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学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融合

发布时间:2022-08-25 10:06: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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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学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融合

试论中学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融合4篇

试论中学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融合篇1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你们好!

根据你们学校和镇关工委领导的安排,今天上午,我和同学们一道进行一次法制讲座。我利用几个经常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通过讲案例、释法律、谈体会这样一种形式,简单的讲几个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算是与大家一块学习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同学们只有在认真学习文化和科学知识的同时,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制意识,才能知道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提高分辨是非,识别善恶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才能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懂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一个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也才能为实现我国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增砖添瓦,肩负起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下面,我就给同学们讲五个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案例,同学们在听的时候,可以联想一下,自己身上,或者你认识的人身上有没有这种行为。

案例一:这是一起抢劫案的案例。

本市一名15岁的初中生李某因为迷恋网络,没有钱上网,又控制不住上网吧玩游戏的欲望,于是在今年3月的一天夜里,就尾随一名下班的打工女孩,跟踪来到租住的地下室内,用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架上了女孩的脖颈,女孩顿时战栗起来。“把钱交出来!”李某的话语中明显带着颤抖,女孩战战兢兢地从钱包里拿出仅有的100元钱,“把手机交出来!”女孩又乖乖地掏出了手机,李某一把抢将过去,又用刀在女孩眼前比划了比划,威胁道:“敢报警我就捅死你!”得逞后慌忙逃窜。

法院少年法庭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3条,构成抢劫罪。合议庭念在其年龄尚小,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故以抢劫罪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结合这个案例,我们来了解以下刑事责任年龄:《刑法》总则第17条规定: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本案中的李某犯罪时是15岁,所犯罪名是抢劫罪,就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下面我们再说说抢劫罪的罪名。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从客观方面看,犯罪分子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

本案中的李某所作所为完全具备抢劫罪的定性法则,他为了弄到上网的钱,就精心策划,对单独行走的女孩实施了抢劫,并使用匕首威吓女孩交出钱和手机,得手后还不忘恐吓女孩不得报警,否则就捅死她的狠话。

案例二:这是一起盗窃案的案例。

本市一所高中17岁的学生赵某和14岁的学生刘某经常上网吧玩游戏,在网吧里他俩结识了21岁的社会青年张华,成为了好朋友。有一天在网吧里,张华对两学生说,某某地方好玩,授意他俩从家里偷些钱,好带着他们到那里玩。于是,年幼无知的赵某就叫上刘某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赵某入室、刘某放哨,偷了230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某分得2000元,其余由赵某拿着,钱到手以后,张华果然带着赵某和刘某两个人去了某好玩地方,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被张华挥霍。

案发后,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因张华和赵某触犯了《刑法》第264条,法院分别以盗窃罪判张华和赵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这个案例也涉及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刚才学习的《刑法》总则第17条规定,本案中的刘某犯罪时只有14岁,且所犯罪名是盗窃罪,不属于八大罪名,所以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张华和赵某犯罪时已经超过16岁,所以应负刑事责任。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这个概念: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500元——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5000元——2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盗窃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盗数额达到23000多元,属于盗窃数额巨大,因此法院对张华和赵某判处了三年多的有期徒刑。

再说说盗窃罪的罪名。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无形财物。

在本案中,赵某和刘某在张华的授意下,采用别门撬锁的方式,在赵某爷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盗取了数额巨大的现金和两条香烟,用于三人挥霍,直接侵犯了赵某爷爷的财产所有权,就符合盗窃罪的定罪条件。

案例三: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案例。

王某是本市一所职业高中16岁的学生,2010年2月的一天晚上,王某喝过酒以后,在从宿舍出来的时候不小心撞了同学李某,李某回到宿舍后就把被王某撞到的事情向同宿舍的叶某说了,并说让叶某给处理一下。

叶某答应后,李某就将王某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怎么处理。王某说:“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这时,叶某就往王某的左肩打了一拳,接着又用左手搂住王的脖子,用右拳在王的身上打,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叶某抓住王某痛打时没有注意背后,王某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用左手抓住叶某的头发,在叶某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拉将叶某又捅二刀。经法医鉴定:叶某身体多处被锐器刺伤,导致流血过多,因抢救无效死亡。

王某故意持械伤人,致人重伤后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对叶某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民事赔偿责任王某负百分之五十,叶某负百分之四十,学校负百分之十。

结合这个案例,我们来说说正当防卫。刑法总则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由于是持刀伤人,在面对叶某对其拳打脚踢时,当把被害人刺伤后,又连推带拉的连刺两刀,导致被害人重伤后死亡,显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我们来了解一下缓刑的概念:刑法总则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本案中王某是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前有遭到被害人殴打侮辱的情节,在防卫过程中才实施了故意伤害导致被害人重伤后死亡的后果。因而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期执行一年。也就是说,从宣告判决之日起一年内,王某能够按规定认认真真的学习,老老实实的做人,就可以不用进监狱服用一年的徒刑了。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构成犯罪的行为。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表现为故意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并且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损害程度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本案中王某首先在叶某的胸部捅一刀,接着又连推带拉将叶某捅了二刀。经法医鉴定:叶某身体多处被锐器刺伤,导致流血过多,因抢救无效死亡。由于王某的行为不属于故意杀人,因而,法院按照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宣告缓刑一年。

案例四:这是一起强奸案的案例。

本市一名社会女青年戴某,为报复与其争抢男朋友的15岁的孙某,伙同另一名18岁的无业人员曹某,于2010年8月某日晚上,将孙某诱骗到某大酒店内,先对她实施殴打,在离开房间时,唆使正在该酒店玩耍的三名初中学生对孙某进行语言威吓,这三人分别是16岁的潘某、16岁的杨某、15岁的徐某。在 3人对孙某进行语言威吓后,紧接着又对她实施轮奸。案发后,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10年8月某日批准逮捕,经市法院少年法庭审理,潘某、杨某、徐某等3人违背妇女意志,轮奸妇女,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6条,均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鉴于3人犯罪时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徐某能投案自首,杨某有立功表现,均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法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徐某有期徒刑三年。

这个案例的罪名是强奸罪:强奸罪侵犯的是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强奸罪在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应负刑事责任的男子。

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本案中,16岁的潘某、16岁的杨某和15岁的徐某在对15岁的孙某进行语言威吓后,紧接着又对她实施了轮奸。因为他们三人都属于未成年人,所以法院以强奸罪从轻判处他们三人有期徒刑。

案例五:这是一起少年团伙盗窃案的案例。

本市某社区一名辍学在家的少年关某,生于1994年5月8日,初中文化,2010年4月某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2010年8月份,刚满16周岁的关某伙同两名已年满16岁的中学生李某和钱某乘无人之机,采取翻窗入室、从阳台爬入等作案手段,先后在某酒厂和某住宅小区盗窃作案6起,窃得手机、电脑、香烟等物品,折合人民币价值18000余元。因三人犯罪时均未年满18周岁,法庭采用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对这个少年盗窃团伙做了判决:关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依法应撤销缓刑。关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原犯抢劫罪,已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钱某犯盗窃罪,因有投案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故判钱某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关某,从15岁在校时就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结交,参与抢劫,被判缓刑,却不知悔改,视法律为儿戏,好逸恶劳,在缓刑期内又伙同他人多次盗窃,被判有期徒刑1年4个月。关某、李某、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盗窃作案时年龄均已超过16周岁,属于应当负刑事责任年龄,所以法院给予关某等三人分别以盗窃罪判处了有期徒刑。

同学们:听了这堂法制课,审视了五个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在刚才听的过程中,肯定有不少同学已经在想这个问题了,也肯定会有不少答案在等着回答,希望同学们在以后的时间里利用班会、团支部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交流探讨,更好的巩固法制教育课的成果。下面我谈五点体会,算是给同学们以后讨论时的一点提示吧。

体会一:谨慎结交朋友。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交朋友谁不会呀,谁还没有三五个朋友。其实,我认为交朋友也是有学问的。一般来说,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多结交如下四类朋友:

一是待人恳切、真诚,以感情和原则为生的真心朋友。二是能直言规谏,直陈人过,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朋友。三是能亲密无间,感情极为深厚,能与自己同甘共苦的朋友。四是勤于学习或知识渊博的朋友。交学友,可以增长知识,开阔视野,相互切磋和配合,从而实现共同进步的目标。

我们一定要避免结交如上述案例中关某、李某之类的所谓的朋友。我们中学生正处于情感丰富、爱冲动的年龄阶段,塑造性和模仿性都很强,千万不能因逞一时之强,或碍于面子、讲哥们义气等,做出害人害己的傻事儿来。

体会二:树立宏伟志向。

同学们也许都有着美好的理想,都希望将来为祖国和人民做出贡献,不少同学可能在幻想着发明这个,创造那个了。但是怎样才能实现这个理想呢?我想,最重要的一条,是要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共产党的崇高情感,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远大志向。

因为,只有树立了这样的远大志向,学习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强大的动力,才能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志向对于人,就像罗盘对于航船。失去了志向,生活就迷失了航向,就会令人精神空虚。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只为家庭活着,这是禽兽的私心,只为一个人活着,这是卑鄙,只为自己活着,这是耻辱。”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祖国,有着雷锋那样“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的战士,也有着张海迪那样视人生的意义为贡献,而不是索取的青年。同学们,我们都应该以他们为榜样,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共产主义新人。

千万不要向上述案例中的少年犯那样胸无大志、不注重思想品德修养,为了追究个人享受而采取抢劫、盗窃等罪恶手段危害社会和人民,小小年纪就成了一名被强制改造的罪犯。

体会三:善于自我控制。

自制力是一种控制和约束自己情绪的能力,是一种使行动的目标集中到创造性活动的能力。它不仅善于期待并获得某种东西,而且也善于迫使自己在必要时拒绝某种东西。严格控制自己和顽强的毅力是成就任何事业必备的品质。我们这个时代的每一个人,包括伟人在内,只要想成为高尚的有道德的人,都得时时刻刻向着无形的敌人抗争;
天性中致人死命的敌人,蛊惑人心的奢望,隐晦幽密的思想,那些使人堕落,使你毁灭自己的念头,都是这类的顽敌。

同学们都会深有体会,处于中学生这个年龄段的人,他们的情绪具有极高的兴奋性,也易产生紧张性和不稳定性,他们的情感最易发生冲动,有时为一件小事过分暴躁地为自己的见解辩护而顶撞老师和家长,更有甚者,有的同学凭意气、凭感情常干出一些荒唐的、愚蠢的事来,有的甚至酿成悲剧。所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做到不任性,不放纵,不感情用事,是自我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拿案例三故意伤害案来说吧,这两个在校生,一个判了刑 ,赔了钱,一个挨了疼,送了命。我们不妨在这里试想一下,假若,他们有较强的自我控制能力的话,王某自觉遵守校规,不在校内喝酒;
当他撞人之后,向同学说声“对不起”;

叶某控制一下自己的哥们气和二杆子劲,少一些逞能好事,还会发生这种惨案吗?

体会四:敢于维护权益。

同学们之前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时候,大家也许就已经懂得了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觉得我们每个同学在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还应认真的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千万不要象案例二那个赵某一样,不好好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却跑到网吧消磨大好时光,结识了社会青年张华,不但没能保护自己,反而听信坏人谗言,引狼入室,偷自己爷爷的钱供犯罪分子张华挥霍,学业没成先成了一名盗窃犯。

体会五:勇于承担责任。

我认为,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大概没有不犯错甚至犯法的人,正确的看待和处理生活中的错误和失误是每一个人都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因此,随时准备承认这是我的错,随时准备面对错误与失误,随时准备承担一切可能的后果,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生态度,是面对错综复杂的现实世界所不能没有的胸襟和品质。

人们常说,认识到错误就是改正了一半,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错误是可以改正的呢?有的只能是不再发生同样的错误,有的只能是吸取错误的经验和教训,有的只能是勇于面对与敢于承担的信心和勇气的培植。世间也没有多少错误是真正可怕的,当你战胜了自己,错误就是你人生的财富。

同学们从上面几个案例也已经了解了,一些少年犯由于过早离开学校,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过早涉足社会,有的在校生不以学习为重,而是迷恋网吧,与社会上无良青年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是非不分。这些人对自身的错误没能认真面对和及时改正,反而胆大包天,以身试法。有的成了抢劫犯、有的成了盗窃犯、有的成了强奸犯等,成了人生的一个大污点。不过,从上述案例中,我们也看到了象徐某、钱某等少年犯,当发现自己触犯法律后,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有的还能配合公安机关破案,有立功情节,这也是一种敢于面对错误和失误的行为,希望这些失足少年犯能真正痛改前非,走好以后的路,成为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好青年。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今天我所要讲的内容就到这里,如有错误的地方,请各位老师在此后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中予以更正。

谢谢大家!

试论中学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融合篇2

试论新形势下的中学德育与法制教育

学校德育是学校思想品德教育的简称。即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或阶段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把一定的社会思想和道德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师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师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思想品德,就其内容说,包括人们的政治立场、世界观以及道德品质等方面。因而,德育包括政治教育,即政治方向和态度的教育;
思想教育,即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教育;
道德教育,即人的行为准则或道德规范教育。中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中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学校教育、德育为首早已形成共识。德育和法制教育尽管概念、内容和要求不同,但它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法制所要求的,必然是道德所提倡的;
法制所禁止的,也是道德所谴责的。二者之间的一致性决定着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配合、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的关系。学校开展道德教育,培养和树立道德观念,对于提高师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于社会主义法制的贯彻执行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道德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要比法制调整的广泛得多,制定法律总有个过程,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道德起着补充作用,即使法制健全了,仍然会有许多领域需要道德起调整作用。因此,德育是法制教育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德育搞好了,有助于法制教育的开展。然而,在中国加入WTO,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的今天,如何根据新的形势,研究和探索中学德育和法制教育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明确德育和法制教育的任务,探求和总结出符合师生实际、切实可行的德育和法制教育新途径和新办法,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齐抓共管,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使他们能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这将是一个非常迫切需要解决而又十分重要的问题。

一、现阶段中学德育和法制教育的形势和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学德育和法制教育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广大教师热爱和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与时俱进、开拓争先,广大青少年学生热爱祖国、积极向上、刻苦学习、朝气蓬勃、乐于接受新知识和新事物。当前,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这对中学德育与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情况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影响着我们的老师和学生的价值取向;
国际国内意识形态领域的矛盾和斗争更加复杂,尤其是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青少年一代进行思想文化渗透;
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给我们的师生带来了消极影响,少数教师出现了道德失范的倾向,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的信念有所动摇,教书育人的观念淡化,道德责任感下降:“一切向钱看”,把传授知识的过程变为商品交换过程,把教书育人商品化,把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教师与社会等关系商品化;
对学生,尤其对学习成绩暂时落后的学生,缺乏教育公正,以分数划线、排队,歧视甚至抛弃分数差的学生,体罚、变相体罚以及以罚代教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教师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尽管这些现象发生在少数教育者身上,但却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声誉及为人师表的光辉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因此,重塑一代师表形象,树立教师道德权威,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由于重智育轻德育和法制教育,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依然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严重存在;
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不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不适应社会生活的新变化,不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方法与手段滞后,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重校内教育轻校外教育的倾向比较严重;
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的风气尚未全面形成,一些地区的社会环境以及有些家庭的不良教育不利于我们学生的健康成长;
青少年学生的道德、法律意识和观念比较淡薄,不良行为愈演愈烈,如有些学生厌恶学习,平时学习松懈,纪律观念淡薄,为了应付考试,只好临场作弊,甚至买通他人代为考试,从小养成了弄虚作假,欺诈投机的恶习;
有些学生盲目追求享受,厌恶劳动,从小崇尚吃喝玩乐,整天游手好闲,早恋、纹身、赌博或变相赌博、吸食毒品,沉湎于“三室一厅”;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有些学生缺乏社会公德,违反道德准则,破坏环境,损坏公物,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勒索钱财,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扰乱治安,为所欲为,道德沦丧。特别近年来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而且违法犯罪的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向更加明显。据我国公安部的统计,在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3%,到80年代增到70%以上,90年代以来,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从犯罪类型看,抢劫和抢夺分别占到了46.3%和23.5%,盗窃比例也不小,而且这些犯罪行为主要是通过团伙作案来完成的。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90年代以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到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近年来,在青少年违法犯罪中,以暴力为后盾的重大刑事案件日渐增多,施暴程度不断加重,已由过去的小偷小摸、打架斗殴发展到杀人、伤害、抢劫等严重犯罪,而且青少年犯罪时在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作案手段野蛮残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对青少年学生伤害老师、残害亲身父母、杀害无故的惨案时有报道。“人说养儿防老,可我的儿子竟要我的命,连老丈母娘和连襟差点跟着遭了殃,我这是前世作了什么孽啊!”这是宜兴十里牌镇的一起投毒案中的被害父亲说得一段话。吃了儿子烧的饭菜,父亲腹痛又吐又泻。他痛苦地说,吴宗是他的独生儿子。吴宗交待的投毒动机令办案民警瞠目,他说:我要用钱,问父亲要,他老是不肯给,所以我要想办法弄他的钱。我把钾胺磷烧进饭菜里,掺进酒,是为了让父亲吃了拉肚子躺上床,这样就可以掏他口袋里的钱。吴宗的言行,活脱脱地勾画出了一个扭曲的灵魂,也充分显示了他对法律的无知。针对我国现阶段中学德育和法制教育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中学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还很多,应该充分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中学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中学的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

二、加强新时期中学德育与法制教育的途径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导师。高素质人才的培养,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而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必须首先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制素质,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针对新时期的教师职业道德新特点、新情况,根据学校实际,学校必须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学校要充分认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学校德育工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的关键作用,确定“以人为本,德育为首”的意识,进一步端正思想,转变观念,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并把它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措施,常抓不懈。(二)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专题培训、开展专题讲座、定期开设党课、举办师德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努力使广大教师做到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三)学校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领导机制和保障、监督机制以及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制度,通过一年一度的“师德标兵”评比等活动,对职业道德高尚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对有辱师德、有损师表形象的教师则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查处,对个别“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坚决取消其教师资格,坚持把职业道德作为教师职务聘任、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坚决执行师德票否决制,以制度与规范来要求和约束教师的行为;
对违法犯罪者,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2)加强中学德育和法制教育的科研工作

德育和法制教育的科学研究是学校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高度重视德育和法制教育的科学研究,进一步确立以科研为先导、向科研要质量效益,以科研促发展的现代德育和法制教育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中学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机制,尤其是面对信息化、网络化对学校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的机遇和挑战,在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学校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以网络为主要载体的现代德育和法制教育管理模式,加强网络道德和法制教育。学校要紧密结合当前社会形势和学校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实际,选择研究重点,深入开展学校德育和法制教育的课题研究,并加快德育和法制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学校要重视开展校本培训,把班主任和其他教师的德育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工作纳入校本培训计划,集中培训德育和法制教育骨干教师,不断增强教师的德育和法制教育素质和能力,将德育和法制教育寓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寓于班级教育活动之中。学校在全面实施新课程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同时,应遵循学生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除了正常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外,积极开发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适应21世纪发展需要的德育和法制教育校本课程,切实加强中学德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方法及其评价的改革,促使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3)加强对学生的时事与国情教育。关心国家大事,领略世界风云,把个人前途和国家命运从小就紧密联系起来,把个人理想与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结合起来,这是每个学生学习和健康成长的源动力。通过收看电视《新闻联播》、举办时事形势报告会、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外出参观、考察和社会调查等多种渠道、多种途径对学生实施德育,使广大学生了解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了解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所面临的紧迫问题,了解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断激发学生为祖国繁荣昌盛而努力学习的热情,以此来不断提高中学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完成中学德育的重要任务。

(4)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据全国最近一项大型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显示,小学生心理基本健康的比例是79.4%,有异常心理倾向的比例是16.4%,有严重心理异常的比例是4.2%;
初中学生心理基本健康的比例是82.9%,有异常心理倾向的比例是14.2%,有严重心理异常倾向的比例是2.9%;
高中学生心理基本健康的比例是82.7%,有异常心理倾向的比例是14.8%,有严重心理异常倾向的比例是2.5%。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中小学学生心理素质丞待提高和加强,迫切需要我们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树立良好的心理健康意识,逐步优化个性心理品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5)加强中学的法制教育。

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建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制。”道德与法律历来都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配合,相互渗透,相互补充。道德主要依靠舆论督促、内心修养实现的,而法律则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的他律约束作用与道德的自律教化作用只有相互补充和密切配合,才能达到建设社会文明的良好效果。一个国家要“德治”与“法治”并举,一所学校同样在实施德育过程中要加强法制教育。恩格斯早就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上,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538—539页)学校法制教育是推行道德规范,实现校风根本好转和校园文明的有效措施。当前,由于种种原因,学校法制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目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青少年学生依法保护自己正当权益的能力比较弱,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因此,学校应当高度重视法制教育,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中学法制教育的任务,积极探索新时期中学法制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不断推动中学法制教育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只有这样,才能使道德深入人心,成为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整个学校师生的道德水平将出现一个新的面貌,有利于加快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三、中学法制教育的任务

中学要按照《全日制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大纲》以及《中小学德育大纲》、《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要求,向学生传授《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国徽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法规》、《刑法》、《婚姻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环境保护法》等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知识,使中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在公民与法律、道德与法制、民主与法制,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着重对学生进行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以及个人生活离不开法的教育,帮助学生增强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确立民主意识,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观念,知道公民应依法办事,违法必受制裁,从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并逐步学会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中学法制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首先要构建中学法制教育的网络体系。中学法制教育必须由校长、书记亲自挂帅,指派一名德育校长具体负责,聘请一位当地司法机关的领导为法制校长,以学校党团组织和政教处为核心,充分发挥班主任和政治课教师的作用,以课程教学为主要渠道,使全体教师和学生家长都参与到学校的法制教育中来,形成一个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紧密结合的学校法制教育的网络体系。

其次要加强中学法制教育的教师队伍建设。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有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以及适合学生的法制教育教材和资料。因此,学校要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以少量精干的专职教师为骨干,以有一定水平的兼职教师为主体,同时聘请部分长期从事政法工作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校外辅导员的学校法制教育教师队伍。中学要重视和加强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通过岗前培训、定期轮训,脱产进修等多种形式以及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等多种渠道,使他们不仅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而且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制教育水平。中学要加强法制教育教材和资料的建设,在引进使用外来学校法制教育教材的同时,要组织教师结合当地和本校情况,编写学校法制教育校本教材,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组织摄制法制教育电教片和录音录像带等。

最后中学还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要遵循学校教育的规律,充分利用校园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发挥各有关课程在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中学思想政治课由教师根据课程计划安排,按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语文、历史、地理等学科在教学中也要结合本学科特点相应地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学校除了在校内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在校外通过家庭和社会教育途径进行法制教育外,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在活动中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使学校法制教育寓于各项活动之中,如:举办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竞赛;
组织中学生有奖征文;
组织“模拟法庭”;
开设法制宣传园地;
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组织中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影视片;
组织中学生参观少年管教所、监狱等,学校的各项法制教育活动要注意利用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教育,要密切联系中学生实际,要与全民普法教育结合起来,要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执行结合起来,要紧密结合理想、道德、世界观、人生观教育来进行,通过法制教育,强化中学生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感,升华其人生理想,使中学生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试论中学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融合篇3

试论韩国当代中小学道德教育给我们的启示

  韩国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不断总结教训,终于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而又运转良好的公共法则和制度,形成人人讲卫生、重清洁、守时守法守秩序和有礼貌等良好习惯和社会风气,这与韩国学校的道德教育是密不可分的。尤其在对韩国学校德育历史变迁、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及德育方法及特色进行了解之后,可从中发现韩国德育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之处。“他山之石,可以功玉”,借鉴韩国学校德育经验,对于我国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加强和改进我国的学校德育工作,促进中国社会主义学校道德建设和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立足传统文化,强调民族精神

  在韩国的中小学道德教育中,重视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是其道德教育取得成功的关键,也是贯穿于韩国中小学道德教育的基本理念。

  (一)弘扬传统文化,将传统文化融于德育课程之中

  韩国道德教育最成功的地方,是珍视传统文化、挖掘儒教的精髓,并把传统文化融入德育课程设置当中,由此探索出一条具有韩国特色的德育之路。虽然,韩国的传统文化受到来自西方文化的冲击,且经受着严峻的挑战。但韩国为继承传统,传承儒教,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从教育入手则为其中最为成功的关键。这在韩国的道德课的内容设置中可见一斑。在韩国道德课内容中,传统道德部分一直占据很大比重。在朴正熙执政期间颁布的第二次教育课程标准甚至将“礼仪生活”作为道德课四大组成部分之一,重点进行传统文化、传统礼仪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教育。目前,传统教育部分被囊括在“个人生活”、“家庭近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国家生活”四部分当中,从其教学内容的安排不难看出,传统文化始终是韩国道德课关注的重点。中国是东方文化的源头,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并成为中华民族的生命之魂。当前,面对来自国外多元价值观的冲击,发扬和继承我国传统文化便显得尤为重要。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德育理念,设置正确的德育目标至关重要。所以,要正确对待中华文化,反对虚无主义。认真传统文化中的宝贵遗产,区分其精华和糟粕,从而深化对传统的理解,汲取传统的精华。同时还应充分考虑我国自身的国情,将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德育课程内容中去,从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德育之路。

  (二)注重培养民族精神,强化爱国主义教育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如果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就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所以,通过民族精神来团结国民为德育工作提供了一个最有效的途径。韩国德育的另一成功之处就在于无论何时都以民族精神为契合点,团结所有的韩国民众,培养对本民族的热爱、自豪以及为国献身的精神,真正突出民族精神的重要地位。正是以这种团结一致的力量冲破了来自美国的统治和日本的奴化教育,特点鲜明地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国是一个有悠久民族传统的古老国度,在五千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在我国发展的新时期,面对世界各种思潮的冲击,中华民族精神的培养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一定要把培养学生的爱国热情和民族精神作为学校德育的核心目标和灵魂,始终保持中华民族的独有特色。

  学校要从各个年级各种学科出发,挖掘各种教学中的民族精神内涵。如历史教学中要使学生提高对本国历史的了解,知道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事迹,参观战争纪念馆,以培养学生的民族情感;
在地理教学中要让学生了解国家的概况,组织学生参观名胜古迹,自然景观等等,通过这些活动使学生感到本国的巨大魅力,增强爱国主义情感;
在自然学科教学中要丰富本国科学家的科学成就和目前国家现代化发展成果等内容,引导学生学习科学家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树立为国家奋斗献身的精神。另外,在艺术学科的教学中应适量增加经典民乐、民歌、民族戏剧欣赏和中国画、书法艺术欣赏以及原生态艺术等方面的内容,以增强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同。

  二、紧跟时代的发展,重视德育的现代性和适应性

  人类社会正处在信息化和知识化的时代,全球一体化进程越来越快。全球化不仅局限在经济领域,也包括意识形态领域的学校德育建设。因此,世界各国都非常关注德育尤其是中小学的道德教育问题,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所以,只有在继承自己传统文化的同时,吸取外来文化的精华,才能有更快更好的发展。纵观韩国东西合璧的创造性发展历程,不难看出韩国的道德教育时刻都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很值得我国借鉴。

  从建立中国特色的道德教育出发,我们要立足民族根基,在重新审视、阐释、理解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基础上,面向世界,了解世界德育发展趋势,确立全球意识,站在世界高度看本国、本民族的德育,处理好世界性与民族性的关系,既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又吸收其教训,使德育符合时代要求,体现时代精神。同时,要注意的问题是:德育是一定民族文化的产物,是植根于深厚的民族文化与精神之中。

因此,道德教育向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经验的借鉴与吸收绝不意味着西方化,而是要以批判的眼光,取其适合本民族德育发展的、能体现人的现代化发展的东西,并加以采纳,使之在世界性的发展中更新和再生。例如,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竞争、环保、信息以及诚信等等观念,我们都可以加以正确利用。因此,道德教育要教育学生树立竞争观念,以便适应和促进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
要引导学生树立环保观念,充分认识生态环境对人类生活的影响,并为保护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要教导学生树立信息观念,用信息技术手段完善信息环境,并建立理想的信息社会等。

  三、改进德育教学,增强德育的实效性

  韩国当代中小学教育道德教育取得比较成功的秘密除了前面所提到的方面之外,其对德育教学的改进,以求取得德育的实际效果则是又一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地方。

  (一)加强德育理论研究

  从韩国学校德育发展来看,虽然没有自成体系的德育理论,但总在不断的学习和吸取东西方的德育理论,并在德育理论建设上初见成效。对亚洲国家而言,西方国家德育理论的涉及面非常广泛,既有浓厚的哲学基础,也有社会学、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的内容,他们力图从多角度探讨德育问题,实现德育的“科学化”。相对而言,我国的德育理论建设还很薄弱,德育理念的研究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至今尚未形成一个比较科学、权威的德育理论体系。这就要求我们的德育理论研究必须加强全局研究和历史研究,避免重复研究或滞后研究;
加强学科前沿的突破,推进理论研究向实践转化。

  1、丰富德育教学内容,贴近学生生活

  韩国中小学的道德教育之所以取得较好的成效,在于德育内容不仅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而且根据国情不断进行改革,使道德教育的内容日益与社会的发展相结合,并赋予道德教育的时代色彩,使之跟上时代的步伐。如在网络化背景下,“韩国有关专家呼吁净化网游环境,加强青少年的网络道德伦理修养,建议将网络道德教育加入中小学教科书。”从而使道德教育的内容与时代同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德育内容也经历了几次调整和修改,内容也逐渐丰富,包括传统美德教育、国情教育、时事政治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等。但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具体措施较少,讲共同的规范、守则较多,反映个人实际和需要的少;
强调塑造正面的典型,解释正确的规范,而忽视了反面事例的剖析。因此在这一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我们应当取长补短,不断丰富我国中小学道德教育的内容,努力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

  2、创新德育方法

  德育方法的创新有利于德育成效的增强。韩国采用以日常礼仪规范为载体进行道德教育。这种方法是以培养人的行为习惯为出发点,通过日常生活影响人的心理,进而固化道德观念,并将日常生活作为道德行为判断的标准,即通过潜移默化的方法塑造人的道德观。正是通过这种培养,才使得韩国呈现出彬彬有礼的人际关系局面。从韩国的成功经验看出,德育方法对德育工作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我国也要把不断创新、优化德育方法作为德育实施的重要工作,改善以灌输为主的德育模式。因为这种模式以老师的说教为主,以至使德育教育出现了生硬、不灵活的弊病,而不注重学生的接受能力,不注重与实际生活相联系。因此,我们应以情感为突破口,研究德育对象的接受心理,联系各年级学生的日常生活,灵活的运用教育方法,使学生的品德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发展。

  3、发展多样化的德育评估方式

  韩国不仅以日常礼仪规范为载体进行道德教育,而且将日常生活作为道德行为判断的标准,这就德育效果的评价提供了多样化且有实效的评估方法。我国德育却很少注重实际考察,多采取笔试这种单一的方法评价其学生的道德认知。尤其是在各种考试中,为了片面追求分数,作为考试科目的道德课成为学生竞相追求高分的科目之一,形成了“老师讲条条,学生背条条,考试考条条”的应试模式。这不仅是评价方式单一的问题,甚至是应试模式下产生的一种教育“怪”现象。我国应当借鉴韩国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尽量采取多样化、人性化以及具有实效的评估方式,并将评估方式与整个道德教育的目标、内容、实施过程相配套,切实做好我国中小学道德教育的评估工作。

  4、加强德育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德育师资队伍的状况直接影响德育教育目标的实现。而德育师资队伍的素质问题也是韩国德育所面临的问题。针对目前德育教师出现的问题,韩国教育行政部门为此设置了多种多样的培训项目,但期望短暂的在职培训使得他们获得更多关于道德教育的知识及其实践技能是相当困难的。但不论怎样,其对改问题的关注同样值得借鉴。我国目前的多数德育教师还没有完全转变教育观念,没有认识到德育教育不仅仅是为了应付升学考试,而是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
教育不是只偏爱优秀学生,而是全体学生,要提高全体学生的素质。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德育教师队伍的全面建设。一方面,要求德育教师加强自身修养,坚定政治立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与思想道德素质。

另一方面,学校和政府应为德育教师提供学习和培训的平台和机会,像韩国一样提供各种专业的进修机会、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参加德育学术研讨会、建立相关的成果奖励制度等,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与学校及学生实际的德育方法,使德育更具实效性。

  四、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整合的道德教育模式

  韩国的道德教育很注重家庭、社会教育对学校德育的作用。因为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充分整合和利用学校、家庭、社会的各种教育资源,形成合力,举全社会之力,才能取得明显的成效。韩国德育都是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联携下进行的,并形成了纵横联系的立体德育网络。

  目前,我国的德育主要还是通过学校教育这种方式进行,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因此开展德育的过程中,有必要谋求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道德教育。首先,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对学生品德形成的重要影响作用。家庭教育具有早期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与补充,良好的家庭教育有助于孩子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爱国情感,把学校的道德教育落到处。在家庭中,父母尊重孩子人格的同时,以温暖的家庭之爱影响孩子,教会孩子辨别是非,家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化孩子,为孩子树立良好的道德模范,给孩子以道德的熏陶。反之孩子也会以家长为榜样,增强道德上的修养。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作用下,许多家庭顾得上挣钱却顾不上对孩子的亲自或亲子教育,从而使家庭德育功能在逐渐弱化。所以重新发挥家庭教育在德育中的重要性,各学校在实施德育过程中,应主动出击,通过建立家长联谊会,孩子与家长共同活动项目,亲子教育等方式与家长建立良好的联系。其次,要建立广泛的社会教育网和创造和谐的德育社会环境,以推动学校德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社会则是青年人经常活动的地方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延续、依托和补充,具有强烈的渗透性和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在这方面韩国的做法是经常开展社会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等活动。这些活动对于培养学生的公共道德、尊重公益与尊重他人之心具有积极的作用,值得我们学习。目前中国己初步形成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纪念馆、历史博物馆等相关的社会德育资源,但这些设施仍然无法满足德育的要求。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环境的熏陶。如开展一些公益活动、服务活动、环境保护活动、宣传减少浪费活动等等。

  总之,纵观韩国中小学的道德教育,不仅能够发现并借鉴其成功的做法,而且能够进一步深入认识和理解韩国的教育特别是道德教育在造就技术和经济人才、培养经济现代化、政治民主化过程中所需的公民的素质、促进社会政治、经

  济、文化的整体进步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

参考文献

1 专家呼吁中小学教科书加网络道德教育>

试论中学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融合篇4

常州西藏民族中学师生道德、法制教育实施方案
开展师生员工道德、法制教育是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最安全学校的重要手段,为使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教育目标
提高师生员工道德修养、法制意识,预防师生员工违纪违法,特别是预防师生员工刑事犯罪。二、教育资源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四五普法”法律、法规汇编。2.教育行政部门、司法局、公安局、派出所、关工委向学校提供的教育参考资料如案例分析、禁毒图片、录像等,本校学生违纪事例。
3.聘请司法局、法制副校长、派出所、关工委为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
4.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参观法制教育基地。三、组织实施
师生员工道德、法制教育工作长抓不懈,形成制度,作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项目之一,要将此项教育纳入日程、制订计划、合理安排教育时间,即生动活泼,又丰富多彩,能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并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教职员工,学校政教处或学工处负责制定计划、具体实施。

四、时间保证每学期开学与休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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