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教育局人事处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8-04 17:0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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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教育局人事处工作要点

2022年人事处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助推*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具体抓实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上切实绘好师德底色

(一)把住师德底线。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体系,完善市、区县(市)、学校三级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主体,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持续将师德承诺覆盖区县(市)、学校、教师三个层面,做到各地与所属学校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各学校与每位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建立教师有偿补课市、区县(市)、学校三级督查机制,开展专项暗访检查,严禁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制度,完善教师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在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专业荣誉评选、评优评先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二)树好师德示范。探索研究师德专业素养标准及核心指标体系,将育人导向和师德规范纳入教师考核核心指标。研究制定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开展课堂教学行为规范年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十项准则》。组织开展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四有”好老师等系列评选活动,大力弘扬新时代教师高尚精神,发掘一批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形成强大正能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坚持举办甬城教育名家讲坛,满足广大家长和学生需求,展示名师正能量。

(三)做好师德培训。逐步健全师德养成教育体系,把师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职业准入、职后培训和在职管理的全过程,引导教师把教书育人和提高自身修养结合起来。建设一批师德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基地在师德养成教育方面的作用。开发一批师德教育课程,丰富师德教育形式,增强师德教育感召力。加强新入职教师师德师风培训,开展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培育新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在推进人事综合改革上充分发挥改革实效

(四)全面实施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今年重点完成海曙、鄞州两区和市直属学校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以下简称“县管校聘”)试点,实现“县管校聘”全覆盖,推进已试点地区建立“县管校聘”长效机制,促进优秀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合理流动。年底前,将组织开展全市“县管校聘”工作交流总结,相互学习借鉴各地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共性问题,修改完善改革方案,使“县管校聘”更加符合实际,更好发挥在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激发教师队伍内在活力方面的实效。

(五)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职称评聘方式。完善农村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会同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解决在偏远农村学校任教满30年教师评聘高级职称的具体意见。继续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在认真总结职称自主评审试点的基础上,开展相关调研,研究确定扩大教师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的试点范围,逐步把更多的职称评审权下放给学校。

(六)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配置机制。会同市委编办,力争改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方式,以“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编。探索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配置标准,督促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配置标准,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探索在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教育事业单位中实施报备员额编制管理。推进民办学校中公办事业编制教师的清理,制定推进方案,明确推进进度。按规定清理各种形式挤占、挪用、截留的中小学教师编制。研究制订中职学校兼职专业教师资格标准和聘用管理意见,满足职业高中专业课程教学和建设基本需求。探索建立校医等学校教辅、工勤等岗位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七)加强教师职业准入和统筹管理。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制度,严把教师资格准入标准,进一步理顺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上报机制。提高新教师入职标准,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和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高中段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各地要采取有力举措加快提高各学段研究生学历的比例。研究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高质量组织实施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加强教师招聘的区县(市)间统筹协调,避免区县(市)间教师的无序招聘和流动。建立市、区县(市)两级教师需求预警机制,提前预测,留有余量,原则上每两年核定一次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求总量。探索建立教师多校走教保障激励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临时性短缺补充机制。建立并逐步完善市、区县(市)级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在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上有效满足发展需求

(八)启动新一轮卓越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制定并实施新一轮卓越教师培养培训计划,针对不同阶段教师发展需求,统筹谋划、综合实施,逐年推进教坛储英计划、教师赋能计划和甬城教育名家计划,高质量培育一批教坛新秀、学科骨干、教学名师、教育名家。组织实施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学分制培训,各区县(市)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足额落实教师培训经费,保证教师的培训权。要赋予教师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视提升新教师基本功,组织开展新教师“三字一话”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比赛。继续做好选派优秀教师对口支援新疆、西藏、贵州、延边及省内相关地区的工作,在充分发挥*教师辐射影响作用的基础上,促进支教教师在专业上和政治上的成长。

(九)加强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完善教师发展学校行政、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三方共建”机制,高标准创建一批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充分发挥教师发展学校在师范生教育实践、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和高校教师教育实践研究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承建教师发展学校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扶持,在人员编制、经费划拨、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统筹倾斜。建立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共商机制,适时召开教师发展学校“三方共建”经验交流会,促进师范院校与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履行各自教师发展学校建设职责,互设基地、互派教师、互助发展。适时组织开展教师发展学校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性评估,年底前,力争每个区县(市)建成2所以上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今年重点要在高中段学校中推进教师发展学校建设。

(十)逐步扩大中小学教师海外研修规模。指导各区县(市)研究制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海外研修五年规划和中小学(幼儿园)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将中小学教师海外研修经费纳入教师培训年度经费预算,逐年增加中小学教师海外研修、访学人数。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教师出国研训、3个月以上校长教师海外学校挂职交流和“千校结好”交流访学的人员计划单列,所需经费统一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经费。积极推进建立教师培训海外研修基地,选派更多教师走出国门,开阔视野,提升理念。

四、在全力保障待遇上着力体现教师地位

(十一)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同时间、同幅度调整联动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会同相关处(室)加大奖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依法保障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地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逐步实现同工同酬。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管理指导意见和职业院校教师服务社会收入奖励分配办法。大力提升农村教师待遇,指导各区县(市)按照“越是艰苦、越是偏远、待遇越高”的收入分配导向,制定农村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倾斜政策,争取将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单列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师体检工作,保障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和疗休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标准。

(十二)完善教师荣誉体系构建和管理。根据国家评优评先管理规定,梳理调整现有教师荣誉和奖项,构建全方位教师荣誉体系。一是完善以推动教师专业梯度成长为目标的教学名师系列评选,加强对学科骨干、市级名师、特级教师培养、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今年要组织做好第七批市级学科骨干教师和优秀双师型教师评选。二是建立完善以弘扬高尚师德、引领立德树人为目标的教书育人系列评选,市级层面主要打造“四有好老师”“*市年度教师”和市政府的表扬表彰项目,城区(六区)继续开展“王宽诚育才奖”项目评选。三是参照公务员建立教师评功记功制度。持续组织好任教满30年教师荣誉证书和乡村学校从教30年荣誉证书核发工作。

(十三)切实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市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办法》,会同相关职能处(室)开展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现状调研,积极落实支持和鼓励民办学校教师发展的政策措施,试点开展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制度,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各项待遇,确保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聘、进修培训、课题申报、评优评先、国际交流、教龄和工龄计算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

五、在提升人事工作水平上做深做实基础

(十四)加强人事基础工作调研。重点开展市属学校教师基本数据调研,鼓励各区县(市)进一步完善所辖区域教师基本数据,推进建立教师基础数据库平台,发挥数据库平台在加强教师管理、促进师资按需交流、实现教师队伍高质量均衡中的基础作用。适时开展全市“县管校聘”、师德师风建设、中小学教师职称学校自主评审、教育系统绩效考核等工作情况调研。

(十五)加强人事干部自身队伍建设。一是组织一次外出考察,就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绩效考核分配、教师队伍培养培训等问题,学习借鉴外地好的做法与成果。二是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就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人事政策法规、来信来访接待处置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三是组织一项课题研究,就目前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中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列出若干课题目录,提请各区县(市)认领1-2项组织研究破解。

(十六)加强督查指导力度。重点就“*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县管校聘”“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情况”“教师双向交流情况”“教师培训经费落实情况”“教师发展学校建设”等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求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协同教育督导部门和相关部门,开展各级指导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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