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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2-12-25 11:54:02 来源:网友投稿

《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篇一:学习精选范文:学习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卖艺、乞讨、叫卖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供大家参考。

《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

  精选范文:学习

  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未成

  年人被成年人控制卖艺、乞讨、叫卖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不

  少青少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未成

  年人吸烟喝酒的现象随处可见,今年

  6月1日新修订的《未

  成年人保护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新法有这几个特

  点:突发事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禁止体罚未成年人,首次

  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受行政处罚,免费或优惠提供“绿色上网”。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

  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

  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

  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

  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

  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教书是手段,育人是

  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

  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

  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

  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

  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

  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

  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

  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

  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

  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

  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

  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

  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

  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

  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此

  文于文

  秘

  家

  园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

  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学生并不

  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

  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

  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

  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

  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

  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

  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

  的育人之果。

  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

  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

  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

  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

  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

  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

  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

  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每一位学生有他

  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

  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

  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

  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

  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教

  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

  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

  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

  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

  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

  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在

  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

  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

  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

  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

  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

  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习]篇一:《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未成年人

  保护法》学习心得

  教师:何竹仙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

  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教育最

  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

  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

  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具体规

  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

  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行为的法律责

  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

  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

  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

  心[学习]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

  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

  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

  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

  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

  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

  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

  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三是要充分

  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

  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

  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

  来可能成为对

  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

  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

  绝。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

  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

  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

  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

  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

  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

  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

  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

  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

  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

  20XX-10篇二:学习

  学习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

  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

  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

  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在此,我只想谈一谈关于学生考试自己的一点想法:

  应试教育下

  的学生们一心只为学习,一直以来,学生们考完试后的轻松

  完全被等待排名揭晓的紧张所代替。因此,对于考试他们总

  有着本能的畏惧。考得好则万事大吉,考得不理想则像“过

  街老鼠”到处被人数落。记得我曾教过的学生亲口对我说过:

  “自从我记事起,爸爸妈妈就不断地拿别人和我作比较。上

  学以后,在外人面前,他们喜欢拿我的成绩炫耀,回到家里,又对我提出更高、更苛刻的要求来。每次考试,我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排名,达到标准,才重重得舒出一口气,达不到,则情绪低落,惆怅不已。”由此可见,作为父母只关注孩子

  的分数,只重视自己在外人面前的面子,可真是苦了这些孩

  子们。

  幸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学校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对于这样明智的举动,孩子们感到学习踏实

  多了。我认为,学生当然有必要知道自身的学习状况,但学

  校如果公布分数,容易对学生造成伤害。特别是一些不善于

  面对挫折、或是屡“试”屡败的学生,面对这样的方式,肯

  定会承受不了这个压力的,同时也会造成学生之间的歧视,以至于伤害一些学生的自尊心。而事实上,即使不公布分数

  和名次,只要这个学生自己本身有上进心,也能把握好尺度

  如何去学习。然而现在整个教育环境更看重一个学生的成

  绩,逼得一批学生一味地只追求分数,盲目地认为学习只为

  了取得高分,因此走进了“为了高分而学习”的这样一个误

  区。虽然就表面而言,这似乎正和家长的意思,但是再进一

  步寻思,一味地注重成绩,是否会忽略一些更重要、更值得

  学习掌握的东西呢?换个方式思考,像我刚才提到的父母一

  样的家长,常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就是“现在好好学习,将

  来才能觅得一份好的工作”。这句话固然有道理,但是,难

  道当今全方位的人才就仅仅是学习好吗?大学本科毕业的才子们难道都能有高薪工作吗?当然不是,除了学习

  以外,还有做人、社交等等很多在社会上立足所必须掌握的技能。

  如今家长的眼里只有分数,似乎孩子去学校上学就只为了考

  高分,继而忽略了其它方面的教育和培养。渐渐的,学生的思维模式也跟着定义为“分数高将来就有出息,反之就是没

  有出息的”,这样等于将一些对未来抱有憧憬,却因为成绩

  不好而逐渐放弃自己理想的同学,将他们的未来扼杀在了摇

  篮里。如今学校的排榜,就是一条无形的分界线,将“好”学生与“差”生彻底定义。如果说名次对优等生是种激励的话,那么它对差生则是一种打击或是贬低。这对于那些想学

  却又力不从心的学生来讲是不公平的,这样会使他们对自己

  的前途失去信心,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消极心理,彻底放

  弃自己。

  因此,《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条例还是很好的,相信能够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将他们培养成为

  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我们每一个公

  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

  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

  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

  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

  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6)班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为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使他

  们初步了解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加强道德观念,杭州国泰

  外语艺术学校三(6)班学生中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主题班会,引导学生学习了部分和自己关系密切的《未成年

  人保护法》条例。

  通过学习,一些学生“大彻大悟”,明确了自己享有

  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懂得应遵守社会公共规范。这一活动

  对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他们德、智、体等方面协调发展

  将发挥重要作用。

  班主任讲座心得11月24日听了班主任工作讲座,个人

  认为一个优良班风的形成,首先必须制定明确的班级规范,班主任利用一切舆论工具,选择最佳时机,如开学典礼、班

  会、少先队队会、期末评优等,造成一种强大的声势,形成

  正确的集体舆论,班级规范的制定也需要全体学生的参与,这样才能激发学生们的集体观念和主人翁的意识。

  其次是营造良好的情感氛围,促进班风建设。优良班风

  的形成,使每一位学生逐渐融入到班集体中来,以班为家,以老师和同学为知心朋友,自觉维护班级规范。

  爱是最好的药,它能医好所有学生的一切心病。对学生

  有了爱,就会克服一切困难,冲破一切阻力,把自己的所有

  精力倾注在学生身上,去爱每一个学生,男的、女的、俊的、丑的,学习好的、差的,凡是学生都要诚心实意地去爱,只

  有爱才是最好的老师。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学习习惯是家长、教师的要求或模仿他人情况下形成的,所以设身处地,树立

  榜样,不仅对小学低年级的学

  生,就是对高年级学生学习习

  惯的养成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对小学低年级学生要多树立

  一些现实生活中的榜样,如在班上多表扬一些上课认真听

  讲,作业工整,遵守纪律的学生,使其他学生自觉模仿,形

  成习惯。对学生的每一点良好行为,教师不仅要及时给予表

  扬,而且要在班上营造一种良好的议论氛围。同时家长和教

  师也要注重自己的言行,做好学生的表率,不能使自己的不

  良习惯“传染”到孩子的身上。对学生则要给他们多讲一些

  名人持之以恒,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等方面的故事。引导他

  们多读一些课外书籍,从中感受良好习惯对一个人成材的重

  要影响,从而自觉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班上花清云同学因大脑中有一根筋出了一点问题,在课

  堂上无法控制自己,学习成绩不理想,自信心不强,时常自

  卑;李功杰爱管班级中的每一件事,自己的学习成绩在全班

  倒数。刘成杰因父母上班较运,不能及时来接他,时常一个

  人在超场玩。针对这种情况,我组织全班学生开展了“说句

  安慰和鼓励的话”班队会,希望每个学生都去体会这几个学

  生的心情,想想他们需要什么,想想我们能做什么。

  经讨论,同学们认为“他们需要关心、帮助、安慰和鼓励。”于是我

  说:“同学们,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用最诚挚的语言安慰,鼓励他们,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

  暖和关心好吗?”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好。

  情是多么善良、纯真,廖廖数语,就像一束束阳光投进

  这些学生的心灵,使他们变得开朗了许多,自信心增强了,战胜困难的勇

  气也增强了,更重要的是他们感到了爱。

  一个好班风的形成,还需要通过一系列活动,来增强班

  级凝聚力。如在班级联欢、体育比赛、故事会、朗读比赛

  这些活动不仅拓展了同学们的视野,同时也增进了同学们之

  间的友谊,使同学们热爱班集体,进一步增强班级凝聚力。

  我及时给他们指点方向,如这次环保衣服的比赛,衣服做了

  不少8件,为什么我们没有成功的原因在那里,一是穿衣时

  时间太紧,把我们准备好的腰带、帽子没有配上。二是老师

  把我们跳的音乐放错了。以后我们做事要想好,做好充分的[学习]准备

  良好的班风一旦形成,便产生出一种强大的向心力和凝

  聚力,成为集体中大多数人的自我要求,有了凝聚力也就有

  了生命力。

  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快乐工作每一天

  11月24日上午,国泰学校特地聘请专家对全校老师开

  展了一次生动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内容是。

  教师工作的能力是指保证教师采取适应和积极的行为,有效地处理教学工作中的各种需要和挑战的能力。讲座强调

  教师的心理健康与学生的心理健康息息相关。作为教师,给

  予学生最重要的东西,是让其获得尊重与信任。讲座鼓励老

  师们在教育教学中注意师生间沟通的技巧,多一些欣赏与鼓

  励,少一些批评与抱怨,在工作中能尊重学生,注意倾听孩

  子的意见,让孩子们无条件地感到来自老师真心诚意地关

  爱。

  专家语言风趣幽默,老师们表现出极高的兴趣,表示今

  后在工作中应该更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重视学生每天上课

  的心情,注意学生在生活和学习中的健康行为。同时,讲座

  也提醒老师们要注意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充分信任自己是

  称职的老师,充满信心地投入每一天的工作

  潜能,追求人生的成功。

  篇二:《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

  教师:何竹仙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

  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

  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

  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

  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

  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

  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

  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

  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

  力的法律保障。

  我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

  心理学,发挥自己的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

  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

  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

  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

  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

  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

  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

  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三是要充分认识不

  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

  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

  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

  为对

  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

  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

  绝。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

  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

  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

  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

  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

  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

  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

  律的人。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

  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

  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

  20XX-10篇三: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学习

  南湖中园小学

  陈静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

  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

  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

  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

  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

  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

  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

  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

  障。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

  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

  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

  为。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尊严,学校或教师不

  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发生违纪的情况时,少数教师会粗暴侮辱、厉声训斥,甚至体罚或变相

  体罚,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为。再联想我自己平日

  的班级管理与对学生的教育方式与上文提到的现象相似之

  处,令我不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这是在违法!要使未

  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

  中。我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

  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

  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

  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

  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

  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

  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

  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

  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

  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

  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

  害,形成不健

  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

  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

  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

  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

  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

  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

  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

  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

  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

  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

  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

  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

  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

  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

  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

  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

  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

  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

  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张静莹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

  ??教师是一个不

  同于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

  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

  《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

  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今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22次会议修订新的教师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

  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

  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

  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

  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

  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

  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

  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

  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

  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近日,我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

  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

  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

  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

  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

  主体和教育主体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

  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

  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

  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

  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

  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

  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

  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

  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

  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

  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

  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

  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

  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

  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

  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

  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

  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

  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

  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

  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

  象健康成长。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收获

  卢伟彬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

  权利,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保护。我国《未成年

  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

  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

  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年龄

  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尊严,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

  辱或诽谤。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发生违纪的情况时,少数教师

  会粗暴侮辱、厉声训斥,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都是不

  尊重未成年人的行为。再联想我自己平日的班级管理与对学

  生的教育方式与上文提到的现象相似之处,令我不禁认识到

  问题的严重性,我这是在违法!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

  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我经过学习《未

  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

  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

  占:,使我们的教育对

  八、、?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

  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

  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

  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

  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

  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

  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

  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

  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

  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

  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

  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

  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

  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

  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

  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

  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

  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

  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

  律的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感

  南湖中园小学马京萍

  近期,学校组织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第二章家庭保护中的第十条: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的方法

  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

  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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