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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发二号文件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2-09-24 17:54: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国发二号文件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国发二号文件心得体会

国发二号文件心得体会6篇

国发二号文件心得体会篇1

中国梦心得体会:“天宫二号”发射有感


在“天宫二号”发射成功的激动人心时刻,适逢中秋佳节,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久久不能平静,以下是我的“天宫二号”发射有感。


中秋明月,普天同赏。在这佳节欢乐之际,“天宫二号”飞上青云端,开始了新的探月之旅。当中秋赏月遇到中国探月,当“举头望明月”的遐想、品尝月饼的甜香,遭遇发射前的兴奋担心、成功后的激动喜悦,这个中秋节我体验到的是中国传统文化浸润与现代尖端科技展示的完美结合。空间实验室入驻太空,是中华民族几千年飞天梦想的又一次升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又一次升腾。


xx主席说:“探索浩瀚宇宙,发展航天事业,建设航天强国,是我们不懈追求的航天梦。”我们的航天梦正在逐步实现,“飞天袖间千百年来未落到地面的花朵”正在科技的天空中绚丽绽放。经过几代航天人的接续奋斗,我国航天事业创造了以“两弹一星”、载人航天、月球探测为代表的辉煌成就。我们曾经勒紧裤带,咬牙坚持,硬是让地球卫星飞上天空,《东方红》乐曲响彻寰宇,原子弹、氢弹爆炸成功,中国人民扬眉吐气。目前,仅就空间对接技术而言,我国是世界上第三个独立掌握相关技术的国家。此次“天宫二号”装载的世界第一台在太空运行的冷原子钟,3000万年误差只有1秒范文内容地图,居于国际领先水平。未来还有载人探月,建空间站,探测火星的美好憧憬,太空将会出现、更活跃的中国身影,中华民族的梦想也必将写在更加高远的太空。


我们“可上九天揽月”的梦想,对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来说,都是一个高不可攀、极难实现的目标,对有的国家也许永远都是一个虚幻的不可企及的梦。因为它的实现不仅需要很高的技术水平,更需要很强的综合实力。而我国们已经“把神舟飞船送上祖先们梦里也没有到过的太空”,从无人飞行到载人飞行,从太空行走到交会对接,从天地通话到太空授课,中国航天技术一次次刻下中国坐标,一回回托举中国高度,一遍遍见证中国创造,让国人由衷地骄傲和自豪。旅居海外的华侨深情地说:“祖国的飞船飞多高,我们的头就能昂多高!”
像航天领域这样冲天而起的升腾,在我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军事、外交等领域,都在不断地、令人欣喜地实现着,一次次在神州大地和国际舞台上描绘着中国人的壮丽轨迹。


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经过短短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已经从积贫积弱、任人宰割的“东亚病夫”跃升为让人仰视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联合国大厦里,在区域性国际会议上,中国领导人大声地发表着中国的议论,世界都在倾听中国的声音;英国“脱欧”个人简历的投票结局、美国政府动不动就“关门”的事实,让我们看到中国模式的科学高明,民主集中制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更加理解20XX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发生的“中国奇迹”;国家倡导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色发展的理念正在深入人心,“apec蓝”出现的天数在不断增加。


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在焕发出勃勃生机,孔子学院遍布五大洲,与当年中国学生考英语四、六级类似,学习汉语、参加汉语水平考试成为热潮;在奥运会的赛场上,中国健儿不仅大量地收割金牌,让掌声把五星红旗托上蓝天,而且冷静地面对裁判针对中国选手的不公,展现了大国的自强与包容。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火车头。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和亚欧非及世界各国互利合作,是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义务,为人类和平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体现的是一个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杭州g20XX年”的奋斗目标,必将为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


“天宫二号”发射有感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



国发二号文件心得体会篇2

“国发”二号文件对贵州发展物流的机遇与挑战

摘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实施,对正处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关键时期的贵州,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的意义。对于贵州物流业的发展提供了发展机遇,但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引言

在贵州正处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关键时期,为在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即简称为国发2号文件)。国发2号文件抓住贵州发展关键,站在科学发展的新起点上,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发展思路上升到了国家层面,在顶层设计上对贵州省提出的主基调、主战略等给予了充分认可,进一步明确贵州推进跨越发展的努力方向、目标任务和方法途径,为贵州发展急需解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给予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是创造“高于过去、高于西部、高于全国”的“贵州速度”的核心保障和重要途径。“贵州速度”的核心本质是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贵州速度”的基本要求是“四大效益”的提高,从投入产出的角度,“贵州速度”要力争经济、环境、社会、文化上得到全面的、科学的发展。2号文件对贵州交通、水利、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扶贫开发、社会事业、改革开放等重点发展任务作了全面部署,从财税、投资、产业、土地、人才、对口支援等方面提出了系列突破性支持政策。为实现贵州省“稳中求快、快中保好,能快则快、又好又快”和“后发赶超”提供指导。然创造性贯彻落实2号文件精神,则是实现“贵州速度”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国发2号文件的颁发,给予贵州发展实现“后发赶超”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

一、国发2号文件对贵州发展的机遇

首先,国发2号文件是国务院首次出台的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确定了贵州省在全中国的战略定位。要求把贵州建成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特色轻工业基地、以航空航天为重点的装备制造基地和西南重要陆路交通枢纽,同时建设成为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以及长江、珠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为贵州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号文件精神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希望贵州持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水平,在支撑西部地区崛起和服务全国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文件明确提出,“尽快使贵州富裕起来,是西部和欠发达地区与全国缩小差距的象征,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标志”,“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和时代要求的后发赶超之路,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将贵州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上升为国家战略,促贵州站在新的发展节点和起点上实现后发赶超,冲出经济洼地,从区域走向全国奠定政策基础。

国发二号文件心得体会篇3

一号文件心得体会

一号文件心得体会

一号文件心得体会明确水利的战略地位,是关系水利事业长远发展的基本问题,也是出台治水兴水政策的重要依据。水利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中能不能摆上应有的位置,关键看对水利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投入的力度。

我们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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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利的地位作用作出过经典论断和精辟阐述。早在1934年,毛泽东同志就提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改革开放至上世纪末,中央明确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进入新世纪,中央又与时俱进地提出“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这些重要论断,反映了我们党对水利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阐明了做好水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促进我国水利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水资源形势深刻变化,水安全状况日趋严峻,水利内涵不断丰富、功能逐步拓展、领域更加广泛,传统任务与新兴使命叠加,现实需要与长远需求交织,水利对全局影响更为重大,地位更加凸显。

首先,水利是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屏障。防洪保安历来是治国安邦之要。经济越发展,财富越丰裕,社会越进步,越需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始终绷紧防洪保安的弦。面对气候变化带来极端天气事件增多的趋势,防汛抗洪压力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艰巨,务必夯实打牢防洪保安的大堤。

其次,水利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水是支撑经济活动的基础性资源。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迅猛增长,水资源短缺日益加剧,成为许多地方发展的瓶颈制约。不把水利的文章做好,经济建设就难以为继;不把节水的文章做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失去了重要依托。讲发展、搞建设,务必水利先行,量水而动。

第三,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利兴,五谷丰。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关键是农田水利设施薄弱;改变靠天吃饭局面,根本是兴修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解决×亿人的吃饭问题,决不能单靠风调雨顺,根本出路在于大兴水利强基础,提高抵御自然风险、旱涝保收的能 力。

第四,水利是生态安全的源头保障。水是生命之源,水秀才能山青。生态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水的问题,有的是少雨缺水带来的,有的是水土流失造成的,有的是水质污染引发的。保护和改善生态,治水改水是基础和关键。

第五,水利是民生改善的紧迫要务。保障人民群众有水喝、喝上干净水,是维系生命健康的头等大事,是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紧密的民生工程,是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当务之急。许多地方随着水源变化、水质污染,不仅农村存在大量饮水不安全人口,而且城市居民的饮水保障也出现了问题。饮水安全的社会关注度空前提高,保障百姓吃水用水的压力越来越大,提高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十分紧迫。

2xx-x年中央一号文件,立足国情水情变化,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系统阐述水利在现代农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中的重要地位,第一次将水利提升到关系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第一次鲜明提出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这些重要论断是对水利发展阶段特征的科学判断,是对我国长期治水兴水经验的提炼总结,是我们党对水利工作认识的又一次重大飞跃,对统一全党思想、形成全民共识、凝聚全社会力量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新形势下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这为我们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明确了努力方向、战略重点和基本思路,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到水利事业的各个领域。

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有目标、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中央一号文件

提出的一个总目标就是,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具体任务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大体系:一是防洪抗旱减灾体系,二是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三是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四是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这些目标任务近期与长远统筹,硬件与软件兼顾,定性与定量结合,体现了战略性、前瞻性和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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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性的要求,既鼓舞人心、令人振奋,又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总结治水兴水伟大实践,把握新形势下水利建设规律,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坚持民生优先,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人水和-谐,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改革创新。这些原则是多年水利工作实践的结晶,是全党全社会治水兴水的思想基础,必须在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实践中把握好、坚持好。

2xx-x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水利事业迎来又一个春天的重要机遇期。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乘着中央一号文件的东风,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完整理解中央精神,准确把握中央要求,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水利的地位和作用,务必把中央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附送:

一名初三语文教师的年终总结

一名初三语文教师的年终总结

我是一名初中语文教师,平常做的就是教书育人的工作,已经习惯了每年在结束的时候写出年终总结,总结我在过去一年工作的得失。当一个语文教师其实并不难,难的是学生大部分对语文都没有什么学习热情。毕竟我们说的就是汉语,学习起来并没有什么动力。但是语文真的是很重要,作为世界上说的人口最多的语种,语文汉语都应该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发扬光大我们的语言是我的认知。     我梦想所有的语文老师,都能给孩子打开一片语言的空间,我说的是我们的母语,我们朝夕与共,血肉相联的母语,我们的孩子在这个母语的空间里精神得到自由的飞翔,情感得到健康的成长,智慧发出闪耀的光芒。教了十多年的书,面对工作,应该是熟能生巧,应付自如了。但是时代的发展,知识的变迁,学生的变化,常让我无法按着老规矩去做,总在无所适从中寻找新的道路,总在新问题面前探索着自己认为对的方法。就这样,我总觉得自己像一个刚踏入讲台的新教师一样,永远吃不饱,永远面临很多新问题,永远要探索、改革、实践、开拓,就在这样的环境下,就在这样的追求中,又过了一年。这一年上半年,我带的是初三,特殊的环境和短期的高目标,让我只能以应试的角度,训练——教方法——做思想工作——占时间,拼精力,以自己的“下苦海”,赢得学生的“驾轻舟”,终于在中招中也取得不错的成绩。只是,这并不是我想要的,如何能实现自己的教育理想呢?在下半年的初一教学中,我开始尝试:

一、养成学生语文学习习惯。在初三时,我发现,很多学生不会学习,首先表现为语文学习习惯不好,不知道什么该记,什么该背,什么该灵活运用,学完了仅有的知识内容后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干什么。于是从刚接触学生开始,我开始培养他们这些习惯,从写字到听课到记笔记、做标注到随笔的写作,作文的批改、提高。一步一步,从优生开始,再以优生带差生。进而形成每个人的习惯。当然,这样很难,最初很辛苦,因为要事必躬亲,半年过后,学生渐渐进入佳境,一切都好了起来,自己也渐渐轻松了。

二、培养语文兴趣。

任何知识的学习,不仅仅是靠“扣”就能提高的,关键在于学生主动的学习,我把自己对母语的爱,全部倾注在课堂上,带学生欣赏,带学生品评,让学生深深陶醉在语文的美丽之中。我教学生填词造句,教学生吟风唱月,洞察人间真情,学会感恩,懂得回报,知道上进,积极生活,阳光人生。所有的一切感受在学生的情感中,流动在学生的文字中。每一次的写作,每一次情感的表达,学生都能给我惊喜。就这样,我运用各种手段,灵活调动各种方法,使学生也越来越喜欢语文。每一次的语文课都能让他们有所期待。

三、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从一开始我就实学生的基础知识,六班有将近十多人起初基础差,习惯差,行为慢,别人一节课完成的任务,只要老师不催,他们就可能一个星期也不完,为此,我亲自“跟踪”,他们的知识点,陪他们一起饿肚子。几次下来,他们深知,不干不行。渐渐地,跟上了整个班级的步伐。李帅锋,张志远,辛明等人还进入语文优生行列。其实,当学生看到老师不放弃自己,从最初被动,到最后主动,有个过程,当学生跟上了班级步伐后,才能渐渐对学习有兴趣。

四、给学生以目标。家长会上,我对家长们作出承诺,在年底会给大家一个交代。于是我给学生拟出目标,打入前四——冲击前三——奋斗第一。就这样,一步一个目标,学生也一步一个脚印的奋斗。每次考完,大家都认真找问题,相互督促,我亲自谈话,虽然未能奋斗到第一,但终于可以兑现给家长承诺了。其实,每个孩子都是一个宝藏,只要我们用心挖掘,将会充满无限惊喜。“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求索”,我想只要我不断努力,自己的梦想终会实现。教好自己的语文,督促学生们学好语文,是我的天职,我不能接受一名学生部认真学习而整天就是想着玩,我也不能接受学生不喜欢自己的母语,而学起英语来劲头十足,语文是我们传承中华文明文化的最重要的工具。可是很多学生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问题,可能与我们的教育方式有关吧,改革我们的教育方式,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学生的素质教育,是最重要的。“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们必须要走出新的道路来,教好我们的学生,才能使我们的祖国更加的繁荣、富强!

国发二号文件心得体会篇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
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
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
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
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
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四、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五、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七、加强政策引导

  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2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八、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6.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27.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九、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2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
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9.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0.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1.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国发二号文件心得体会篇5


贵州教师学习国发[2012]2号文件心得体会

《国务院关于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是根据党中央的要求,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对贵州进行了为期八天的实地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后,起草并经国务院审定同意。国发[2012]2号文件共11章54节,详细阐述了促进贵州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政策措施,指出了贫穷和落后是贵州的主要矛盾,加快发展是贵州的主要任务,使贵州尽快富起来,是西部和欠发达地区缩小与全国差距的一个重要的象征,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要求贵州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大力实施工业化和城镇化战略,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自身特点和时代特征的后发赶超之路,最后和全国一道同步实现小康。
贵州的贫困人口多,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青年平均接受教育少,思想观念落后,目前还存在有两三千人的村寨大学生只有几个,中专生、高中生都很少,多数青年人是上完初中就出门打工,由于没有掌握专门技术,外出务工的收入低,除去基本的生活费用,一年下来几乎没有剩余的。所以,应该加强教育事业发展,而不仅仅是喊口号,要认真落实。现在的教育不能只停留在九年义务教育,应该拓展到十二年义务教育,让更多的青年人学习到更深的知识和掌握更高的技术。
国发[2012]2号文件下发之后,贵州兴起了学习文件精神的高潮。通过多次的学习,让我更进一步了解了贵州经济社会在改革开放,特别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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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民生问题得到极大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强,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教育事业会产生极大改观。
特别是学习了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和利用闲置校舍改建一批幼儿园,到2015年力争所有城市社区和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幼儿园。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县镇薄弱学校扩容改造。继续办好村教学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分期分批开办“小餐桌”。鼓励偏远少数民族村寨小学开展“双语”教育。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中小学寄宿制,支持校舍建设,配齐配好必要的管理人员,到2015年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解决小学寄宿生住宿问题。积极稳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国培计划”。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扩大普通高中培养能力。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支持贵州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加强理工、民族医药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院校和学科专业建设。加大对贵州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安排的倾斜和支持力度,支持增加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加强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贵州高校与国内外高校联合办学。增加部属师范大学在贵州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加大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贵州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推动贵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总之,国发[2012]2号文件已经为贵州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指出了矛盾和任务,关键在于落实。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的认真落实和各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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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自己作为一个基层工作者更要做好自己的本份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为贵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尽一份微薄之力。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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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二号文件心得体会篇6

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煤炭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涉及面广、从业人员多,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需求大幅下降,供给能力持续过剩,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企业效益普遍下滑,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安全生产隐患加大,对经济发展、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任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眼于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将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实现煤炭行业扭亏脱困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倒逼与政府支持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用法治化和市场化手段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承担化解过剩产能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责制定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中央给予资金奖补和政策支持。

化解产能与转型升级相结合。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切实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探索保留产能与退出产能适度挂钩。通过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企业优化组织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综合竞争力,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
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在重点产煤省份和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率先突破,为整体推进探索有益经验。以做好职工安置为重点,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做好转岗分流工作,落实好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资产债务。
(三)工作目标。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主要任务
(四)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
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在建煤矿项目应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挂钩,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在建煤矿项目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公告。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确定的13类落后小煤矿,以及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要尽快依法关闭退出。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要在1至3年内淘汰。
(六)有序退出过剩产能。
1.属于以下情况的,通过给予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引导相关煤矿有序退出。

——安全方面: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极其复杂、具有强冲击地压等灾害隐患严重,且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
开采深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
达不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的煤矿。
——质量和环保方面:产品质量达不到《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煤矿。开采范围与依法划定、需特别保护的相关环境敏感区重叠的煤矿。
——技术和资源规模方面:非机械化开采的煤矿;
晋、蒙、陕、宁等4个地区产能小于60万吨/年,冀、辽、吉、黑、苏、皖、鲁、豫、甘、青、新等11个地区产能小于30万吨/年,其他地区产能小于9万吨/年的煤矿;
开采技术和装备列入《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年版)》限制目录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
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的煤矿。
——其他方面: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煤矿;
长期停产、停建的煤矿;
资源枯竭、资源赋存条件差的煤矿;
不承担社会责任、长期欠缴税款和社会保障费用的煤矿;
其他自愿退出的煤矿。
2.对有序退出范围内属于满足林区、边远山区居民生活用煤需要或承担特殊供应任务的煤矿,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暂时保留。保留的煤矿原则上要实现机械化开采。
3.探索实行煤炭行业“存去挂钩”。除工艺先进、生产效率高、资源利用率高、安全保障能力强、环境保护水平高、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低的先进产能外,对其他保留产能探索实行“存去挂钩”,通过重新确定产能、实行减量生产等多种手段压减部分现有产能。
(七)推进企业改革重组。稳妥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煤炭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培育一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安全、环保、能耗、工艺等办矿标准和生产水平。利用3年时间,力争单一煤炭企业生产规模全部达到300万吨/年以上。

(八)促进行业调整转型。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引导大型火电企业与煤炭企业之间参股。火电企业参股的煤炭企业产能超过该火电企业电煤实际消耗量的一定比例时,在发电量计划上给予该火电企业奖励。加快研究制定商品煤系列标准和煤炭清洁利用标准。鼓励发展煤炭洗选加工转化,提高产品附加值;
按照《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鼓励利用废弃的煤矿工业广场及其周边地区,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加快煤层气产业发展,合理确定煤层气勘查开采区块,建立煤层气、煤炭协调开发机制,处理好煤炭、煤层气矿业权重叠地区资源开发利用问题,对一定期限内规划建井开采的区域,按照煤层气开发服务于煤炭开发的原则,采取合作或调整煤层气矿业权范围等方式,优先保证煤炭开发需要,并有效利用煤层气资源。开展低浓度瓦斯采集、提纯和利用技术攻关,提高煤矿瓦斯利用率。
(九)严格治理不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责令停产整顿。严厉打击证照不全、数据资料造假等违法生产行为,对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有效运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安全费用未按要求提取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依法依规停产整顿。
(十)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全面实行煤炭产能公告和依法依规生产承诺制度,督促煤矿严格按公告产能组织生产,对超能力生产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引导企业实行减量化生产,从2016年开始,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对于生产特定煤种、与下游企业机械化连续供应以及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煤矿企业,可在276个工作日总量内实行适度弹性工作日制度,但应制定具体方案,并向当地市级以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及指定的征信机构备案,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

(十一)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建设。对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全的煤矿,一律责令停工停产,对拒不停工停产、擅自组织建设生产的,依法实施关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完善煤炭生产要素采集、登记、公告与核查制度,落实井下生产布局和技术装备管理规定,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一律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限期退出。有关部门要联合惩戒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
(十二)严格限制劣质煤使用。完善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停止核准高硫高灰煤项目,依法依规引导已核准的项目暂缓建设、正在建设的项目压缩规模、已投产的项目限制产量。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加大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销售使用劣质散煤情况的检查力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限制劣质煤进口。
三、政策措施
(十三)加强奖补支持。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按规定统筹对地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引导地方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使用专项奖补资金要结合地方任务完成进度、困难程度、安置职工情况等因素,对地方实行梯级奖补,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符合要求企业的职工安置。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十四)做好职工安置。要把职工安置作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企业主体作用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细化措施方案,落实保障政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安置计划不完善、资金保障不到位以及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不得实施。
1.挖掘企业内部潜力。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方式,稳定现有工作岗位,对采取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稳岗补贴。支持创业平台建设和职工自主创业,积极培育适应煤矿职工特点的创业创新载体,将返乡创业
试点范围扩大到矿区,通过加大专项建设基金投入等方式,提升创业服务孵化能力,培育接续产业集群,引导职工就地就近创业就业。
2.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经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依法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为其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不得领取基本养老金。
3.依法依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企业确需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职工在岗期间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并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等工作。企业主体消亡时,依法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可以由职工自愿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由单位一次性预留为其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保险费和基本生活费,由政府指定的机构代发基本生活费、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4.做好再就业帮扶。通过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方式,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或自主创业。对就业困难人员,要加大就业援助力度,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方式予以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
1.金融机构对经营遇到困难但经过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骨干煤炭企业,要加强金融服务,保持合理融资力度,不搞“一刀切”。支持企业通过发债替代高成本融资,降低资金成本。
2.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落实金融机构呆账核销的财税政策,完善金融机构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力度的财税支持政策。研究完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政
策,支持银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支持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不良资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3.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并购重组,鼓励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创新产品和投资方式,参与企业并购重组,拓展并购资金来源。完善并购资金退出渠道,加快发展相关产权的二级交易市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严厉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地方政府建立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支持金融机构做好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
(十六)盘活土地资源。支持退出煤矿用好存量土地,促进矿区更新改造和土地再开发利用。煤炭产能退出后的划拨用地,可以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地方政府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的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用于支付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对用地手续完备的腾让土地,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十七)鼓励技术改造。鼓励和支持煤矿企业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改造,重点创新煤炭地质保障与高效建井关键技术,煤炭无人和无害化、无煤柱自成巷开采技术,推广保水充填开采、智能开采和特殊煤层开采等绿色智慧矿山关键技术,提升大型煤炭开采先进装备制造水平。
(十八)其他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国有煤炭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尽快移交“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解决政策性破产遗留问题。支持煤炭企业按规定缓缴采矿权价款。支持煤炭企业以采矿权抵押贷款,增加周转资金。改进国有煤炭企业业绩考核机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调整完善煤炭出口政策,
鼓励优势企业扩大对外出口。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四、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建立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制定实施细则,督促任务落实,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负总责,要成立领导小组,任务重的市、县和重点企业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国务院国资委牵头组织实施中央企业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国资委要根据本意见研究提出产能退出总规模、分企业退出规模及时间表,据此制订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把各地区化解过剩产能目标落实情况列为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各地区要将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年度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建立举报制度。强化考核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和企业要予以问责。国务院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二十一)做好行业自律。行业协会要引导煤炭企业依法经营、理性竞争,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企业依法依规生产承诺书,引入相关中介、评级、征信机构参与标准确认、公示监督等工作。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标准和结果向社会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二十二)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国务院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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