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自查报告 街道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14 11:54: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乡低保自查报告 街道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城乡低保自查报告 街道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城乡低保自查报告

篇一: 城乡低保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三弄瑶族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为维护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着力解决我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存在问题,

建立健全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有效管理机制,根据《XX县关于对2012年

上半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以及《XX乡城乡最低生活

保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我乡组织干部对本乡低保工作开展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基本情况:

我乡2012年第二季度有592户2067人享受低保,其中双苏村105户360人,

板兰村116户440人,三合村129户484人,全洞村119户368人,深洞村123户415 人。检查组检查的内容包括家庭人口与实际享受低保人口是否相同、有无低保证、低保存折是否由低保户保管、低保金是否平均分配,村部是否有低保评议记录、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和村民小组评议记录等情况,追回私家车主及死亡人员领取的低保资金。

、城乡低保检查情况:

1. 检查组抽检了双苏村拉牙、拉仇、六干、苏帮、苏祥、弄合六个村民小组54

户低保户,检查发现该村低保户家庭人口与上报的低保花名册人口相同,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户保管。但存在部分低保户一户持证多户享受现象,其

中苏帮队的覃大乐户将低保金分给覃定豪1 人,六干队的何远标户将低保金分给何厚兵2 人,弄合队的刘美新户将低保金分给刘乜波1 人。低保农户反映,他们

了解低保金不允许平分的政策,现将低保金分给其他户是因为村里或者小队安排,不得已而为之。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无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2. 检查组抽检板兰村当马、拉岜、牙一、牙二、牙三、江洞、弄怀、六上、六下九个村民小组58 户低保户,检查发现该村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户保管,低保金无平均分配现象,存在部分保人不保户现象,即上报低保花名册家庭人口少于实际家庭人口现象,其中当马队邓明科户家庭人口7 人,上报3

人;孔庆高户家庭人口7 人,上报4 人; 邓民敬户家庭人口7 人,上报4 人; 牙一队韦红克户家

庭人口6 人,上报5 人。另外,板兰村牙一、牙二、牙三三个村民小组低保户由队长自定,没有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评议,导致个别生活较宽裕农户享受低保,群众意见较大。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无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3. 检查组抽检三合村戈牙、戈立、戈庆、下宁、红卫、弄秀、上

戈六、下戈六八个村民小组62 户低保户,检查发现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部分低保户一户持证多户享受,如戈牙队廖克雄户将低保金分给覃森庆2 人,上戈六韦廷雄将低保金分给韦乜虎1 人、韦朝干1 人。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

录和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4. 检查组抽检全洞村达面、弄牙、弄林、全洞、可雄、弄汝 6 个村民小组58

户低保户,检查发现该村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户保管,低保金无平均分配现象,存在上报低保花名册家庭人口少于实际家庭人口现象,其中达面队兰秀山户家庭人口4 人,上报2 人;罗必发户家庭人口6人,上报2 人;罗必丰户家庭人口5人,上报4人;罗海烈户家庭人口4人,上报3人;可雄队兰战户家庭

人口5 人,上报4 人。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无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5. 检查组抽检深洞村板槐、表帮、弄结3 个村民小组26户低保户,除开个别

低保户无低保证,未发现其他问题,但是检查范围未达到自纠自查方案要求,村部材料检查表格未填写。

三、私家车主和死亡人员领取低保资金追回情况

我乡2009年至2011年私家车主领取低保的有3户,涉及金额12084元,追回0 元。3 户户主营运的柳微车是与亲戚借款或由亲戚担保向银行贷款所购买,且家庭比较困难,非富裕户享受低保,无力退回低保金。死亡人员领取低保的有18

户,涉及金额4864元,追回150 元,多户家庭虽承认应该退回多领取的低保金,

因实际经济困难无力退回。

四、整改情况:

针对低保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对“挂户保”低保户给予警告教育,责令停止一户上报多户享受低保金

行为,同时对该队农户进行入户调查,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给予办理低保申请手续; 属于“保人不保户”的低保户执户口薄到民政办办理添加家庭成员手续,实

现“全户保” ; 对一切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情保”、“关系保”坚决停保; 同时督促各村委完善村部材料。目前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利益。

XX县XX乡人民政府2012年8月6日

篇二: 城乡低保自查报告

关于西坡乡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县民政局:

根据县民政局转发《庆阳市社会救助工作局关于立即清查城乡低保工作中乱收费问题的紧急通知》后,我们西坡乡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文件要求的三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经查2013 年我乡农村低保由对象户直接向乡政府提出申请,乡上成立专门工作组走村入户调查、审核,村低保申报工作,西坡乡政府高度重视,从严把程序入手,由对象户直接向乡政府提出申请,乡政府分管副乡长牵头抓总,带领民政办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乡上成立专门工作组走村入户调查、审核、公示。现经查,我乡城乡低

保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等一系列问题,低保申报符合上级规定和文件要求。

篇三: 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工作自查报告

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工作自查报告

杭州市民政局

为不断加大对我市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的保障水平,根据

2009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目标任务和省政府有关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要

求,今年年初,我市全面实施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工作,到一季度末,老城区和萧山、

余杭区及5 县(市)均完成了此项工作。

、所采取的措施: 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局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各地按时完成低保标准的调整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区、县(市)年度民政工作的考核内容,同时加大对各区、县(市)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从而有效保证了此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完成进度情况:早在2008年12月,市政府就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城乡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08,259 号),明确: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

区、余杭区,下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55 元调整为每人每月

400元; 杭州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

元,调整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09年1月

1 日起执行。萧山、余杭区和5 县(市)政府也相继出台文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截

止今年一季度末,老城区和萧山、余杭区及5 县(市)的城乡低保标准全部调整

到位,其中城镇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低保标

准按不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60%确定。目前,老城区和萧山、余杭区城镇低保

标准为400元/ 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300 元/ 人月;5 县(市)城镇低保标准为312—320 元/ 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188—230 元/ 人月。今年6 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取消乡镇一级低保资金配套的通知》(杭民发,2009,107 号),从今年1 月1日起,我市乡镇一级不再承担低保配套资金。

三、取得的成效。截止11月底,全市有城乡低保对象48136户、88902人,其

中:城镇低保对象10957户、17639人;农村低保对象37179户、71263人。1-11 月份,全

市共支出低保金1.65 亿元,11月份,全市城镇低保人均补差额为292 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差额为141元,同比分别增加14.96%和22.61%。全市城乡低保对

象得到了更多实惠、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和谐社会和生活品质之城建设。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篇四: 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自查总结

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自查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

规范化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根据《** 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

通知》精神,我县从3 月初开始,全体干部组成清理工作小组会同镇人民政府,深

入到全县159个村、20 社区居委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经过2 个月深入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

、基本情况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共入户调查2823户6342人,占到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总数

的31%,其余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了走访调查,覆盖面达到了100%。通过对全县3605户7243名城镇低保对象和5503户13218名农村低保对象的核查,共取消643

户、2063人的城乡低保资格,其中城镇低保对象327户811人,占到城镇低保总

人数的11%,农村低保对象316户1252 人,占到拟保人数的9.5%。清退人员构成

情况为:新批五保48 人,孤儿41人,征地拆迁补偿户192 人,自然减员25人,享

受养老保险的621 人,其他收入增加已不符合条件的1136人。经过清理整顿,实

际纳入2010年农村低保的有5187户11966人,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有3357户6598 人。

、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明确清理整顿工作重点

为了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县低保办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也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低保干事和包村干部组

成的清理整顿工作机构,分级负责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根据

我县城乡低保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县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对象范围及时间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将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确定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C 类对象,主要包括达到法定年龄领取到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无业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近期有征地、拆迁和其他大额收入的低保对象,35 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以及五保、孤儿和其他应由专项救助解决的

对象。特别是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的情况; 清查是否有错保、漏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从而提高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针对性,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清理整顿工作实效

为了扩大这次专项清理行动的影响,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效,我县多措并举加强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和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氛围。同时将清理整顿通知直接下发到各村、居委,在乡村两级公示栏张贴,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各乡镇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细化了清整顿措施,分头动员部署,形成了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设立了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县低保办聘请了20 名热心支持

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大代表、退休干部、社区老党员等各级各界干部群众为全县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各村(居)委也均成立了低保义务监督小组,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与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并对日常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获取城乡低保制度在运行中的信息,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途经。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为了做好此次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县清理整顿工作组与各乡镇村居委联合行动,对全县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入户清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

了入户调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入户调查即工作组深入到低保对象家中,核对户口簿和低保本,详细查询低保对象收入状况,客观评估经济条件,并认真填写“城乡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将情况发生变化、目前

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及时清退; 走访调查即工作组通过向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的邻里及村干部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并填写“城乡低保对象走访调查表”,对群众反映可能已不符合保障政策的重点对象由乡镇入户进行二次复查,对经查实确已超出低保保障范围的补助对象予以取消。在清查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核查人员必须如实在核查表上签字,写明核查结论,对由于核查不认真全面、漏

查、错查等出现问题,引发矛盾的追究核查人员的责任。对清退对象讲清政策、说明理由,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停发或减发低保金,避免矛盾的产生和激化。在清理整顿中做到了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实现了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专项清理整顿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在此次全面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根据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已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对存

在漏洞、不便操作不适应形势要求和与自治区相关政策不相符的方面,及时修改和完善,重点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长效落实。充分利用公安、房管、劳动、社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对社保人员和死亡人员严格清理; 详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使

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该退出的必须及时退出,做到进出有序;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低保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强化工作纪律,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性; 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由专人负责接受群众信访举报,专人负责核实处理,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我县严格按照自治区、市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层层抓落实,户户严把关,严格城乡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做

到了应保尽保,使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申请审批程序更加严格、管理更趋规范、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保障标准更加科学、保障措施更加到位、保障效果更加明显。

篇五: 低保自查报告

村关于农村低保自查工作情况汇报

乡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村把农村低保自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自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我村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自纠,摸清底数

我村享受农村低保共153 户461 人41049元,实行一、

三、四类救助。其中,一类22户47人6439元,二类60户142人14200元,

三类62户227人18160元,四类9户45人2250元。根据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的

统一部署,各村委会对所有低保户进行逐户核实,看申报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上榜公示,是否发放到“一折通”,是否存在“拼户报”“分户报”等情况,对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经核实,没有存在截留、挪用、私分和平均分配农村低保资金等其他问题。

、规范申报程序:

我村严把申报程序,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力求做到申报审批程序化、审核过程公开化、对象管理动态化、资金发放社

推荐访问:标签 biaoti1 biaoti2 城乡低保自查报告 城乡低保自查报告及整改

版权所有:睿智文秘网 2009-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睿智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睿智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辽ICP备09028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