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系统违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2-06-16 13:24: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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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系统违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精选推荐】

粮食系统违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浅析国资系统违规违纪案件的成因及对策

 xx 年,国资系统各级纪检组织聚焦主责主业,着眼“两个责任”推进,着力纪律审查落实,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国资国企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执纪监督问责的基本情况 全年共受理处置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33 件,除上级交办和信访举报外,区委对 3 家区属企业进行了专项巡察,国资委对 2 家区属企业下属 6 家二、三级企业进行了专项稽查,均发现存在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违规违纪等问题。对此,区纪委和国资系统各级纪检组织严格执纪,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截至 xx 年年底,共对 16 名党员干部立案调查,其中 8 名党员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 名党员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 名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 名党员给予免于党纪处分,1 名监察对象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理,所涉违纪款全额收缴。另有 1 名党员干部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目前取保候审。年内对 3 起违纪案件实行“一案三查”,对 2 名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追究党纪责任;对 4 家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实行“第一种形态”的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 2 名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实行问责。对

 专项巡察和专项稽查涉及的 26 名党员干部实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其中 5 家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实行集体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 6 名企业管理人员(非纪检监察管辖对象)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通报批评并按照企业规定给予相关处理。

 二、违规违纪案件的成因 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任何一级组织都很痛心,谁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同志滑向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境地。党员干部出现违纪违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干部自身修养的原因,有单位管理教育缺失的原因,还有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

 (一)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发生严重偏差。腐败不是地方病,是传染病,天涯无净土,国企不是世外桃源,不可能置身事外。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改造,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经不起考验经不起诱惑,思想认识发生严重偏差。有的同志对党纪党规不以为然缺乏敬畏,有的同志存在从众心理缺乏自律。有的认为自己是企业的干部,不是政府机关的干部,纪律离自己还很遥远。还有部分干部把执行党纪党规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认为只要为了工作,只要出发点是好的,津贴补贴多发一点、吃一点用一点都是小事,和自己为企业做的那些贡献相比小巫见大巫。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上根本没有正确认识到改进工作作风的严

 肃性和重要性,更不用说主动去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把党纪党规作为约束规范干部行为的铁律。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奉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依然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还有的党员干部说一套做一套,你有“政策”我有“对策”,以“太极拳”和“擦边球”来遵守党纪党规,只要没人查没人管没人反映,就可以思想上松懈、行动上失控。

 (二)部分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淡化监督责任缺失。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指出,中央巡视发现的一系列突出问题“究其根本在于,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执政意识淡化、党的观念淡漠,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所以,厘清并压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是国资国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当前,在国资国企系统的党员干部中遵守和执行党纪党规之所以有欠缺,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一些党组织对党员教育不落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扛不到肩上,抓不到手上。有的公司党组织主体责任是什么不清楚,怎样落实不知道,有的公司党组织一年都不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只强调业务工作而忽视党的建设。有的党组织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不清,分不清廉政风险点在哪里,不知道如何防范。有的公司纪委书记兼职过多,忘记了自己的主责主业,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难以真正发现和纠正问题。还有一些企业有掩盖问题、躲避矛盾的现象,导致了监督不到边,检查不到底,

 看不到真实情况,监督监管存在不少漏洞。

 (三)部分企业党组织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总书记在 4年前就告诫我们,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专项巡察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看,部分企业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流于形式,根本没有落实,特别是在抓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纪党规教育上,没有计划,就是有计划也是挂在墙上放在桌上,导致党员干部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有的党组织在廉政风险较高的重要领域、重要岗位、重要环节上风险防范意识淡薄,规章制度缺失,堵塞漏洞没有章法没有办法,导致有人钻空子损害国家利益。有的党组织“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制度执行形同虚设,重大决策由“一把手”直接拍板,未经过班子成员集体讨论,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

 三、对策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区国资委有信心有决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下大力气抓好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不断上新台阶。

 (一)企业党委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严格

 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切实支持纪委工作,支持纪委查信办案,自觉接受纪律监督。国资系统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各单位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经常开展监督检查,对照整改要求,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勇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今后管党治党的责任重担会越压越实,如果有的党组织还将应该扛起来的主体责任“喊在嘴上、浮在面上”,那么,对主要领导的问责之弦也会越绷越紧。

 (二)纪检组织要严肃执纪问责,扛起监督责任。国资系统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聚焦主业主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侵害侵占国家资产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从严从快查处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对违反“六项纪律”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要坚持“一案三查”,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继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确保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班子成员要严格自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各级党组织的班子成员,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增强“一岗双责”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抓自身的廉洁自律和抓队伍的守纪守规紧密结合起来一起抓实抓好,这就是“一个岗位两个责任”。班子成员要主动担当,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分管工作的全过程,要厘清“一岗双责”的职责到底有哪些,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保证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要了解掌握分管领域干部队伍的思想状况,要常督促、常检查、常教育、常提醒,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批评、早纠正,保证队伍管理不出任何问题特别是涉及重大改革、重大投资、重大活动,要及早分析评估廉政风险,及早预测预防堵塞漏洞。习总书记说过:“有职就有权,有权要担当”,今后,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班子成员要严肃追责,对分管工作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规,甚至造成重大影响

 或发生重大违法问题的情况,将根据党纪党规的要求,严肃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国资委机关和区属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在思想上破除“侥幸心理”和惯性思维,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抓、持续抓、从严抓,抓出长效和习惯,推动落实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真正做到党规党纪面前没有特殊、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国资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通报的案例中认真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国资系统各级纪检组织要用铁的纪律纠治“四风”,紧盯享乐奢靡,聚焦隐形变异,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有多少就处理多少,坚决防止和纠正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搞“变脸术”的“四风”问题,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发挥核心作用不够、问题多发频发、巡察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事追人、严肃问责,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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