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标准一览表优抚标准一览表叔抚恤优待条列表4篇(完整)

发布时间:2023-10-02 19:00:06 来源:网友投稿

优抚标准一览表优抚标准一览表叔抚恤优待条列表四团镇大桥村村官与优抚对象结对今年,四团镇大桥村村委会民政专职干部及大学生村官与本村五位重点优抚老退伍军人结成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抚标准一览表优抚标准一览表叔抚恤优待条列表4篇,供大家参考。

优抚标准一览表优抚标准一览表叔抚恤优待条列表4篇

优抚标准一览表优抚标准一览表叔抚恤优待条列表篇1

四团镇大桥村村官与优抚对象结对

今年,四团镇大桥村村委会民政专职干部及大学生村官与本村五位重点优抚老退伍军人结成了帮扶对子,自结对后,他们坚持每月至少两次上门探望,帮助解决一些生活困难。7月3日,天气炎热,7点刚过他们就来到了老军人周金兴的家里,为老同志送上了民政局优抚科发放的世博门票并代表村委送去了100元高温慰问金,期间还帮助打扫卫生,并聆听了老同志当年战场上的点点滴滴,不经意间上了一堂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课。

结对以来他们每月都会详细询问优抚对象的身体近况,嘱咐他们要注意身体做好防暑防热,如有生活困难及时告诉村委干部,我们会上门解决,对于户籍在四团,人却不居住在本市的邵银龙同志,村委干部每月都会通过电话联系,了解他本人以及妻儿的生活近况,保证信息互通。

四团镇大桥村委会

2010-7-13

四团镇对社区老党员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宣传

6月30日,四团镇社保科在平安社区,为社区的老党员开展了一场爱国主义教育宣讲。为四团镇“爱心献功臣,和谐固国防”系列活动的开展添加了一笔重彩。

这次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得到了区军休所领导的大力支持,由夏玮所长帮助我们特邀了市军休所的高尚志(正师级)同志专程从市区赶到四团,为社区的党员及群众代表进行了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在座的同志们都非常认真的聆听了报告,很多同志还做了笔记。

四团镇社会保障科

2010年7月2日

7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九四九六九部队指导员等一行三人来到了四团镇送上了“党政军民心连心,共织天网卫世博”的锦旗,感谢四团镇党委、政府对部队的关心。

7月27日,民政局戚爱国局长等一行前来慰问我镇伤残军人,询问了他们的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倾听了他们的心声,最后还送上了慰问品及慰问金。

7月28日,四团镇党委委员陶月华、社保科科长张国兴等前往空军雷达营慰问,并送上了慰问品。

7月29日,四团镇前哨村党支部与上海陆军预备役高炮兵师第五团一营营部签订了军民共建协议书,并送上了高温慰问品。

7月29日,四团镇党委书记吴晓华、镇长王震等领导前往空军雷达营,慰问了部队官兵,并送上慰问金一万元。

7月30日,四团镇社保科科长等一行前往镇消防队看望了高温下坚守在岗位的消防官兵,并送上了慰问品。

7月30日,四团镇党委委员陶月华、社保科科长张国兴等来到雷3旅五四机动中队看望高温期间仍坚守在第一线的部队官兵,并送上了慰问品。

火热的建军节

赤诚的心

八月流火,在建军节的这几天高温天气里,四团镇五四村宝尼公司的老总黄宝才带领了公司一行人,代表公司全体人员冒着酷暑,为五四村的重点优抚对象送上了一股清凉的风和拥军优属的一片赤诚之心。他们不仅亲自把慰问金送到老同志手中,还坐下来和老同志聊聊家常、听听革命时期的事情。老同志们都感动得紧紧握着他的手久久不肯松开,不胜感激。此次宝尼公司的高温慰问金共计人民币10000元。近年来,宝尼公司在不断发展经营规模,提高社会经济效果的同时,在回馈社会、关心民生方面一直在不断的加大度力,特别对优抚对象,更加是关心备至。

优抚标准一览表优抚标准一览表叔抚恤优待条列表篇2

优抚工作总结篇一

我区共有优抚工作对象632人,其 中重点优抚对象416人。重点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314人、烈属17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6人、病故军人家属21人、遗属12人,老复员军人46人。另有无军籍退休职工168人,军退干部14人,民政代管干部48人。优抚对象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优抚工作的重点就是为以上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全局上下齐心协力,着眼大局,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确保了优抚对象的生活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提高,使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达到了或高于当地群众的中等生活水平。现将一年来的优抚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折不扣执行政策,按时足额下发抚恤金

为优抚对象按时足额下发各类抚恤金是优抚工作的重点。在发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区优抚和退伍安置等工作中几项资金发放工作的说明及工作规范意见》,整个发放工作严谨规范,我们重点对年龄偏大的优抚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了重点调查,对代领人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没有冒领的情况发生。

1、残疾人员抚恤

我区共有登记在册的伤残人员314人。一年来,共计发放伤残抚恤金111.27万元。从今年开始,我区的伤残抚恤金由银行代放,为每一位伤残人员办理了银行存折,确保了发放工作的安全与准确。

2、三属及老复员军人抚恤

我区共有烈属17人,一年来发放抚恤金1.26万元;因公牺牲军人家属6人,发放抚恤金3.44万元;病故军人家属21人,发放抚恤金11.34万元;老复员军人46人,发放抚恤金12.6万元;遗属12人,发放抚恤金3.31万元。以上四类人员共计12人,发放抚恤金4.95万元。

3、完成重点优抚对象调标工作

根据湘民优发[2xx]5号《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区于11月份完成了提高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相关工作。

二、抓紧时间保证质量,完成复退军人数据库建设工作

根据中信联复退组函[2xx]19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区复员退伍军人数据进行了采集,并建立数据库。数据采集范围包括:原823部队退役人员12人、企业伤残军人122人、20xx年至今的复员干部87人、20xx年至今的未分配的退役士兵46人、20xx年失业下岗的退役士兵15人,共计372人。

由于以上人员分散、大多无工作单位,且上级要求不得与被调查对象见面,数据采集工作难度非常大。为了高质量完成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我们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民政牵头,劳动、人事、公安等部门协作,成立了临时办公室。先后召开了两次民政专干会议,落实部署数据采集工作,由街道、社区先后完成了对越自卫反击二次入伍人员和失业下岗退役士兵的数据采集工作。

其他几类人员的数据来源主要是查阅本人档案,并联合企业、劳动、人事等部门对数据进行采集和核对,最后录入计算机数据库。我区于1月初完成全部的数据采集工作,并将全部数据上交到了市局。

三、维护大局保持稳定,改善代管人员待遇

我区共有无军籍职工、异地安置的民政代管干部共216人,去年我区补发了2xx年津补贴。今年2月,我们再次向区政府报告,请求区政府按“长人发”[2xx]63号、“长人发”[2xx]62号文件补发2xx~2xx年规范性津补贴,并取得了区政府的支持。2xx年2月,区政府决定发放以上两笔规范性岗位津补贴,并下拨了12.11万元资金,该笔款项已于2xx年6月全部发放到位。另外,经过争取,我们提高了军休人员春节慰问费标准,从原有标准2元提高到了4元。

我们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利用节假日上门走访慰问,有效的防止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一年来,以上人员情绪稳定,保持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零指标”。

四、稳扎稳打脚踏实地,做好其他各项优抚工作

1、办理伤残证

一年来,办理伤残人员新增手续3例、评残手续8例、提残手续2例、换证手续3例、补证手续3例。

2、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三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等,一年来,实施临时救助44例,发放临时救助款4.57万元。

3、死亡抚恤

一年来,我区辖区内牺牲、病故军人及民政代管干部共21人,共计发放死亡一次性抚恤金52.96万元。

4、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从去年1月份开始,我区正式启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今年,我区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1例,共计1.94万元。

5、医药费报销

每月定期报销医药费的人员主要有六级以上无工作伤残军人和军退干部,共19人。一年来,报销各类医药费用共14.81万元,其中军休人员门诊费3.77万元,住院费4.87万元;六级以上无工作伤残军人门诊1.52万元,住院费4.65万元。

6、现役军人立功受奖

一年来,我区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共6人次,发放奖金5元。

2xx年11月15日

优抚工作总结篇二

为了发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在“八一”节来临之前,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主要领导和民政局的同志对我区驻区部队、烈军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涉军群体进行走访慰问。现将“八一”期间双拥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分级负责,慰问活动方案制定周密。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八一”期间的双拥工作,多次指示我局做好“八一”慰问活动。为了确保“八一”慰问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我局先后多次召开筹备会、协调会,统一认识,对整个活动进行周密策划与细致部署,制定了详细的“八一”慰问活动方案,并以区委办和政府办的名义作为文件下发,确保方案中部署的各项慰问活动落实到位。本次慰问活动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区政府负责慰问驻区各部队和四个复退军人比较集中的困难企业,区直机关负责慰问老复员军人、军烈属,街道、乡负责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涉军维稳重点对象。同时,区委、区政府划拨了足额的慰问经费,确保了整个慰问活动圆满完成。慰问对象及金额如下:_、驻区__个团以上部队,共计_._万元;_、慰问区内一等伤残军人三人,共计_.__万元;_、慰问区内复退军人集中的四家特困企业,共计_._万元;_、慰问军队退休移交地方管理的__个军退干部,共计_._万元;_、慰问__个街道(乡)老复员军人、烈军属、特困复退战士等___人,共计_._万元;_、慰问在乡老复员军人__人,共计_.__万元;_、区直机关、街道、乡慰问本单位和辖区范围内的涉军人员___多人,共计_万元左右。合计__.__万元。

二、领导挂帅,连续作战,慰问经费发放到位。

此次慰问活动得到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武装部的大力支持,他们不仅积极参与到慰问活动的策划中来,还亲自挂帅,冒着近__度的酷暑,率工作人员深入__个驻区部队、_个重点涉军困难企业、_名伤残军人的家中,把党的温暖送到了涉军群体的每一个角落。由于时间紧,慰问对象多达___多个,区各主要领导和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分成两组奔波于各驻区部队与涉军人员之间。区委书记*同志、政协主席*同志等主要领导带领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先后到省军区、省警卫局、区武装部维稳,与部队首长亲切座谈,共叙鱼水情意,把慰问金亲手送到部队官兵手中。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与各街道、乡的同志走进每一个老复员军人、烈军属、困难复退战士家中,送去慰问信和慰问金。虽然每一站停留的时间不长,送去的慰问金也不多,但是涉军群体从中深深的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了人民群众对他们崇高的敬意,每一个慰问对象无不充满了感激,慰问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全区联动,军政座谈,营造良好拥军氛围。

利用“八一”契机,各区直机关和街道、乡联动起来,一起投入到“爱心献功臣”活动中去。在今年“八一”的慰问活动方案中,每个区直机关、街道、乡都制定了明确的慰问任务,主要慰问老复员军人、烈军属、特困复退战士、老复员军人,共慰问___人次。此外,区属各单位、街道、乡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邀请本单位和辖区内的军事单位、复退军人和烈军属等涉军人员,召开军政、军属座谈会,对本单位和辖区内的涉军人员进行了慰问,慰问人员达到___多人,慰问金额近_万元。全区联动,营造了良好的拥军优属的氛围,把“爱心献功臣”活动推向了高潮。

四、维护大局,保持稳定,把涉军维稳工作与“八一”慰问结合起来。

在走访慰问的同时,我们采用座谈会、谈心等形式与涉军群体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倾听他们的要求,并尽最大可能解决他们的问题。个别重点维稳群体和个人,我们多次上门做工作,预防_尤其是集体_情况的发生。如:干休所的无军籍职工群体因为津补贴问题曾多次到我局_,为了避免到上一级_,我们先后_次上门与他们座谈,并为其解决了部分津补贴问题,现在这一群体已经比较稳定。又如:我区一等伤残军人*是重点优抚对象,由于其在涉军群体中很具有代表性,有些人借他的名义进行_活动。为了避免_情况的发生,我们在“八一”节前后先后_次登门走访,送去慰问金,为他从市民政局争取_万元建房费用于解决其买房问题,并积极想办法为他退役回家的儿子解决安置问题。以上工作为缓解矛盾、避免_、保持稳定、维护大局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近一段时间以来,在全省涉军_问题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我区的涉军群体保持相对的稳定。但是我区的涉军维稳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尤其是对越自卫反击群体的稳控工作形势非常严峻,最近我们正在就这类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台帐,掌握情况;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难度日益加大,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迹象明显。我们将继续做好这些涉军群体的安抚工作,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尽力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为进一步保持我区稳定的大局而努力。

五、发扬传统,再接再厉,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拥军优属是我党我区的优良传统,做好“八一”慰问工作对于保障国防建设,提高市民国防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将再接再厉,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努力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

优抚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年初以来,优抚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同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改进方法,全面落实抚恤补助各项政策。

1、恤补助发放“一卡通”。20xx年,根据林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林州市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林财【20xx】23号),我们成立组织,制订了实施方案,采取了有力地措施,较好地完成了抚恤补助发放“一卡通”工作。一是成立了抚恤补助“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局长纪广青任组长,优抚科长任副组长,优抚科的全体成员为成员,负责落实抚恤补助“一卡通”工作。二是制定方案,分工到人,明确责任。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限定了完成时限,提出了具体要求,有效地指导了抚恤补助“一卡通”工作。三是抓住时机,及时收集优抚对象相关手续。要做好此项工作,收集各种手续是前提,所以我们及早动手,利用春节过后,大部分人还未外出打工的时机,让乡镇(街道)收集优抚对象办理“一卡通”所需的手续,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共收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6667份。四是精细审核,确保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人数、标准、金额准确无误。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资料,我们采取二遍审核法,对重报、漏报、错报的数据进行了逐一审核,为下一步发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共审定人,万元。

2、抚恤补助审批。一是加强抚恤补助审核审批工作。今年,我们根据林州市各类优抚对象花名册,结合乡镇(街道)20xx年上半年抚恤补助发放表进行比对,初步拟定20xx年各类优抚对象花名册,并由乡镇(街道)核对确认,做到“两个吃清,一个得到”,即吃清各类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的人数、款数,吃清在册人员的人数、领款标准,做到不重不漏。20xx年,我市共有重点优抚对象6667人。其中伤残人员570人,烈属66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7人,病故军人遗属35人,在乡复员军人199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72人,参战退役人员684人,参试退役人员112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3948人,部分烈士(错杀平反人员)子女554人。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新增对象。全年共办理残疾军人补证2人;残疾军人调整等级1人;取资4人;残疾军人备案7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人,认定参战退役人员114人。

(二)及早谋划,确保优待资金足额到位。

20xx年年初,为了确保优待资金足额到位,我们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调整优待预算指标,使优待预算由原来的228万元调整为现在的658元(林州市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指标),净增430万元。从20xx年1月起,调整了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调整后,农村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13942元/年,城镇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15000元/年。扎实做好了义务兵优待预算及发放工作。今年,按照人武部提供的义务兵花名册,测算各乡镇(街道)20xx年优待金。全市共发放601人,859.7万元。其中: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206人,309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395人,550.7万元。另外,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1006人,221.5万元;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增发优待金8万元。今年预优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新标准认真填写预优花名册,做到了户数、人数、人员类别、优待标准相符且准确无误。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从本单位匹配的优待金中提取足够的优待储备金,作为拥军优属保障资金,用于立功奖励、临时性困难补助,此举鼓舞了士气,促进了部队建设。

(三)强化服务,不断加强优抚医疗保障。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是优抚重点工作之一,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一是简化程序,审核并发放门诊医疗补助。采取网上通知,乡镇(街道)造表上报,优抚科审批的程序,审批20xx年门诊医疗补助、报销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并规范了资金渠道,将以上费用全部列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帐户。共发放1750人,40.6万元。二是改进服务,缩短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报销时间。为使优抚对象报销住院医疗补助方便、快捷,我市实行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算“一站式”服务。上半年共报销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款105人次,6.3万元。三是不断完善优抚医疗补助系统,使优抚医疗系统使用更加便捷,确保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算“一站式”服务的质量。

(四)完善数据,确保优抚数据更新及时准确。

为实现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动态化管理,确保优抚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民政厅(豫民文[20xx]245号)和(豫民文[20xx]246号)文件要求,我们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专门购置电脑、身份证识别仪、高拍仪等设备,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市各类优抚对象信息数据进行核查并上报优抚系统,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共上传信息6667条,较好地完成了优抚对象审核工作。

(五)周密安排,按时完成伤残人民警察换证工作。

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工作是20xx年省厅布置的优抚重点工作之一。省、安阳市布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成换证工作组,负责全市的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工作。经过3个月的努力工作,现已全面完成。共换发6人。

(六)用心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复退军人信访稳定。

为确保优抚信访稳定,我们建立健全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沟通,化解矛盾。通过上门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稿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消除误解,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共接待来信、上访及政策咨询1360人次。先后解决三起较大信访问题。一是对越参战退役人员集体到市信访局、民政局上访。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大量的政策解释,同时与乡镇(街道)、派出所的同志一道约谈重点信访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我市原康镇、河顺镇、合涧镇15名退伍军人再次到民政局上访,要求享受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待遇。优抚科科长、原康镇民政所所长陪同信访人代表一块到省厅优抚处咨询政策,破解了信访人心中的疑虑。三是二级因公残疾军人范有昌要求买房的问题。为解决好此问题,市政府党组成员郝泉吉、民政局局长王全东、民政局副局长纪广青带领优抚科的同志与范有昌一块儿到民政部优抚安置司咨询政策,使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确保了我市复退军人信访稳定。

(七)规范管理,建立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档案。

1、建立“大走访、大帮扶”档案。20xx年以来,我市开展了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弘扬英烈精神,践行群众路线”等活动,多次走访全市优抚对象,户户都有走访登记表,并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对象予以相应的救助,产生了大量的资料、表格。为了更好地做好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工作,我们对走访帮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了档案室。考虑到走访过程中都是以村为单位进行,所以建档时按照一村一档,将每个村的各类优抚对象走访表、帮扶表格、花名册都装入村“大走访、大帮扶”档案盒内,形成了走访资料以村为单位进行管理。此次共整理档案584盒,其中村级档案542盒,社区居委会档案42盒。

2、完善优抚对象档案。优抚对象档案是抚恤补助发放的重要依据,档案需要有专门的档案室和专人管理,但我市优抚档案室一直没有建起来,直接影响着我市优抚工作的发展,为改变这一现状,今年优抚科给局领导汇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抽出一间房子作为档案室,并且购买4000个档案盒用于整理档案。为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优抚科的同志加班加点工作,按照对象类别、乡镇(街道)进行分类整理,共整理7类优抚对象(伤残人员、三属、在乡复员军人、病退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子女),20个乡镇(街道)档案,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档案管理工作。

二、工作计划

(一)审核发放20xx年上半年优抚对象抚恤金、补助款。

(二)测算20xx年各乡镇(街道)优待金,发放义务兵、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

(三)继续做好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工作,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

(四)测算拨付20xx年各乡镇(街道)老党员生活补助资金,发放老党员生活补助。

(五)拨付20xx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慰问金。

(六)报销20xx年上半年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

(七)继续做好复退军人信访稳定工作。

(八)认定20xx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优抚科

二oxx年六月二日

优抚标准一览表优抚标准一览表叔抚恤优待条列表篇3

一、优抚工作相关政策;

1、什么是优抚工作?

答:优抚是优待和抚恤的简称,优抚工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对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项特殊社会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那些属于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答:目前,我市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可以概括为8类。

(1)残疾军人。是指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医疗终结后符合评残条件,经军队按法定的审批程序,取得民政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军队退役人员。残疾分为因战、因公、因病三种,根据残情由轻到重分为10-1级。

(2)“三属”人员。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直系亲属及法定意义的抚养人,统称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3)红军失散人员。是指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抗日联军),因伤、因病、因战斗失利,组织动员分散隐藏离队,并在离队后表现较好,经当地群众公认,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认定其为“红军失散人员”,因被俘、被捕离队失散,但未发现其投敌叛变或离队后被迫担任一般伪职,对革命没有造成危害的,也可认定为红军失散人员。

(4)、在乡老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的,参加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持有复员退伍证件或者经组织批准复员在乡军人。认定需具备以下条件:(1)退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本人申请被录用到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2)孤老或年老体弱、且在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

(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实行义务兵役之后入伍,在部队服役期间患病,未达到评残等级条件(1-6级),从部队退伍的人员。认定需具备以下条件:(1)在部队服役期间患病,并有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病历的;(2)退役后从未经组织或本人申请录用到未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3)孤老年弱,且在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的。

(6)参战退役人员。是指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且参加过为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退役的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的困难人员。

(7)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补助且无工作单位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8)60周岁以上部分烈士子女。是指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未享受过定期抚恤优待金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

3、多重身份的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如何享受待遇?

答:既是老复员军人又是残疾军人等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根据民政部规定,其抚恤金或者补助金,按标准最高的一种发给。

4、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享受哪些医疗补助? 答:根据《铜仁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一是对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住院实际发生的费用,经社会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部门按政策报销后,余下部分由其抚恤补助所在地民政部门通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按照80%比例给予补助。二是对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参核退役人员,每年每人享受不少于200元定额门诊医疗补助。

二、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相关政策;

1、哪些人员可以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答: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2)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3)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并且目前仍为农村户籍,或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

(4)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

2、已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能不能再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答:已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不能再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3、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能不能再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答: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不能再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4、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是: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老年生活补助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例如:张三,今年62岁,服义务兵役4年,每月发放老年生活补助40元。

5、符合条件的人员如何申请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答: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批表》。

优抚标准一览表优抚标准一览表叔抚恤优待条列表篇4

一、优抚工作相关政策;

1、什么是优抚工作?

答:优抚是优待和抚恤的简称,优抚工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对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项特殊社会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那些属于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答:目前,我市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可以概括为8类。

(1)残疾军人。是指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医疗终结后符合评残条件,经军队按法定的审批程序,取得民政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军队退役人员。残疾分为因战、因公、因病三种,根据残情由轻到重分为10-1级。

(2)“三属”人员。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直系亲属及法定意义的抚养人,统称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3)红军失散人员。是指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抗日联军),因伤、因病、因战斗失利,组织动员分散隐藏离队,并在离队后表现较好,经当地群众公认,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认定其为“红军失散人员”,因被俘、被捕离队失散,但未发现其投敌叛变或离队后被迫担任一般伪职,对革命没有造成危害的,也可认定为红军失散人员。

(4)、在乡老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的,参加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持有复员退伍证件或者经组织批准复员在乡军人。认定需具备以下条件:(1)退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本人申请被录用到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2)孤老或年老体弱、且在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

(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实行义务兵役之后入伍,在部队服役期间患病,未达到评残等级条件(1-6级),从部队退伍的人员。认定需具备以下条件:(1)在部队服役期间患病,并有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病历的;(2)退役后从未经组织或本人申请录用到未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3)孤老年弱,且在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的。

(6)参战退役人员。是指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且参加过为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退役的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的困难人员。

(7)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补助且无工作单位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8)60周岁以上部分烈士子女。是指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未享受过定期抚恤优待金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

3、多重身份的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如何享受待遇?

答:既是老复员军人又是残疾军人等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根据民政部规定,其抚恤金或者补助金,按标准最高的一种发给。

4、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享受哪些医疗补助? 答:根据《铜仁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一是对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住院实际发生的费用,经社会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部门按政策报销后,余下部分由其抚恤补助所在地民政部门通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按照80%比例给予补助。二是对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参核退役人员,每年每人享受不少于200元定额门诊医疗补助。

二、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相关政策;

1、哪些人员可以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答: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2)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3)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并且目前仍为农村户籍,或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

(4)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

2、已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能不能再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答:已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不能再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3、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能不能再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答: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不能再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4、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是: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老年生活补助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例如:张三,今年62岁,服义务兵役4年,每月发放老年生活补助40元。

5、符合条件的人员如何申请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答: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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