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请示报告不够(4篇)

发布时间:2023-05-07 15:36: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请示报告不够(4篇),供大家参考。

工作请示报告不够(4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工作请示报告不够篇一

为进一步贯彻《新春销售激励政策》(20xx.1.24发)及《新春销售激励补充政策》(20xx.1.26发),夯实推进新春销售工作。经研究,现将优化新春销售激励政策的有关意见请示如下: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奖励:

(一)在20xx年2月28日前(含当日)交定金;

(二)在20xx年3月31日前(含当日)付清合同全款并签署购房合同,或者在20xx年3月31日前(含当日)付清首期款并签署按揭合同。

符合奖励条件的,根据成交合同金额分档奖励如下:

(一)单套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每套可选择下列一项奖励内容(只可选择一项):

1.45000元人民币;

2.30000元人民币及一辆长安奔奔mini轿车。

(二)单套合同金额500元至1500万元(含1500万元)的,每套90000元人民币。

(三)单套合同金额1500万元以上的,每套奖励150000元人民币。

20xx.1.24发)及《新春销售激励补充政策》(20xx.1.26发)与本文规定内容不一致的,须以本文规定为准。

请示(报告)人签字:

工作请示报告不够篇二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结合质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遇下列情况时,必须书面向上级请示报告;

(一)发生突发性重大问题以及处理的措施和结果(情况紧急时可先行口头请示报告);

(二)党政领导因公因私出国出境;

(三)重大改革方案和实施情况;

(四)党政领导参加的集资建房;

(五)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

(六)股级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七)省、州质监局党组和吉首市委对我局质监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投资项目;

(八)党的.建设情况;

(九)上级党政领导机关批办件的办理情况;

(十)上级规定应书面请示汇报的事项。

第三条 凡遇下列情况时,必须先口头向上级请示汇报:

(一)党政主要领导离开本辖区出差,开会或参观学习

(二)人员接收;

(三)组织干部职工外出参观学习;

(四)上级组织部门领导来我局指导工作;

(五)上级规定应当口头请示汇报的事项。

第四条 重大事项的请示汇报,应当经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向上级请示汇报。

第五条 凡属于应向上级请示的,应当事先提前向上级请示,并按照上级的指示执行。

第六条 凡属于应向上级报告的,应当在事后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内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 口头请示报告和上级的相应指示,按分工范围分别由办公室记录存档。

第八条 局直属管理的技术监督检测所的请示报告参照本制度执行。

吉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工作请示报告不够篇三

领导:<

为进一步贯彻《新春销售激励政策》(20xx.1.24发)及《新春销售激励补充政策》(20xx.1.26发),夯实推进新春销售工作。经研究,现将优化新春销售激励政策的有关意见请示如下: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奖励:

(一)在20xx年2月28日前(含当日)交定金;

(二)在20xx年3月31日前(含当日)付清合同全款并签署购房合同,或者在20xx年3月31日前(含当日)付清首期款并签署按揭合同。

符合奖励条件的,根据成交合同金额分档奖励如下:

(一)单套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每套可选择下列一项奖励内容(只可选择一项):

1.45000元人民币;

2.30000元人民币及一辆长安奔奔mini轿车。

(二)单套合同金额500元至1500万元(含1500万元)的,每套90000元人民币。

(三)单套合同金额1500万元以上的,每套奖励150000元人民币。

20xx.1.24发)及《新春销售激励补充政策》(20xx.1.26发)与本文规定内容不一致的,须以本文规定为准。

请示(报告)人签字:

工作请示报告不够篇四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结合质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遇下列情况时,必须书面向上级请示报告;

(一)发生突发性重大问题以及处理的措施和结果(情况紧急时可先行口头请示报告);

(二)党政领导因公因私出国出境;

(三)重大改革方案和实施情况;

(四)党政领导参加的集资建房;

(五)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

(六)股级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七)省、州质监局党组和吉首市委对我局质监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投资项目;

(八)党的.建设情况;

(九)上级党政领导机关批办件的办理情况;

(十)上级规定应书面请示汇报的事项。

第三条 凡遇下列情况时,必须先口头向上级请示汇报:

(一)党政主要领导离开本辖区出差,开会或参观学习;

(二)人员接收;

(三)组织干部职工外出参观学习;

(四)上级组织部门领导来我局指导工作;

(五)上级规定应当口头请示汇报的事项。

第四条 重大事项的请示汇报,应当经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向上级请示汇报。

第五条 凡属于应向上级请示的,应当事先提前向上级请示,并按照上级的指示执行。

第六条 凡属于应向上级报告的,应当在事后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内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 口头请示报告和上级的相应指示,按分工范围分别由办公室记录存档。

第八条 局直属管理的技术监督检测所的请示报告参照本制度执行。

吉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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