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范本

发布时间:2022-09-16 14:24: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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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范本

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范文5篇

【篇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范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寓管理的规定

一、入住与退宿

1、参加活动单位填写《公寓入住申请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经审核后,向学校财务缴纳相关费用(保证金),由学管部与入住的活动单位签订《公寓入住协议》安排房间,向公寓管理员开据《入住通知单》,公寓管理员凭《入住通知单》安排住宿并发放床上用品及钥匙。

2、活动单位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宿舍、私自转让床位,不得私自占用空床位。

3、学管部有权对床位实施动态调整。

4、活动单位需按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办理退宿手续,退宿时必须将宿舍彻底清扫干净。

5、活动单位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搬出后,由管理员负责验收公共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活动单位按原价赔偿。如责任不清,由该宿舍成员均摊。

6、对应该办理退宿手续而在规定时间内不来办理者,将视为自动退宿,其私人物品因清扫、维修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入住者本人承担责任。

7、活动单位持有学管部签字的离校单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二、日常管理

1、公寓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2、保持公共卫生,保证室内卫生,养成良好习惯。在宿舍长的带领下实行卫生值日制度,做好清扫保洁工作。房间要保持全方位24小时清洁。严禁存放垃圾脏水。严禁将垃圾,剩饭菜倒入水房。女生洗头发不准将脱落的头发倒入下水道。严禁污染墙壁。

3、学生的生活垃圾必须装袋后带离宿舍,不许抛于公共区域,严禁从上向下抛洒杂物,严禁从楼上向下倒水,严禁随处大小便。

4、严禁在公寓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焚烧物品。

5、节约用电,无人时须关灯,严禁个人使用任何私人电器,严禁乱接电线,严禁公寓做饭。

6、室内不允许存放20元以上的现金或者贵重物品,个人贵重物品自行保存上锁,做好防盗工作。

7、公寓楼内严禁喧嚣,严禁播放音乐,不得进行任何有碍他人休息的活动,严禁在公寓楼内进行体育活动。严禁在窗台上活动,严防坠落事故的发生。公寓内禁止一切经商行为。

8、严禁赌博,严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关盘、软件。讲究文明,严禁在公寓赤身裸体行走。

9、学生休息时间禁止喧嚣、洗漱、禁止说话。

10、爱护公共设施,不许用脚踢门、砸玻璃、撬门,不许拆卸床铺、电话、电灯等设备。

11、宿舍实行封闭管理,管理员24小时值班。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回宿舍,按时就寝,按时起床,按时离开,严禁夜不归宿,严禁学生乱窜宿舍严禁住宿生在其他宿舍留宿,严禁私自留本宿舍外的任何人住宿。

12、节约用水,不许用长流水冲洗衣服、美术用品和墩布等物品。公寓楼内定时供水。

13、未经学管部批准,上课期间禁止任何学生回宿舍。封闭期间出入宿舍必须说明情况并登记。

14、床铺上只允许放被褥枕头,床下只能放脸盆、拖鞋。其他物品(如洗漱用品、清扫工具等)必须摆放在学校规定的固定位置。严禁在公寓内乱贴、乱挂、乱钉、乱画、乱摆、乱扔。

15、管理人员有权检查出入公寓人员的证件。严禁男女生进入异性公寓楼。学生家长进楼要说明情况、出示证件并登记(不允许男性家长进入女生公寓)学生休息时家长禁止进入公寓。

16、管理员要保管好安全门的钥匙,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无阻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打开安全门,并指挥学生有序疏散。

17、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安定,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学生有权制止有损宿舍安定、安全、安静的不良行为。学生有权制止任何人的各种违纪行为,遇到坏人侵扰、偷盗、破坏等情况,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18、本制度规定解释权归学管部。

【篇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范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高素质的高校学生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2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加强教育培养为重点,以完善管理服务为基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高校学生党员队伍。

二、强化培养,充分重视教育过程

(一)加强积极分子的培养。坚持“早选苗、早培养”的原则,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军训等,同步开展党的基本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对党的认识水平,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在此基础上,由各分党校负责,对申请入党的学生进行系统培训。这一阶段的教育,应适当缩减内容,尽量扩大覆盖面,让有入党要求的学生都能参加学习。

(二)加强发展对象的培养。在积极分子培养的基础上,遴选一定数量的发展对象,由学校党校负责,对其进行以党的基础理论、历史和传统、路线方针政策、形势和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梦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确保思想入党。

(三)加强党员教育。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年龄的学生特点,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党性观念普遍增强,思想政治素质显著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服务发展的能力得到加强。

(四)拓宽教育培养途径。坚持集中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组织学习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学生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不得少于16学时。要积极组织学生党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引导学生党员承诺践诺,寓教育于服务之中。要重视利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开展教育,要开展读书讲座、主题报告、知识竞赛、学习标兵评选等,选树榜样,用身边的人和事影响教育广大学生党员。要积极探索党校培训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做好各种培养方式的互相衔接和补充。

1.党员教育的基本方法

(1)党员轮训。由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全体学生党员集中一段时间,对党员进行普遍的系统教育。在轮训内容上,根据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每次培训力求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2)党课教育。党课一般以党章为基本教材,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其他文件,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进行;
党课教育可以由党委组织部或各基层党组织委员会成员担任,也可外请外聘。搞好党课教育,要把握九个要点:内容要新、重点要明,点题要准,说理要透,事例要实,逻辑要强,知识要广,感情要真,形式要活。

(3)座谈、讨论,个别谈话。座谈、讨论,是以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某一专题组织学生党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相互启发,共同提高的一种党员教育方式。搞好座谈、讨论,要注意明确主题、突出重点,发扬民主、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求得共识。个别谈话是党组织针对党员个人思想、工作、学习某方面的问题单独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目的是宣传正确思想,批评错误思想,帮助党员解开思想疙瘩,提高思想党悟。

(4)多样化活动。通过基层调研、外出参观、义务劳动、知识竞赛、创先争优等各种有益的活动对党员进行教育。它可以把思想教育包含在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之中,使党员潜移默化地受到启发教育,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开展各种活动都要注意政治性和思想性,做到教与乐的统一,避免庸俗化。

(5)自学。自学是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一种有效方法。搞好学生党员的自学,个人努力在于党员的主观自觉性;
组织努力在于提出要求、精心组织、热情服务、经常检查。自学的关键在于调动个人的自觉性。

2.党员教育的实施

实施党员教育,必须坚持的原则是,突出党性和思想性,解决党员思想入党问题;
理论联系实际,讲求针对性和教育实效;
以正面教育、自我修养为主;
把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相结合起来。

(1)调查分析,摸清情况。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及发挥作用情况,分析学生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

(2)制订计划,明确任务。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要求和学生党员队伍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以使党员教育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教育时间、教育内容和教育对象三落实。

(3)检查落实,信息反馈。党员教育计划实施后,各基层党组织应经常检查执行的情况,收集反映,掌握动态,以便随时充实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4)定期总结,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学生党员教育工作每年要总结一次,对经验、教训、成绩、问题都要找出来。

三、加强管理,增强学生党员队伍的活力

(一)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根据学生党员特点和需求,不断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丰富组织生活内容,提高组织生活效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制度,党支部每学期至少要开1次党员大会,党小组每学期至少要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坚持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形势政策等,选取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研讨,统一党员思想。实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改进评议方式,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定期集中开展学生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党性分析不过关的党员,各学院党组织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妥善处置,严肃纪律。

(二)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确保每个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的管理之中。对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改进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流动党员的有效管理方式,保证学生党员无论流动到哪里,都能纳入组织管理。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管理的原则,及时将流动到本校的党员编入基层党组织,纳入正常管理。对外出学习、实习的学生党员,学校党组织要在其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外出期间及时向其通报党内重要情况,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四)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学生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除名。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学生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
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
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学生党员,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要做好思想引导等工作。

四、完善服务,促进学生党员健康成长

(一)政治上要关心。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员教师联系学生党员制度,经常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二)生活上要帮助。要注重人文关怀,广泛开展结对帮扶等活动,帮助解决学生党员在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民主权利要保障。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学生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
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不断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
推行学生党员旁听学校党组织会议等做法,健全党组织向党员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不断拓宽学生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发挥学生党员在班级、学院和学校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五、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保障机制。各基层党组织应选好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注重从优秀辅导员和优秀学生党员中选任。要创造条件加强党校建设,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给学生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要设立专项经费,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要为学生党员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实践服务基地。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手段,建好用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网络平台。

(二)推动工作创新。通过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座谈研讨会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针对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加大工作创新力度。重视和加强大学生党建理论研究,通过适当方式对涉及全局性、前瞻性、规律性的问题开展研究,不断提高我校大学生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党委组织部

2014年9月3日

【篇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范文

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

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切实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学风,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一、无论什么级别的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都是普通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干部管理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对参训干部提出具体要求。

二、干部在校学习期间,要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学员之间、教员和学员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班级、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学员不得外出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学员予以退学处理。

三、组织学员外出进行现场教学、实地考察调研等活动时,不准警车带路,不接受宴请,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不收受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追究培训机构有关领导和带队负责人的责任。

四、学员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土特产等,不得接待以探望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学员之间不准以学习交流、对口走访、交叉考察、集体调研等名义互请旅游。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对于接受和赠送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将有关情况通报干部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按规定处理。

五、学员参加学习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出国(境)考察等任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按退学处理。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责令退学。

六、学员必须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材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等,不准请人代写,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不准秘书等工作人员“陪读”。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成绩、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

七、学员学习培训期间,不得留公车驻校,不得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伴读”。对违反规定的学员,予以通报批评。

八、学员在校期间及结(毕)业以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也不得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活动。不得利用同学关系在干部任用和人事安排以及子女入学、就业、经商等方面相互提供方便、谋取私利。对违反规定的在校学员,牵头人予以退学处理,参与者予以通报批评;
对结(毕)业后的学员,由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九、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不得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不得发放高档消费品和纪念品,严禁借培训之名搞公款旅游。对违反规定的,追究主办单位领导人员责任。


学员守则

第一条 尊师重教,团结同志,教学相长,全面参加各类教学活动,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二条 遵守课堂纪律及作息时间,上课前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上课期间关闭手机或将其置于振动状态,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出教室。

第三条 培训期间请勿迟到、早退,并请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外出按规定时间返回酒店。

第四条 参训学员要坚持研究无禁区、讲坛有纪律,严禁发表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言论。

第五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禁止用公款宴请、送礼。

第六条 请讲究环境卫生,不在教室、会场内吸烟及大声喧哗,在房间内请注意防火、防盗。

第七条 提倡低碳环保,注意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

【篇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范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为财税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结合我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管理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财税中心工作,结合财税改革发展新形势、新阶段和新任务的要求,通过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和考核管理,以提高年轻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实际工作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工作能力强、能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保证财税事业后继有人、蓬勃发展。

第三条 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通过加强年轻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年轻干部进一步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通过加强年轻干部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帮助年轻干部积累经验,提升综合素质和科学理财、依法治税的实践能力;
通过加强年轻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完善制度和机制,为年轻干部健康成长提供坚强保障,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进一步增强基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

第四条 年轻干部的培养管理工作,在市局党组领导下由组宣人事处(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养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德才并重、全面发展的原则;

(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着眼长远、实践锻炼的原则;

(四)公平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三章 培养锻炼的对象

第六条 培养对象为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较繁重的工作任务,适合安排培养锻炼的市局在编公务员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

第四章 培养锻炼的方式

第七条 培养锻炼主要采用下列途径:

(一)加强学习培训。制定年轻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抓好年轻干部的集中学习和培训,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参加由组织人事系统、财政地税系统、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或国内外知名院校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修班,不断提高培养对象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市局坚持每两年举办1期优秀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班,时间不少于3天,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等方面理论和知识的培训。同时要鼓励自学,对不同层次的年轻干部有针对性地规定学习内容,列出必读书目,提出明确要求。要通过各种学习形式,努力提高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强化实践锻炼。积极组织选派年轻干部到重点岗位、一线岗位以及急难险等突击性工作环境中锻炼成长,让年轻干部在锻炼中磨练意志、丰富经验、熟悉程序、提高能力;
并在抓好传帮带、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基础上,对在同一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年轻干部,要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轮岗交流,让他们接受多岗位锻炼,丰富阅历,拓宽视野,积累经验,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尤其对文化素质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重点培养对象将主要采取以下的锻炼方式:

1、下派锻炼。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市本级基层分局或县地税局担任副局长、局长助理等职务,锻炼时间一般为1-2年;
结合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市直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工作,选派相对缺少基层历练的科级干部到基层班子任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2年。通过下派锻炼,让干部熟悉基层情况,丰富阅历,学习体验基层工作和管理经验,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2、外派锻炼。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西藏、新疆、对口援建等艰苦地区或者特殊部门、特殊岗位工作,开阔视野,增长才干,锻炼时间一般为1-3年。

3、跟班锻炼。根据年轻干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派业务骨干到上一级机关进行跟班学习,或选调参与有关业务攻关、技术开发、政策调研等短期工作任务,学习先进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加强上下沟通,密切工作联系。

4、轮值锻炼。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干部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选调和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结对农村、抗洪抢险等一些“急、难、险、重”的基层一线工作岗位中轮值锻炼,提高年轻干部应对复杂局面、处理突发事件、搞好组织协调、做好群众工作的实践能力。

5、基层锻炼。选派新录用或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到基层分局,尤其是到环境相对复杂、条件相对艰苦的单位锻炼实践,岗位由基层分局根据需要安排,一般要求安排到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岗位,可分阶段安排不同的锻炼岗位。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

(三)实行导师帮带。在干部自荐、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市局组宣人事处(人事教育处)选聘一批曾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退二线干部,或年龄在50周岁左右,综合素质较高、精神状态较好、基层财税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扎实的老同志作为导师。帮带对象,主要是指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或新录用参加工作不满三年的、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和本领的年轻干部。根据导师和帮带对象的工作岗位、个性特点等因素,采取组织指定、双向选择等方法,确定导师和年轻干部的帮带关系。重点要针对年轻同志中存在的有知识而缺胆识、有思路而缺套路、有理念而缺经验,对基层情况不够熟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方法比较简单和独立工作能力不强等问题,确定帮带内容,由导师对帮带对象进行三级帮带:第一级为业务知识帮带,对象主要是刚出校门参加工作的年轻同志;
第二级为工作方法帮带,对象主要是业务知识帮带满一年或工作方法掌握不熟的年轻同志;
第三级为工作理念帮带,对象主要是工作方法掌握比较熟悉,但对把握工作全局的宏观思维理念还不足的年轻同志。帮带结对时间原则上为1年,期满经考核评议后根据实际需要重新调整结对关系。帮带期间,导师要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帮带对象的个性特点,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工作岗位,丰富工作经验,提升业务技能,增强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年轻同志要尊重前辈,虚心受教,并与老同志形成优势互补,努力营造“以师带徒、帮带争先”的人才培养良好氛围。

第五章 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

第八条 重视年轻干部中优秀人才的选拔,并将其作为市局科级干部的主要后备力量予以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条件:

(一)政治坚定,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中起到较好的带头作用。。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熟悉和热爱财税工作,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四)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全局观念较强,能密切联系群众,群众公认度好。在岗位工作中业绩比较突出。

第九条 优秀年轻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较繁重的工作任务。现任副科级职务的干部和女干部,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

(三)参加财税工作在三周年(含)以上。

具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证书的,进入省厅、省局人才库的,在省级(含)以上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的,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十条 优秀年轻干部人选数量按照市局现有科级岗位职数为参考依据,确定保持在40—50名左右,其中:女干部要有三分之一以上,30岁以下的干部要有一定数量。

第十一条 采取多种途径发现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选拔采用差额方式,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好中选优。首次选拔由局党组统一组织部署,其中:三分之二名额按考试成绩确定, 三分之一名额由局领导推荐产生,具体步骤如下:

考试:考试形式以笔试为主,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群众举荐、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的方法,通过笔试、由市局组宣人事处(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初步人选。

推荐:由局领导推荐备选对象。

民主测评:经考试和推荐的人选,由市局组宣人事处(人事教育处)对其组织民主测评。

党组审定:经考试、推荐并结合民主测评情况,由市局组宣人事处(人事教育处)报市局党组最后审定。

第十二条 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暂时未被提拔使用的,但表现较为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在完成急、难、险、重等工作任务中发现的优秀人才,经市局党组审定后,也可充实列入市局优秀年轻干部人选。

第六章 管理与使用

第十三条 优秀年轻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市局组宣人事处(人事教育处)和所在单位共同负责,以所在单位为主。

第十四条 完善培训考学制度。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和督促年轻干部参加理论、业务等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建立学习档案,对年轻干部参加集中培训实行考学考核和学习情况记录、通报,并把年轻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提拔使用的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 推行座谈交流制度。原则上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年轻干部座谈交流会,总结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提出工作要求,帮助年轻干部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目标和努力方向。

第十六条 建立谈心谈话制度。每年由所在单位领导与优秀年轻干部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帮助他们正视所遇到的困境和挫折,化解心理困惑和压力,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十七条 推行跟踪考察制度。原则上每年对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一次考察,由所在单位考察考核,市局组宣人事处(人事教育处)定期组织民主测评,所在单位考察考核情况报组宣人事处(人事教育处)备案,作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调整的重要依据。

考察考核主要是德、能、勤、绩、廉方面表现,同时应包括与培养目标差距、不足整改等情况。

第十八条 推行动态管理制度。在优秀年轻干部管理上要建立健全进出畅通的优胜劣汰机制,把基本素质好、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及时纳入管理范围,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方面有问题或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群众意见较大的及时调整出去,通过动态调整,始终保持年轻干部队伍的活力。

每满三年,由市局组宣人事处(人事教育处)按程序对优秀年轻干部人选重新组织选拔调整,期间每年根据缺额情况一般采用考试选拔的方式进行补充调整。

第十九条 优秀年轻干部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局党组研究,及时调整出优秀年轻干部名单:

(一)因年龄超过规定等不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的;

(二)因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发现问题,所在单位经研究或评议不宜再列为优秀年轻干部的;

(三)因工作失职或违纪,被处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四)作风不实,实绩不突出,群众意见较大,民主测评中基本满意率低于80%的;

(五)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第二十条 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使用力度,市局科级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提拔45周岁以下干部的,原则上在优秀年轻干部中选用,选拔程序按有关规定实施。有特殊情况的,由局党组研究确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局组宣人事处(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范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调研报告

宁津县老干部局 潘娜娜

内容提要:积极探讨和分析新形势下适应老干部“双高期”特点的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提高重视,是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前提;

加强建设,是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基础;

发挥作用,是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目标。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是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联系老干部的桥梁和纽带。为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使离退休干部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继续发挥好离退休干部的余热作用,我局结合老干部工作的实际,积极探讨和分析新形势下适应老干部“双高期”特点的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对全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离退休干部党员2230人,共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1个,党支部49个,党小组164个。几年来,县委、组织部门和各级党委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当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党支部建设工作的落实,使其组织建设进一步得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规范化。一是完善了组织生活制度,使离退休干部的组织生活得到保证。二是建立和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和学习制度,每年为支部的每名党员征订了《党员文摘》等报刊,每年“七.一建党节”都组织老干部党员参加一系列纪念活动和娱乐比赛活动,对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老干部党员进行了走访慰问。三是坚持每月1-2次组织活动制度,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持了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的信念,使老干部自觉地关心和支持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永葆共产党人的革命本色。

二、老干部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前,离退休干部出现的“双高期”特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老干部年龄大,患病多,出勤率下降。在党支部建设工作中,离休干部年龄普遍增高,健康状况逐年下降,因长年有病、行动不便或经常不能参加组织活动的老干部在逐年增加,有时影响了党内组织活动的开展。

2、离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建设问题。从班子建设看,由于离休干部已不存在“后继队伍”问题,因年龄大、身体状况不好等原因,支部班子成员的选择面将会越来越窄。这样,对加强党支部班子的建设,确实存在一定困难,因而造成党员学习和组织生活不能得到较好地落实。

3、个别一些单位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对老干部工作认识不高,抓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投入的精力少,缺乏有效的工作管理机制。还有的因原单位变革或易地安置而没有纳入党组织管理,甚至还有的只交党费,无人召集过组织生活参加学习,造成工作的被动局面。

三、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对策和改进的措施

(一)提高重视,是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前提

(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重视老干部党支部建设,不仅是关心爱护老干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体现出一种政治责任,而且是促进党的建设,维持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环节,能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是衡量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道德水准的重要尺度,因此,要切实解决好单位党组织对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认识问题,对老干部党支部建设要真正起到“主角”作用,要把离退休党支部的建设、离退休老党员的管理问题纳入议事日程,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认真研究和解决。我局积极配合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的开展指导好、推动好。组织工作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单位党组织三家要真正形成合力,以不同的角度和方式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建设,推动、促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好工作。

(2)老干部党员对老干部党支部建设高度重视。老干部党支部在老干部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老干部离退休后又一个家。离休干部对老干部党支部的建设工作要支持、关心,以支部为家,不断发挥自己在党支部建设中的作用。我县离休老干部积极支持、关心老干部党支部的建设。

(二)加强建设,是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基础

(1)加强组织建设。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根据实际,及时换届,选配好支部班子;
对因原单位变革或易地安置而没有纳入党组织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抓紧转换,理顺其组织关系,提高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真正发挥老干部党支部作用,做到有党员的地方就有组织。我县根据本县实际,合理设置老干部党支部分布,并采取多元化的管理形式。一是离退休党员偏多的单位,应着手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党支部中,按照年龄差别成立高龄党小组,高龄党小组可根据党支部的活动内容选择性参加,要求上可适当放宽。这种做法的优点是,便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根据自身特点进行自我管理和自由发挥,单位党组织起一个宏观调控作用;
二是本单位离退休党员较少,单位可与社区党组织进行联系协调,让本单位老党员就近加入社区党组织。这样,既有利于老干部按期、就近参加组织生活,又有利于提高单位党组织活动质量,需要强调的是,离退休党员党的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只是要求老干部在社区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其它关系没有发生变动,原单位仍然承担着为老干部服务、落实两个待遇等各项工作职责;
三是可由组织部、老干部局、单位及社区等几家协作,根据某一社区离退休党员的数量,成立某单位或某几个单位驻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2)加强制度建设。对老干部党支部的制度建设要抓严抓实,制度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了老干部党支部战斗力的大小,决定了工作的成效,只有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才能够使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有序进行。并且根据实际,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充实,既突出老干部年龄、身体、活动等方面的特殊性,又要兼顾老干部的政治热情,使各项制度的运行更趋完善和合乎实际。我县根据中组部《意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完善“三会一课”、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针对老干部实际,制订了走访制度,送会送文上门制度,真正使老干部感受到党的温暖,也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增强了他们为党奉献终身的理念。

(3)加强思想建设。新形势下老干部的思想受到很大的冲击,人生面和世界观也在悄悄发生变化,老干部反映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涉及面也越来越广。解决老干部的思想问题,是老干部工作面临的最大的考验,也是保持党内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我县针对老干部思想实际,提出了“三结合”方法,即做好老干部思想工作要与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结合起来,要与解决老干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要与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结合起来。不断发挥老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真正把老干部思想统一到党的中心工作上来。

(三)发挥作用,是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目标

(1)充分发挥老干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余热提供优良环境。老干部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组织引导老干部发挥余热,积极组织和带领老党员争做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模范,支持改革、维护稳定的模范,发挥优良传统、保持革命晚节的模范。

(2)充分发挥老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老干部是一个巨大的“人才库”、“智囊团”和“参谋部”,根据老干部的身体实际,本着量力而行,拾遗补缺、自愿为主的原则,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发挥支部作用与老干部党员个人作用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广大老干部中开展了“为基层组织建设作奉献”活动,“为党再立新功”活动等,充分发挥老干部们的政治优势、自身优势和技术优势,鼓励他们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先进性教育,民主法制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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