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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院感防控与管理3篇(2023年)

发布时间:2024-02-26 10:26:02 来源:网友投稿

院感防控与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近期,随着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株传入我国,疫情防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院感防控与管理3篇,供大家参考。

院感防控与管理3篇

院感防控与管理篇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近期,随着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株传入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已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以下简称定点医院)陆续发生院内感染事件,甚至引发聚集性疫情。现就进一步强化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以下简称感控)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做好感控工作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演变,多国疫情震荡反弹,国内疫情多点暴发,病毒变异株陆续出现,形势极端严峻复杂,给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机构感控工作带来更高挑战。定点医院作为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集中收治场所,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重要一环。感控工作做不好,可能引起疾病传播扩散引发疫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大局。各地要充分认识感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以及发生院内感染后果的严重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严从紧抓好感控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落实各方职责,压实感控管理责任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当将规范设置和管理定点医院、全面加强对定点医院感控工作的监管,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日常工作的重点内容。定点医院是感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院感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掌握本院感控工作情况,强化制度措施落实,持续改进感控工作管理水平。定点医院所有人员均应落实各项感控要求,实现“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目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定点医院成立的感控管理组织,以及各级感控质控中心,应当落实职责,为做好感控工作发挥支撑、质量控制等作用。

 三、优化定点医院,改善感控工作基础条件

各地要指定综合能力强、具备重症救治条件、感控管理水平高的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在常态化情况下,要将境外输入和本土散发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于定点医院独立区域的独立病房楼,不得与其他疾病患者同时收治于同一区域或同一病房楼。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病房楼及其所在区域要与医院内其他区域人流、物流、空气流严格物理隔离形成隔离病区,新冠肺炎患者不得与其他疾病患者共用相同的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本地发生聚集性疫情时,要于48小时内整体腾空定点医院,全部用于集中收治和隔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

 四、加强人员配备和物资储备,确保感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定点医院应当进一步加强感控部门建设,加强感控专业人员队伍配备,设立隔离病区感控工作专班,根据隔离病区床位规模,配备充足的感控专职人员,与其他医务人员共同在隔离病区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感控要求落实到位,并享受相应疫情防控待遇。要统筹做好定点医院全院区的感控管理,严防院内感染发生。要强化定点医院防护服、隔离衣、口罩、防护面屏、护目镜、手套、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原则上储备量应当满足本院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五、落实全员培训要求,提升感染防控整体能力

定点医院要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全员培训要求,重点加强隔离病区人员培训。相关人员进入隔离病区前,应当经过感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其中,工作人员首次上岗应当由有经验的人员带教。要加强对保安、保洁等工勤人员感控培训及感控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确保其掌握感控的基础卫生学、消毒隔离知识和个人防护知识与技能,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对隔离病区内可能出现的保洁力量不足等情况,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相应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感控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提升感控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六、严格落实标准预防,建立感控基础防线

定点医院应当严格落实标准预防要求,进入定点医院的人员均应当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正确进行手卫生。加强定点医院清洁消毒处置,做好环境通风管理。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有关要求,合理选择、规范使用防护用品,降低职业暴露风险。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相关病例隔离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对新冠感染相关病例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安置(带独立卫生间),进一步减少不同病例间相互交叉感染的机会。

七、加强隔离病区管理,进一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定点医院应当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要求,做好隔离病区的分区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在污染区和缓冲区之间,设置潜在污染区(包括辅助功能用房),以增加隔离病区整体缓冲能力。按照要求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切实做到不探视、不陪护。感控专职人员应当开展日常巡查指导工作,作好记录,并每日向医院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工作情况。要重点指导防护用品穿脱工作,加强人员防护,避免防护不足或过度防护。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在脱卸防护用品的区域安装监控装置,便于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八、加强人员管控,确保实现闭环管理

定点医院应当加强本机构工作人员管理,通过宣传教育,夯实各部门责任,减少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的接触机会。对在隔离病区工作的,包括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安保、后勤(含餐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人员)、保洁以及通勤车辆司机等在内的所有人员,在首次进入隔离病区前均应当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并由当地政府安排驻地,实施统一闭环管理。不得将隔离病区作为驻地。要固定通勤车辆和驻地,并实现隔离病区和驻地之间点对点闭环。所有人员在驻地应当单人单间(带独立卫生间),不得混住,不相互交流走访,并做好日常防护。隔离病区工作结束后返回其他病区工作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工作。

 九、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发现院内感染风险

定点医院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工作人员和感染高风险环境的日常例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全覆盖。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定点医院防控实际需要,适当增加检测频次。严格执行新进入隔离病区前和结束隔离病区工作后的相关工作人员的核酸筛查制度。对定点医院送检样本进行检测的临床实验室,应当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 第二版)》,加强人员培训,并按照要求做好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根据病毒变异情况,合理选择检测灵敏度高的检测试剂,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十、关心关爱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监测管理工作

定点医院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保障工作人员充分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做好人员轮换,不得安排同一班次超期或连续在隔离病区工作。隔离病区内开展相关工作时,应当保障每一岗位均有2人同时在岗,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不得仅安排1人单独开展工作。同时,做好隔离病区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提供通讯、网络等必要的生活设施,合理营养膳食,创造适宜的身体锻炼条件,开展心理疏导服务。建立健康状况监测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建立呼吸道职业暴露处置流程,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冠病毒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发现因身体其他原因或心理状况异常难以胜任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按照规定进行更换。

十一、加强感控监督检查,及时补齐短板弱项堵塞漏洞

定点医院应当定期对本院尤其是隔离病区,进行感控专项监督检查。对感控重点部门、重点环节以及防控基础设施、基本流程逐一进行梳理排查,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定点医院感控工作的监管,开展抽查及定期巡查工作,一旦发现感控风险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可调整定点医院。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十二、强化支持保障,提高定点医院工作能力

各地各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对定点医院医疗救治工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支持和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关心关爱定点医院工作人员,对生活、工作中遇有困难的,要充分发挥地方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支持解决,保障相关人员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定点医院工作中。定点医院要对照感控工作要求,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于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问题,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并请求予以解决,切实提高疫情防控能力。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代 章)

2021年8月6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5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得到有效控制,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为进一步巩固防控成果,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目标要求,坚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将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常抓不懈,现就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等相关医疗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发热门诊建设和管理

(一)位置要求。发热门诊建设应当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在满足日常感染性疾病诊疗服务及医疗机构自身发展需求同时,具有应对重大疫情的能力。发热门诊原则上应当为独立建筑或设置在院内独立区域,路线便捷,与普通门急诊等区域有实际物理隔离屏障,远离儿科等区域,与其他建筑、公共场所保持一定距离,具有独立出入口,便于患者转运。医院门口和门诊大厅要设立醒目的发热门诊告示,内容应当包括接诊范围、方位、行走线路及注意事项等,院区内应有引导患者到达发热门诊的明确指示标识。

(二)分区设置。发热门诊应当满足“三区两通道”设置要求。清洁区主要包括医护休息区,应当有独立的出入口;缓冲区主要包括污染防护用品的脱卸区,可设置消毒物资储备库房或冶疗准备室;污染区主要包括独立的挂号、收费、药房、候诊、诊室、治疗室、抢救室、输液观察室、标本采集室、隔离观察室、检验科、放射科、卫生间、污物间等医疗功能区,医疗功能区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自助便捷服务技术,设置自助挂号缴费机具等,实现患者自助服务,减少诊疗环节交叉感染的风险。

(三)设备配备。应当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置病床、转运平车、护理车、仪器车、治疗车、抢救车、输液车、污物车、转运氧气瓶等基础类设备,输液泵、注射泵、电子血压计、电子体温计、血糖仪、手持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除颤仪、无创呼吸机、心肺复苏仪、有创呼吸机、雾化泵、负压担架等抢救及生命支持类设备,生化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全自动粪便分析仪、血气分析仪、生物安全柜、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特定蛋白分析仪等检验类设备,CT等放射类设备,以及消毒、通风排风、空调、办公类设备。

(四)人员配置。发热门诊应当配有固定的感染性疾病科专业医师和固定的护士。发热门诊非感染性疾病科专业医师和护士应当具备一定临床经验、经过传染病诊治知识和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综合医院发热门诊每张隔离留观床位应当至少配备1名护士,疫情期间根据实际患者数量增配相应医护人员数量。医疗机构还应当配备重症医学、内科、院感管理、急诊、儿科、影像、临床检验等相关专科医务人员组建的院内专家组和多学科团队,对发热门诊筛查发现的可疑传染病患者进行专家会诊,对疑难危重患者开展多学科、精细化诊疗。

(五)管理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指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的医师,充实预检分诊力量,将发热患者及高度怀疑新冠肺炎患者规范转移到发热门诊就诊。有条件的可结合预约诊疗工作,开展先线上后现场的两次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接诊,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医生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扫“健康码”,并进行核酸检测。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采取全封闭就诊流程,原则上挂号、就诊、交费、检验、影像检查、取药等诊疗活动全部在该区域完成。医生在接诊过程中要全面了解患者临床症状,特别要询问流行病学史,并安排必要的检查。对诊断为相关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登记、报告和进行隔离处理,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离院或转院。

二、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

(一)严格落实标准预防。进入医疗机构的各类人员均应当正确选择和佩戴口罩、正确进行手卫生。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坚持标准预防,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诊疗操作的风险高低进行额外防护。医务人员在门诊从事一般性诊疗活动时要采取二级防护,在急诊从事诊疗活动时要采取二级(+)防护,在发热门诊从事诊疗活动时要采取三级防护。

(二)加强患者收入院管理。医疗机构要根据本区域的疫情形势和风险等级,严格执行本地政府关于“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症状患者、密切接触者)相关管理要求,制定疫情期间患者入院筛查流程,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全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要设置过渡缓冲病房,对新收入院的患者进行单间收治,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常规病房进一步住院治疗,缓冲病房医务人员应当进行三级防护,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三)加强陪护、探视的管理。医疗机构要加强病房管理,制定严格的陪护、探视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实施视频探视。要加强优质护理服务,实施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必须陪护或探视的,应当严格限制陪护、探视人员数量和时间,并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近距离接触。对陪护和探视人员,应当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等工作,严格限制其行进路线、活动范围。加强病区病房门禁、安保管理,减少未经允许的探视和陪护,以及无关人员的随意出入。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四早”要求,指导医疗机构抓紧查找有关工作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发热门诊、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等重点环节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及时落实落细整改措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推动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未按要求查找问题或针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医疗机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院感防控与管理篇2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教职员工以及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园实际,贯彻落实防治传染病,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实现对传染病的控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可能引发的幼儿传染病

突发传染病事件可分为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非典、禽流感、麻疹、流行性乙型脑炎、伤寒和副伤寒等)、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手足口病等)

三、预防措施

1、幼儿园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2、卫生保健老师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保健老师在晨检中应做到一摸、二问、三看、四查,并认真填写幼儿全日观察登记表,保证幼儿园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体检,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方可入园。

4、幼儿园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一般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幼儿园学习场所、生活场所要通风换气和定期消毒。

6、班主任应加强对幼儿的巡视,发现传染病病例或凝视病例,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保健老师或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不得隐瞒实情,分管保健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到达发病班,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同时根据幼儿入园报名表上提供的紧急联络人信息与之联络医院诊治。其原则是: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7、按疾控制定的《各类物品消毒方法》做好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

 四、处理程序

1、在确诊传染病后,根据传染病上报制度,幼儿园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向有关部门,详细填写病例基本情况传报单。

2、对疫情班要保健老师应做到单独进行晨检,不可与正常班并在一起晨检。在晨检中应特别注意疫情班传染病的发病特征。

3、患者必须及时隔离,并及时了解换情况;严格掌握患者病愈返校的隔离期限,病愈者返校须持医院医生出具的返园证明方可入园;

4、对疫情班分管卫生保健老师在控制疫情期间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每天做好家访工作,对幼儿进行健康监测,及时掌握疾病发生情况,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对传染病疑似幼儿做好观察记录;

5、分管卫生保健老师应开展疫情班消毒隔离指导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6、开展相关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出专栏、上课、发放宣传资料等;

7、在疫情期间有病例发生的班级停止使用幼儿园公用教室等;疫情班暂停师生集体性活动,疫情班的所有用具、餐具都必须单独消毒,不可与正常班相混,消毒剂量和时间严格按各传染病的规定要求进行消毒,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8、疫情班班级做到该班幼儿不插到正常班去、也无新进幼儿插入此班、也不和其他正常班并班进行教学活动。

9、疫情班隔离期应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方可结案小结。

10、加强全园的消毒工作:按疾控制定的《各类物品消毒方法》做好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

11、疫情班的幼儿出入园舍有专用通道,不得走其他班幼儿所用的通道。

院感防控与管理篇3

1、认真贯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方法》、《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消毒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业务副院长领导的医院感染管理三级网络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解决医院感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配备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3、加强对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采取前瞻性与回顾性调查相结合的综合性调查方法,定期汇总、分析监测资料,全面掌握医院感染发病率、常见感染部位、危险因素、高危科室等情况,从而有效地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当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积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遏制医院感染的流行与爆发。

4、加强消毒管理工作,按要求定期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和环境卫生学监测。

5、加强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管理,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

6、切实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7、抓住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对重点部门(如内窥镜、口腔科、手术室、供应室、产房等)的医院感染管理监控。

8、加强对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使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化,污水排放符合要求。

9、定期对医院医务人员、后勤行政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10、将医院感染管理质量纳入医院综合目标分类管理体系中,制定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指标与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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