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道治理实施方案范本河道管理方案7篇

发布时间:2024-01-25 18:00:09 来源:网友投稿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范本河道管理方案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民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为扎实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近日,县委督查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道治理实施方案范本河道管理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范本河道管理方案7篇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范本河道管理方案篇1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民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

为扎实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近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县城及周边区域、10个乡镇集镇、国道227线和县乡主干道沿线、顺化村等27个村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公开曝光,确保了整改实效。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治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乡镇、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次此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把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纳入日常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突出整治重点,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实施到位、责任措施到位,确保了整治实效。以建筑垃圾和道路“脏、乱、差”为切入点,集中力量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县城出入口、集镇、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从严查处乱搭乱建、乱停乱靠、乱堆乱占等违规行为,雇用铲车、拖拉机等机械填埋、拉运“三堆”,清理陈年垃圾,有效治理辖区环境卫生,使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区及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垃圾乱倾乱倒现象普遍。部分垃圾投放点卫生状况较差,城区道路洁净但两侧人行道垃圾长期无人清理,商铺门前“三包”责任没有落实。老吴庄路、新民路城关派出所段、北环路畜牧局丁子路口周围、回民街、城关村四五组以南等地段各类垃圾较多,特别是八一步行街段生活垃圾堆积严重;汽车南站东侧拆迁地段已成为垃圾集中堆放地,各类垃圾遍布,气味刺鼻;天庆花园b区“花之林”对面路面垃圾无人清理,影响县城环境卫生。

(二)国道227线、县乡主干道公路沿线部分路段卫生清理不够彻底。民南公路洪水镇下柴路段、顺化乡顺化村段、丰乐乡英雄桥东段、小堵麻河道老赵空心砖厂附近、新天镇周陆村段等路段生活、建筑类垃圾较多,国道227线六坝镇六坝村水塔东段、南丰乡炒面庄村段,园区银河果汁厂、民政福利园林场、中加公司地段,旧227线亚东生物、瑞丰塑业、万捷驾校、亨通驾校、汽车检测站等地段垃圾较多。特别是民南公路顺化村四组东侧生活垃圾成片堆放,水渠内各类垃圾堵塞渠道;张满村东口、大王庄路口、南古镇加油站对面生活、建筑垃圾随意堆弃,长期无人清理。旧227线三堡镇三堡至任官村路段陈年垃圾堆积面积较大,白色垃圾随处可见。永固镇东街至八卦村段卫生虽已进行清理,但整治不彻底,垃圾堆积现象依然严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

(三)集镇及部分村组环境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从督查点看,各乡镇集镇所在地商铺门前乱堆乱放现象普遍存在。顺化乡顺化村爱之桥喜庆公司、丰乐乡张满村自雄百货超市、南古镇城东村骏淇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等店铺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力,生活垃圾、煤、废旧塑料袋、各类包装纸箱随意堆放丢弃,影响集镇形象。部分村组环境卫生面貌较差,村民环卫意识淡薄。南丰乡黑山村至铁城村部分地段生活垃圾随路可见;洪水镇吴庄村村口、新丰村石家庄路段建筑垃圾倾倒严重;三堡镇三堡村农村信用社对面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垃圾池溢出;顺化乡张宋村村口两侧柴草堆、垃圾零散分布;新天镇新天寄宿制小学对面巷道沟渠内生活垃圾倾倒明显;南古镇周庄村西口垃圾清理不彻底。部分地段废弃农膜处理不及时,如大堵麻河南侧、永固镇南关村西侧、洪水镇汤庄村对面等区域废旧农膜没有清理,严重影响了沿路环境卫生。

三、意见和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加大整治力度。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重应付、搞突击”的工作态度和做法,克服厌烦情绪,牢固树立整治环境卫生就是营造发展环境、展示外在形象的意识,努力在巩固提高、完善机制、常态常效上下功夫,建立完善城乡环境卫生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要广泛深入开展沿路沿线及农村居民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清除沿路沿线、农村居民点垃圾,消除乱堆乱放、乱倾乱倒等不文明现象。环卫执法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下硬手管理,一抓到底,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有效遏制和解决城区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意识。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把宣传工作作为动员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综合整治的重要手段,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宣传活动与集中整治融为一体,在宣传中整治,在整治中宣传。通过发放倡议书,号召广大群众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进一步增强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共同行动,努力营造环境卫生整治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摒弃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城乡环境洁净水平。

三是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详细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对城区、城乡结合部、集镇、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彻底整治存在问题,确保各自辖区内环境卫生不留死角。县执法局要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同沿街单位、门店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加强督促管理,使门前公共秩序、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逐步改善。要持续推动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继续落实每月月底星期五下午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日制度,由爱卫会、执法局牵头,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和村(社区)群众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的良好氛围。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全力抓好整治任务落实,于4月5日前全面完成各自管辖区域和负责领域内存在的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于4月6日开始,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同时采取每月一督查和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整治不力、搪塞推诿的单位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确保整治工作不反弹,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

中共xx县委办公室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范本河道管理方案篇2

为了整治河道、防洪排涝、美化环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全镇主要河道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以河道生态整治为主要内容,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保障和良好的水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分为一般河道和重点河道两类进行。工程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在拆违的基础上,以10条重点河道的河坡生态整治工作为主,确保河道疏浚一段、整治一段、绿化一段、管护一段。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直至覆盖镇所有河道,形成各具特点的绿化方案。二期工程主要完成一般性河道的疏浚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十月中旬开始至十二月底,力争用三个月时间完成大寨河、三村干河、唐林庄沟、西舍庄河、西大河、通南一支、界沟北庄河、后塘庄沟、张家河、东夏河10条重点河道的整坡绿化任务。明年下半年开始,结合各村实际,有序推进各村的河塘整治工作。计划到20__年全面完成我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由镇政府组织实施,水利站、各村及镇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通过会议、张贴标语、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道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及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整治工作,不给施工带来不便。

3、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结合拆违“百日行动”,彻底拆除河道两侧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镇分工干部协助村做好河道整治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程服务等工作。镇水利站负责做好河坡整治、疏浚和绿化的前期测量、图纸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组织验收等工作。

4、确保工程质量。河坡整治工程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度,合理最低价中标。整坡工作先机械施工,再人工精细平整,整治后的河坡达到河口线、水面线顺直的要求。整坡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河坡绿化,主要河道重点绿化,确保绿化的数量、品种、品味,打造一河一景的九龙特色。

五、考核评比

河道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求高,希望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镇政府将在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对各村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因工作不负责、矛盾协调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范本河道管理方案篇3

本工程共包含四段河道整治

第一段:本段长1941.73m,渠道起点位于规划洗瓦堰轴线,在XX沟进口设置闸门于洗瓦堰分洪。明渠标准横断面为倒梯形生态渠道,渠底宽5m,首部设置分洪水闸、新建3座涵洞,利用2座现状涵洞并对其上下游加长处理。

第三段:本段长1281.07m,第三段XX沟起于规划XX大道与XX路交叉处,沿规划XX大道北侧绿化带由西向东到达XX大道西侧,在XX新城绿化带范围内沿XX大道由南向北将洪水排入现状横穿XX大道桥梁。矩形渠道宽7m,新建1座涵洞,并在末端设置为暗涵形式排泄洪水,末端暗涵段总长782.82m。

【渠道护坡工程】

渠道护坡底设置C20砼护脚,顶宽0.5m,面坡1:0.5,高出渠底高程0.8m,并设置1m基础埋深。护脚挡墙沿渠道纵向每隔10m设置一道2cm宽沉降缝,内填沥青木丝板。

渠道护底采用2层结构。表层为30cm厚C20砼铺砌,其下为10cm厚砂砾石垫层, 上层砼铺砌中部沿排洪渠纵向间距2.5m对称设置尺寸0.8×0.7×0.3m的C20无砂混凝土块;挡墙及护底原则每10m分沉降缝。

【涵洞工程】

本工程涵洞为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由顶板、底板、侧墙构成。根据不同宽度和覆土厚度采用不同取值,顶板、侧墙取值为50cm~60cm,底板取值为50~70cm。顶、底板和侧墙之间均设置梗腋倒角。箱涵底设置15cm厚C15砼垫层。

涵洞主体结构采用C30混凝土,翼墙采用C30砼,顶部挡土板为C25砼,直径大于10mm钢筋采用HRB400,其余采用HPB300钢筋。

【导流方案】

本工程施工特点是范围大,堤线长,构筑物呈线性布置。由此,结合现场情况,我单位拟在原河道,截弯取直段,堰坝等处采用纵向式围堰,侧向导流方式。

纵向、横向施工围堰采用编织袋装土外侧围护。

堰顶宽1m,迎水面坡1:1.5,双层袋装土;背水面坡1:1.5,单层袋装土。

【土石方工程】

河道改造工程施工主要以土方开挖为主要内容,共需开挖土方量41.5万m3.

基坑开挖前,用石灰粉撒出基坑的开挖边线,并在临近位置打入水平桩,在水平桩上标记出开挖深度。

挡土墙基坑开挖采用挖掘机开挖,采取沿等高线自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

【编制依据】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 T F50-)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

《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 SL/T235-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范本河道管理方案篇4

桂阳县农业局的西水河道垃圾清理服务项目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桂阳县农业局

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农业局西水河道垃圾清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预算金额:45万元

二、编号:委托代理编号:hnzt-20xxczzf026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标的名称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服务

服务桂阳县农业局西水河道垃圾清理服务项目桂阳县农业局西水河道垃圾清理服务项目,具体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郴州益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龙泉路北湖区党校综合楼101、102室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20xx年04月11日

论证地点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

论证意见 鉴于业主迎接xx省乡村旅游节的胜利召开,时间比较紧迫,建议根据《郴州市西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办涵[20xx]201号)文件要求,尽量选择有相关资质,有过类似经验,特别对当地(西河)比较了解的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专家成员名单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刘x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期限:自20xx年04月11日至20xx年04月15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xx县农业局

地 址:xx县

联系人:候

联系电话:xx6

2、代理机构名称: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108号(华天大酒店旁)郴州市市场服务中心院内

联系人:黄振

联系电话:0735-22672

3、监管部门名称:桂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桂阳县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735-4428

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04月11日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范本河道管理方案篇5

河道治理方案参考

工程概况

北仑区东泰河整治工程工程位于北仑城区,整治范围全长6275米。整治内容为:全线河道清淤、河岸基础处理、岸墙砌筑、局部截弯取直等。本工程共划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桩号0+000~1+917);二标段(桩号1+917~3+710.5);三标段(桩号4+242.5~5+568);四标段(桩号5+568~6+807);我公司投标标段为四标段,整治范围全长1239米。

工期

2.1、施工总进度安排

2.1.1年7月20日竣工。

2.1.2地进行。

2.1.3高施工强度,本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竣工,即工程于3月1日开工,至207月20日完工,总工期为140日历天。

2.1.4进度安排要点

北仑区东泰河整治工程工程四标段,全长1239m,工期紧,施工强度高,且受汛期影响较大,为优质快速完成本工程的建设任务,施工总进度安排考虑如下:

2.1.4.1、一旦中标,立即组织施工队伍与机械设备进场,进行施工前的建设工程准备工作及临建施工,为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创造良好的基础。

2.1.4.2、本工程重点放在河床清淤工程、挡墙及基础工程上,为加快施工进度,该工程实行分段流水作业,平行施工,以提高效率。

2.1.4.3、先挖两岸墙砌筑施工必须的土方,其两边边坡为1:1挖至-0.37米,铺土工布、打松木桩、填石渣、灌砌墙及墙背填土至1.3米标高时,挖除河中间土方至设计标高-1.37米,最后挖除平台外3.4米土方至设计边坡,并分段进水作护脚镇压,及时拆除施工道填土,放水进河至水位0.00米标高2.1.4.4、其他工程穿行,在年

2.2、工期保证措施

2.2.1

2.2.1.1、按照工期要求,分阶段制定施工计划和实施方案,重点工程和难点项目如河道清淤、岸墙砌筑、土方开挖与填筑等做好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充分利用本公司施工经验丰富的有利条件,缩短流水作业的流程,努力加快每个环节的施工进度,确保总体工程进度。

2.2.1.2、加强计划管理,实行流水作业,详细编制施工计划,并用文字、图表的方式把编制依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材料

建设工程

设备、劳动力安排、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等内容传达到每个职工,使每个职工心中有数。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快速施工,因地制宜,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发挥职工的积极性,集思广益,应用和研究新技术、新工艺,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2.2.1.3、正确对待工期与质量的关系,把工期、质量、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奖罚分明,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

2.2.2、积极开展技术攻关

2.2.3

2.2.3.1、经理部,选派技术力量较强、从人员落实和机械设备配备上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2.2.3.2、在科学合理进行施工安排的基础上,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最大限度地保证本工程施工的技术、管理前场施工人员的需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到位,以优势的力量,抢时间,争速度,争取提前实现进度目标。

2.2.3.3、施工过程中,要定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备足备件,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保证正常运转。

建设工程

2.2.4、从材料供应上保证

2.2.4.1、经理部统一安排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领导和协调材料供应。对工程中使用的各种材料要预先落实到位,确保工程需要,坚决杜绝停工待料现象的发生。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视材料的性质和价格,分别采用外购和当地采购的办法予以解决,并作一定数量的储备。

2.2.4.2、各种材料在使用前都需预先取样检验测试和配料试验,合格材料要预先签订协议落实到位,要有计划地组织材料物资到场,确保不因材料物资问题贻误工程进度。

2.2.5、从安全生产上保证

2.2.5.1工的顺利进行。

2.2.5.2

② 施工期按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提前落实各项防汛工作,落实机构人员,配备抢险队伍,物资材料,做到有备无患。

2.2.6、从资金落实上保证

在工程施工前期,除业主支付的开工预付款以外,本承包人将投入一定数量的自有流动资金,确保前期工作的顺利展开。

对其中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实行专款专用。业主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项是材料周转和工程实施的重要保证,是广大职工生产斗

建设工程

志的有力保证,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2.7、从后勤生活上保证

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障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搞好职工食堂,防病治病,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出勤率,以确保工期。

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做好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协调工作,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使工程施工进展顺利。

2.3、施工强度与投入的人力、物力、设备协调3、4、5月,2004年6月9日为重要节点,此节点已全部完成岸墙150人,从而保证了安全渡汛。

工程质量

3.1、质量等级

质量目标:确保优良,按照投标书中的承诺,我公司在施工中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部颁有关施工规范,精心组

织、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3.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3.2.1质量保证体系

3.2.1.1三检制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范本河道管理方案篇6

**市人民政府令《**市河道管理办法》

第23号

《**市河道管理办法》已于**年6月12日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透过,现予发布,自**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陈树隆

****年八月九日

**市河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堤防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撇洪沟、塘坝等)。

第三条 我市对河道的管理按水系实行分级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区建成区内的河道仍按现有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第四条 本市堤防中的涵闸、通道闸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使用者或受益者负责闸门和启闭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汛前封闭、汛中看护、汛后开启等),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五条 开发利用河道水、土资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防汛和河道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主管机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八条 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防洪标准;

(二)审查和转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堤防的岁修计划;

(四)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调度方案;

(五)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综合开发利用、防治水害规划;

(七)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八)负责处理一、二级堤防和跨县(区)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县(区)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转报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防治水害规划、防洪调度方案和清障计划;

(三)管理、维修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持续工程安全完整;

(四)筹集并统筹安排河道工程维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和管理运用等专项经费;

(五)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六)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市、县(区)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同级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具体实施管辖区域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繁昌县、三山区设立的长江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江河道的管理工作,业务上理解市河道管理机构的指导。各县设立的内河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河河道的管理工作。五万亩以上圩口按管辖区域设立的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县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负责管辖区域内河道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十二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河道整治、修建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前,务必按下列程序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一)在市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河道管理机构提出意见经同级河道主管机关初审,逐级上报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二)在城南、城北防洪圈堤管理范围内整治河道、修建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河道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三)在其他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工程,由工程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审查。跨县(区)的河道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涉及岸线的,应依法取得岸线使用许可;涉及航道的,应事先征求交通、海事、港航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务必按审查意见和审查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施工中应当理解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竣工后应有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参加验收,确认贴合防洪安全标准的,方可启用。

第十四条 河道的设计洪水位,务必以河道主管机关确定的数据为准。

跨越河道的桥梁和栈桥等建筑物,其梁底务必高于设计洪水位,并贴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务必贴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在河道两岸及滩地修建码头、泵房、船台、道路等建筑物及设施,一般不得伸出岸滩或超出滩地的高程。确需伸出岸滩或高出滩地的,应尽可能减少阻水面积,并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工程所涉及堤段的维修、管理和防汛任务,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应当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十六条 确需利用堤防或护堤地兼做公路的,务必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规定要求施工。

未铺路面的堤防,在泥泞期间,除防汛抢险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通行;已铺路面的堤防,除防汛抢险车辆外,河道管理机构应根据路面铺设标准对其他车辆限制通行。

第十七条 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沿河城镇在编制和审查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第四章 河道保护

第十八条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内的区域;长江干堤及其成圈堤防的以山代堤段,其管理范围不小于相邻堤防的。管理范围。

第十九条 堤防两侧务必有护堤地,凡已预留、征用、划拨、历史构成或公认的护堤地,包括堆土区、加固堤防填塘区、外滩地、压渗平台、防渗铺盖和减压井等,属于国家所有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埋设界桩,由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使用;属于群众所有的,其使用理解河道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新建堤防或尚无护堤地的堤段,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批准的堤防设计标准划定护堤地:

(一)长江江堤,临水侧不得少于5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30米;

(二)市区的钢筋砼防洪墙,临水侧所有的坡地、滩地,背水侧从原土堤脚起不得少于10米,从防洪墙起不得少于15米;土堤临水侧不得少于3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20米;

(三)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临水侧不得少于3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20米;

(四)其他河道的堤防,临水侧和背水侧均不得少于10米。

第二十条 堤防两侧营造防护林、条,务必贴合防洪安全要求。

河道堤防的防护林、条,由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营造和管理,间伐、更新务必经县以上河道主管机关批准;进行抚育、更新性采伐和用于防汛抢险的采伐,按国家规定免交育林基金。

第二十一条 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在河道内修建围墙、围滩、房屋等阻水、挑流工程,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煤灰、泥土、垃圾、沉船、排筏;

(二)擅自在堤防、护堤地范围内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立窑、埋葬、挖塘、取土、采砂石、爆破、开展集市贸易;

(三)在堤防安全保护区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池塘、采石、取土等危及堤防安全活动;

(四)在堤身铲草皮,挖堤筑路,傍堤蓄水;

(五)在堤身防渗铺盖、压渗平台上植树;

(六)在堤身、岸坡及临河十米宽的滩地上耕种;

(七)在河道防护林以外的河滩地、行洪通道内栽植高杆作物;

(八)在水闸管理范围的水域内捕鱼、停船(闸管单位因工作需要除外)。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城市防洪墙顶平台及通道行驶各类车辆,损坏防洪墙设施、翻越栏杆、穿越和跨越防洪墙进行黄砂运输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 进行下列活动,务必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石、取土、淘金等;

(二)在河滩地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和修建工程设施;

(三)填高河滩地面、向河道内抛石、沉梢以及进行其他影响河道泄洪和堤防安全的活动;

在内河河道内采砂,务必领取河道主管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方可开采;在长江河道内采砂依据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长江堤防、城市圈堤、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等重要堤防应当划定安全保护区(一般堤段管理范围外100米内,砂基堤段管理范围外200米内)。在安全保护区内一般不得钻探、爆破、挖矿、打井、挖塘等,特殊状况确需进行的,应征得河道主管机关同意。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涵闸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A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因排污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河道主管机关有权责令排污单位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排污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六条 开发利用河道管理范围的水、土资源,应贴合江河综合利用规划,不得影响防洪安全,不得损坏堤防和水工程。

河道滩地不得占用,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当经当地河道管理单位同意,严格控制占用时光,并按规定向河道管理部门缴纳占用补偿费。

第五章 河道清障

第二十七条 下列阻水障碍,务必限期改建或者予以清除:

(一)严重束水危及安全泄洪的桥梁,未经批准在河道内修建影响安全泄洪的码头、栈桥、泵房、船台、渡口等;

(二)河滩地上的围堤、围墙、房屋、高杆植物(防浪林除外)及其他阻水建筑物;

(三)河滩地及行洪区内修建的影响行洪安全的道路、渠堤;

(四)河道内弃置的矿渣、砂石、煤灰、垃圾、泥土等;

(五)河道内堆放的影响行洪的物料,设置的拦河渔具,沉置的船、排筏;

(六)按规定需要铲除、铲低的生产圩堤;

(七)其他影响河道安全泄洪的阻水障碍物。

第二十八条 长江干堤、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堤身及护堤地内已有的各类危及防洪安全的建筑物务必限期拆除。

第二十九条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及危及防洪安全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市、县(区)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市、县(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第六章 经 费

第三十条 河道堤防的运行管理费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三十一条 受益范围明确的防洪工程,河道主管机关依据规定向受益区的工商企业、农场、城镇居民和个体经营者,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办法及标准由市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市财政、物价部门另行制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设施或损坏河道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等,务必向河道主管机关或河道管理机构缴纳河道管理费。

第三十四条 河道主管机关收取的费用,纳入同级财政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堤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设施的更新改造,结余资金可连年结转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

第七章 罚 则

第三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的;

(二)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职责:

(一)侵占、毁坏堤防、护坡、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及其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的;

(二)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

第三十八条 在长江河道内非法采砂的,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 妨碍河道监理、河道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一条 河道主管机关、河道管理机构和闸管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范本河道管理方案篇7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整治农村卫生,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全面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建立农村环境的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全镇xx个行政村,重点为县城城中村、公路沿线、工业园区附近及重点景区等。

(一)清理生活垃圾。

1、全面清理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彻底治理村庄内以及沿街、沿路、沿河、垃圾乱扔、乱倒、乱放现象。要加大对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集市以及小街小巷等卫生死角的垃圾治理力度,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河道无垃圾沉积物、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等“五无”卫生标准。

2、各村要建设固定垃圾点,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有垃圾清运车辆,做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有条件的村庄要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暂不具备处理条件的村要进行简易填埋处理,并及时覆土进行绿化。

3、积极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家庭卫生,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厕所、圈舍,保持卫生清洁。

(二)整治交通沿线和镇村街道环境

1、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私自摆摊设点、集市贸易、挖土取土、乱停乱放。

2、重点解决道路坑洼不平、路面乱石多、路边乱堆乱放等问题,村组街道要经常保持路面整洁、坚实,边沟畅通,保障道路清洁、安全、畅通。同时公路沿线各村要搞好公路两侧建筑物修缮、装饰和环境卫生清理。

3、加强镇村街道清扫工作,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强化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保持路面洁净。

(三)村庄绿化美化

1、在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河道两岸、房前屋后及庭院内外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每村新栽果树和绿化树不少于1000株。

2、各村主要道路两侧要建有整齐美观的绿化带和行道树,有条件的村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可供农民休闲、健身、活动的公共绿地场所,并在村庄主街道两侧安装照明设施。

3、粉刷美化墙体,维护广场健身器材。

4、结合新民居建设和村庄景观改造,积极引导和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空闲地栽植花草树木、育养盆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真正达到远看是林、近看是村、林中有园、村中有景的绿化效果。

(四)治理村容村貌

1、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临街建筑进行清理。对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进行修复并及时更新内容。

2、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市要按照规划要求,规范门店牌匾设置,严禁擅自设置、悬挂牌匾、横幅、广告,加大对乱贴乱画行为的整治力度。

3、清理河沟、水沟内的污水、淤泥、生活垃圾,并修建排水、排污管道和渗水井,保证生活污水排放畅通。

4、加大对农村乱搭建、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污水乱泼、车辆乱停、墙面乱贴等“六乱”现象的整治力度,在村内适宜位置确定柴草固定堆放点并码放整齐,杜绝村内柴草乱堆现象的发生。

(五)创建庭院环境

1、结合新农村和新民居建设,大力推行改厕、改圈、改厨、改院等“四改”工程,有条件的。农户要改建水冲厕所。

2、要推广使用沼气、秸秆气化等技术,加强大阳能技术开发利用,推广使用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等技术设备,厨房合理设置通、排风口。

3、对庭院内有污染的圈舍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规范化、集约化养殖,营造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

此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3日—9月8日)

召开全镇包村干部及各村村主任动员大会,发放xxx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集中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9日—10月31日)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分步实施。

1、村家村貌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31日):城中村和省、市、县公路沿线村、县城周边村、村庄四周及村内主道、胡同、房前屋后,村道路两侧的排水沟、积存的秸杆、垃圾、杂草、建筑废料全部彻底清运,建立垃圾固定存放点和垃圾池,

确保新产垃圾及时清运,特别是基层建设年帮扶村、新民居示范村、省级幸福乡村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方位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力争最短时间内达到村落庄整治的目标,同时按照“四清四化”(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标准,取缔沿路的违法违章建筑,实现无乱泼污水、无乱堆杂草、无粪土乱占街道、无禽畜散养现象,进一步规范村庄环境卫生,使公共场所更加干净、整洁,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环境。

2、窗口地段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20日):加强各村卫生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窗口单位及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通干线两侧的环境卫生治理,开展集中清理活动,特别是省级幸福乡村、基层建设年帮建村、城中村、重点景区周边要以“四化一处理”为主要内容,进行集中综合整治。

3、集贸市场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31日):重点检查农村集贸市场,对占道、占路的市场进行统一管理,突出集贸市场、早晚市场卫生保洁和日常管理。

4、环境保洁整治(9月9日—10月31日):建立街道保洁、垃圾清运等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清倒池以及专职或兼职保洁员,制定村规民约、卫生守则等管理规章,完善村庄设施维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等管理制度。

5、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结合环境卫生整治目标任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工作开展迅速,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镇真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来。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事宜。各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挂帅,小组长或代表参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组织村民积极参与,确保环境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各包村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到所联系的村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村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镇对各村的工作进度和整治效果进行督查落实。镇党委、政府将组织镇内联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活动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对先进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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