这一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全市72个乡镇社区(含托管3个乡镇)共办理自办案件114件,立案174件(含司法移送),处分191人。按照部门分类,农村立案217件,处分230人,十八大以来共有10个乡镇无自办案件,20XX年共有25个乡镇无自办案件。

  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部份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工作上只注重开开会,发发文和签签责任状。二是部份党委认为只要经济工作抓上去了,党风廉政没有出现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的片面认识;三是部份党委在处理违纪人员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碍于情面,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四是部份党委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开展工作中不够扎实,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由于思维、观念没有转变过来,致使落实主体责任思想不清,工作流于形式。.主体责任不清。主要表现:一是部份党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看成是纪委的事,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检查落实不够,二是部份党委一把手对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甚至一问三不知,不清楚“四种形态”是指哪些;三是部份党政班子成员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一岗双责”要求;四是一部份党委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两大党内法规,还没有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地学习;五是部份党委有的注重于干部职工上下班是否迟到早退,忽视和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上的监督检查,有的即使开展,也只是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纠错警示作用。,督查不严。主要表现在,一是问责仅仅停留在一些小

  事上;二是问责针对机关日常管理的多,针对其他领域的问责的少或没有。三是有的乡镇五年来没有办过一起自办案件或一年到头没有启动过问责,四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管环节,问责的程序不够健全。

  二、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对策建议乡(镇)党委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装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抓住了主体责任的落实,就抓住了关键,牵住了“牛鼻子”,抓党风廉政,是党委书记的政治责任,党委书记要做到知责、履责,问责,在承担主责任上不能有任何含糊,必须把主体责任装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既要承担深化改革,维护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又要当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1.强化学习宣传抓明责(1)乡(镇)党委要把学习贯彻“两学一做”和“四种形态”作为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采取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准则》要求,熟悉《纪律处分条例》,争做合格党员的标准,着力解决好对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不清醒,对中央加大反腐败力度不适应,对主体责任具体内涵不了解,落实主体责任行动不积极等思想误区。

  (2)乡(镇)党委要围绕全面领导、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源头治理,支持保障、示范表率等方面明确职责定位,层层建立责任清单,明晰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切实解决好“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将主体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

  (3)层层传导压力,将主体责任延伸到各支部、党小组,压力层层传递,以上率下,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挂钩领导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细化量化履责情况,加大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下级党组织真正把主体责任担起来,落下去,做到责任覆盖无盲区。

  .强化担当意识抓履责(1)乡(镇)党委要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把“四种

  形态”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综合运用好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多种方式,把纪律红线边缘的党员拉回正道,要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使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成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重要手段,确保小事不出党小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党支部。

  (2)乡(镇)党委要旗帜鲜明地领导和支持好乡(镇)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

  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认真听取线索处置情况汇报,该谈话的就积极出面谈话,该严肃处理的就严肃处理,防止小毛病养成大问题,由违纪走向违法,要促使党员、干部养成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学习的习惯。

  三、完善责任链条抓问责1.乡(镇)党委要把问责作为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利器,以严明的纪律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要严格落实市委“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情形、程序和方式,建议完善责任分解,检查督促倒查的责任链条,为落实责任追究提供制度保障。.乡(镇)党委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疏于教育管理,致使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要严肃处理,严肃追责,问责追究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决不能隐瞒不报,压案不报,对那些领导不力,导致组织焕散、纪律松驰、“四风”问题突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把党委主体责任归到位,把责任追究追到位,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乡镇党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逐步成为党的建设新常态。根据上级要求,我乡党

  委高度重视,围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课题,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结合乡之前工作积累,现形成报告如下:

  一、XX乡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情况近年来,我乡在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风建设等方面入手的基础上,并根据新时期、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特点,重点从加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两个方面,推进从严治党全面落实。

  (一)转作风,深入服务群众,切实加强便民服务工作1.“四化”服务走通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近年来,乡党委针对群众反映“办事找不着干部”、“来回路费开销大”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热点问题,牢牢把握“聚焦作风建设”这个根本任务,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方式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率先推行“服务信息公开化、服务流程便捷化、服务监督公正化、服务水平优质化”的“四化服务”机制,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真正让干部沉下去,民心浮上来。20XX年,全乡10名驻村干部入户走访群众1300余次,发放便民利民服务卡1100余张,做实事89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10个。“四化”便民服务工作,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有效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创新四个特色服务推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开展014年初,XX乡整合部门资源,投入18万余元,对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改扩建,增加了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安排了国土、林

  业、计生等9个涉农部门入驻,完善了服务事项和流程,建立了配套制度,配备了民生资金查询台、座椅等服务设施,开展了“二、七”逢赶集日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延时下班、上门代办、特别预约等四项特色服务,为方便群众办事积极搞好服务。自正式投入使用以来,乡便民服务中心录入监察系统办件量一直位列全县乡镇前列,窗口工作人员受县政务中心通报表扬2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二)探索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乡村文明和谐1.“三早三心”促村民关系和谐发展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项既重要又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建立“三早三心”(即:早排查、早发现、早化解;接待群众要热心、宣传政策要耐心、解决问题要公心)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按照“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原则就地消化,抓好源头稳控,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各村“两委”实行包片责任制,经常深入农户掌握准确信息,对村民内部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化解,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20XX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起,成功调解31起,全年无重大上访事件发生,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为全乡各项事业营造了健康、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五好”推动诚信道德建设近年来,为全面提升农户诚信意识、法制意识、道德意识、发展意识,着力打造诚信XX,乡党委政府按

  照“双向承诺、双方守信”的原则,将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经验推广到各工作领域,在全县率先开展了以遵守法规政策好、带头科技致富好、执行计划生育好、弘扬道德风尚好和居住环境卫生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诚信户”创建活动,引导农户承诺、信诺、守诺,有效推动诚信道德建设。活动开展以来,乡农业服务中心、乡社会事务办、乡信用社、各村“两委”等共拟定相关政策优待、优先办理事项等35项,为诚信农户出具各类证明、办理各类证照等372个,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96件,对计生帮带户等不诚信农户暂缓办理事项13件

  。二、落实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是少数党员干部对从严新常态不理解、不习惯。“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等错误认识还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对从严治党的措施抱有迟疑和侥幸心理。

  二是对个别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力度不够。个别党员干部不注重自身形象,不能率先垂范,少数党员还存在借故工作或生产忙,不加强政治思想学习,不参加组织生活,不过问组织建设,个别党员干部工作缺乏积极性,损害了党员队伍的形象,直接影响党员发挥作用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部分党员干部作风有待改善。当前群众普遍反映部分机关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宗旨不够,作风建设懒散,服务能力、

  带动能力较差,办事公开情况不规范情况时有发生,干部和群众交流渠道不够畅通,不能很好地引导群众理性诉求。在一些工作中,干部的参与度不够,造成为民服务效果不够理想。三、对下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工作建议

  1.要始终坚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广泛开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加强政治、工作等各方面纪律要求,常敲纪律警钟。如:我乡结合周五全乡干部集中学习例会,组织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纪律规定及其他业务知识,扎实开展《党委书记上党课》、《纪委书记上廉政课》等系列活动,使党员干部对新时期、新形势、新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明显的提高。

  .要始终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深化廉政建设,对全乡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深入落实“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求,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在党内搞“小圈子”、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等行为,严肃追责。

  .要始终坚持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干部作风存在问题,实质也是让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在调查过程中,党员群众都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严禁、十不准”相关规定给予了最热烈的好评。所以,要把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贯穿工作始终,坚决、持久地执行好、落实好,发现问题,及时整

  改和严肃惩治,以扎实的作风和实际的效果取信于民。乡镇党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高度重视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和论述,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根本遵循、注入强大动力,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在新形势下,广大乡镇党委要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持续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更好地把党的建设与提升干部的能力、推进中心工作融合起来。

  (一)抓责任重落实。强化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书记带头抓、具体抓,带动班子成员和镇村领导干部履行党建责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持续完善镇党委班子成员包村党建工作点的工作制度,坚持每月召开2次以上党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书记联席会议,每半年听取1次驻村工作情况汇报。加大基层党建工作在全镇绩效考评体系中的权重,建立健全督导问责机制,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导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半年督查和全年考评,把党建考评结果与绩效奖金、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挂钩,层层传导落实好责任。

  (二)抓队伍促提升。推进支部建设,实施“1+9”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体系,落实“双述双评双考双挂钩”制度,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开展“晋位升级创五好”活动,提升农村“168”党建工作机制运用水平。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把整顿干部走读、带彩打牌、村级“三资”管理、村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督察检查的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限期整改。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突出抓好中青年农民入党工作,解决农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问题,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队伍质量。

  (三)抓典型带全面。坚持将基层党建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围绕精准扶贫重点任务创新推进基层党建,以基层党建创新成果服务保障精准扶贫。深化落实“三级联动、挂钩帮扶”等机制,加大项目、资金、技术等各类资源要素导入,帮助“空壳村”挖掘发展增收项目,力争在规定期限内消灭“空壳村”。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向贫困村倾斜,努力解决贫困村活动场所陈旧、民生建设投入不足等问题,推动形成“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抓纪律树形象。进一步深化党内教育,切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严格

  遵守党的纪律,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低级趣味,营造崇廉尚俭的氛围。落实“五抓五看”工作机制,抓紧、抓细、抓实主体责任,坚决确保履职到位。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工作新机制。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措施。推进作风效能建设,不定期开展效能督查,坚决查处“不在状态”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同时,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履行职能,着力扩大宣传广度和深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人民武装工作,抓好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发挥工青妇等群团桥梁纽带作用,支持职工文体活动、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等,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亦是一项系统工作,切实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需要通盘考虑和决策。牢牢把握好“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将其作为组织工作的新常态来抓,不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

  

  

篇四: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社区党委纪委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还有哪些不足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

  党的各级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力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专题]。各级党组织要着眼全局,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刚性责任,真正将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作为党的重托和刚性之责。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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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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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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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5.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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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6.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

  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学人智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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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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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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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生态。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

  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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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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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社区党委纪委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还有哪些不足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措施

  导语: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以下是品才网小编整理的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欢迎阅读参考。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

  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

  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

  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

  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

  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做好问题准备,全面开展“四个对照查”。对照思想查。结合走访慰问、包保帮扶等工作,实地深入基层、深入党员家中,开展谈心谈话、座谈访谈4500多人次,详细了解基层党员队伍思想现状,积极查找在党性意识、宗旨观念、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制度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结合基层党建专项考核,对96个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和规范执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认真查找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不严不实,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问题对照标准查。围绕“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立足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党员实际,进一步细化合格党员具体标准,引导广大党员对标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承接

  整改查。对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列出的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对未整改到位的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推动整改。

  做好推进准备,重点抓好“三个保障”。抓好组织保障。结合农村换届、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优化和理顺基层党组织设置,今年再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选派60名第一书记,全市139个社区通过分类成立党支部等方式,对大学生、复转军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抓好人员保障。推进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将每一名党员都纳入组织管理,确保学习教育覆盖到全体党员。抓好措施保障。总结提炼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的经验做法,融入学习教育。

  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县委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直单位把“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主动、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比较淡薄、落实“两个责任”存在层层递减现象等五个方面的问题作为必须整改的共性问题进行安排部署和落实。各单位按照“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整改单位,一个整改方案,一个专题报告)要求,逐项对照梳理,提出改进措施,

  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时限责任抓落实,县纪委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把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列入述责述廉、年终考核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不断传导压力和责任。

  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巩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阵地作用,发挥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丰富教育内容,突出警示教育对象的针对性。对重点领域、关键部门、关键岗位股级以上干部、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分期分批组织接受教育,确保警示教育不漏一人,党组织负责人同步讲廉政党课。截至目前,对全县45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全县60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五期党规党纪在线学习成果测试,进一步强化了纪律规矩意识。

  强化问责追责。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促使“两个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全县共有25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约谈2人,批评教育4人,通报批评1人。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洁状况,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干部选拔等工作中严把审查关口,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鉴定材料。2016年,县纪委对8个党组织、1490余人次进行了廉洁审查,对38名党员干部提出否决意见。

  

  

篇六: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社区党委纪委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还有哪些不足

  调研报告: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还有一些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只是纪委的事,与其他人和组织没有任何关系等等。不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普遍都对监督心有疑忌,导致信心不足。(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基层纪委往往是根据同级党委政府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致使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规定,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基层纪委书记又是同级党委的一个成员,“怕得罪人”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致使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困难,从而使得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缺乏权威性和威慑力,造

  成监督缺位。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近年来,县纪委机关在落实“三转”要求上基本上做到与上级同步,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业,现正在逐步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整合办案主力,但在推动部门和乡(镇)街纪检机构落实“三转”要求上,乡镇街道纪委委员大部分仍为兼职,仍存在监督错位缺位现象。党委、政府在扶贫攻坚、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上,仍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推脱。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如:乡(镇)街道纪委虽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二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够过硬,不懂办案,不会办案。三是部分基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监督措施不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一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好

  人主义”思想,特别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碍情怯面,顾虑重重,缺乏斗争精神,不敢碰硬、不愿监督,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能职责和职业精神问题。二是有的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信任和依赖纪委,除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二)职责定位把握不准,监督职能难以发挥。部分基层纪委主业主责脉络不清,导致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业务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基层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部分基层纪委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还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

  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三、基层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如何更好推动基层纪检组织履行好监督责任,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困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难点。当前,针对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三转”、聚焦主业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其落实监督责任。(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基层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只有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障纪委监督责任的权威性,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二是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三是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全面落实纪检体制改革“两为主”“两覆盖”等具体工作要求,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以及系列配套制度,规范乡镇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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