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棉花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展历程概析

发布时间:2023-09-29 14:18:02 来源:网友投稿

李伟,王丹涛,张保国

(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北京 100007)

标准助力产业发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要“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关键技术标准能够助力产业协同发展,而产业良性发展也会反过来带动关键技术标准的发展,两者互为促进。棉花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大宗农产品和纺织工业原材料,产业链条长,涉及棉种培育、棉花种植、籽棉收购、皮棉加工、棉纺工业,以及仓储、运输、检验、交易、外贸等众多环节,如此复杂的棉花产业链供应链的协同发展,离不开一项关键技术标准——棉花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103 的助力支撑。

棉花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103-1972 《棉花(细绒棉)》(以下简称为1972 版标准)自发布实施以来,已历时50 年,其间经历了3 次重大修订(3个修订版本分别简称为1999 版、2007 版、2012 版标准),每一次修订都是在特定的政策环境、产业条件和标准基础下产生的,每一次修订都以满足棉花产业体制改革的发展需求为目的,每一次修订都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棉花产业的发展和进步。目前,2012 版标准也已发布实施10 年之久,进入了新的修订周期,新的修订计划已于2021 年7 月26 日获批立项(计划号:20211245-Q-414)。在棉花强制性国家标准新的修订周期内,回顾和研究其发展历程,剖析其历次版本在推动棉花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不仅可以为新一轮修订工作提供支撑,也能够为新时代棉花产业进一步协同发展提供历史借鉴。

1.1 制定背景

1.1.1政策环境。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旧中国棉花贸易体制进行了改造,经过短暂的棉花自由购销阶段,1954 年开始实行棉花统购统销,计划配置、纵向管理和行政分配构成了我国当时特有的棉花体制[1]。其间,我国的棉花管理机制也在探索中艰难发展,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棉花检验机构的变迁[1-2]:1950 年,经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在原纺织工业部下设置中央纤维检验总所;
1952年,改为纺织工业部纤维检验总局;
1956 年,中央精简机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撤销;
1964 年,纺织工业部纤维检验局恢复成立;
1966 年以后,纤维检验系统受到严重冲击,1969 年纤维检验局不宣而散。这样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不仅造成了1972版标准艰难的制定历程,也赋予了1972 版标准独特的历史使命。

1.1.2产业条件。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 (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一直在低位徘徊,见图1。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量经历了一段恢复期,但受3 年自然灾害影响又出现大幅下降,此后10 年处于徘徊状态(图2);
其间,我国棉花单位面积产量,除受3 年自然灾害影响外,整体呈现增长趋势,直到1965 年至1972 年间,基本维持在每666.7 m230 kg 左右(图3);
我国棉纺织工业产品处于短缺的状态,各年全国人均棉花占有量均低于3 kg(图4),纱和布的人均占有量都在低位徘徊 (图5)。棉花产量越低、市场供应越紧张,计划配置的程度就越高,在这样的物品短缺经济条件下,重点是要解决好农商收购和工商交接问题[3],从而导致1972 版标准中特有的贸易补扣等内容的出现。1.1.3标准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棉花标准化工作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但新标准的建立还是经历了一波三折[2]:1949 年冬,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召开全国棉花生产会议,会上讨论确定了棉花质量分级标准,划分了白棉6 个级别、霜黄棉5 个级别、粗绒棉5 个级别,并规定以1/16 英寸(编者注:英寸为非法定单位,1/16 英寸=1.587 5 mm)为单位计量棉花纤维长度,这构成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棉花贸易等级划分的基础;
1955 年,原纤维检验总局将棉花品级分为2~12 级;
1959 年,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标准进行研究改进;
但受3 年自然灾害及机构改革等原因影响,一直到1967 年,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多部门才将棉花品级明确为7 个并在全国开展试点。这些前期的标准研究虽然历经波折,但为1972 版标准的制定奠定了重要基础。

图1 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情况

图2 我国棉花种植基本情况

图3 全国棉花单位面积产量

图4 全国棉花人均占有量

图5 全国纱、布的人均占有量

1.2 内容概述

1972 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科学院、原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原商业部、原轻工部、原农林部五部委联合发布1972 版标准试行草案,这是新中国第1 个棉花质量国家标准[1-3]。

1972 版标准[5]共分为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交接验收3 部分,合计20 条,内容简明扼要,利于操作执行。质量指标是整个标准的基础,构建了以品级、长度、水分、杂质4 大指标为基础的棉花质量体系。

1972 版标准依据成熟程度、色泽特征、轧工质量3 个指标确定棉花品级是一项重要进步,并且首次建立了籽棉、皮辊棉、锯齿棉的对应关系,即行业中所谓的“一母三胎”,突出了棉花内在质量的一致性,发挥了“优棉优价,优棉优用”的标准指引作用[6-7]。同时,1972 版标准首次将棉花手扯长度单位改为公制,极大地便利了国内棉花贸易[3]。

1.3 作用及不足

1972 版标准是我国制定的第1 个大宗农产品国家标准,标志着我国棉花商品质量检验规定由业务性工作制度迈上了高层次法规性技术标准[8]。1972 版标准因涉及面广、关系重大,制定工作历时最长,做出决定的领导层也最高,时任国家主席的华国锋同志曾亲自到会指导标准制定工作,这在棉花标准史上是空前的,充分显示出了当时棉花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历史证明,1972 版标准的产生在当时特有的政治、经济和技术发展条件下具有重要的进步性。自标准试行后的27 年间,为棉花生产、加工、使用、贸易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对于稳定棉花质量、促进棉花生产、满足纺织工业发展需要等起到了积极作用[1,6-8]。

但由于1972 版标准产生于棉花统购统销管理体制下,主要服务于农工商的利益平衡,受当时体制机制、经济基础和技术条件限制,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在执行中逐渐暴露出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首先,由于品级文字条件概念模糊,品级实物标准内在质量无法被准确理解,人为判定棉花品级的实际误差较大[9];
其次,以籽棉为基础、皮辊棉为依据构建评定品级的做法很难实现,同一级籽棉加工后不一定是同一级皮棉[6];
而且,棉花品级检验是感官评定,会产生重颜色轻内在质量的评价倾向,从而造成我国棉花资源的错配[7];
另外,由于棉花供求矛盾不能通过棉价调节,棉花感官定级为部门间将其作为解决棉花供求矛盾的操控手段留下空间[10],抬级抬价或压级压价,造成利益分配严重不公,扰乱棉花市场秩序[1]。

2.1 修订背景

2.1.1政策环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进行了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原本封闭的棉花供需系统在供给端和需求端开始出现松动、开放,但由于棉花流通环节仍然依靠计划经济中保留下来的体制与政策维持运行,导致供需矛盾日益突出[11],于是我国棉花体制机制进入了政策调整和改革探索阶段。1985 年,取消棉花统购统销,改为国家合同订购[12];
1992 年,试点棉花流通体制改革[13];
1994 年,继续实行国家统一定价,由供销社统一经营[14];
1996 年,实行国家计划指导下的棉花交易会制度,棉花供应价格由国家定价改为国家指导价[15];
1998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16],正式拉开了中国棉花产业由计划经济步入市场经济的序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服务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成为1999 版标准修订的基本政治任务。与此同时,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也在艰难推进。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1999 版标准不仅要适应国内棉花产业改革发展需要[17],还要兼顾与国际贸易接轨的需求[18],从而决定了1999 版标准特有的先进性和国际性。

2.1.2产业基础。在1972 版标准发布试行后的27年间,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段较为稳定的高速增长期。如图1 所示,其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3.9%。同期,我国棉花生产及纺织工业均发生了巨大变化,供给推动、需求牵引,构成1999 版标准修订的产业基础。

首先,我国棉花供给已经逐渐走出短缺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实施使农民获得了土地经营自主权,随着棉花收购价格持续提高和相关植棉支持政策的推行,植棉收益提高,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量实现双提升,于1984 年达到峰值(图2);
而且得益于生产经营制度的改革和科技兴棉的支持,棉花单位面积产量总体呈增长趋势,1999 年每666.7 m2皮棉产量达到68.5 kg(图3)。

其次,纺织工业实现高速发展,同时面临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压力。改革开放以后至1999 年,我国纺织工业以13.4%的年平均增长率高速发展,同期全国人口增加近3 亿人,而纱人均占有量从2.49 kg 提高到4.53 kg,布人均占有量从11.54 m提高到19.96 m(图5),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纺织品长期供应紧张的状态。并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投资结构的调整,化学纤维工业异军突起[1],棉纺企业产品结构调整需求强烈,高档棉纺织品的生产对棉花纤维品质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7]。

概括而言,棉花产业体制机制、生产状况、纺织需求、市场格局等各个方面在27 年间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棉花标准必须尽快修订已经成为当时农工商各界以及纤维检验部门的共识[19]。

2.1.3标准基础。从1982 年开始,作为当时全国最高纤维检验管理机构的纤维检验局开始同国外棉花行业开展沟通交流,为1999 版标准的修订开拓了国际视野[2]:1983 年,组建棉花标准技术考察组赴美国进行考察;
1984 年,首次参加不来梅棉花交易所组织的国际比对试验;
1985 年,派员参加了国际标准化组织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纺织品技术委员会(TC38)第9 届会议及ISO/TC38/SC5 和ISO/TC38/SC7 分委员会第7 届会议;
之后,棉花标准方面的国际交流进入常规化。与此同时,系列棉花基础性标准的发布实施也为1999 版标准的修订提供了重要支撑[2]:1985年,《原棉回潮率试验方法 烘箱法》等12 项棉纤维试验方法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1992 年,《棉花“马克隆值”试验方法》等15 项棉纤维试验方法国家标准发布实施。这些工作的开展,为1999 版标准的顺利修订奠定了基础。

2.2 修订内容

1999 年7 月2 日,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原中国纤维检验局归口并组织修订的GB 1103-1999《棉花 细绒棉》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于当年9 月1 日起实施[20]。与1972 版标准相比,1999 版标准的水平有很大提高,不但从仪器设备和检测技术上适应了国内纺织业的发展,而且在与国际标准接轨方面也迈出了可喜的一大步,为我国棉花乃至纺织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21]。

1999 版标准相较1972 版标准共有11 处修订,其中重大改动[19-21]包括:将棉花标准含水率10%改为公定回潮率8.5%;
增加马克隆值参考指标;
长度以2 mm 分级改为以1 mm 分级,以28 mm 为长度标准级;
定义了准重和公定重量;
定义了占比80%及以上的品级为主体品级;
对危害性杂物进行了禁止性规定;
增加了成包皮棉的抽样数量。除此之外,1999 版标准还对1972 版标准中不够合理、不够明确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且对需要再进一步调研或试验验证、取得相关数据及解决有效检测手段的基础上再进行修订的品级标准、短纤维率等内容留有余地[20,22]。

2.3 作用及不足

1999 版标准中,长度分级的细化、异性纤维和马克隆值的引入,体现了棉花产业检验水平的进步和对棉花质量指标体系认识的提升;
公定重量和公定回潮率的引入,体现了对加强棉花重量检验维护贸易公平的重视;
同时,马克隆值及断裂比强度的参考使用,也侧面体现了我国棉花产业向国际棉花通用标准靠拢和推动仪器化检验改革的决心。应该说,1999 版标准的有效实施,对于统一棉花质量要求、减少交易纠纷和规范棉花市场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对于促进棉花对外贸易和纺织企业降本增效等也具有重要意义[19,22]。

由于1999 版标准保留了品级指标,所以1972版标准中品级检验中存在的问题依然未彻底解决,“重色轻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的现象依然存在;
而且随着1999 版标准的推广使用和行业认识的深入,逐渐暴露出一些不足[23-24]:公定重量计算较为繁琐,对异性纤维缺乏量化界定易造成执行困难,以马克隆值作为棉花定等条件往往成为供需双方扯皮的焦点,成熟度与可纺性能并不成正相关关系。

3.1 修订背景

3.1.1政策环境。2001 年7 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25]提出了“一放二分三加强,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对棉花流通体制实施实质性、突破性的改革。2003 年9 月,国务院批准了《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同年1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质检总局等5 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26],提出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目标是:力争用5 年左右的时间,采用科学、统一、与国际接轨的棉花检验技术标准体系,在棉花加工环节实行仪器化、普遍性的权威检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科学权威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就此,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正式拉开,标志着我国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开始向更深层面推进,提出的仪器化检验也成为2007 版标准修订的重点。

3.1.2产业基础。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后,棉农的生产活动完全依据市场供求和价格状况进行调整;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棉花作为开放程度最高的农产品,同期影响棉花价格波动的因素变得更加复杂,这加剧了棉花生产的波动程度 (图2)。其间2003年,我国棉花还遭受了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单产遭受重创(图3),当年皮棉总产量仅为486 万t,加剧了国内棉花产不足需的状况。但是得益于国际市场资源的有效补充以及化纤产业的发展,同期我国纱和布的人均占有量并未停止增长(图5)。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我国纺织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进口棉与国产棉的竞赛就正式展开了,作为我国棉花产业基础的GB 1103 棉花标准则成为提升国棉品质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技术保障之一。

3.1.3标准基础。依据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要求,原中国纤维检验局牵头制定了《仪器化检验棉花质量标准(草案)》,并于2004 棉花年度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试点期间进行验证;
针对验证中暴露出的问题和有关情况,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发布了《棉花质量仪器化公证检验技术规范(试行)》,并于2005 棉花年度扩大了验证范围和覆盖面[27]。这些技术验证和试行的基础工作为2007 版的顺利修订奠定了良好基础。

3.2 修订内容

2007 年6 月1 日,GB 1103-2007 《棉花 细绒棉》[27]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定于2007 年9 月1 日起实施。2007 版标准继承了1999 版标准中行之有效的检验方法和内容,同时增加了仪器化检验内容。2007 版标准是历次版本中内容最为丰富的,既适用于感官检验,又适用于仪器化检验;
既符合当时中国国情且现实可行,又体现了仪器化检验作为棉花标准的改革方向,有效地支撑了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

相较于1999 版,2007 版标准修订内容多达17个方面,其中比较重要的修订可以归纳如下[27-30]:优化长度指标分级,将手扯尺量结果统一到了大容量纤维测试仪(high volume instrument, HVI)检测的上半部平均长度水平;
细化马克隆值分级分档为3级5 档;
增加异性纤维检验;
增加长度整齐度指数和断裂比强度检验;
降低回潮率最高限值,增加回潮率在线自动检测方法;
增加成包皮棉逐包检验系列内容,引入含杂率检验单元;
引入棉花色特征级为推荐性指标。

3.3 作用及不足

2007 版标准增加了一些适应纺织行业用棉需求的、反映棉花内在质量的指标,使我国棉花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实现了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有利于引导棉花品种改良、品质提升,促进棉花加工与纺织技术进步、产业升级,保障棉花检验体制改革和仪器化公证检验顺利实施,对推动统一规范棉花市场体系的建立和促进我国棉花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8-30]。

由于2007 版标准保留了棉花品级检验,原有的品级检验问题依然存在[31],而且由于仪器设备无法检验棉花品级,因此至此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还没有全面实现棉花质量仪器化检验目标[32]。由于我国棉花的色特征级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所以2007 版标准只将它作为非强制性指标推出,这也为下次修订埋下伏笔。

4.1 修订背景

4.1.1政策环境。2008 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的基本方针[33],价格支持政策成为补贴支持农业的核心措施,政策性补贴由流通环节转向生产环节。2009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国务院印发了《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34],以自主创新、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优化布局为重点,推动纺织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巩固和加强纺织工业就业惠农的支撑地位,推进我国纺织工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在这样的背景下,棉花供给端与需求端的对接错位逐渐呈现,随着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实施推进,以仪器化检验代替感官检验、用颜色级代替品级成为调节供需错配的重要技术支撑。而且依据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目标,2007 版标准并未全面实现改革要求,经过5 年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全面实施,迫切需要对实施成果以标准的形式进行固化和提炼。因此,在这样的多重需求驱动下,2012 版标准诞生了。

4.1.2产业基础。受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放缓(图1)。在棉花生产供给端,受国际棉价拖累,国内棉花价格持续下跌,从而影响棉农的植棉意愿,导致棉花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图2);
同时,棉花单产增速放缓,2012 年666.7 m2皮棉产量为101.0 kg,仅比2007 年增长了3.7%(图3)。虽然棉纺织工业出口外向型的增长模式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较大,但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下,棉纺织工业以满足个性化需求、提高质量和创品牌为主要目标,积极调整结构,维持纱和布人均占有量小幅波动的总体平稳态势(图5)。为促进纺织工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迫切需要充分发挥棉花标准在全产业链中的协同纽带作用,提升对棉花内在质量指标科学检验和客观评定的技术支撑水平。

4.1.3标准基础。如前所述,2007 版标准虽然增加了仪器化检验的质量指标,但仍然保留了棉花品级指标,未实现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全面仪器化检验的目标。以能够满足仪器化检验的颜色级指标取代品级指标成为2012 版标准改革的重点。为此,原中国纤维检验局从2004 年开始牵头开展了系列棉花颜色分级体系基础研究[32]:收集我国不同棉区有代表性的棉样,制作颜色级实物标准和轧工质量实物标准,建立颜色分级图;
2008、2009、2010 棉花年度,在生产、收购、加工、检验、使用环节共同组织开展棉花颜色级验证试验工作,持续完善颜色分级体系;
并于2011 棉花年度,进一步开展棉花颜色分级取代品级检验的试点工作。这些工作的开展,为全面推行棉花颜色分级奠定了重要基础。

4.2 修订内容

2012 版标准首次将锯齿棉与皮辊棉加以区分,将标准分为2 个部分,其中GB 1103.1-2012《棉花 第1 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32]废止沿用了40 年的品级指标,推出了与国际接轨的棉花颜色级指标;
而GB 1103.2-2012《棉花 第2 部分:皮辊加工细绒棉》[35]则继续保持了2007 版原有的品级指标。由于我国棉花市场上流通的细绒棉98%是锯齿棉[36],所以将重点以GB 1103.1-2012 的变化说明2012 版标准的修订情况。

2012 版标准相较于2007 版标准,修订多达19项,规定了棉花质量指标11 项[32,36],包括颜色级、轧工质量、长度、马克隆值、回潮率、含杂率、断裂比强度、长度整齐度指数、危害性杂物(异性纤维含量)、反射率、黄色深度。2012 版标准的核心变化就是改变过去依靠检验人员感官检验的传统检验方式,以颜色级代替品级,全面实现对大包型成包皮棉的仪器化逐包检验。

4.3 作用及不足

2012 版标准更加注重棉花的内在质量,全面推行仪器化检验,保证了对棉花内在质量的科学、客观评定,其结果对纺织企业按需购棉、棉花加工企业优化工艺和引导棉农科学种植起到积极作用;
同时,检验指标及检验方法与国际标准大幅度接轨,有利于促进国内和国际贸易,推动整个棉花产业健康发展[36-37]。

从2012 版标准执行情况看,新指标的引入对原有体系带来很多冲击[36-37]。首先,基于新的质量指标建立贸易结算体系,以便公平反映棉花品质,需要一个长期博弈和发展的过程;
同时,颜色分级体系也存在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如何协调感官颜色级检验与机器检验的差异,如何客观反映不同品种、不同地域之间的棉花颜色差异,如何体现机采棉的颜色特征,这些问题还需要在实践摸索中不断完善。

5.1 棉花标准历次版本发展概括

目前我国棉花国家标准共经历了4 次改革,表1 展示了历次版本中棉花检验指标的变化情况。

表1 GB 1103 历次版本中检验指标变化情况

1972 版标准只设置了品级、长度2 个品质指标和含水率、含杂率2 个重量相关指标,通过采用简单、快捷的指标检验解决了当时农商交易的基本需求。

1999 版标准引入了马克隆值品质指标,将长度分级由2 mm 改为1 mm 分级,将10%标准含水率改为8.5%公定回潮率,体现了对贸易公平的重视,促进了棉花流通体制改革。

2007 版标准修订幅度最大,新增了断裂比强度、长度整齐度指数等指标,还推出了推荐性指标色特征级,初步实现了与国际接轨,推动了棉花质检体制改革。

2012 版标准根据加工方式不同将标准拆分为锯齿加工细绒棉与皮辊加工细绒棉2 项标准,完成了品级指标的重大改革,推出了颜色级指标和轧工质量指标,标志着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中标准改革目标的基本实现。

可以说,棉花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103 的修订史,就是我国棉花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发展史缩影。具体而言,一是反映了我国棉花管理体制机制的持续优化,从1972 年满足棉花统购统销管理体制,到适应1998 年棉花流通体制改革需求,再到2007 年、2012 年支持棉花质量检验体系改革的发展过程;
二是反映了我国棉花产业对棉花质量指标体系认识的持续优化,从1972 年的4 个指标逐渐发展为2012 版的11 个指标,充分体现了棉花产业上下游各环节对棉花质量达成共识的发展过程;
三是反映了我国棉花产业科技发展的持续深入,从最初的感官检验到全面仪器化检验,集中反映了我国棉花产业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提升过程;
四是从最初含水率改回潮率,到改品级为颜色级,记录了我国检验指标及检验方法与国际标准实现全面接轨的发展历程,反映了我国棉花产业向市场化、全球化的持续推进。

5.2 新一轮棉花标准修订方向

新时代10 年,我国棉花产业发生了巨大变化[38]。在政策环境方面,从3 年棉花临时收储政策到新疆目标价格改革,再到储备棉轮出政策调整和进口棉政策调整,对棉花生产、加工、流通、使用都带来了广泛的影响,我国棉花产业市场化和全球化进程不断加深。在生产供给端,棉花种植面积和总产量下降趋势明显,逐渐稳定在300 万hm2、550 万t左右(图2);
新疆棉花异军突起,2021 年新疆棉产量已接近全国棉花总产量的90%;
规模化和机械化种植程度不断提高,机采棉比例已经达到85.7%。棉纺需求端,在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下,棉纺企业品牌意识、质量意识和质量诉求都在提升;
产业集中度也在逐步提高,棉纺织百强企业纱产量占全行业比重从2015 年的37.5%提升至2020年的53.0%[39]。在标准基础方面,棉花检验技术和仪器设备得到持续发展,短纤维率、杂质、棉结、回潮率等指标的新型、快速检验方法不断涌现,相应的方法标准也得到发展,为新一轮修订提供支撑。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更好地适应和引导棉花产业发展成为新一轮棉花标准修订的方向指引。从棉花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103 的发展历程看,历次版本标准修订主要沿着增加新指标和优化指标等级划分2 条轨迹发展[40],结合现有基础和产业发展需求判断,短纤维率指标的引入将成为新一轮修订考虑的重点。如果本次修订能够成功引入短纤维率指标,将标志着我国棉花产业对棉花质量指标体系认识的又一次提升,也标志着我国棉花产业逐渐从跟跑、并跑到领跑的跨越。本次修订还拟引用补充新的检验方法,例如:引用GB/T 6499-2022《原棉含杂率试验方法》,增加自动化杂质测试系统;
引用GB/T 40628-2021 《籽棉衣分率试验方法 锯齿型试轧法》,引入具有排杂功能的锯齿衣分试轧机;
引用GB/T 41690-2022 《原棉异性纤维定量试验方法 手工法》。除此之外,依据机采棉等产业发展需求,还会调整优化原标准中不适应不适宜的内容。据悉,新标准已于2023 年4 月14 日通过标准技术审查[41]。

棉花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103 作为发挥棉花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的关键技术标准,其修订任务历来关系棉花全产业链健康发展,极为重要且极具挑战。修订工作组只有站在促进我国棉花产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全局高度,着眼未来,超脱部门利益,才能够完成好新一轮棉花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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