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重要性11篇

发布时间:2022-12-14 08:42:03 来源:网友投稿

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重要性11篇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重要性  www.quancheng-ec.com  电子发票是什么?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重要性11篇,供大家参考。

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重要性11篇

篇一: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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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发票是什么?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电子发票是记载数据信息的计算机格式文本,可以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灵活展现、存储和复制,并通过网络通讯技术发送给付款方,电子发票只能通过电脑、手机等数码设备接收、存储、查看或读取,该格式文本可以作为电子会计核算凭证计入会计档案系统。

  电子发票可以报销吗?只有当你处于电子发票试点城市或者你所属的城市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承认电子发票的合法性定位时才可报销,否则不可。在目前,全国范围内可报销的地方还是相对较少的,什么时候有正规的电子发票法律文件出台了,才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电子发票报销。

  电子发票发展历史1、2012年国家出台文件,选取试点。2、2012年5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相关城市可提出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申请,试点城市可提出推广电子发票要求。获批开展电子发票的试点城市只有5个,分别是重庆、南京、杭州、深圳、青岛。3、2013年5月初,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启动了此次电子发票项目,并选取京东作为项目的试点单位。4、2013年6月27日,北京市副市长程红、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杨培峰、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副巡视员聂林海、北京市国税局局长吴新联、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主任卢彦等领导莅临京东集团总部,对电子发票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并现场见证了中国电子商务领域首张电子发票的诞生。5、2013年9月26日,在商务部电子商务发展发布会上,电子发票在京东的试点情况顺利,截至目前,京东共开具了586张电子发票。6、2013年9月,苏宁易购在南京正式上线“电子发票”。南京区域的消费者在苏宁易购购物时,除了可选择机打纸质发票(卷式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也可选择新增“电子发票”作为购物凭证。但是,三种发票只能任选其。7、2015年2月9日,中国人寿率先开出我国内地金融保险业首张电子发票。8、2015年7月31日上午,国税总局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京东成功开具了全国第一张升级版电子发票。8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北京、上海等四地市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9、2015年12月24日左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方案第十三条提出:全面推行电子发票。推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健全发票管理制度,2016年实现所有发票的网络化运行,推行发票电子底账,逐一实时采集、存储、查验、比对发票全要素信息,从源头上有效防范逃骗税和腐败行为。10、2016年两会,马化腾、张近东等人分别就电子发票提出相关建议。

  电子发票有哪些优势?好处一览(一)企业节约大量的成本。如果按照传统的纸质发票管理,企业领用、开具、管理和传递发票,平均每张发票的成本是2元,中大型的企业每年发票管理成本近1000万元,通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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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使用电子发票,企业不仅大幅度减轻负担,还可以零成本实现更加高效的发票管理。凭证传递过程更快,能让企业的报销及与发票相关的财务流程效率大幅提升。据此前公开的媒体报道,中国社会淘汰纸质发票取得的社会效益约是4000亿元左右。(二)政府资源得到有效利用。通过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税务机关将在每年节约近千万发票印制费用的同时,还可以节省大量运输、存储和发放发票的人力物力,从而腾出更多的政府资源用于提升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水平。(三)便利日常生活。普通消费者接收使用电子发票,不仅仅体现了绿色低碳环保理念,通过灵活方便的手机APP等客户端,消费者接收、存储和使用电子发票都十分方便,电子发票可以实时查验、重复下载和永久存储,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再也不用担心假发票、丢失发票、维修保修、报销等事项。

  目前电子发票推广有什么难点?电子发票有什么不足之处1、一是电子发票的法律地位问题没有解决,国家尚无统一的法律明文规定电子发票是国家税务局承认的合法形式。法律问题没有解决,也就导致了现在试点的电子发票并不能报销入账、不能完全用于消费者保修和维权,不能作为会计记帐凭证之用。2、标准不统一,各地各行各业的发票样式不统一,导致了现在的电子发票无法跨省开具和跨省使用。3、使用习惯,对互联网技术的熟悉度制约电子发票的发展。虽然国外的电子发票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并且我国的企业也不断的涌现了该类需求,但现在在国内全面推广电子发票还是有很大难题的,其中一个就是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对互联网技术的接受及使用能力还处在比较初级的阶段。这一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子发票的发展。4、就目前的试点情况来看,显然是不够成功的。由于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建立在专用设备基础上,税务系统内部一些专业人士担心,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推广后,几千万纳税人需承担高达千亿规模的巨额社会成本,这套系统维护费用高昂,若上了这套系统,不仅没解决最初的简化发票问题,反而又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电子发票被提及了很多年,但现在仍然没有全面推广,原因就是上述的几个因素,但今年,马化腾在两会上提出了该项方案,将有利于进一步助推电子发票向前迈进,虽然过程很艰难,试点还会遇到诸多问题,但要看到最终的效益是巨大的,希望相关部门在电子发票这件事情上多做点实事,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国企业信息化的最后一个壁垒真正消除,造福于民。

  原文链接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13153e68f0102w35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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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重要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0.12.20•【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施行日期】2020.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前期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子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已试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扩至全国。

  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

  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税务局”)确定。

  二、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电子专票票样见附件。

  三、电子专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3。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四、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本地区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普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

  五、税务机关按照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为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

  六、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七、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

  《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二)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

  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八、受票方取得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登录地址由各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九、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十、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的规定执行。

  十一、本公告自2020年12月2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样)

  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12月20日

  

  

篇三: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重要性

  增值税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票相比有哪些变化呢一起来看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增值税实行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2号)规定,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子化”)。

  那么课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比有哪些变化呢?一起来看看↓

  电子专票样式更加简洁

  与纸质专票相比,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底图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补足原发票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并使电子专票的开具更加简便。

  电子专票的收据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3。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大致相同。

  领用、交付和存储更加便捷

  纳税人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兄专票。通过网上申领方式领用电模式子专票,纳税人可以实现“即领即用”。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与电子版专票现场交付、邮寄交付给等方式相比,发票交付的速度更越慢。

  此外,电子专票采用数据传输信息化存储方式,与纸质专票相比,无需专门之所存放。纳税人可以从税务部门会计提供的免费渠道重新下载电子专票,风险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

  

  

篇四: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重要性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使用的一些注意事项

  今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下面我讲下这个公告的主要内容:

  1、全国推行。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税务局”)确定。2、开票单位为新办纳税人(目前是由在纳税人自愿参与试点)。3、受票单位为全国所有企业和个人。4、效率和纸质发票一样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5、试点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前,试点纳税人在完成增值税电子专用发

  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免费领取税务UKey、下载并安装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后,即可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6、试点纳税人也可以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7、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一旦开具无法作废,可以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无需追回蓝字发票,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8、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9、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一,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仅使用电子发票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第二,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通知》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电子发票,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第三,纳税人如果需要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样

  附公告:《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篇五: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重要性

  目录一电子发票简介二推行电子发票对企业的直接影响一成本的节约和效率的提高二解决发票的实效性带来的无法抵扣的问题三规范税收征管四有利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五为进一步税务改革奠定了基础三我国电子发票发展现状四国外成功经验五我国推广电子发票的建议一确定电子发票的法律地位问题二未来对电子发票试点进行全国性的统筹三提供完善的it支持平台正文摘要

  电子发票带来的影响及其推广

  作者:胡梦齐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年第8期

  胡梦齐

  摘要:电子发票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从2013年在北京开展电子发票试点到2015年开具首张金融保险业电子发票,在我国逐渐推广,给税收、财务等方面带来了冲击性的影响。随着相关法律制度和其他条件的完善,电子发票的前景将更加广阔。

  关键词:电子发票;影响;推广

  一、电子发票简介

  电子发票指没有纸质发票作为载体的全数字化发票,生成电子发票号码和税控加密码打印在企业收据或凭条上作为发票使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号码和税控加密码证实电子发票真伪性。电子发票可以完全脱离纸质,以电子记录的方式在网上进行流转。

  二、推行电子发票对企业的直接影响

  (一)成本的节约和效率的提高。纸质发票在使用过程中的主要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发票印制成本及其环境成本;其次是发票打印成本,打发票需要税控机及其维护;第三是发票邮寄成本、储存成本;第四是退换货红字发票成本;第六是企业需要每月去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的成本。纸质发票繁琐的使用程序,更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对于企业,使用电子发票后,通过与企业内部的ERP系统相联,统计和财务方面就能直接高效地用软件管理其发票。发票电子化便于快速集中处理,提高了企业财务处理的效率并可以及时地为企业管理者提供决策有关信息。对于员工,电子发票和消费直接绑定,根据发票自动整理成报销文件,大大简化了报销流程。基础效率的提升带来的是全社会效率的提升,对于全社会的经济效益带来不可小觑的影响。

  (二)解决发票的实效性带来的无法抵扣的问题。在传统纸质发票流程中,企业采购人员在采购商品时,供应商往往会将发票作为加快资金回笼的筹码。在实际收到货款时再将发票开具给企业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的依据。在采购人员财务意识较为欠缺的情况下,极易出现企业取得发票时,已经超过了增值税发票抵扣时限180天,无法再作为企业进项税抵扣的依据。在电子发票系统下,电子发票和即时交易直接挂钩,不会出现超过时限而无法抵扣的情形。

  (三)规范税收征管。我国对增值税这一主体税种采取的是“以票管税”的模式,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作用,自动勾稽买卖双方的销项进项税额,监控企业的收入。对于庞大的纸质发票使用量,由于时间和人力限制,税务机关只能做到部分检查,为一些非法分子钻取漏洞获取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机。在电子发票系统下,通过网络的加密技术、认证技术和安全认证协议,对发票内容的完整性和保密性提供了保障,也从源头上打击了贩卖和使用假发票的违法行为。电子发票也为由“以税管票”转换为“以信息管票”提供了可能。

  (四)有利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在电子发票和支付平台相互联系的情况下,网络销售的真实数据可以在电子发票系统中实时取得,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增值税原理对上下游供应链进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的进货渠道,也从根本上制约了假发票。电子发票既能成为税务机关征税和稽查的凭证,也成为工商、质检、海关等政府管理部门管理和执法的依据。电子发票的推行,可有效约束不诚信商家通过刷单虚卖增加信用评分,维护市场环境的公平和诚信,有效促成我国电子商务中市场诚信体系的建成。

  (五)为进一步税务改革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国税务改革的方向是,各行各业逐渐转变为征收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推行,使得发票更易于保存,更好地作为税务抵扣的依据。此外,电子发票作为客观交易数据的载体,自动形成交易记录、汇总交易信息并传输电子数据,为国家调控经济、税务改革等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三、我国电子发票发展现状

  2014年6月,北京市国税局成功地接收了国内第一张以电子化方式入账的电子发票。

  2015年2月,中国人寿率先开出我国内地金融保险业首张电子发票,消费者可以凭电子发票信息随时通过企业官网和税务机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查验,从而避免消费者因丢失纸质发票带来的诸多不便。

  我国已经有多个试点城市开出了电子发票,多个网络交易平台例如京东、苏宁等也已经开始使用电子发票。由于我国现行相关要求报销发票必须以纸质形式出现,电子发票在实际操作中无法入账、报销。若入账时仍需将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则丧失了其根本意义。另一方面,企业使用电子发票,需改造现有的财务系统。对此,目前相关部门尚没有相关鼓励政策,也影响了企业主动升级的积极性。

  四、国外成功经验

  在增值税管理方面,目前欧盟委员会采用的是覆盖全欧的增值税信息交换系统(VIES)。以各国税务部门建立的数据库为基础,各成员国用户能访问其他欧盟国家的税务数据库。该系统使得欧盟及其成员国税务部门能高效地监控纳税人的全部交易信息,并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为了进一步促进发票电子化,欧盟在《电子发票指导纲要》中,对电子发票的开具格式和内容以及有效性进行了规定,包括了有关第三方和客户自己开具发票时的管理办法,以及对电子发票如何存放、在哪存放的规定。

  《跨边界电子发票的监测法律要求和法律环境的改变建议》对电子发票相关实施细节要求、电子签名和资格认证等问题都进行了规定。该标准中规定,电子发票已经被预设为客户接受了其使用。

  2013年,欧盟开始实施新的增值税法律,规定了在法律地位上,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是相同的。从电子发票在欧盟的发展趋势来看,预计5年后纸质发票的使用比例将大幅下降,电子发票的使用比例将超过60%。

  五、我国推广电子发票的建议

  (一)确定电子发票的法律地位问题。推广实施电子发票,对多种法规都会有影响,例如《税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规范》等相关法规。在法律上、制度上保障电子发票“合法入账凭证”的地位,是解决目前电子发票入账难、报销难的根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应该确立电子发票作为合法的维权和售后的凭证。与此同时,国家税务部门还应建立完整规范,明确开票企业资格认定、发票开具流程、数据传递、税源归属等细节。

  (二)未来对电子发票试点进行全国性的统筹。只有成立一个国家级的指导机构,才能对目前的试点城市进行协调和指导,从而解决跨省开具电子发票的难题。我国可以成立国家级的

  电子发票指导委员会,出台全国性的政策,在结合各地电子发票实际推广情况下与各部门合力建成电子发票标准体系。

  (三)提供完善的IT支持平台。欧盟建立了覆盖全欧的增值税信息交换系统(VIES),很好地实现了纳税人信息共享。我国税收机关内部征管平台并不统一,信息资源难以共享,形成“信息孤岛”,并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为了更好地对纳税人信息进行监管,进一步推广电子发票,建立一个全国性的高效统一的电子发票系统平台,开发标准数据接口,更好的进行信息的交流。这个平台不应该仅仅是作为电子发票的管理,更应该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数据交换。

  电子发票的推行是税务管理信息化的必然趋势,随着相关法律制度和网络环境的改善,电子发票系统的全面应用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邵鹏.中物联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子发票蓝皮书》主编,中财办《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开展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研究》课题组主笔.我国电子发票的应用前景和发展路径[N].上海证券报,2015-02-11A03.

  [2]张蕊.我国电子发票相关法律问题之探讨[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篇六: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重要性

  增值税专票电子化常见问答(第一期)

  1.税务部门现在是否在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具体是如何安排的?

  答: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自2015年起分步推行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普票”)。电子普票推行后,因开具便捷、保管便利、查验及时、节约成本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欢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部署安排,税务总局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决定采用先在部分地区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子化”),此后逐步扩大地区和纳税人范围的工作策略。一是先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在完善系统、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下一步再考虑在其他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二是对于新办纳税人,从2020年9月1日起先逐步在宁波、石家庄和杭州开展专票电子化试点,在此基础上再分两步在全国实行:第一步,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第二步,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2.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面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比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使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开具更加简便。

  3.企业收到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自行打印后,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入账归档的依据?

  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一致。纳税人以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应当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4.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该如何处理?

  答: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处理方式一致,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本省(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

  5.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税务部门同步推出了哪些便利纳税人的举措?

  答:税务部门紧紧围绕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和提升纳税人获得感,不断优化发票服务方式,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为契机,创新推出了五条便利化举措:

  一是开票设备免费领取。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

  二是电子专票免费开具。税务部门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纳税人通过该平台开具电子专票无需支付相关费用。

  三是首票服务便捷享受。税务部门对首次开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实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

  四是发票状态及时告知。税务部门对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了优化升级,纳税人可以通过该平台及时掌握所取得的电子专票领用、开具、用途确认等流转状态以及正常、红冲、异常等管理状态信息。这一举措有助于纳税人全面了解电子专票的全流程信息,减少购销双方信息不对称或滞后而产生的发票涉税风险,有效保障纳税人权益。

  五是发票信息批量下载。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批量下载所取得的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发票的明细信息。这既为纳税人实现报销入账归档电子化提供了完整准确的发票基础数据,也有利于纳税人改进内部管理,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入账风险。此外,发票电子信息的便捷获取和拓展应用,还将有助于纳税人更好地开展财务分析,强化资金和供应链管理,为企业提升经营决策水平提供帮助。

  随着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的推进,税务部门还将推出更多创新服务举措,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舒心的办税体验。

  6.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具备哪些优点?

  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与纸质专票相比,电子专票具有以下几方面优点:

  一是发票样式更简洁。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使电子专票的开具更加简便。

  二是领用方式更快捷。纳税人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通过网上申领方式领用电子专票,纳税人可以实现“即领即用”。

  三是远程交付更便利。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票现场交付、邮寄交付等方式相比,发票交付的速度更快。

  四是财务管理更高效。电子专票属于电子会计凭证,纳税人可以

  便捷获取数字化的票面明细信息,并据此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同时,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降低接收假发票的风险。

  五是存储保管更经济。电子专票采用信息化存储方式,与纸质专票相比,无需专门场所存放,也可以大幅降低后续人工管理的成本。此外,纳税人还可以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免费渠道重新下载电子专票,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

  六是社会效益更显著。电子专票交付快捷,有利于交易双方加快结算速度,缩短回款周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电子专票的推出,还有利于推动企业财务核算电子化的进一步普及,进而对整个经济社会的数字化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7.收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但是打不开,也看不到发票信息,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8.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为何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纸质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为更好适应发票电子化改革需要,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9.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长什么样?

  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样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的附件查看。

  10.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吗?

  答: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11.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后,可以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

  答: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并核定对应票种后,可以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12.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吗?

  答:相较于红字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开具流程,纳税人在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具有简便易行好操作的优点。

  13.目前,可以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种类有哪些?

  答:自各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开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

  一发票,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还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14.税务UKey收费吗?

  答:不收费。

  15.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调整的办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规定,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16.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法律效力是否不同?

  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

  专用发票相同。

  17.纳税人应当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答: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相较于红字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开具流程,纳税人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时,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具有简便易行好操作的优点。具体来说,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流程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是购买方或销售方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根据购买方是否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开具《信息表》的方式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购买方开具《信息表》。如果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则由购买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这种情况下,《信息表》中不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第二类是销售方开具《信息表》。如果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则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这种情况下,《信息表》中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第二步是税务机关信息系统自动校验。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第三步是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电子专票。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查询到已经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后,便可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情形,因购买方开具《信息表》与销售方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可能存在一定时间差,购买方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18.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是否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一样有不同联次?

  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无不同联次

  19.纳税人如何验证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答: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20.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核定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9号)规定,税务机关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同属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同时适用于纳税人所领用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两者保持一致。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内,根据自身需要分别确定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领用数量。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领用数量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

  “增版增量”。

  

  

篇七: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重要性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

  档办发〔2021〕1号

  为贯彻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快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实施工作,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推进“六保”“六稳”工作,助力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前两批试点的基础上,国家档案局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拟再选定一批单位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形成示范效应,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所需的制度和标准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一)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试点工作,过程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有关要求。

  (二)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档试点,档案部门或档

  案人员从会计核算部门或会计核算系统接收电子发票,过程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归档存储格式符合要求,归档过程中电子发票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有保障。

  (三)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试点完成后及时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二、试点单位条件

  (一)科学设计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方案。

  (二)试点所需人员、资金有保障。

  (三)愿意为电子发票推广应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试点验收条件

  (一)实现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

  (二)形成3个月的财务数据,对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方案进行验证,采用的管理和技术方案可

  行。

  (三)2021年10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四、试点工作组织

  (一)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组成协调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对中央企业总部的试点工作进行验收。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财政部门、商务部门、税务局(以下统称省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和各中央企业总部负责本地区、本集团的试点工作,负责选定本地区或本集团所属的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指导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对完成试点的单位进行验收。

  (三)省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各中央企业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联合工作组共同开展此项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组织领导。

  (四)省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各中央企业总部要综合考虑本地区、本集团经济发展实际,从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及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等方面选定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展试点。

  五、试点方案报送

  有试点意向的单位编制试点方案(提纲见附件)报所在地省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联合审核。有试点意向中央企业所属单位编制试点方案(提纲见附件)报中央企业总部审核。省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对试点方案审核同意后确定不少于10家的本地区试点单位名单,中央企业总部对试点方案审核同意后确定不多于5家企业的集团试点单位名单(可包含总部作为试点单位),与推荐单位的试点方案一同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国家档案局。国家档案局联合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定试点单位名单。纳入本次试点范围的企业可参加财政部电子发票入账数据标准和财务报表数据标准试点。

  

  

篇八: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重要性

  浅析电子发票对财务报销的影响

  作者:朱云云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0年第9期

  朱云云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发票因其成本低、使用便捷、节约环保等优势,被越来越多的商家所接受。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财务报销的原始单据。虽然电子发票的优点很多,但就目前来说,电子发票的纸质件仍具有易复制、易篡改的特点,增加了财务报销的难度。

  关键词:电子发票;财务报销;影响

  引言

  电子发票是由税务机关认可的平台开具,以电子形式存储和使用的收付款凭证。电子发票具有成本低、保存方便、使用便捷、开具和查验快捷、节约环保等优点,在开票量较大的行业中应用广泛,比如电商、电信、金融、快递、公用事业等行业。商家可以在互联网上通过税务机关的发票管理系统,办理电子发票的开户登记、申领、开具、传输、查验、缴销等一系列事项,财务人员不再需要频繁往返税务部门,大大缩短了电子发票开票的周期。商家开具的电子发票主要以二维码、电子邮箱、短信等方式交付给消费者,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行打印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电子发票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提高了电子发票流转的速度。

  一、电子发票的财务报销方法及归档保存

  2015年底国家开始全国推广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020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总局启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试点工作,意味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会在不久的将来普及应用。电子发票的队伍在发展壮大,是未来发展的趋势。纸质发票最终会退出历史的舞台,被电子发票所取代。电子发票的使用会越来越频繁,涉及的行业会越来越广,对财务报销的影响也在与日俱增。

  电子发票的报销方法可以归类为两种,第一种报销方法是手工报销,报销人自行打印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填写财务报销单,用传统的方法粘贴打印件和报销单,完成审批手续后提交财务部门报销。这种报销方法与传统的纸质发票报销方法类似,并未起到节约成本、节能环保的作用,违背了电子发票发行的初衷。第二种报销方法是网络报销,报销人只需要将以电子形式存储的电子发票上传到网上报销系统,电子发票的认证、审核在系统内部自动进行流转,实现全流程无纸化、智能化、电子化。这种报销方法适用于财务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单位,也是电子发票财务报销的方向。

  2020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发布的《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明确了合法的电子会计凭证的法律地位,规范了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具体操作,确保会计工作和档案工作更加适应电子发票的发展需求。电子发票的归档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单位的信息化程度不够高,以电子发票的打印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的,不能仅归档保存电子发票的打印件,必须同时妥善保存该打印件的电子形式的电子发票,并建立电子发票与相关联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第二种情况,如果单位的信息化程度很高,且满足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所需条件的,可以仅使用合法、真实的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入账归档的依据,无需再归档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会计档案电子化是电子发票广泛使用的必然结果,各单位应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升级内部会计核算系统,完善电子档案管理。

  二、电子发票在财务报销中存在的问题

  (一)电子发票有重复报销的风险

  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可以多次下载,且没有打印次数的限制,可以无限次打印。即使部分电子发票上有第几次打印的标识,也可以重复复印。而且电子发票打印件上不需要额外加盖发票专用章,加大了电子发票重复报销的风险。

  (二)电子发票信息容易被篡改

  现如今的修图软件种类众多,如果只修改电子发票的抬头或者金额,不改动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在报销时将很难被察觉,财务人员就算去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查验,核对不仔细,也很难发现电子发票存在问题。

  三、电子发票对财务报销模式的影响

  对比电子发票,传统纸质发票具有物理防伪性能,财务人员可以根据个人经验及发票的手感等,快速准确地判断出发票真伪;而电子发票打印件的纸张大小、打印效果不可能完全一致,电子发票真伪没办法立即判断,也无法保证打印件是唯一的。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风险点有所差异,电子发票的财务报销模式不能照搬照抄纸质发票的财务报销模式,需要改进。

  首先,为了保障电子发票的真实性。单位可以要求报销人查验电子发票并打印结果,作为报销附件,方便财务人员查看核对。或者报销时直接由财务人员自行查验核对。人工查验核对是目前查验的主要方式。财务信息化建设比较好的单位,可以直接与税务机关电子发票查验的网站端口对接,实现电子发票的自助查验比对,并提醒。

  其次,为了保障电子发票的唯一性。财务人员可以通过Excel表格登记所有已报销过的电子发票,登记内容包括报销日期、报销人、报销事项及电子发票上的信息,筛选找出重复报销的发票,这种方法比较费时费力,而且人工登记遗漏的可能性很大。业务量大的情况下,Excel表格登记的方法可行性不大。单位可以开发电子发票管理软件或使用第三方防范重复报销的软件,实现在录入电子发票的内容或扫描电子发票的二维码后,系统后台可以自动比对并提醒。这些软件还可以与单位内部的财务系统对接,实现电子发票财务报销、入账、归档的全流程电子化,可以从源头上解决电子发票的真实性和唯一性的问题。

  最后,关于电子发票报销模式的设想。电子发票可以全部采用网络报销的模式,将网上报销系统、会计核算系统、电子档案系统进行对接,构建具有报销客户端模块、电子发票自助认证模块、报销处理端模块、自动生成记账凭证模块、款项支付模块、电子会计凭证归档保存模块的电子发票财务报销模式。报销人通过报销客户端的电脑端或者移动APP端上传电子发票版式文件;报销系统能够自动识别已经上传报销过的电子发票且直接拒绝。如果是未报销过的电子发票,则通过接口与税务机关的电子发票查验网站连接,自动查验发票的真伪,如果查验失败直接退回;被认证成功的电子发票,会在报销处理端自动流转审批,如果审批失败自动退回;审核通过的电子发票流转至财务部门,会计核算系统直接从电子发票中提取信息,自动生成记账凭证;通过网上银行完成款项支付;最后电子会计凭证电子化归档。

  

篇九: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重要性

  关于电子专票,您关心的问题都在这儿!

  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全国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受票方业务范围为全国。这意味着,企业随时可能电子信息收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那么,关于电子专票,这些风险问题您都了解吗?一起来看看~~

  一、基本规定

  1.电子专票是什么?

  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编导,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征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2.电子专票可以作为进项证明文件报销凭证吗?

  可以。电子专用发票属于税款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用到印刷品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3.电子专票的和纸质专票有哪些不同?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继续简化发票单据票面样式,改采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圣戈当县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简便使电子专票的开具更加快捷。

  4.普通发票电子专票票面没有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吗?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管辖权。为更好适应凭证发票电子化改革需要,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莫尔穆瓦龙县专用章,文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办理手续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纳税人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5.怎样验证电子专票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对电子专票重要信息进行查验;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读物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6.电子专票的真伪应该怎么查?

  对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7.收到电子专票,应该怎样作为报销入账归档的依据?

  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进帐归档的通知》(财会〔2021〕6号)的规定执行。

  8.点击下图大体了解更多基本规定↓↓↓

  二、领用开具

  1.电子专票的最高排期每月和限额最高领用数量是如何确定的?

  电子和纸质专票同属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同时适用于纳税人所领用的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两者保持一致。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内,根据自身需要分别确定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领用数量。

  2.电脑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后,可以开具哪些种类的凭据?

  实行专票电子化施行的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并核定对应票种后,可以开具复印普票、电子普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发票和纸质汽车用品发票。

  3.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点击下图了解更多↓↓↓

  三、红字电子专票

  1.如何开具深红字电子专票?

  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以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开具红字电子系统专票。相较于红字纸质专票开具出具流程,纳税人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时,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具有坏简便易行好操作的优点。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电子系统抵扣的情形,因购买方开具《信息表》与销售方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可能存在一定时间差,购买方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传感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发现当月开具的电子专用发票的金额填错了,可以作废重开吗?

  不可以。电子专票的传播方式由税务机关专用发票监制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转变为符合税务机关规定格式的电子文件。税收发生开票有误的开票情形,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电子化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2号)第七条的规定,首先预处理开具红字电子专票进行处理,红冲后再按照正确再的金额重新开具蓝字电子技术专票。

  3.开具电子专票后,客户要求开据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换开吗?

  可以的。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纳税人应当开具复印专票。可将原先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进行红冲,然后为受票方开具纸质增值税。

  四、接受、使用电子信息专票注意事项

  1.纳税人以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受票方丢失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后应当如何处理?

  受票方如或损毁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资源税后,下载电子专票。如不掌握相关内部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3.使用电子专票前要注意哪些税收第三步风险?

  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常规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印刷品专票相同。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电子专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虚假或重复列支等税收风险,不得虚开、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处理检查。

  4.收到电子专票,但是打不开,也看不到发票重要信息,该怎么办?

  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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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重要性

  电子发票的优劣及影响

  作者:郑艳红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年第4期

  郑艳红

  摘要:随着“互联网+”理念的深入,“互联网+税务”的行动也逐步展开。电子发票是电子信息化时代的产物,电子发票的应用,对社会、企业、税务、财务等带来深远影响。本文结合电子发票的影响,国内外电子发票成功试点,分析电子发票应用的优劣,对社会和企业带来的改革,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电子发票;管理革新;改革建议

  一、电子商务交易方式

  电子商务从交易模式和交易对象上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B2C解释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2C是商业零售模式,由企业针对客户直接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B2B解释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2B主要包含两种交易形式,企业与上游供货商的形式和企业通过第三方商务平台进行商业活动的形式。C2C理解为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2C是消费者本身提供服务或产品给消费者,依靠网络商独立的平台或个人建立的服务网进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B2G理解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B2G一般适用于海关报税的平台、国税局和地税局报税平台等。

  二、国内外的成功试点

  1.欧盟。欧盟于2001年制定法规,承认电子发票的效力。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发票指导纲要》,法规中规定开票人可以通过采用规定的标准电子发票软件开具电子发票,利用ED系统或EMAIL将电子发票传送给接受者,税务机关通过服务器对该过程进行检查。2005年后,欧盟各国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政策,推动电子发票的发行使用。2007年,欧盟制定EEI评估框架,2013年出台了欧盟公共采购电子发票指令的草案,拟建立兼容各成员国的电子发票系统。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欧盟增值税规定,纸质发票与电子发票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2.美国。美国于2013年初强制推行电子发票。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在1996年公布电子商务的法律范本,承认电子发票的法律地位。美国银行推出的EIPP系统为企业提交发票并接受网上支付流程提供支持。随后美国推出saas软件,使各种规模的企业能够实现纸质发票转化为电子发票的过程,并且使这个过程更加便捷。

  3.中国。我国电子发票的起步相对发达国家较晚,但目前我国也开始逐步推进电子发票的应用。2013年,我国开出了首张电子发票。2013年年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档案局四部委发出通知,在北京、上海和青岛等8个城市组织开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综合试点。2014年6月27日,我国内地首张电子发票开出一周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财险的电子会计档案系统与北京市国税局的电子发票平台实现了成功对接。这是我国内地首次企业收到电子发票进行电子化入账。

  三、电子发票的影响

  1.电子发票的优点:(1)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电子发票的使用可以减少纸质发票的印制成本和环境成本,其次减少发票的打印成本、邮寄成本,此外退换货形成的红字发票成本也由

  此降低,另外还可以降低企业每月去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引发的成本。(2)解决发票的时效性带来的无法抵扣的问题。电子发票可以有效的降低发票流转的时间,同时,也可以避免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发票时效性带来的抵扣问题。在实际中,供应商往往以发票作为资金加快回笼的筹码,在采购人员财务意识不足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增值税发票抵扣时限超过180天,造成企业无法进行进项税的抵扣。(3)有利于税收征管的规范。我国的主要税种增值税采用的是以票管税的形式,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力物力的限制,不能实现纸质发票的有效管理,导致税收征管不能全面化、规范化、有效化。电子发票通过网络加密、技术认证和安全认证等技术,实现发票管理的信息化,达到税收征管规范。(4)有利社会诚信系统的建立,电子发票的引入,挂钩支付平台,能有效管理电子商务和网络销售,实现电子商务的诚信化管理。(5)促进税务改革。电子发票作为客观交易数据的载体,自动生成交易记录、汇总交易信息并传输电子数据,为国家调控经济、税务改革等宏观决策提供支持。

  2.电子发票的缺点:(1)报销难以实现。目前我国对于电子发票报销的标准存在差异,各地对于电子发票的报销标准不一,消费者对于电子发票的有效性产生质疑。导致电子发票在报销上难以得到有效实施,从而造成消费者报销障碍。(2)缴税地点不明朗。电子发票目前受阻的另一个原因是缴税地点不明朗,这也是利益博弈的焦点之一。电子发票推行实施会造成对缴税地点的争议,税务受益方均会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个过程必将造成部分利益群体的利益下降,造成社会矛盾。(3)降低网购市场的价格优势。网购市场的主要优势是其低廉的产品价格。而电子发票的引入必将网购市场的交易透明化,明确化,从而要求网购市场交易方进行纳税。市场卖方必将这部分税款计入产品价格中,从而会导致产品价格的上调,也就会降低网购市场的价格优势,削弱网购市场的竞争优势。

  四、管理革新

  1.社会发展。电子发票的高效经济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和时间损耗,促进企业高效运转。同时,信息化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办事效率,优化纳税程序。从整体上改善税务服务,优化发票体制,降低税务成本,有利于国家社会的长远发展。此外,电子发票缩短上下游企业发票流转时间,实现上下游企业信息的有效衔接,促进企业信息化、电子化的发展。从而推进社会电子信息化发展,建立社会信息网络,实现社会发展数据化、信息化。

  2.国家角度。发票作为数据载体的形式之一,其电子化有益于国家、企业等信息记录、汇总和传输,为国家获取真实市场数据的源头和我国基础数据体系的建设提供重要基础,从而促进我国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信息化发展是国家发展的趋势,电子发票的应用使得企业交易信息数据化,信息化。国家可以通过数据网络观测行业动态趋势,获取宏观经济数据,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

  五、财务变革

  1.会计制度和档案管理变革。目前我国的会计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主要针对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具有无纸化特点,与当前的会计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不相符。在实际操作中,电子发票还需要打印出来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与电子发票发行的初衷相背离。同时,还会使会计处理流程更加繁琐。因此,电子发票的推广还需要改革会计制度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针对电子发票的特性进行修订和完善。

  

篇十一: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重要性

 银行推广电子发票的价值和意义

  1、背景自201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推行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以来,经过四年多的发展,电子发票已经在生活场景中,全社会的各个方面已经深刻感受到电子发票的应用价值。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2020年要完成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票据电子化已成为大趋势。2、用户场景场景一:支付即开票。银行作为消费场景的支付通道,聚合支付已经在很多消费场景中推行,支付后开票是最常用和频次最高的发票索取场景。场景二:网上商城开票。作为银行自有商城,提供发票是银行作为商家所必备的服务。场景三:生活缴费服务。通过标准的开票接口,为银行平台上提供生活缴费服务的商家提供便捷快速的开票能力。3、给银行带来的价值银行已发展为给用户提供多生活场景消费和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在国家通过各种方面鼓励大众索要发票和商家主动提供发票的交织下,通过银行平台为商家提供开票能力成为差异化竞争的闪光点。通过建设标准的开票服务能力,快速便捷的帮助商家提供开票能力、帮助客户提供索票渠道。4、预期建设模式模式一:自建一套完整的电子发票平台,为交行所有开票场景提

  供开票能力。模式二:与金穗合作,银行在产品中提供标准开票对接服务,金穗公司提供电子发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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