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13篇

发布时间:2022-07-09 14:12:03 来源:网友投稿

新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13篇

新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篇1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信访工作历史上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指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坚定不移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牢牢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基本遵循。《条例》对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遵循的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要深刻理解把握,主动自觉抓好实践运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三个贯穿始终”。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信访工作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要坚持把人民立场贯穿信访工作始终,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千方百计为民排忧解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把法治理念贯穿信访工作始终,依法按政策开展信访工作、解决信访问题,全面规范信访秩序,推动信访工作在法治框架内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要全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对加强和规范新时代信访工作各项任务进行了系统部署,我们要深学细悟、贯彻到位。具体工作中,重点要在“建机制、化积案、提质量、抓预防”上系统发力,全力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建机制”就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全面优化信访受理、交办转送、调处化解、问题销号、回访问效等程序,实现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积案”就是要扎实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和“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等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动态清零。“提质量”就是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尺,对各类信访案件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回访问效,确保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抓预防”就是要加强对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强化源头预防和前端处置,努力把可能引发信访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产生。

  三要压紧压实新时代信访工作政治责任。《条例》对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责任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对照执行、认真落实。具体工作中,重点在构建责任体系、推动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考核、从严责任追究四个方面狠下功夫。围绕构建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党领导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厘清职责、压实责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围绕推动责任落实,把信访工作作为督查工作重点,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督促检查,深入查找问题,及时反馈意见,全力推进整改,进一步拉紧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更好推动工作落实。围绕强化责任考核,认真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着力优化考核方式、不断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确保信访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围绕从严责任追究,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及人员,由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从严追究相应责任,以钢规铁纪为信访工作高质量开展保驾护航。

新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篇2

  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信访条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行制度和机制创新,充分体现了保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充分体现了维护信访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必须畅通信访渠道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办理信访事项。要从体制、机制、职能上去研究问题。办理人民来信要及时、有效,确保民意、民情、民智顺畅上达领导机关。接待群众来访要充分体现人性化,要继续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使接访工作达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访群众。改变以"三访"的发生率为重点管理的主要依据的评判办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访,又有利于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良性工作机制。尊重和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信访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人员、机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接访、化解纠纷活动的机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贴近生活、方便群众。第四要实现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鼓励和引导信访人以来信、来函、来电、发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主反映问题,减少人员往返,降低信访成本。同时,方便信访人查询有关信访事项。

  二、必须创新工作机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办信、接访、督查《工作规则》。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必须坚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时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整体联动,工作规范,有效运转,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首先要深化"枫桥经验",健全灵敏有效的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健全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做到信访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推广嘉兴等地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构筑基层化解矛盾的平台,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层干部把农村信访主要问题化解在县以下基层。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重点地区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总结省领导下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期坚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风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实效,采取走访、约访、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省领导下访活动。完善信访奖惩办法,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第三要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借鉴江苏省宿迁市等地先进经验,通过宁波市的试点,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信访办理、复查、复核三级法定终结,体现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协调一致。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引入听证、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机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领导下访活动,同时,定期、轮流到信访工作机构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来访人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要继续完善与《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三、必须强化工作责任

  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

  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统一领导就是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就是信访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总体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是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个工作格局中,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其次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强调"主管"责任,由谁主管的信访事项,就由谁负责处理到底。一般信访问题的处理要先"块"后"条",垂直管理系统的信访问题,以"条"为主,由该垂直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根据上述原则,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五个不出":该乡(镇、街道)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乡(镇、街道);该县(市)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县(市);该省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省(区、市);该部门和企业解决的问题不出系统。层层落实责任制,努力将当前信访问题化解在县(市、区)以下基层。第三要采取多种形式落实信访责任。要建立重大信访事项包案制,凡是越级来省去京集体上访的重大信访问题,省信访局统一交办,由市县党政"一把手"包案处理,限期上报处理意见;要建立信访办结落实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办、协调、督办、反馈等环节为重点的办结落实制度;要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完善信访督查专员制度。重点突出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和通报等职能,及时了解处理情况,把好结案的质量关。第四要向张云泉同志学习。带着感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热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真情去做信访工作。"多为领导分忧,多为百姓解难,多为基层干部说句公道话"。对信访工作有一份热心,对弱势群体有一颗爱心,处理信访问题要用心。

  四、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新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篇3

  一、必须畅通信访渠道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办理信访事项。要从体制、机制、职能上去研究问题。办理人民来信要及时、有效,确保民意、民情、民智顺畅上达领导机关。接待群众来访要充分体现人性化,要继续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使接访工作达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访群众。改变以"三访"的发生率为重点管理的主要依据的评判办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访,又有利于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良性工作机制。尊重和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信访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人员、机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接访、化解纠纷活动的机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贴近生活、方便群众。第四要实现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鼓励和引导信访人以来信、来函、来电、发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主反映问题,减少人员往返,降低信访成本。同时,方便信访人查询有关信访事项。

  二、必须创新工作机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办信、接访、督查《工作规则》。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必须坚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时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整体联动,工作规范,有效运转,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首先要深化"枫桥经验",健全灵敏有效的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健全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做到信访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推广嘉兴等地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构筑基层化解矛盾的平台,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层干部把农村信访主要问题化解在县以下基层。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重点地区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总结省领导下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期坚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风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实效,采取走访、约访、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省领导下访活动。完善信访奖惩办法,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第三要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借鉴江苏省宿迁市等地先进经验,通过宁波市的试点,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信访办理、复查、复核三级法定终结,体现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协调一致。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引入听证、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机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领导下访活动,同时,定期、轮流到信访工作机构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来访人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要继续完善与《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三、必须强化工作责任

  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

  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统一领导就是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就是信访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总体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是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个工作格局中,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其次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强调"主管"责任,由谁主管的信访事项,就由谁负责处理到底。一般信访问题的处理要先"块"后"条",垂直管理系统的信访问题,以"条"为主,由该垂直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根据上述原则,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五个不出":该乡(镇、街道)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乡(镇、街道);该县(市)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县(市);该省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省(区、市);该部门和企业解决的问题不出系统。层层落实责任制,努力将当前信访问题化解在县(市、区)以下基层。第三要采取多种形式落实信访责任。要建立重大信访事项包案制,凡是越级来省去京集体上访的重大信访问题,省信访局统一交办,由市县党政"一把手"包案处理,限期上报处理意见;要建立信访办结落实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办、协调、督办、反馈等环节为重点的办结落实制度;要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完善信访督查专员制度。重点突出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和通报等职能,及时了解处理情况,把好结案的质量关。第四要向张云泉同志学习。带着感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热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真情去做信访工作。"多为领导分忧,多为百姓解难,多为基层干部说句公道话"。对信访工作有一份热心,对弱势群体有一颗爱心,处理信访问题要用心。

  四、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新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篇4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谋划推进,开创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信访工作条例》的制定施行,对于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切实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以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科学指引,始终牢牢把准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是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政治性。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是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政治问题,是事关党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核心问题,是事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是一项为党长期执政服务的重要政治工作,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人民性。人民属性是信访工作的根本特点,坚持人民至上,是信访工作最根本、最核心的要求。我们将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真正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信访群众的事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带着情怀、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听民意、解民忧、纾民困,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三是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性。实践属性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所在。我们将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精准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学用贯通、知行合一,时刻关注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精准分析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群体性问题,把理论成果和实践要求细化实化为具体现实的解决措施,不断增强把握信访工作全局的能力。

  坚持把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信访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制定出台的首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为有效聚集民情民智、务实高效解决问题、科学精准服务决策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我们将准确把握《信访工作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各项任务,全力推动信访工作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一是用心用情推动“事要解决”。信访工作的本质要求就是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我们将深入开展“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专项攻坚行动,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和阅批来信制度,全面排查梳理各级各类信访案件,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要做到信访人基本信息清楚、诉求清楚、信访情况清楚、处理情况清楚、主办责任单位清楚、化解措施和时限清楚,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息诉罢访。二是持续加强法治信访建设。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方法。我们将以《信访工作条例》为依据,解决所有信访问题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明确工作职能定位、厘清职责边界、明晰权责清单,教育领导干部善于用法治思维来处理维权与维稳、治标与治本、信访部门与责任主体的关系,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形成依法维权、理性信访的行为习惯,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三是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加强源头预防、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治本之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触角延伸、关口前移,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机制,畅通群众合理诉求表达通道,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等活动,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力推动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四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落实责任是关键。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高位推动,严格执行接访、下访、包案、阅批群众来信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严格政府系统依法履职,多方化解矛盾、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全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坚持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作为根本任务,全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信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是群众信访的客观因素。我们将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解决各类矛盾问题,持续推动信访形势平稳向好。一是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我们将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聚焦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紧抓快干“四个千方百计”,推深做实“五大行动计划”,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二是持续用力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提升“软环境”与改善“硬环境”同步推进、协同发力,聚焦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3.0方案,深入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大违规收费整治力度,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化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切实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持之以恒增进民生福祉。立足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的更高要求,持续加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保障改善力度,下大气力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用心解决群众就业、教育、住房和医疗等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加投入,高质量解决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常态化建立群众监督举报生态环保问题渠道,及时治理污染、修复生态,着力从政策层面推动解决层面性群体性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安定有序。

新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篇5

  呼伦贝尔地处祖国北疆,经济主体多元共融、社会治理结构多样、深化改革任务艰巨,做好信访工作始终是全市化解风险、维护稳定、服务民生、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底线任务。面对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创新谋划新举措、有效应对新挑战,扎实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贯彻落实,着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呼伦贝尔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强化政治引领,高站位把握《条例》重要意义。《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了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方向、理顺了体制机制、优化了资源配置,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有力制度保障,对于提高党领导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对于推动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对于提高信访工作能力水平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自觉站在为党守江山守人心、夯基础固根基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信访工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聚力理念更新,高水平推进《条例》组织实施。以《条例》为根本遵循,准确把握规律特点,扎实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解难题,全面提升新时代信访工作能力水平。一是以系统理念确保部署落实广度。信访工作涉及各个领域、多个层面,要强化全局系统思维,从多角度多维度统筹谋划部署、合力推动落实,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检等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级各部门和律师、社工等各类资源,用足用好联席会议、多点触发、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等制度,推动形成纵横联系、上下贯通、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二是以民本理念提升服务群众温度。信访反映民生、民生关乎民心、民心连着党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推动关口前移、力量下沉、触角延伸,引领带动各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政策宣传下基层,有效防治干群沟通不畅、表达渠道受阻等问题,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的家门口、庭院里、心坎上,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三是以创新理念保证源头治理精度。坚持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结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推广非诉纠纷调处中心典型经验和领导包案、现场办公、数字信访、网上信访、集中攻坚等有效做法,健全完善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机制,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初始,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呼伦贝尔模式”。四是坚持法治理念维护权益保障法度。坚持依法解决问题、规范信访秩序,在善用法治方式上发力,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同时,以宣传解读《条例》为抓手,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切实以“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决”。

  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紧紧围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这条主线,在领导机制、工作作风、干部队伍、责任落实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条例》在呼伦贝尔落地生根,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一是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党的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要充分发挥市委统筹调度作用,严格落实各级党委领导责任,支持和督促下级党组织做好信访工作,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总体要求和市委具体安排落地落细落到位。二是促进信访工作高效率。以“转观念、强作风、优环境、重落实、树形象”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推动全市信访系统树牢拉高标杆、跳起摘桃的创优意识和干字当头、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引领带动各级信访干部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发加快发展正能量,切实以务实作风和勤政形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三是强化信访工作硬支撑。坚持大抓基层、强基固本的鲜明导向,培树践行宗旨、真情为民的信访文化,加强教育培训、拓宽培养渠道、提高业务能力,积极鼓励更多善于与群众打交道、能做好群众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队伍,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四是确保信访工作见实效。围绕“事要解决”的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监督体系,将信访工作纳入组织监督、纪检监察和常态化大督查范畴,倒逼信访工作责任有力落实,以实际行动、突出成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篇6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前不久颁布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确立党领导下的信访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将信访工作全面导入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轨道,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作为地方政府,必须以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为统领,牢记初心使命,厚植为民情怀,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在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中密切血肉联系,在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画出最大同心圆。

  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切实增强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的使命担当。信访工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党委政府,“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根本属性,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是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政治问题,是事关党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核心问题,是事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信访工作条例》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作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制度安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必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作为地方政府,必须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政治性,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信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记为党分忧之责,善谋“安民之道”,自觉从大局大势中谋划推动信访工作,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人民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增强为民解困、为民造福的行动自觉。人民信访为人民。早在担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时,习近平就一语中的指出了信访工作的为民本质:“信访工作的要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工作条例》把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了信访工作的人民属性。“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作为人民的公仆,一定要站稳群众立场,坚持人民至上,身体力行落实接访制度,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诉求当家事,提升信访工作的“温度”;主动变“上访”为“下访”,深入到一线,找准“症结”,解开“心结”,提升信访工作的“精度”;落实领导包案、一线领办,针对环保、住房、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重点难点案件,亲自研究研判、推动化解,提升信访工作“力度”,切实将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法治属性,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既要讲感情,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也要讲法治,用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协调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要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调整了适用范围和信访工作受理范围,明确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五位一体”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优化了信访工作程序,对诉访分离和依法处理投诉请求的要求更加具体。作为地方政府,必须一以贯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通过理顺体制机制、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法治保障,推动信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法制框架内、法定渠道中运行,使民情民智更加有效汇集、解决问题更加快捷高效、服务决策更加及时精准,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要求,树牢底线思维、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针对新时代信访工作特点,通辽市将围绕打造“南有枫桥,北有通辽”社会治理品牌,启动实施信访领域“减存量、遏增量、防变量”治本控源专项行动,完善初信初访首接首办、接诉即办、直转快办、跟踪督办“四办”机制,集中化解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存量信访问题,迅速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当地、问题解决在当地、责任落实在当地,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要始终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突出工作重点,把源头和基层作为信访工作的着力点和工作重心,做细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属地稳控、源头治理等基础工作,切实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问题不上交,矛盾不上行。注重关口前移,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行在乡镇(街道)设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基层党组织、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作用。坚持综合施策,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多种办法,善作善为、善作善成,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强化机制保障,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必须听取群众意见,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新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篇7

 

新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篇8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谋划推进,开创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信访工作条例》的制定施行,对于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切实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以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科学指引,始终牢牢把准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是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政治性。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是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政治问题,是事关党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核心问题,是事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是一项为党长期执政服务的重要政治工作,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人民性。人民属性是信访工作的根本特点,坚持人民至上,是信访工作最根本、最核心的要求。我们将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真正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信访群众的事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带着情怀、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听民意、解民忧、纾民困,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三是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性。实践属性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所在。我们将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精准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学用贯通、知行合一,时刻关注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精准分析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群体性问题,把理论成果和实践要求细化实化为具体现实的解决措施,不断增强把握信访工作全局的能力。

  坚持把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信访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制定出台的首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为有效聚集民情民智、务实高效解决问题、科学精准服务决策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我们将准确把握《信访工作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各项任务,全力推动信访工作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一是用心用情推动“事要解决”。信访工作的本质要求就是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我们将深入开展“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专项攻坚行动,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和阅批来信制度,全面排查梳理各级各类信访案件,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要做到信访人基本信息清楚、诉求清楚、信访情况清楚、处理情况清楚、主办责任单位清楚、化解措施和时限清楚,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息诉罢访。二是持续加强法治信访建设。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方法。我们将以《信访工作条例》为依据,解决所有信访问题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明确工作职能定位、厘清职责边界、明晰权责清单,教育领导干部善于用法治思维来处理维权与维稳、治标与治本、信访部门与责任主体的关系,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形成依法维权、理性信访的行为习惯,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三是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加强源头预防、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治本之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触角延伸、关口前移,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机制,畅通群众合理诉求表达通道,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等活动,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力推动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四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落实责任是关键。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高位推动,严格执行接访、下访、包案、阅批群众来信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严格政府系统依法履职,多方化解矛盾、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全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坚持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作为根本任务,全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信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是群众信访的客观因素。我们将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解决各类矛盾问题,持续推动信访形势平稳向好。一是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我们将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聚焦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紧抓快干“四个千方百计”,推深做实“五大行动计划”,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二是持续用力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提升“软环境”与改善“硬环境”同步推进、协同发力,聚焦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3.0方案,深入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大违规收费整治力度,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化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切实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持之以恒增进民生福祉。立足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的更高要求,持续加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保障改善力度,下大气力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用心解决群众就业、教育、住房和医疗等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加投入,高质量解决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常态化建立群众监督举报生态环保问题渠道,及时治理污染、修复生态,着力从政策层面推动解决层面性群体性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安定有序。

新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篇9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2022年2月25日正式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最新制度成果,是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纵深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更好适应形势变化任务需要的主动之举、应有之意,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结了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的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制度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条例》把“坚持人民至上”作为信访工作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进一步明确了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切实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才能把信访这个“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实做好。

  《条例》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制度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本意上就是在强调社会治理。《条例》把“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作为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和要求,目的就是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不断夯实社会治理的群众基础。

  《条例》是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条例》围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进行了顶层设计、作出了具体安排,对于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提升信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承担着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我们将肩负起、履行好这份职责使命,坚决守好祖国的“北大门”、首都的“护城河”,推动《条例》真正在呼和浩特落实落地。

  一是抓好源头预防。思想上,要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坚持源头治理,把重心放在事前、把功夫下在日常,做好防范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思想准备,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行动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信访形势分析研判、矛盾排查化解、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矛盾。

  二是强化事要解决。要“减存量”。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矛盾纠纷,逐级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联包案机制,依法依规化解矛盾问题,全力维护群众合理诉求。要“控增量”。进一步压实基层责任,严把初信初访第一关口,发挥基层网格、社区作用,提升基层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杜绝矛盾升级扩大,确保不再产生新的信访事项。要“提质量”。严格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全面提升办理时效,严格把关办结质量,对所有信访事项实行销号管理,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切实提升信访办理质效。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以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把信访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中,探索区域信访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推动信访信息化。依托呼和浩特城市智慧大脑,加快构建首府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体系,深入挖掘运用信访信息大数据资源,优化信访信息系统功能,加强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信访问题分析、预测和预警,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要推动信访网格化。以“重塑首府基层治理的网格化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基层治理重心下移,全面激活镇、村、组三级网格,建立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网格体系,实现“人在网格中、事在网格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推动信访制度化。深入推进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吸附、化解矛盾的能力,实现各层级与政府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政法、社会力量等“多位一体”整合,推动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奋进新征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责任如磐,使命在肩。呼和浩特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篇10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31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信访条例》规定了3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这几项制度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信访不复,百姓在哭;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1.书信;2.电子邮件;3.传真;4.电话;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

  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权利: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3.请求复查权;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义务: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

  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

  第三、紧急信访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信访条例学习心得

  信访条例学习心得内容显示中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新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篇11

 

新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篇12

  信访工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党委政府,是调节社会矛盾的“缓冲器”、缓解群众情绪的“减压阀”。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对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作出系统安排和全面规范,这是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第一,做好信访工作,关键要站稳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深刻指出“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和为政得失的重要窗口”,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问题汇集社情民意,反映的是群众需求、面临难题、矛盾焦点,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探测仪”、洞察社情的“显微镜”。信访工作说到底就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老百姓话有地方说、苦有地方诉、理有地方讲,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守护首府群众幸福安康,是我们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理念,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与群众结友交心、赤诚相见,想方设法、设身处地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解决到位,真正让群众因生活在首府而感到有尊严、因工作在首府而感到生活有奔头、因学习在首府而感到未来可期。

  第二,做好信访工作,重点要解决群众诉求。我们将妥善化解各类信访积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复访和疑难访问题,继续集中开展信访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严问责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每个案件难点、堵点和问题症结,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化解工作,确保群众反映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对已化解的事项认真开展“回访”,逐一评估化解效果,确保所有信访案件“案结事了”“事了心平”。我们将全面摸排群众信访诉求,按照自治区“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攻坚行动的要求,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领导接访责任制”,坚持靠前工作、接访下访、主动作为,深入一线听民意、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加快构建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真正让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信访“有门”、信访有果、处置满意。我们将依法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坚持以法治建设为引领,强化法律权威地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律平等、程序公开、实体公正理念,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切实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第三,做好信访工作,根本要强化基层治理。基层是群众信访的源头,又是解决信访反映问题的关键。我们将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建引领,把党组织建在群众身边,健全“有事找支部”为民服务机制,全力以赴解决群众身边大事小情,真正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我们将着力构建扁平化治理格局,健全基层治理的网格化体系,全面开展社区“组网并格”、小区“封闭围合”、农村“整合并院”等工作,有机整合公安、卫生、综治等基层力量,充分运用大数据构建“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新模式,加快数字化、信息化赋能,提升基层为民服务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我们将提升信访干部做好群众工作能力水平,时刻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放在心上,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事情当家事,扎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不断开创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切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新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篇13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明确提出了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创新完善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赤峰市是全区人口大市,同时也是信访量较多的市。在长期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伴随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变化,全市不同层面、多个领域产生并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其成因既有社会原因、个人因素,也有工作不到位的;其诉求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还有合情但是无法律政策依据的;其表现既有单一性,也有综合性;其涉及面既有个体的,也有群体的。通过认真梳理分析发现,这些信访事项主要集中在农业农村、征地拆迁、城市建设、房地产、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其中有大量还是涉法涉诉、重复上访问题。这些信访突出问题的分布格局决定了赤峰市信访工作的基本面。充分认识并把握这一市情民情,是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信访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和鲜明的人民性,处理信访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全面落实《条例》精神,把信访工作原则、机制、规定体现到信访工作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求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做好信访工作,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为群众着想,替群众着急,站在群众角度看问题、看困难、看信访事项,真正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要从根源上化解问题,立足于事要解决,深入检查,多方沟通,搞清群众诉求,查清问题根源,捋清演变脉络,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尽最大努力避免反弹反复。要维护群众合法权利,深刻认识信访是群众的合法权利,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是信访工作的落脚点,合理诉求必须依法依规尽快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不支持的,一定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冀望于一次性解决。要多一些关心暖心之举,对信访问题已解决但是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仍要给予持续关注,对解决不了或一时无法化解的,要不厌其烦做工作,多倾听心声诉求,多帮助解决困难,努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不能把群众推到对立面。要动员各方力量解决矛盾问题,充分利用评议会、听证会等化解机制,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接访,新官要理旧账,干部交接先交稳定、先交信访,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制度,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对待信访事项不推不拖,能马上解决的要当场解决。要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信访形势进行动态分析研判,对某一个时期、某一个阶段表现突出的问题,合并同类项,一体研究,一体推进,集中化解。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和群众信访行为,对于信访活动中的过激情况,要讲清道理、晓以利害,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旗帜鲜明依法处理,不能一味姑息迁就。

  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信访工作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的特点,这对各级领导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特别是不断转变作风、提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做实做细群众工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长期性,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地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坚决打好持久战、攻坚战;针对反复性,要高度重视,找准症结,讲明道理,解开心结,因人施策,对症下药;针对复杂性,要条分缕析,抽丝剥茧,抓住关键,突破难点,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严防炒作放大、被人利用,更不能因方法不当、生硬粗暴,使单一信访问题复杂化。

  赤峰市信访问题集中的领域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短板弱项较多的领域。当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条例》的施行,为我们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据、工作指导和有力抓手。我们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好《条例》、宣传好《条例》、运用好《条例》,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更加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借助《条例》的力量进一步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筑牢赤峰市社会稳定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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