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最终版)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规范

发布时间:2022-08-13 16:12: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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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最终版)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规范

密级: 受控号:

版号:B

Q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前言

本标准依据Q/XCMG 2H001-2011《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和Q/XCMG 20001-2011《企业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编号规则编制》。

本标准由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人力资源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亚辉、余峰。

本标准是第二次发布。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明确培训责任,规范员工培训管理,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提供支持,特制订本制度。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原则和类别

2.1 培训原则

2.1.1针对性:培训应根据需求设计培训项目。

2.1.2 实效性:培训注重效果,提高培训效益。

2.1.3灵活性:培训内容分层分类,培训方式灵活多样。

2.2 培训类别

2.2.1入职培训: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应接受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公司企业文化、公司的发展战略,熟悉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掌握管理流程、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方法。

2.2.2在职培训:对在岗员工结合工作岗位由相关单位实施相关培训,目的是完善、充实和提高员工各项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员工适应科学技术发展、产品不断更新、技术不断进步和现代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能力。

2.2.3职业发展培训:根据公司职业发展通道及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计划,实施相关内容的培训。

2.2.4学历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在徐工连续工作满三年、身体健康、工作业绩突出、未取得过研究生学历、与其本职工作直接相关的,可报名参加由公司与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或科研院所联合办学的各类研究生学历教育。

2.2.5出国研修:由集团根据特定情况拟定具体要求,并统一组织选拔、选派工作,原则上公司不再自行安排。

2.2.6其它培训。

3 管理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实施、考核评价;负责教育经费的预算和控制;加强培训渠道建设,保障培训资源;健全各类人员的培训记录及培训档案的管理。

3.2 公司各单位:负责根据公司发展目标、本部门工作需要、岗位要求及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等提出本单位员工培训需求;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

施;负责所管辖职能范围相关的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负责按照人力资源部要求提供兼职教师,保障公司教学需要。

3.3 安环设备部:负责实施全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及环境影响人员培训、复训和新上岗、转岗、复岗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发证、档案管理。

3.4 财务部:负责教育经费的足额提取,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专项使用。

4 管理内容

4.1 培训过程管理

4.1.1 确定培训需求

各部门要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及本部门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

满足要求程度的评价,对不能满足岗位要求而需采取培训措施的,填写《员工培训需求计划表》

(见表21007-1)报人力资源部。

4.1.2 培训策划

4.1.2.1人力资源部每年初,根据本年度各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及反馈的意见、上级下达的任务及公司发展和竞争的需要等,制定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培训对象、时间、内容、形式、人数、考核方式、培训费用等,该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

4.1.2.2培训计划应覆盖公司对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直接影响的各级管理者和人员。

4.1.2.3计划外培训可由各相关部门以《培训申请表》(见表21007-2)或《员工外出培训审批表》(见表21007-3)的形式根据需要随时提出,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4.1.3 培训实施

4.1.3.1入职培训

a) 岗前理论培训

对于新员工必须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公司概况、企业文化、产品知识、规章制度、安全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培训后进行考核,并将培训情况记录于《教育培训记录表》(见表21007-5)。

b) 岗前技能培训

对于新进或转岗人员,应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包括:相关作业文件、相关设备性能与操作规程、操作技能、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及紧急情况下的应变措施等内容,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对于必须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到指定的机构进行培训。

c)意识教育

通过入职培训和岗前技能培训,必须逐步培养员工的质量意识,使他们意识到工作质量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他们如何为达到质量目标做出贡献。

4.1.3.2在职培训

a)对于新产品、项目、合同或工艺技术发生变更导致相关岗位工作内容与要求发生变化时,应由所在岗位的直属经理随时组织培训,培训后以适当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将培训情况记录于《教育培训记录

表》(见表21007-5)。

b) 对于在每月考核或在日常工作中暴露出的员工工作、技能达不到所规定要求的应由所在岗位的直属经理随时组织培训,培训后以适当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将培训情况记录于《教育培训记录表》(见表21007-5)。

4.1.3.3对特种设备许可所要求的焊接、无损检测、计量理化、特种设备作业等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授权机构的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1.3.4培训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应提前办理培训计划变更审批手续(见表21007-4)。

4.1.4 培训的有效性评估

4.1.4.1培训有效性评估分层次实施:

a)反应层次:培训课程本身的评估(培训过程中或培训结束),包括教材、教学设施、教学水平、方法、时间安排等。此层次评估形式有:问卷调查、学员访谈、课程评审等。

a)学习层次:学员考核成绩评估(培训结束后);此层次评估形式有:笔试、面试、答辩等;

b) 行为层次:学员实际操作能力评估(培训结束后);此层次评估形式有:行为调查、经理评价等;

c)绩效层次:工作绩效评估(培训结束后3-6个月)。此层次评估形式有:技能竞赛、技能认证、

绩效考核等。

4.2 培训记录管理

4.2.1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建立、归档、保存员工培训记录,保存期限至少3年。

4.2.2员工个人培训信息(培训内容、培训费用、培训服务期等)等员工档案,必要时由员工个人签字确认。

4.3 教育经费管理

4.3.1 经费的来源

4.3.1.1按企业员工核定工资总额的1.5%提取,列入管理费用。

4.3.1.2属于试制新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职工培训费用,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4.3.2 经费的预算

4.3.2.1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年度培训经费预算报公司审批。

4.3.2.2 按年度培训计划和预算分解,需使用培训经费的单位在每月20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次月培训经费预算。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上报,纳入公司月度资金预算。

4.3.2.3培训经费应专款专用,当年结余部分转入下年使用。

4.3.3 经费的开支范围及标准

4.3.3.1 外出培训费

4.3.3.1.1在徐工连续工作未满两年的员工,原则上不安排培训超过半年的外派培训。

4.3.3.1.2 员工因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外出参加业务培训的,培训结束后凭外出培训审批表、合格证原件、外出学习总结(或听课记录)和有效票据办理报销;在本市内参加培训仅报销其培训费,在外

省市参加培训报销其培训费、差旅费。

4.3.3.1.3技术工人经公司审批参加与本工种对应的职业资格培训(高级工及以上),结束后凭外出培训审批表、职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票据报销培训费的50%。

4.3.3.1.4经公司委派参加高层次(硕士以上)学历教育的员工,毕业后凭外出培训审批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有效票据按培训服务期协议给予全额报销。

4.3.3.1.5 个人申请自费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员工,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公司审批后,公司给予办理相关培训手续(证明材料开具、休假手续办理等):

a) 在公司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b) 学习内容与本岗位相关;

c) 上年度绩效考评B级及以上。

4.3.3.1.6事先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外出培训学习的,培训费用不予报销,培训手续不予办理。

4.3.3.1.7本条款所述的培训费是指报名费、学费、实验费、教材费、实习费、考核鉴定费、资料费及公司认可的其他费用。

4.3.3.2 代课费

4.3.3.2.1公司级培训师代课标准为每课时20-100元,集团级培训师代课标准为每课时50-200元,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实施的课时数按月度支付。

4.3.3.2.2 外聘教师授课费授课费用标准如下:

a) 基础性普及性课程(如法制讲座、消防安全、活动辅导等)为每小时100-300元

b) 知识技能通用类初级课程(如办公软件、商务礼仪等)为每小时200-400元

c) 知识技能通用类中高级课程(如高效工作方法、讲师能力提升等)为每小时300-600元

d) 专业技术类初级课程(如CAD绘图初级、工人技能提升初级等)为每小时250-500元

e) 专业技术类中高级课程(如有限元分析、产品可靠性分析等)为每小时400-800元

f) 涉及到公司紧缺课程或影响力较大的培训讲师,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定

4.3.3.3 课程开发费

员工自主开发课程,根据课程质量和开发难易程度,按每门课程200-1000元的标准给予课程开发费。

4.3.3.4 奖励费

对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4.3.3.5 其它费

培训所需各种设备、用品、教材、资料等需从教育经费列支的费用。

4.3.4 培训经费报销程序

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参培人签字确认─分管培训的公司领导审批(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长审批─财务部门报销。

4.4 培训服务期管理

4.4.1公司支付专项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4.4.2符合下列情况的应签订《徐工挖机员工外派培训服务协议》(见表21007-6)

4.4.2.1公司选派参加硕士及以上学历教育,学费及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或部分承担的(不少于50%)。

4.4.2.2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培训费、学习资料费等)达到3000元及以上的各类专项培训。

4.4.2.3单位支付相关费用(培训费、学习资料费、差旅费、办理出国手续等)的各类出国研修。4.4.3 服务期限约定标准

4.4.3.1学历教育。硕士毕业后为企业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硕士以上毕业后为企业服务期限不低于10年。

4.4.3.2 国内专项培训。单位实际支付费用达到3000元,服务期限不低于2年;每增加3000元,服务期限增加1年,单位培训服务期上限为10年。

4.4.3.3出国研修。公司实际支付费用在2万元以内的,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支付费用超过2万元,服务期限10年。

4.4.4员工在培训期间如违反培训单位相关规定被中止培训或未达到培训要求,员工应承担培训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差旅费、脱产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4.5 在培训期间,因员工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承担尚未履行培训服务期的培训相关费用及当期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差旅费、脱产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并支付约定违约金,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4.6 在培训服务期内,因员工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已履行培训服务期培训相关费用递减原则,员工承担尚未履行培训服务期的培训费、差旅费、脱产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并支付约定违约金,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4.7本条款所述的培训相关费用是指培训期间所发生的,如培训费、差旅费、脱产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相关费用。

4.5 证书管理

凡外出培训学习取得的证书应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5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 相关文件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Q/XGWJ 21002-2012

7相关记录

a)《员工培训需求计划表》表21007-1

b)《培训申请表》表21007-2

c)《员工外出培训审批表》表21007-3

d)《培训计划变更审批表》表21007-4

e)《教育培训记录表》表21007-5

f)《员工培训服务期协议》表21007-6

Q/XGWJ 21007-2012

版次:B/0

表21007-1

员工培训需求计划表

批准:审核:制表:时间:

6

表21007-2

培训申请表

表21007-3

员工外出培训审批表

编号:

表21007-4

培训计划变更审批表

表21007-5

教育培训记录表

表21007-6

徐工挖机员工外派培训服务协议

甲方: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目的:

2、培训内容简介:

3、培训方式:

4、培训单位:

5、培训地点:

6、培训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乙方在培训期间所发生的当期培训相关费用为人民币元。具体包括:乙方培训结束取得相关证书或考核合格,甲方同意为乙方报销的培训费人民币元;乙方培训期间所发生的培训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按甲方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的标准报销的人民币元。

3、乙方之前所签培训服务期协议中尚未履行的累计培训相关费用为人民币元。

4、综合上述2、3项计算,乙方尚未履行培训服务期的累计培训费用为人民币元。

三、服务期规定

1、如员工多次参加公司支付培训费用的培训,按照已履行培训服务期递减原则累计所有公司支付的培训相关费用,以累计培训相关费用和当期培训相关费用总额确定当期培训服务期,并重新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原培训服务期协议自动解除。

2、根据乙方尚未履行培训服务期的相关培训费用数额以及上述规定,培训期满后,乙方承诺在甲方最低服

务年。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单位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达到培训相关要求。

2、培训结束后,按甲方需要,乙方应无保留地向甲方或甲方的其他员工转授通过培训获得的技术和知识,并积极

在工作中加以应用。

五、违约责任

1、员工在培训期间如违反培训单位相关规定被中止培训或未达到培训要求,员工应承担培训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教材费、培训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脱产培训期间的工资与福利待遇等相关培训费用,如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需承担专项培训服务期违约责任,并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服务期尚未履行部门所分摊的培训费用。

六、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项下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加以解决,如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可向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七、其他

1、甲乙双方需要明确的其它事项:

2、原甲乙双方所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列入劳动合同书“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内一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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