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培训管理规章制度(2022)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8-13 15:00: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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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培训管理规章制度(2022)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企业员⼯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篇)

2020-06-09

  在⽣活中,很多地⽅都会使⽤到制度,制度是在⼀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是⼩编收集整理的企业员⼯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家能够喜欢。

  企业员⼯培训管理规章制度1

第⼀条⽬的

  第⼀条⽬的

  为提⾼本公司从业⼈员职业素质,充实其业务知识与技能,以增进⼯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在职员⼯培训制度。

第⼆条适⽤范围

  第⼆条适⽤范围

  凡本公司所属从业⼈员的在职教育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作权责划分

  第三条⼯作权责划分

  1.教育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制定及修改培训制度。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培训计划的审议。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对公司的全体在职员⼯进⾏教育培训,每季举办⼀次。

  (9)全公司派外培训⼈员的审核与办理。

  (10)派外受训⼈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报告的管理,

  (11)其他有关⼈才发展⽅案的研拟与执⾏。

  (12)各项培训计划费⽤预算的拟定。

  2.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受训员训练结束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训练成果。

第四条培训规范的制定

  第四条培训规范的制定

  1.教育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从业⼈员在职教育训练规范》,提供培训实施的依

据,其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材⼤纲。

  2.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产条件等发⽣变化时,教育培训部应⽴即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第五条培训计划的拟订

  第五条培训计划的拟订

  1.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在职培训计划表》,送教育培训部审核,作为培训实施之依据。

  2.教育培训部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资源部核签。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定时期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核准后,通知有关部门及⼈员。

  4.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核后实施。

第六条培训的实施

  第六条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训练之全盘事宜,如训练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周将讲义原稿送教育培训部统⼀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企业员⼯培训管理规章制度2

⼀、⽬的及范围

  ⼀、⽬的及范围

  第⼀条本公司为提⾼在职⼈员素质,改进知识和技能,以改善⼯作绩效特制订本办法。

  第⼆条凡本公司在职⼈员的教育培训及相关事项均按本办法办理。

  ⼆、权责划分

⼆、权责划分

  第三条⼈⼒资源部教育培训的权责:

  1.举办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

  2.拟定、呈报全公司年度、⽉份培训课程;

  3.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4.上报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的实施成果和改善⽅案;

  5.编撰、指定共同性培训教材;

  6.审议培训计划;

  7.检查、考核培训的实施情况;

  8.审查、办理全公司派外培训⼈员;

  9.研拟、执⾏其他有关⼈才开发⽅案;

  10.拟定各项培训计划费⽤。

  第四条各部门的权责:

  1.汇总呈报全年度培训计划;

  2.制定、修改专业培训规范;

  3.确定讲师的⼈选;

  4.举办内部专业培训课程及上报有关实施成果;

  5.编撰专业培训教材;

  6.检查本部门专业培训成果。

  三、制定培训规范

三、制定培训规范

  第五条⼈⼒资源部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订公司⼈员在职培训规范,为实施培训提供依据,其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类别的培训课程及总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材⼤纲。

  第六条各部门组织机构、职能改变后,或因技术升级导致⽣产条件、设计开发过程发⽣变化时,⼈⼒资源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培训规范进⾏修订。

四、培训计划的制定

  四、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培训规范和实际需要,填写在职培训计划表,并交⼈⼒资源部审核。

  第⼋条⼈⼒资源部将各部的培训计划汇编成年度计划汇总表,上报总经理审核、签发。

  第九条各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上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和⼈员。

  第⼗条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经上报审核后实施。

  五、培训的实施

五、培训的实施

  第⼗⼀条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该培训的全部事宜:如培训场地的选择、教材分发等。

  第⼗⼆条如有辅助材料,讲师应在开课⼀周前把原稿交⼈⼒资源部统⼀印刷,并确保上课时发给学员。

  第⼗三条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培训的学员应签到,⼈⼒资源部应切实了解上课、出席情况。参加培训的⼈员应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办理请假⼿续。对于旷课、迟到、早退、不专⼼培训的学员参照平时奖惩规定处罚。

  第⼗四条⼈⼒资源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成果,并予以记录,送交有关单位参考以利改进。

  第⼗五条各项培训结束后,应有相应的考试、测验,由主办单位或讲师负责监考,试卷应分为三⾄四类,由讲师提前选交主办部门。

  第⼗六条各项培训考试因故缺席者,事后⼀律补考,补考不参加者,⼀律以零分计算。

  第⼗七条培训考试的成绩、成果报告,作为考绩和升迁的参考。

六、呈报培训成果

  六、呈报培训成果

  第⼗⼋条每期培训结束后,讲师应于⼀周内评定出学员的成绩,登录在职培训考试成绩单,连同试卷交⼈⼒资源部,作为员⼯个⼈完整的培训资料保存。

  第⼗九条主办单位应在培训结束后⼀周内填报在职培训总结表及讲师⼩时费⽤申请表,会同在职培训考试成绩表和学员意见调查表送交⼈⼒资源部,以⽀付费⽤并存档以备查。

  第⼆⼗条如需⽀付教材编撰费⽤,主办单位应填报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申请表,经审核签发后⽀付。

  第⼆⼗⼀条各部门应事先填写公司⼈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第⼆⼗⼆条各部门每隔三个⽉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情况报告书上报⼈⼒资源部,以便了解该部门在职培训实施情况。

  七、培训的评估

七、培训的评估

  第⼆⼗三条每期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让学员填写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同考试答卷⼀并收回,送讲师转⼈⼒资源部审核,为今后再举办类似培训提供参考。

  第⼆⼗四条为评估各部门培训成效,各单位主管应填写培训成效调查表,由⼈⼒资源部汇总,并参考⽣产及销售绩效的变动,分析、评估培训成效,之后做成书⾯报告,经上报审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员,为下⼀次培训提供参考。

⼋、外派培训

  ⼋、外派培训

  第⼆⼗五条各部门为适应⼯作、升迁等需要,推荐有关⼈员到外接受培训,须送⼈⼒资源部审议并上报总经理核准后,依⼈⼒资源管理规章办理出差⼿续。

  第⼆⼗六条外派受训⼈员返回后,应将有关资料,包括教材、考试成绩、结业证书等送⼈⼒资源部存档,并将其培训成绩记录于培训资历表。

  第⼆⼗七条外派受训⼈员将接受培训时所学的知识整理成册,作为讲习材料,并举办讲习会,⾃任讲师,向有关⼈员授课。

  第⼆⼗⼋条凡参加外派培训⼈员,均应相应填写个⼈外派培训申请表、个⼈外派培训记录表、及个⼈教学记录表。

九、附则

  九、附则

  第⼆⼗九条本公司教材讲义编撰费⽤及讲师⼩时费⽤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订定。

  第三⼗条凡举办各种培训,均应以不影响⼯作为原则。如下班后培训超过1个⼩时或上下午均有培训时,应由主办单位负责提供学员餐费。

  第三⼗⼀条⼈⼒资源部门进⾏年度考绩、晋升等活动时应参考受训⼈员的培训成绩、资历等。

  第三⼗⼆条本办法呈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企业员⼯培训管理规章制度3

  (⼀)总则

  第⼀条⽬的

  为了对员⼯进⾏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共同发展的⽬的,根据公司⼈⼒资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条原则和政策

  (1)公司培训按照“经济、实⽤、⾼效”的原则,采取⼈员分层化、⽅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

  (2)员⼯的专业化培训和脱产外出培训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员⼯通过突出的业绩和⼯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三条适⽤范围

  本制度适⽤于公司所有正式员⼯。

  (⼆)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

  (1)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员⼯具备完成本职⼯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让员⼯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企业⽂化、基本政策等,是员⼯掌握企业的共同语⾔和⾏为规范。

  (2)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由的应⽤、发挥、提⾼。

  (3)态度培训

  不断实施⼼理学、⼈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及政治觉悟的培训,建⽴公司与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员⼯⾃我实现的需要。

  第五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员⼯⾃我培训、员⼯内部培训、员⼯外派培训和员⼯交流论坛。

  1、员⼯的⾃我培训。

  员⼯的⾃我培训是最基本的培训⽅式。公司⿎励员⼯根据⾃⾝的愿望和条件,利⽤业余时间通过⾃学积极提⾼⾃⾝素质和业务能⼒。

  公司会尽⼒提供员⼯⾃我培训的相关设施,如场地、联⽹电脑等。

  原则上对员⼯⾃我培训发⽣的费⽤,公司不予报销。

  2、员⼯内部培训

  员⼯的内部培训是最直接的⽅式,主要包括:

  (1)新员⼯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

  (3)转岗培训。根据⼯作需要,公司员⼯调换⼯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岗位技能培训。

  (4)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作需要,对员⼯进⾏⼩规模、灵活实⽤的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资源部汇报培训情况。

  (5)继续教育培训。公司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培训。

  3、员⼯外派培训。

  员⼯外派培训是公司具有投资性的培训⽅式。公司针对员⼯⼯作需要,会安排员⼯暂时离开⼯作岗位,在公司以外进⾏培训。员⼯个⼈希望在公司以外进⾏培训(进修),需填写《员⼯外派培训申请表》,并附培训通知或招⽣简章。由⼈⼒资源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可报名。外派培训⼈员的⼯资待遇、费⽤报销由⼈⼒资源部决定。

  4、员⼯交流论坛

  员⼯交流论坛是员⼯从经验交流中获得启发的培训⽅式。公司在内部局域⽹上设⽴员⼯交流论坛。

  (三)被培训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被培训者的权利

  1、在不影响本职⼯作的情况下,员⼯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过批准进⾏培训的员⼯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七条被培训者的义务

  1、培训员⼯在受训期间⼀律不得归于规避或不到。对⽆故迟到和不到的员⼯,按本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2、培训结束后,员⼯有义务把所学的知识运⽤到⽇常⼯作中去。

  3、外部培训结束⼀星期内,员⼯应将其学习资料整理成册,交由⼈⼒资源保管。并将其所学教给公司其他员⼯。

  4、员⼯⾃我培训⼀般只能利⽤业余时间,如需占⽤⼯作时间的,在⼈⼒资源部备案后,需凭培训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负责⼈批准后,做相应处理。

  5、具备下列条件之⼀的,受训员⼯必须与公司签定培训合同。

  (1)外部脱产培训时间在3个⽉以上。

  (2)公司⽀付培训费⽤3000以上的。

  (四)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第⼋条⼈⼒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训需求分析。

  2、设⽴培训⽬标。

  3、计划培训项⽬。

  4、培训实施和评价。

  第九条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资源部进⾏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也要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条建⽴培训档案

  1、建⽴公司的培训⼯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式、培训教师、培训⼈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2、建⽴员⼯培训档案,将员⼯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的、培训效果⾃我评价、培训者对被培训者的评语等。

  (五)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条培训计划的制定

  ⼈⼒资源部根据规定时间发放《员⼯培训需求调查表》,部门负责⼈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其汇总。并与规定时间内报⼈⼒资源部。⼈⼒资源部结合员⼯⾃我申报、⼈事考核、⼈事档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案。实施⽅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法和选择学员和⽼师、制定培训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实施⽅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件下发到各部门。

  第⼗⼆条部门内部组织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应由所在部门填写《部门计划外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资源部备案,在⼈⼒资源部的指导下由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条对于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部培训或进修的员⼯,均要经过所在部门负责⼈同意,填报

《员⼯外派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资源部备案。

  (六)培训实施

  第⼗四条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资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如果需要调整,应向⼈⼒资源部提出申请,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员⼯内部培训期间⼈⼒资源部监督学员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学员进⾏考核。

  第⼗六条⼈⼒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档、录⾳、录象、幻灯⽚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公司培训档案。

  (七)培训评估

  第⼗七条⼈⼒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作,以判断培训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条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培训⼈员的表现,做出总鉴定。可要求被培训者写出培训⼩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的进步。与培训成绩⼀起放进⼈事档案。

  第⼗九条培训评估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

  (⼋)培训费⽤

  第⼆⼗条公司每年投⼊⼀定⽐例的经费⽤于培训,培训经费专款专⽤,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相应数额。

  第⼆⼗⼀条外派培训⼈员的⼯资待遇、费⽤报销由总经理决定。对于公司予以报销的费⽤,原则上先由培训员⼯本⼈⽀付,待获得合格证书后,⽅可回公司报销。培训⼈员发⽣的交通费、⾷宿费按公司报销规定报销。

  第⼆⼗⼆条员⼯内部培训费⽤全部由公司承担。

  (九)附则

  第⼆⼗三条本制度的拟订或修改由⼈⼒资源部负责,报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执⾏。

  第⼆⼗四条本制度由⼈⼒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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