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反腐片《零容忍·不负十四亿》有感(范文推荐)

发布时间:2022-09-09 12:18: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观反腐片《零容忍·不负十四亿》有感(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观反腐片《零容忍·不负十四亿》有感(范文推荐)

观反腐片《零容忍·不负十四亿》有感3篇

第1篇: 观反腐片《零容忍·不负十四亿》有感

安全隐患排查“零容忍”是态度更是行动

近日,机修车间启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在所有生产班组和办公室开展隐患大排查。车间安委会对所有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零容忍”,排查将持续到10月31日。

安全生产事故源于隐患,隐患一日不消,事故就一日难除。对安全隐患只有坚持“零容忍”,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零事故”。过去,车间在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一些对隐患视而不见、心存侥幸等情况,其根本原因在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用心不够、用力不足。这次车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将坚持“零容忍”,既是推进事前预防、过程控制的鲜明态度,又是对所有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的具体行动。

毋庸讳言,对于安全隐患排查,要始终坚持“零容忍”,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像拧螺丝帽一样,一圈一圈拧紧,一刻也不能放松,一刻也不能停顿。此次隐患排查,车间共查出隐患3项,并车间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进行了整改,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以增强每位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形成人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局面。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说辞都苍白无力,一切理由都于事无补。车间采取了“地毯式”排查的方式,坚持专项督导、抽查暗访、不定期检查等多管齐下,原因查不清不罢休,教训不汲取不撒手,整改不到位不结束,努力做到安全管理“零距离”,隐患排查“零盲区”,安全生产“零死亡”。

第2篇: 观反腐片《零容忍·不负十四亿》有感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主通风机、主(副)提升机

运行事故“零容忍”考核办法

根据2018年4月11日集团公司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强化矿井主通风机、主(副)提升机管理,杜绝因主通风机停运造成的瓦斯超限或因提升机故障造成的坠罐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主通风机、主(副)提升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直管矿、各子公司所属矿井的主通风机和主(副)提升机。

二、实现目标

实现主通风机和主(副)提升机系统人员零伤害、设备零故障、管理零漏洞。

三、考核内容

1、主(副)提升机:

⑴副立井提升机意外责任停罐导致人员被困的。

给予责任单位10万元罚款,分管领导及副总工程师警告处分,分管科长记过处分。

⑵提升机甩保护或保护失效的。

给予矿10万元罚款,机电矿长警告处分,分管副总工程师记过处分,大型科长降职,当班检修工待岗培训。

⑶副井提升机单罐单次提升人员超出罐笼额定人数的。

给予责任单位10万元罚款,机电矿长警告处分,分管副总工程师记过处分,分管科长降职,当班责任人待岗培训。

⑷符合提升能力,但单罐单次提升人数超过30人的。

给予责任单位10万元罚款,机电矿长警告处分,分管副总工程师记过处分,分管科长降职,当班责任人待岗培训。

⑸主(副)提升机的钢丝绳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更换,或未定期检测的。

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机电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

⑹主(副)提升机的钢丝绳未进行每日检查的;
或检查数据与实际不符、存在虚假数据的。

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机电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当班检修工待岗培训。

⑺副立井升降人员的提升机未按规定进行脱钩和不脱钩试验的。

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机电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

⑻液压系统不定期倒运行的、不定期换油的。

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机电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

⑼提升系统的通信和信号系统不完善的或井口及各水平阻车器、安全门、摇台等与提升信号未闭锁的。

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机电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

⑽主(副)提升机的性能测试及关键部位的探伤工作未按时进行的。

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机电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

⑾极端天气情况下仍进行提升。

给予责任单位矿5万元罚款,机电副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当班责任人待岗培训。

⑿主(副)提升机未实现双回路供电,或线路上分接其它负荷的。

给予责任单位10万元罚款,机电副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

2、主通风机

⑴主通风机出现故障导致停风的。

1停风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下(含20分钟)的。

给予责任单位10万元罚款,分管领导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

②停风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含30分钟)的。

给予责任单位20万元罚款,分管领导长警告处分,分管副总工程师警告处分,大型科长记过处分。

③停风30分钟以上的。

给予责任单位30万元罚款,分管领导记过处分,分管副总工程师记过处分,大型科长记大过处分。

2主通风机超负压在喘振区域运行的。

给予矿30万元罚款,机电副矿长罚款5000元。

⑶主通风机未每月进行倒运行或三天内未完成对停运风机检修的。

给予矿5万元罚款,机电副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

⑷主通风机未定期进行性能测试及关键部位的探伤工作的。

给予矿5万元罚款,机电副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

⑸主通风机未按照规定年限进行大修并记录的。

给予矿5万元罚款,机电副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

⑹主通风机未实现双回路供电,或线路上分接其它负荷的。

给予矿10万元罚款,机电副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

3、通用部分

⑴矿井机电负责人每月未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的,未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隐患闭合处理的。

给予矿5万元罚款,机电副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

⑵现场干部违章指挥或发现违章作业不及时制止的。

给予矿5万元罚款,机电副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

⑶司机及检修人员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

给予矿3万元罚款,机电副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当班司机或当班检修人员待岗培训。

⑷各机电副矿长(机电总经理)、各机电副总工程师每月到主扇、主(副)提升机房现场巡查低于4次或未留问题的,机电科分管大型科长(含区队长)每周到主扇、主(副)提升机房现场巡查低于3次的。

给予矿5万元罚款,机电副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

⑸当班司机把手机带入操作室,或司机上岗前喝酒的。

给予矿5万元罚款,机电副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当事人300元。

⑹司机未严格执行“双岗制”、或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出现空岗、缺岗、脱岗、顶岗等现象的。

给予矿5万元罚款,机电副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当事人500元罚款。

⑺极端气候未安排专职电工和班组长双岗值守的。

给予矿5万元罚款,机电副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

⑻提升机操作工未进行健康体检,如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心脏病等易突发性疾病仍进行提升操作。

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机电副矿长2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大型科长500元罚款。

四、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机电管理处

2018年4月18日

第3篇: 观反腐片《零容忍·不负十四亿》有感

反腐败“零容忍”是底线
对于腐败的“零容忍”是中国共产党一贯追求的目标,应在权力配置上实现异体监督,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
5月28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布消息称,中共中央委员、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是自去年2月中央纪委决定对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以来,中央再次发布刘志军案的官方消息。
刘志军案因与“中国高铁”发展相关,加之其治下数名铁道部高官相继落马,又因去年发生的7·23温州动车事故,刘志军案一直被外界格外关注。“反腐败既‘打老虎也打苍蝇’,对腐败分子,不管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搞腐败,就一查到底,反腐败‘零容忍’是底线。”6月4日,反腐败学者、中央党校教研部教授林吉吉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如是说。源于“破窗理论”
上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刘宗洪曾就反腐败“零容忍”进行过专题研究。
“‘零容忍’原指不宽容任何轻微的犯罪行为,后来引申到反腐败领域。”刘宗洪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介绍说,上个世纪,美国预防犯罪学家乔治·凯林和詹姆斯·威尔逊提出了“破窗理论”。该理论认为,如果一幢大楼的一扇窗户遭到破坏而无人修理,肇事者就会误认为整栋大楼都无人管理,从而得到可以任意破坏的暗示,紧接着就会发生一系列犯罪行为。

刘宗洪教授认为,“破窗理论”从心理学视角揭示了轻微违法与犯罪之间的关系。要消除犯罪现象,必须对轻微的犯罪行为予以严惩。
不久,美国警署把“破窗理论”应用于社会治安管理上,严肃查处轻微的犯罪行为,对犯罪分子实行“零容忍”,取得了明显成效。
刘宗洪在研究中发现:1993年,纽约市在美国联邦调查局10万以上人口的189个城市中的犯罪率统计中排名第87位,但到了1997年上半年,纽约市在名单中则位列第150位。纽约治安形势的好转主要得益于“零容忍”警政。后来,香港廉政公署把“零容忍”理念应用于廉政建设,使其清廉指数一跃位居亚洲前列。
据刘宗洪介绍,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不久就提出了反腐败“零容忍”政策。一方面,香港廉政公署在制度设计时对任何轻微的腐败行为均不予容忍。另一方面,香港廉政公署在执行法律法规时也体现出腐败“零容忍”的精神。
一个例证是:20世纪60年代,香港廉政公署公布了《防止贿赂条例》,对腐败的罪与罚作了非常清晰的规定,从而堵塞了轻微腐败的漏洞。
“关于举报范围,我们称为零度容忍,无论是大贪还是小贪,100元、10元,甚至1元都要处理,只是调查力度不一样。”香港廉政公署前副廉政专员兼执行处处长郭文纬在清华大学讲演时曾经如此表述。
通过对香港廉政公署推行“零容忍”政策的分析,刘宗洪认为,对轻微的腐败不予制止,不仅会提高腐败分子的胆量,而且会激发其他官员的腐败动机。“实践证明,反腐败‘零容忍’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举措。”

林吉吉教授也表示,香港廉政公署实施反腐败“零容忍”,对腐败分子产生了巨大威慑作用,用较短时间就遏制住了腐败。零容忍”做得还不够
在中共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可见实现反腐败‘零容忍’是我们党的追求目标,也是党的先进性的一种体现”。刘宗洪分析说。
香港廉政公署如此严格的反腐“零容忍”政策让“潜规则”失去寄生的空间,近年来,其反腐模式也一度为大陆反贪腐部门所关注。
例如,今年1月2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指出,“全省法院反腐的要求是‘抓大不放小’,时时处处保持高压态势,真正实现‘零容忍’”。
通过个案分析,可以感受到中央不仅对“小步快跑”型腐败不容忍,同时对“大腐败”查处力度也是空前的。
据公开报道显示:河南省封丘县原县委书记李荫奎,在担任封丘县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贪污受贿上千万元,先后1575次受贿,创下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
“李荫奎属于‘小步快跑’型腐败。”反腐败问题专家李永忠分析认为,以往有些贪官欲壑难填,“张嘴很大,下口很猛”,单笔贪腐金额十分巨大,现在有些官员则存在“大腐不干,小腐不断”的心理。

据中央纪委统计数据显示,从2007年11月至2010年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3.5万件,结案44.6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6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607人,立案件数、结案件数和党纪政纪处分人数逐年增长。
中共十七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刘志军、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王益、康日新、黄瑶、宋勇、许宗衡等一批位高权重的省部级高官。通过官方公布的过去五年反腐倡廉数据,林吉吉教授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所查处的人数以及官员职位亦可彰显中央反腐败“零容忍”的决心。
客观评估当前反腐败形势,才能选择恰当的反腐路径。不可忽略的现实是,社会上对于反腐败的确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去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中央党校所作专题报告中就曾指出,对于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社会上存在一些不同认识,既有人过高估计成绩,存在盲目乐观倾向;
也有人过分夸大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存在悲观失望情绪。
今年5月末6月初,贺国强在中央级别的一报一刊上面又相继发表署名文章,就反腐倡廉形势以及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行阐述。
如何评估当前反腐败形势,实际上早在去年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就曾全面、系统、深入地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即: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反腐败问题专家李永忠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三个并存”和“两个依然”科学概括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又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李永忠分析认为,在反腐败战略上,中央曾提出标本兼治,后来加了一个注重预防,这一变化就体现出预防的重要性,但至今未能形成以预防为主的共识,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这说明在反腐败的战略上,我们缺乏一个顶层设计,我们改革创新不够,我们的‘零容忍’做得还不够。”李永忠坦承。
拥有长达32年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李永忠认为,反腐败“零容忍”需要一定的土壤,首先是权力结构要改革,要靠合理的权力配置和科学的权力结构来遏制腐败。
根据《廉政公署条例》,香港廉政公署是独立于香港政府的架构,廉政专员则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廉政公署超然的地位,保证了其查处力度的有效性。在执行法律法规时,香港廉政公署也体现出反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廉政公署下设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管理处,三处相互合作,实施“举报必接、有腐必查、惩腐务尽”的原则。
“我们现在权力过分高度集中,主要体现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高度集中,这种权力结构无法避免腐败的产生,与‘零容忍’的初衷相悖,只能是理想化的‘零容忍’,改变同体监督,实现异体监督才能产生‘零容忍’的土壤。”李永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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