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规范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经验材料 民政社会救助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2-08-14 12:18: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验交流]规范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经验材料 民政社会救助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怎么写,供大家参考。

[经验交流]规范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经验材料 民政社会救助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怎么写

[经验交流]规范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经验材料

规范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经验材料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市民政局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通过出台政策、搭建平台、规范程序、公开信息,确保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及时。20XX年1-7月,对全市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3类对象共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其中低保对象10405人,发放低保金万元;医疗救助1948人,发放救助金万元;临时救助2776人,发放救助金万元,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托底保障作用。2013年5月,该局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并于20XX年3月在台州市民政工作会议上就社会救助工作作典型发言。其主要做法是:

一、出台救助政策,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标准化建设

一是细化社会救助家庭认定标准。针对社会救助申请家庭认定标准不够明确、细化的问题,结合社会救助工作实际,于2013年11月在台州市率先出台,明确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等3类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在月人均收入、人均货币财产、生活用机动车辆、非居住类房屋、户籍地住房情况等5方面的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如对于特困申请家庭,在经济状况认定中要求其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等)低于当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值的倍, 或家庭货币财产总额低于其申请日前一年自负医药费的三分之一以内。

二是明确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范围。针对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范围不明确的问题,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以下简称)及,明确收入核对的认定对象、实施单位、管理职责、收入范围、核定程序和法律责任等有关内容。其中,详细列举计入家庭收入的15项内容及不计入家庭收入的13项内容,规定持本市和的家庭可直接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收入核定。20XX年1-7月,全市共新批低保对象130户243人,注销低保对象168户377人,低保动态调整2053户5338人,截至7月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350户10405人。

二、搭建核查平台,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建设

一是搭建信息核查系统。为实现信息的同步共享、实时更新,从技术层面解决部门间系统不兼容、信息无法共享的问题。2011年12月至2013年10月,共投入20万元开发了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信息系统,整合车辆信息、工商登记、房屋所有、公积金贷款、社保缴纳、家庭人口、婚姻状况、个税征缴、银行存款等9大信息数据。拓宽了收入核查范围,取代了以往人工比对信息的落后方式。

二是创新信息核对方式。为把好救助对象的筛选关,提高社会救助的精细化水平,通过与全市18家银行签订金融机构信息查询反馈协议书,申请人签署

家庭财产及收入授权查询委托书的方式,由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代为向金融机构进行信息查询,根据申请提出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临时救助、重残救助等救助申请的不同进行信息分类核对。2012年11月我市成为浙江省内首家完全依托信息系统与银行进行数据查询反馈代替手工比对的试点单位,该做法走在全国前列。20XX年1-7月,共核对出低保申请223户407人,不符合户数66户,检出率29%;特困家庭申请127户401人,不符合户数35户,检出率27%;重度残疾人救助申请100户298人,不符合户数50户,检出率50%。

三、规范审核程序,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是规范文书制作。根据社会救助工作程序,专门制作收入核定申报审批表、诚信承诺书、授权查询委托书、收入核定报告单等4种规范文书,由申请家庭、村(居)委会、镇(街道)、收入核定机构、主管部门分别进行填写,并由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严格落实核对工作人员、核对中心负责人、中心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度,做到“谁经办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20XX年1-7月,

根据社会救助申请对象数,共制作各类规范文书762份,确保环节规范,程序公正,有据可查。

二是规范核对程序。受理居民家庭相关社会救助申请时,按照“谁审批,谁委托”的原则,由审批部门或机构向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提交核对委托。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严格按照“核对受理、系统分流、部门反馈、中心核对、出具报告”五步开展核对工作,确保核对结果准确有效。20XX年1-7月,

共核对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临时救助、住房救助、重残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申请家庭762户1730人,核对出不符合条件家庭180户447人,核对检出率为23%,经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书面通知并告知理由。

四、加强信息公开,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化建设

一是抓好信息“三公示”。为强化群众监督,以监督促规范,增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该局着力抓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将社会救助的三级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即村(居)民主评议后公示、镇(街道)审核后公示以及民政局审批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确保社会救助的审核关始终在“阳光下操作”。20XX年1-7月,共公示各类社会救助申请762份,公示率达100%。

二是开设“阳光救助”专栏。为推进“阳光民政”建设,在该局门户网站开设“阳光救助”专栏,定期公示各类社会救助信息。内容涉及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特困家庭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及救助人员名单等,并在网站上以办事指南形式公布各类社会救助的办事程序、申请条件及材料、承诺期限等信息,让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看得清、看得懂。2013年以来,共公示各类

社会救助信息19次,网站点击查阅量达3400余次,群众满意度100%。

推荐访问:标签 biaoti1 biaoti2 [经验交流]规范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经验材料 社会救助工作交流发言材料

版权所有:睿智文秘网 2009-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睿智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睿智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辽ICP备09028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