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安全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施工现场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 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塔吊租赁安全协议书,菁选3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塔吊租赁安全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施工现场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甲乙双方均有对各自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义务。
3、甲方的起重信号工必须持有市级颁发的有效证件,乙方配合施工的机械人员也必须同样持有市级颁发的有效证件。
4、甲乙双方吊车司机和吊装信号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中“十不吊”的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甲乙双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双方共同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甲乙责任及义务:
1、甲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和附件(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补充标准》中的有关条款。
2、甲方必须根据设备租赁合同中乙方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提供足够设备安装的作业场地,并保证运输道路通畅,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安全正常进行。
3、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方案中数据和要求,进行设备基础施工,设备基础施工过程中应由乙方监督指导,不得擅自改动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方案,如必须改动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的基础,必须是满足乙方设备安装方案中各项要求的合格基础,并在验收中出具各项实测数据和资料。
5、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吊运建筑施工材料的吊具、索具必须是满足使用要求的,规范的。
6、甲方提供的信号指挥人员,挂钩应是相对固定的,持有效证件的。
7、夜间施工甲方必须保证有良好的现场照明。
8、甲方应满足乙方一切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9、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挥、指示吊车司机或信号工违章指挥。
10、由于甲方或乙方安全措施不利,吊具、索具使用配置不当,违章指挥造*员伤亡的安全事故的,一切由提供方负责。
11、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操作人员因其不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12、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有检查、监督权,对设备的不合格项目和安全隐患有权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提供的吊车必须是天津市建委建档,有资质、有营业执照、有市建委统一颁发的设备统一编号合格产品。
2、乙方的吊车司机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
3、乙方的吊车司机在工作中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
4、在施工作业中乙方吊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5、在设备安装、调试等各项工作完成后,乙方检查验收人员必须出具填写好的验收资料,交甲方参加检查验收人员,以备甲方及时存档。
6、乙方负责对吊车进行日常的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塔吊安全正常运行。
7、乙方应满足甲方提出的一切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8、由乙方塔吊司机因违章作业引发或造成安全事故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杜绝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甲方:
乙方:
塔吊租赁安全协议书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在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设备租赁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使用单位:
1.4设备概况(见下表)
名称型号
设备编号
数量
单位
臂长(m)
高度
进出厂费(万元)
每月租费(万元)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根据工程情况,租赁期限暂定为: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注:开始计费时间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承租通知拆除之日终止。如若使用时间超出合同规定时间,则以实际发生时间计算,租赁费用及其它合同条款不变。)
第三条设备租赁取费标准
3.1设备进出场费:元。(大写:)
3.2设备租赁费:元/月。(大写:)详见1.4条款。
3.3租赁费中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及附属材料的使用费用: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费用:司机工资以及奖金。
3.4国节假日、停工、停电、停水、塔基整修、大风大雨、非出租方原因造成连续停机7天以内,不减少租费,7天以上按60%收费。冬季停机按收取停机费。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
4.1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后,承租方即一次付清。
4.2设备租赁费按每月支付,每月30日前支付,否则出租方有权停机,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4.3工程完工后,机械设各出厂前,承租方要一次性结清剩余所有租费;如不能结清,出租方有权不拆除设备,其后果由承租方一方承担,每逾期一天,出租方有权加收的违约金。
4.4结算方式:以支票支付。
第五条出租方的责任
5.1向承租方提供各种手续齐全,且性能良好的设备。
5.2根据现场及地质情况,向承租方提供基础处理方案及图纸,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3对设备的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参与联合验收。
5.4按照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对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5配备足够的有本市操作证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积极配合施工,保证24小时服务,随叫随到,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在设备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满足施工要求,不得故意刁难用户,否则承租方有权进行批评或按职工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直致更换工作人员。
5.6设备进场后,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吊装技术交底……
5.7设备若出现故障,应积极进行抢修,凡因故障停机连续超过6小时以上,承租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租赁费用。
5.8承担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机械故障而造成的事故损失。
5.9每月向承租方了解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虚心听取用户意见,满足用户的合理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最。
第六条承租方责任
6.1按照出租方提出的要求清理现场、道路,准备专用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
6.2负责确定基础的位置、类型及方位,进行基础勘探,并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及安全技术交底,编写基础施工方案,负责基础施工。
6.3负责硅基础的实验,并将实验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以便于基础的验收和设备安装。
*负责设备及其附属材料的安全保卫工作,如果发生丢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6.5对机械设各工作半径内且影响其安全工作的,变压器、高压线、房屋、人行通道等进行防护。因防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6.6承租方配备足够的专职指挥人员、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止岗,配戴明显标服饰,以便于安全工作。因无证指挥、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6.7如若机械设备需要项升、锚固、加固高,承租方应提前五天通知出租方,以便工作安排。锚固前按规定的技术要求搭好脚手架、*台、顶升、锚固时应给出租方工作人员留出足够的施工时间。
6.8向出租方司机提供食宿条件。
6.9吊钩以下的吊索、扁担、灰斗、砖笼、卡环等,山承租方配备,因吊索具出现问题造成事故,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6.10承租方负责牵头,组织承租方相关部门、项目有关人员、出租方及安装单位共同对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启用时承租方项目负责人须向出租方机长出具启用通知书;报停时出具报停通知书。
6.11为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正常的运行、提高服务质.承租方每周给24小的机械保养时间,具体保养时间视施工情况而定。
6.12为保证出租方更好的为施工服务,承租方项目负人应积极反馈现场司机的工作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违约责任山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8.1双方协商解决
8.2协议下成,向当地法院申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末尽事宜,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执份,承租方执份。自签字盖章之日丰收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出租单位:承租单位:(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塔吊租赁安全协议书3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贵州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塔机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2条租赁设备概况
第3条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3.1本合同为固定租金合同。
塔机进出场费:33000元/台。(包含安拆、运输、检测及20T以下吊车费),在塔机安装完后当天甲方支付给乙方。
3.2合同月租金:人民币23500元/台·月(含:操作人员工资:6500元/台·月)
注:月租金费包括为满足施工需要所需的附着锚固装置(标准附着锚固拉杆长度为4.5米,超过该长度由甲方负责)、标准节等设施的费用以及塔机吊钩以上所有设备的维修、定期保养、配件更换及塔机配重供应的费用和确保每台塔机配备二名司机及一名地面指挥人员的人工费。该等费用发生时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3.3费用支付
3.3.1费用计取时间
塔机从安装验收合格甲方书面通知启用塔吊起至甲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连续计费。
3.3.2不足整月计费方式
不足整月的按照对应塔机日租费乘以租赁天数,日租费等于对应塔机的月租费除以30天。
3.3.3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结算时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租赁发票(工资除外,工资开具收据或提供工资表),结算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上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结算单。甲方在接到结算单后次月14日内审核签字,于次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期租赁费。如甲方到期未支付上月租金,乙方有权停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4条甲方责任
4.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资料及安装要求制作基础,并安排人员配合乙方安装地脚螺栓及底座。
4.2甲方提供安拆场地、搭设*台所需钢管、焊接电源及辅助材料、设备,为乙方提供安拆作业便利条件。
4.3甲方负责将符合使用要求的电源接至塔机安装位置,并承担塔机使用的电费。
4.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塔机基础验收资料。
4.5租赁期间塔机所有权(使用权除外)归属乙方,甲方拥有塔吊的使用权。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扣押、处置乙方塔机。
4.6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三名塔机操作人员吃、住。
第5条乙方责任
5.1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编制塔机各项技术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甲方。
5.2乙方对出租给甲方的塔机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保证塔机(包括附着装置等附件)完好、安全装置及设施齐全有效,并向甲方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及塔机技术性能表(包括起重特性表)。
5.3按双方约定的进场期限提供塔机及附件,保证甲方能够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正常使用。组织对塔机基础的验收工作。在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塔机基础后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
5.4负责塔机进出场,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塔机安拆、附着、顶升及基础预埋/枕木轨道施工。负责组织塔机安装完毕验收工作,并与甲方办理相应验收手续。
5.5负责每天上下班对塔机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作好交接班记录,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每周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每月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5.6塔机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塔机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含48小时),如果超过了上述时间,影响了甲方使用,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塔机附着及顶升时,因乙方提供的标准节附着装置、撑杆等设施原因导致附着顶升时间超过36小时,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租赁费。甲方每月必须保证乙方有1天维修保养时间(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
5.7乙方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塔机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安全、正常使用,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果报告上签字并给甲方存档。
5.8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进场塔机安全操作使用规程,负责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所配备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规程作业,并严格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凡违反甲方安全生产制度及塔机安全使用规程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5.9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有完备的用工手续,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10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每人每天工作8小时,如超过8小时以外,甲方需要塔机司机加班时,乙方必须确保配合甲方施工,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不能疲劳操作,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否则耽误时间造成的损失从租赁费中扣除。
5.11塔机主机进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甲、乙双方在设备起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塔机交给甲方工地使用。在双方签署塔机使用确认书至乙方向甲方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塔机检测合格证明止,在此期间如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承担相应费用。
5.12乙方保证在双方签署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算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塔机检测合格证明。
5.13塔机的备案手续应按贵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相应手续的办理,乙
5.14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操作证及*主管部门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5.15乙方须自行购买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的人身保险及对塔机进行投保,负责承担塔机在设备安装、使用、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原因除外)。
5.16在塔机使用或停使等过程中,由于乙方违章操作或塔吊本身的缺陷、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原因除外)。
5.17塔机在运输、安装、拆除的过程中造成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6条争议
本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减项,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保存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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